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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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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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性是一种传统美德,很自然的,很普遍的,你情我愿。

大嘴胖胖得得妹

大嘴胖胖得得妹

首先需要了解古代的“性贿赂”是怎么进行的。

看过《三国演义》的都知道貂蝉,是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其实貂蝉就是一个性贿赂品。

当时司徒王允为了扳倒董卓,设下连环计,先把貂蝉献给吕布,后又把貂蝉献给董卓,从而促使吕布同董卓父子反目,最后吕布将董卓刺死。而貂蝉实际上是一个牺牲品。

所以,古代性贿赂的第一种,就是进献歌姬美女。

这种事历史上出现过真实的实例,比如抗倭英雄戚继光,为了交好万历首辅张居正,就给他进献过美女,虽然是偷偷的,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了。

张居正的死因据说有纵欲过度在里面。

那么,古代性贿赂的第二种呢?就是把对方请到自己家里来,让自己家培养的歌伎或者家妓,陪着对方同眠共枕,共赴云雨。

这种事,历史上也很常见,比如,同样是万历朝的名臣,山东聊城的傅光宅,到苏州任知县,当时苏州有个名士,叫王百谷,跟傅光宅交好,经常请傅光宅到自己家做客,然后这个王百谷每次都把自己秘密培养的家妓叫出来,陪傅光宅共赴云雨,这种家妓就是有名的扬州瘦马,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当然,王百谷性贿赂傅光宅也不是白贿赂的,他往往通过这种方式,帮外面的人托县令傅光宅办事。

这种做法比上面戚继光那种直接进献美女给张居正要隐秘的多,轻易不会被发现。

多说一句,戚继光在张居正死后不再被重用,当时担任监察御史的傅光宅曾经力抗万历帝,要求重新启用戚继光,可见傅光宅并非只是好色的贪官污吏一类的人物。

古代性贿赂的第三种,青楼和私妓就派上用场了。

咱们前面提到的美女,大部分是官妓和家妓,都是士大夫搞性贿赂时常用的。对于下面的一般普通百姓或者商人,他们则往往使用私妓。

比如,请达官贵人逛青楼,自己买单,甚至于把达官贵人看上的妓女买回去,送给他们。

扬州瘦马就是这么兴盛的。

此外,到了清朝,为了满足那些有龙阳之好的达官贵人,还有人在家里养“相公”,说白了就是男妓。

电影《梅兰芳》里,梅兰芳的表哥就是相公,好像是潘粤明演的,他还让梅兰芳也当相公,被梅郎呼了一巴掌。

那么古代是怎么防止性贿赂的呢?

说实在的,这个真的不好防止,正所谓男人没有一个不好色的,有美女送上门,能拒之门外的,则少之又少。

一方面是朝廷的努力,比如朝廷制定一些规定,比如限制家妓的数量,比如限制纳妾的数量之外,比如查禁色情书刊,从制度上解决性贿赂泛滥的问题。

现在坊间不是还流传着什么古代十大禁书,古代十大手抄本,就是因为朝廷在这方面做了努力,所以不能公然出版,只能以手抄本流传,清朝大才子袁枚,就擅长此道。

在道德上,也对女色做了恶的定性,什么红颜祸水之类的,教导读书人不要耽于淫欲。

而且还宣传什么“万恶淫为首”,试图从根源上解决男人好色的问题,其实收效甚微。

此外就需要个人的自制力了,比如张居正,别人给他送美女,他如果洁身自好,刚正不阿,则性贿赂就不可能发生。

比如曾国藩为了戒色,就天天写日记反省自己,鞭笞自己,实在不行天天骂自己是禽兽。

如果自己自制力强,不受诱惑,看到美色也无动于衷,都学柳下惠坐怀不乱,则性贿赂也不会成行。

真田幸之

真田幸之

要谈古代“性贿赂”首先,先考虑“性贿赂”圈定在什么范围内,不能类推现代“性贿赂”,以自己或介绍的异性发生关系提供贿赂,取得自己不正当利益,这里出现的当事人都是自由身,双方都不受身份上的胁迫(至少表面如此)!而古代呢,不管是臣下献与皇上的美女,或者皇上赐予臣下的美女,因为有身份上的依附,制度上的许可,又不用征得美女本人的同意(女人被视为附属品、物品),不涉及不正当利益(都是皇帝老儿自个说的算)。我的意思是古代不存在所谓“性贿赂”,那只是古代正常的政治生态!

第一从定义概念上,我就证伪了.....古代那不是性贿赂,不要拿现代人眼光看过去,不要类推,要看本质,是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古代都是公开、允许的那还叫什么贿赂呀,都记载很明白那叫赏赐!赐予!

maze205

maze205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想知道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就要了解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后半句,因为后半句才是这句话的精髓所在,当你知道了后半句之后才真正明白,受过性贿赂的人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鬼刀一开回首掏!

古时最出名的故事就是烽火戏诸侯了。甚至很多清廉官员把持不住自己因此被陷害或者自己误入歧途,最后落得家破人亡。

古代是有明确国法来限制这种行为的,我们来看看古时是怎么处理的。

“有妻更娶”

古时皇帝为了规范社会道德伦理,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上至大官下至黎明百姓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可以一夫一妻多妾,就是我们口中的“小老婆”制度,当下还是被唾弃的。

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从那个时候就明文规定不许娶二妻,古时称为“有妻更娶”。先秦那个时候犯重婚罪是要被判死刑的,后来对此也越来越轻处罚,元朝仅仅掉个乌纱帽。

当下最热的现象就是“二奶转正”,在古时叫“妻妾失秩”。简单一点说就是小老婆爬上来了,骑在原配的头上撒野!这种现象当下也不足为奇,女的有能力就能摆平,没能力就受欺负。

“家外有家”

古时是可以纳妾的,但是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即使明文规定下,还是很多官员冒风险超标纳妾,满足自己的需求或者虚荣心。很多官员甚至家外有家,不让外人发现在外养个女人,不适便找借口出去舒服。这种丑行一旦被发现或者被举报,一般官员都是要掉乌纱帽的。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很多官员就绕开这条路,选择去青楼。

在中国古代青楼是被允许存在的,但是并不是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去的,有的朝代就规定官员禁止去青楼。比如: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当时的丞相就是王安石,他主抓这个,不少官员因此落败。

总结:古代在重婚上有明确规定,只能娶一个妻子,但是允许纳妾,但是纳妾的数量有限制。而且先秦至清末,对于处理此事,越来越轻,从死刑到掉乌纱帽。“性贿赂”古代有,现在也有,但是对“性贿赂”的制止也从未停止。

瓦尔佶莉

瓦尔佶莉

我是七哥。

性贿赂,起源很早,而且意义很广,基本上包括了大家听闻的一些不正常的、有利益关系的男女关系。

在夏朝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有了应对性贿赂的对策。此后,历朝历代均有严格措施。

夏朝,对待性贿赂的态度,直接采用法律手段,以律令的形式,对性贿赂定罪。

商朝时期,开国国君成汤制定了“官刑”,以期惩罚、禁止三风十愆。这里的官刑,便是商朝惩治官员违法的方法;三风十愆中的三风,就包含了淫乱之风,对于犯了此风的卿士,臣子,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尚书·伊训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剧照 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其实已经违反了秦律)

到了秦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态度,越趋于严格,各项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对于男女关系的管辖范围,只是惩罚措施,在历朝历代有所不同。如在秦朝时期,犯了重婚罪的人,就会被判以死刑;而到了元朝,犯了此罪,官员只会被被罢官;清朝时期,官员则会被降级。

在古代对于性贿赂问题上,对唐宋的研究资料较多。接下来,我就主要讲讲唐宋时期如何处理的。

(剧照 唐太宗、严太真的结合,其实也违背了唐律)

将妾室等一些身份地位较低的女子,当作自己的妻子,是唐宋时期明令禁止的。这种做法,其实也有个现在的说法,叫做“二奶转正”,古代称作“妻妾失秩”。唐宋律文规定,将婢女当作自己的妻子,判刑两年;将妾室、客女当作自己的妻子,判刑一年半。

这里的客女,在《唐律疏议》的解释中,主要指的是仆役的女儿,也有可能指代军队中士兵的女儿,或者是私家兵的女儿,或者是从“他处转得”的此类女子等等。在唐代,客女就是婢女身份高一级的女性。这些女性,也往往容易被一些人当作性贿赂的对象。

这种法律的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但这样的法律条文,在当时是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的,这里不做过多讨论。

所以,一旦唐宋时期,有人犯错了,娶了这些女性为妻子,或者被人陷害娶了这些女性,就要吃上官司了。这种有些等级制度意味的男女关系条款,到了明清时期,刑罚就减免了许多,采取直接仗责的方式。

(古代女子的美貌有时候也是一种罪,美女也常常被当作性贿赂的物品)

此外,对于狎妓问题,即逛妓院、青楼的问题,每朝每代都有严格管理。以宋朝为例,宋仁宗时期,就有规定,对于管理刑狱的官员,就不准逛妓院、青楼;到了宋神宗时期,将这一规定,直接扩充到所有的司法系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而一旦违反此令,一般官员就是丢官、名声扫地,大好前程就没了。

这里有个很好的例子。

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中,记载了一件事情:

南宋绍兴年间,王鈇(fu,第二声)担任广东番禺军政长官,在当地为非作歹。最后,朝廷派遣谏院司谏韩璜到番禺去调查此事,并担任广东提点刑狱公事。王鈇对此,十分惶恐,便有意拉拢韩璜,陷害他,让他办不了案子。

(古代妻妾 剧照)

于是,便利用官场规矩,将韩璜拉到了自己府中喝酒。喝酒之余,安排韩璜以前喜欢的一个女子、现在是自己妾室的女子,在屋里诱惑韩璜。韩璜几杯酒一喝,醉的不行,更受不了这种诱惑,应人要求,便穿起舞女的衣服,纵情放肆、高歌。事后,韩璜因为自己酒后失态、失性、放荡行径,而不敢严查王鈇,最终被朝廷弹劾,民生败坏,前程受损。

相反,这里还有一个关于王安石拒绝官妓的事情:

赵令畤的侯靖录中记录:王安石京官外放的时候,途径苏州。苏州知府有意讨好王安石,边安排官妓、酒席款待王安石。王安石对此十分不悦,最后知府撤走了官妓,王安石才肯吃饭。

(这些歌舞的女子,其实就是官府教养的官妓)

官妓制度,是官府出钱购买年轻女子,然后教习他们一些艺伎,以便陪官员喝酒作乐。对此,朝廷也有明令,官妓与官员不得发生关系,一旦发生关系,官员、官妓都会受到严惩,甚至有的官妓会被直接打死。

而王安石吃饭喝酒,拒绝官妓,也是为了防人口实,避免自己失态之后被人诬陷。唯有自律,方能不违规,不中性贿赂的陷阱。

总之,遍观古代历史,对于性贿赂问题,古代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明确男女关系,惩罚违法的男女关系,力求维护封建伦理纲常。

(韦小宝的妻妾 剧照)

而且,对于老百姓、官员往往都是两面制度。一般情况下,官越大,按照媵妾制度,妻妾也可以越多,至于性贿赂之类的,那也就层出不穷了,只不过高官权势大,往往难以被监察御史之类监察机构的扳倒。而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就只能照章办事了。

所以,古代虽对性贿赂做出了很多防范措施,但因为权力结构、社会风气等等因素,效果不甚明显,反而越发使得性贿赂更加隐蔽、难以觉察。

【本文由“岁七夸父”发布,2019年9月28日】

我是七哥,关注我,每天带大家看看大千世界,每天学习一点,每天领悟一点!

茶花的心事

茶花的心事

防不胜防。

其一,考上功名的大老爷们如何不好色,食乃性也。不仅如此,就是高玉良之流不是照样中招吗?做官的人,有了钱,自然想风花雪月一番,每日里红袖添香好不惬意。自然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自然要投其所好。当然这样会得到更多的美女。

其二,想捞点好处的人,自然会想尽办法去挖掘美女,这些美女自然都是青春靓丽,知书达礼,温柔体贴,能歌善舞,比起家里的黄脸婆要强之百倍。历史上吴王夫差不就是毁到了西施手里。这西施其实也是性贿赂。自然王允把貂蝉介绍给董卓也是如此。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果然如此,虽然是美女,其实也是毒蛇猛兽,奈何人人都喜欢。

leon^^出游记

leon^^出游记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男人除了爱财爱权之外,女人可能是男人另外一个最大的诱惑之一吧。当然,在绝大多数时候,性贿赂都不被纳入犯罪的行列,但是历史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国家也开始管控这一类别的犯罪。

有据可查的性贿赂,早在三千多年之前就存在了。商朝的时候,周文王因为得罪了商纣王被抓进大牢,姜子牙知道纣王好色,便挑选了几个美女送给纣王,结果纣王一高兴,就把周文王给放了。包括后来的越国大臣范蠡,他为了实施离间计救被吴王夫差囚禁的越王勾践,将美女西施送给夫差,最后伍子胥被迫自杀,越王勾践也被放了回去。

性贿赂在我国历史上真可谓源远流长,纣王和吴王夫差因为被实施性贿赂,最后都被对手消灭掉,他们算是比较惨的案例。历史上参与性贿赂的人员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可以说到了改变历史进程的程度。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四大美女,无一不是性贿赂的牺牲品,这几位美女也或多或少改变了历史的进程,因为大家都熟悉她们的故事,我就不多讲了。

也有一些我们认为很正派的历史人物,他们原来也是凭借性贿赂才活下来或者成就一番事业。比如说抗倭名将戚继光本来很想干出一番事业,但苦于朝中无人,一直无所作为。后来戚继光花费千金买了一位美女派人送给了首辅张居正,张居正便开始支持戚继光抗倭,戚继光才开始崭露头角,终于成为了一代抗倭名将。那个被送给张居正的美女也被人们戏称作千金姬。

性贿赂的历史发展也很有趣,最开始出现在国与国之间,后来发展到臣与君,臣与臣,民与臣,甚至是民与民之间,由于法律的缺陷,以及这一招实在太好用,所以其发展之迅速,让人始料不及。

那么性贿赂是犯罪吗?这是自然,因为它是一种通过正常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方法。不公平的自然要被禁止。那么古人是如何防止性犯罪呢?

其实在秦朝之前,性贿赂几乎就是合法的。秦朝到宋朝期间,性贿赂开始被纳入贿赂类犯罪的行列,秦朝的时候,性贿赂可能被处死。但是由于执行力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性贿赂是大量存在的,也就是潜规则。宋朝之后,朝廷对官宣私生活的管控开始加强,不允许官宣随意更换妻子,不允许官宣转正小妾,特别是在清朝的时候,涉及官员私生活问题的处罚上,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古代对于性贿赂的立法工作做得非常差,历朝历代都在管,但都属于游击的类型,过了那阵风就又死灰复燃了。更多的时候,法律出台的目的不是管理统治者,而是管理老百姓的。这个很扯,谁给老百姓送女人啊。之所以性贿赂如此难以管控,这跟古代女人地位低,男人欲望不绝有很大的关系。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zlian

zlian

古代的性,最原始的可能想到了,青楼,没错青楼集合说唱卖艺,吃喝玩乐一体的场所。现代逐渐演变为赌场,酒吧,等等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性贿赂,你脑中浮现的一定是女性来贿赂吧,其实男性来贿赂在古代也是存在的。

一、女性“性贿赂---貂蝉

例如:一则民间传说中,貂蝉为东汉末年司徒王允家的义女,为拯救汉朝,由王允授意施行连环计,使董卓、吕布两人反目成仇,最终借吕布之手除掉了恶贼董卓。之后貂蝉成为吕布的妾,董卓部将李傕击败吕布后,她随吕布来到徐州。下邳一役后,吕布被曹操所杀,貂蝉跟随吕布家眷前往许昌,从此不知所踪。

这是相对典型的女性性贿赂,非常有用。当然前提要颜值出众,或者才华横溢。

二、男性“性贿赂”---张昌宗和张易之两兄弟

武周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张昌宗得到太平公主的引荐,逐渐得到了女皇武则天的宠幸。张昌宗又向武则天介绍自己的哥哥张易之,说他才干超过自己,善于炼制药物。武则天立即召见张易之,并得到了武则天的喜爱。兄弟两人都深受宠信,得以出入宫廷,修饰打扮,衣着华丽,极力整治得逗人怜爱。召见当天,武则天就任命张昌宗为云麾将军,行使左千牛中郎将职务,张易之为司卫少卿,赐给住宅一处,绢帛五百段,大量的男仆女婢、骆驼、牛马供他使用。没几天,提升张昌宗为银青光禄大夫,赐给防阁官员担任警卫,和朝臣们一样每月初一、十五朝见武则天;追认他的父亲张希臧为襄州刺史,母亲韦氏、臧氏一起封为太夫人,宫中女官尚宫每天去看望请安。

男性性贿赂,这个也是有前提的,男要帅气,有才华,身强力壮。

来源于《新唐书》:"昌宗兴不旬日,贵震天下。""后每燕集,则二张诸武杂侍,摴博争道为笑乐,或嘲诋公卿,淫蛊显行,无复羞畏。"

三、古代皇帝都会做“性贿赂”呢?

皇帝的目的:其一笼络大臣,因对有功之臣都是不放心的,赏赐的美女就是皇帝派来的奸细。其二防止大臣被其他人贿赂了,早动手。

创作不易,请赏赐个关注点个赞再走英雄

拿铁无味

拿铁无味

古人云:食色性也。性不管是对于古人而言,还是对于现代人而言,总是不可避免的。

贿赂,讲究以某种形式给与掌权者一定的利益,借以换来自身利益,贿赂讲究金钱贿赂,也讲究性贿赂。

性贿赂的历史,自古有之,可以说自人类社会伊始,就已经开始有了性贿赂的记载,最开始的性贿赂或许还只是简单的进贡美女,到了后来,就直接成了让女子成为掌权者与获利者之间的桥梁。

对于性贿赂,其实自古以来,掌权对对这种贿赂都是极为厌恶,直接判刑,奈何,想要抓住性贿赂的证据,却是千难万难。

想要抓住性贿赂的证据,必须在贿赂当场将其抓住,若是抓不住,贿赂者只管满口否认,哪里有逮到的可能性?

食色为人之本性,除非是真的正人君子,想要真正的摒弃性贿赂难度是很大的,毕竟,若是他人直接的推给你一个大美女,自然不可能有人会直接拒绝,直接拒绝者也有,但又怎奈心中瘙痒?

想要处理性贿赂,难度自然是很大的,古代统治者还能用严刑来禁止性贿赂,但大家都懂的,虽然从明面上将性贿赂杜绝了,但暗地里,又有多少性贿赂是谁都数不清的。

很多性贿赂,虽然是性贿赂,但却并没有直接被拿出来摆在明面上。

像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西施,西施就是被勾践送给吴王夫差,但这却并没有被后世直接认为是性贿赂,到了秦国时期,吕不韦曾经将嫪毐送给了秦始皇的生母,赵姬,这其实也是一种性贿赂。

性贿赂其实很多,但大多并没有被真的认为是性贿赂。

到了魏晋南北朝,北方胡人南下,社会风气更加开放,很多时候,性贿赂已经不被看做是性贿赂,只当作文人之间的风流雅兴。

当然了,性贿赂一旦被抓住,责罚也是有的。

明朝时分,看起来妓院遍地都是,实际上妓院也并非真的那般普遍,妓院也一般都是处于灰色地带,平民百姓去嫖娼还没啥,并不会真的大力监管,但若是官员前去嫖娼,罪过可就大了,明律就曾经有过明确规定。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附过,候荫袭之日,降一等,于边远叙用”;

其实很多时候,虽然古人并没有直接记载性贿赂这般举动,但性贿赂却一直都真实存在,只是古人对这种事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少记载而已。

三千微笑醉颜酡

三千微笑醉颜酡

在中国古代,“性贿赂”几成官场一景,甚至不少清廉官员因此名誉扫地。那么,出现行为不检点又会有什么后果?

防不胜防的“性贿赂”

在中国古代,男人是可以纳妾娶小的,但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仍备受重视。早在夏初,已开始利用立法来防止官员在这方面犯错。

鉴于夏朝并没有解决好官场腐败和社会风气,商朝开国之君成汤在即位之后便专门制定了“官刑”,明确提出禁“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所谓“三风”,指的是巫风、淫风和乱风,都属当时官场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到了商代,这类不正之风仍在官场上流行。成汤从宫廷开始,严禁淫乱在商政坛蔓延。如有人顶“风”作案,要被罚款,甚至判刑。

春秋时期,官场上的性丑闻问题已成为各诸侯国国君和政治家共同考虑的问题,当时“性贿赂”成风,令人防不胜防。凡涉“性贿赂”,不亡国,即丢官。

“性贿赂”并非春秋时期的“发明”,上古已有之。夏朝末代国君桀(履癸),在发动兼并位于今天山东境内的“有施国”战争时,有施国便进献了美女妹喜,从此夏桀沉湎于美色,荒于国政,加上其他因素,夏最终被成汤所灭。而成汤建立起来的商和后来代商而起的周,其灭亡也与“性贿赂”有关。

褒王的儿子洪德是“性贿赂”的开山鼻祖。洪德的父亲被幽王关押,他就投其所好,送上了艳如桃李的褒姒,幽王“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落下了一个昏君的骂名,自己最终成了刀下之鬼,褒姒也成了他人尤物。

“重婚”是重罪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娶小老婆”,亦即所谓的“媵妾制”,合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妻子的,历朝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

而且越往前对“重婚罪”的处罚越重,先秦时可以判处死刑。虽然在元代以后对民间娶两个妻子处罚减轻,但对官员的处罚仍比老百姓要重,元代要摘掉乌纱帽,清代则要降级。

媵与妾名分不同,媵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一个官员可纳媵妾数量的多少,与其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相挂钩。官大者多,反之则少。另外还有一个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即女艺人)纳为妻妾。

而时下被人们所热议的“二奶转正”现象,在古代叫“妻妾失秩”,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可以,违者受惩。唐、宋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明、清法律对此行为责罚减轻,不再流放,而是改为杖责。

“家外有家”如何处罚

虽然法律规定严格,但官员“乱来”超标纳妾或变相纳妾现象仍屡见不鲜。如在唐代,很多官员“家外有家”。这种丑行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摘去乌纱帽。

除了绕开纳妾指标限制、包养情妇外,古代官员最常见的生活作风问题还有以狎妓为主的性消费。在中国古代,不少地方有青楼存在,但并非每朝都允许官员随意逛妓院。

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北岩那人

北岩那人

性贿赂是一个现代化的词语,在古代的时候是没有的。古代这叫“美人计”,计策的主体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使用该计策的对象也可男可女,总之,能够面对美人计的对象,都是有权势的人。

古代防范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靠着自身的毅力,至于能有拒绝美人的毅力的人有多少,我们看看史书上有多少贪官污吏应该就能知道了吧。

其实古代人很看重廉洁,但是面对钱财的诱惑,权力的诱惑,美人的诱惑,依然有很多人前仆后继。虽然古代的律法上很明确的写出了,性贿赂是一项被禁止的行为。可是除了意志力无比坚定的人,基本上无人能够幸免。

可以这么说,在封建时代,一百万人里可能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拒绝美人的诱惑,要知道,就连天子,也有许多女人,并且还不断的有人进贡美人。这说明什么,说明全天下最大的人都不能拒绝性贿赂,何况封建时期的普通人呢?所以,关于性贿赂的惩罚,律法中也没有特别明确的指出到底会受到怎么样的对待。

为何古代很难以防止性贿赂的发生呢?

我觉得是时代造就的。毕竟帝王都能够如此,上行下效,自然对于这个问题的防止效果不好。再说,送美人,可比送金银珠宝的隐蔽性强了很多,可以这么讲,就算送了美人,被人查出来,大可以说是两情相悦,比收金银珠宝好解释多了不是吗?

再者,性贿赂的受众刚才也说了,都是有权势的人,古代封建时期的律法大多数针对的是平民百姓,所以古代才会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样的说法。在面对权势之人对另一个权势之人的庇护的时候,就算是性贿赂又如何呢?依然可以被解释为花前月下的两情相悦,在古代或许还能被传为美事一桩。

结语

综上所述,在古代,想要防止性贿赂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至于能不能抵抗住性贿赂的诱惑,真的只能看这位古代的位高权重的人,到底能不能抵抗住美人的诱惑了。

lanmeili

lanmeili

简单来说,古代几乎没有防止性贿赂的措施。

贿赂一词的意思就是给予对方某些利益去排斥竞争对手,以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性贿赂也就是这某些利益是瞄准对方的性的,而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性贿赂主要就是送女人,有时也送男的。

性贿赂这事历史上比比皆是,官员讨好上级送小妾是最普遍也最为人熟知的,可像给皇帝送美女、给敌国送公主(即和亲)这种,又何尝不是性贿赂的一种形式呢?

再说回防止措施,性贿赂能够如此普遍,恰恰就说明了古代并没有什么防范措施,硬要扯的话,无非就是限制纳妾,将纳妾的特权定义为上层阶级所有,且不同阶级所能够纳的妾室有明确数量规定。

然而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违反者实在太多了,也没有什么人真的去计较,除非正妻厉害,否则纳妾之风难刹。比如《北齐书》有记载:“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喜娶后族,无妾无媵,已成风习。”在公主后族女子的强势权威下,满朝文武,以不纳妾为风尚,是这些男人不好色?自然不是,是权力的约束!

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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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谈所谓性贿赂,是因为认为有违平等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精神,古代又不是平等社会,送美女再平常不过,有什么可防止的?作为社会特权阶层的存在,性特权就是其中之一。至于礼尚往来,那都是风雅事,都不叫个事。

花稻鱼

花稻鱼

今有"性贿赂",古有"美人计"。

这二者是共通的,实质一样,不过是换了种说法。

中国四大美人中,就有两位以"美人计"而名垂青史。一是吴越时期的西施,一是《三国演义》里的貂蝉,美人计出,死伤一片,轻则有性命之忧,重则有覆国之险。其危害之大,三十六计中排名前列。

其实细究起来,昭君出塞和亲未尝不是一种美人计,而杨玉环最初可是唐玄宗的儿媳。照这般算来,四大美人无一幸免,由此可见,这美人计之运用,在历朝历代都非常频繁,堪称无往而不利的诛心利器。

官场小说一度在网上为人所追捧,其实百年之前曾有大家著有《官场现形记》,揭露官场之弊,写堕落之人性,堪称谴责小说中奇文一部。

每每读到第三十一回,冒得官为了讨好自己的上司而谋求私利,龌龊到挖空心思设计自己的女儿去侍寝这位上司,这让我们看到了人心之腐化,道德沦丧到了何等地步。

而恰恰是这种典型的性贿赂,在历朝历代的官场最为流行。至于谈到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办法虽有,却未见成效。既是无用之物,那能抵个屁用?

所谓食色性也。既然爱美好色之心是人之本性,那么性贿赂就不可能被根治。即使立法完善,严刑苛法,总有人会利用人对欲望无法遏止的特点,利用人难于满足的贪欲之心,以无法抵挡的美色为诱惑,来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

行贿者往往是无所不用其极,那么套用一句多年前的流行语,中招者往往只能哀叹:"防不胜防啊!"。

除非每一个人都对道德有着高标准的要求,而且人人都具备极高的个人素养,那么性贿赂或许有消声匿迹的一天,否则,就算受贿者是没有作案工具的太监,行贿者都能千方百计激起你作案动机,无他,利之所趋耳。

笑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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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从字面理解,这里专指“性贿赂”,以“性”作为交易筹码的特定贿赂行为。这里的就有“男性”、“女性”两类。我看很多讨论都集中在女性,我认为这是偏见,也跑题。“性”交易,不应仅仅理解为“女性”。

贿赂的产生,就是一方对另一方有需求,需求方为了达到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会想尽办法利用金钱、字画、房屋等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以期获得对方的满意,从而让自己得到自己想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东西;当然,针对对方的喜好,如对方对“性”有需求,为了得到自己想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东西,“性”就成了交易对象。

我看过一篇文章《丰乳肥臀》,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文章,里面有一个片段就涉及“性贿赂”。故事大概是这样的。说是在生活紧张年代,为了从一个男性炊事员那里得到一个馒头,一向高傲的、视贞操如命的、尚未有个男女欢爱的大姑娘,她也曾几度拒绝贪色的男性炊事员的骚扰,最终,哪位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对她失去了性趣,看到瘦骨嶙峋一马平川的姑娘身体,性趣消失了。同时,在姑娘的日常生活上,就更加克扣,姑娘在一天天的饥饿中,终于向淫威屈服了,主动邀请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到后山沟,把自己全部一览无遗的奉献给了哪位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在一阵折腾中,姑娘紧密双眼、咬紧牙关,恍惚中,姑娘见到了爹娘......。在一阵山风吹拂中,深秋的夜里,寒意正隆,姑娘从昏睡中醒来,那个好色的男性炊事员早已不知去向,在姑娘洁白柔嫩的胸部,有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姑娘忘记了自己还是裸体,抓过馒头就开咬,她实在太饿了........。

这也是“性贿赂”,不知道你看后有何感想?

住在咖啡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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