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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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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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跟院子里那个老太太尸体吐水差远了,初中生时上课看到,看完背脊发凉冷汗直冒

SLAMG

SLAMG

聊斋志异放在家中经数年,未读一篇,惭愧。

高冷一族

高冷一族

有个纸片人的故事

daniel_cyq

daniel_cyq

讲的很实际。有道理。

piyo

piyo

活着的时候担心被连坐,乱杀;即便死了还担心野狗子,作者蒲松龄的潜台词是不管活着还是死去,在那样的背景下你都没有好下场,唯有大胆反抗,或许勉强可以活着而已。

田螺姑娘

田螺姑娘

现在的野狗子比以前厉害多了,如果蒲松龄能再次遇到必死无疑

amherstwu

amherstwu

一,首先小说野狗的内容

这片小说,开头便点出来发生的背景, 于七之乱的时候,因为当时清廷在大肆屠杀人民,所以一个叫李华龙的人,为了逃避清廷的追杀,就跑到山里去了,他为了躲避士兵,更是直接卧倒在死人堆中,骗过了士兵。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士兵走后不久,这些尸体居然接二连三地站了起来,其中一具尸体大喊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然后纷纷倒下,这时候李华龙才发现,死人堆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只兽首人身的怪物,正在挨个尸体吸食人脑,眼看着就要吸食到李华龙这边了,李化龙大惊之下,慌忙把自己的头钻入旁边的尸体底下。怪物扒拉了几下,没有把李化龙的都扒拉出来,于是就试图把李化龙身上的尸体推开。李化龙情急之下,摸到一块大石头,用这块石头,结果了怪物的人性命。

二小说野狗内涵

看似很荒诞的小说,其中蕴含着很可怕的事实,小说开头就点明了事件,于七之乱。当时农民起义,于七带领民众反抗清廷的统治,在起义失败后,大抵是为了让这些人觉得害怕,不敢再次造反,清廷就对这个地方进行了大肆的屠杀,而民众却又麻木不仁,无法反抗,所以,兽首人身的怪物,指的是清廷,而尸体则是麻木的群众,吸食脑浆则意味着清廷对于民众的思想控制,比如说“文字狱”。

所以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为是于七义军杀人如麻,也可以理解为清军反攻倒算杀人如麻,傻笔杆子的人都有这种小机灵,蒲松龄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suki_nana

suki_nana

野狗全篇不算标点符号不过227个字,然篇幅虽短却极具画面感,读罢顿感脊背发凉,真可谓月黑风高夜,遇鬼遇人都能吓断魂。而故事中的主人公不仅碰到了鬼怪,还遇上了食人怪兽,最可怕的是还可能被杀人如麻的大兵抓走。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往前一步是死,往后一步也难逃生。大家试想下,短短200字就写的如此瘆人且绝望,说它最骇人不足为过啊!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顾名思义就是讲述一些鬼怪的故事,因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不胜枚举。比如,脍炙人口的《画皮》,还有类似野狗一样的短篇《尸变》和喷水,都是能让人读出一身寒意的故事。那么,野狗究竟讲了什么呢?

一、野狗出没,生人勿进

于七之乱期间,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了出去。可巧,入夜时他就看到了一群路过的大兵。情急之下,急中生智的李化龙立刻卧倒在死人堆里伪装自己。

等到这群大兵走过去了,李化龙依然不敢爬起来,也幸而他没起身,因为他看见身边这群缺胳膊断腿又断头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脑袋粘连在肩膀上的尸体絮絮叨叨地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随声附和:“怎么办......”说罢,突然都倒下了,漆黑的夜晚顿时鸦雀无声。

李化龙惊恐万分,还没等他爬起,但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此时正趴在死尸堆中,你当它在做什么?李化龙定睛一看,那个怪物正在呲溜呲溜地吸食人脑!

为了防止怪物吃掉自己,李化龙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深深地埋了起来,这个怪物便锲而不舍地左右找着李化龙的脑袋。最后,李化龙在身边摸到了一块硬石,死命地向怪物砸去,这怪物被砸掉了两颗牙齿,发出猫头鹰一样的大叫声逃跑了。

这个李化龙也是好奇心极强,生死存亡之刻还不忘捡起他的战利品,那两颗被他敲下的牙齿。侥幸存活下来的李化龙将这怪物的牙齿拿给村里人看,却无人知晓这究竟是何种鬼怪。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短小精悍的一个鬼怪传说。故事中的李化龙可谓九死一生,这一夜也着实令他难忘了。

二、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的笔下曾多次写到“于七之乱”。除了野狗,还有乱离二则和公孙九娘,都提到了这个事件。而且,尤以公孙九娘中的描述最惨不忍睹:“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这肆意的杀戮场面是多么残暴且血腥啊!

由此看来,似乎就特别理解李化龙的惊恐之情了。尽管他杀死了食人的怪兽,却更怕落入乱军之手,因为无论是哪条路都不过是通往地狱的大门。

那么,蒲松龄为何频频在《聊斋》中提到“于七之乱”呢?我想,于他而言对这个事件充满着复杂的心情。

相传,蒲松龄22岁那年为了躲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山村遇见了年近16岁的陈淑卿,他们相爱相恋结为了夫妻。然而半年后,这夫妻二人回家后,却因婚姻的不合法性而被迫分离。7年后,当蒲松龄再次遇到陈淑卿后又重修旧好,但是诞下子女的陈淑卿却因病而逝,留下了蒲松龄对她一往情深的想念。

尽管“于七之乱”造成了蒲松龄的颠沛流离,却也因此结缘了爱妻。所以,哪怕野狗中没有聊斋式的浪漫爱情,却也倾注了蒲松龄的深深思念。

三、鬼怪惊悚,人更可怕

如果将聊斋的故事止于爱情层面,便失去了它的深刻内涵,蒲松龄定然不会这么做,那么他要借这一场平乱说明什么呢?

蒲松龄在《聊斋》中寄托了一种对恋爱自由的向往,但是对公孙九娘这一篇的收尾却极度凄凉而悲惨。为什么这样写呢?那就是“于七之乱”给黎民百姓带去了伤痕,它让人间变成了炼狱,那累累枯骨让苍茫大地变了模样,江河湖海都是血染的色彩。

我之所以要提公孙九娘,就是让读者明白,蒲松龄在这一篇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于七之乱”,和在野狗之中四个字带过的目的是一样的。既然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又何谈爱情?所以,公孙九娘没有圆满的爱情,而野狗压根不提爱情。

蒲松龄想让读者看到的是对这场屠杀的血泪控诉,惨不忍睹的尸体,变异恐怖的野狗,这些无不是战争之下的产物。

因为战乱,血流成河。因为战乱,人如草芥。因为战乱,怪相层出。最可怕的不止那些手拿武器的士兵,还有因为战乱而滋生的邪恶的生灵。

野狗可怕吗?它专门吸食人脑,多么丧心病狂。然而,它也是一个普通人用一块石头便可吓跑的怪物。它如这些行尸走肉一般,在战乱之下泯灭了人性。所以,万恶之源不过是围绕着人性而不断迸发出的邪恶力量。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所以,《聊斋》不只是奇异有趣的故事,更多的是寄托了蒲松龄现实生活中的苦闷和孤愤,他用鬼狐反映了社会,批判了社会,也深思了整个社会。而这也是野狗想要告诉读者的,你读懂了吗?

我是雪忆柔,文字是灵魂的歌者,指尖在书海中起舞,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请您关注我吧!

kumako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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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这种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最喜欢在小说里面含沙射影抨击清朝,所以看聊斋志异不能光看故事本身,还得结合背景去解读。

野狗开头介绍了故事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蒲松龄一开头就非常机智的暗讽清朝,但又让你抓不到把柄。

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清朝一个农民起义军首领, 明崇祯武举人。顺治五年于七占据锯齿山。七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 于七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康熙元年春,于七溃围逃去。后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

于七倒是得了善终,但他起义时控制的地方百姓就遭了殃,当时清廷株连兴狱,对这些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所以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为是于七义军杀人如麻,也可以理解为清军反攻倒算杀人如麻。耍笔杆子的人都有这种小机灵,蒲松龄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

这里其实是在挠统治者的痒痒肉,叛军被打败,天朝大军过境寸草不生,李化龙害怕被当做叛军砍脑袋,所以在尸体堆里面装死。当时清朝统治者刚刚入关,对于反叛者毫不留情,蒲松龄这么描写自然很受清朝统治者欢迎,我们的队伍威武雄壮,谁反叛谁作死。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

这时候尸体全部站了起来,有一个脑袋掉了连着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张口就说“野狗子要来了,咋整?”

其他僵尸表示没辙,然后继续倒下装死,当然他们本来就是死的。

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然后来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开始吸食尸体的脑髓。据说这个设定后来被老外抄袭,做成了《植物大战僵尸

之后的情节就很简单了,李化龙把脑袋藏在尸体堆里面,被怪物薅了出来,李化龙当时非常恐惧,心想自己没有豌豆炮和冰冻西瓜,怎么打得过呢。于是只好捡起一块石头砸它,结果这个怪物的物理防御超级弱,被石头一通砸,门牙就被敲掉了。怪物一看门牙掉了,赶紧跑回去找牙医,李化龙把两颗门牙捡回村子里,结果大家都表示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全剧终。

整个故事里面五个要素:于七败逃——清军过境——死尸说话——野狗吃人——门牙两颗

连在一起就是:别惹大清,否则让你死得没头没脑。

蜗牛旅行家

蜗牛旅行家

郭沫若于1961年为蒲松龄故居题写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老舍题词: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原副委员长胡厥文题词:落落宏才未得申,挥笔弄墨染风尘。意弥性挚开金石,天顺人和狐鬼驯。绣口锦心有若无,生花彩笔假犹真。千篇恩爱悲欢剧,易俗移风劝世人。

野狗是蒲松龄的一篇短篇鬼故事,鬼怪故事对小孩子来说都挺吓人,所以小时候也经常听大人说:“在不听话,野狗子就来了”。长大了,再来看这篇故事,到也没觉得有多骇人的地方,只不过蒲松龄在场景设置及具体描写上有一些惊悚的地方。

蒲松龄创作的野狗在文中对背景已经进行了设定,也就是开篇的四个字:“于七之乱”。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是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从起事到最后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而于七之乱的背景是顺治十六年年,郑成功为了恢复明王朝,挥师抗清,激发了北方各地农民的起义。

康熙元年春,起义失败后,于七突围跑到崂山东麓,先给人家当佣工,后为避难跑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先得法名通澈,受戒时又获法号善河。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被举为方丈,他享高寿,老死在华严庵。现华严寺寺外还立了于七的雕像。

故事背景就是这么个背景,我们在来看这个故事具体怎么讲的: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

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蒲松龄的鬼怪故事很多也都只是故事,但有一些故事你就不能把它只当故事看了。上面的这则野狗就我认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下面就我自己的理解与大家探讨。

故事写了三个群体:1、思想清醒、知道反抗的李华龙。2、有思想但极为混沌的死人堆。3、大军过后的野狗子。

李华龙是有思想的,所以他最后能够用石头打伤野狗得以逃脱。尸体也有思想,但极为麻木,所有的尸体都在问“怎么办”?但问过后却都躺在地上不发一言,等待事情的发生。野狗子不吃人肉,却只吸食脑浆,何尝不是只要你的思想。

蒲松龄是明末清初人,做为一个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异族的当道,你要说他没有想法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蒲松龄以一种非常隐晦的方式,将他的反抗思想夹在了他的故事当中。就我认为,这则故事当中蒲松龄的反抗就是针对清朝的“文字狱”。

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掌权的清朝,对汉人的思想控制极严,而清朝的“文字狱”所针对的,就是汉人“反清复明”的思想。

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即兴大狱,常常广事株连。清代的文字狱保守估计200余起。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纯属冤杀。而我们知道的最有名的,就是雍正年间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个典故。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而这种影响是蒲松龄感同身受的。而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清朝的“文字狱”是对思想的直接抹杀,这种抹杀无异于野狗子的吸食脑浆,而这种抹杀才是人间最骇人的事情。

我觉得,蒲松龄在这个故事当中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思想吧!

meadow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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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的野狗之所以被认为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以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故事人物骇人

于七之乱,杀人无数,主人公李化龙怕招杀身之祸,竟然在死人堆里躲藏。遇到的是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以及兽头人身的怪物——“野狗”。尸体竟然能够站起来说话,兽头人身的怪物竟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吸人的脑子。李化龙以石击怪物,打掉其两颗牙齿,其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如此种种,怎么看都是一部骇人的恐怖片。所以,从故事到人物都挺骇人。

第二,折射骇人的现实

其实,小说里的尸体、怪物等等都是有所指的,映射的是比尸体和怪物更加可怕的现实。和“于七之乱”联系起来,这些尸体无疑就是那些被杀的义军,尸体成堆,屠杀是如此冷酷无情、血腥可怕,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这些尸体只能瑟瑟发抖,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然后都扑哧扑哧倒下。你可以说李化龙很勇敢,敢于反抗,用石头敲掉了怪兽的两颗牙,但不能说其其他人(尸体)就没有反抗精神,只是弱弱地喊“怎么办”,事实上,面对如此血腥的杀戮,反抗也是徒劳。因为现实太骇人。

再说怪兽,这个怪兽竟然不吃别的,只是“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人头和脑子是思想的承载者。怪兽吃的不是物质的肉体,而是人的思想。蒲松龄想告诉我们什么?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之时。“文字狱”持续清代250年左右,以控制思想,文人学士不能有“思想”,如果在文字中稍有不满或有讥讽之意,即兴大狱,而且因此株连。“文字狱”是对思想和思考的直接禁锢和惩戒,是对人才和文化冷酷无情地摧残。蒲松龄对此感同身受,便以这种极为隐晦的方式,来表现“文字狱”的严酷,他想告诉我们的是禁锢人的思想要比怪兽吸食人脑更可怕。

第三,还有一个骇人且有趣的是:怪兽其实很虚弱,一块石头就把他揍得满地找牙

虽然野狗的牙异常锋利,长四寸多,又肆无忌惮地吃人头人脑,但是李化龙一块石头打过去,它却像猫头鹰那样叫,捂着嘴跑,还吐了一路血。怪兽虽然看起来强大,但是却是如此虚弱,缺乏自信,为何实行“文字狱”,就是怕大家说话,不自信;不自信者,从来都是虚弱的,虽然看起来挺强大。

谢谢题主。

Ice

Ice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晓曦曦

晓曦曦

在我国古代,最有名的鬼怪小说就是《西游记》和《聊斋志异》,野狗就出自《聊斋志异》,文章篇幅短小,字数仅有280字。

但即便寥寥数十字,文中所描述的恐怖场景却远远不止如此,气氛称得上是阴森诡异,被称为最骇人的一篇小说!那么,为什么要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呢?

一、野狗的故事梗概

野狗讲述的是发生在于七之乱中的事情。一天晚上,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好碰上晚上过大兵,他怕丢了小命就藏身尸堆。

等大兵过完后,他发现那些断头残臂的尸体们都纷纷站了起来,密密麻麻像小树林一样,嘴里都嚷嚷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说完又都扑哧扑哧地倒下。

这时只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过来,挨个地吸食死者的脑髓。最终李化龙打伤怪物得以逃脱。

小说篇幅较短,却写出了一种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的气概。但当我们结合故事背景,再去看这部小说时,便会明白这是蒲松龄在借用鬼怪的外壳去揭露于七起义失败后,清廷对反清者肃清式的残酷镇压。

一骇清朝统治的残酷:“杀人如麻”、“ 阙头断臂 ”,足见杀人之多与手段残忍;“ 恐罹炎昆之祸 ”足见清兵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的血腥

野狗开篇就交代了故事背景是“于七之乱”,所有的人物都是设定在这个事件背后。

于七是清初胶东农民抗清斗争的著名领袖。他因不满清兵入关后对汉人的残暴镇压政策,先后两次率众起义抗清。此外他还割富济贫除暴安良,打击当地的豪绅地主。由此得到了登州百姓们的支持,成为了当地规模最大的一支农民起义军,被清统治者称之为“诸寇冠”。

蒲松龄老家就在山东淄博,他当年只有8岁,但这已是懂事记事的年纪,且当时经历了于七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活着,可以说是他目睹耳闻了整个于七事件的全过程,由此推断,作为同时代的两个山东人,蒲松龄所写野狗的背景是真实的。

“于七之乱”历经了15年,直到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于七带领的义军被清兵围困于锯齿山,于七突围后逃到华严庵出家,七十岁时成为此庵的方丈,自创了螳螂拳,最后老死在华严庵中,终年93岁,这已是后话。

于七兵败跑路了,但跟此事并无多大瓜葛的当地百姓,从爹妈到儿子女儿孙子,以及亲戚的亲戚的......,却并没有那么好运。

因为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百姓采取了疯狂的血腥屠杀政策,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由此百姓们开始了炼狱般的生活。

这屠杀后的惨烈场景就体现在野狗小说里,“杀人如麻…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

反观故事,这些被杀者是谁?自然是胶东地区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贫苦百姓。清兵这种疯狂的大规模扑杀,使许多百姓都死于非命,一个个成为了“阙头断臂”之尸。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

死尸们嘴里的野狗子无疑暗喻满清的大兵,也可能是为虎作伥,甘为恶狗的绿营官兵。

本来乱杀无辜百姓就已经很残忍了,为世间所不容,蒲松龄却在这一基础上再一次升华了这种场景,即野狗还要吸食死者的脑子。文中写道: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这恰恰说明清兵不但要在身体上击垮百姓,还要在思想上奴化百姓,让人们如同活死人般地臣服于他们的统治,任由他们的摆弄。

由此可以看出,蒲松龄是有意识的通过这篇小说,在暴露满洲贵族在入关统治前后,都曾经残暴地屠杀过汉族人民与起义民众的历史事实。

二骇被杀之人精神之麻木:他们就算知道自己会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已然成为了一群“活死人”

小说中写道,群尸“起立如林”,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们至少还是有一些自卫能力的,因为他们不但能动而且人数众多。但即便如此,野狗子的到来却让群尸闻之退步,他们在知道自己马上要被野狗吃掉脑子时,依然不采取任何自卫措施,最终只能任由他人宰割。

其实那条将一群死人们吓得无可奈何的野狗,仅被李化龙独自一人就用一块石头打跑,足见这条野狗也不是很难对付。但是群尸们却坐以待毙,可见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可能不会反抗。

这也说明了越是软弱之人,越是下场凄惨,活着被人屠杀,死后被狗吞噬。即便他们事先知道自己将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足见他们精神之麻木。反观李化龙不甘心被吃掉,奋起反抗反而保全了性命。

三骇蒲松龄的文字功力:处处是假,却处处说真

野狗这个故事本身就已经很精彩,有背景有情节有惊悚,无论是小说情节制造的画面感,还是节奏感,无不让人拍手叫绝。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

纵观整篇小说,都是用二到五字的短句组合,其营造的惊心动魄,血雨腥风的境地,却也全靠了这些短句的节奏来营造。

对于荒诞不经处的描写,就如同作者亲眼所见一般,文末以“野狗”的二齿让李化龙的经历无比真实,这也从侧方面证明确有此事。

这才让读者把悬着的心放下来,由此可见蒲松龄的笔法与功力太过厉害,看似处处是假,却又处处说真。

结语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过许多战乱带给百姓的苦难,比如明亡清兴的战乱、于七之乱、谢迁之变,还有吴三桂反清等,特别是一些战乱就发生在蒲松龄的老家山东,所以他深知民间百姓的疾苦。

从史料中我们知道,清朝是文字狱最多、惩处最残酷的一个朝代。所以他只能借助 或美或恶,或圆满或悲惨,或扯淡或瞎编的鬼怪故事来揭露历史真相,以警醒世人。

清馨

清馨

这篇野狗不能细思,细思极恐。恐怖来自两个方面:视觉上和心理上。现在的恐怖片大都是这个套路。为了能说清楚,先简单介绍下剧情。

重点看牙

山东的于七,不堪清廷压迫,率领山东好汉起义。双方持续十五年之久。那倒霉的当然就是安分守己的百姓。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这是为劫财,杀人只是顺带的事儿。杀人如麻,除了说明杀人多之外,还说明百姓命同草芥。

在兵匪拼命拉锯的日子里,可能是山里过得太苦,也许是家难以割舍,乡民李化龙在晚上偷偷进了村。不凑巧,正赶上官兵进剿。因为是剿匪,难免殃及池鱼。(我已经替他们想好托词了)李化龙久经兵匪,心里自然早有办法,他躲进了死人堆里,脸上借了点别人的血,装成了死人的样子。这个办法很聪明,现在人也经常用它,方便极了。

神剧之“死”

官兵走远了,李华龙为保险起见,没有着急出来,万一有跑肚拉稀的兵呢?结果兵没看见,却看见了让他寒毛倒竖的一幕,地上的尸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断头的,断臂的,断腿的,断成两截的,在晚风中摇曳,像极了秋天的高粱地。

高粱地

俗话说:人有人言,尸有尸语。其中一个脑袋还连在肩上的一位慢声说道:“野狗子要来了,咋办么?”其他各位摇曳生姿:”怎么办?怎么办?”随后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有人喊了号子:卧倒!整个过程持续不足一分钟。在起起落落的死人堆里的李化龙,浑身的鸡皮疙瘩一层有一层,外面是湿津津的冷汗。死人堆里已经很可怕了,能让死人害怕的那是什么?李化龙噌地站起身来,噌地一声又倒下了,远处走来一个庞然怪物,因为是躺在地上,看得那怪物的身形愈发庞大,庞大到他无力反抗。偷眼观瞧,怪物很严谨,一个一个地吸着脑浆,夜色朦胧,没看清习惯的颜色和型号,只能隐隐听到类似于喝豆浆的声音,“呼噜噜”,“呼噜噜”。

这是接近尾声,该换人了。大约听到十几遍的“呼噜噜”之后,怪物到了李化龙的切近,他轻轻地把自己的脑袋放到了尸堆的下面。他希望这是个不识数的怪物。怪物开始扒拉李化龙,它很执着,它坚信每个身子必然有一个脑袋,这个也不例外。李化龙用力把脑袋往尸堆里塞,可是,怪物也不想放弃,它开始扒拉周围的尸体。说时迟,那时快,李化龙的脑袋露出的瞬间,李化龙在身子底下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李化龙奋力一砸,砸住了怪物的嘴。怪物从没遇到这种变故,惊慌失措,嚎叫着跑了,一边跑,一边吐血。李化龙走进一看,血里面有两根吸管样的东西,中间有点弯,前段很尖,中间是空的,大约有半根筷子那么长,感觉就是专为吸脑浆而长的。

大约现在的吸管就是从这产生的灵感。

野狗吸脑髓,李化龙亲眼得见,那迷人的“呼噜噜”记忆犹新,这是其一;李化龙躺在地上,野狗站着这种身高差远远超过三倍,心理学上的三倍恐惧对李化龙同样起作用。这是浅层的视觉恐惧。

再说深层的心理恐惧。老百姓想的是安安生生过日子。不管是官是兵是匪,他们谁也得罪不起,来了也无可奈何。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张养浩总结的很到位。那个时代的百姓,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一年四季不得闲,丰收年勉强温饱,灾年就流离失所。官兵匪,不管是谁都比他们过得滋润。百姓活着被收租、收捐,死了还要被敲骨吸髓,别说幸福感,安全感,想着入土为安都困难。也难怪那时的老百姓要信这个、信那个了。好歹心理上有个依靠了。

于七起义发生在山东,官军镇压自然也在山东,蒲松龄一辈子窝在山东,蒲松龄老家距离于七活动的山东半岛(登州、栖霞、莱阳、福山等地)也就几百里地,于七起义那年,蒲松龄八岁,起义持续了十五年,蒲松龄不可能记忆不深刻。于七失败,清廷对当地百姓血腥屠杀。蒲松龄不可能没触动。所以有了这篇细思极恐的野狗。

佳佳走世界

佳佳走世界

于七之乱,清兵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清兵。他害怕被杀,于是就藏到旁边堆积如山的尸首里。

等到大兵过完之后,他一时还不敢起来,就在这时原先躺在地上的尸体,都纷纷站起来了,其中一个头都快掉的尸体说:“野狗子就要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呀?”其他的尸体也跟着复合着说“怎么办?怎么办”?说完之后就都啪、啪、啪的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声音了。

过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过来了,他挨个的吃地上尸体的脑子,李化龙害怕的把头藏到了尸体的下面,这个怪物就一直想把他的头给弄出来。

躲无可躲的李化龙抓起地上的石头,就砸在了这个怪物的嘴上。怪物吓的跑开了。李华龙追过去,发现地上有一摊血,血里有两颗牙齿。

他把这两颗牙齿拿回村里,大家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为什么说这篇文章最恐怖?

首先,是兵祸

于七之乱,指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的一位明朝武举人于七所发动的农民起义,持续时间长达15年。在此期间死伤无数,更恐怖的是在起义失败之后,清政府株连兴狱,几乎杀光了此地所有的普通老百姓,以绝后患!

其次,怪物食人脑!

李化龙看到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在吸食人脑。人脑被古人认为是人的灵魂之所在,他们认为人死了实际并不可怕,只要灵魂还在,那么就可以投胎转世,再世为人。可是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物,把人的灵魂都给吃了,那这个人就彻底的消失于世间,再也没有转世的机会了,这对古人来说比死还可怕!

三、兵祸比怪物更可怕

李化龙是在从山上躲兵祸回来的路上,知道将要有清兵路过,当他知道这个消息后,他是非常害怕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清兵一定会不分青红皂白的把自己所过之处的活人全部杀死。那些堆积如山的尸首就是他们所杀,人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没有任何生命安全保障的。

再看李化龙,听到有清兵的时候吓的是装死人,藏身尸堆,即使清兵过去了,他还是不敢动。但当他看见尸体都站起来,看见死人说话,他竟然不是那么的害怕。

当这个连死人都害怕的怪物要吸食他的脑子,他也敢反抗,甚至击退了怪物,这说明在他心里清兵比这个怪兽还要可怕,还要丧心病狂!

总之,这个故事最可怕的就是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动荡不安的年代,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就连死人也死不安生!

su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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