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古代砍头的时候都说秋后问斩,为什么是秋天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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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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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沫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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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汉代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

那为什么古人对犯人执行死刑要选择秋冬季节,而不选择春夏呢?古人认为,春夏两季万木葱茏,正是植物和动物生长的季节,是一切生发的季节,这个时候是不能起杀心的。而秋冬季节一片萧瑟的景象,为了顺应这个肃杀之气,古人就选择这个时候对犯人执行死刑。这个问题可以从《黄帝内经》中的东南西北方位图看出,春天是生发的,而秋天却是收敛的,春天不能有杀机,而秋天就可以有杀机。


​那秋后算账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北方的农作物每年只耕作一次,所以秋后农作物收割后就有了经济收入,而在这一年中欠下的费用就可以在秋后算清了。现在北方的一些农村,农民常在一些小的经销店购买生活用品,经常到秋收后一起结算,这就称为秋后算账。秋天在五行中属于西,西代表收敛,这个时候也是收钱的时候了,也可以这样理解。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采用,直到清末。因为古代的死刑一般都在秋季,所以古书上和历史剧中都经常有“秋后问斩”这样的话。

魏其武安侯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的名篇,作品叙述了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fen)之间的矛盾斗争,既曲折地反映了汉武帝(前140~前86)与其祖母窦太后、其母王太后之间的斗争,也深刻地反映了重黄老刑名的西汉初期,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中期过渡的复杂激烈的斗争。

虽然同是外戚贵族,但是窦婴凭借赫赫战功获得了爵位,田蚡以裙带关系平步青云,窦婴为人正直、忠于汉室、不贪钱财;田袜则善于权术、专横跋扈、贪婪骄奢。结果因汉武帝依违其间,不主公道,窦婴遭田蚡陷害。

终于在元光五年(前130年)十二月(农历)的最后一天被田蚡杀头示众干渭城,田蚡之所以急杀窦婴,是因为按当时制度,春季不宜用刑,甚至可能遇赦,这就是古代的“秋冬行刑”的制度。

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lucy_ly

lucy_ly

这是个好问题。为什么处决罪犯一定要在秋天呢?这来源于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的思想。

古人认为,人与天地是相通的,宇宙自然是一个大天地,人是一个小天地。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中国文化一般都认为,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

到了西汉的大哲学家董仲舒那里,天人合一的思想达到了顶峰,他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的学说,董仲舒甚至认为,人就是模仿天的运行而存在的。他认为,天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王道的统治则有庆、赏、罚、刑四种形式。董仲舒认为,春天是欢庆的季节,夏天是行赏的季节,秋天是惩罚的季节,而冬天就是行刑的季节。所以,古人审判犯人,哪怕是春天定罪,也不能马上就杀!除非是罪大恶极比如谋反等罪行,其他罪行一定要等到秋冬季节才能杀掉。所以,才有秋后问斩的传统说法。

麒麟山庄外

麒麟山庄外

古代犯罪后,都是秋后问斩,为什么一定要在秋后呢?

这个问题还是蛮有意思的。要说“秋后问斩”更多的还是反映了某种“天道”,反映人们敬畏天理。

一、“秋后问斩”的缘起。

秋后问斩是指在古代,过了秋分这个节气之后开始处决犯人。秋后问斩始见于战国时期。

礼记·月令之孟秋之月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也有“秋冬行刑”的记载。到了西汉以后,秋后问斩就被立为一项政治制度,一直沿用至明、清。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民谚“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秋后算账”等等,都有类似的含义。

二、“秋后问斩”不违天理。

秋后问斩也蕴含了一定的天道伦常。起初“凉风至,白露降”,秋后猎鹰都已开始捕杀其他鸟类祭祀,人们也可以处决有罪之人,以伸张正义。

在古代,人们多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某些现象,认为造物主——上天,有好生之德,春、夏万物生长茂盛,属阳,也不易屠戮生灵,人乃万物灵长,更不易被杀戮,所以戴罪之人必须等到秋季才能被处决,何况秋后属阴,万物凋谢,万物生灵已停止生长,所以便于处罚有罪之人,也不违天理。

董仲舒《春秋繁露》:“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三、“秋后问斩”符合统治者的“心思”。

秋后问斩还体现出统治者的心思。古代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四季当中也只有秋后才得以稍事休闲,这个时候,处决犯罪之人,可以让这些普通老百姓得到警示,让这些农民有所顾忌,对国家法律心存敬畏。而且刽子手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大都会选择人多密集的场所,比如菜市口、城门口等地方,以便更多的人看到,警告他们不要犯罪。

另外,还有两点也很有意思。第一,不是所有的犯人都是秋后问斩,还有“斩立决”的犯人。此等犯人一般都是犯了不可饶恕之重罪,如叛国、起兵谋反、人贩子、虐待残害儿童等情形;第二,秋后问斩为何大都选在“午时三刻”呢,因为这个时间大概是中午十二点,当时的理解是,这个点阳气最盛,可以冲淡杀人的阴气,或者说这个点处决犯人,正是他们昏昏欲睡之时,便于减少他们的痛苦。

(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欢迎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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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古时,除了谋反,忤逆这样的大罪外,大多数情况都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秋后问斩这个制度,开始于汉朝,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定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朝,行刑时间定在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后来不断的变化,一直沿用到清末时期。


一,那为何定在秋后杀人呢?

一方面是“顺应天命”,古人讲究的是阴阳五行,每一个季节都对应着自己的特点。

春主“生长、升发、条达、舒畅”;夏主“温热、上升、光明”;长夏主“生化、承载、收纳”;秋主“沉降、肃杀、收敛”;冬主“滋润、下行、寒凉、匿藏”。

我们可以看到,秋是万物消亡的季节,适合于肃杀。而古人讲究的是顺应自然,因此,大多数选择在秋后处斩。


另一方面是“起威慑作用”。我们古时,是农业大国,以农耕为主。春夏之际,农民都在忙着种地以及收割粮食,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杀人之事。

所以,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于是选择秋天这个比较闲的季节来行刑,让百姓都有机会来观看,当然,除了秋后处斩,还有秋后算账,午时三刻问斩。


二,那为何行刑选择午时三刻呢?

古时,人属阳,鬼属阴。人死后,如果有怨气,那就好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这个时间段,太阳是最旺盛的,也是阳气最盛的一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有怨气,化为恶鬼,也会被阳气所杀死。

至于秋后算账,则是,在春夏之际,百姓是最忙的,没时间关心其它事情。因此,如果两人有恩怨,那也要放到秋后再来处理。等两人都有时间了再慢慢解决。

盘丝大仙

盘丝大仙

“秋后问斩”这个法律惯例是起于西汉。

在秦朝的时候,死刑犯在结案后就可处死的,不需要等到秋天,等到刘邦开国后,萧何创建法律,就认为:秦朝是个暴政王朝,杀人不分季节,如今汉朝兴盛,就不能再走秦朝老路的。

于是萧何定下规矩:季秋论囚。

【萧何像】

笔者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史书上农历和季节的划分,也很简单:农历1-3月为春季,4-6月为夏季,7-9月为秋季,10-12月为冬季。

七月为孟秋,八月为仲秋,九月为季秋,所以,萧何的规矩是:每年九月处理死囚。


东汉时期执法时间是主要是在冬季

这个规矩一直持续两百多年,到东汉时期,处理死囚的时间则延长到冬季。甚至十至十二月这三个月内,都会处理死囚。

到了汉章帝刘炟执政时期,刘炟认为如此办案太拖沓,干脆把时间确定缩短为一个月:十月。

【汉章帝刘炟画像】

刘炟的依据大概是(汉时)月令记载:孟冬之月(十月),趣狱刑,无留罪。

唐章怀太子李贤在《后汉书》做注时提出,他所看到的(唐时)月令和《淮南子》两本书,都是说是季秋(九月),他自己也搞不清到底哪个是对的。

至少从《后汉书》记载来看,刘炟时定的规矩就是十月。

当时的大臣陈宠就在奏章里写了:明大刑毕在立冬也。


从毌丘长案看行刑时间

实际上,很可能刘炟定下的“十月论死囚”的规矩没有得到长期贯彻执行。

在汉桓帝刘志时期,青州北海国安丘县出了一个案子,本地人毌丘长和母亲在市集上碰到一个醉汉,醉汉侮辱毌丘长的母亲,毌丘长气愤不过,就当场将醉汉杀死,然后逃亡至胶东侯国。

之后,胶东相吴祐将毌丘长逮捕入狱。吴祐听说毌丘长还没有生子,便派人将他的妻子送到监狱里与毌丘长同住,等毌丘长妻子怀孕后,毌丘长才被执行死刑。

吴祐传说毌丘长是在“冬尽行刑”,这就是说在十二月才执行死刑,这里固然有吴祐开私恩的缘故,也能说明,死囚处死时间还是可以延期到十二月的。


在司马彪作百官志时,也提到: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

考虑到审案需要大量人证、物证来审核,考实,司马彪用“秋冬”来描述,也是一个大致时间段的意思。

在东汉时期,各地政府审核政务,都是从秋天开始的,应劭在风俗通里写道:汉以八月算人;卢植在礼注里写:计断九月,都是秋天。

综合起来看:地方司法部门在秋天开始审案,立冬(秋后)问斩,个别囚犯拖延到十二月也是可以的。

自汉开始到清末,这千余年来,“秋后问斩”的规矩一直保留着。

苏晓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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