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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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的野狗是基于历史背景上,一个散发着阴森气味的故事。《聊斋》中多有仙狐鬼怪,也多有富有情爱和哲理色彩的故事。但这篇野狗,则是无情无爱无哲理的一篇小故事,加之真实的历史事件背景,就更令人有惊骇之感。
野狗这篇小说很短,讲的主要是清朝年间“于七之乱”的时候,清兵不仅要杀起义军,还要杀起义地区的百姓,也就是株连,可谓遍地是死人堆而在这样的诛杀中,有一位乡间人,遇到了一件无比惊险的奇事。
“于七之乱”是清朝前期一场规模很大,持续时间很长的农民起义。起义的发起者于七,是明崇祯年间的武举人,时间从顺治五年(1648年)到康熙元年(1662年),长达将近十五年的时间 。
野狗的故事依托的就是这场农民起义的背景。在这场动乱之地,遍地都是尸体,一天一个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回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清兵。
李化龙为了保命,就躺在了死人堆里,也装作一个已死之人。在他躺下后,等清兵过去了,他突然听到他躺的死人堆里有说话声。
于化龙一观察,差点晕过去。竟是一个无头的和一个没了胳膊的尸体在说话,只见他们站起来,一个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呢?”另一个跟着说:“怎么办啊?”
李化龙还没听明白,两个尸体突然又躺下没动静了,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吸那些尸体的脑髓。
那怪物吸完一个又找一个,眼看就要找到李化龙的身上,正当怪物要对李化龙下手的时候,他拿起一块碗大的石头用尽力气砸了过去。怪物一声怪叫,捂着嘴跑开了。惊魂未定的李化龙,从怪物的血迹中捡到两颗弯曲的四寸长牙,他拿回村中给人们看,无人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故事很短,全篇在一种人间惨剧的景象中,透露出恐怖气息。在野狗中,不仅活人惨遭屠戮,便是死后,还要被不知名的怪物吸走脑髓。
这也就是蒲松龄写此故事的用意了,战乱起的时候,遭殃的总是百姓。那种无辜受累,又凄惨受害的程度,正是野狗中,李化龙躺下的那片死人堆,所遭受的一次次浩劫。
表面上的阴森,和凄惨的社会氛围融合在一起,如果再发挥想象,的确是《聊斋》中相当骇人的一篇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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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其骇人之处就在于蒲松龄身处明末清初时期,敢于借用鬼怪外衣讽刺清朝统治者在山东地区的大屠杀行为。敢于将清朝统治者比做食人脑髓的凶兽。野狗这篇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通篇不超过三百字。而且背后的含义,细细品味,可以说是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先来看看原版故事情节于七之乱,官兵肆意屠杀平民。乡下人李化龙,趁着夜色,从山中逃回来。逃亡路上碰上了官兵,害怕被杀。急忙藏匿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亡。等到官兵走后,李化龙起身正欲逃走,忽然间,那些残缺不全的尸体全部站了起来,这可把李化龙吓惨了,一口大气也不敢喘。有些头都断了,但是还连着肩膀。他们嘴里说到:“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开始惊慌起来大呼“怎么办”。突然间,这些尸体都扑哧扑哧的倒下去了。
李化龙赶忙起身逃跑,忽然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挨个吸食死人的脑子。等到怪物近来时,李化龙同力护着自己的头,使劲的趴在地上,怪物几番想拨开他的肩膀都未能得逞。危机时候,李化龙在死人堆里摸到一块碗口大小的石头。怪物俯下伸嘴时,李化龙照着怪物的嘴上砸了一石头。怪物痛苦的叫着,发出类似猫头鹰的叫声。随后,惊慌而逃,怪物在逃走的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在血里面找到两颗牙齿。李化龙回村后,将怪物牙齿拿给同村人看,众人皆言牙齿怪异,不知道是那怪物是何物?
故事历史背景看完了故事,我们再来看看野狗创作历史背景。这篇故事开头就说了,于七之乱,这个不是传说,是历史上发生的事件。顺治五年时,于七在许多有识之士的协助下,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联络百姓,攻陷城池,一时间声势浩大。清廷立即出兵镇压,在镇压的过程中,于七投降清朝,接受朝廷的招抚。于七虽然豁免了,但是清军在于七起义之地大肆屠杀平民,以儆效尤。
顺治十六年,郑成功起兵抗清。于七这时候也幡然悔悟,在锯牙山再度起义抗清,一时间,登莱二府人民毁家附义,反清的火焰燃遍胶东。但是面对清军的大规模围剿,于七被围困在锯牙山。最后于七在众人的掩护下,突出重围,躲避到华严寺当起了和尚,并且在70岁时被推举为方丈,得以善终。但是在胶东地区的平民则是再一次被清军屠杀,尸横遍野,惨绝人寰。
野狗小说中的几大隐喻,读懂了,就知道这篇小说为什么会是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第一大隐喻:兽首人身的怪物隐喻清朝统治者。首先这个怪物有一个特性,就是面对众多尸体时,不是去啃食他们的肉,而是专门食人脑子。脑子代表着思想。清朝入关后,首先就将人们的反清思想给绞杀。比如清军在统一全国时,凡是遭遇剧烈之地,破城后必然屠城,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事件。以此来震慑那些反清势力。
而且统一全国后,立即颁发剃发令,汉人男子一律按照满人发型剃发,并且发出“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消弱汉族的反抗思想,巩固清朝统治者的至高地位。
还有就是大兴文字狱,将汉人最后一点反抗思想彻底绞杀,便于自己统治。
第二大隐喻:李化龙将怪物牙齿拿给同村人看时,同村人都不认识这是何物的牙齿。这就说明了,怪物是本地人都不认识的物种。这里就隐喻了清朝入关,毕竟清朝是关外民族建立起来的政府,而汉族人将关外民族视为蛮夷,与野兽无异。
第三大隐喻:李化龙用石头砸跑怪兽。当时那些尸体感觉到野狗子马上来了,都吓破了胆,纷纷倒地任由野狗子宰割。这里反应了,清廷在入关实行的高压统治政策,让关内的汉族人民,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任由其处置,如行尸走肉一般。但是李化龙一石头砸跑了凶兽,凶兽吐血掉牙落荒而逃,十分狼狈。这里就是蒲松龄所要反应的是清廷虽然看起来凶恶无比,但也不是刀枪不入,没有那么可怕。号召人民需要有反抗意识,不要坐以待毙,团结起来反抗其暴政。
第四大隐喻就是:那些尸体死后还要被凶兽吸食脑子。隐喻了清廷对汉族人民的政策极为残酷,活着被杀,死后还有受罪。也反映了当时清廷官员对汉族百姓的剥削极为严重。
浮人语郭沫若曾经评价蒲松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诚然蒲松龄生存在明末清初时期,他见识到了清廷入关以来的暴政,作为一个前朝的知识分子。面对清初期肆意践踏汉人思想时,他也无可奈何,只有通过写一些鬼怪来讽刺社会现象。而野狗这篇小说,虽然讽刺了清廷初期的高压政策,对汉族人民极为残酷。但是这篇小说更深的含义是支持人民团结起来反抗清廷暴政,具有一定的煽动性就是其这篇小说的骇人之处。毕竟在当时看来,是煽动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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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出自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篇幅短小,故事离奇。此故事是以“于七抗清”为背景,写了一个传说中的怪物。
故事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见了一件离奇的事,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极尽残忍之能事。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逃去。
此故事中寂静阴森的气氛,对死者起立而后尽倒以及野狗吸脑的传神想象,辅以神秘的结尾,写出了人在历史中遭遇的迫害和遗忘。
下面我们就先一起来看看这个故事: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望。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此文翻译之后大概是说: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的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很多人都说,野狗这篇小说是蒲松龄鬼怪小说中最为骇人的一篇?真是这样吗?大家又为什么这样呢?
其实,单看这篇故事很多人都会感觉“也就那样”,虽然吓人,但也不至于说是最为骇人。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又说它最骇人呢?其实,这还要从蒲松龄及当时的大环境说起。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对蒲松龄作品的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这句话实际上就会回答了上面的问题。
因为蒲松龄所写的《聊斋志异》表面上看来只是让人惊悚的鬼故事,而实际上细细品读才发觉这些故事多为那时“血淋淋”的事实,只不过蒲松龄把这些“事实”都隐于文章罢了。
因为蒲松龄写的都是真实的故事,他是借助鬼怪之说来讽刺那些作恶者。
所以也就得出了结论,野狗这篇文章之所以被人称为最骇人,大概也是因为他背后所隐藏的“事实”最为惨不忍睹。
当时大背景是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所以,“杀人无数”实际上被杀的是文字狱期间株连的很多无辜的人(反对清朝的人),而野狗子指的实际上是清朝,“野狗子食脑”是指清朝统治太过于严酷,且控制人的思想自由,人活在当下被杀,死后还要被“野狗子”食的当时现状。
蒲松龄是个文人,而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清朝的“文字狱”对思想抹杀直接又残酷,而这种抹杀无异于野狗子的吸食脑浆,而这种抹杀其实才是人间最骇人的事情。
风平浪静的狂
顺治年间,山东于七作乱,朝廷派兵围剿,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逃回,正遇朝廷兵马连夜进发,忙倒在死人堆里装作死尸,以免被当作叛贼直接斩首。待兵马过后,微微抬头瞻望,以确定都已远去。这时地上死尸,竟忽然之间都站了起来,一个个缺头断臂,可怕至极。其中一个,头被连肩砍去,还剩一点皮带着,垂在腰间,不住晃动,口中说道:“野狗子来了,如之奈何?”众尸纷纷应道:“奈何!”说完一齐倒地,再无声息。李吓得浑身乱颤。正欲起身逃去,见前方一物渐渐走近。只得伏身看着,不敢出声。但见那鬼物兽首人身,尖嘴长牙,正挨个吸人脑髓。心中恐惧又增几分,暗暗将头埋在别的尸体下面,只望它吸饱了别人不来吸自己。但很快那野狗子就吸过来了,用手拨着他的肩膀,要把头翻出来。李心中惶恐,使劲往里钻,将头埋得更深。野狗子不耐烦了,直接将上面尸体推开,好鲜嫩的一颗人头啊。张嘴俯身,便要吸他脑髓。惊慌中,李两手不住在地上乱摸,庆幸摸到一个碗大的石头,跳起来大喝一声,照着它嘴上猛砸过去。野狗子冷不防中此一招,痛彻心腑,吐了一滩血,捂着嘴号叫而去。李走近一看,血中两颗尖牙,竟达四寸之长。带回去叫亲友辨识,皆不知何物。
猫石物语
野狗食人之所以可怕,可怕的并不是怪物而是兵货而已。
李化龙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清兵都要避开,可见当时的清兵是不分青红皂白,见到当地人就杀。
俗话说,一将功成万古枯。一个王朝呢?哪个王朝的成立不经历血雨腥风。帝王对于敢与造反之人士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蒲松龄这篇野狗从侧面反应了王朝统治者的冷酷和血腥的镇压,让许多年后的百姓都谈之色变,心惊胆战。
王一熊
《聊斋》不仅是一部文言小说,蒲松龄先生通过对异人异事的抒写,表达出对当时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不满,对一些人的思想举止进行批判和警示,即使和平的年代,对我们也有教育意义!下面就结合野狗故事分享一下我的观点!
《聊斋》中野狗的故事很短,读起来倒不觉得有什么骇人之处,只是蒲松龄先生对环境的设定,和具体的描写上利用了些许惊悚的地方。道是故事所反映的现实却骇人听闻。表达了清朝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无情的对人民的残忍迫害!
我认为故事的内容就一一对应与现实中三个不同的阶级人物,即“1、思想清醒、有勇有谋知道反抗的李华龙。2、有思想但丧失灵魂堕落的死人堆。3、代表一方强大势力的野狗子。”
为何这样说呢?
李华龙是在一次次遭受危机时,知道保护自己,同时面对强大的对手时,不轻易放弃,鼓足勇气,敢于斗争的精神促使他找到方法解救自己。“面对无情的大兵,藏身于死人堆,面对野狗子先是将自己头颅藏于尸身之下,后找到方法用石头打伤野狗子得以逃脱尸体也有思想,但极为麻木,缺乏对自己能力的判断,随波逐流。“所有的尸体都在问“怎么办”?但问过后却都躺在地上不发一言,等待事情的发生。不能团结一致,伸张正义。野狗子不吃人肉,却只吸食脑浆,何尝不是只要你的思想。蒲松龄先生运用的恰到好处,含沙射影的表达对清统治的批判和不满,据《满族大辞典》有这样一句话:“狗是满族氏族制时期图腾崇拜之动物,故部人不得服其皮,食其肉。”从这里可以看出,狗是女真人图腾动物。可以想象一下蒲松龄先生作为明末清初之人,作为一个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异族的当道,非常隐晦的将反抗思想夹在了故事当中。我认为,这则故事当中蒲松龄的反抗就是针对清朝的“文字狱”。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而这种影响是蒲松龄感同身受的。而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清朝的“文字狱”是对思想的直接抹杀,这种抹杀无异于野狗子的吸食脑浆,而这种抹杀才是人间最骇人的事情。即使放眼于当今和平年代,在自己面对现实困境是,能不能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冷静分析问题找出方法解决,不做随波逐流,自甘堕落之士。在别人受到黑恶势力欺辱时,能否团结起来,用正义保护别人和自己,国家倡导“扫黑除恶”正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不做冷眼旁观无情之人。
我是悠岁月,感谢大家支持!
遇见四月天
野狗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讲述了清初于七率领的农民起义后的一件诡异之事,原文如下: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小说故事很简单,讲的是清初乡民李化龙的所见所闻。若说此篇是最骇人的小说,主要是因为其描写的过于逼真,且个中深意细思极恐。
首先,文中的横尸遍野、黑夜诈尸、野狗吸食脑髓等情节,具有极强的画面感,尤其是在短短篇幅内一波三折,更让人有紧张之感。
其次,文中描述较有深意,清初的文字狱对当时的读书人来说,是一场浩劫。而野狗吸食脑髓,正是暗合清廷控制百姓思想之意。百姓本已经“阙头断臂”,靠着挣扎“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做语”,活得本以非常艰辛,但仍然要被兽首人身的朝廷鹰犬吸食脑髓,彻底将百姓变为行尸走肉,其中的用心之险恶,着实骇人。
而且,百姓的麻木、愚钝,作者也是意有所指。文中,人之将死,犹然不知该反抗,见野狗子来,只会说:“奈何”,而群尸也只会人云亦云的应到:“奈何”,等野狗子到了,就“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而李化龙则与众不同,凭着放手一搏,反而逃出生天,而这也寄托了蒲松龄暗许的斗争精神。
最后,蒲松龄所作的《聊斋志异》中,不是没有男女风月之事,比如画皮、聂小倩等,但此篇野狗,却丝毫没有此意。除了渲染时局混乱、民不聊生,便是暗讽朝廷大兴文字狱,控制百姓思想,最后还暗戳戳的挤兑了一下天下人之麻木愚钝,
从现在的话说,文中所作,皆是满满的负能量也。
若说最骇人,可能也是未必,但若是令人绝望,此篇短文绝对在《聊斋志异》中,排得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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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哥
蒲松龄的野狗给人什么警示和启发?
野狗用艺术夸张的手法讲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故事,在让人极其恐怖的同时,也会让人认识到其深刻寓意,令人警醒,能让人从中悟出面对邪恶的时候该怎么做的办法。
可以说这个故事是一个对付邪恶的秘籍,是睿智的蒲松龄老先生留给后世弱者的一份珍贵的财富。
故事讲述了清初于七动乱的时候,死尸遍地中,乡民李化龙遭遇了一离奇之事:一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脑髓。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而逃。
原文翻译成白话文如下:
于七之乱,天下生灵涂炭。有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里回家,半夜赶路的时候遇到了值夜的兵丁,为了避免被杀,他躺进了死人堆里装死。
兵丁过后,李化龙还是没敢起来,这时候周围的死尸都站了起来,有胳膊断掉的,有没脑袋的,还有脑袋掉了一半挂在脖子上的。这些死尸挺直站着像一片树林,那位脖子上挂脑袋的死尸说话了:“野狗子来,奈何?”其他死尸跟着一起喊:“奈何?”接着所有死尸倒地,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李化龙吓得刚想逃跑,此时来了一个兽首人身的怪兽,只见它趴在尸体堆里吃死人头,还吸死人脑髓。李化龙把头埋在死尸底下,怪物发现了他,还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化龙慌乱之中从身下摸出一块石头猛砸怪物的头,结果怪物大叫一声后捂嘴跑了。
李化龙看地上,有怪物受伤时留下的血,还有两颗四寸长的牙齿,弯曲且锋利!他将牙齿带回村里给大家看,却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怪物的牙齿。
故事情节玄幻夸张,以艺术化的方式将人间至恶形象夸张地表现出来了,场面血腥,诡异,恐怖。作者将难以直接明说的世间邪恶具体化成野狗这一形象,也能就是野狗代表了我们所见的和未见的所有邪恶,比如阴毒,比如残忍,比如贪婪,比如冷酷等等。
由于野狗这一怪兽是邪恶之集大成者,身上每一根狗毛都邪恶无比,触之不伤亦死,所以令人无比恐怖,成为蒲松龄先生所有故事中最骇人的故事。
每每读之,都如置身死人堆中,怪兽野狗满嘴血腥,眼露凶光,带着比死神还恐怖的喘息声一步步走近,令人不由后背发冷,毛骨悚然。
胆小者,绝不敢孤身夜读。
纵使胆大如齐天大圣者,如人猿泰山者,读之恐怕也不敢夜出遛弯瞎逛。
故事如果仅仅吓人,无论怎么吓人都没有多少意义,只有通过这种吓人的效果给人以警示和启发才有价值。
野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不仅能吓人,更重要的是还给人以警示和启发。
它指出了对付邪恶的态度和方法,还给人以精神上的安抚和鼓舞,消除了一味的悲观绝望,留下了希望。
它警示人们要预防邪恶,启发人们当面对邪恶时要拿起武器——故事中的石头就是隐喻棍棒刀枪等武器,像李化龙那样勇敢地反抗,只要敢于有力地反抗,即便是像邪恶的野狗那样凶残的邪恶也照样被打得嘴伤流血大败而逃。
这样的道理用我们生活中真实的例子也可以证明。
比如一条恶狗向你汪汪狂叫,你如果害怕躲避,它就会更加狂妄,并且还很可能向你追击,结果你不被咬伤也吓得不轻,而如果你站住不动,或者勇敢地向着它冲过去,它反而不敢咬你,会被你吓得逃跑。
再插入一个朋友讲的真实故事。
某市,就是汉刘邦封王的那个市,某镇医院某女带着市林业局下属实验林场的某男等一大帮人,以那位朋友讲了她儿子和外侄子偷东西为由,跑到朋友家楼下闹事。
朋友家人温和好言地劝其有事或者找警方或者找亲戚朋友协商解决,但是越劝那帮人越狂,竟然还往朋友家里冲。
朋友情急之下想起马克思的用暴力手段对付暴力的观点,及时操起菜刀冲到门口,大义凛然地说,你们敢跨进门槛,就砍死你们!
书生暴怒,义愤填膺之下,正义的力量也很可怕的吧。
那帮人没有想到一个教书的竟然也敢拼命,刚才还如狼似虎的,立马就被其气势给吓怂了,两股战战之下,折身撤退,为后来警察赶到控制局势赢得了时间。
这些生活中的例子都说明面对邪恶应该勇敢地反抗,而不是软弱退让甚至等死。
这是野狗这个骇人的故事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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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要了解一下蒲松龄的野狗: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有个乡下人李化龙,晚上从山中逃回来,碰上过大兵。因为无处藏身,就卧在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李化龙战战兢兢想爬起来,却看见一个兽头人身怪物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他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化龙摸到一块碗大石头,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确实很恐怖,而最恐怖之处是再现了那段真实历史。
于七之乱,这位于七是明末山东人,据说外公是一代抗倭英雄戚继光。他14岁习武,崇祯二年考取了武秀才,次年又考取武举人。满清入关后,他起兵抗击,抵抗了十多年后兵败逃亡。之后清兵对周边老百姓展开血腥屠杀,所以开篇提到“杀人如麻”。
但是聪明的蒲松龄并没说是谁杀人,这是为了逃避文字狱。
满地尸体,还要被野狗吃人头,这是讽刺满清对老百姓的二次加害。
野狗这样的怪物,连死尸都不放过,虽然很恐怖,但是并不是那么厉害。只要奋起反抗,还是很容易就能把它打伤打跑。
这个故事虽然很恐怖,但是也说明了抗争的意义。奋起一战,未必就输。
感谢您的关注!
强大
蒲松龄的野狗,越是细读深读,越是觉着“骇人”。
从字面看,小说中有几处描写让人看了“骇人”,脊背发麻。
一是李化龙在“杀人如麻”的环境中,被迫在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二是死人堆的死人忽然都站了起来,说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连死人都害怕的“野狗”到底是什么?实在太吓人!
三是“野狗”真的来了,兽头人身,它正在挨个吃人头吸人脑。
但真正“骇人”的不仅仅是字面这种描述的“骇人”,而是蒲松龄通过象征手法透过故事背景揭示出的那种真正“骇人”东西。故事背景:一个失败的起义和一场血腥杀戮小说故事背景,就是开篇八个字: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之乱,指的是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前后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
清兵入关之初,于七率众发动反清复明起义,规模之大很快攻克了很多城池,令清统治者不安害怕。清廷于是采取大兵清剿与安抚并济,不但使起义军遭遇重挫,于七也在动摇中被招安。
于七降清后,并没得到信任和善待,又再次起义,终因寡不敌众,起义再次失败。于七最后为避难出家当了和尚,老死在华严庵。
起义失败后,清统治者对胶东地区实行株连兴狱,清军不管是起义军还是普通老百姓,只要见到人那就是杀,可谓“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这就是小说野狗的故事背景。蒲松龄生于明代长于清初,对明末清初“反清复明”的起义事件和清统治者的凶残亲见亲闻,对起义军的失败和老百姓惨遭杀戮,深感痛心和无奈。于是,他只能以一种十分隐晦的象征手法,试图对这一时期的事件进行记录和深思。
象征指向:真正的骇人,在于思想的抹杀和控制小说通过三种物像来象征指向三个群体——
一是“李化龙”,象征着少数有思想、知道反抗、终究失败却又不明白为何失败的起义军。于七率众起义,举的是“反清复明”的大旗,但中途没有抵抗住诏安之惑,最终没能逃出失败的宿命。这好比“李化龙”,面对“野狗” 的夺命威胁,“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也只是“打中了它的嘴”,悲哀的是“野狗”还是跑了,最后也没能搞明白“野狗”到底是什么怪物。这暗示着“野狗”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二是“死人堆”,象征着当时思想麻木只会“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的普通民众。面对“野狗”的威胁,“死人堆”像小树林一样密集的尸体们,都站了起来一起乱嘈嘈地嘴里说着“怎么办”,然后“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起义失败后,清兵实行株连兴狱一路杀戮,即使杀人如麻,除了等待和默默承受,再也不见有人反抗。“一起乱嘈嘈”、“扑哧扑哧倒下”、“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是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
三是“野狗”,象征着凶残的清统治者。有意思的是,蒲松龄在小说中没有用“大狗”、“狼狗”,而是用“野狗”,是否想说这只狗不正统,暗示着异族的当道? 这只“兽头人身的怪物”,不仅吃人头“还挨个吸人的脑子”。脑浆,象征着人的思想。脑浆被吸食,使人变成一堆堆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这才是最凶残,也是最可怕的。
蒲松龄通过“野狗”这个特殊的物象,“野狗”吸食人的脑浆这一可怕画面,不仅渲染了小说的“骇人”氛围,而且通过象征手法揭示了清统治者对被统治阶层采取思想直接抹杀和控制的“骇人”统治手段。故此,人们会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欢迎关注@灵哦 欢迎讨论转载。
Szfei
杀人诛心来自《春秋》的主张,根据情由定过错,宽容事实惩罚动机,许止虽然杀君,但是无罪,赵盾虽然没有亲自杀君,但他是贼首,所以还是被定为杀君之罪。
人的痛苦来自于欲望,人性的弱点犹如深渊,以欲望凝望深渊,深渊也凝望着贪婪的灵魂。蒲松龄读书入仕之路受阻收了为官欲望,开设聊斋收集志怪故事来集古今奇异而成一家之言,这种隐士做法与元末明初施耐庵与罗贯中一致。
元末明初,华夏回归正统,天下大乱后恢复汉文化,一切的牺牲在当时汉人看来是为了民族尊严而战是十分值得。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汉奸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成了满清带路党灭了李自成和张献忠及南明小朝廷,天下重整开元顺治,满汉全席,效忠明王朝的遗老遗少们大隐隐于市宣传反清复明的思想。
忠义山东在风云变幻的清末明初成了反清复明思想传播的重点地区,山东武进士于七聚众起义凭借天时地利人和与清王朝对峙,满清出动大军将其包围施展名利诱惑,于七起义信念动摇了而效仿吴三桂一样成为地方带路党。于七投靠满清做了官,没有气节的投诚者得不到同僚的尊重而受到排挤,于七在鄙视排挤下深刻反省决定再反。反清复明的于七最终敌不过统一天下的满清大军围剿,他的起义部队被绞杀殆尽,心如死灰的于七看破红尘归隐山林成了隐士,小隐隐于野,坐观垂钓者。
于七归隐,满清却打算杀人诛心,于是派出军队搜捕于七以防患死灰复燃。找不到于七后,满清决定用恐怖主义政策威慑反清复明的土壤,于是一场屠杀开始了。于七起义所在县城无分男女老少都被屠杀,满清想以消灭基因的方式来重新建立新的秩序。
此时此刻,蒲松龄听着逃出屠杀难民们含泪陈情而悲愤交加,但是却无可奈何,顺治康熙王朝的文字狱悬在读书人头上,这如同其《聊斋志异》种聂小倩一篇,书生宁采臣深处乱世不得立锥之地而入鬼神混居兰若寺得到解脱,乱世中写诗有文字狱,写史书被怀疑图谋不轨,写鬼神被当做蛊惑人心,禁锢了肉体日内心活在画壁阎罗殿中。
为了记录于七起义后大屠杀人间惨剧而作聊斋志异.野狗子,不知何年何月的乱世,兵火连天,民不聊生,白骨森森列于郊野仿如远古《山海经》有曰,历山又东十里,曰尸山,多苍玉,其兽多麖。尸水出焉,南流注于洛水,其中多美玉。这种蛮荒时代的炼狱重现人间,仿佛人间浩劫无法避免,让人感觉到绝望。回到明末清初,我们可以想象满清在华夏人口大都大开杀戒的情景,那是处处人间阎罗殿,八旗大兵如索命阴差一样存在。
人死不能复生,本来可以寄希望于轮回,不过聊斋志异.野狗子故事没有给乱世人任何希望,尸骨森森的亡灵复活后聊的是怎么应对敲骨吸髓的野狗子,亡灵们身体残缺且少精神对野狗子无可奈何,悲凉一叹而听天由命吧。狗头人身的野狗子蚕食摆渡着精魂,亡灵感受着魂飞魄散的恐惧。
综合而言,杀人诛心的野狗子和“大兵”统领阴阳怎能不让人胆寒,这样的恐怖统治造就了万亿顺民来维护百万满人的特权。二百六十八年后清末民初,医国巨匠鲁迅不得不以人血馒头来唤醒泯灭的灵魂,狂人站出来在吃人的礼教社会呐喊,彷徨着的祥林嫂和阿Q最终终于画了一个圈革命了。蒲松龄这份恐惧持续了近三百年,野狗子和“大兵”终于被白衣白甲的天兵天将收了换了天地。
bearflora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因为他描述了战争和恐惧死亡,害怕失去灵魂的场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清朝时候啊,有一次打仗,堆积如山的尸体里,你作为一个活人躲在里面,为了避免被杀,而身旁的一个个的尸体,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很恐怖了,这是诈尸呀,而更恐怖的还在后面,这些尸体,却恐怖的低沉的说着,野狗要来吃我们的脑子了,怎么办呀?这展现了这些已死尸体对失去灵魂的恐怖,后面,就是真的有一个野狗过来了,这个野狗长着狗头,人身,不停的吃着那个尸体的脑子,我们作为一个活人就不停的要躲呀,后来我们是急中生智,拿了一块石头砸向了这个狗,然后击退了这个野狗,在地上捡到了两颗牙齿,却看着不像是狗的牙齿。
第一:蒲松龄的野狗,描写了战争的恐惧作为一个活人,你要躲避活人的追杀,堆积如山的尸体啊,清朝的士兵,还要在尸体堆里面寻找活人来刺死。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来说,除了躲,还是躲,最后只能躲在尸体堆里面装死。这是非常恐惧的,你这些尸体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往往是人。蒲松龄的这个野狗,这篇小说为什么比较恐怖呢?主要源于,他描述了人们对于战争,死亡,未知的恐惧,更能够引起人们的反思,从而让我们追求和平,珍惜生命,探索未知,保持有趣的灵魂。
我是谁?吾乃佛门居士,网路戏论尔。
momoyu
在记忆的深处,最恐怖的影像不外乎是小时候听到的电视剧《聊斋》开头那一声恐怖的鬼叫声,还有看到那盏忽暗忽明在一片竹林中飘荡的红灯笼。试想在一片荒山野岭中,周围尽是被砍断胳膊和头脚的尸体,血流成河,在寂静的夜晚一个人躺在尸体中间,看到断了手脚的尸体站起来说话,而后又看到兽头人身的怪物在吸人脑髓,那种恐惧是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而这样的情节就出自清代杰出文学家蒲松龄所写的《聊斋志异》当中的野狗一文。
一、蒲松龄与《聊斋志异》
出生:1640年6月,蒲松龄出生于现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的蒲家庄。
他出生的那天夜晚,据说父亲梦见一位袒露上衣,乳上贴有一帖圆如铜钱膏药的病瘦和尚进屋。那晚戌时,蒲松龄降生,身上有“果符墨志”。
蒲松龄家中兄弟有四人,他排在第三,因为家道中落,不能拜师学习,兄弟四人只能跟从父亲读书。他天资聪颖,经史过目不忘。父亲十分钟爱他。
考学经历:1658年,蒲松龄参加童试,考得县、府、道三试第一名;1660年1663年参加乡试,未中;1667年,28岁的他开始走上塾师的道路;此后又有几次参加乡试,未中。
1679年,40岁的他开始写小说《聊斋志异》;直到1711年,71岁的他才考为贡生;1715年正月,76岁的他在故居聊斋去世。
《聊斋志异》:蒲松龄一生最重要的代表作。他自谓“喜人谈鬼”“雅爱搜神”。从青年时期便热衷记述奇闻异事,写作狐鬼故事。
蒲松龄写《聊斋志异》以生活经验为基础,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比如人死为鬼,幽冥相通,物老成精,能化人形,得道成仙、成神,能给人以祸福的等进行文学创作,虚构出诡异瑰丽的故事来针砭现实,抒发情感,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情趣,寄托精神上的追求和向往。
《聊斋志异》,总共有490多篇,内容复杂,写法不一,许多篇目都是写自己的真实感受,通过鬼神来反映社会问题。
比如:揭露官府黑暗贪官污吏,滥杀无辜、鱼肉百姓;讽刺科场考试,揭露科场黑暗;鞭挞豪绅为富不仁,欺凌善良百姓;赞美爱情和婚姻的自由寄托,理想追求等等。
因此,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不能仅仅只是为了了解故事情节,我们应该透过故事的情节来了解故事的主题,就如野狗这篇文章,从情节来看,确实诡异恐怖,可是文章背后的象征意义和要批判的对象是最为骇人的。
二、野狗原文及解读原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解读:
文章是以于七之乱作为背景创作的人鬼兽故事。
什么是于七之乱呢?于七是山东人,在清朝顺治年间,于七领导了一次有一定规模的农民起义。最强起义持续了15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朝株连兴狱,对山东半岛地区的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起义失败,起义的领导者于七,突围跑到崂山东麓,给人家当佣工,后来又避难跑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还被举为方丈,他享高寿,最后老死在华严庵。
而野狗所写的故事就是取材于当年清政府对于山东地区人民的血腥屠杀。
故事的主人公李化龙躲在山中流窜,正想回家,不料路中遇见了值守的大兵,他害怕被杀头,匆忙之中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于是就躺在了死人堆中。
等官兵过后,他还不敢出来,忽然他看见周围的那些断臂缺头的尸体,一个个纷纷站起来,其中有一个头挂在肩上的僵尸说:野狗来了,怎么办?
其他僵尸表示没有办法,纷纷倒下装死,周围一片寂静。忽然又来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开始吃人头,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化龙害怕极了,把头藏在尸体下面,怪兽拔动李华龙的肩膀,李华龙用力顶住,怪物没办法,只好搬开其他尸体,李化龙的头露了出来。
李化龙更害怕,他摸了摸腰下,刚好摸到一块大石头,等到怪兽把头伏下来要咬他的头时,他拿起石头朝怪物砸去。
石头正好砸中了怪物的门牙,直接打掉了两颗。怪兽疼得哇哇直叫,手捂着嘴逃跑,路上吐了一地的血。
李化龙起身看看,在血中发现了两颗大门牙,门牙中间弯曲,前头尖锐,足足有四寸长,他拿回家,问村里人,村里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三、故事哪里骇人?一、故事情节血淋淋。从蒲松龄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僵尸怪兽混合出现的场面。如果把野狗这篇小说拍成电影,这情节必定就像《植物大战僵尸》一样的恐怖。
二、小说题材的骇人。小说看似很荒诞,但是它蕴含了可怕的事实。就是文章开头所讲到的于七之乱。断头残臂的僵尸其实就是当时被清政府屠杀的百姓的写照。
三、怪兽、僵尸的象征含义惊人。小说当中的那个吃人头吸人脑髓的怪兽指就是清廷。吃人头意味着清朝政府砍掉了百姓的头。而吸食脑髓,则影射着清政府对民众思想的控制。那些没有主见的僵尸从深层次讲指的还是当时思想麻木的百姓。在当时敢于写文章来影射清政府的残酷、黑暗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四、李华龙用石头砸怪兽的细节骇人。从故事本身来看,怪兽要吸食李华龙的脑髓,他在惊慌之下,拿起石头砸了了怪兽,看似是一种应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实则意味着百姓对清廷的反抗。这在当时是很可怕的思想意识。
结语:纵观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其他篇目,大多为狐神鬼怪,有不少是歌颂爱情与婚姻自由的。唯独这篇充满了血腥味,因此说它是最为骇人的一篇文章。都说小说来源于现实生活,其实于七之乱发生的地点正是蒲松龄的老家。当年蒲松龄大约八九岁,他可能对这段恐怖的经历记忆犹新,因此把它写成了一篇鬼怪小说,让人读来毛骨悚然!Leohunter
野狗只是反动强大阶级的帮凶,负责洗脑,行尸走肉是革命民众与清醒者的人鬼沟通障碍,用行动打走的野狗背后是无尽的强大敌人,蒲与鲁迅有着一样的压抑与无奈,陷入了深深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