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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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wig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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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是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小说中的一篇故事,这篇故事确实挺吓人。蒲松龄为什么写这样的一篇恐怖故事呢?可以说很多人是搞不明白的,之所以搞不明白,是因为对古时候的战争不了解。看到这个问题,我给分析下,朋友们应该也就清楚了。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有兴趣的朋友,可找原文一读。

这讲的是什么呢?有一个叫于七的人,叛变了,于是遭到朝廷的镇压,全军覆没。于七的人都死了,当然了,大概还有朝廷的兵也会死伤很多,毕竟是一场恶战嘛。有一个村民叫李化龙的,因为打仗,所以躲山上避难。看着战事已经结束,就想回家看看。半路上,看到到处都是尸体,密密麻麻。

刚好这时候是晚上,朝廷的军队经过。李化龙怕给发现了万一被当成乱党那说也说不清,急忙倒在死人堆里,假死。



军队过去之后,李化龙不敢即刻起来,忽然看到很多断头断手臂的尸体站立起来,其中一个颤抖着大喊“野狗来了,怎么办?”这些尸体都惊慌失措,然后又倒下了一动不动。李化龙正要起来,突然看到一个怪物从远处而来,看到尸体就吃他们的脑髓,眼看就要到身边来了,他赶紧塞进尸体里面,以为藏深点可以没事。谁知那怪兽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一个尸体一个尸体的拨开,直接就来抓李化龙自己。幸亏李化龙聪明,刚好抓到个石头,猛的往怪兽的大嘴巴一砸,只见怪兽一声惨叫,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其实就是一般百姓平常的聊天素材。没当过兵的人,偶尔讲起上战场,会怎么样怎么样之类。然后若是自己,若是眼见打不过,可以假死之类,可以活命。聊天所讲的都是自己有多聪明会怎么做怎么做,蒲松龄就是因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了这些,才有了灵感写成这篇小说。

野狗一篇,是要告诉人们,战争是残酷的,逃兵是不好受的。因为会面临战后清场,不管是自己一方清场还是敌人清场,野狗就是代表。换句话说,假死的结局就是等死,后面会再补一刀。关于这一篇,为什么感觉骇人,也是因为恐怖的原因,这些场景确实足够恐怖。本人命理师陈一宏,欢迎关注交流。

dreedy

dreedy

历史从来都没有改变,就像南京大屠杀一样,很多人也是没有反抗就引颈受戮。

不敢面对自己害怕的现实,可是不去面对是没用的。只可能会更糟糕

四月雨(BH1OLN)

四月雨(BH1OLN)

我翻了野狗看了看,这故事篇幅短小,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镇压叛乱”这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可怕”!

既然说野狗是全书最骇人的一篇故事,我们不妨了解一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清军镇压于七叛乱,这时有个乡下人叫李化龙,刚刚从山里跑出来,好巧不巧就遇到了镇压叛乱的军队,而那时的军人可不会管你是什么人,但凡在于七造反这一地区的人,必然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律杀无赦,非常残忍,真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眼看着军队就要靠近,李化龙急中生智,干脆就往路边上一躺,隐藏在了尸堆中,也因此逃过一劫。

军队渐行渐远,李化龙准备起身回家。这时,旁边就传来一阵窸窣之声,定睛一看,好家伙!是旁边的尸体站起来了,李华龙吓得脸色惨白,一动不动。

其中一个脑袋断了连在脖子上的“尸体”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

旁边的一些尸体也随声附和:“是啊,怎么办啊?”

突然间,所有“尸体”又齐刷刷躺下去。

四周顿时一片漆黑寂静,荒凉的旷野上,月亮拢上一层血色,一阵夜风带着腥味吹过李化龙的脸庞,不时寒鸦地嚎叫从远处传来,又传向远处去。

李化龙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上了,可他还是不敢动一下,“认真”地扮演着尸体,心里一想:莫非,是那野狗子来了?

果然,如他所愿,不远处来了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它挨个扒拉着“在躺的各位”,然后伏下身子吸食他们的脑髓。

李化龙在一旁歪着脑袋,看得是心惊胆战,头皮发麻啊,一股寒气从脚底涌泉穴直冲天灵盖,他恨不得拔腿就跑,可是这时候他吓得哪有力气跑,于是赶紧把头扭过去,紧闭双眼,可是吸食脑髓的声音越来越近,他心里害怕极了。

终于,该轮到李化龙了,野狗子同样扒拉着他的脑袋,李化龙左躲右闪,顺势把头藏在尸体下。

野狗子急了,用手扒开尸体,想让李化龙的脑袋露出来,以便吸食脑髓。

李化龙更急了,情急之下摸到了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他看准时机,“砰”一声,刚好砸到了野狗子的嘴巴。

哦吼-,野狗子发出了猫头鹰的叫声,狗血淋头,两颗牙齿掉了下来,它捂着嘴跑了。

李化龙颤巍巍地站起身子,在血地中发现了这两颗牙,他捡起来揣在兜里,纪念自己这一次美妙的经历。

后来李化龙把牙齿拿给村里的人看,也没有人认得出这是什么怪物。

故事到这里也就讲完了,经历过“英叔”各种僵尸片的熏陶后,你会发现,其实这个故事并不恐怖,但蒲松龄写这么一篇文章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呢?这个故事又到底恐怖在哪里呢?

我们不妨结合当时的背景来理解。

于七起义发生在顺治五年(1648年),他先是领导农民占领锯齿山,不久后又攻占了宁海,接着便被诏安。顺治十八年,不堪压迫的于七又再度起义,只不过这次清朝统治者开始了武力镇压,当时朝廷军队还正值武力巅峰,所以很快啊,起义就失败了,于七也溃逃而去。

但是不管如何,受苦受难的只有百姓,在这长达十五年的动乱中,山东地区的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清朝廷镇压叛乱后,抓不到叛首,于是对当地百姓进行了血腥屠杀,那么,野狗这个故事也由此而来了。

要知道,起义发生的时候,蒲松龄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可以说,他亲眼目睹了清军的残暴不仁以及犯下的种种罪恶。


阿德勒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而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可见,这一次动乱,给当时还是少年的蒲松龄造成了多么痛苦的回忆。

有人对《聊斋志异》的评价是:“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不论写什么,蒲松龄的作品其实就是对他当时社会的一个映射,我们不难发现,蒲松龄对他生活的年代其实是充满了不满和无奈的。

野狗这篇文章,让人觉得骇人的不是内容,而是其中反映的社会的黑暗,是那个动乱的时代。

李化龙代表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而所谓的军队,原本是用来保家卫国,但现在他们把屠刀指向了自己原本应该保护的人,以至于李化龙在遇到清军时竟然只能以装死来躲过一劫,可见当时百姓避清军如避豺虎的现状。

所谓的野狗子,兽首人身,其实就是骂清朝统治者的残暴不仁,他们虽然长了一副人的样子,但是行事起来就像是畜生一样,冷酷无情,丝毫不顾百姓的死活。

聊斋志异》不得不说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当你挖掘出每一个鬼故事背后血淋淋的事实,就会明白,其实比鬼怪更可怕的,是人性。

lambor

lambor

蒲松龄,清代杰出文学家,短篇小说家。小说野狗出自其创作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大家可能没怎么看过,但绝对是听说过的,其中很多都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小时候经常看电视剧《聊斋》,那可是又爱又恨啊[捂脸] 。

为什么说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这其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

我们从侧面了解一下野狗。故事背景发生于明末清初的于七动乱。一个王朝改朝换代都会伴随着杀戮。特别是明末清初的几次大屠杀,清早期的文字狱,受牵连无辜的人更甚。

于七动乱。军队杀人无算,各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人烟”。古人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作者通过该文让我们了解到在古代社会底层百姓的生活艰难。

作者通过文字的表达表现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对当权者的控诉。对普通劳苦人民的同情和怜悯。看看古代人的生活,在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庆幸我们生活在现代,有一个伟大的祖国!





李可瑶

李可瑶

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是清朝短篇小说扛把子蒲松龄老先生的史诗巨作,从《倩女幽魂》到《画皮》再到《捉妖记》,一出出耳熟能详的经典故事及惟妙惟肖的人物设计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星爷的大话西游中,黑山老妖一角吸人精气的经典桥段便是致敬了《聊斋》中野狗故事里的骇人一幕。

野狗: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清朝初期,顺治年间,正逢山东半岛于七之乱末期,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人民进行血腥屠戮,一时间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躲在山中的乡下人李化龙逃过一劫,眼见动乱逐渐平息,难以割舍家乡父老,便趁着深夜,一路狼狈地开启了回乡之路,途中却又不幸地遇到了一队清兵。


未看黄历的李化龙只能自认倒霉,眼见清兵临近,恐难逃杀身之祸,忽急中生智,一头将埋进了附近的死人堆中装死。


清兵的脚步在尸堆旁掠过,刀尖上每一滴鲜血滴落在沙土上的声音都如同死神召唤一般,撞击着李化龙的心脏。


好在清兵们未做停留,听着渐行渐远的脚步,许久之后李化龙才在满是腐臭的尸堆中缓缓睁开了双眼。


然而让李化龙后背发凉,几近窒息的一幕出现了。


一具具残肢断臂死相惨状的尸体居然如枯木一般纷纷笔直地杵在原地,其中一具尸体的头已经断了却仍连在肩膀上,嘴角渗着鲜血,此时却开了口:“如果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余尸体也跟着喃喃起来:“如果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此时的李化龙大脑早已一片空白,唯独能想到的就是努力克制着自己狂抖不止的身体,不让自己喊出声来。


不知过了多久,尸体们突然安静了下来,片刻又募地全都倒了下去。


李化龙平复了一下内心,战战兢兢地刚想从尸堆中爬起来,却听见远处传来了咔哧咔哧像是什么碎裂的声音。


顺着声音的出处悄悄地瞟去,只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尸堆中啃碎尸体的头骨吸食脑髓。


如触电一般,头皮发麻的李化龙竭力不让自己晕过去,怕被怪物发现,只得继续趴在尸堆中佯装尸体,祈盼怪物饱食一顿后尽快离去。


然而天不遂愿,怪物丝毫没有饱腹的意思,反而啃碎头骨的声音离着李化龙越来越近。


李化龙绝望了,趁着怪物专心美餐之际,便死命把自己的头往尸堆底部埋了埋,暗自祈祷怪物没有那么“勤奋”。


然而怪物却如处女座一般挨个吸食了尸体的脑髓,啃食头骨的声音也终于还是来到了李化龙的上方。


一股巨力从肩膀传来,原来怪物想要把李化龙从尸堆中拽出来,此刻的李化龙也独孤一掷,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往尸堆里钻。


突然巨力消失,头顶却一轻,眼看这份美食份量有些重拽不出来,怪物便着手去推开李化龙盖在头上的尸体。


头部就要露出,炸毛的李化龙也终于放弃了所有的恐惧,顺手抄起了腰下一块碗大的石头,在怪物就要啃食他头骨的瞬间,翻身一跃而起,狂风骤雨般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部。

怪物吃痛,被打的鲜血狂喷,发出如猫头鹰一般的哀嚎,夺路而逃。


发了狂的李化龙举着石头一路追赶,奈何怪物速度太快,一会便没了身影,沿着血迹李化龙捡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锋利,长四寸有余。


原来是慌乱中的李化龙用石头击中了怪物用来吃饭的家伙事儿才导致怪物落荒而逃,不然鹿死谁手还定数未知。


风中凌乱的李化龙怅然若失了半晌,突然想到怪物可能会中途折返报仇,便一刻不停飞也似的逃回了家。


回村之后的李化龙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讲诉给了众人听,众人惊骇。


然而当他将这“战利品”拿给别人看时,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牙,究竟是源于什么怪物。


于是便根据当时李化龙在众尸体口中得知的名称,将其称为“野狗子”,后来训斥不听话的小孩子,就有了“再不听话,野狗子就来了”一说。


野狗子,骇人的不是食人脑髓,而是吞噬思想

野狗全文仅280余字,却被奉为蒲老先生491篇(亦有记载494篇)小说中最为骇人的一篇。

下面掌声有请野狗一众演员,我们对其进行简单采访:


主角李化龙:大家好,我是李化龙,最后急中生智打伤野狗子得以逃脱,捡回了一条命,脑袋瓜子也健在,其实我还蛮有思想的哈,属于不破不立能成事儿的那一种。


群演众尸体:大家好,我们的戏份比较简单,台词基本也就一句“怎么办”,然后就躺在地上等着被啃脑瓜子。


反派野狗子:大家好,我是野狗子,我的爱好是吃脑子,估计植物大战僵尸就是参照的我。


反观蒲松龄所在的顺治时期,正处于清朝“文字狱”兴起的阶段,延续了250年之久的文字狱,在顺治期间,正值巅峰。


满清对汉人的思想管控几近癫狂,但凡文人墨客在文字中稍有不满,或有暗讽清朝的内容,牢狱之灾便不可避免,更会殃及身边无辜之人。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捕风捉影造成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而文字狱对思想的抹杀让同为文人的蒲松龄更是感同身受,这种抹杀不就是野狗子吸食脑髓,抹杀思想的映照吗?


是奋起反抗,还是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再或是食人脑髓,蒲松龄在野狗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假若世间所过之人均为毫无思想的行尸走肉,何尝不是人间最骇人的一幕?


笔炮君说

看似满是离奇鬼怪的《聊斋志异》,其实每一篇都是或揭露封建黑暗,或抨击制度腐朽,或反抗封建礼教的呐喊之言。


正所谓: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郭沫若

“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老舍


饱含着蒲松龄反抗之情的《聊斋志异》,与其说是一部光怪离奇的小说集,倒不如称为一面彼时社会的照妖镜。

关注@笔炮君,我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唠更多有趣的嗑儿~

weiweiing

weiweiing

头条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今天在读聊斋,而且我只用过百度搜索相关内容,打开头条,上来就给我推荐了这个问题。细读野狗,一遍读下来清楚了文章大意,很多人都把这篇文章解读为作者在暗喻清朝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压榨。或许作者确有此想法。对我而言,聊斋只是作者记录的一篇篇民间小故事。为何一定要有表达什么呢?

欧欧

欧欧

野狗的写作背景是清于七之乱。于七领导的农民起义,活动在今山东地区。顺治年间,正值清武力鼎盛时期,对于农民起义,清廷残酷杀戮,连坐族诛。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无辜枉死的人多的数不清。给当时的百姓带来的心理创伤,即使是时间也无法磨平。这其中必然包括蒲松龄的亲朋好友,以及他自己。

野狗里面的李化龙是许许多多微贱百姓的缩影,多少次幻想演练如若遇见清兵就躺在尸体间装死,也许这就是某个人的亲身经历纪录在蒲松龄的小说里。在当时百姓眼中,碧血横流,尸臭熏人也好过恐怖的清兵。兽首人身的怪物都不如田杀人如麻的清兵。人活着怕被杀,死后当了僵尸还要继续面对吸脑浆的怪物,真是绝望无处可退。

野狗中没有狐仙,没有女子。主场景是起立如林的尸体,薄雾缭绕之中狗头怪兽,以及一脸惊恐的瘦弱男人。

唯一让人开心的是,他打败了怪兽,死里逃生。

赖赖T

赖赖T

初看感觉就像是一部明末清初的丧尸小说,但细品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寓意极其深刻,最为骇人的是故事中的场景都是对现实的隐喻。


野狗出自《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篇幅短小,故事离奇。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

乡民李化龙遇见了一件离奇的事,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极尽残忍之能事。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逃去。

野狗篇看似是简单的尸体鬼怪说,其实是作者对现实的看法。乡下人李化龙代表的是一类人群,尸体是一类人群,最后的野狗子更是对满清另类的表达。


所以可以看出有不少的批判思想,这三类的人群代表分别是百姓、受难者和清朝。

故事中开头就写了于七之乱,从而奠定了自己的故事走向。于七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人,早早的就考上了武举人在民间的威望很高。

在清兵进关之后,于七举兵反抗但是不敌。最终也是在部下们的掩护中逃脱,一生就此退出舞台,到了寺庙做了一个和尚。

这就是表现了野狗篇的背景,一个战乱年代的纷扰不断,最为突出的就是民。

故事中,尸体起来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这个点就像是国家破亡的时刻,民众们的反思和作者的故事引导。之后的尸体们更是在互相商议,但是更多的确实怎么办的疑问。


这就是在天下大势已去的无奈,这种深深的悲痛感难以掩盖。虽然已经沦为尸体了,也有一颗想要改变现状的心。

之后野狗子的登场更是突出了问题,尸体们纷纷的倒下,野狗子开始去吃尸体的人头。这样的情形就像是国家破灭时候的惨像,也暗示了为了国家而起义的群众落幕。最后戏剧化的一点出现了,李化龙为了保护自己的头颅不被野狗子吃。

站起来用石头打烂了野狗子的嘴,让野狗子落荒而逃。从这点来说又表现了一个人民觉悟的正确性,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这样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lxm_tomato

lxm_tomato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大鬼爽

大鬼爽

因为有反清的意思


甚好的小说。

一、
一开始的「于七之乱」是反清起义,「杀人如麻」四字,贬意十足。
主角八成也是一份子,从「山中窜归」,遇见大兵夜行军,怕丢了小命,只能藏身尸堆。

换言之,是自找的苦吃。

二、
尸体堆积,他藏身於内,遇见尸体说话,又遇见食尸的野狗。
从头到尾,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死里逃生」。

从文章开始迄今,短短两段,已是生死交关四次,真是倒霉透顶了:

于七败亡,清军追剿,死尸说话,野狗一只。

三、
这是一篇很好的「商业娱乐」读物,短短数百字,竟有「背叛 + 逃亡 + 僵尸 + 异形」。
确是太好的「写作范例」,作者堆砌一个又一个的高潮,就是要你喘不过气来。

要我说,若问这小说有啥意义,其实很简单,就是「舔」上层结构的「痒处」来的。

君不见,全文饱含「教训」,不停地告诫你:

别作乱臣贼子,好好服从大清统治,别若祸上身……。

为了再强调真实感,文章最後,不惜加上「两根牙齿」云云,非常尽职。
(小说笔法,发明一个「物证」,从故事幻境,穿透到真实世界,强调「不是故事,而是实事」。)

四、
最後再说一点:

蒲松龄写「聊斋」,是康熙19年事。
「于七之乱」前後数次,最後一次,是康熙元年事。

我认为,这文章的「政治警告」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Nothing。

Nothing。

【答案】遭遇兵乱,已是一重恐惧;埋首尸堆,此二重恐惧;尸复能言,已为三重恐惧;鬼惧野狗,已即四重恐惧;狗欲吸脑,此五重恐惧;不知何物,终六重恐惧——永远生活在恐惧之中。

恐惧堆叠,让人无法承受。

【1】文艺作品为什么对于人类显得无比重要?它既赋予了人类无限的创造、幻想,也深刻烛照了人性深处。恐惧是人类原动力之一,但是,恐惧不是源于人性本身吗?

【2】对于人类而言,在向星辰大海的征途迈进时,永远都不要忘记,人类是有着强大的足以制造“人间地狱”的毁灭性的——这种负能量,蕴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大脑、心灵与灵魂之中。这就是恐惧之源。

蒲松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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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弄清几件事。

首先是“于七之乱”。这其实是一场农民起义运动,发生在清顺治年间的山东胶东半岛,由明朝武举人于七领导,从1648年起事到1663年被清廷镇压,大概持续有15年。这场农民运动活动范围波及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

其次是蒲松龄与这场农民起义运动的交集。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出生于1640年。也就是说,他8岁的时候,于七率众起义。他23岁时,这场农民运动被彻底镇压。15年间,蒲松龄一定听说过许多关于起义军的事。起义失败后,也会有大量的人为逃避朝廷迫害而逃到淄博,让蒲松龄有机会亲自接触他们,了解那段腥风血雨的日子。

山东地图

从山东地图可以看出,淄博在山东中部,对从烟威逃难过来的起义者及其受关联者而言,是比较合适的去处。

三是清朝政府清算这场起义运动的残酷手段——株连。不仅参与起义的人要杀头,跟他有牵连的人也要杀头,不仅家人,亲戚朋友甚至认识的人都有杀身之祸,是非常血腥的屠杀。对此,蒲松龄在公孙九娘中是这样描述的:“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一天就有几百人被集中斩杀,非常恐怖。

四是蒲松龄家道中落,他渴望通过仕途改变家族命运,但是满腹才学的他却屡屡乡试不中。直到72岁才被补为贡生——明、清两朝由府、州、县学推荐到京师国子监学习的人。可谓一生潦倒。他对清政府的许多制度弊病非常不满。对于于七起义,应该是非常同情的。因此野狗下笔也就非常狠。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小说本身。野狗原文: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人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音:合),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音:吃,也叫鹞鹰),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聊斋志异》描写那些狐妖女鬼之类,往往着笔温情,非但不恐惧,甚至充满浪漫气息,人妖之恋、人鬼之恋,真情流露。

野狗完全不同,没有丝毫的温情,全是恐怖的气息与血腥的味道。“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这是怎样恐怖的场面!

小说的气氛营造令人窒息、悬念迭起。李化龙为了躲避官兵捕杀,情急智生,假扮成尸体躲在尸堆里。好不容易躲过一劫,惊魂未定之时,一堆无头断臂的尸体,突然站立起来,有一具尸体,头还没有完全断,连在肩膀上,居然还说话了“野狗来了,怎么办呢”那些没有头的尸体竟然也能回话!

这样的场面,完全可以把人吓晕吓死。李化龙还能站起来,已经非常厉害了。

之后到来的怪物,就更加恐怖了。“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人脑”,可以想象,遍地的尸首中,突然窜出一怪物来,非人非兽,专门啃咬死人的头,吃里面的脑汁。如果你在现场,会是怎样的感觉?——浑身发冷、小便失禁是必然的!

而且还没完,这怪物知道你的存在,张着血淋淋的大嘴要过来吃你的脑汁!可见,现场气氛之紧张、恐惧!一般人,估计就是直接尖叫等死了。李化龙最后还能反击,用石头击杀怪物,也算是蒲松龄老先生的一丝温情了。

yongge

yongge

项目部养了一只土狗。附近有条马路,设计不合理,经常出车祸。大早上。一次,一个奇摩托车的人,撞在马路边三角形路灯杆上,脑袋开花。被这只狗舔吃了。

sunearlier

sunearlier

哎,小时候看聊斋,吓得都不敢一个人睡觉

amengyuanyuan

amengyuanyuan

因为短

所以可以想象空间就大了

你可以看下我分享24分钟的美国恐怖电影

简单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我也写一个恐怖小说给你

你看吓人不!

一个字的小说

“穷”

是不是比蒲老先生的还恐怖

sufi

su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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