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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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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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小玮

伟小玮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在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谈古论今了,不过谈古之前我想先论今。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没有对“性贿赂”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在《刑法》上找不到“性贿赂”这样的罪名。目前已有法律界人士在呼吁对这方面进行立法,以填补这个法律空缺,完善法律体系。

“性贿赂”的定义:构成性贿赂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受贿方为官员,二是有提供“性服务”,三是以此来谋取利益。

在讨论完今天的情况后,我们再来谈谈古代。

我认为,古代不存在性贿赂!

首先,古代女性地位极低,当某人要贿赂的时候完全不会用“性服务”来换取利益,而是以送“妾”或者送奴婢的方式完成,这时候的女性是以一种物品的方式进行贿赂,而不是性;

其次,古代男权主义极强,对于一个有权势的官员,他要是看中某位女子可以直接纳为妾,或者收为奴,绝对不会满足于“一夜情”;最后,封建社会对官员禁止进青楼,以及对纳妾的要求,这都只是对私生活和作风上的限制,并非为防止“性贿赂”。

古代的女性地位

从最早的母氏社会开始,女性是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被男权超载以后,女性地位变得极低。从我们史料上有文字记载的朝代开始,女性就被当成物品、战利品、政治牺牲品等等。比如夏朝的妺喜、西周的褒姒都是在国家战败以后,为了求和而赠送给敌国的物品,当时连同她们一起赠送的还有大量财宝和牛羊,所以此时的她们与这些求和物品没有两样。

婢女出现以后,更是体现了女性极低的社会地位。婢女在封建社会完全没有地位,甚至说没有人格,主人可以对她们进行买卖、赠送,甚至可以决定她们的生死。

由此可见,古代虽然有很多赠送女性的行为,但都不能算是“性贿赂”,这些行为在当时看来就是一种物品的赠送,受贿者拥有的不止是性,而是整个人。

离开线的风筝

离开线的风筝

先说答案,没法防止。性贿赂,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之,都很难防止。总体上逃不过“权色交易”这个套路。

春秋时期的西施,虽然以美貌著称,但她本质上就是作为性贿赂的工具

现行的司法制度,可以有效识别性贿赂,只要存在“权色交易”,就会被认定是性贿赂。但是没法防止性贿赂,就像没法防止贪污腐败一样。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现代科技这么发达,都没法防止性贿赂,至于古代,就更不可能了。

和现代有所不同的是,古代对性贿赂是分情况处理的: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包养情妇性质的性贿赂,处理方式不一样。

不管是文化上,还是制度上,古代对嫖宿性质的性贿赂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不会明令禁止性贿赂,当然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提倡了。只是不允许官员包养情妇,这是严重罪行,会被罚俸或降职。

古代官员最常见的“性贿赂”,基本都是嫖宿,也就是请去逛青楼。只要不是特别过火,一般不会深究。一旦过火,当然也会受到处罚。

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东京汴梁城内遍地妓女。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神宗熙宁年间,“拗相公”王安石主政,为规范官员的行为,曾经搞了几次“扫黄运动”。结果两浙路张靓、王庭圭、潘良器等3名官员,因为“赴妓乐筵席”,被罢官问责。

这种过火的情况,虽然有,不过很少见。

总体来说,古代没把“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当回事,只是不提倡。但是对于官员包养情妇的性贿赂行为,处罚会比较重。

BelgiumTo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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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是现代词,古代没有这个说法。古代流行的是美人计,“性贿赂”是禁止不了的,有的时候禁止的是官员进妓院。

美人计是中国古代政治家的杀手锏,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屡试不爽颇有奇效。中国古代一部著名的兵书《六韬》里,记载着这样一则兵家谋略:“养其乱臣以迷之,进美女淫声以惑之。”美女从来都是政治家的手中的棋子。

史记》记载了不少这样的例子,如骊戎以女乱晋;荀息定计灭虢、虞二国;秦穆公用女乐计赚由余;黎向鲁国献美女宝马,从而驱逐孔子;张仪巧用美人计,几番愚弄楚怀王;吕不韦移花接木,使异人还归咸阳,拜他为相;匈奴冒顿单于以良马爱妻迷惑麻痹胡王,最后一举破灭东胡等等。

周文王被商纣王拘禁最终靠献美女脱身,刘邦白登之围也是靠美女突围,越王勾践靠美女西施复国,王允靠美女貂蝉杀董卓,吕不韦靠美女奇货可居,美女创造的奇迹在古代史上很是辉煌。“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在政治家眼里美女就是工具,达到目的的工具而已,不是禁止的问题,而是如何使用的问题。

妓院最早在管仲相齐的时代就出现了,但是历朝历代都严格禁止官员出入青楼妓院。在唐 朝设有教坊,是专业官署,其职在专管雅乐之外的乐、歌、舞,其地则是宫廷乐伎聚居之地,主要为皇家宫廷服务。官员们只能欣赏官妓的表演,如果有官员但敢去长安北里的妓院,那是要被抓到京兆尹衙 门的。到了宋朝,官员们可以与青楼女子来往,甚至可以与之调情,但是,绝对不能发 生性关系。朱熹当年严刑逼供妓女严蕊,目的就是要严蕊招认她与一位官员有染。

明清妓女泛滥,青楼文化盛行。秦淮河畔灯红酒绿,秦淮八艳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最终变成了高官名流的金丝雀。

“扬州瘦马”就是对女性物化的极端表现,“扬州瘦马”,与马无关。从明朝开始,在扬州一带,出现了大量经过专门培训、预备嫁予富商官员作小妾的年轻女子,而这些女子以瘦为美,个个苗条消瘦,因此被称为“扬州瘦马”。等到官员上任的时候,富商们按照惯例献上美女个给官员当小妾,称之为“献瘦马”。清朝后期,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十里洋场那是妓院林立光怪陆离,官员们如果不去招摇过市的话那是很没有面子的。

所以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这个问题基本前设就错了,古代从来就没有禁止过,不过是方式不同罢了。

偷得浮生整日闲

偷得浮生整日闲

其实就吐槽机的个人观点,在华夏古代历史上不存在所谓“性贿赂”的问题,大抵上女性的社会地位不够高,偏物品化,无法直接从这里获得好处,最多只能算一种拉进关系的手段。不过既然题主问出这个问题,我就默认为客观存在性贿赂吧,毕竟赠送美女在古代很常见。

华夏古代确实有一个王朝彻底杜绝了“性贿赂”问题,在残唐五代时期,有个叫刘䶮的哥们在番禹悍然称帝了。最开始他定的国号是“越”,后来大概觉得大越朝这名号不够响亮,于是自称刘邦后人,把国号改成了“汉”,史称“南汉”。

其实看地图就知道了,南汉在残唐五代时期就是个小透明,国土面积不大,总共就41州属地,加一块40来万平方公里。人口也不算多,鼎盛时期也没超过700万人,基本上没啥机会中原争霸,能混个自保就不错了。

可越是小国就能折腾,刘䶮这开国太祖特别迷信,没事就研究《周易》啥的,不时根据天象变化改年号,偶尔还给自己改名。他总共当了25年皇帝,光年号就改了三回,这种逗逼治理起国家自然是一塌糊涂的,而且开国高祖就逗逼成这样,后代子孙大抵上也好不到哪去。

果然,到了公元958年,南汉传到第四代皇帝刘鋹手里。这哥们是个被害妄想症患者,总觉得有刁民要害朕,还好有军队保护我。可是他转念一想,军队只能防老百姓啊?要是大臣们有天想坐坐龙椅该咋整?

刘鋹难受的成宿成宿的睡不着觉,最后还真叫他想出个绝招。当皇帝为了啥?不就为了江山万世永传嘛?要是大臣都没儿子、没家室了,他们就没动力造反了吧?老夫果然是天才啊!

就这样,这个脑洞大开的哥们下令,凡是当官的必须一刀切断胯下烦恼根,从此红尘了断,专心当官。不肯切的就证明还有杂念,那就别当官了,回家好好参禅悟道,等想明白再回来当官。

几年之后南汉彻底成了太监王朝,屁大点个小国居然2万多引刀成一快的人妖,连和尚进宫说法都不能幸免,当真做到六根清净,可喜可贺。到了公元970年,宋太祖赵匡胤大抵也受不了这么个奇葩当邻居,起兵把南汉给灭掉了。

吐槽机觉得南汉上到宰相,下到捕快全部六根清净,大抵这样的王朝就不存在“性贿赂”这回事儿了吧........

住在咖啡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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