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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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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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O

DADO

关于古时候判了死刑,却一定秋后处决的原因如下一一

以满清(光绪前)为例,按巜大清律》,案件的审理是有规定程序的:

1.县官初讯,将初审口供、证据各情,祥报上司。

2.知府再审,根据供词及甘结(证人书面证明)定案,按律拟罪:"某某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知府相当于现在的省会城市,如杭州。

知府审后将此案报按察使署,该署可以过堂数次(根据案情而定),如果认为原审无误,即照原拟罪名祥报巡抚定夺,巡抚指令臬台会审,审完后,以"无冤无滥"会同县、府、原拟罪名断结,具结上报。这是最后一审,只要刑部回文一道,就要立即执行。

这样的程序走下来,颇费时日,所以绝大多数都是"秋决"。

(处决犯人后还要悬首示众)

近日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电视剧,祥尽再现大唐长安的社会风貌,风土人情,让现代人了解当时的朝庭与市民生活。

位于长安城的北面之大明宫含元殿,气势极为恢宏,高大的三重阙大殿,可以千人同时出入,璋显皇家威严。

巜大唐律》规定:每年冬至、元旦的大朝会和举行阅兵、受俘、上尊号等一系列重要仪式活动在此举行。

"受俘"就是对重要犯人执行"斩立决",地点就在皇宫的午门,午时三刻执行(11点~13点)

"秋决"还有一个原因是己判"斩立决"的死囚,可以暂时收监,官方观察这段时间有无新的情况发生,如果一切正常,即可"秋决",我理解为"滞后处理",如有意外,即可䃼救重审。

再有就是:"秋决"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一个明智措施。除了静观变化而外,秋冬是万物归藏的时候,农民处于闲时,那时"秋决"可以起震摄作用,免得老百姓遇上"月黑风高"就不淡定了。

大部分犯人肯定都在地方执行,古代的衙门在月台石级的脚㡳,这是宣布处决人犯的地方,人犯到此,两旁差役喝令:"跪倒"!公案上高坐执行官员,只听官员唱出一个名字,人犯答应"有",官员将硃笔向长标一划,说:"绑了",差役便将人犯五花大绑插上标牌,从宜门右侧押出执行死刑。

也有真正"斩立决"的人犯

比如对东北著名女匪首张淑珍(驼龙)于1925年在公主岭被擒,决定当众处决。

正月十五元宵节,大街围満观看百姓,人们都跺脚,不知是御寒还是送别。

眉清目秀年仅24岁的驼龙,背后插一白色标牌,上书:"奉命枪决匪犯张淑珍一名"。

陶陶游世界

陶陶游世界

一, 古代"秋后问斩”,把处决犯人时间选择在秋后,主要依据来自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认为“天”代表“道”、“真理”、“法则”,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到了 汉朝,董仲舒将"秋后问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故"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二,"秋后问斩”起源何时?

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西汉开始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恶大恶极的罪犯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amibaby

amibaby

古代犯人一般都是“秋后处斩”,因此成了“秋后算账”这句话的来源。

古代除了罪大恶极的犯人需要立即执行外,大多情况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这是为什么呢?

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种说法是根据西汉著名的哲学家,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而决定的。

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春、夏、秋、冬;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两者相互对应,这就是“天人感应”之说的由来。

“秋”正好对应“刑”。董仲舒还认为天子应该“先德后刑”,这正对应了“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的天意。(还别说,老祖宗说的不无道理)

第二种说法是根据节气而定的。春天象征着勃勃生机,是万物孕育生长的季节。根据“天人感应”之说,此时人的阳气是最盛的时候,春天杀人往往阴魂不散。夏天是万物蓬勃生长的时候,也不适合于杀人。

到了秋天秋收以后,天气逐渐变得凉爽。此时人的阳气逐渐收敛,不是有句话叫做“秋储冬藏”吗?天气越来越寒冷,大地一片肃杀,此时正适合于处斩犯人,还有秋天蚊蝇减少,不利于疾病的传播。

另一方面就是秋天过后到了农闲时候,处斩犯人既不耽误人们干活,又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古代杀人后的传播都是靠人传人,没有现代先进的通讯设备,农闲正好利用老百姓口口相传,起到杀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符合媒体传播学的规律。所以历朝历代都选择“秋后问斩”。



文/秉烛读春秋

心静自然凉

心静自然凉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生产、行政等无不遵循农时,按照节气进行安排。

在儒家经典礼记·月令中,把每年分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季冬之月”12个月的时令,进行安排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活动。

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大致意思就是在春季时节要停止诉讼,不得刑杀;秋季时节才能开始杀戮。

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集大成者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推崇,其中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为“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按照天时施行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唐、宋、清历朝历代法津规定,刑杀一般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后来逐渐演化出死刑被分为立决和秋后处决两种,其中秋后处决相当于死刑缓期执行,给案件进一步落实留下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案的产生。

苍狼

苍狼

谢谢邀请。西汉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秋冬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夏至、冬至二日禁刑,行刑时间为午时三刻。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鬼魂无处遁形。另一层含义是保护行刑人,不被冤魂厉鬼追索。 除秋后问斩,另有科举考试的秋闱。春夏乃万物生发之时,春种夏播秋收(冬藏)(二十四节气),一年的劳动成果,待秋熟后收获总结。后世又有秋后算帐一说。华夏人文先祖伏羲,仰天府地,洞悉阴阳,创制八卦,知晓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相存之妙,穷究人与自然之法则,《易经》实乃万经之首亦。

ross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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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死刑犯在秋后执行有个长期演变过程,选择秋后主要由三个因素决定。

一、秋后的震慑作用

农业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百姓春夏季节忙忙碌碌,秋天丰收之后,进入农闲。这时候对犯了公开问斩,闲人无事,都来围观,传播速度非常快,有很好的震慑作用。再者,俗话说无事生非,秋忙之后是民间案发高峰期。秋后行刑对冬闲季节的社会稳定能起到良好效果。你说也是,当着乡亲们的面,把一个大活人砍了,那些还没犯事儿的不法分子是得长点心。

二、古人顺天行事的想法影响

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还不足,所以有强烈的顺应天意的想法。由于中国文明起源于北方,北方春夏万物生长,生命力旺盛。而秋后万物衰竭,草枯叶黄。秋季属金,主杀伐,此时行刑,是顺应天意。这种不逆天而行的思想,让秋后成为天意主刑时间。

三、秋后正好符合古代官审的周期规律

从唐朝开始,对于死刑犯的审核已经不再想之前那么随意。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民间的稳定,不但有二审,三审制度,而且死刑的复核也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这点有点类似今天的法院系统的二审终审制,即便二审判了死刑,死刑复合程序也应一定要上报最高法院裁定。这种审核流程一走就是一年半载,复杂的案子要早上好几年。所以国家对于,案件的审理作出了周期性的安排。头一年没有办结的案子,第二年开春,进行审核,在这一年的秋季的时候,死刑的判决文书统一下发到各个地方。在冬季,案件多发期来临之前,把这些案子一并办结。在明清时期就形成了非常有规律的秋审制度。

以这些理由来看,古人还是有自己的聪明才智。

doris_siqi

doris_siqi

古代处决犯人是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一般行刑方式是用斧,刀,剑斩首。斩首有砍头,枭首和弃市三种。砍头是把犯人头砍下,枭首是把人头砍下后,挂在杆子上示众。弃市则把人头砍下后,尸体仍到街上示众。而且,古代处决犯人时间,大多在秋季执行,叫秋后问斩。

古时候的人比较迷信,讲究天道轮回,春种秋收,秋冬之季万物潇条,百虫消迹,正是处决犯人的最佳时机。《左传》:赏以冬夏,刑以秋冬。",这条规矩以经有几千年啦。

古代杀人一般选在秋冬之季的午时三刻,按现在话说是中午时分,这一时刻"阳气"最盛,可以避鬼厉之气,防止恶鬼缠身。

行刑时,监斩官先到,验明证身,防止犯人被偷梁换柱,或发现犯人有无冤屈,流程比较严格,出现错误会跟着吃瓜络。

午时三刻到时,监斩官一声令下,刽子手一刀把犯人头砍下。有的犯人罪大恶急,或刽子手技艺不精,需用数刀才能讲犯人头砍下。戍戌政变后,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被特意用钝刀砍了十几下,才把头割下来。砍头是一种比较残酷的刑法,进入现代社会后,大部分国家碌续取消了这种杀人方式,我国在1905年时己用枪决代替斩首。

Yihua

Yihua

这也是依据五行学而定的,春主生长,秋主杀伐(收割收获),生杀大权之说油然产生。秋主金、主断,又代表阴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顺应着自然法测而为之。

仲宇小黑

仲宇小黑

【秋后问斩是顺应天道的体现】

在中国古代,是非常重视天理循环的,尤其是在人生死之事上更是注意,哪怕是作奸犯科的犯人,一般认为在夏春之际是万福复苏,勃勃新生的时期,在这个时候不适宜取人性命,而且在这个时候执行所产生的教育意义不如在秋冬之际,寒风瑟瑟之时来的“凄凉”,肃杀的气氛也比较足。在这个时期行刑老天爷也不会怪罪,算是替天行道。

据史载,秋后处决形成定制是在明清时代,尤其是清代的顺治年间,秋审成为了制度,从审理案件的角度看,这样也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冤案错案的产生,比当庭审判当庭执行的给犯人更多的生机,毕竟有些案件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从轻发落的,比如在清代雍正朝,皇帝就直接颁布了一个法令称之为“留养承祀”,也就是说,如果犯人在家族中是独生子,而他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直系都还健在,那么本来判决死刑的可以经过皇帝批准,改判重杖一顿再枷号示众三个月,可免掉死罪。


在次,秋后问斩的对于群众的“杀鸡儆猴”作用更好,因为在秋季是百姓们农闲的时节,官员们方便召集百姓前来刑场围观,这样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更好的维持社会稳定和治安,起到预防针的作用,如果春天行刑,那么肯定效果大打折扣,毕竟这个时节老百姓全部都在地里劳作,是没有人放着活不干来观刑的。

阳光洒进那一抹

阳光洒进那一抹

在秋后执行死刑的规矩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此以知其劝赏也”。这个时候春秋时期的鲁国就有“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的惯例。



而之所以鲁国会有这个惯例,正如礼记·月令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此时凉风开始吹,露水开始降,寒蝉开始叫,鹰开始猎鸟,这个时候正适合对犯人行杀戮之事。



当然此时对犯人行杀戮一事,并未真正与时令进行挂钩,除了鲁国外,其余各国,如齐楚韩赵等国对死刑的执行都没有特意在秋后进行。直到西汉时,因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代大儒董仲舒“天人感应”的思想开始大行于天下。他认为天能影响人事,预示灾详,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



正如他在上奏武帝时所奏:“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于是,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说道:“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他认为要想让汉王朝长治久安,天下顺平,就一定要因根据天时来治理国家。因为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就是要先对天下臣民进行德行教化,然后才能进行惩罚。



如果违背天意的话,就肯定会遭受惩罚。于是,董仲舒认为在春天就要举行祭祀典礼,在夏天就要大赏天下臣民,在秋天就要惩罚那些犯人,在冬天就要对犯人进行刑杀。自此董仲舒的这种思想,在武帝之后开始被当朝统治者所采纳,并正式载入国家律令中,汉时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行杀”。



自西汉开始,“秋冬行刑”成为定制。

当然之后的历朝历代,虽严格执行“秋冬行刑”的规矩,但也相应的增加了些许的规矩。如新唐书.刑法载:“每岁立春至秋及大祭祀、致齐,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及夜未明,假日、断屠月,皆停死刑。”,简而言之在唐朝从立春到秋分,除犯大逆不道、谋反以上的大罪,及部曲、奴婢杀主的,其他罪均不得在这个时间段执行死刑,只能在十、十一和十二月这三个月执行。



再如明清时期,除了判“立决”,也就是斩立决的,其余不管是谋反,还是其他重罪的,都需在秋后刑行,也就是十、十一、十二月,其余时候皆不得。且若官员私自执行死刑的,《大明律》载“若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杖八十”,是要被杖打80的。



同时明清时期执行死刑的时候,大多会选择在午时三刻,也就是11点44分左右。古人认为这个时候是阳气最盛之时,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且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这个时候是人最疲惫的时,最昏昏欲睡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行刑犯人的痛苦会减轻些。

小鹰

小鹰

在秋后问斩这个问题涉及中国'天人合一,“五行”思想。

在中国古代注重天人合一思想(天人感应),古人认为万事万物都要符合天道,特别是人的活动也要符合天道,否则就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五行”代表着“五种动态的相互作用力”,五行最早出现在洪范中,“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东西南北中为五位,肝肾肺心脾为五脏,喜怒哀乐欲为五贼。

中国古代五行的观点,春夏秋冬代表着木,火,金,水。“金曰从革”,金具有肃杀的特性。按照对应关系,秋天是万物凋零,有金的肃杀,冷酷的特征。秋天问斩代表皇帝顺应天意行事,没有违背天道。

青芒果布丁

青芒果布丁

秋后问斩,跟中国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有关系,反应的是“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统一。它始于春秋,成熟与西汉,此后便成为历代王朝不变的一条法令。

一、杀人的学问

在古人眼里,一年四季与人的生命周期高度吻合。春天万物复苏,生机盎然,代表新生命的诞生和希望,就如同婴幼儿时期。夏天草木茂盛,吸天地之精华,欣欣然蓬勃生长,如同人的青年时代。秋天秋高气爽,硕果累累,同时大地转凉,收成纳果,以备严冬,如同人的壮年时期。冬天万物肃杀,一片凋零,象征生命的终结,如同人的老年时期。

杀人就是以强制手段,终结一个人的生命。古人认为,万物有灵,天地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联,所以一切言行都要与天地和谐,此为天道。

由此,冬季就是天留给人们处决犯人的“合法时间”,其它三季,不可以终结人的性命。

二、秋后问斩的历史沿革

秋后问斩这个说法最早见于《左传》,真正形成理论系统,始于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

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即春夏秋冬,王有四政,即庆赏罚刑。四时与四政应该一一对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董仲舒还指出,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异,受到上天的惩罚。从此,“秋后问斩”成为历朝的一条基本法令。

三、秋后问斩的小故事

汉朝曾经有个酷吏叫王温舒,此人残忍好杀。史书记载,他曾经因为一个案子,杀人杀得“血流十余里”。但还是有个别案犯逃跑了,在他的严厉追捕下,终于一一落网,但时间不巧,已经过了冬季。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案犯落网了,此时也不能处以“斩立决”。因而,王温舒懊恼得直跺脚,他说:“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冬天再长一个月的话,我的大事就办完了!秋后问斩成了酷吏杀人的拦路虎。

影草鮇轻

影草鮇轻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人和现代人不同,一切生活方式都要符合宗教和传统。

而古人认为,人们生活的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是神的旨意。

同时,杀人就会形成怨鬼。

古人认为,怨鬼不得超生,会缠住活人。

这就决定了,古代杀人不是乱杀。

在封建王朝时代很长一段时间,只有谋反、叛逆等特大罪行,必须立即处决。

其他的死刑犯,一律必须等到秋后,也就是秋冬季才杀人。

自然,这个制度真正定型是明清时代,嘉庆之后又曾短暂改变为随判随斩。

为什么定在秋冬季杀人?主要是要顺应天意。

古人认为,春季和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这时候杀人就是违背天意,逆天行事。

逆天行事,必然会引起天神的震怒,降下灾难。

秋冬季则是万物消亡的季节,这时候杀人则符合天意。

所以,秋后问斩制度就这么定了。

自然,在封建时代,秋后问斩还有一定的道理。

大部分中国人都是农民。春夏季节,都是农忙的时候,农民没有精力关心别的事情。

秋冬季就是农闲时间,农民们没事了,可以去观看死刑。

除了秋后问斩以外,还有午时三刻问斩。

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以后,这是一天阳光最炙热的时候,太阳就在人的头顶。

这个道理也是一样。

很多人认为执行死刑以后,犯人会变为怨鬼,留在当地。

其实就是普通人去世以后,魂魄也会暂时留在房里。

古代风俗,刚死过人的房子,老人小孩病人都是不能随便去的。

怨鬼就更可怕,会报复活人。

鬼怕阳气,所以就选择阳气最盛的午时三刻问斩。

低调的蘑菇

低调的蘑菇

这是一种中华民族自古而有的智慧体现,在远古时代多有知法犯法的事件发生,为了对犯法者产生敬畏心和羞耻观,对犯有轻罪的人关于牢房中,真心悔罪者有教无类,皆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对于罪恶滔天十恶不赦之恶人,查明原因,给预其充分的上诉状的权力,也于春主万物生长,秋丰万物皆止的孕意,有秋冬主杀之意,在古代由于地广人稀,信息传递多须传进月余,充分考滤了其中的往返时日和正大光明秋毫无犯,不草奸人命的天道大德。

抹抹茶

抹抹茶

在古装断案类电视剧中,小伙伴们经常会看到一个特定剧情,就是如果罪犯被判问斩,往往不会立即执行,而是要到秋天之后才实施。这条规定究竟是剧情杜撰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事?如果古代刑法真的如此规定的话,那么理由又是什么呢?小编今天就对此进行几个方面的分析和解释。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对于死刑犯,秋后斩首这条规定确实是有明文规定。据史书记载,从汉朝起,死刑犯的问斩日期都在秋季之后。 虽然秦朝以法为尊,主张实行严峻的法制来统治人民。但是到了汉朝,却推崇以儒学治国。此时,大臣们纷纷上书,建议汉武帝秋后处决死刑犯,理由是秋季是万物凋零的季节,犯人死后可以叶落归根,这样才能顺应天意。汉武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从此,后世各个朝代统治者都沿袭了秋后问斩这一惯例。 在古代社会,自然科学远远没有如今这样发达,很多神秘的自然现象古人都无法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只有寄托于神鬼玄学之说,相信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作为统治者的皇帝,更是对此深信不疑,所以每年帝王们都要拜祭天地,祈祷风调雨顺,国运昌盛。从这个角度来说,执行死刑自然也要符合大自然的规律,春季万物复苏,生命开始茁壮成长,所以不宜执行死刑。而秋季草木枯萎,万物蛰伏,天地一片萧瑟,方可执行斩首。 此外,学界还有另外一种理论,认为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士农工商之中以农民人数最多。秋季之前人们都会忙着干农活,没空闲时间来观看犯人被斩首,如果在秋季之前处刑,起不到震慑作用。但是在秋季收获农作物之后,老百姓们基本就没啥事可干了,空闲时间也多,这个时候将犯人斩首,容易引起民众们围观,从而警告百姓们遵纪守法做个良民。 所以秋后问斩确实是古代真实存在的,并且就像电视剧中所描述的那样,每次有犯人要问斩,法场周围都被老百姓们围堵的水泄不通,一来是好奇心,二来是古人平日生活没有现在这样丰富多彩。好在如今已经进入到法治文明社会,老百姓们再也见不到秋后斩首这样的恐怖场景了。

苏晓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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