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jingrui18
自从开通了花呗还款提醒
这世上就没有吓人的东西了
彪poon
聊斋志异是我国一部描写鬼的小说,内容以一些鬼怪故事为主,情节非常离奇生动语言简短,这个作品是讽刺当时的现象,非常深刻和透彻。
蒲松龄写的这篇野狗是极其恐异的故事,它里边暗藏了百姓发生暴乱的恐怖事件,才让人细思恐怖。
野狗这篇故事情节简短,说是在顺治年间,一地区因农民起义,由于战乱原因遍地横尸遍野,非常凄惨。
当时清廷被写为兽首人身的怪物,而尸体也指的是精神特别麻木的民众。
故事中描写了一种怪物叫野狗,这种怪物长着兽头人身,它会在死人的身上去吸脑髓,非常残忍可怕,主人公李化龙奋力对抗怪物,打败怪物自救。
篇幅是非常简短,但是它描写了清朝统治时期的悲惨历史事件。
一个叫于七的人领导了一次破局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败之后其逃走,然后清延开始对珠连的人民进行血腥屠杀,一人叫李化龙的人,从山里逃回家,正碰上清军,他唯恐遭到灾祸,躲到死人堆里装成死尸。
等大兵过去,那些死尸像森林一样站起来,他们说野狗来了怎么办?所有尸体都在说怎么办?一会儿又全都倒下,李华龙俩静静爬起来,见一个人兽头人身的怪物,过来扶在地上,咬着人头吸着脑水,李化龙非常害怕,吓得自己趴在地上,然后怪物爬进李化龙的身体边上,见他的头露在外边,李华龙非常惊恐,他顺手摸到一块碗大石头,等怪物刚俯身,李化龙猛然跳起用石块击中怪物的头部,打在他的嘴上怪物像猫头鹰一样熬着叫我的嘴巴疼痛,李化龙捡到了怪物牙齿,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怪物。
其中故事的背景是几天下大乱,一个起义军失败,然后清军为了寻找起义军头领开展屠杀倒下的尸体,尸体象征的弱势群体,野狗是强大实力象征,百姓带来灾难,在强势欺负弱势群体,人民无法握住在自己的命运,只能有强大实力,李化龙象征着有冲动的身份和能力与野狗发生战斗过的,将野狗击伤,救下了倒下的死尸。
清兵杀人非常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为恐怖,而野狗吸引脑髓恐怖异常。
这个故事突出的清明和诗人的野狗,是非常恐怖每个故事和真实事件挂钩,奖恐怖无限放大,更令人惊心动魄,渲染种恐怖的氛围。
灿若
谁说的?
flyskyshmily
野狗出自《聊斋志异》。从大家的了解程度上说,这篇小说没有《画皮》《崂山道士》《聂小倩》等小说的传播度高,但其恐怖情节程度却丝毫不亚于它们,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
先简单看一下野狗的故事情节。
清朝顺治年间,在山东半岛地区,于七发动了一场农民起义,长达十五年。中间被朝廷招安,后又再次起义。康熙年间起义失败,统治者对山东半岛地区的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个乡下人李化龙在回村的路上遇见了清兵,由于害怕被杀,于是就藏在了路边的死人堆里装死。
待清兵过去以后,李化龙刚想起身,就看见了一个个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更有一个头虽断了,但头还连在脖子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嘴里说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就这这时,突然尸体都倒在了地上,原来有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来了,在死人堆里吸食死人的脑子。这怪物就要吃李化龙的脑子时,李化龙摸起一块石头就向怪物头上砸去,砸中了怪物的嘴,怪物惨叫着跑掉了。李化龙从地上找到了怪物的两颗牙齿,四寸多长,中间弯曲头上尖锐,回到村里问谁都说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的牙齿。
故事到此结束了,但是故事并不是仅仅想说这恐怖骇人的画面,而是画面背后存在的当时一些社会情况。
野狗代表着吸食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文中描述的野狗的形象是兽头人身,专爱吃人的脑髓,这像极了封建社会中高高在上的统治者,靠劳动人民用生命来供养他们,丝毫没有同情之心。
尸体代表着毫无反抗思想的劳动人民。文中描述尸体内心活动的这一段十分精彩,简直是让人痛心。这些尸体已经知道野狗要来,仍然没有联合起来反抗,而是只是惊恐的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然后就躺下等着野狗来吃他们。生前怎么死的,死后仍然还是那个样子,还是没有丝毫的反抗思想。
李化龙代表着被逼迫反抗的起义人民。李化龙本来想装死逃过清兵,但恰巧遇上了野狗。李化龙在将死的时候,虽然内心是十分害怕,但依然反抗了野狗,拿起石头打掉了它的两颗牙齿。令人也料想不到的是,野狗竟然负痛逃走了,这可真是一个“纸老虎”。
可见,这些封建统治阶级虽然凶狠歹毒,只会欺负顺从、麻木、不反抗的劳动人民,如果要是碰到敢于反抗的人们,马上变成纸老虎,负痛而逃。
《聊斋志异》全书近五百篇,包括爱情故事、科举故事和社会故事,而野狗这篇故事主要是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暴统治,入木三分。不敢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因为每个读者心中都会有一个最骇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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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静水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而是人心。
neoanderson
当时读了篇文章,确实全身冒冷汗,吓死我了
Sophiatts
谁能著篇巜狂狗》?
Janelovesa
男子为了躲避追兵,情急之下一头扎进了死人堆里扮作尸体,可追兵刚过去,一具突然说了一句话,紧接着所有的尸体都跟附和,而随后发生的一幕,简直吓裂了他的肝胆……
故事发生在清朝顺治年间,山东栖霞县有个叫做于乐吾的汉子,是明朝崇祯时期的武举人,本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宗旨,脑袋一热,组织了一场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于乐吾排行老七,人称于七,所以这场农民起义又叫做于七之乱。
于七领导了起义,他自己是快活了,可天下却因为他的举动而陷入了动荡,尤其是苦了他老乡们,清政府株连兴狱,对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的山东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
一时间人心惶惶,尸横遍野,杀的人多的数也数不完,鬼火星星点点,到处都弥漫着不知道什么动物凄厉的嚎叫。
在栖霞县的于家村,有个叫做于化龙的农民,在于七反叛的时候不幸被牵连,裹挟着一起跑上了山,可他的名字虽然够霸气,奈何人没有这样的豪气,趁人不备跑下了山。
下了山的于化龙,一门心思就往家里跑,可四周全是巡逻的大兵,自己若是遇上他们,肯定解释不清楚,会被当成反贼,动辄就有杀身之祸。
就这么想着,果然有一队大兵过来,于化龙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抓耳挠腮,一转头看见了堆成小山也似的尸体,也顾不上害怕,把心一横:死人哪有活人可怕!
一念及此,当机立断,强忍着呕吐的欲望,扒开几个爬了进去,大气也不敢出,只是冷汗一个劲儿的从额头冒出来,等待巡逻的大兵走后很久,于化龙整个人虚脱了一样瘫着,想走都站不起来,涌出的汗浆混着腥臭的血味充斥了着鼻腔,于化龙却丝毫不以为意,大口呼吸了几下,甚至还觉得有些美好。
休息了一会儿,天也黑了,才感觉到身上有了一些力气,刚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听到了一阵让他毛骨悚然的声音。
只见那些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忽然全都站了起来,披头散发,干涸的血迹黏在身上,月光下乌泱泱的,如同一片小树林。
其中有一具尸体,已经断了头,但仍然粘连在肩膀上,忽然开口说道:“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啊!”其他尸体也跟着叫叫嚷嚷:“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于化龙汗毛倒竖,汗出如浆,该死的腿又不争气的软了,连动也动弹不得,于化龙也瘫倒在地上,又忽然所有的尸体全都倒下,好像刚才的那一幕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于化龙战战兢兢的想走,才爬起来,就见到一个兽身人头的怪物,正在死人堆里吃人头,吸食尸体的脑子,只见他拿起一人,如同抓着小鸡仔一样简单,随后张开血盆大口,对着人头吸溜一口,就扔在一边。
那嘎嘣嘎嘣、吸溜吸溜的声音如同穿脑魔音,萦绕在于化龙的脑海里,求生的欲望让他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尸体堆里,可身体还是止不住的颤抖。
那怪物听到异响,就来扒拉于化龙的身体,拨弄他的肩膀,想找到他的头,可于化龙用力的趴在地上,也不知他哪里来的力气,连怪物也扒不动。
试了几次不能得手,怪物也有些厌烦,伸手把他旁边的几具尸体全都清空,这下子于化龙没有了抓手,轻易就被怪物抓了起来。
于化龙趁它清空尸体的时候,手在地上四处摸索,寻到了一个碗口大的石头,死死地抱在怀里,等那怪物来啃食他的头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电光火石间,于化龙忽然跳将起来,大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嘴巴。
那怪物也是血肉之躯,最脆弱的地方受了这样的重击,也像吃痛不已,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捂着嘴跑了,那叫声就像猫头鹰一样,路上怪物还吐了一口血。
于化龙上山察看,在血迹里发现了,两个四寸多长的獠牙,中间弯曲,末端锋利,如同犬齿。
因为害怕还有什么诡异发生,于化龙拿起利齿,拔腿就跑,一口气跑回了村里,在村口就哇哇大吐,胆汁胃液吐了个干净,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后来于化龙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村民听,却没有人相信他,把利齿拿出来给人辨认,也没有人认识是什么动物。
以上内容,是我根据蒲松龄的野狗改编的,原文不过短短的二百余字,读来却让人汗毛乍起,心有余悸,我对原文进行了一些扩充,当然比起原文肯定差了不是一星半点,有兴趣的朋友还是建议读一下原文。
其实看过《聊斋志异》原文的朋友们肯定会发现,聊斋志异虽然是写鬼写狐写妖,但是很少有骇人的情节,但是这篇野狗却是不同,他本身的描述就很恐怖,钻进尸体堆已经是挑战人的心理和生理的极限了,然后又遇到尸体诈尸说话,让恐怖氛围的氛围更上一层楼,要是胆小一些的,只怕是吓也吓死了,不过这还没完,尸体倒下后,还是食人的怪物,简直不是普通人所能忍受的。
不过我个人觉得,它的恐怖不在于表面,而在于它是真实历史的艺术表现,蒲松龄在故事的开篇写道:“于七之乱,杀人如麻。”所以才会有漫山遍野的尸体可供于化龙藏身。
在中国文化里,最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但是这些人死后仍然不得安生,被所谓的“野狗子”敲骨吸髓,这些野狗子究竟是怪物,还是那些盘剥百姓的贪官污吏,即便是掘地三尺,也要从死人身上剥下二两膏来?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一件事,我个人也非常疑惑,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蒲松龄给他取名为化龙,在封建时期,龙是帝王的代名词,化龙岂不是意味着化作真龙天子?普通人用这个名字未免有造反的嫌疑,那么这个名字有什么深意吗?诚心希望大家能为我解惑!
贵公子
人性之恶,过去将来都会有,都一样
YAMILU
966366
37°8
因为这篇文章与蒲松龄聊斋中其他文章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更为直观地反应残酷现实的纪实文字。它不同于聊斋其他篇章总是借助于鬼狐的有情来反衬黑暗现实的写法,全文仅通过短短300字的描述,直接将清廷比着怪物野狗,体现了清廷的残酷统治。
蒲松龄野狗原文翻译过来是这样的: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子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为什么让人觉得这是聊斋中最为恐怖的部分呢?1.它结合了现实,让人觉得这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
聊斋虽然通篇都在描述现实的黑暗,但蒲松龄写得还是相对隐晦,尤其是借助鬼狐等反衬,既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了鬼狐的人情上去,又让人觉得觉得这就是一个故事,离现实生活很遥远。
但野狗这篇就不一样了,开篇即交代故事的背景是于七之乱,于七之乱是什么,是蒲松龄小的时候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场因叛乱引起的大屠杀,在这场叛乱中,清军为了报复,对当地的百姓也是进行了无辜屠戮。蒲松龄是亲历者,当时的百姓也是亲历者,后来的读者虽不是亲历者,但却知道这是当时真实发生的惨状,把故事置身于这样的事件中,就好比把身边某人的灵异遭遇讲出来一样,始终要比讲那些虚无缥缈的鬼怪故事,让人更容易置身事中,自然也就多了几分恐惧。
2.它隐喻了清廷杀人诛心,对人思想的控制。
故事中,开篇即交代杀人如麻,但却将重点描述放在了后面的野狗吃人头。蒲松龄为何要避重就轻,去讲述野狗吃人头呢,其实很可能他是想要讽刺清廷另一个看起来比杀人更为狠毒的行为—控制人的思想。
开篇的交代仿佛就是在说,虽然幸存者逃过了清廷的屠戮,但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清廷后来大行文字狱,仿佛就如同野狗啃人头一般,对幸存下来的人们进行洗脑和思想控制,让活着的人如同被吸去脑髓行尸走肉一般麻木。而原文中的描述: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4],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5]:“奈何””
表现出了当时的人们面对清廷的洗脑政策比面临屠戮显得更为无奈。
3.野狗通篇是描述现实遭遇,不同于聊斋其他篇章借助鬼神造就美好结局。
蒲松龄其实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悲情人物。本是才华横溢的他参加科考一辈子,却没有考得任何名誉。因此在他的聊斋中,他将现实的很多不幸,通过借助鬼神帮助强行造就了美好的结局。这也表达了他对现实的美好愿望。
但野狗这篇小说就再也没有鬼神等正义的化身出现了,麻木的人只能无奈等着“野狗”的啃食,清醒的人也只能如李化龙一般进行微弱的抵抗。但这种抵抗又能坚持多久呢,或许等待他的是一场更为疯狂的报复吧。
skady
野狗这篇故事比较简短,但描述的情形相当恐怖,先是死人诈尸,僵尸开口说话;之后是狗头怪物,吸食死人的脑袋,血腥残忍。
读者查阅了其他的一些读后感,都说故事的背景是清朝初期,顺治年间,故事中的野狗,暗喻的是满清朝廷的高压统治,其他死尸,暗喻的是没有反抗能力,只能被随意宰割的老百姓。
而在此,我个人作为读者,要说的是,上一篇故事妖术中,提到了少侠于公子,在崇祯年间去京城考武科举。而本篇中的于七之乱,提到的于七,就是崇祯年间的武举人,发动了于七之乱的反叛起义,这一场暴动持续了15年的时间,影响力很大,破坏力也很强。
那么上一篇中的于少侠,与本文中的于七,彼此之间是否会有什么关联,会不会说的就是同一个人物呢?通过网上查找信息,目前暂时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证明材料,不过可以确定,蒲松龄先生创作《聊斋志异》,虽然写的是短篇故事集,但很多故事与故事之间,彼此是有相关联系的。读者阅读的时候,可以彼此相互参考,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
黑桃精灵
《聊斋志异》因为其部分章节影视化,使得很多人都对其耳熟能详。
然而野狗这一篇仅仅227个字,内容也是平白直叙,没有女鬼和爱情,更不像《画皮》那样惊悚,为何被评为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小说内容非常简单,这里将白话文翻译内容粘贴如下:
因为于七之乱(清朝农民起义),清兵平乱,杀人如麻,很多无辜百姓惨死。
有一人名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战祸,他逃进山里。当他从山里出来准备回家时,就选择晚上出行。刚出山就遇到清兵夜行军,李化龙为了保命,装成了尸体,躲在死人堆里。
没多久,清兵行军离开,李化龙为了安全起见,没有立刻起身离开,依然躲在人堆里。
突然间,李化龙惊恐的发现,周围那些断胳膊少腿无脑袋的尸体,竟然一个个都站立起来,还说着话,其中一具脑袋被砍掉连在肩膀上的尸体说:“野狗要来了,我们怎么办?”其余的尸体也都齐声附和道:“我们该怎么办?”
说完话,这些尸体又全部倒下去了,没了声音。
李化龙惊恐不已,他想赶紧爬起身子跑出去,突然瞧见一个人身兽头模样的怪物走了过来,它趴下去吸食人的脑子。
这一幕吓坏了李化龙,他不敢再动,继续藏在尸体下,很快,怪物来到李化龙面前。
它不断拨弄,弄开了李化龙身上的尸体,露出了李化龙的脑袋,当它正准备俯身吸食时,李化龙刚好摸到一块大石头。
等怪物低下头凑上来时,惊骇之下,李化龙也不管那么多,拿起石头狠狠砸向怪物的脑袋,怪物被砸到嘴巴,一时吃痛,只好一边逃跑一边吐血。
李化龙起身后,看到血泊中有两个牙齿,中间弯曲一端尖锐,大概有四尺长。李化龙拿着牙齿回家,别人都不认识。
好的,故事大致的意思就是这样,如果单单从文字描述上面看,这一段最令人害怕的段落应该在后半部分。
残缺不全的尸体竟然能够站立起来,而且还能说话,有人身兽头的怪物竟然在这些尸体堆上面翻找,吸食人脑,这些景象足够吓人,也能够让人想想就不寒而栗。
可是我们都知道,作者蒲松龄写的大多鬼怪文章,都有一种强烈的揭露封建统治黑暗腐败和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
所以这一篇我们细细读来,会有很多意料之外的内容,其实原本我们以为最恐怖的地方其实并不是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地方
我们细看,漫山遍野的尸体站了起来,却是一副惊恐的模样,他们即使死了还害怕那吃人脑的怪物。
而怪物呢?看着凶残无比,却被李化龙用一颗石头将嘴都砸破了,只好丢落两颗牙齿落荒而逃。
这样看来,尸体怕怪物,怪物却被李化龙给打跑了,似乎李化龙才是里面最厉害的人。
然而李化龙却为了躲避清军,宁愿藏身在尸体下面,因为他知道清军名为剿匪,实则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多少无辜百姓惨死刀下。
细细品读,这篇野狗透露出一种难以言表的绝望,顺治时期,清军入关,于七起义,裹挟百姓,百姓苦。清军评判,打败起义军,却又来对百姓施虐,还是百姓苦。
这些百姓即便成了尸体鬼魂,还要逃不脱那些怪物猛兽的袭扰。
所以这篇小说内给人的一种上天无门的绝望让很多人都能够体会到。
蒲松龄正是通过这种描绘,营造出了一个动荡不安的封建社会,有土匪,清军比土匪还要残害百姓,遍地都是尸体,更有不知道是什么的怪物在啃食尸体,这是何等的惨状。
所以说这篇文章是最骇人的一篇了。
鞠美丽
(场面过于惊悚,胆小或有心脏病患者请划过)
红日帖着西边的山崖慢慢坠下去,整座山林不闻虫鸟之声,怪石嵯峨,如巨兽的獠牙。一枯朽的树枝被晚风刮落于地,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怪异响声。
一阵虚弱的脚步声,伴随枯枝落地的声音从寂静的山道中传来。
村民李化龙拖着瘦小的身影在暮色中踽踽独行。
夜幕渐合,一队官兵出现,打破山谷的寂静。
他望望前面的官兵,又望望路边堆满断头断胳膊的尸体,像一座座小山。
李化龙心中一紧,再往前走下去,撞上官兵,自己也会成为荒野中一具断头断胳膊的尸体。
一路的断头尸看得太多,李化龙已经麻木了,心中已无一丝恐惧之感。
他扒拉开那些尸体,钻进尸堆中,躺平,装死。这样或许可以躲过官兵的捕杀。
官兵过后很久了,李化龙还不敢走出来。
突然,看到骇人的一幕。
他身边的尸体一个一个地突然站立起来,密密麻麻一大片,像森林一样耸立在夜色中。
其中一具尸体,头断了,但还连在在肩膀上。这具尸体张口说了一句话:
“野狗来了,怎么办?”
其它的无头众尸,声音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地说:
“野狗要来了,怎么办?”
说完,众尸又齐刷刷倒下。
静,太静了,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这时,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没有一点声响地向尸堆走来。
这个怪物对尸体的躯壳似乎一点不感兴趣,专找那些尸体的头颅。
看到头颅就咬,咬时发出咔唧咔唧的颅骨碎裂声。咬开头骨,就惬意地吸着脑浆。
李化龙被吓得心胆俱裂,赶忙拉过旁边的尸体将自己盖住,把头埋在尸体下面。
怪物吸尽了地上尸首的脑浆,一步一步向李化龙藏身之地走来。
怪物翻开盖在李化龙身上的尸体,张开大口,露出獠牙,向李化龙头上咬去。
李化龙大骇,慌乱中摸起腰身下一块碗大的石头,纵身一跃,大吼一声,将石头狠狠地往怪物头上砸去。
却砸中了怪物的嘴,怪物吃痛,发出了一声猫头鹰的怪叫声,捂着嘴落荒而逃。
怪物在路上洒落了很多血。李化龙在血中发现了两颗中间弯曲,一端异常尖利的獠牙。,
李化龙将两颗獠牙捡起,回去后让人辨认,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我不是对蒲松龄对场景设置之惊悚感到惊骇,而是对蒲松龄的文笔感到惊骇。
野狗全篇仅用两百多字,记叙内容,就能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而且不露痕迹。
开篇8个字“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如果不细究,就会认为于七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事实上杀人于麻的是清廷的官兵,这篇文章妙就妙在不点明,让读者自己去理解。
读完《聊斋志异》所有故事,再回头读这篇野狗,才会明白。
在公孙九娘一篇蒲松龄写下: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日俘数百人,尽戳之。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也就是无辜被杀者,就是平民百姓,每天数百人,杀人之多,堆积的白骨几乎挨着天了。
而在野狗这篇文章更含蓄,没有写官兵的残暴,也没有写到底杀了多少人。
一个人,猛然看到一大堆鲜血淋漓,断头断胳膊的尸体,一定位被吓得腿都发软了。
而村民李化龙看到堆积如山断首断胳膊的尸体,一点也不感到害怕,而是从容地躲在尸堆里面。
为啥?因为见多不惊。李化龙每天都会看这些尸体,早已麻木,看到尸体已没有恐怖感了。
由此可见,清廷当时杀人之多,令人骇然。
第二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是,那个兽首人身的怪物不吃尸体上的肉,而专挑人的脑髄吸,这又是为何?
野兽都喜欢吃肉,这是食肉动物的天性。因为当时死人太多了,野兽吃人肉吃腻了,挑食了。细思令人极恐。
再一层意思,当时清廷大兴文字狱,禁锢百姓思想,兽首人身的怪物专吸食人脑,是不是有抹去人的思想的映射?一个人没有思想了,行同行尸走肉。
第三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是尸体都站立起来了,知道野狗要来吃他们了,却不敢联合起来反抗,只会说怎么办,然后又躺在地下,任怪兽宰割。
为啥?因为他们已失去了灵魂。这才是让人感到最可怕的事。
其实怪物看起来可怕,只要敢于反抗,一块石头就把它砸得怆惶而逃。
第四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李化龙拿了怪物的两颗獠牙回去,让人辨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敢明说,都推说不知道。可想而知当时社会窒息的可怕程度。
附蒲松龄聊斋志异.野狗原文如下,方便诸君赏析。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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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这篇故事,是以志怪小说的题材来寓意现实。野狗子这种怪物比喻加害者,而起立而言的“死尸”,代表被害者。明知会被加害却徒唤“奈何”!不做出任何行动,就是现实中的“死尸”。而主角李化龙藏于“死尸”之中,目睹这一切的发生,如果在怪物加害他的时候,不做任何反抗,那他也和那些“死尸”一般。而他最后做出“反抗”,最后打跑了怪物。这个行动使他和那些尸体产生了本质上的区别。生与死,活人和死尸,有的人活着却早已死去,其中差别正在于此……,由此说开去,鲁迅先生笔下,那些围观侵略者斩首同胞却目光呆滞的中国人,与那些“死尸”何异?而在朝鲜战场上,当凭着装备简陋的志愿军一次次打败号称世界第一的美军时,却发现那个“怪物”也会痛,也会狼狈逃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