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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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姓爱新觉罗氏,讳努尔哈齐。其先盖金遗部。始祖布库里雍顺,母曰佛库伦,相传感硃果而孕。稍长,定三姓之乱,众奉为贝勒,居长白山东俄漠惠之野俄朵里...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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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咪

白小咪

清初著名文学家蒲松龄(1640年——1715年)的文言文短篇野狗只有200多字,是他的小说集《聊斋志异》里篇幅最短的小说。

跟蒲松龄的大多数小说一样,野狗采用了隐喻、象征的手法,向读者展现了一个离奇曲折,又充满了骇人听闻的故事,对当时真实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强烈的讽刺。

野狗主要讲述了“于七起义”时,遭到了清军的镇压,许多义士被杀死,尸体堆积如山,到处一片惨绝人寰的景象。一个名叫李化龙的庄稼人为了躲避战乱,逃到了深山老林里。



因为山里缺乏食物,很难存活下去。某天夜里,李化龙又从山中逃回村里,正好遇到大批清军从他们村经过,他担心招来杀身之祸,就索性躲藏进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清军走过后,李化龙准备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却看到一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在尸体堆里挨个吸食死人的脑浆,看到此情此景,李化龙害怕极了,只能又一次躺下装死。

令李化龙没有想到的是,“野狗”享用完他旁边的尸体后,把下一个目标瞄准了他。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李化龙从身边摸起一块石头,大喝一声跳起来,对准狗牙狠狠砸去,野狗惨叫一声,捂着狗嘴逃跑了,他自我拯救成功了。



顺治元年(1644年)4月初,清军在吴三桂的帮助下进入山海关,到同年10月,只用了半年时间,就以势如破竹之势消灭了明朝。明朝灭亡后,民间掀起了“反清复明”的活动,其中,山东境内恢复明王朝的决心最大,山东栖霞人士于七,是当时非常有名的抗清志士。他外公是大名鼎鼎的抗倭英雄戚继光,父亲于进表是明朝军官,促使他的基因里流着嫉恶如仇的气质,在抗清名将郑成功的感召下,他也加入了“反清复明”的队伍,很快成为一方领袖,率军誓死抵抗清军。

于七的顽强斗争,给清军造成了重大伤亡,清军对其恨之入骨,但苦于抓不住于七,就对于七家乡山东栖霞的老百姓展开了血腥报复,导致此地一片狼藉,到处是尸体如山的悲惨景象。



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士,距离于七家乡山东栖霞不算远,通过耳闻目染,他经历了战乱的残酷,就写作了这篇200余字的文言文小说,从侧面为后人还原了当时的惨象。

实际上,狗头人身的“野狗”,是对穷凶极恶的清朝官吏的象征。

清军自1644年入关、占领中原后,为了维护和强化他们的统治,不惜用“文字狱”来打击明朝的文人士大夫,故意制莫须有的造罪名让他们屈服。对普通老百姓的控制更是变本加厉,人们生不如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些人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因为受到牵连,会被挖开坟墓,开棺辱尸。清朝官吏不但让活人不好过,连死人也不放过,可以说,他们把丧尽天良的坏事干尽了。



然而,由于“文字狱”盛行,文人们担心引火上身,不能直接进行鞭挞,唯有采取曲折迂回的方式来抨击封建统治者。

就像蒲松龄一样,通过“狐仙鬼怪”曲折离奇的故事,来对清廷官吏进行嬉笑怒骂,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真实的文本资料和历史细节,这正是蒲松龄的伟大之处,他因此进入了中国古代小说大师的行列,他的作品在世界文坛也有很大影响力。

蒲松龄出生在书香门第,他在小时候是名副其实的神童,对古人的诗词歌赋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在19岁,他就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秀才。随后,他向“科举考试”的更高层次迈进,准备再次金榜题名,以便光宗耀祖。然而,连续赶考了44年,他竟然连举人的身份也没有考上,这个现实极大地打击了他对生活的热情。

总体说来,蒲松龄没有考取功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其一,蒲松龄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文人,做什么都是实事求是,不喜欢委曲求全。

在明清之际,“八股文”很流行,是科举考试的必考项目,当其他考生都在研究怎样依靠“八股文”来获得高分时,蒲松龄对其并没有上心,最终,每次参加科举考试,他都栽倒在了八股文的写作上。

其二,到蒲松龄这一代,他们家已经衰落,日子越来越拮据。而当时的清廷比较腐败,他没有银子去贿赂考官,导致他屡次名落孙山。

当蒲松龄在65岁时看清了当时相当黑暗的社会现实,就决定不再参加科举考试,主动选择了深居简出的生活,专心致志创作小说,以文学来寄托自己的思想情怀和人格理想。到他去世时,他专职写作已有10年,共留下近500篇文言文短篇小说,被收录在《聊斋志异》里,代表了我国古代作家在短篇小说创作上的最高成就。

ROSSLAI

ROSSLAI

“画鬼画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说骇人,不过是故事在某方面与现实社会产生了联系。

野狗这篇小说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那时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到一件离奇的事,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李化龙奋力自救,怪物被打掉两颗牙后逃走。

野狗背景: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农民起义,从开始到失败,起义时间长达十五年。

于七,姓名不叫于七,只是排行第七,他是明崇祯武举人。

顺治五年,他领导起义农民占据锯齿山,后来清政府笼络招抚, 授于七栖霞把总。

顺治十八年,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

康熙元年春,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杀人如麻…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

渣子说

野狗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是于七之乱,反清复明,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死伤无数。

文中的“死人堆”便是指起义中死去的人。

而死人堆中的尸体,看到野狗子来了,纷纷叫唤“怎么办,怎么办”,其实也是在另一个面说明,清兵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现实就是,尸体在反抗中,被野狗子干掉了,暗指农民起义失败,并遭到了毫无人性的屠杀。

野狗吸人脑子,也暗指清兵入关时,对汉人、汉族文化进行了残酷的打压,从身体上和思想上强行逼迫汉人接受清政府的统治。

野狗啃人头,也暗指满清朝廷对大量起义民众处以斩首之刑。

而李化龙打掉了野狗的利器:四寸多长的牙齿,不过是作者想通过故事的描述,表示强权是可以被打败的,期望“野狗”被打跑,能够恢复汉人政权。

这里的野狗不再是故事,而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汉人对满人侵略的壮烈反抗史!

cw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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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聊斋志异》名篇野狗,用荒诞的志怪故事讲述了清朝初年,山东“于七之乱”战争中,朝廷血腥镇压,杀人如麻的故事。文中对于战争的血腥可怕,刻画的入木三分,就算读后多年,想起来还是感到胆寒和荒凉。


在野狗故事中,蒲松龄不仅生动的刻画了战争中可怖的场面,还把当时清朝政府在战后施加给民众的高压政策用“人身兽首的野狗子吸食尸脑”来比喻展现,讽刺可谓辛辣深刻。



也正是因为清朝初年清廷对这一场农民起义“于七之乱”的血腥镇压,给原本物产丰富、经济富庶的山东半岛地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坏,导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民众贫困交加,难以维生,很多人被迫背井离乡,开始北上“闯关东”。


首先了解一下“于七之乱”是怎么回事?


“于七之乱”简单来讲就是一场农民起义被残酷镇压的故事。只不过于七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是栖霞当地的大户人家,家里有矿,而且还是金矿。他的外祖父是历史名将戚继光,父亲也是明朝的武将。


因为满清入关后残暴的高压政策激发了很多农民起义,于七先后在山东胶东地区率领两次抗清起义,在清朝残酷血腥的镇压下失败,株连者众多。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于七之乱中写到:“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公孙九娘中写到:“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肄,材木一空。””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



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他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的战乱时期,他不仅熟知惨绝人寰的“于七之乱”,也一定知道更出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他还亲自经历他家乡的农民起义——“谢迁起义”。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鬼哭中写到: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盗聚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


蒲松龄还在聊斋志异·鬼隶中写到明崇祯十一年清军攻打济南城的情形:“无何,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


因为清朝的文字狱非常严重,普通文人蒲松龄只能在《聊斋志异》中给这些血腥残酷的战争故事披上一些鬼神的外衣,但是细读就不难理解字字句句都是血泪!


在《清史稿》等史料中也可以查阅到“于七之乱”的资料,当时的清廷的确是派出了许多得力武将前去镇压剿杀,并且立功的武将也基本都加官进爵了。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阅。


蒲松龄的名篇野狗赏析,鬼话连篇,字字扎心



简单翻译一下这个文言文故事:

话说在清初“于七之乱”的时候,官府镇压杀人如麻。有个叫李化龙的乡下人跑到山上躲过了屠杀,晚上逃回来准备回家看看,正好碰上了清军队伍。


为了避免被抓住杀害,他只好躲进了死人堆里,闭着眼装死。等队伍走远了,李化龙还没爬起来呢,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很多缺头断臂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密密麻麻的,其中有一具尸体脑袋挂在肩膀上,将断未断,忽然开口说话:“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都纷纷说话“怎么办”“怎么办”,突然间他们又都全部倒下,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李化龙刚想爬起来逃命,只见不知道打哪儿跑出来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也就是刚才尸体们提到的“野狗子”,它正趴在尸体堆里抱着那些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一个挨一个,眼看就要吸到李化龙这边了。


把这个李化龙给吓得的呀,他好不容易躲过清兵,可不想被这个可怕的“野狗子”吃掉。于是他就扯了一个尸体把自己盖住。但是那个“野狗子”把他身上的尸体吸完了就推开了,李化龙的头露了出来。


李化龙惊恐万分,在地上一通乱摸,摸到一块大石头,当“野狗子”趴下准备吸他脑袋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大叫一声,拿石头用力的去打“野狗子”。


结果打中了“野狗子”的嘴巴,那个“野狗子”大叫一声,好像猫头鹰的声音,捂着嘴就跑了,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从地上的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弯的,末端很锋利,长约四寸。他拿回村里给别人看,都不知道这“野狗子”是什么怪物。


蒲松龄本篇专门写“于七之乱”中“杀人如麻”的血腥与残酷,这些人无辜被杀已经很可怜了,可是“兽头人身”的怪物“野狗子”竟然还要来吸食尸体的脑子,也就是说这个“野狗子”是个吸食人脑为食物。


蒲松龄的寓意或许正是以此谴责“于七之乱”平定之后,清军对当时民众的思想控制和剥削压迫。


虽然“于七之乱”结束了,但当地老百姓的苦难远远没有结束。清廷不许当地的百姓为参加起义被镇压杀害的亲人伤心,也不许大家同情那些牺牲的起义军,不能对清军有反抗和不满的情绪。这还不算完,清廷还要继续盘剥压迫这些已经在战乱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百姓。


但是,李化龙能够勇敢的反击“野狗子”的“吸脑”行为,还打下了两颗锋利的狗牙,是作者蒲松龄予以肯定的反抗精神。


综上所述,蒲松龄的这一篇野狗之所以会被很多读者认为最骇人,可能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鬼怪。最可怕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以及战争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创伤,是长久难以疗愈,难以想象的恐惧、贫穷、苦难和荒凉。


南山橘暖/文

bubiandef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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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是《聊斋志异》中比较简短的一个故事,野狗的故事看似惊悚奇幻,实际上却内有乾坤。蒲松龄的目的是想要借助着野狗这个故事,来暗讽清军入关后的屠杀行为。同时蒲松龄还想要用野狗的结局,来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在面对邪恶的时候,只有反抗才是唯一的出路。


野狗故事简述

野狗的故事背景是清朝早期的于七之乱,于七之乱发生于清朝顺治十八年,康熙元年于七之乱被清军平定。清军在平定于七之乱的时候,对于七起兵的地方进行了大规模屠杀,造成了无数百姓身首异处。

乡民李化龙趁着夜间想要返回故乡,途中遇到了大兵屠杀百姓。李化龙躺在尸体堆里面,才勉强保住了性命。大兵走了之后,尸体突然都站了起来,说:“野狗子来了!”等到野狗子来到之后,尸体又都躺在地上,等待着野狗子吸取他们的脑髓。野狗子发现李化龙之后,李化龙把头埋在尸体下面,野狗子就扒开了尸体,想要攻击李化龙的头。李化龙在千钧一发之际,拿起一块石头砸中了野狗子的嘴巴,野狗子负伤后流血逃跑。


野狗故事中的内涵

野狗故事中的大兵,指的就是清朝的正规军。李化龙在见到大兵之后,躲到了尸体堆里面,说明了这些尸体都是被大兵屠杀的。由于蒲松龄是清朝时期的人,因此蒲松龄不能直接书写清军的暴行,只能用李化龙躲避大兵这一段,来暗讽清军屠杀百姓的暴行。

同时在野狗故事中出现的吸取人脑髓的“野狗子”,实际上就是暗示杀人的清军。尸体们被杀之前,肯定是大喊“清军来了”,而尸体们被杀之后,喊的是“野狗子来了”。



野狗故事的中心思想

野狗故事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告诉我们,当面对杀戮和压迫的时候,默默等待只有死路一条,只有反抗才有一线生机。尸体们在被清军屠杀的时候不敢反抗,在被野狗子吸取脑髓的时候也不敢反抗,因此他们只能做无头鬼。

而李化龙在面对清军屠杀的时候想要躲避,在刚刚遇到野狗子的时候也想要躲避。结果李化龙不管怎样躲避,都避不开野狗子的攻击,最后李化龙奋起反抗,只用了一块石头就打跑了野狗子。这说明当人们在面对压迫和杀戮的时候,一味地躲避和懦弱,不会改变命运的结局,只有奋起反抗才是唯一的生路。

总结

于七之乱发生的地区,距离蒲松龄的老家非常近,因此蒲松龄对清军在于七之乱时期的暴行十分了解。因为蒲松龄是清朝时期的人,为了避免惹火烧身,蒲松龄只能借助着野狗的故事,来阐述自己的思想。虽然野狗的故事看似惊悚恐怖,但是仔细品味其中的内涵,我们就会发现野狗的故事实际上写的是现实。

怒放的圆白菜

怒放的圆白菜

野狗是一个很短小的故事,只有区区几百字,然而他却被很多人认为是《聊斋志异》中最恐怖的一篇,其原因就在于这个故事的背景是真实发生过的

明末清初,在山东发生了一场农民起义,因为领导这场起义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也被称为于七之乱

在这场战乱中一个叫李化龙的村民为了躲避祸事逃到了深山之中,直到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不想还是遇到了清兵,于是为了活命他躲进了死人堆里。

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吓人!)其中一具头被砍掉一半的尸体说道:“野狗子快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偷偷爬起来,就看到一个长着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下面。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吸他的脑子,李化龙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李化龙非常害怕,慢慢在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握在手里。当怪物再次趴下之时。李化龙突然跳起,用石头击中了怪物的嘴巴。怪物大叫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李化龙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在蒲松龄先生的这篇故事中,没有了以往花妖狐鬼的风月,只有恐怖

杀人如麻的清兵;突然复活的尸体;吸取脑髓的野狗,这些种种无不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小风圈

小风圈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一部短篇文言小说,这部小说将古代文言短篇小说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在《聊斋志异》中有四百九十一个大大小小的文言短篇小说,野狗属于其中的一个短篇故事。

蒲松龄是清代人,年少时就很有才华,曾在县、府、道三试中连中第一。少年得志的蒲松龄以后开始了坎坷之路,以后的乡试再也未中,一生郁郁不得志。聊斋中有一篇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而所如不偶,困于名场”。叶生文章冠绝当时,却是时运不济,始终没能考中举人,这何尝不是他的真实写照。

郁郁不得志的蒲松龄为了生活,当了教书先生,在这期间他开始了写作生涯。蒲松龄从小就对鬼神故事感兴趣,为了收集更多的素材,他在家门口支起了一个茶棚,有人喝茶也不要钱,讲个故事就可以抵扣茶钱。就这样他写出了《聊斋志异》这部小说,书中写了各种狐鬼花妖精魅,还有很多借故事讽刺世事,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野狗就属于这样的故事。

野狗这篇故事很短,也没有《聂小倩》、《画皮》、《婴宁》等故事出名,但这是一篇有真实背景的故事。正是因为这篇故事故事真实,离奇,又有深刻的寓意,才让人害怕。

野狗故事

于七之乱时,被杀的人非常多。有个乡下人叫李化龙,在从山中逃回的路上,又正好碰上清军晚上进兵。李化龙害怕受到牵连被杀,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躺倒在死人堆中装作尸体躲避。

大兵过后,李化龙一时半会也不敢出来。突然那些没有头颅缺少的胳膊都站了起来,就像一座小树林一样。其中一个断头连接在肩膀上的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他的尸体也七嘴八舌地附和道:“怎么办?” 说完话,这些尸体又突然都倒下了,再也没有一点声音。

这一幕把李化龙吓着了,他战战兢兢地想要站起来时,又过来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这个怪物在尸体堆中四处吃人首级,吸食脑髓。李化龙害怕地把脑袋藏在尸体下面,不一会怪物就翻到了他这里,扒他的肩膀要吃他的脑袋。李化龙使劲趴在地上,怪物扒了几次都没扒动,就拨开他身上的尸体,露出了他的脑袋。李化龙恐惧万分,在身下摸索到一块巨石,怪物来咬他脑袋时,跳起来大喊一声,用石头砸向它的脑袋,正好砸中嘴。怪物痛的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捂住嘴就跑了,在路上吐出一大口血。李化龙查看了一下血,发现两枚牙齿,中间弯曲两端锋锐。李化龙把牙齿带回去给人观看,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野狗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野狗的故事起源于于七之乱,这是顺治年间山东地区的一次农民起义。

于七是明朝崇祯年间的武举人,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威望,他又喜欢结交朋友,在他身边形成了很大的一股势力。清军入关后,依然遇到李自成旧部、南明等势力的抗击,于七也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不过于七意志不坚定,清军围剿招安两方齐下,他接受了招安。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受到善待,并且受到亲朋好友的谴责。在郑成功挥师抗清时,于七带人二次发动了起义,在山东栖霞、莱阳等等地抗争。于七的起义再次被清军镇压,溃败的于七等少数人突围而出。事后,清朝开始处理,使得“土地荒芜无人种,白骨堆山遍地磷”。

在《聊斋志异》中曾多次提到于七之乱。公孙九娘中也有详细描述,“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于七一案后,很多人都被株连,有时候一天就杀数百人,尸骨纵横,棺材铺的棺材都被抢购一空。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李化龙才能随便躲在尸体堆中,也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才引来野狗“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蒲松龄是1640年出生,1661年于七第二次起义,当时蒲松龄已经22岁,并且蒲松龄也是山东人。清朝大兴文字狱,蒲松龄只是用了一个杀人如麻形容了那白骨成山、血流成河的背景。

野狗的寓意

在清初山东很多地方都有起义反抗,《聊斋》中也有体现。鬼隶的背景是清军攻陷济南,“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鬼哭的背景是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这次起义正是发生在蒲松龄的家乡山东淄川。野狗也是一样,有着真实的背景,作者根据真实的感受,揭露了官军大肆掳掠,滥杀无辜。

在野狗中,乡民李化龙是一类人,阙头断臂之尸是一类人,兽首人身的野狗子代表着一类人。李化龙就是最普通的乡民,那些尸体就是那些起来反抗的人,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群尸参差不齐的“奈何”表达了深深的无奈。在野狗子来到后,他们“蹶然尽倒”,被野狗子“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意味他们的失败,被残酷的镇压。野狗子就是那些统治者,深深的剥削压榨人民,兽首人身看似非常强大,却被最普通的吓得战战兢兢的乡民李化龙用石头砸掉了两颗牙齿吓跑,说明他们也不是不可战胜的。

野狗为什么最骇人?

野狗的故事里,堆积如山的尸体,,缺头断臂的尸体集体起立说话,兽首人身的野狗子在尸体堆中吃人首吸脑髓,这个场景已经很吓人了。而这个背景还有着真实的背景,非常现实,在当时动乱的情况下,未尝没有野狗啃食尸体,细思极恐。《画皮》等故事虽然害怕,但是是纯粹的鬼怪,比鬼怪更可怕的是那些恶人,而野狗的故事下是血淋淋的现实,正是这份真实才给人以压迫和恐惧。

雨中的云007

雨中的云007

蒲松龄乃小说家中的奇才,其作品野狗堪称志怪小说的巅峰之作,全文充满了自嘲和讽刺。

故事发生在清顺治年间,于七之乱,尸横遍野,乡民李化龙为躲避战祸藏匿山间。晚上,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时偶遇大兵过境只得躺在死尸堆里装死。大兵过去后,李化龙还没敢站起来,一群断头缺胳膊少腿的死尸站了起来,其中一具断头连在胳膊上的死尸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然后一群死尸都应和到“怎么办?”一霎时,死尸又纷纷倒下了。李化龙刚要爬起来,突然看到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在死人堆里啃食人脑。李化龙害怕被吃就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扒开了尸体正要啃食他的头,李化龙在腰下摸到了一块石头,跳起大喝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正中了怪物的嘴,怪物负痛吐了几口血逃走了。李化龙在血渍中发现了两枚长四寸多的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

志怪小说很多,为什么说野狗最骇人呢?我们很多人看过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那里面的黑山老妖吸人阳气,但我们也没有觉得骇人。野狗之所以骇人是因为野狗不是狗,实乃人也。怪物食人脑可怕,人食人脑更可怕。

野狗写的是李化龙,何尝写的不是蒲松龄自己。蒲松龄是山东淄川人,于七之乱也正好发生在山东。蒲松龄出生在明朝末年,是最早一批投靠清朝的文人,他一生志于出仕。他对于七之乱清军屠杀百姓很是不满,但又缺乏直接批判的勇气。野狗就是他讽刺清廷和自嘲的一篇小说。

大兵杀人是实,李化龙看到的满地尸体却是虚。尸体是不会说话的,李化龙看到的是一群被杀戮吓破了胆的行尸走肉。作者就是李化龙,面对清廷的屠杀他只能躲藏苟活于人世间。人最可悲的不是失去生命,而是失去灵魂,人脑正是灵魂所在。啃食人脑就是剥夺他们的灵魂。狗头人身的怪物就是“清妖”,他们不但杀人,而且诛心。作者志在出仕,投身于清廷,其脑已经被“啃食”,对清廷杀人不满也只能捡起石头磕磕他的牙。而这颗石头就是野狗。他能做的也仅仅如此而已。蒲松龄“不误正业”著《聊斋志异》和聊斋文集正是反映了他内心的矛盾,对清廷不满又想做清廷的官。

野狗之所以最骇人就在于小说中的李化龙的头虽然没被啃食,但作者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头被啃食了 。

天下

天下

我说:蒲松龄笔下最可怕的故事?兽首人身的“野狗”,是对人性泯灭的控诉!

对于那些有幸拜读过蒲松龄先生笔下《聊斋志异》的读者朋友们来说,或许大家都对聊斋当中讲述的野狗颇具印象吧?野狗这部聊斋当中的短篇故事,一直以来都被后世人称作是蒲松龄先生笔下最可怕惊悚的故事,没有之一,就像标题叙述的那样,简单“野狗”二字,却能极具形象地把当时残害平民百姓的官兵的残恶面貌烘托出来。

之所以会在题目当中提到“对人性泯灭的控诉”,那完全就是野狗这篇故事想要表达的主旨。这篇故事一开始就讲述了杀人如麻的社会背景,紧接着就是随之而来、接踵而至的死尸复活的恐怖景象。其实如果大家看过一些恐怖片或僵尸片的话,那完全可以试想一下当时野狗开头所烘托的这种场景,真的是倍感惊悚,直让人后背发凉。

接下来就让我们带着一丝丝后背发凉的感觉,缓缓走进蒲松龄先生在《聊斋》十二卷中第一卷的野狗故事当中,去身临其境的体验一下当时社会背景下,官兵和人民之间的对抗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看,看官兵究竟有多么的面孔狰狞、惨绝人寰,而平民百姓又是多么的可怜无助……

野狗故事浓缩,满眼的悲剧凄惨

“官逼民反”是众多古代文学小说题材习惯围绕的一种主题,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封建君主专制社会,典型的“人治”、“家天下”,由专制皇帝高高在上的统治着全国人民,而官兵就像是皇帝管理和控制平民百姓的一种工具,与其说是工具,其实倒不如说是“没有半点思想的行尸走肉”。往往在官兵管理人民的这个过程中,便会发生以官逼民反为中心的各种矛盾。

野狗所讲述的正是一种“官逼民反”,在一场叛乱之后,一位名叫李化龙的乡村男人依靠躲在乱世当中逃避追杀,原本李化龙完全可以依靠这种方式逃避官兵对他的追杀,但在躲避途中却遭遇了以吸食人脑精髓为生的妖怪,就是我们这篇故事提到的“野狗”。遇到妖物的时候,李化龙慌乱万分,不过好在最终打退了野狗,成功逃脱。

就是这样一则短小精悍的故事,却强有力且直观的控诉着泯灭的人性,看不懂故事的读者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这不就是李化龙打退一条野狗(妖物)的故事吗?篇幅这么短,从哪里能看得出来是对人性的控诉呢?道理其实真的很浅显易懂,虽然篇幅短小,但确实惊骇,给读者展现的是一种有惊无险的感觉,因为最终是人战胜了妖,所以乍一看毫无任何思想营养价值。

只是我更希望的是,所有读者朋友能够回归到蒲松龄先生创作《聊斋》时的背景上,毕竟任何一位作者在他的文字当中都有着某种思想上的憧憬和向往。简而言之,大家不要只看故事,应该透过故事看本质,蒲松龄先生究竟想表达什么思想?

兽首人身的野狗,不正是狗官狗兵吗

故事结尾,李化龙凭借着自己的勇猛和智慧最终将野狗击败,可大家注意到野狗逃之夭夭时候的惨象了吗?直到现在我还依稀记得,当时故事当中结尾是这样描述的:

“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李化龙和野狗打斗半天,最终大获全胜,野狗逃之夭夭之前,即使已经展露出了大败的迹象。野狗逃走之后,经过一番打坐的李化龙不但没有继续惊悚下去,反倒精气神倍棒,虽说体力有过半消耗,但李化龙的精神头却很足,毕竟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将这妖怪击退,着实让人感到精神振奋。

李化龙走过去一看,在野狗吐在地上的一滩血里,有两只四寸长的牙齿,这也算是李化龙打败野狗的战绩了吧!随后李化龙捡起这两颗狗牙,带到村里给乡民们看,围观的老百姓却并不知道这两颗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是这样简单的故事,如果不结合时代背景来看的话,确实也只是图了看个热闹,啥也看不出来。

我们姑且结合一下前文的“不义之恶人,无可畏惧,野狗耳,当拳打跑之!”可以确切的告诉大家,野狗这篇故事当中,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字眼描述官兵和百姓的斗争,全篇幅都在描写着“李化龙如何将野狗这妖物击退”的情节过程,这可倒好,前文竟然自相呼应“不义之恶人”和“野狗耳”,大家到这里是不是恍然大悟了呢?

好了,话说到这里,蒲松龄先生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那吸食人脑髓的野狗,其实正是那些为官不廉的狗官和狗官下面欺软怕硬的狗官兵们。再加之故事当中对野狗的描述是“兽首人身”,那条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部之后,竟然发出了猫头鹰一般的惨叫,而且顺时用手捂住了受了伤的嘴,很明显这就是对人的生动描述,但在这里却放到了野狗的身上。

开篇的大兵,遇到的野狗,遥相呼应

上面我们提到了,故事开头所讲述的是:乡民李化龙为逃避路途遇到的大兵,于是便躲在死人堆里,等到那些大兵从他身边走过,李化龙方才敢露出头来继续行走。“于七之乱,杀人如麻”是这篇文章起笔的字眼,我不知道作者一开头便如此一反常态的进行描写,意图如何?而且作者也没有交代,开头场景中提到的死人堆,究竟是何人造成的?

乡民李化龙为何会在遇到大兵的时候,毫不犹豫的躲藏到死人堆里以蒙混过去?这一系列的问题,其实都已经把罪恶的源头指向了李化龙躲在死人堆里想要躲避的大兵们。所以据我个人猜测,开头场景当中提到的漫山遍野的死尸,正是大兵镇压的农民起义运动,而李化龙正是农民起义当中的一员。

作者以“杀人如麻”作为开篇之笔,实则表达的作者蕴藏在文笔当中的愤恨之情。通过上面的这些理解铺垫,我们紧接着就更顺畅的能够通畅全文了,作者想要通过野狗这篇文章表达自己怎样的思想!乡民李化龙只是普天之下平民老百姓的代表之一,一开始贪生怕死的面目,到最后鼓起勇气反抗斗争的精神,实则最直观的展示了作者的心理变化。

故事当中描写到:缺头断臂,然而尸体能言语站立。大家是不是觉得有些过于荒诞不经了,可当时的情景就是如此,虽然作者在描写这一惨状的时候采用了过于夸张的手法,但越是夸张越能够反映出当时的黑暗剥削社会背景之下平民百姓对官兵们的愤恨。紧接着,文章的主体对象野狗跑出来了,先不去讨论野狗和李化龙之间斗争的故事。

我们要想的问题是:在死人堆里,为何会突然出现食人脑髓的野狗?作者又想借此来表达什么主旨意图呢?这道题是不难理解,作者同样是想借用食人脑髓的野狗来突出当时平民百姓们的惨状,大概意思就是“死后都不得安宁”。正是因为生前遭到官兵们的压榨和剥削,死后同样会受到野狗的欺凌,这样人狗不如的生活放在当时的平民百姓身上。

通篇描写的各种景象加起来,综上便很直接的突出了开篇“群尸起立控诉”的主题,这才是作者悲愤之情想要突出的地方。

亮郎说

堆积如山的死尸尸体,为何会在一瞬间死而复生、群尸起立,作者只想表达的是“不义之恶人,无可畏惧,野狗耳,当拳打跑之!”通篇故事其实惯用的手法就是暗喻,野狗不仅仅是野狗,兽首人身的皮囊之下,更是那些吸食人血、压榨人身的古代官兵,作者借野狗这个名词,实则想要表达“在黑暗的时代背景下,对老百姓进行报复的官兵的血泪控诉”的主旨。

官府组织的官兵所到之处,只要有生命存活,那便是尸横遍野、寸草不生的荒芜凄惨景象。还是我在中篇提到的那一句,活着被欺软怕硬的官兵欺负,直到死也不得安宁,也会受到食人脑髓野狗的掠食。当时时代的平民百姓,其实活的就是这般模样,蒲松龄先生想要凸显的主旨,正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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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杰作,里面收录整理了他多年来听到的奇闻异事,囊括了神仙鬼怪和现实生活中的诸生百态。有些故事很温馨,有的故事则是猎奇,而有些故事比较可怕。野狗就是其中比较可怕的一个小故事,但是要说最恐怖,倒也未必。

野狗篇幅很短,开头却不简单,直接就一句“于七之乱,杀人如麻。”短短八个字,交代了背景和当时的惨烈情况。

清兵入关以后,各地反清的口号此起彼伏,为了镇压各地的反抗起义,清政府采取了严酷的镇压手段,就是无差别的杀人,最有名的比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说的就是当时清兵镇压的残暴。其他地方的反抗规模可能没有那么大,但是论及惨烈程度,却丝毫不逊。于七之乱就是其中之一。

于七是崇祯年间的武举人,明末清初,在山东沿海一带组织反清,后来被清朝招降。招降以后,于七并没有受到重用,于是再次起兵反抗,这次以于七惨败告终。而残暴的清兵不仅针对于七,还迁怒当地百姓,受到株连的人有很多,死了很多人。

有个老乡李化龙,好不容易逃出来,又遇到清兵,害怕被牵连,于是就直接藏到死人堆里躲避。死人堆大家都避讳,因此躲过清兵追查。李化龙正当庆幸的时候,却发现那些没脑袋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说:“野狗来了,咋办啊。”这把李化龙吓个够呛。刚想逃走,却发现有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到处扒拉死人头吸食脑髓。后来怪物直接来到李化龙身边,准备吃他脑子,李化龙十分害怕,胡乱摸索到一块大石头直接砸向怪物嘴巴,怪物这才逃跑。这个李化龙也大胆,居然发现了两颗怪物的牙齿,长四寸多,于是就直接带走了,回到老家以后告诉村民,这个故事就这么传播开来。

这种故事拿今天来看,当然不相信是真的。但是在当时那个环境下,确实骇人听闻。在古代,诈尸都是很不吉利的事情,说明遇到了极大冤屈,足见当时于七之乱的惨烈。而兽首人身,是我国古代很多怪物的标准造型,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玩意。乱世之中,出现了这种东西,那就是乱上加乱,灾里遇灾,李化龙能逃过此劫,也是福大命大了。蒲松龄本身就是山东人,对于七之乱的感受可能更深一些。

实际上关于于七之乱,蒲松龄不止野狗一篇小说,还有一篇比较长一些,叫公孙九娘,开篇也是讲于七之乱,莱阳、栖霞一带受牵连的人最多,差不多每天都要抓百十人,押到济南府全杀了,当时有多惨烈呢,原文有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论及惨烈状况,不比野狗里弱。不过这篇里面主要讲的是当时诛杀的一个美女还魂,叫作公孙九娘,与一个路过的莱阳书生的爱情故事。这也是《聊斋》里最喜欢写的故事。虽然有爱情的外衣,但是依然无法掩饰于七之乱的惨烈。

实际上,野狗说恐怖,只不过是诈尸和怪物那一段有些吓人,在《聊斋》故事里,各种鬼怪都有,倒也不算稀奇。要说惨烈程度,最惨的估计是鬼隶。这同样是一篇十分短小的故事,讲的也是清初年间的故事。在这里没有稀奇古怪的怪物,没有惨烈的场面描写,但是寥寥数句却让人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说历城县有俩衙役,这个历城县济南人都知道,现在成为济南的历城区了。这俩衙役奉命到其他地方办事,年底才返回,回来路上看到另外两个衙役,是生面孔,于是就攀谈起来。结果这俩生面孔是城隍庙的鬼隶,要去东岳帝君那报告死人人数,原因是济南将有大劫。这东岳帝君可是一方大神,又称泰山神,掌管十八层地狱,是十殿阎罗的上司,是地府真正的主人。一般死人什么的事情根本不会惊动他,比如在《西游记》里孙悟空大闹地府他都没出面,为何这次死人要去报告东岳帝君呢,因为这次死人太多了,清兵马上要杀过来了,要死百万人,连东岳帝君这尊大神都惊动了。这俩衙役听了以后吓个半死,也没有回济南,躲过一劫。原文有交代,最后“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

跟这里一比,野狗中是不是就是小场面了,这些都是发生在清初的惨案。虽然没有细节描写,但是真实情况,不敢让人细想。

说实话,如果看蒲松龄生平介绍,也是很矛盾的。蒲松龄应该算是天才少年,不到二十岁的时候,蒲松龄参加童子试,县、府、道都是第一名,可是到了后面,他却屡试不第,一连考了四十多年。有种说法,是清朝当时打压汉人知识分子,那种特别杰出的故意不录用,因为蒲松龄早年太厉害了,所以后面反而没法考取功名。不过不管怎么说,蒲松龄对于科举还是十分执着的,并不在意是清朝还是明朝。

而《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把自己听来的故事进行艺术再加工,涉猎面很广,并没有太多的政治倾向,也没有必要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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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出自清代小说家蒲松龄所著的短篇文言小说集《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与《聊斋志异》中其它篇目不同的是,野狗讲述的并非花妖狐魅、畸人异行,而是借用鬼怪故事再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故事本身并不长,情节内容也比较简单,全篇仅用了二百八十个字,便为我们勾勒出一幅骇人听闻的场景,读后不禁让人脊背发凉、心生恐怖。下面我们就结合原著和史料,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个故事。

创作背景

清朝初年,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统治者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对明朝残余势力采取暴力镇压的方式,引发不少明朝旧臣和部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为此,他们开始招兵买马,一场场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不时在全国范围内爆发。在这些起义中,明朝武进士于七领导的一支声势比较浩大,连续攻克多个州县,前后历时十五年,史称“于七起义”,又称“于七之乱”。

于七,本名乐吾,山东栖霞人,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的外孙。清顺治五年,于七在董樵等人的协助下,于山东锯齿山发动起义。起义军势如破竹,很快便攻克了宁海州,直指文登、栖霞等地。由于当时起义众多,清廷疲于应付,便对于七采用了招安政策,授予他栖霞把总之职。于七权衡之后,接受了招安。不过,招安之后的于七过的并不愉快,一方面没有得到清廷官员的善待和认可;另一方面,亲朋好友们也时常谴责他的投降行为。

在亲朋好友的规劝下,于七渐渐动摇了招安的思想,“反清复明,替君父报仇”逐渐占据了他的内心。顺治十八年,于七在锯齿山第二次发动起义,山东各地民众纷纷加入起义队伍,战火迅速燃遍了整个胶东地区。清廷听闻后震怒,派出一万余名“八旗兵”和两万余名“绿旗兵”围攻锯齿山,双方僵持数月。为了迅速镇压起义军,清廷又从河南调来大批军队,准备一举攻克锯齿山。野狗的故事就发生在清廷援军赶往锯齿山的途中。

故事详情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于七之乱时,被(清兵)杀死的人不计其数。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深山逃回乡下途中,正好遇到晚上向锯齿山进发围剿起义军的清兵。他害怕引来杀身之祸,内心非常焦急,环顾四周又没有可以藏匿的地方,于是他佯装死尸,僵卧在死人堆里。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清兵走过之后,李化龙仍旧趴在地上不敢起身。忽然,他看见眼前那些缺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一个个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有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颅仍然连在肩膀上,口中说道:“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周围其它尸体也都七嘴八舌的说:“怎么办?”不一会儿,这些尸体全都一个个倒下了,于是周围又恢复了寂静。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

李化龙非常惊恐,想要挣扎着站起来。这时远处来了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只见它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吸脑髓。李化龙见状大惊,赶紧躲在一具死尸之下。怪物跑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要吃他的人头。李化龙死力匍匐在地,怪物几次尝试都未能得逞。于是便推开李化龙身上的死尸,他的头一下子就暴露在怪物面前。

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李化龙非常惊恐,用手摸索腰下的时候,得到一块碗口大小的石头并将它握在手里。正当怪物俯身想要吃他的时候,李化龙突然起身,大喝一声,用石块击打怪物的头部,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发出了如猫头鹰一般的叫声,紧接着便捂着嘴负痛逃命去了,并将鲜血吐在路上。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中发现了两颗中间弯曲顶端锋利的牙齿,约有四寸多长。他将其拿回乡下给村民看,大家却谁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故事解析

寥寥数语,蒲松龄就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听起来毛骨悚然的故事。在小说中,让李化龙害怕的东西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死尸、大兵和野狗子。通常而言,尸横遍野的场景已经让人感到非常可怕了,然而李化龙为了躲避大兵,不惜藏在死人堆里装死,可见他对大兵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对死尸的恐惧。随后,他从死尸们那里了解到,比那些大兵更可怕的东西——野狗子即将出现,这让李化龙惊恐到了极点。不久,野狗子的疯狂行为印证了死尸们的担忧。读过之后,我们会感受到整个故事都笼罩在恐怖的阴云之下。

然而,比故事本身更骇人的是背后真实、血腥的历史。就在蒲松龄出生的前一年,即崇祯十二年正月,清军攻破济南,直接导致积尸盈城、血染齐鲁。顺治年间,清廷更是变本加厉,血腥镇压起义军,在于七之乱中,被清廷杀戮的平民百姓不计其数。故事中那些让百姓闻之胆寒的大兵指的就是清兵,而野狗子则是大兵背后的清廷。它不仅加害活人、谋取利益,就连尸体都不放过,极力掠夺它们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这种冷血、无情、不顾百姓的做法,怎能不让人惊骇。

生活在明末动乱时期的蒲松龄,对封建社会的弊端感同身受。但他作为一介文人,无法为国捐躯,战死疆场,只能拿起纸笔,将自己的政治抱负隐藏在一篇篇看似荒诞不经的小说中,并期盼着世人能够读懂他的一片苦心。正如他在聊斋志异·自序中所说的:“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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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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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唐宋的话本,明清的小说,蒲松林写的小说跟别人不一样写的都是些鬼怪。

而且与吴承恩的《西游记》不一样!虽然里面都有妖魔鬼怪,但是《聊斋志异》里面的鬼怪更贴切生活,写的更多的是平凡百姓的奇遇故事!

其中不乏骇人之作,其中野狗被评为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那么野狗讲的是个怎样的故事?到底哪里骇人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野狗故事概况

故事背景

明朝崇祯年间有个叫做于七的武举人,本来前途似锦,不料清兵入关,大明王朝覆灭。

这个武举人也就占山为王,当起了土匪,而且还屡次攻打宁海,杀了登州的知府,嚣张得很,连朝廷命官也敢诛杀。

但是当时清朝的政局还没有稳定,很难腾出手去剿匪,于是以招抚替代剿灭!任命于七为把总。

这个把总是清朝绿营兵的编制,手下百来号兵,跟现在的连长差不多。于七作为明末的武举人又怎么会被招抚当这么个小官!简直是小瞧于人!

于是再度带领手下的兄弟起事,而且规模涉及数县!震动了当今的圣上,康熙调集人马对其全面围歼,并且在举事的县肆意屠杀!有杀鸡儆猴的意味。

于七逃了出去,当了和尚,后来好当上了方丈!但是百姓却遭了秧,尸横遍野,简直是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李化龙恐怖遭遇

小说的主角叫做李化龙,这名字取得挺大胆,只有天子才能称之为龙!说明这个人胆子应该挺大!

山里人李化龙也一直躲避清兵的杀戮,在路上正好碰见几个清兵,为了保命就想到了装死!

清兵离开之后,心理总算松了一口气!但就在此时,忽然看见前面有无头尸体站了起来,头连在肩膀上,模样恐怖至极!

而且很多残缺的尸体也跟着动了起来!其中一句行尸嘴里念叨着:“野狗来了,怎么办。”其他行尸也是慌慌张张!急躁的动了起来,没多久又全部倒下。

因为野狗来了!野狗是狗头人身的怪物,它专门捡地上的人头吃,看得李化龙也是战战兢兢,为了避免头被吃掉,于是把头埋在尸体下,狗头怪物慢慢靠近,拨弄李化龙的肩膀,想把李化龙的头露出来。

李化龙非常害怕,在慌乱之时摸到了一块石头,突然朝怪物重重一击!怪物发出痛苦的嚎叫,竟然捂着嘴跑了,李华龙就这样逃过一劫。

而且在血里面发现两颗狗头怪物的牙齿,为了查明到底是什么怪物,于是就把牙齿带回去,给村里人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当然谁都不知道,或许只有蒲松龄知道!

野狗志怪小说恐怖在哪里?

第一,以现实为题材,满地被屠杀而残缺的尸体。

清朝入关以来,虽然没有靖康之耻那么残忍,但是确实有屠杀百姓的现象,当然也是清初时期,局势不稳定,明朝遗民蠢蠢欲动,为了震慑地方起义,从而杀鸡儆猴,屠杀百姓!

小说中对于场景的描述尤为惨烈!尸横遍野,残缺扭曲。那种场景简直只有地狱才能遇见,然而却发生在人间!

第二,尸体复活,行尸走肉。

里面描述了人无头也可以站起来,肩膀上的头还能惊恐的说话!这种描述很有画面感,着实难免让人多想像。

而且这些无头行尸代表的是被朝廷控制思想的百姓,虽然有思想,但是却不能有独立的思想,也是人云亦云。也只剩下身躯,如同行尸走肉般,既可怜又可悲!

被钳制思想的贫民

第三,吃人脑的狗头怪物。

行尸虽然恐怖,但还是没有野狗怪物恐怖!为了躲避怪物食人脑,李化龙竟然把头埋在行尸里,野狗怪物吃人头的场景也非常的瘆人!

最终为了活下去,李化龙捡起了石头,也等于是拿起了武器,狠狠朝着狗头砸去!并且获得了生机!

其中李化龙是有独立思想的人,跟行尸是由本质差别的,李化龙是拥有独立思想和勇敢品质的代表,而狗头怪物象征着朝廷,特别是康雍乾三代兴起的文字狱,以及写八股文而僵化的科举制!

这些都是钳制人思想的产物,吃人头意味着吃掉人的思想!当一个人的思想被“吃掉”那么这跟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现实来讲既恐怖又可悲!

明朝时期“离经叛道”的李贽

总结:明清时期的小说流行的一个原因在于与现实的联系,都是借古讽今,借鬼怪讽喻现实,而野狗这篇短文小说既有恐怖瘆人的画面描写,更是揭示了更深层次的现实!最骇人的不是鬼怪,而是企图控制百姓思想的统治阶级!只有勇敢的拿起“石头”勇敢的抗争才不会沦为恐怖的行尸!蒲松龄的笔正是唤起人们独立思想的武器!激励更多人为自由而砥砺前行!

athen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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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是鬼怪异志小说第一人,其所作的《聊斋志异》惊艳历史长轮,那么为什么说其中野狗短篇小说是最骇人的。结合原文,从头分析如下: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开篇这一句话,结合蒲松龄郁郁不得志的一生,加上对清王朝的不满,这一句就十分隐晦的说明了清朝株连之刑罚的可恶。

这又牵扯到另一个疑问,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清朝一个农民起义军首领, 明崇祯武举人。顺治五年于七占据锯齿山。七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

顺治十八年 于七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康熙元年春,于七溃围逃去。后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

从这段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于七虽然两次起义,但最终是善终了,可地方百姓却遭了殃,对这些地方的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

因此,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开篇背景。

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

这里其实我认为没什么意思,就是说在清朝大军的进兵之下,寸草不生,李化龙害怕被抓,在尸体里边装死。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还没来得及起身逃跑,忽然看见尸体全部站了起来,有一个脑袋掉了连着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张口就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群尸表示无可奈何,尽然倒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李化民惊恐之际,欲起身逃离,这时来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开始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李化龙惊恐万分,将脑袋藏在尸体下面,怪物将他拉了出来,李化龙拿石头一通乱砸,将怪物吓走,然后随着血迹找见了怪物的两颗牙齿,拿回去却没人认识。至此,全篇终结。

纵览全篇,可分为大兵、李化龙、尸群、野狗子,我认为蒲松龄想要表达的是:

结合成书背景,大兵指的就是清军,也可指清王朝,说了清王朝的滥杀无辜。

李化龙,思想清醒知道自己要活命,知道反抗,用石头大伤野狗。

尸群,在野狗子要来时候,尸群都在问“怎么办”,无果后都躺在地上,说明了尸群是有思想但不知道反抗的一群人。

野狗子,我认为这和大兵遥相呼应,都指的是清王朝,野狗子不吃肉只吸脑,说的就是清王朝的思想统治。而清王朝当时大兴文字狱就是为了统治人的思想。

蒲松龄作为儒家思想培养的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满清的入关,蛮夷之人统治华夏之人,这在当时没有不满的情绪也是不可能。

总篇来讲,蒲松龄以这种神怪之事,隐晦的将反抗思想融入到了故事当中。所以我认为骇人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清朝的思想统治,尸群虽有思想,但不知道反抗,索然等着野狗子来临,这就说明民众已经麻木,只会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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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其骇人之处就在于蒲松龄身处明末清初时期,敢于借用鬼怪外衣讽刺清朝统治者在山东地区的大屠杀行为。敢于将清朝统治者比做食人脑髓的凶兽。野狗这篇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通篇不超过三百字。而且背后的含义,细细品味,可以说是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先来看看原版故事情节

于七之乱,官兵肆意屠杀平民。乡下人李化龙,趁着夜色,从山中逃回来。逃亡路上碰上了官兵,害怕被杀。急忙藏匿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亡。等到官兵走后,李化龙起身正欲逃走,忽然间,那些残缺不全的尸体全部站了起来,这可把李化龙吓惨了,一口大气也不敢喘。有些头都断了,但是还连着肩膀。他们嘴里说到:“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开始惊慌起来大呼“怎么办”。突然间,这些尸体都扑哧扑哧的倒下去了。

李化龙赶忙起身逃跑,忽然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挨个吸食死人的脑子。等到怪物近来时,李化龙同力护着自己的头,使劲的趴在地上,怪物几番想拨开他的肩膀都未能得逞。危机时候,李化龙在死人堆里摸到一块碗口大小的石头。怪物俯下伸嘴时,李化龙照着怪物的嘴上砸了一石头。怪物痛苦的叫着,发出类似猫头鹰的叫声。随后,惊慌而逃,怪物在逃走的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在血里面找到两颗牙齿。李化龙回村后,将怪物牙齿拿给同村人看,众人皆言牙齿怪异,不知道是那怪物是何物?

故事历史背景

看完了故事,我们再来看看野狗创作历史背景。这篇故事开头就说了,于七之乱,这个不是传说,是历史上发生的事件。顺治五年时,于七在许多有识之士的协助下,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联络百姓,攻陷城池,一时间声势浩大。清廷立即出兵镇压,在镇压的过程中,于七投降清朝,接受朝廷的招抚。于七虽然豁免了,但是清军在于七起义之地大肆屠杀平民,以儆效尤。

顺治十六年,郑成功起兵抗清。于七这时候也幡然悔悟,在锯牙山再度起义抗清,一时间,登莱二府人民毁家附义,反清的火焰燃遍胶东。但是面对清军的大规模围剿,于七被围困在锯牙山。最后于七在众人的掩护下,突出重围,躲避到华严寺当起了和尚,并且在70岁时被推举为方丈,得以善终。但是在胶东地区的平民则是再一次被清军屠杀,尸横遍野,惨绝人寰。

野狗小说中的几大隐喻,读懂了,就知道这篇小说为什么会是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第一大隐喻:兽首人身的怪物隐喻清朝统治者。首先这个怪物有一个特性,就是面对众多尸体时,不是去啃食他们的肉,而是专门食人脑子。脑子代表着思想。清朝入关后,首先就将人们的反清思想给绞杀。比如清军在统一全国时,凡是遭遇剧烈之地,破城后必然屠城,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事件。以此来震慑那些反清势力。

而且统一全国后,立即颁发剃发令,汉人男子一律按照满人发型剃发,并且发出“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消弱汉族的反抗思想,巩固清朝统治者的至高地位。

还有就是大兴文字狱,将汉人最后一点反抗思想彻底绞杀,便于自己统治。

第二大隐喻:李化龙将怪物牙齿拿给同村人看时,同村人都不认识这是何物的牙齿。这就说明了,怪物是本地人都不认识的物种。这里就隐喻了清朝入关,毕竟清朝是关外民族建立起来的政府,而汉族人将关外民族视为蛮夷,与野兽无异。

第三大隐喻:李化龙用石头砸跑怪兽。当时那些尸体感觉到野狗子马上来了,都吓破了胆,纷纷倒地任由野狗子宰割。这里反应了,清廷在入关实行的高压统治政策,让关内的汉族人民,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任由其处置,如行尸走肉一般。但是李化龙一石头砸跑了凶兽,凶兽吐血掉牙落荒而逃,十分狼狈。这里就是蒲松龄所要反应的是清廷虽然看起来凶恶无比,但也不是刀枪不入,没有那么可怕。号召人民需要有反抗意识,不要坐以待毙,团结起来反抗其暴政。

第四大隐喻就是:那些尸体死后还要被凶兽吸食脑子。隐喻了清廷对汉族人民的政策极为残酷,活着被杀,死后还有受罪。也反映了当时清廷官员对汉族百姓的剥削极为严重。

浮人语

郭沫若曾经评价蒲松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诚然蒲松龄生存在明末清初时期,他见识到了清廷入关以来的暴政,作为一个前朝的知识分子。面对清初期肆意践踏汉人思想时,他也无可奈何,只有通过写一些鬼怪来讽刺社会现象。而野狗这篇小说,虽然讽刺了清廷初期的高压政策,对汉族人民极为残酷。但是这篇小说更深的含义是支持人民团结起来反抗清廷暴政,具有一定的煽动性就是其这篇小说的骇人之处。毕竟在当时看来,是煽动造反。

njzh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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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的野狗是基于历史背景上,一个散发着阴森气味的故事。《聊斋》中多有仙狐鬼怪,也多有富有情爱和哲理色彩的故事。但这篇野狗,则是无情无爱无哲理的一篇小故事,加之真实的历史事件背景,就更令人有惊骇之感。

野狗这篇小说很短,讲的主要是清朝年间“于七之乱”的时候,清兵不仅要杀起义军,还要杀起义地区的百姓,也就是株连,可谓遍地是死人堆而在这样的诛杀中,有一位乡间人,遇到了一件无比惊险的奇事。

“于七之乱”是清朝前期一场规模很大,持续时间很长的农民起义。起义的发起者于七,是明崇祯年间的武举人,时间从顺治五年(1648年)到康熙元年(1662年),长达将近十五年的时间 。

野狗的故事依托的就是这场农民起义的背景。在这场动乱之地,遍地都是尸体,一天一个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回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清兵。

李化龙为了保命,就躺在了死人堆里,也装作一个已死之人。在他躺下后,等清兵过去了,他突然听到他躺的死人堆里有说话声。

于化龙一观察,差点晕过去。竟是一个无头的和一个没了胳膊的尸体在说话,只见他们站起来,一个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呢?”另一个跟着说:“怎么办啊?”

李化龙还没听明白,两个尸体突然又躺下没动静了,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吸那些尸体的脑髓。

那怪物吸完一个又找一个,眼看就要找到李化龙的身上,正当怪物要对李化龙下手的时候,他拿起一块碗大的石头用尽力气砸了过去。怪物一声怪叫,捂着嘴跑开了。惊魂未定的李化龙,从怪物的血迹中捡到两颗弯曲的四寸长牙,他拿回村中给人们看,无人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故事很短,全篇在一种人间惨剧的景象中,透露出恐怖气息。在野狗中,不仅活人惨遭屠戮,便是死后,还要被不知名的怪物吸走脑髓。

这也就是蒲松龄写此故事的用意了,战乱起的时候,遭殃的总是百姓。那种无辜受累,又凄惨受害的程度,正是野狗中,李化龙躺下的那片死人堆,所遭受的一次次浩劫。

表面上的阴森,和凄惨的社会氛围融合在一起,如果再发挥想象,的确是《聊斋》中相当骇人的一篇小说了。

可小ring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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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就是比喻当时封建社会,那些如狼似虎,杀人如麻的官吏。

蒲松龄,用野狗,来形容,当时封建社会的阴暗,和恐惧。

su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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