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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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他的《聊斋志异》中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因为和《聊斋志异》中的其他的小说不同,蒲松龄在野狗中,以于七起义为背景,对清妖的残暴统治进行了公开的谴责和唾骂。这与他在《聊斋志异》中的其他的小说中,使用屈折隐晦的艺术手法来指责清妖的暴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野狗中,蒲松龄以一个藉藉无名的乡民李化龙在于七起义中的遭遇,直指了清妖对无辜人民的血腥屠杀。“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在野狗的开头,蒲松龄就直斥了清妖的罪恶:“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大家请看,一个口口声声自称“受命于天,吊民伐罪”的政权,在道貌岸然的表象之下,干的却是滥杀无辜、伤天害理的龌龊之事。要不然,在看到了这些“王师”到来之后,惊恐万状的乡民李化龙,为什么不去“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而是“恐罹炎昆之祸,”急急忙忙的一头扎进死尸堆中,以乞能够得到侥幸的生还机会呢?


然而,即便是侥幸的得到了生的机会,李化龙和李化龙们的厄运,并没有到此而结束。这不,“王师”刚过,那一条吃人的野狗又来了。“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蒲松龄笔下的这条野狗,从我的理解来看,应该是清妖的化身。因为清妖在扫平原明朝统治区的反抗势力后,就对包括满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实行了残暴的统治。经济上的残酷剥削,政治上的岐视压迫,文化上的奴化摧残,让有清一代,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中国这个原本应该是生机勃勃的国家,却在清妖的奴役摧残下,变得万马齐喑、暗无天日而了无生气。而野狗中的野狗“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其实就是蒲松龄用隐喻的艺术手法,直指清妖对人民进行敲骨吸髓式的剥削的残酷暴政。


然而,蒲松龄毕竟是生活在文网密布的清妖时期,对于清妖残暴的文字狱统治,他不可能不是心存余惧的。所以,蒲松龄还是在这篇小说的高潮处,描绘了李化龙“…得石如巨碗,握之。…李疾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的一幕。因为蒲松龄如果是不这样写的话,可想而知,清王朝借题发挥,凌迟族诛的那一幕,就要光临到蒲松龄及其家族中人的身上了。所以,当我的这篇回答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当时的蒲松龄,如果他不是谨言慎行的话,那么他和他的《聊斋》,都是要全部被清妖给咔嚓了。”而野狗之所以是蒲松龄最孩人的一篇小说,除了它的情节确实是恐怖之外,更是和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图片创作者及始发媒体。)

mo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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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忆的深处,最恐怖的影像不外乎是小时候听到的电视剧《聊斋》开头那一声恐怖的鬼叫声,还有看到那盏忽暗忽明在一片竹林中飘荡的红灯笼。试想在一片荒山野岭中,周围尽是被砍断胳膊和头脚的尸体,血流成河,在寂静的夜晚一个人躺在尸体中间,看到断了手脚的尸体站起来说话,而后又看到兽头人身的怪物在吸人脑髓,那种恐惧是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而这样的情节就出自清代杰出文学家蒲松龄所写的《聊斋志异》当中的野狗一文。

一、蒲松龄与《聊斋志异

出生:1640年6月,蒲松龄出生于现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的蒲家庄。

他出生的那天夜晚,据说父亲梦见一位袒露上衣,乳上贴有一帖圆如铜钱膏药的病瘦和尚进屋。那晚戌时,蒲松龄降生,身上有“果符墨志”。

蒲松龄家中兄弟有四人,他排在第三,因为家道中落,不能拜师学习,兄弟四人只能跟从父亲读书。他天资聪颖,经史过目不忘。父亲十分钟爱他。

考学经历:1658年,蒲松龄参加童试,考得县、府、道三试第一名;1660年1663年参加乡试,未中;1667年,28岁的他开始走上塾师的道路;此后又有几次参加乡试,未中。

1679年,40岁的他开始写小说《聊斋志异》;直到1711年,71岁的他才考为贡生;1715年正月,76岁的他在故居聊斋去世。

聊斋志异》:蒲松龄一生最重要的代表作。他自谓“喜人谈鬼”“雅爱搜神”。从青年时期便热衷记述奇闻异事,写作狐鬼故事。

蒲松龄写《聊斋志异》以生活经验为基础,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比如人死为鬼,幽冥相通,物老成精,能化人形,得道成仙、成神,能给人以祸福的等进行文学创作,虚构出诡异瑰丽的故事来针砭现实,抒发情感,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情趣,寄托精神上的追求和向往。

聊斋志异》,总共有490多篇,内容复杂,写法不一,许多篇目都是写自己的真实感受,通过鬼神来反映社会问题。

比如:揭露官府黑暗贪官污吏,滥杀无辜、鱼肉百姓;讽刺科场考试,揭露科场黑暗;鞭挞豪绅为富不仁,欺凌善良百姓;赞美爱情和婚姻的自由寄托,理想追求等等。

因此,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不能仅仅只是为了了解故事情节,我们应该透过故事的情节来了解故事的主题,就如野狗这篇文章,从情节来看,确实诡异恐怖,可是文章背后的象征意义和要批判的对象是最为骇人的。

二、野狗原文及解读

原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解读:

文章是以于七之乱作为背景创作的人鬼兽故事。

什么是于七之乱呢?于七是山东人,在清朝顺治年间,于七领导了一次有一定规模的农民起义。最强起义持续了15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朝株连兴狱,对山东半岛地区的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起义失败,起义的领导者于七,突围跑到崂山东麓,给人家当佣工,后来又避难跑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还被举为方丈,他享高寿,最后老死在华严庵。

而野狗所写的故事就是取材于当年清政府对于山东地区人民的血腥屠杀。

故事的主人公李化龙躲在山中流窜,正想回家,不料路中遇见了值守的大兵,他害怕被杀头,匆忙之中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于是就躺在了死人堆中。

等官兵过后,他还不敢出来,忽然他看见周围的那些断臂缺头的尸体,一个个纷纷站起来,其中有一个头挂在肩上的僵尸说:野狗来了,怎么办?

其他僵尸表示没有办法,纷纷倒下装死,周围一片寂静。忽然又来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开始吃人头,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化龙害怕极了,把头藏在尸体下面,怪兽拔动李华龙的肩膀,李华龙用力顶住,怪物没办法,只好搬开其他尸体,李化龙的头露了出来。

李化龙更害怕,他摸了摸腰下,刚好摸到一块大石头,等到怪兽把头伏下来要咬他的头时,他拿起石头朝怪物砸去。

石头正好砸中了怪物的门牙,直接打掉了两颗。怪兽疼得哇哇直叫,手捂着嘴逃跑,路上吐了一地的血。

李化龙起身看看,在血中发现了两颗大门牙,门牙中间弯曲,前头尖锐,足足有四寸长,他拿回家,问村里人,村里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三、故事哪里骇人?

一、故事情节血淋淋。从蒲松龄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僵尸怪兽混合出现的场面。如果把野狗这篇小说拍成电影,这情节必定就像《植物大战僵尸》一样的恐怖。

二、小说题材的骇人。小说看似很荒诞,但是它蕴含了可怕的事实。就是文章开头所讲到的于七之乱。断头残臂的僵尸其实就是当时被清政府屠杀的百姓的写照。

三、怪兽、僵尸的象征含义惊人。小说当中的那个吃人头吸人脑髓的怪兽指就是清廷。吃人头意味着清朝政府砍掉了百姓的头。而吸食脑髓,则影射着清政府对民众思想的控制。那些没有主见的僵尸从深层次讲指的还是当时思想麻木的百姓。在当时敢于写文章来影射清政府的残酷、黑暗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四、李华龙用石头砸怪兽的细节骇人。从故事本身来看,怪兽要吸食李华龙的脑髓,他在惊慌之下,拿起石头砸了了怪兽,看似是一种应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实则意味着百姓对清廷的反抗。这在当时是很可怕的思想意识。

结语:纵观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其他篇目,大多为狐神鬼怪,有不少是歌颂爱情与婚姻自由的。唯独这篇充满了血腥味,因此说它是最为骇人的一篇文章。都说小说来源于现实生活,其实于七之乱发生的地点正是蒲松龄的老家。当年蒲松龄大约八九岁,他可能对这段恐怖的经历记忆犹新,因此把它写成了一篇鬼怪小说,让人读来毛骨悚然!

Leohunter

Leohunter

野狗只是反动强大阶级的帮凶,负责洗脑,行尸走肉是革命民众与清醒者的人鬼沟通障碍,用行动打走的野狗背后是无尽的强大敌人,蒲与鲁迅有着一样的压抑与无奈,陷入了深深的恐惧!

猫石物语

猫石物语

野狗食人之所以可怕,可怕的并不是怪物而是兵货而已。

李化龙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清兵都要避开,可见当时的清兵是不分青红皂白,见到当地人就杀。

俗话说,一将功成万古枯。一个王朝呢?哪个王朝的成立不经历血雨腥风。帝王对于敢与造反之人士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蒲松龄这篇野狗从侧面反应了王朝统治者的冷酷和血腥的镇压,让许多年后的百姓都谈之色变,心惊胆战。

v_晚安大神

v_晚安大神

野狗开篇写道: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余七之乱这个词在聊斋.公孙九娘中也曾被提及过: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

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明崇祯年间的举人,和宋三郎一样也是山东大汉,顺治五年领导农民军占领齿锯山,两年后攻占海宁,杀死登州知州。后来接受清政府的招安,成为了栖霞的把总。但他没有像宋三郎一样“替天行道”,十几年后再次谋反。

于七以锯齿、昆嵛等地作为根据地,活动在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清廷命禁军及山东总督统兵会剿。康熙元年春天,于七溃败而逃。

于七拍拍屁股走人了,找不到人的清军便把怒火发泄在了无辜平民身上。据记载,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栖霞、莱阳附近人民进行血腥屠杀,遇难者不可计数,跟“嘉定三屠”有一拼。


说完了于七之乱,再来说说野狗。如果不了解于七之乱,可能还会以为开篇那句“于七之乱,杀人如麻”是在写于七杀人如麻。这也是当时文字狱盛行的时代背景下,蒲松龄的隐晦写法。(下图为笔者曾经发布过的故事主要内容)


小说之所以骇人,一个原因是蒲松龄描写的简练、恐怖。全文只有几百字,但为我们描绘的场景却不亚于惊悚电影:死人堆、断臂残肢、断掉的头颅连在肩上、死尸像树林一样站立、尸体会交流、吸食死尸脑髓的怪物……


种种场景交织在脑海中,自然让我们觉得可怖。


其次,这篇文章的隐喻也很可怕。


先说故事中的死尸,都是无辜惨死的平民百姓,他们就像《鹿鼎记》开篇所描绘的鹿一样:虽然身体庞大,但生性柔和,只能任人宰割。百姓生前无辜被杀,死后也像生前一样,任怪物宰割,不敢反抗。


而那个被称为“野狗”的怪物,个人觉得是在暗喻清军,那些杀害手无寸铁百姓的清军。他们给百姓带来了厄运,让百姓死后依然忌惮。


再说主角的名字“李化龙”,龙在古代意味着权,就是皇帝。“化龙”说明作者希望此人有杰出的能力。而李化龙最后用石头击溃了怪物,拯救了地下的那些死尸,也确实印证了这一点。


死尸是天下受苦受难的善良百姓,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意识,野狗则是剥削那些百姓的统治阶级。作者寄托李化龙这样的人,希望有人能够拯救受苦的大众。这就是我对于野狗的理解。

再插一句嘴,清军没有人性,但于七也不是啥好玩意儿。

混混博

混混博

野狗是出自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全文篇幅短小,仅有280字。虽然字数不多,但展现的场景之恐怖却远远不止如此。它讲述了于七之乱,被杀死的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见的一个离奇之事,他在山中出逃之时。遇见一兽面人身的怪物在吸食死者的脑子,残忍至极,李化龙拼命躲闪,最后打伤怪物逃跑。

全文篇幅较短,却写出了尸横遍野,怪物食人的残忍景象。通读之后,浑身发麻,一副炼狱之景映入眼帘。深入了解之后,却是明白了是蒲松龄在用神鬼志异的外壳去批判于七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大肆屠杀山东平民的残暴之举。

篇幅短小,场景生寒。

野狗篇幅很短,却写出了一种让人望而生畏的气概。尸横遍野,断头残臂,死的人都数不清了,这些本就残忍,但蒲松龄却在这一基础上再一次升华了这种场景,——恶兽食人。在历朝历代,食人本就是最为人不能容忍的事。但文中说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恶兽食人脑,本来食人就为世间所不容,但恶兽却是在吸食死者的脑子。残忍至极,让人生寒。



奈何,奈何。清廷残暴

先说一下“于七之乱”,于七是胶东一带的著名抗清领袖,清顺治年间,于七在胶东一带建立起一批起义的农民义军开始抗清,同时劫富济贫,帮助当地的百姓。在当地人中有很大的威望。组建的义军成为当地实力最强的一支农民起义军,被清统治者称之为“诸寇冠”。清康熙年间,于七带领的义军被清兵围剿于锯齿山。于七败逃,最后在华严庵出家为僧,最后老死在华严庵。

反观故事,“杀人如麻”。所杀者是谁,当然是汉人。是那些处于胶东地区手无缚鸡之力的贫苦百姓。是的汉人更是: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

残暴之行令人发指。一句“奈何,奈何”将故事推到了高潮,群尸起立是为何?报复屠杀者耳。但是野狗子的到来却让群尸闻之退步。这里野狗子正是指的是残暴的清廷兵卒。于七之乱,到最后受苦的人永远是贫苦百姓。幸存的百姓受剥削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因为受到株连开棺屠尸食髓。



神鬼志异,人心难辨

蒲松龄生于明末清初,一生动荡,嫉恶如仇。《聊斋志异》就是蒲松龄人生经历的“触时感事”“以劝以惩”的孤愤宣言,是他“落拓名场五十秋,不成一事雪盈头”的遗憾写照,更是他敢于直面现实的勇气和希望。以神鬼志异写人性险恶。可事实上人心的复杂却不是短短的神鬼故事所能描述的。

清廷对于一切异族手段残忍,更何况是于七之乱所株连的胶东一代的贫困百姓。一切凶残手段,就如故事中所说的“野狗”之象,杀人如麻,戮尸食髓。而最可怕的却不是虚构杜撰的,文中一句:

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更是说明这件事的真实性,李化龙的经历或许初看之时略显玄幻,但最后的“野狗”的二齿却让这次经历无比真实。却也从侧面写出了清军的残暴。



总结

世人皆知《聊斋志异》以神鬼故事闻名。却不知书中的故事却是明朝各阶层的映照:士子、富商、伶人.....《聊斋志异》故事表面上写的是神鬼妖仙的世界,实际上何尝不是人类世界。蒲松龄笔下的禽兽,实际上是“人”。以野狗喻清廷官兵。

野狗说是骇人,文章的表述是一方面的;但最骇人的不是人的人心吗?


END:我是@愿君梦醒是少年,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的账号:愿君梦醒是少年。看完后,记得点赞哟!

tiger哥

tiger哥

蒲松龄的野狗给人什么警示和启发?

野狗用艺术夸张的手法讲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故事,在让人极其恐怖的同时,也会让人认识到其深刻寓意,令人警醒,能让人从中悟出面对邪恶的时候该怎么做的办法。

可以说这个故事是一个对付邪恶的秘籍,是睿智的蒲松龄老先生留给后世弱者的一份珍贵的财富。

故事讲述了清初于七动乱的时候,死尸遍地中,乡民李化龙遭遇了一离奇之事:一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脑髓。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而逃。



原文翻译成白话文如下:

于七之乱,天下生灵涂炭。有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里回家,半夜赶路的时候遇到了值夜的兵丁,为了避免被杀,他躺进了死人堆里装死。

兵丁过后,李化龙还是没敢起来,这时候周围的死尸都站了起来,有胳膊断掉的,有没脑袋的,还有脑袋掉了一半挂在脖子上的。这些死尸挺直站着像一片树林,那位脖子上挂脑袋的死尸说话了:“野狗子来,奈何?”其他死尸跟着一起喊:“奈何?”接着所有死尸倒地,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李化龙吓得刚想逃跑,此时来了一个兽首人身的怪兽,只见它趴在尸体堆里吃死人头,还吸死人脑髓。李化龙把头埋在死尸底下,怪物发现了他,还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化龙慌乱之中从身下摸出一块石头猛砸怪物的头,结果怪物大叫一声后捂嘴跑了。

李化龙看地上,有怪物受伤时留下的血,还有两颗四寸长的牙齿,弯曲且锋利!他将牙齿带回村里给大家看,却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怪物的牙齿。



故事情节玄幻夸张,以艺术化的方式将人间至恶形象夸张地表现出来了,场面血腥,诡异,恐怖。作者将难以直接明说的世间邪恶具体化成野狗这一形象,也能就是野狗代表了我们所见的和未见的所有邪恶,比如阴毒,比如残忍,比如贪婪,比如冷酷等等。

由于野狗这一怪兽是邪恶之集大成者,身上每一根狗毛都邪恶无比,触之不伤亦死,所以令人无比恐怖,成为蒲松龄先生所有故事中最骇人的故事。

每每读之,都如置身死人堆中,怪兽野狗满嘴血腥,眼露凶光,带着比死神还恐怖的喘息声一步步走近,令人不由后背发冷,毛骨悚然。

胆小者,绝不敢孤身夜读。

纵使胆大如齐天大圣者,如人猿泰山者,读之恐怕也不敢夜出遛弯瞎逛。

故事如果仅仅吓人,无论怎么吓人都没有多少意义,只有通过这种吓人的效果给人以警示和启发才有价值。

野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不仅能吓人,更重要的是还给人以警示和启发。

它指出了对付邪恶的态度和方法,还给人以精神上的安抚和鼓舞,消除了一味的悲观绝望,留下了希望。

它警示人们要预防邪恶,启发人们当面对邪恶时要拿起武器——故事中的石头就是隐喻棍棒刀枪等武器,像李化龙那样勇敢地反抗,只要敢于有力地反抗,即便是像邪恶的野狗那样凶残的邪恶也照样被打得嘴伤流血大败而逃。

这样的道理用我们生活中真实的例子也可以证明。

比如一条恶狗向你汪汪狂叫,你如果害怕躲避,它就会更加狂妄,并且还很可能向你追击,结果你不被咬伤也吓得不轻,而如果你站住不动,或者勇敢地向着它冲过去,它反而不敢咬你,会被你吓得逃跑。

再插入一个朋友讲的真实故事。

某市,就是汉刘邦封王的那个市,某镇医院某女带着市林业局下属实验林场的某男等一大帮人,以那位朋友讲了她儿子和外侄子偷东西为由,跑到朋友家楼下闹事。

朋友家人温和好言地劝其有事或者找警方或者找亲戚朋友协商解决,但是越劝那帮人越狂,竟然还往朋友家里冲。

朋友情急之下想起马克思的用暴力手段对付暴力的观点,及时操起菜刀冲到门口,大义凛然地说,你们敢跨进门槛,就砍死你们!

书生暴怒,义愤填膺之下,正义的力量也很可怕的吧。

那帮人没有想到一个教书的竟然也敢拼命,刚才还如狼似虎的,立马就被其气势给吓怂了,两股战战之下,折身撤退,为后来警察赶到控制局势赢得了时间。

这些生活中的例子都说明面对邪恶应该勇敢地反抗,而不是软弱退让甚至等死。

这是野狗这个骇人的故事最大的价值。

weiweiing

weiweiing

头条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今天在读聊斋,而且我只用过百度搜索相关内容,打开头条,上来就给我推荐了这个问题。细读野狗,一遍读下来清楚了文章大意,很多人都把这篇文章解读为作者在暗喻清朝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压榨。或许作者确有此想法。对我而言,聊斋只是作者记录的一篇篇民间小故事。为何一定要有表达什么呢?

欧欧

欧欧

野狗的写作背景是清于七之乱。于七领导的农民起义,活动在今山东地区。顺治年间,正值清武力鼎盛时期,对于农民起义,清廷残酷杀戮,连坐族诛。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无辜枉死的人多的数不清。给当时的百姓带来的心理创伤,即使是时间也无法磨平。这其中必然包括蒲松龄的亲朋好友,以及他自己。

野狗里面的李化龙是许许多多微贱百姓的缩影,多少次幻想演练如若遇见清兵就躺在尸体间装死,也许这就是某个人的亲身经历纪录在蒲松龄的小说里。在当时百姓眼中,碧血横流,尸臭熏人也好过恐怖的清兵。兽首人身的怪物都不如田杀人如麻的清兵。人活着怕被杀,死后当了僵尸还要继续面对吸脑浆的怪物,真是绝望无处可退。

野狗中没有狐仙,没有女子。主场景是起立如林的尸体,薄雾缭绕之中狗头怪兽,以及一脸惊恐的瘦弱男人。

唯一让人开心的是,他打败了怪兽,死里逃生。

赖赖T

赖赖T

初看感觉就像是一部明末清初的丧尸小说,但细品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寓意极其深刻,最为骇人的是故事中的场景都是对现实的隐喻。


野狗出自《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篇幅短小,故事离奇。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

乡民李化龙遇见了一件离奇的事,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极尽残忍之能事。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逃去。

野狗篇看似是简单的尸体鬼怪说,其实是作者对现实的看法。乡下人李化龙代表的是一类人群,尸体是一类人群,最后的野狗子更是对满清另类的表达。


所以可以看出有不少的批判思想,这三类的人群代表分别是百姓、受难者和清朝。

故事中开头就写了于七之乱,从而奠定了自己的故事走向。于七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人,早早的就考上了武举人在民间的威望很高。

在清兵进关之后,于七举兵反抗但是不敌。最终也是在部下们的掩护中逃脱,一生就此退出舞台,到了寺庙做了一个和尚。

这就是表现了野狗篇的背景,一个战乱年代的纷扰不断,最为突出的就是民。

故事中,尸体起来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这个点就像是国家破亡的时刻,民众们的反思和作者的故事引导。之后的尸体们更是在互相商议,但是更多的确实怎么办的疑问。


这就是在天下大势已去的无奈,这种深深的悲痛感难以掩盖。虽然已经沦为尸体了,也有一颗想要改变现状的心。

之后野狗子的登场更是突出了问题,尸体们纷纷的倒下,野狗子开始去吃尸体的人头。这样的情形就像是国家破灭时候的惨像,也暗示了为了国家而起义的群众落幕。最后戏剧化的一点出现了,李化龙为了保护自己的头颅不被野狗子吃。

站起来用石头打烂了野狗子的嘴,让野狗子落荒而逃。从这点来说又表现了一个人民觉悟的正确性,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这样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lxm_tomato

lxm_tomato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大鬼爽

大鬼爽

因为有反清的意思


甚好的小说。

一、
一开始的「于七之乱」是反清起义,「杀人如麻」四字,贬意十足。
主角八成也是一份子,从「山中窜归」,遇见大兵夜行军,怕丢了小命,只能藏身尸堆。

换言之,是自找的苦吃。

二、
尸体堆积,他藏身於内,遇见尸体说话,又遇见食尸的野狗。
从头到尾,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死里逃生」。

从文章开始迄今,短短两段,已是生死交关四次,真是倒霉透顶了:

于七败亡,清军追剿,死尸说话,野狗一只。

三、
这是一篇很好的「商业娱乐」读物,短短数百字,竟有「背叛 + 逃亡 + 僵尸 + 异形」。
确是太好的「写作范例」,作者堆砌一个又一个的高潮,就是要你喘不过气来。

要我说,若问这小说有啥意义,其实很简单,就是「舔」上层结构的「痒处」来的。

君不见,全文饱含「教训」,不停地告诫你:

别作乱臣贼子,好好服从大清统治,别若祸上身……。

为了再强调真实感,文章最後,不惜加上「两根牙齿」云云,非常尽职。
(小说笔法,发明一个「物证」,从故事幻境,穿透到真实世界,强调「不是故事,而是实事」。)

四、
最後再说一点:

蒲松龄写「聊斋」,是康熙19年事。
「于七之乱」前後数次,最後一次,是康熙元年事。

我认为,这文章的「政治警告」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merry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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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狗是最常见伤人的动物,也是在文学方面经常提起的动物,而且真实存在,几乎众所周知狗的恐怖,加一个字野,更突出野狗的恐怖凶残。

第二. 简单描述野狗恐怖的原因,确立野狗凶残性。简短的描述给人一种骇人听闻的感觉。

ylx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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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蒲松龄能活着都是一个奇迹。因为野狗这篇小说不同于别的,里面有太多现实的表达,而这些描述当时的清政府统治者肯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我说蒲松龄活着都是一个奇迹。

野狗来了,野狗来了

野狗这篇小说写于于七之乱年间,如果真正读过这篇小说的人,会被小说里面惊骇的情节所吓到,但是,这正是蒲松龄高于常人的地方,通过一个骇人的小说,表达了对当时大兴的文字狱的不满、愤怒、惊恐。

小孩子哭的时候,大人都会这样吓小孩子:你再哭,野狗就来了。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正出自于野狗这篇小说,在小说中,野狗只是一种形象化的描述,小说中写到那是一种兽头人身的动物,所有人都不知道是什么动物,也从未见过。

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自首事至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在《聊斋志异》中多次提到于七之乱,包括野狗、公孙九娘等篇目。

至于蒲松龄为什么多次提到于七之乱呢?找了相关资料并没有明确说明。个人的理解有两点,第一,蒲松龄就生活在那个年代,比如现在生活的我们也一样,对自己年代发生的事情特别有印象。第二,于七之乱之时,正是清政府大兴文字狱的时候,以这样的战乱为蒲松龄小说的故事背景,指向性很强。

小说野狗到底讲了什么故事?

小说野狗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见了一件离奇的事,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极尽残忍之能事。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逃去。

原文如下: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真正骇人的细节描述

蒲松龄在野狗一文中,把这种众人从未见过的动物称之为“野狗”,于七之乱的时候,当时清政府四处追杀老百姓,而一个叫李化龙的人为了躲避追杀,一个人跑到山里面去了,然而追杀的力度越来越大,李化龙只得躲在死人堆里面,等清兵走后,忽然,一具尸体跳起来,大喊“野狗来了,野狗来了。”随机其他的尸体也跳起来,瞬间,这些尸体全部又倒下去了。

这些跳起来的尸体在我看来无疑是当时普通民众的化身,而野狗来了,野狗来了,很明显指的是当时的清兵,因为他们的残忍,因为他们的恐怖,因为他们的毫无人性,用“野狗”一词来形容恐怕是最合适的了。野狗不同于家狗、看门狗,它们凶残、恐怖。

随着所有尸体的倒下去,死人堆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只兽首人身的怪物,正在挨个尸体吸食人脑。眼看着就要吸食到李化龙这边了,李化龙情急之下,摸到一块大石头,用这块石头结果了怪物的性命。这是李化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一种怪物,我个人觉得这是指清政府的“文字狱”。

小说野狗到底要表达什么?

在我看来,小说野狗正是讽刺当时的文字狱也是蒲松龄个人情绪的一种表达和发泄。兽首人身的怪物,指的是清廷,吸脑浆则意味着清廷对于民众的思想控制。

此外,蒲松龄蒲松龄第一次参加秀才考试的时候才仅仅19岁,蒲松龄连续三试都是第一名。他一生都想进体制内工作,而一生都没有实现,所以小说野狗也是蒲松龄自己对命运、抱负的一种写照。

BillTsheng

BillTsheng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小说都以恐怖中带着点风花雪夜为主,诸如:《小翠》小倩《阿宝》《粉蝶》........等等,说它恐怖吧也有那么一点,我记得小时候央视版的《聊斋》你那个没头的田七郎,吓得我是一个晚上没敢睡觉,可说是我童年时最大的噩梦,便是到了现在,每当我看到农村中挑水,担柴的老汉,总还有点后背发凉的感觉,似乎他们的头随时随地会掉下来一样。说它不恐怖吧,似乎也没什么错,因为里面的确有不少情情爱爱,风花雪月的故事,为《聊斋志异》削弱了不少恐怖的气氛,甚至有时候我都认为是一片言情小说了。

所有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其实多数都是借物喻志的小说,并不怎么恐怖;往往都是狐仙,鬼怪最后化成人形来报恩的,其实,真正描写‘非人类’的物什几乎没有,什么血腥,恐怖的场景也是一笔带过,对读者的感官冲击小的可怜;然而,无独有偶,这野狗却是里面唯一一个真正的血腥,恐怖的恐怖故事,是最为骇人的一篇小说。

说了这么多,下面我们便来看看野狗的原文是咋样的: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译文的大致意思是说:这个明末清初啊,一个叫于七领导的农民起义,后来在清军强势镇压下,失败了,于七败走,最后做了和尚;结果抓不到罪魁祸首的清政府便把怒气诛连到了他的手下,甚至是他的亲戚朋友,同乡身上;于是,一时之间,被杀的人不计其数,甚至一个村庄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到处都是尸体.......原文中的‘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你可以理解成:于七叛军杀人如麻,也可作清军杀人如麻解,反正就是擅于打擦边球的蒲松龄一种模棱两可的写法,作用就是:让统治者猜不着他的意思,继而不能治他的罪!

这野狗的故事啊,大概就是于七失败那一会所发生的事情;话说一个叫李化龙的‘于七叛军’在山中躲了一阵后,认为差不多了,便准备返乡,打算和媳妇温存一番,可谁知,路上却碰到了大兵宵进(巡逻的清朝警察),惶恐之下,怕招致杀身之祸的李化龙在急中生智之下,便一下子藏在了跟前的死人堆中,清朝巡警没有发现,李化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然,当他正准备爬起来,重新上路的时候,却发现,他旁边的尸体比他还着急,一个个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那情景啊,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瘆’,群尸中有的少块肉,有的没腿,有的没手,有的没屁股......最恐怖的是有一俱尸体脑袋被砍掉了,只有皮连在脖子上,竟也站了起来了......(娘的,这不就是蒲松龄版的《行尸走肉》吗?)

看来,蒲松龄大大居然还是僵尸的发明者啊!



此等情景不要说亲眼所见,就是读起来都觉得心悸,你说作为当事人的李化龙害不害怕?

然而,一恐未平,却是一恐又起:

只见其中一僵尸居然开口讲起话来:

“我说,尸兄尸弟们,要是这时候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众尸兄尸弟闻言耸耸肩,摇摇头:

“凉拌!”

接下来,众僵尸们便又重新趴了回去

于是,周围又恢复了一片死寂.......

又过了一会,耳边听不到动静,以为没事了的李化龙又重新站了起来,然而,正当他站直身子,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大气之时,却突然惊恐的发现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正一边啃着众尸兄尸弟的脑袋,吸食着他们的脑浆,一边看着自己......

狗头人身!

擦——

这不是群尸口中的“野狗子”大人吗?

此情此景,李化龙只好继续‘装死’,为了不让怪物啃食自己的脑袋,他还特意将旁边的尸体多压了几俱在自己身上,这样左一层,右一层的尸体压在身上,等怪物‘翻’到自己的时候,恐怖早就饱了,说不定,到时候怪物大大又良心方向,便悄咪咪的放过了自己......

只是,这一切都只是李化龙的幻想而已,怪物发现了李化龙这个活物,顿时‘喜上心头’,直接丢开口中的尸兄尸弟,直接朝着后者走了过来......

怪物很快就三下五除二的将叠在李化龙身上被他用作备胎的众尸兄尸弟给扒拉了开去,直接将目标锁定在了李化龙身上......

李化龙一看,没了折——

最后只好来个鱼死网破——

即使老子被你吃了,也要让你他娘的卡卡牙——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被逼无奈之下的李化龙顺手捡起一块石头便直接朝怪物的面门上招呼了过去——

本以为如此拉风的怪物大大对于他的攻击,会视为挠痒痒——

却,却——

发现,怪物居然直接被砸翻了过去——

原来野狗子大人竟是纸老虎——如此的不堪一击!

被李化龙砸翻在地的野狗子大人,捂着被砸的生痛的狗嘴,呜呜怪叫着,快速遁逃而去——

于是,世界又恢复了一片宁静!

李化龙饶有兴致的捡起被自己砸掉的两颗怪物的牙齿,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事后,李化龙将两颗怪物的牙齿拿出来让人辨识,众人皆摇头不知!

这便是野狗故事的大致情节:

有杀人,有尸体,有僵尸,还有会说话的僵尸.......还有狗头人身怪物......

几乎集结了恐怖界一切恐怖的元素.......

试问这样的小说难道还称不上蒲松龄大大最骇人听闻一部小说吗?


su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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