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大地绿草蓝天
先讲一下这个故事。
明末清初之际,在胶东地区爆发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农民起义。起义军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正值武力巅峰的清军,当然不允许起义愈演愈烈。真实的历史鲜有什么怀柔招安,多是高效率的暴力屠杀。所以,清军对于七之乱的手段就是暴力屠杀。
于是,清廷派重兵扑灭于七之乱。在胶东地区,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物理消灭。往往一天之中,就在演武场公开砍死几百人。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遭到了血腥屠戮。据当时故事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甚至在大白天都能见到鬼。
这是故事的背景,即于七之乱。
故事的主角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于是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还是赶上了正在杀戮行军的清兵,于是躲进了死人堆里。
清军见人就杀,满地都是砍杀倒地的百姓和起义军。等清军杀完人、走光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在死人堆里趴着不动。
就在这时候,一个个断胳膊、断腿和断脑袋的尸首,突然立了起来。这就是僵尸啊,集体起立复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僵尸如林。
其中一个僵尸,脖子被砍断大半、脑袋挂在肩膀上,哀叹着说:咱们可怎么办啊?野狗子就要来了。不仅僵尸复活林立了,而且还有带头说话的,这节奏吓不吓人。
而其他僵尸也参差哀嚎了起来:怎么办啊?
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
然后,如林立起的僵尸们,突然又倒在了地上,不动了,四周静得可怕。
估计李化龙都吓傻了,于是趁这个档口,准备赶紧溜之大吉。但是,已经晚了。僵尸们念叨的野狗子已经来了。
不远处,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出现了,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李化龙是真心不敢看了,于是又爬到死人堆里,不敢出声。
但,怪物野狗子还是到了李化龙跟前,拨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啃噬他的脑子。李化龙吓得不敢看,只能把脑袋往死尸堆里猛扎。
但,野狗子锲而不舍,把周边尸体都推开了,就认准李化龙的脑袋了。
推开尸体后,李化龙的脑袋终于露了出来,野狗子准备饕餮一番。
期间,李化龙已经吓得手足无措了,双手四处摸索,在腰间处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
就在野狗子张口欲食之时,李化龙爆发了最后的求生本能,突然一跃而起、大喝一声,然后手起石落,砸中了野狗子的血盆大口。
野狗子哀嚎一声,撒腿就跑了,血吐了一地。李化龙大着胆子查看满地的血迹,从中捡到了两颗四寸长的獠牙。拿着两颗獠牙回到乡里,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蒲松龄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描写狐仙鬼怪,于是处处风月无边。但这一篇野狗就真得没有风月,而只有恐怖了。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所以,整部《聊斋志异》中,当属这篇的恐怖指数最高。
而且,在当时人读来,可能更感恐怖。因为蒲松龄的老家,就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所以,清兵杀人、四处鬼火,当地百姓心有余悸,成了他们抹不去的民间记忆。
故事总要隐喻一些东西,即便是荒诞的故事,我们也会强加某种隐喻。其实,我们可以认为故事的隐喻就是:屠人性命的清兵,与食人脑髓的野狗,是一样的恐怖。而在这种恐怖之中,再会浪漫手法的蒲松龄也幻化不出风月无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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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野狗,全文不足500字,却被说是《聊斋志异》中最恐怖的故事,它不同于《画皮》等故事,读来虽令人骇然,但纯粹的妖魔鬼怪,毕竟离生活很远。而野狗的故事,就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黑暗时代的缩影。
野狗讲了什么?野狗的故事实际上很简单,你想啊,500字能难到哪里去?
故事发生在清朝初年,天下还未稳定。故事主人公是个叫做李化龙的村民,行夜路至城外,却遇上了夜行的官兵,因为怕被官兵滥杀无辜,就躺在死人堆里装死,待到官兵走远了,却看到了更加恐怖的事情——一只野狗,正在啃食人的尸体:
“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李化龙吓得赶紧把头扎进了死人堆里,为什么?因为这狗不光吃人,还专爱吃人脑,死人脑都吃,活人脑那新鲜劲儿,岂不是更加美味!
讲真,以前吃火锅吃烧烤,我最爱点一份脑花,自从看了这个故事,我戒了。
李化龙这就叫鸵鸟心态,你把头藏起来,看不见,就不会被吃了么?对于野狗来说,那是无差别吃人,一个一个来,总会吃到你的,最后李化龙实在躲不过了,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趁野狗沉迷于美食,突然暴起伤狗,朝着狗脑洞DuangDuang一顿砸,砸得狗嘴吐血,成功反杀,留住了自己的姓名。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
蒲松龄先生向来惜字如金,就这一段反杀,要拍电影,起码是20分钟以上的戏份,但是蒲松龄只用20多个字,却写得生动传神。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么问题来了,我开头说这是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故事,这什么野狗明显就是假的啊,而且也没有那么恐怖嘛。
那是因为,我只给你讲了故事的结尾,却没有讲故事的开头。
野狗这篇故事,最恐怖在于故事开头八个字: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聊斋志异》中有许多恐怖的篇目,如《画皮》、《尸变》……但这些故事都是虚构的,不去追究其思想,也无非是当成鬼故事听罢了,但野狗不一样,“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带来过恐怖的一次叛乱。
只简单说一下“于七之乱”:于七这位老哥拉起大旗,要反抗清廷,由于声势太过浩大,清政府当时还没有完全稳定局势,只能招安,并授予于七栖霞总把一职,可没几天于七又觉得当朝廷走狗没有自己当土皇帝好玩,于是又叛变了,这次的队伍势力比上次呈倍数增长,这场叛乱,前后历经十五年之久,当然,最终于七失败了。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什么叫无差别报复?你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为叛党,都得死。
所以故事开头为什么主人公李化龙要走夜路,因为白天你根本不敢出门,当时像李化龙这样的老百姓,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都是躲在深山老林里面的。
还有一点前面说了,为什么李化龙看到官兵就要躲,而且那么合适,随便往地上一躺,周围就是堆积如山的尸体。因为当时整个叛乱地区,几乎已经没有活口了,那是真正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野狗这个故事,讲的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故事中还有个细节,说野狗的叫声如“鸱(chī)”。鸱是《山海经》中记录的一种怪兽,是猫头鹰的一种,在民间,素有猫头鹰是不祥之鸟的说法,谁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一定会倒霉。
所以这个“野狗”,代表着不祥,代表着噩运,在那个黑暗恐怖的时期,怪兽“野狗”是什么?世上当然不可能真有这样的怪兽,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啊。
对于老百姓来说, 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老百姓,不是吗?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最后,你说野狗恐怖在何处?
野狗就在每个普通老百姓的身边,百姓水深火热、民不聊生,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是战乱带来的悲哀,是最深层的恐怖。说来也讽刺,官兵,本来是守护国家保卫百姓的,却和叛军的疯狂行径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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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蜗牛旅行家
郭沫若于1961年为蒲松龄故居题写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老舍题词: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原副委员长胡厥文题词:落落宏才未得申,挥笔弄墨染风尘。意弥性挚开金石,天顺人和狐鬼驯。绣口锦心有若无,生花彩笔假犹真。千篇恩爱悲欢剧,易俗移风劝世人。
野狗是蒲松龄的一篇短篇鬼故事,鬼怪故事对小孩子来说都挺吓人,所以小时候也经常听大人说:“在不听话,野狗子就来了”。长大了,再来看这篇故事,到也没觉得有多骇人的地方,只不过蒲松龄在场景设置及具体描写上有一些惊悚的地方。
蒲松龄创作的野狗在文中对背景已经进行了设定,也就是开篇的四个字:“于七之乱”。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是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从起事到最后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而于七之乱的背景是顺治十六年年,郑成功为了恢复明王朝,挥师抗清,激发了北方各地农民的起义。
康熙元年春,起义失败后,于七突围跑到崂山东麓,先给人家当佣工,后为避难跑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先得法名通澈,受戒时又获法号善河。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被举为方丈,他享高寿,老死在华严庵。现华严寺寺外还立了于七的雕像。
故事背景就是这么个背景,我们在来看这个故事具体怎么讲的: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
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蒲松龄的鬼怪故事很多也都只是故事,但有一些故事你就不能把它只当故事看了。上面的这则野狗就我认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下面就我自己的理解与大家探讨。
故事写了三个群体:1、思想清醒、知道反抗的李华龙。2、有思想但极为混沌的死人堆。3、大军过后的野狗子。
李华龙是有思想的,所以他最后能够用石头打伤野狗得以逃脱。尸体也有思想,但极为麻木,所有的尸体都在问“怎么办”?但问过后却都躺在地上不发一言,等待事情的发生。野狗子不吃人肉,却只吸食脑浆,何尝不是只要你的思想。
蒲松龄是明末清初人,做为一个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异族的当道,你要说他没有想法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蒲松龄以一种非常隐晦的方式,将他的反抗思想夹在了他的故事当中。就我认为,这则故事当中蒲松龄的反抗就是针对清朝的“文字狱”。
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掌权的清朝,对汉人的思想控制极严,而清朝的“文字狱”所针对的,就是汉人“反清复明”的思想。
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即兴大狱,常常广事株连。清代的文字狱保守估计200余起。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纯属冤杀。而我们知道的最有名的,就是雍正年间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个典故。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而这种影响是蒲松龄感同身受的。而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清朝的“文字狱”是对思想的直接抹杀,这种抹杀无异于野狗子的吸食脑浆,而这种抹杀才是人间最骇人的事情。
我觉得,蒲松龄在这个故事当中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思想吧!
meadowbank
蒲松龄的野狗之所以被认为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以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故事人物骇人于七之乱,杀人无数,主人公李化龙怕招杀身之祸,竟然在死人堆里躲藏。遇到的是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以及兽头人身的怪物——“野狗”。尸体竟然能够站起来说话,兽头人身的怪物竟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吸人的脑子。李化龙以石击怪物,打掉其两颗牙齿,其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如此种种,怎么看都是一部骇人的恐怖片。所以,从故事到人物都挺骇人。
第二,折射骇人的现实其实,小说里的尸体、怪物等等都是有所指的,映射的是比尸体和怪物更加可怕的现实。和“于七之乱”联系起来,这些尸体无疑就是那些被杀的义军,尸体成堆,屠杀是如此冷酷无情、血腥可怕,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这些尸体只能瑟瑟发抖,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然后都扑哧扑哧倒下。你可以说李化龙很勇敢,敢于反抗,用石头敲掉了怪兽的两颗牙,但不能说其其他人(尸体)就没有反抗精神,只是弱弱地喊“怎么办”,事实上,面对如此血腥的杀戮,反抗也是徒劳。因为现实太骇人。
再说怪兽,这个怪兽竟然不吃别的,只是“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人头和脑子是思想的承载者。怪兽吃的不是物质的肉体,而是人的思想。蒲松龄想告诉我们什么?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之时。“文字狱”持续清代250年左右,以控制思想,文人学士不能有“思想”,如果在文字中稍有不满或有讥讽之意,即兴大狱,而且因此株连。“文字狱”是对思想和思考的直接禁锢和惩戒,是对人才和文化冷酷无情地摧残。蒲松龄对此感同身受,便以这种极为隐晦的方式,来表现“文字狱”的严酷,他想告诉我们的是禁锢人的思想要比怪兽吸食人脑更可怕。
第三,还有一个骇人且有趣的是:怪兽其实很虚弱,一块石头就把他揍得满地找牙虽然野狗的牙异常锋利,长四寸多,又肆无忌惮地吃人头人脑,但是李化龙一块石头打过去,它却像猫头鹰那样叫,捂着嘴跑,还吐了一路血。怪兽虽然看起来强大,但是却是如此虚弱,缺乏自信,为何实行“文字狱”,就是怕大家说话,不自信;不自信者,从来都是虚弱的,虽然看起来挺强大。
谢谢题主。
晓曦曦
在我国古代,最有名的鬼怪小说就是《西游记》和《聊斋志异》,野狗就出自《聊斋志异》,文章篇幅短小,字数仅有280字。
但即便寥寥数十字,文中所描述的恐怖场景却远远不止如此,气氛称得上是阴森诡异,被称为最骇人的一篇小说!那么,为什么要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呢?
一、野狗的故事梗概野狗讲述的是发生在于七之乱中的事情。一天晚上,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好碰上晚上过大兵,他怕丢了小命就藏身尸堆。
等大兵过完后,他发现那些断头残臂的尸体们都纷纷站了起来,密密麻麻像小树林一样,嘴里都嚷嚷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说完又都扑哧扑哧地倒下。
这时只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过来,挨个地吸食死者的脑髓。最终李化龙打伤怪物得以逃脱。
小说篇幅较短,却写出了一种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的气概。但当我们结合故事背景,再去看这部小说时,便会明白这是蒲松龄在借用鬼怪的外壳去揭露于七起义失败后,清廷对反清者肃清式的残酷镇压。
一骇清朝统治的残酷:“杀人如麻”、“ 阙头断臂 ”,足见杀人之多与手段残忍;“ 恐罹炎昆之祸 ”足见清兵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的血腥野狗开篇就交代了故事背景是“于七之乱”,所有的人物都是设定在这个事件背后。
于七是清初胶东农民抗清斗争的著名领袖。他因不满清兵入关后对汉人的残暴镇压政策,先后两次率众起义抗清。此外他还割富济贫除暴安良,打击当地的豪绅地主。由此得到了登州百姓们的支持,成为了当地规模最大的一支农民起义军,被清统治者称之为“诸寇冠”。
蒲松龄老家就在山东淄博,他当年只有8岁,但这已是懂事记事的年纪,且当时经历了于七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活着,可以说是他目睹耳闻了整个于七事件的全过程,由此推断,作为同时代的两个山东人,蒲松龄所写野狗的背景是真实的。
“于七之乱”历经了15年,直到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于七带领的义军被清兵围困于锯齿山,于七突围后逃到华严庵出家,七十岁时成为此庵的方丈,自创了螳螂拳,最后老死在华严庵中,终年93岁,这已是后话。
于七兵败跑路了,但跟此事并无多大瓜葛的当地百姓,从爹妈到儿子女儿孙子,以及亲戚的亲戚的......,却并没有那么好运。
因为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百姓采取了疯狂的血腥屠杀政策,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由此百姓们开始了炼狱般的生活。
这屠杀后的惨烈场景就体现在野狗小说里,“杀人如麻…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
反观故事,这些被杀者是谁?自然是胶东地区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贫苦百姓。清兵这种疯狂的大规模扑杀,使许多百姓都死于非命,一个个成为了“阙头断臂”之尸。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
死尸们嘴里的野狗子无疑暗喻满清的大兵,也可能是为虎作伥,甘为恶狗的绿营官兵。
本来乱杀无辜百姓就已经很残忍了,为世间所不容,蒲松龄却在这一基础上再一次升华了这种场景,即野狗还要吸食死者的脑子。文中写道: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这恰恰说明清兵不但要在身体上击垮百姓,还要在思想上奴化百姓,让人们如同活死人般地臣服于他们的统治,任由他们的摆弄。
由此可以看出,蒲松龄是有意识的通过这篇小说,在暴露满洲贵族在入关统治前后,都曾经残暴地屠杀过汉族人民与起义民众的历史事实。
二骇被杀之人精神之麻木:他们就算知道自己会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已然成为了一群“活死人”小说中写道,群尸“起立如林”,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们至少还是有一些自卫能力的,因为他们不但能动而且人数众多。但即便如此,野狗子的到来却让群尸闻之退步,他们在知道自己马上要被野狗吃掉脑子时,依然不采取任何自卫措施,最终只能任由他人宰割。
其实那条将一群死人们吓得无可奈何的野狗,仅被李化龙独自一人就用一块石头打跑,足见这条野狗也不是很难对付。但是群尸们却坐以待毙,可见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可能不会反抗。
这也说明了越是软弱之人,越是下场凄惨,活着被人屠杀,死后被狗吞噬。即便他们事先知道自己将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足见他们精神之麻木。反观李化龙不甘心被吃掉,奋起反抗反而保全了性命。
三骇蒲松龄的文字功力:处处是假,却处处说真野狗这个故事本身就已经很精彩,有背景有情节有惊悚,无论是小说情节制造的画面感,还是节奏感,无不让人拍手叫绝。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
纵观整篇小说,都是用二到五字的短句组合,其营造的惊心动魄,血雨腥风的境地,却也全靠了这些短句的节奏来营造。
对于荒诞不经处的描写,就如同作者亲眼所见一般,文末以“野狗”的二齿让李化龙的经历无比真实,这也从侧方面证明确有此事。
这才让读者把悬着的心放下来,由此可见蒲松龄的笔法与功力太过厉害,看似处处是假,却又处处说真。
结语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过许多战乱带给百姓的苦难,比如明亡清兴的战乱、于七之乱、谢迁之变,还有吴三桂反清等,特别是一些战乱就发生在蒲松龄的老家山东,所以他深知民间百姓的疾苦。
从史料中我们知道,清朝是文字狱最多、惩处最残酷的一个朝代。所以他只能借助 或美或恶,或圆满或悲惨,或扯淡或瞎编的鬼怪故事来揭露历史真相,以警醒世人。
vanamsterdam
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野狗说的是乡民李化龙遇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在吸食死人的脑子,李化龙一石头将怪物打走了。
狗头人身的怪物,吸食死人脑浆,这个画面确实很是惊骇。但是在这篇小说中,你再仔细琢磨一下,这还不是最令人恐怖的,最令人心里打颤的另有其事。
我们来看一下原文: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于七之乱,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这在《清史稿》、 山东通志、 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都有记载。就是《聊斋志异》之中也有数篇小说提到了这次起义。
简单赘述一下故事情节。
于七之乱时,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因害怕遭受杀身之祸,李化龙便躺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后,李化龙仍不敢贸然起身。这时候旁边断臂缺腿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头已经被砍了只剩下肉皮连在脖子上的尸体说话了:“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尸体又都倒下了,没有了声音。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李化龙害怕至极,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李化龙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没有得逞,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李害怕万分,便悄悄摸到一块石头,趁怪物下嘴之时,突然跳起,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忍痛逃跑了。李化龙就地查看,在怪物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看完故事,你再仔细琢磨,你觉得怪物吃死尸还那么恐怖吗?最起码在李化龙看来,怪物不是那么恐怖,因为他还敢奋起反击,能够将怪物打跑。见到死尸说话也不是那么恐怖,李化龙还能爬起来。而面对大兵,李化龙只能装作死尸,甚至连大兵走了都不敢动。
这说明什么?人比鬼可怕,兵祸比怪物可怕。怪物可以打跑,但是兵祸呢?
黄小北
为什么说野狗是蒲松龄作品中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个故事:
于七之乱,死者不计其数。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出,迎面正碰到大批军队路过,他害怕被抓后死路一条,眼看没有藏身之处,急得不知所措,正好路边有大量死人无人掩埋,他也顾不得许多藏在死人堆里一动不动,躲过了一劫。
军队过去后,他害怕还有零星小股从后面赶过来,没敢立刻爬起来,只是睁眼观察,却忽然看到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立起来,密密麻麻的像一片树林。其中一具尸体头断了但还还连在肩膀上,只好歪着头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的尸体也都连声附和怎么办?,顷刻间,都噗嗤噗嗤倒在地上,毫无声息。
李化龙双腿战栗,好不容易战战兢兢的半爬起来,赫然看见一个兽头人生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吃人头,挨个吸食死人的脑髓,他心里不由得在心里直喊娘,害怕的把头藏在尸体地下,怪物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把他翻过来,吃他的头,李化龙手脚并用死死的趴在地上。
怪物拨弄了几次都没成功,心里也很诧异,这个死人有些与众不同,于是就去拨开盖他身上的尸体,以便露出头来。
李化龙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再不反抗,只有死路一条了,他慢慢用手摸到腰下的一块石头,有碗口大小,握在手中。
怪物找到李化龙的脑袋刚想趴下啃食,李化龙突然起身,大喝一声,举起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它的嘴,怪物被这种突发情况搞蒙了,从来都是自己想吃哪个就吃哪个,没一个会动的,更别说反抗了。今天突然来了个揍自己的,根本毫无防备,被揍的桀桀乱叫,捂着嘴就跑,边跑边一路吐血。
李化龙爬起来跟着一路查看,在鲜血中找到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无比,一尺多长,他拿回去给别人看,没有人知道,这是何种怪物。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发生在顺治年间,于七的经历很值得一提 ,他曾是明崇祯的武举人,在清兵入关后,扯旗起义,经历了大大小小战役无数次,后被招安,任栖霞总兵,可几年后,他看不惯清军的残暴,对百姓的横征暴敛,又联络了一干民众揭竿而起。
于七率领农民起义失败后,起义军遭到清兵围剿,当时的政策是搞株连,一人犯事,整个家族都要受到牵连,历史上曾有株连九族的说法,所以一个人后面牵扯的可能是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从路边尸体成堆,无人掩埋即可感受到当时的惨烈,这些尸体中不乏年迈的老人,牙牙学语的婴幼儿,或者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野狗的来历不明,说不定曾经是温良驯服的家狗,被世事逼迫成为吸食人脑的怪物。它并不是强大无敌的,一个让死去的人都胆战心惊的怪物,缘何败在了普通人的石块下?
这个短短的故事让人读来,不由得浑身冒汗,它没有任何描写起义军遭到屠杀的惨烈场面,只从路边堆积的残缺的尸体,密密麻麻的如一片树林,这种场景就让人不寒而栗。
野狗能令众尸体都害怕,可见其凶残,从它吸食脑髓气定神闲,习以为常来看,这应该是长时间的一种行为,这更让人细思极恐,死人都不能安生,何况活人?
圣西罗的球童
这是一场发生在清朝顺治年间的生化危机,所以很多人觉得恐怖。
满清顺治五年,明朝崇祯时期的武举人于七不堪压迫,高举大旗,反清起义。
清廷获悉,派大兵围剿。
清兵暴虐,杀戮无度,山东被他们的屠刀杀得血流漂杵,尸横遍野。
这天,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从山中逃回。
碰到了过境的满清屠兵,李化龙害怕受到杀身之祸,就钻到了路边的死人堆里。
等大兵过后,天色彻底暗下来时,那些残肢断臂的尸体竟然全站了起来。
李化龙吓得都快尿了,而那些尸体中,一具头已经断了却还连在肩膀上的行尸大叫:“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余的尸体也跟着叫着:“怎么办,怎么办!”
然后这些行尸,莫名其妙的就纷纷倒下。
李化龙刚想爬起来,就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挨个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化龙连忙又趴下,并把头埋在了尸体之中,希望野狗子吃饱了会放过他。为了以防万一,他偷偷藏好了一块石头。
结果野狗子贪得无厌,竟然对李化龙下手了。李化龙奋起反抗,一石头砸伤了野狗子的嘴。
野狗子如猫头鹰一样大叫着逃跑了。
这就是整篇故事的大致内容。
很多人会告诉您,这是蒲松龄一篇用来讽刺清朝政府的小说。
过境的清兵,就代表着残忍暴虐的清朝政府;行尸们就代表着普通百姓;野狗子就是满清官员。
满清横征暴敛,杀戮无度;百姓们就像行尸走肉一般,哪怕最后被压榨而死,也要被如野狗子一样的官员吸食脑髓。只有像李化龙一样奋起反抗,才有一条活路。
但这只是一般人的分析,我老黑是一般人吗?我是一个脑洞大开,充满奇思妙想的人。看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分析。
首先,历史上确实有一个叫于七的明朝武举人起兵造反。
这个于七第一次造反,在清兵的的安抚中投降了;后来不堪忍受压迫再次起兵。
于七之乱历经前后十五年才被彻底剿灭。
而于七这个人,竟然逃脱了清朝政府的追捕,跑到严华庵当了和尚,七十岁时成为主持,安享晚年。这和清政府的一贯严酷大相径庭。
其次,尸体和野狗的描写,大家有没有很熟悉的感觉?
那些尸体既不是鬼,也不是僵尸,反而有点像是丧尸;而那野狗子则很像生化危机中的丧尸犬。
因此,我大胆猜测。
于七之乱时,清朝政府很可能为了快速平叛,而使用了大量生化病毒,人一旦被感染就会变为丧尸。
清朝哪来的生化病毒?从李尸王国那传过来的呗。
但是这种病毒传染性太强,清朝政府迅速失去了控制,整个华夏都有覆灭的可能。
危机之时,于七发现了治疗病毒的药,就放弃了造反,与清朝政府合作,化解了这场危机。
于七立有大功,清朝政府就免了他死罪,但是不可用以于七的身份继续活着。于是于七就出家为僧,成了一代高僧。
这事,后来被人当故事讲给了蒲松龄听,蒲松龄听了个一知半解,但觉得很有意思,可以用来讽刺一下满清政府。于是就写下了这篇没头没尾的野狗。
而很多人觉得骇人,就是读懂了这个故事,担心生化危机再次爆发。
咳咳,这只是脑洞大开的想法,切莫当真。
野狗的骇人,就在于太贴近生活。百姓无辜,却成了被杀戮的对象,致死也要被贪官污吏吸食脑髓,这样的场景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大张
《聊斋志异》原本就是志怪志异,专门讲鬼怪狐仙的故事,“骇人”是肯定的。其中,野狗一篇也确实很骇人。但是,故事中那个专吸人脑髓的兽首人身的怪物,却又不是野狗。而且,这个怪物又化作了“鸱”样怪鸟,仓皇逃窜了。
这就十分的奇怪了,题目说好了的是写野狗,为何故事中又不见野狗呢?蒲松龄先生到底是在写什么呢?
野狗的开篇,交代了故事背景,说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这件事是历史真实存在的,也就是发生在顺治五年(1648年)的于七起义。既然是“起义”,必定是正义的行为,于七反抗清廷的暴行,两度起兵造反,给立足未稳的清廷以沉重的打击。但是,蒲松龄却并没有这么看待这段历史。
蒲松龄说,于七起义是“于七之乱”,而且,“杀人如麻”。因而,乡民李化龙为躲避兵祸,藏在了死于兵祸的尸体堆里。到了夜晚,僵尸都诈尸了,纷纷站立起来的死尸“林立”。可见,于七一案的确是“杀人如麻”呀。
在这样的夜晚,岂不是太骇人了吗?
史家评价,于七起义在给清廷以打击的同时,对无辜百姓造成的伤害,也是令人震惊的。那么,蒲松龄所说的“杀人如麻”到底是指于七,还是在谴责清朝政府呢?
在公孙九娘中,蒲松龄有这样的表述: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
大概,公孙九娘中的这段描述,应当是于七起义失败之后,清廷对此案的清算。康熙初,于七失败逃亡,为追捕义军首领,牵连了非常多的无辜之人。野狗中所说的乡民李化龙,大概也有害怕被牵连而藏身于僵尸之中的。
其实,野狗中也提到了李化龙是在“大兵宵进”的时候,才去躲避“炎昆之祸”。听说“大兵”晚间即将到来,便去避祸,这就说明那些死尸并非是“大兵”所杀。那么,造成“林立”死尸的,恐怕就是于七的队伍了。
死尸诈尸说:“野狗子来,奈何?”,这就是指“大兵宵进”这件事了。
两个细节对比,蒲松龄既不满清廷的滥杀无辜,也不赞同于七之乱给无辜百姓带来的伤害。
野狗之所以骇人,首先是因为战乱所造成的恐惧。其恐惧的程度,足以使人忘却对僵尸鬼的本能恐惧,情愿与僵尸为伍,也要逃避“炎昆之祸”。
无论是于七杀人如麻,还是清廷滥杀无辜,祸及乡民,蒲松龄都是从人文理性的高度,评价了这个历史事件,我觉得是十分有道理的。然而,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却又是另外一幅十分“骇人”的画面了。
到了夜间,“野狗”果然来了。刚才那个开口说话的尸体害怕野狗,自问“奈何”。经此提醒,众僵尸一齐陷入恐怖之中,纷纷惊惧道“奈何?”。可以想象,“奈何”的声音一定是低微与颤抖的从僵尸的口中发出的。看来,这些僵尸活着的时候,就曾经目睹过野狗的残暴与恐怖。
僵尸们的话尚未落音,便齐齐倒地,继续“装死”。李化龙见僵尸都倒下了,正想站起来,却只见一个怪物不期而至了。李化龙很清楚的看到这只怪物长着野兽的脑袋,却是人的身子——不是野狗啊!
这只怪兽走到僵尸旁,俯下身体,开始咬啮尸体的脑袋,吸干了脑髓。
李化龙大惧,立即把自己藏在了僵尸之下。即便如此,也没能逃过怪兽的眼睛。这只怪兽扒拉着李化龙的肩膀,试图去吸他的脑髓。
李化龙赶紧伏下脑袋,而那怪物却把尸首移开,李化龙的脑袋便暴露了。在这生死存亡的要命时刻,李化龙奋起反击,用一块碗大的石头猛烈击打怪物。李化龙这一击,击中了怪兽的嘴。这个怪物顿时如“鸱”一般的嚎叫,仓皇逃走了。
这一节故事,比开头描述的场景更加骇人。人都被杀死了,“野狗”却没有放过他们,还乘夜前来吸尽他们的脑髓。脑髓被吸,等于是把人的精神气都吸走了。这样的事情比死去更令人可怖,迷信转世投胎的古人,是最惧怕这样的事情的。即便是死,都乞求全尸,何况脑髓呢?
那么,这只连死人都不放过的怪兽为何要吸死尸的精髓呢?它又为何不像一只野狗呢?
战争造成了“杀人如麻”,祸及无辜,蒲松龄以林立的僵尸制造了恐怖的场景,讲了一个十分骇人的故事。这是在告诫那些挑起战争者,他们对百姓造成的伤害,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恐怖的。
蒲松龄更站在时局的高度,强烈谴责清廷的民族政策所带来的深刻危害。
上文讲到,故事的题目是野狗,但故事中出现的怪物又不像野狗。它是人的身体,脑袋却不知是何物。蒲松龄没有描述怪兽的长相,却以“鸱”的嚎叫,隐约的告诉读者,这是一只怪鸟的头。
野狗、“鸱”,其实这两个符码讲的就是清廷。
传说努尔哈赤有一只忠犬,救过他的性命。因而,清人不吃狗肉。努尔哈赤的先祖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的出世,也被神话,说是有一只鹊(究竟是什么鹊呢?)吐了一颗红色仙果,这颗仙果被一个仙女吞下,便为满清诞下了先祖。
蒲松龄写野狗但却是一只兽首人身的怪物,被李化龙击中嘴巴后,便被打回原形。原本,清廷的家世与鸟类有关。
满清入关后,推行强硬的民族政策,对待汉人除了杀戮之外,就是洗脑。蒲松龄的这则故事,寓意便在于此。
同时,蒲松龄警告,若是继续推行这样的政策,满清就得被打回原形,重新去吃鹊儿的仙果吧。因为,“李化龙”奋起反抗了。
我以为,那只吐出红色仙果的鹊儿应当是一只乌鹊,说白了就是一只乌鸦。满清是十分崇拜乌鸦的,这件事在满洲实录中就有记载。
鸱,原本指的是非常凶猛的鹞鹰,与鹊同属于“扁毛”之类。蒲松龄以此来形容当时令人恐怖的局势,与写野狗而不见野狗的笔法是一样的。
蒲松龄写这则故事,只是借用了两个“野狗”、“鸱”这两个符码,并非是讥讽满清的神话,而是在抨击清初的现实。因而,李化龙捡到了两颗怪兽口中掉落了牙齿之类的东西,这两个“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的怪物件,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牙齿。
因而“李化龙”的强势反击,清廷对汉政策便逐渐缓和了起来。大概,这也是这篇野狗所希望看到的结局吧。
我想,这两颗牙齿一个是于七的,另一个大概就是清廷的吧。
清馨
这篇野狗不能细思,细思极恐。恐怖来自两个方面:视觉上和心理上。现在的恐怖片大都是这个套路。为了能说清楚,先简单介绍下剧情。
重点看牙
山东的于七,不堪清廷压迫,率领山东好汉起义。双方持续十五年之久。那倒霉的当然就是安分守己的百姓。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这是为劫财,杀人只是顺带的事儿。杀人如麻,除了说明杀人多之外,还说明百姓命同草芥。
在兵匪拼命拉锯的日子里,可能是山里过得太苦,也许是家难以割舍,乡民李化龙在晚上偷偷进了村。不凑巧,正赶上官兵进剿。因为是剿匪,难免殃及池鱼。(我已经替他们想好托词了)李化龙久经兵匪,心里自然早有办法,他躲进了死人堆里,脸上借了点别人的血,装成了死人的样子。这个办法很聪明,现在人也经常用它,方便极了。
神剧之“死”
官兵走远了,李华龙为保险起见,没有着急出来,万一有跑肚拉稀的兵呢?结果兵没看见,却看见了让他寒毛倒竖的一幕,地上的尸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断头的,断臂的,断腿的,断成两截的,在晚风中摇曳,像极了秋天的高粱地。
高粱地
俗话说:人有人言,尸有尸语。其中一个脑袋还连在肩上的一位慢声说道:“野狗子要来了,咋办么?”其他各位摇曳生姿:”怎么办?怎么办?”随后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有人喊了号子:卧倒!整个过程持续不足一分钟。在起起落落的死人堆里的李化龙,浑身的鸡皮疙瘩一层有一层,外面是湿津津的冷汗。死人堆里已经很可怕了,能让死人害怕的那是什么?李化龙噌地站起身来,噌地一声又倒下了,远处走来一个庞然怪物,因为是躺在地上,看得那怪物的身形愈发庞大,庞大到他无力反抗。偷眼观瞧,怪物很严谨,一个一个地吸着脑浆,夜色朦胧,没看清习惯的颜色和型号,只能隐隐听到类似于喝豆浆的声音,“呼噜噜”,“呼噜噜”。
这是接近尾声,该换人了。大约听到十几遍的“呼噜噜”之后,怪物到了李化龙的切近,他轻轻地把自己的脑袋放到了尸堆的下面。他希望这是个不识数的怪物。怪物开始扒拉李化龙,它很执着,它坚信每个身子必然有一个脑袋,这个也不例外。李化龙用力把脑袋往尸堆里塞,可是,怪物也不想放弃,它开始扒拉周围的尸体。说时迟,那时快,李化龙的脑袋露出的瞬间,李化龙在身子底下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李化龙奋力一砸,砸住了怪物的嘴。怪物从没遇到这种变故,惊慌失措,嚎叫着跑了,一边跑,一边吐血。李化龙走进一看,血里面有两根吸管样的东西,中间有点弯,前段很尖,中间是空的,大约有半根筷子那么长,感觉就是专为吸脑浆而长的。
大约现在的吸管就是从这产生的灵感。
野狗吸脑髓,李化龙亲眼得见,那迷人的“呼噜噜”记忆犹新,这是其一;李化龙躺在地上,野狗站着这种身高差远远超过三倍,心理学上的三倍恐惧对李化龙同样起作用。这是浅层的视觉恐惧。
再说深层的心理恐惧。老百姓想的是安安生生过日子。不管是官是兵是匪,他们谁也得罪不起,来了也无可奈何。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张养浩总结的很到位。那个时代的百姓,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一年四季不得闲,丰收年勉强温饱,灾年就流离失所。官兵匪,不管是谁都比他们过得滋润。百姓活着被收租、收捐,死了还要被敲骨吸髓,别说幸福感,安全感,想着入土为安都困难。也难怪那时的老百姓要信这个、信那个了。好歹心理上有个依靠了。
于七起义发生在山东,官军镇压自然也在山东,蒲松龄一辈子窝在山东,蒲松龄老家距离于七活动的山东半岛(登州、栖霞、莱阳、福山等地)也就几百里地,于七起义那年,蒲松龄八岁,起义持续了十五年,蒲松龄不可能记忆不深刻。于七失败,清廷对当地百姓血腥屠杀。蒲松龄不可能没触动。所以有了这篇细思极恐的野狗。
小风圈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一部短篇文言小说,这部小说将古代文言短篇小说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在《聊斋志异》中有四百九十一个大大小小的文言短篇小说,野狗属于其中的一个短篇故事。
蒲松龄是清代人,年少时就很有才华,曾在县、府、道三试中连中第一。少年得志的蒲松龄以后开始了坎坷之路,以后的乡试再也未中,一生郁郁不得志。聊斋中有一篇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而所如不偶,困于名场”。叶生文章冠绝当时,却是时运不济,始终没能考中举人,这何尝不是他的真实写照。
郁郁不得志的蒲松龄为了生活,当了教书先生,在这期间他开始了写作生涯。蒲松龄从小就对鬼神故事感兴趣,为了收集更多的素材,他在家门口支起了一个茶棚,有人喝茶也不要钱,讲个故事就可以抵扣茶钱。就这样他写出了《聊斋志异》这部小说,书中写了各种狐鬼花妖精魅,还有很多借故事讽刺世事,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野狗就属于这样的故事。
野狗这篇故事很短,也没有《聂小倩》、《画皮》、《婴宁》等故事出名,但这是一篇有真实背景的故事。正是因为这篇故事故事真实,离奇,又有深刻的寓意,才让人害怕。
野狗故事于七之乱时,被杀的人非常多。有个乡下人叫李化龙,在从山中逃回的路上,又正好碰上清军晚上进兵。李化龙害怕受到牵连被杀,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躺倒在死人堆中装作尸体躲避。
大兵过后,李化龙一时半会也不敢出来。突然那些没有头颅缺少的胳膊都站了起来,就像一座小树林一样。其中一个断头连接在肩膀上的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他的尸体也七嘴八舌地附和道:“怎么办?” 说完话,这些尸体又突然都倒下了,再也没有一点声音。
这一幕把李化龙吓着了,他战战兢兢地想要站起来时,又过来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这个怪物在尸体堆中四处吃人首级,吸食脑髓。李化龙害怕地把脑袋藏在尸体下面,不一会怪物就翻到了他这里,扒他的肩膀要吃他的脑袋。李化龙使劲趴在地上,怪物扒了几次都没扒动,就拨开他身上的尸体,露出了他的脑袋。李化龙恐惧万分,在身下摸索到一块巨石,怪物来咬他脑袋时,跳起来大喊一声,用石头砸向它的脑袋,正好砸中嘴。怪物痛的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捂住嘴就跑了,在路上吐出一大口血。李化龙查看了一下血,发现两枚牙齿,中间弯曲两端锋锐。李化龙把牙齿带回去给人观看,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野狗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野狗的故事起源于于七之乱,这是顺治年间山东地区的一次农民起义。
于七是明朝崇祯年间的武举人,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威望,他又喜欢结交朋友,在他身边形成了很大的一股势力。清军入关后,依然遇到李自成旧部、南明等势力的抗击,于七也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不过于七意志不坚定,清军围剿招安两方齐下,他接受了招安。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受到善待,并且受到亲朋好友的谴责。在郑成功挥师抗清时,于七带人二次发动了起义,在山东栖霞、莱阳等等地抗争。于七的起义再次被清军镇压,溃败的于七等少数人突围而出。事后,清朝开始处理,使得“土地荒芜无人种,白骨堆山遍地磷”。
在《聊斋志异》中曾多次提到于七之乱。公孙九娘中也有详细描述,“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于七一案后,很多人都被株连,有时候一天就杀数百人,尸骨纵横,棺材铺的棺材都被抢购一空。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李化龙才能随便躲在尸体堆中,也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才引来野狗“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蒲松龄是1640年出生,1661年于七第二次起义,当时蒲松龄已经22岁,并且蒲松龄也是山东人。清朝大兴文字狱,蒲松龄只是用了一个杀人如麻形容了那白骨成山、血流成河的背景。
野狗的寓意在清初山东很多地方都有起义反抗,《聊斋》中也有体现。鬼隶的背景是清军攻陷济南,“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鬼哭的背景是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这次起义正是发生在蒲松龄的家乡山东淄川。野狗也是一样,有着真实的背景,作者根据真实的感受,揭露了官军大肆掳掠,滥杀无辜。
在野狗中,乡民李化龙是一类人,阙头断臂之尸是一类人,兽首人身的野狗子代表着一类人。李化龙就是最普通的乡民,那些尸体就是那些起来反抗的人,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群尸参差不齐的“奈何”表达了深深的无奈。在野狗子来到后,他们“蹶然尽倒”,被野狗子“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意味他们的失败,被残酷的镇压。野狗子就是那些统治者,深深的剥削压榨人民,兽首人身看似非常强大,却被最普通的吓得战战兢兢的乡民李化龙用石头砸掉了两颗牙齿吓跑,说明他们也不是不可战胜的。
野狗为什么最骇人?
野狗的故事里,堆积如山的尸体,,缺头断臂的尸体集体起立说话,兽首人身的野狗子在尸体堆中吃人首吸脑髓,这个场景已经很吓人了。而这个背景还有着真实的背景,非常现实,在当时动乱的情况下,未尝没有野狗啃食尸体,细思极恐。《画皮》等故事虽然害怕,但是是纯粹的鬼怪,比鬼怪更可怕的是那些恶人,而野狗的故事下是血淋淋的现实,正是这份真实才给人以压迫和恐惧。
白小咪
清初著名文学家蒲松龄(1640年——1715年)的文言文短篇野狗只有200多字,是他的小说集《聊斋志异》里篇幅最短的小说。
跟蒲松龄的大多数小说一样,野狗采用了隐喻、象征的手法,向读者展现了一个离奇曲折,又充满了骇人听闻的故事,对当时真实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强烈的讽刺。
野狗主要讲述了“于七起义”时,遭到了清军的镇压,许多义士被杀死,尸体堆积如山,到处一片惨绝人寰的景象。一个名叫李化龙的庄稼人为了躲避战乱,逃到了深山老林里。
因为山里缺乏食物,很难存活下去。某天夜里,李化龙又从山中逃回村里,正好遇到大批清军从他们村经过,他担心招来杀身之祸,就索性躲藏进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清军走过后,李化龙准备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却看到一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在尸体堆里挨个吸食死人的脑浆,看到此情此景,李化龙害怕极了,只能又一次躺下装死。
令李化龙没有想到的是,“野狗”享用完他旁边的尸体后,把下一个目标瞄准了他。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李化龙从身边摸起一块石头,大喝一声跳起来,对准狗牙狠狠砸去,野狗惨叫一声,捂着狗嘴逃跑了,他自我拯救成功了。
顺治元年(1644年)4月初,清军在吴三桂的帮助下进入山海关,到同年10月,只用了半年时间,就以势如破竹之势消灭了明朝。明朝灭亡后,民间掀起了“反清复明”的活动,其中,山东境内恢复明王朝的决心最大,山东栖霞人士于七,是当时非常有名的抗清志士。他外公是大名鼎鼎的抗倭英雄戚继光,父亲于进表是明朝军官,促使他的基因里流着嫉恶如仇的气质,在抗清名将郑成功的感召下,他也加入了“反清复明”的队伍,很快成为一方领袖,率军誓死抵抗清军。
于七的顽强斗争,给清军造成了重大伤亡,清军对其恨之入骨,但苦于抓不住于七,就对于七家乡山东栖霞的老百姓展开了血腥报复,导致此地一片狼藉,到处是尸体如山的悲惨景象。
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士,距离于七家乡山东栖霞不算远,通过耳闻目染,他经历了战乱的残酷,就写作了这篇200余字的文言文小说,从侧面为后人还原了当时的惨象。
实际上,狗头人身的“野狗”,是对穷凶极恶的清朝官吏的象征。
清军自1644年入关、占领中原后,为了维护和强化他们的统治,不惜用“文字狱”来打击明朝的文人士大夫,故意制莫须有的造罪名让他们屈服。对普通老百姓的控制更是变本加厉,人们生不如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些人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因为受到牵连,会被挖开坟墓,开棺辱尸。清朝官吏不但让活人不好过,连死人也不放过,可以说,他们把丧尽天良的坏事干尽了。
然而,由于“文字狱”盛行,文人们担心引火上身,不能直接进行鞭挞,唯有采取曲折迂回的方式来抨击封建统治者。
就像蒲松龄一样,通过“狐仙鬼怪”曲折离奇的故事,来对清廷官吏进行嬉笑怒骂,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真实的文本资料和历史细节,这正是蒲松龄的伟大之处,他因此进入了中国古代小说大师的行列,他的作品在世界文坛也有很大影响力。
蒲松龄出生在书香门第,他在小时候是名副其实的神童,对古人的诗词歌赋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在19岁,他就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秀才。随后,他向“科举考试”的更高层次迈进,准备再次金榜题名,以便光宗耀祖。然而,连续赶考了44年,他竟然连举人的身份也没有考上,这个现实极大地打击了他对生活的热情。
总体说来,蒲松龄没有考取功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其一,蒲松龄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文人,做什么都是实事求是,不喜欢委曲求全。
在明清之际,“八股文”很流行,是科举考试的必考项目,当其他考生都在研究怎样依靠“八股文”来获得高分时,蒲松龄对其并没有上心,最终,每次参加科举考试,他都栽倒在了八股文的写作上。
其二,到蒲松龄这一代,他们家已经衰落,日子越来越拮据。而当时的清廷比较腐败,他没有银子去贿赂考官,导致他屡次名落孙山。
当蒲松龄在65岁时看清了当时相当黑暗的社会现实,就决定不再参加科举考试,主动选择了深居简出的生活,专心致志创作小说,以文学来寄托自己的思想情怀和人格理想。到他去世时,他专职写作已有10年,共留下近500篇文言文短篇小说,被收录在《聊斋志异》里,代表了我国古代作家在短篇小说创作上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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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主要描写“于七之乱,杀人如麻。”八个字,交代了清政府对百姓的杀戮,后边通过乡人李化龙为躲避清兵,藏在尸体堆里,然而尸体没有害怕清兵,却怕一个野狗要来,这让李华龙吃惊,后来果然见到野狗来,并且钥匙李华龙的脑髓,李华龙奋起反抗,这才保住性命。李华龙将捡的状如野狗的牙齿拿给被人看,众人皆不知道为何物。
故事就是这样,情节显得有起有落,思想内容自然是作者暗讽当时的社会现状。
但是从骇人这样的角度来看,这一篇应该不是最骇人的,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写了很多妖狐鬼怪,或为情而来,或为仇而去,不乏情义之畜生,也有狡诈之官吏,更有名色财利之徒,混沌在白天和黑夜之间,无非是行尸走肉,干的事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从蒲松龄的整个小说400余篇看,骇人的故事不少,这个只能是其中之一,如果一定要选出“最”,就要根据作者的意思来选,而不是按照文本的意思选,就是不能照文选文。
作者的意思本来是鬼都可怕,死尸也不可怕,可怕的野狗,意思大有“苛政猛于虎”的意思,而这个野狗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不吃人的血肉,而是吸食人的脑髓。
作者意思明写野狗,实质是暗指当时政府的黑暗无道,草菅人命,平定于七之乱后,清政府大搞株连,杀了许多当地百姓,对被杀的人还要采取挖心剖腹之酷刑,这样一种残忍的手段,能用什么可比拟?作者实在找不到可用的东西来代替,只好暂时用“野狗”称之,但是最后,李华龙拿着这个所谓的“野狗”的两颗牙齿给众人看时,众人皆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知道了作者的这个意思,我们就知道了什么是最骇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