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提到的作品

[作品]大宋提刑官

宋慈之父因错断命案,服毒自杀以谢世人。宋慈决心不再问刑狱之事,以免重蹈覆辙。至交好友孟知县在赴梅县上任途中死于一场大火,宋慈赶到梅县祭奠好友,却发现孟知县是先被杀而后焚尸的,并且杀人现场伪装得非常巧妙...

钱林森 廉声

最新跟帖
even爱旅行

even爱旅行

秋后问斩主要是凉快!

cx

cx

也不是一定要“秋后问斩”,但大部分都是秋后处决。正所谓是“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通俗说,就是秋后,适合刑罚方面的处理,但为什么非要在“秋后”这个季节时间段呢?

这自然跟当时古人的观念有关,古代的时候,不管是皇帝还是普通百姓,都比较相信“鬼神之说”,认为人世间的“祸福”是由上天赐予。比如在古代的时候,对于一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地震、干旱”,也认为是神灵的原因,甚至于皇帝还会为此发罪己诏。有了这样的主观想法,古代选择秋后问斩一事就可以推断了,就是顺应天意。

而在刑罚方面,也是要遵从天意,是按照一年四季的特点,选择行刑的季节。四季之中,春、夏两季,万物复苏,百花齐放,生机勃勃,不适合行杀戮之事;而秋、冬两个季节,万物凋零,肃杀的氛围浓厚。由此来看,春、夏不适合实行“问斩”,秋后问斩则是符合天意规律的行为。


况且,古代时,皇帝是推行“君权神授”之说的,天子之称就是这个意思,而利用自然变化来加深自己的“天子”影响,也是对皇帝的统治有利。“秋后问斩”作为对罪犯处决方面的一种制度,皇帝对“秋后问斩”是认可的,毕竟这符合“顺应天意”的意思,皇帝作为“天子”,行事上要符合天意,对应四时,即“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可是在古代,犯了死罪的罪犯,也不都是一定要在“秋后问斩”,对于十分罪大恶极的,也有“斩立决”这一行刑方式,在这种时候,秋后问斩就不好使了,直接就是就地处死了。

森小魔

森小魔

秋后问斩说的是秋分以后,秋分后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多长,在古天文不发达的时候,这样的节气变化,自然是重要的时令,古人用日晷计时,反应在影子的长度上,把影子长度按时间排列,就高低有序,也就有了节气,就是变化的关键点。

秋分就是二十四节气中昼夜的分界点,古人特别强调的是顺应天时的概念,天的运转带来万物的荣枯,所以古人特别敬天地,万物都由天的号令而动,这个号令就是节令。

春夏是升发,秋冬是凋落,古人认为天人感应,所以行刑的事应该放在秋后,也是对节气的顺应,况且好多朝代对死刑也用的谨慎,为了防止误判需要复查和上报,也需要很漫长的时间,一般是春天上报,等到批复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了。

天人感应,顺天而行,应该是古人总结的极高的智慧,顺天而行我们现在更多的解释为敬畏天地,顺应规律。

午时三刻是因为古人认为杀头,是一件阴气很重的事,午时三刻阳气正盛,况且杀头一般是为了教育百姓,会召集大家过来看,从而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时间定在早上或则太晚都不太合适。


感谢朋友们点赞、关注!欢迎发表不同看法!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依恋

依恋

秋后问斩应该是秋分时节吧,因为此时阴阳相等白天黑夜时间相等以示公平,免得阳间断案到了那一边悔案以示不公来找事罢了。

javier_meihan

javier_meihan

春天不杀生

沧田燃烧小宇宙

沧田燃烧小宇宙

日本有个很有名的人权律师叫做冈村勲,他一直很倡导“废除死刑”,他认为死刑犯也该有人权,文明国家不应该随意剥夺死刑犯的生命。就是他口中值得被尊重的人却冲进了他的家里,将他的妻子残忍杀害了,那一刻,冈村勲幡然醒悟,他感慨道:

“当律师将近40年,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辩护;但直到成为被害人的家属,才真正理解受害者、受害者家属那种痛苦与无助。”

气急败坏的冈村勲,在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悲痛后,他一边大声嚷嚷着判处这个杀人犯死刑,一边放下了昔日的口号,开始大力推行死刑。

冈村勲的经历,再一次印证了那一句话:

“死刑是对恶人最有利的威慑,有罪的人受到惩罚是对无辜者最好的保护——我们没有资格代替受害者去原谅行凶者。”

死刑作为一种伴随人类文明诞生至今的制度,我本人对其是坚决支持的,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关于死刑文化中,很有意思的一点:为何古代死刑都是在秋后问斩呢?

一、古代死刑的执行标准;

斩刑是死刑的一种,在古代,问斩并不是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但它绝对是诸多刑罚中代价最严重的一种。

关于死刑,古人制定了一系列详细、完备的标准,包括如何判定所犯罪行是否可以判处死刑、如何减免刑罚、在什么月份判处死刑等等。

综合起来,能够被判处死刑的一般是犯下威胁损害皇权(谋反、刺杀等)、破坏社会伦理道德(不孝、不义、不伦等)、破坏社会秩序(杀人、偷窃、伪造、贩卖人口等)、官员职务罪(通敌、盗窃国家财物、收受贿赂等)等罪名,这些罪名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基本是以维护皇权统治为前提。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古代历朝历代都有规定,若是地方上判处了死刑,是需要将死刑犯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中央有关部门复审的,其标准是:“死刑犯无异词怨言为止”。

到了唐朝时,这种复审的步骤甚至要由刑部官吏核审三次。

此时,是不是非常意外,原来里面的门道这么复杂?

看过《大宋提刑官》的朋友,其实早已接触过这个冷知识,里面的宋慈就是负责到各地监察地方的刑案有无冤假错案。

只要经历过这些环节,确认罪犯证据确凿后,此时关于如何执行犯人的死刑就有两种方案:

一种是罪大恶极者立即执行,一种是收监秋后执行。

这种立即执行的罪犯,要么是损害了皇帝的利益,要么就是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至于秋后处刑这点,这个月份也很有讲究,一般每年的正月、五月或九月、十二月都是属于禁止执行死刑的。

宋朝还规定,除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犯罪事件外,一般的死刑会集中在每年的十月初一到次年的三月初十这个时间段来定案,也就是说古代执行死刑一般在七月到十二月这个时间段。

二、“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也”,秋后问斩,在古人心中符合自然运转的规律,是古人尊重阴阳五行、顺应天道思想的体现;

古人相信万物有灵,天地间有一种奇妙的规则在维系着天地的运转,人力渺小,只有顺应天命,才能驱灾避害。无论是我们个人的生活,还是社会制度,都应该顺应着“天道”行事。

落实到刑罚这块,《后汉书》上面记载:“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

换句话说,古人认为,天子是代替老天行使权力,我们应该遵照自然的规则,顺天行罚,如此才符合天道:

“刑者阴事也,Y道属义,人君奉天出治,当顺天道肃杀之威而施刑害杀戮之事,所以法天时行义道也。”

按照儒家的天人感应学说来讲,如果君王不遵守这个规则,随意制造杀戮,上天就会降下刑罚,以示对君王的不满。

史料记载,隋文帝在被人激怒,想要在六月份下令击杀该人,大理少卿赵绰便以时节不对劝诫道:“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

隋文帝说了一句:“六月岂无雷霆,我则天而行,何不可之有。”

唐宋时期的士大夫们便抓住隋文帝这句话,大肆批评:你不讲武德!怎么能六月杀人?

宋朝的胡寅就批评他说:“隋文取则雷霆而乘怒杀人,其违天多矣。”

由此可见,在古人心目中,如果君王不顺应上天的规则,就会遭受到上天的惩罚。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秋天肃杀,天气开始转凉,古人相信,在这样的季节里,是天地宇宙开始剥夺生命的时节,顺应上天的规则,便能上天的庇佑,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春夏是农时,秋冬季节是农闲的时节,在秋后问斩,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农业的影响;

农业是立国之本,华夏文明作为农耕文明的典型代表,封建时期的历代君主们都深谙维护农业的重要性。

比如,古人将“二十四节气日”列为禁刑日的行为,就是为了维护农业生产。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秋冬是农闲的时候,利用秋冬来执行死刑,还可以尽可能让更多人看到,起到警示的作用。

秋后问斩这个习俗,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出现,只是当时并没有严格规定,到底是在秋冬的哪个时节,哪一天执行。

到了唐朝的时候,死刑在立春以后,秋分以前执行的准则,被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秋后问斩”一说这才成为后世通用的规则。

你学废了吗?

文/脑洞趣味历史

感谢大家的阅读,祝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觉得文章好的朋友们,记得给文章点个赞,关注一下,每天都会给您带来好文章

幸福胖胖

幸福胖胖

古代人科技文化落后,对这些自然时令的变化不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就会有一些超自然的解释。对于春夏秋冬,古人认为,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既然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自然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礼记·月令有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到了西汉,董仲舒把这一观点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选择秋天行刑,各时期时间也不尽相同。

汉魏时一般在霜降以后至冬至之间;

隋唐及以后,一般选择在秋分至春分之间。

唐狱官令规定:“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

大明律·刑律·断狱“死囚复奏待报”条也规定:“若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杖八十。”

我们现在看到的古书和历史剧中所说的秋后问斩,一般是指秋分后,而不是立秋以后,主要是采用隋唐以后的规定,这一规定的根源在于秋分之后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



但是秋分这天是不能行刑的。崔寔四民月令引千金月令称:“秋风之日,勿杀生,勿用刑,勿处房帷……”

所以,一般情况下,古人除了重大罪刑和一些特殊情况,都是执行“秋后问斩”的。

慢慢慢波儿

慢慢慢波儿

古代行刑为什么是秋后问斩?



amy_棒棒糖

amy_棒棒糖

在中国古代,死刑犯中,只有罪大恶极者,是立刻被杀的。比如谋反,子杀父,等十恶不赦的罪。大多数情况下,是判处秋后问斩的。需要皇帝和刑部的核准,因此才会有许多电影中的刀下留人的剧情发生。而在所谓的盛世中,皇帝甚至会通过一年的死刑犯数目来判断是否盛世。比如乾隆的中期有一年只杀了二十多人。同时皇帝也会发动大赦天下,免除犯人的死刑。当然十恶不赦的犯人是不会放的。

中国古代讲究“秋冬行刑”,即凡被判处死罪的人,立春时不能执行,必须等到秋后才能处决,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以外。汉代以后,这一习俗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秋后问斩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汉,秦朝的时候是尊法家的,推崇以法治国。但西汉开始尊崇儒术,特别是汉武帝时期,曾特意下诏全国征求好的治世策略。其中就有儒家代表大臣上书汉武帝,建议囚犯秋后处决落叶归根,不会逆天道。后来慢慢就影响后世,各个朝代都沿用这种方法。当然除了这点,还有一点很重要。

我们知道斩首不仅仅为了处决犯人,还有一点就是做给世人看以儆效尤。但古代以农业为主,前面大半年百姓都要忙农活,闲暇时间很少,也没有闲工夫特意来看斩首,但等到秋天收获作物后大家都基本没什么事干了,这样就比较容易让百姓集中观斩。像在大清朝的时候,每逢市口有斩首的话,百姓都会跑过去观看。尤其是清朝年间惩治贪官严厉的时候,百姓都争先恐后去占位置观斩,看着人头落地心里特别解恨!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秋官要求刑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同时,礼记·月令确定了最理想的刑杀时间 : 孟秋、仲秋、季秋三月。这三个月各为农历的七、八、九月,是秋天的三个阶段。七月,是一年之中开始刑杀的时间,不得有丝毫的懈怠;八月,可以大兴杀戮,但刑杀必须适当,违法曲断或有理不申,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九月是杀戮扫尾的月份,要求司法官吏不得遗漏应该刑杀之囚犯。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秋季对应五行中的“金”,金的本性冰冷,同时秋季时期,除金旺、水相外,土休,火囚,木死。从五行中讲这时生命沉寂,一年四季中生命力最低,而且金代表用于砍伐的工具,是破坏的代表。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而且秋冬断狱、行刑,不误农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学大师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理论成了当时政治和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董仲舒有一套“天人感应论”,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反天意,会招致灾祸,受到上天惩罚。“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典籍,成为一项法令而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灭亡。

以上所述都是我国封建法律对秋冬行刑制度所作出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统治者往往是自己践踏他们的法制。如汉王莽时就曾下令规定,凡行军过程中疾跑喧哗的,一律立即处死,不用等到秋冬时行刑。无独有偶,隋文帝也步其后尘。他曾经发怒,在六月就要棒杀人,大理少卿赵绰劝其不可在春夏之时诛杀。他却回答说 : “六月虽然说是生长月,但此时必然有雷霆之声。上天既然能在炎热之夏季震其威怒,我替天而行刑,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又一次在春夏时开了杀戒。

“秋冬行刑”的政治实质则主要是封建统治者借天意之名,行杀罚之实,表示用刑是天命所定,不得违抗,让老百姓俯首贴耳地任其宰割,使其统治得以巩固。正因如此,一旦形势处于紧急状态或危及其根本利益的重大案件,统治阶级就不顾一切,而以“斩立决”、“决不待时”加以处决。

elkelk

elkelk

经常我们会在电视剧上听到这样一句话,“将犯人某某押入大牢,秋后问斩”。说得那叫一个溜啊!不过你们想过没有,古代官僚杀一个人还需要等到秋后吗?俗话说得好,阎王叫你三更死,你活不到五更。可偏偏这些手握生杀大权的“父母官们”就让你多活一阵子?怎么着?杀个人还要挑个良辰吉日吗?又不是结婚娶媳妇,有必要这么复杂吗?

还真的需要这么复杂。即使这个人犯天怒人怨,也得还这个规矩办!谁也没商量!咋回事呢?听我给你分析分析。

如果我说,之所以要等到秋后问斩,是为了尽可能保证死刑的公正性,给所有事关死刑的判决留一个缓冲时间。换句话说,这是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你们肯定不相信,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主义社会,还会有这么公平的事情?由不得你不信。

据古代刑律记载,“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写在那儿,没有半分作假。

人犯一旦判了死刑,可不是立马就押到刑场问斩的,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核查流程才能通过。详细地说,地方上如果有了死刑的判决,第一件事就是上报给刑部审查,上报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三月份。不过上报到刑部还没玩,还须得将死刑判决的资料呈交给另外两个部门:一个是大理寺,另外一个是都察院。加上刑部,就是古代的三法司,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公检法三个部门。

上报给这三个部门后,就需要一段审核时间,这段时间就是“秋审”,一般安排在八月。如果判决确认无疑后,就可以在九月份问斩,也就是秋后问斩。从三月到八月,留出这几个月,就是给这些死刑犯留出缓冲的时间。

不过一旦三司中有一方有异议,刑部就得把这案子提交给皇帝定夺。不过皇帝是谁?每天日理万机,怎么可能处理这些小事?除非这件案子引起了很大的风波,让皇帝十分重视,那就得让皇帝亲审了。

所以说,古代对死刑的判决还是比较重视的,并不是说判决一下来,就将死刑犯关入大牢,然后等到秋后开始问斩。之所以需要这么复杂的审核程序,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维护程序正义。

悠悠我我

悠悠我我

秋后处斩也是人性回归春种秋收吗?

我叫小花猫

我叫小花猫

古人处置死刑犯为何秋后问斩 古代死囚被斩首的全过程揭秘。相信看过很多古装电视剧的我们都会有一个疑问:古人为何每次判决死刑都是秋后问斩呢?这是编剧们为了追求艺术效果?还是确有其事?那何谓“秋后问斩”?


据了解,古代选择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死囚,即“秋后问斩”。这是为了顺应天时,合秋冬肃杀之气。“问”的本义就是审讯,后来才衍生出了“判处”的意思,而“问斩”就是指判处死刑。



古人有严重的封建迷信思想,执行死刑是在秋冬季节,与古人信奉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生命力旺盛,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万物凋零。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时时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古人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就要遵从更要遵守,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一样。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即便是夜间,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后乃行刑”一说。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未后”在冬天来讲,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方便死刑犯“托生”。明清似乎多选在午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1时至13时,明清话本小说里所谓“午时三刻”大概就是因为有此背景。选择午时则是为生者着想,午时阳气最旺,鬼魂难以作祟,监斩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缠身,避免遭“报应”。


有大量证据表明,汉朝时期,死刑的执行限制在秋季和冬季举行,已经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深入人们心中的事实。依据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区分。古代死刑犯被判死刑之后通常都会集中处死。选择秋冬二季实行的原因,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不用种粮食,强迫民众观看,有考虑示警的作用,当然这也与古人“不误农时”的考虑有关。可见,作为以农业为主体的古代社会,很多社会生活都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我们现在常说的“秋后算账”,估计也是来源于这种农业因素吧

Shmily

Shmily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如秋前处决犯人,实必影响家属情绪,影响农业生产,使其它人受到影响和连累。俗话说秋后算总帐,对犯人也到了了结的时候了,被斩人犯尸体也不容易腐败,尽量做到人道主义。

梧桐雨儿

梧桐雨儿

一、将国家法度和自然天时相结合

在古代封建帝制当中,天子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人世间的一切势力都没有资格赋予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上天才可以。所以,为了将天子与天联系起来,国家的许多法令也同样的要配合天时。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的时候可见于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

也就是说,在春季二月,官吏们要减少关押囚犯,关押的囚犯也尽量去掉镣铐,对已处决的囚犯也不要再陈尸示众了,不要拷打犯人,减少官司。这是为什么呢?第一,春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正是种植农作物的最佳季节,要让所有人有生产的积极性,所以不可滥用刑。第二,春季是一年的开头,想要有个好的兆头,让所有人心怀希望。


西汉的时候董仲舒提倡将儒学融入法制当中,帮助天子实行儒和法的结合,他认为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也就是说,春天和夏天,一个是复苏,一个是旺盛,所以按照自然规律,国家的刑罚不应该在这欣欣向荣的季节里实行,所以重“庆”和“赏”;而秋天和冬天,一个是肃杀,一个是寒冷,应该配合使用刑罚,正和了天意。同样也将天子和上天联系了起来,起到巩固皇权的作用。

二、秋后问斩可以给一些案件缓冲的时间

我们都知道,古代的侦讯技术其实十分不成熟,所以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冤假错案。如果是证据确凿,罪不容赦的犯人,当然可以实行“斩立决”,但有些案件明明有疑点,或者证据不足,如果仓促就结案了,就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让一些该死的人逍遥法外,让无辜之人惨遭屠戮,这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因此,“秋后问斩”就给了这些被判死刑,但是案件还有可能被翻案的人机会,如果利用得好,可以救下许多无辜之人。而这就是秋后问斩的另外一层含义,这个含义则是偏向于实用性。

三、秋后农忙结束,适合法制思想教育

但一家人都还在为着家里的生机忙活的时候,谁有空来关心一个死刑犯人什么时候被处决,都在家里的天地里面忙活呢。

而处决犯人,使用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治违法犯罪之人,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的,也是给所有的百姓做一个警示,让他们不要重蹈覆辙。而只有农忙时节结束了,所有人才会有空闲时间聚在一起,秋后问斩的警示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paupau

paupau

在周礼.六官记载: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

而秋官司寇,就是主管刑法。古代的人讲究天人合一,认为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春天要处决犯人,有伤天和,所以犯人都要放在秋天处决。这就是秋后问斩的来源。

苏晓染

苏晓染

  • 0
    经验
  • 0
    粉丝
  • 0
    关注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APP下载 返回顶部
顾文姬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

顾文姬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顾文姬app下载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