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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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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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西

美西西

在中国古代,男性是可以纳妾的。但是为了防止性贿赂,朝廷对官员阁僚们的生活作风非常重视,并立法来防止为官者在这种情况下犯错。类似的法令可以追述至夏朝初期,,后面的商周都有类似的法令。

古代中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不是“一夫多妻制”但是可以在一妻之外可以纳妾,而且规定小妾是不能转正的,在古代这叫“妻妾失秩.”法令上明文规定不可以,以唐宋最为严厉。从先秦到清朝末年娶两个妻子都要受到惩罚,为官者要掉乌纱帽或官级下降等。

4924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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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历朝历代对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曾经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便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律还规定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因为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罢免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没有这么严格,只是你有这么倒霉正好被抓到了。

懒鱼时光馆

懒鱼时光馆

在中国现代一些贪污受贿的案件中,很多人想到贿赂都是金钱,但是美色的贿赂也是常用的一种方法,并且比金钱还更难预防,更难去查,这就是传说中的性贿赂。

在古代的时候,很多达官贵人也会受到性贿赂的影响。俗话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自然有居心叵测的人,会利用一些人在这方面的弱点,来有针对性地采取贿赂。性贿赂比金钱贿赂来得更加隐晦,而且很多时候可以使人防不胜防,因为他使被贿赂的人,经常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自己已经中了招,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当然有时候采取性贿赂并不一定非要达到让对方帮助自己的目的,有时候甚至是国家之间间谍活动,最著名的就是春秋时期的西施了。在那个时候吴国非常的强大,差一点灭掉了越国。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一直想着复仇,同时广选国家中的美女,进献吴王夫差,让这些美女来麻痹夫差。而西施作为中国四大美女之一,成功的迷惑到了夫差,导致吴国开始走向衰败。

还有一个就是吕不韦向秦国的王子异人进献赵姬事件,吕不韦在碰到异人,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就认为这是一个奇货可居。所以就将所有的资源财物都投在异人的身上,只要异人发达了,吕不韦就能够跟着鸡犬升天。赵姬本来是吕不韦的姬妄,但是吕不韦为了能够笼络住异人,最后忍痛割爱将赵姬也献给了异人。最后吕不韦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回报,异人后来成功的回国并登上了王位,吕不韦也被封为相国,可谓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位极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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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ye

古代社会的性贿赂。性贿赂,包二奶等名词都是现代人发明的新名词,在古代社会没有性贿赂这个名词,但同样的事情也是存在的,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当然了,这一招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先来看几个例子:



①送美女吸干对手精尽而亡。

话说万历皇帝突发奇想和一个颇有姿色的宫女翻雨覆云,之后就生下了朱常洛,因为没有正名,所以朱常洛就不被人重视,后来朱常洛长大后,在东林党人的大力扶持下,击败了郑贵妃和福王,最终登上皇位,登基后,郑贵妃很暖心地送来了8个美女,从小没人疼爱的朱常洛一下子嘚瑟地找不着北了,天天和这8个美女厮混在一起,身体跟不上就吃壮阳药,结果当上皇帝一个月就一命呜呼了,这就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精尽而亡,太急躁了。



②送美男性贿赂母后。

武则天当上皇帝后,唐朝进入女人治天下的格局,美男开始在社会上地位上升,就那武则天来说,大和尚薛怀义就是武则天最先宠爱的男宠,后来武则天又喜欢上了太医沈南蓼,武则天的欲望还是很大的,这两个人因为年龄体力原因先后淘汰出局,武则天的女儿急了,为了自己的地位,就忍痛割爱将自己最喜欢的男宠张易之和张宗昌弟兄两个送给了母后武则天,武则天对女儿敬献的礼物非常满意,对女儿的要求也是有求必应。



古代防止“性贿赂”的办法。

为防止性贿赂影响政治统治,古代社会对维护“一夫一妻”制还是不遗余力的。纵观整个封建社会,从先秦到清朝灭亡,对于重婚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先秦时期,这是重罪,可判死刑,唐宋时期判“徒二年”,元代规定,犯者要打四十大板等等。对于古代社会存在很长时间的青楼,政府有的也严加管束,因为在青楼,很多官员在此接受性贿赂十分方便。朱元璋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并且永不录用,官员的子孙也得打屁股,你说丢不丢人,朱元璋的重孙朱瞻更是一刀切,直接下令取消了官妓,彻底消除了官员接受性贿赂的场所,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性贿赂在社会上的流行。

萱葛阁

萱葛阁

古人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半生铁总宪,三千美娇娘。”腐败这个问题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不论何时都是屡禁不绝的,很多贪官污吏不仅爱财,当然也爱色。甚至有的官员可能抵御得了财富的糖衣炮弹;但可能英雄难过美人关,在美色面前,前赴后继的倒下、沉沦。那么首先在古代,有什么样的性贿赂方式呢?换句话说,性贿赂在古代以什么样的类型存在呢?首先大家要知道,在我们漫长的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男人都是可以纳妾娶小的。虽然并不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认为的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多“妾”制,但也是很多古代男人的“终极梦想了。”妻和妾的地位是千差万别的,妾没有任何地位,可以是买来伺候男主人的一种工具,所以只是相当于主人家的一种特殊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性贿赂的最普遍方式就是给官员们送“暖脚”的小妾。唐代裴庭裕东观奏记记载了一则故事,唐宣宗年间有位刚刚到翰林院任职的人名叫毕诚,苦于升职无门,他就想办法给当时的丞相令狐綯物色了一个十分艳丽的绝色女子,然后送给他当小妾。这就是一种典型性贿赂方式。当然作为宰相的令狐陶,什么没见过,他虽好色,但一打眼就知道这小子想什么,然后就表面上引用了左传中的话说“尤物害人”,忍痛拒绝了这个美色诱惑,后来这个尤物也没便宜别人,御医李玄伯买下之后拿她性贿赂给了唐宣宗,随即成为了后宫最宠爱的人。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啊!更高明的性贿赂方式上面所说的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方式,接下来我们讲一个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性贿赂方式。宋代庆元党禁记载:南宋宁宗时期,有个宰相叫韩侂胄,他有一个十分宠爱的姬妾,因为犯错误,然后被逐出府;后来宰相仍旧十分想念这个爱妾,派人寻找。后来了解到是一个名叫程松寿的县令用800贯钱将她买下来,本来宰相很愤怒,但是仔细了解之后,发现爱姬是被恭恭敬敬的请到家中,还被安排在他家中最好的房子居住,还对她礼遇有加。本来以为是这个县令不开眼夺了自己的心头肉,没想到是一个这么懂事的人,立刻就把他升官,任命为太府寺丞,可以说,这才是高明的性贿赂方式。那么古代又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执政者也很高明,你不是喜欢送擅长以色事人的女子吗?这样的女人多出于歌姬舞姬之身,那法律就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女艺人纳为妻妾,从源头上杜绝!此外,在明代时期,还将之前盛行的官妓机构全部取缔,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官员如果嫖娼的话,罪亚杀人一等,也就是说,嫖娼是官员的大罪,将被革去职务,并且永不录用。对官员的私生活管得非常严格,进一步缩减“性贿赂”土壤。如果官员在外包养情妇,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也将被免官去职。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古代有一个传统条例,那就是等级森严的一夫一妻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小三转正的可能。那就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妻妾不能失秩。”也就是妾永远不能成为正妻,唐朝的法律规定,以婢女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两年,以妾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半。明清亦不许!小三转正,在古代想都别想

Candy_Duanmu

Candy_Duanmu

“性贿赂”虽然是我们现代人发明的词,咱们老祖宗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们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要说“性贿赂”基本是防不住的,用数学名词来说就是此题无解,毕竟那是人的一种生理欲望。大多数人都是凡人,不可能成为朱熹老夫子眼中“存天理,灭人欲”的圣人,咱也不知道朱熹老夫子自己“灭人欲”没?但江湖关于他的传说是从未停止的。

我们先来看看一些著名的性贿赂案例。

“四大美女”中的沉鱼西施当初就被越王勾践献给了吴王夫差。本来吴国当时是强国,但夫差被咱们的美女迷的神魂颠倒,放松了对勾践的警惕,导致“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古代历史上典型的“性贿赂”。咱们的西施可谓正能量满满,为国“献身”,但是不能改变“性贿赂”的本质。“性贿赂”用的好还真是可以为国立功。


另一位美女貂蝉也体验过性贿赂,司徒王允将貂蝉先许以吕布,然后又献与董卓,在二人之间,耍起了一起美人计和离间计,有效瓦解了吕董联盟。王允献貂蝉,就是最典型的“性贿赂”,行贿者王允,受贿者董卓。


前不久那个火的一塌糊涂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就有很多性贿赂案例。那个无事就读《万历十五年》的高小凤把高育良迷的神魂颠倒。

当然“性贿赂”是男女不分的,比如我们的则天女皇就喜欢别人送她男宠。

可以说“性贿赂”是防不胜防,但古代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防止的。

在古代重婚是重罪,很多人认为我们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其实是错误的,我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于重婚罪先秦最高可判死刑,唐宋时期判两年,元明清时期是打屁股,别看打屁股,有些人几十版下来就没命了。

古代官员是不允许逛青楼的,这里往往是行贿的高发地。宋神宗规定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丞相王安石还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到枪口上了。朱元璋时期也规定官员不能逛青楼,否则廷杖六十,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用不叙用。到朱瞻基时期,直接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

但是不管出了多少法律条文,“性贿赂”已经很难再防止了。现在被抓的一些人,基本上都是情妇若干,你可能会忍住一次两次的诱惑,但总有一次你会越过红线的。所以,“性贿赂”是个无解的题目。

-小妍妍-

-小妍妍-

各朝各代都有措施防止“性贿赂”,最明显的就是朝廷律法。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性贿赂,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种不正当的关系。

在历朝历代,性贿赂也属于结党营私的一种,统治者是不愿意见到这种现象产生的。

比如在尚书大传中记载:

“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男女如果处于不正当的关系,一旦被朝廷发现,就要处以宫刑,断子绝孙。从殷商开始,朝廷对于性贿赂的法律,就一直很严苛。

到了明朝,对这种以性贿赂结党营私的现象,手段更加狠毒。明朝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就是向皇帝打小报告的人员。

一旦发现有人结党营私,比如送美女给官员,那么官员不仅要被斩首,家里人也要被连坐。妻子成为奴婢,家中的财产全部充公。

总之,性贿赂属于古代特殊的贿赂方式之一,其罪罚也和别的贿赂没区别。统治者为了减少这种现象,就开发出了各种严苛的刑罚。

但是朝廷律法只是有一定的限制,哪个朝代没有贪官?没有收受贿赂的官员呢?一边打击,一边又放纵,这种现象是杜绝不了的。

最有趣的就是唐朝武则天当政的时候。千金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就把一个面首送给了她,也就是后来的薛怀义。

武则天果然很受用,也很高兴,千金公主因此得到了赏识。

连统治者都乐于此道,官员也就更加放肆了。

tliny

tliny

在封建社会,性贿赂其实很难禁止。

自管仲建立女闾制度以来,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官妓、营妓就一直为皇家、官员们、士兵们服务着。管仲设女闾制度,主要目的是为国家财政搞创收;汉武帝设营妓,则是为了解决士兵们的生理需求。到了隋唐,设立教坊制度,把乐妓们纳入国家财政体系之中。尤其是唐玄宗,有教坊司还不够,还建立梨园,以纵情声色。

顶峰时期,皇宫里乐妓多达一千余人。在唐玄宗的引领之下,唐朝官员宿青楼女子亦成为一种风赏。“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琵琶行中的琵琶女就是一名乐妓。

教坊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乐妓们不同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妓女,她们主要以技艺谋生。“卖艺不卖身”,确实是存在的。但教坊里的人,接触的皆是达官贵人,男男女女,暧昧之处,自然是数不胜数。明代把教坊司的人纳入到乐籍中。凡是入了乐籍之人及其后代,不能参加科举,不能被选拔为官员,且后代只能从事乐籍,可以说是世世代代不能翻身了。这里的“乐籍”,其实相当于戏子。

明清之际,朝廷对官员出入青楼之行为,管理甚是严格。朱元璋在明大诰中规定,凡是官员宿妓被抓,终身不得录用。此后,明朝二百余年基本上都依循此例。像朱元璋这样严峻的皇帝,官员自然会有所警惕,但如果遇到朱厚照这样的风流皇帝呢?地方官员还不是有样学样?

此外,明清的官员们善于游走在灰色地带。不能公然宿青楼女子,那么留宿小相公呢?那就不是违法行为了。《金瓶梅》中有一讽刺的情节,西门庆前去拜访新上任的地方官。恰好,这地方官好男风,屡屡暗示之。西门庆自然是心知肚明,赶紧送了个书童过去。瞧,这也是一种性贿赂。在人治的社会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灰色勾当,还真的不好防止。

小旋风

小旋风

贿赂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古代更是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去完成他,而贿赂的终极目的呢?肯定也是为了祛灾保财,而贿赂在那些小人的眼中更是一门学问,因为这需要懂得投其所好,细细观察,不然莫名其妙别人还不会接受你的贿赂 ,箐衫认为,古代贿赂的方式有很多种,用银子是最普遍也是最没有新意的,当然也是最实在的。

除了银子之外当然也归属于金钱的就是那些宝物,什么名画啊等等,反正被送的人喜欢什么就送什么。除了这个贿赂之外还有一招是很致命的,那就是“性贿赂”俗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当年三国中的吕布就是不能洁身自好,忍不住接受各种贿赂最后多次杀害自己的义父,虽然武功盖世,但是却落得个三姓家奴的骂名,当初董卓用赤兔马把吕布骗了过来,并且唆使吕布杀了自己的义父投奔董卓,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后来司徒王允的一个美人计加上连环计更是让吕布把董卓给杀了。

当初董卓献给吕布的赤兔马便可以算是宝物了,也算是投其所好,而司徒王允送给吕布算是美女,也就是“性贿赂”,从最后吕布杀了董卓来看,“性贿赂”的作用是远远要大于所谓的宝物的,从这个简单的例子便可以看出“性贿赂”的作用多大,在古代如果用的恰到好处的话就可以事半功倍啊,那么在电视剧中也经常看到古代的官员给上级献礼物的时候,多半是送美女。

那么问题就来了,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原因接受那些人的礼物,那么如何做好的防止性贿赂呢?其实历朝历代对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曾经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便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律还规定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因为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罢免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有这么严格,只是你有这么倒霉正好被抓到了。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句话,古代那些洁身自好的官员你就算是送他在小的礼物他都不会要,更不要说什么性贿赂了,想都不要想,而如果真的是要进行性贿赂的话,那些进行贿赂的人也会想尽了各种办法,被抓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古代更是有不少的官员因为进行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升官发财的,所以如果要防止主要还是看自身是不是足够的廉洁,其他都是扯淡。

Amazingmeteor

Amazingmeteor

性贿赂,性只是形式,贿赂是重点。历朝历代对贿赂都是重刑。此条罪,古代刑律的关键在于,区别对待贿赂的不同结果。

比如,有没有送钱,如果是口头托人办事,各打50。如果送钱了,看收钱之后有没有枉法,有,坐赃罪,没有,减二等。收钱了分赃,一样坐罪。

这里面有一种情况,适合性贿赂,比如,买个美女送个官员做婢女,比如招待嫖妓,这个跟送钱同罪。

那如果找良家去勾引,或者女人自己去性贿赂呢,这更严重,坐的是奸罪。也逃不掉。

云中漫步

云中漫步

防止不了,除非受贿者主动拒绝。

因为在中国古代就没有性贿赂这么说法,你有权有势,一眼就看上了我家的某个丫鬟或是女眷,我恰好有求于你,便将此女大方相赠,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

原因是什么?古代女性地位太低啊。



上至国家间的和亲,下至私人间的馈赠,不都是实打实的性贿赂吗?但好像没有哪个朝代专门制定法律去制裁。

因为男权社会把女性看作私产,只要我愿意改变产权,我就可以把自己的东西馈赠给另一个人,看起来这只像馈赠物品一样稀松平常。

在古代真正需要提防的是收钱,因为它有迹可循,且目标明确,容易查证。



至于很多答主说的嫖妓,这应该不属于性贿赂的范畴。归根到底,妓院是娱乐业实体,属于商业范畴。你出钱购买我的服务,这跟性贿赂不沾边。至于有人不掏钱白嫖,以换取这个人对妓院的某种保护,这也是妓院的一种自主行为,类似于免单,也不好用法律去规约。

当然,历朝历代都会以法律形式禁止官员出入妓院,可能也是怕官商勾结,出现性贿赂的情况吧。但是,先不要说官员出入妓院能不能禁的了,就算真禁了,想要性贿赂也有其他的形式,比如通过馈赠丫鬟或小妾,根本不需要在妓院完成。



所以,在古代,除非自己拒绝,否则政府和法律是解决不了性贿赂的问题的。

含笑喝砒霜

含笑喝砒霜

在古代的这个食色者,性也,大家也都知道这种事情,所以你想防止这个性贿赂,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确实那个时候会因为一些特定的案件会审问这个性贿赂的问题,但是情节最严重的也就把你杖责60,其他情况之下大家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朝为官都知道互相之间有这点爱好男人女人嘛,总得需要那点需求,所以关于这个……

中国历史上不同的时期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只不过历史关于这一点记录的比较少,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难以启齿的事情。但是无论发生在什么时候,(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悟空问答)这种桃色新闻只会多不会少,而且还会一件不落的流传下来。

其实这一点,大家仔细就想想性贿赂可能要比金钱贿赂要好,处理一点怎么讲的,因为这种贿赂方式更多的时候是有迹可循的,不像金钱交易,有的时候你真的查不到,或者是你查起来很麻烦,找都找不到。

金钱交易的时候,你经营珠宝,要么塞到地下,要么藏在墙里面,总之藏到你想不到的地方,等到你真的把这些东西给查出来的时候,人家早就卷了这金银珠宝跑路了,可如果是性贿赂的话,那就好找了,为什么,这么一个大活人,你总不可能找不到吧。

古代讲究的是一妻多妾的制度,这一定程度上是防止了你出外去找妓女呀,或者是性贿赂,这种事情出现,我们来算算古代的官员有几个女人啊?一个妻子八个小妾,另外再加上一些其他的通房丫鬟,可以说能够发生关系的人很多,真的要出去办事儿的话,那这个东西估计肾有点透支的意思。

而且家里面也就这点儿人,一个女人几张嘴每天吃多少饭?每天进进出出的用度是多少?别人的心里面就跟明镜一样,真的要去查这些东西,那再简单不过了。

再加上在这之后明朝的时候又出现类似于锦衣卫东厂的这些特务制度,这些人就跟那狗鼻子似的,你要真出去办点儿什么事儿,他们立刻就通报给皇帝!

到了清朝的时候,其实同朝为官的大多数人都是非亲即贵,互相之间都有那么一点关系,同行与同行总不至于让对方难堪吧,所以官员去逛个八大胡同啊,或者去狎妓,这些事情都太正常不过,清政府又懒得管这些事情了。

当然去嫖鸡这种事情也是不能够说出口的,有点儿有伤风化的意思,所以在官员的考核记录表里面,就有关于这个官员是否出去狎妓,如果情节严重事情出的比较多,那你接下来年终审核的侍候,你可能会因为这一点在皇帝心里面留下一个黑点,然后不让你审核或者直接让你离职降职等等之类的。

米米麻麻

米米麻麻

“性贿赂”、“包二奶”、“找小三”虽然是现代人发明的专有名词,但却是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我们老祖宗不知道“性贿赂”是什么,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

中国送礼就讲究个“投其所好”,有人喜欢钱、有人喜欢权、有人喜欢古玩字画,有人却偏偏喜欢美女。

送美女撵走孔圣人:

春秋时期,鲁国国君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旁边的齐国开始担心起来,谋士晏子给齐国国君献上一计,齐国于是就送给鲁国120匹骏马和80名齐国美女,送香车赠车模,鲁国国君季恒子立即笑纳了,从此神魂颠倒,夜夜笙歌,不思朝政,孔子被迫离开鲁国,周游列国前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意思是说,美女的几句话,贤明的大臣酒杯赶走了,美女和国君亲热一下,国家就要亡了,嗨,我还是养老去吧!这就是80美女打败孔子的故事,在美女面前,老夫子也不是对手呀!

送美女干掉对手:

再举一例,董卓当年用一匹赤兔马骗吕布杀了丁原,二人誓为父子,司徒王允祭出貂蝉这个美人计,一女许两夫,先把貂蝉许配给吕布,转身把貂蝉送给董卓,这是典型的“性贿赂”,董卓没有想到美女远比赤兔马的威力大,最后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也成了三姓家奴,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送美女让对方精尽而亡:

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偶然临幸一个宫女而生,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占据皇长子优势,在东林党的支持下,好不容易斗败郑贵妃及福王朱常洵登上帝位,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上8个美女(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朱常洛哪里享过这样的艳福,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结果刚当上皇帝一个月就驾崩了,这就是有名的红丸案。真是有好命没好福呀!

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

唐朝中期的“红妆时代”,武则天掌管天下,美男开始流行,武则天最先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爱上太医沈南蓼,但是这两个人年龄太大,力不从心,武则天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花美男”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送给武则天,则天女皇非常满意。

当时,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对美男这样的礼物从来都是“笑纳”的。

在古代,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我们还知道的有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苏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简直不胜枚举,一时间“美人计”“性贿赂”泛滥,物极则必反,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原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反腐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其实,在中国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上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

都一样,但是可以纳妾,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先秦到清朝,历代法律都严禁“有妻更娶”,对于重婚罪,先秦是最高可判死刑,唐、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元代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并且当堂判离,明清时期规定:凡以妻为妾着杖一百;以妾为妻着,杖九十,并改正”。可见,各个朝代允许重新娶妻,但是严禁“二奶转正”,也就是说,别人送给你的美女,你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尊卑不能乱了。

虽然有律法管这,但是官员超标纳妾和变相纳妾仍然十分严重,唐代就规定,发现“家外有家”的,轻者处分降级,重则罢官免职。

古代青楼合法,这里往往成为官员们受贿的重要场所,宋仁宗就规定,负责刑狱的官员“不得赴妓乐”,到了宋神宗时候,扩大到政法司法领域,所有的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的丞相王安石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枪口上。

朱元璋就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官员的子孙们也得打屁股,光是打屁股还好,最头疼的是,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永不叙用。

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更彻底,直接下令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清代开始也是搞得声势浩大,颇有成效,顺治帝甚至裁减宫中的教坊女乐,用太监代替,康熙帝继承顺治的政策,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看来,古人对“性贿赂”也是颇为头疼,为了消除这个弊病,朝廷也是操碎了心。

叶筱菲、

叶筱菲、

在古代,性贿赂就像洪水猛兽一样,无法防止,十分猖獗。

最常见的性贿赂——送美女给对方。第一种是,两国交战,弱者称臣,作为代价,一定要把本国美女当做战利品送给战胜国。

具体的例子主要在先秦。

先秦的四大妖姬基本都是这种“性贿赂”的工具。夏朝灭了有施氏,有施氏送出美女妺喜给夏桀;商朝灭了有苏氏,有苏氏把小公主苏妲己送给商纣王;晋国灭了骊山戎,骊山戎送两个公主给晋国,就是骊姬两姐妹;周朝灭了褒国,褒国就把褒姒送给周幽王当妃子。

这几个人里面,苏妲己,骊姬,褒姒都是正常的和亲,在废长立幼问题上造成国家动乱。最特殊的是妺喜,妺喜原本是有施氏嫁给夏桀想要影响夏朝外交政策,没想到有施氏的仇家岷山氏更狠,直接送来一对姐妹花给夏桀,于是夏桀亲近岷山氏,疏远有施氏。妺喜于是暗中给商汤通信,帮助商汤搞革命灭亡了夏朝。

当然有人说,妺喜可能本来就是训练有素的美女间谍,如果属实的话,那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女间谍。

第二种,为了两国睦邻友好,送美女给对方。

古典式的外交关系中,最常见的一种结盟方式是和亲。比如汉朝的昭君出塞,细君公主远嫁乌孙,唐朝的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远嫁吐蕃。

把本国公主送给对方当王后王妃,其实本来就是一场间谍和反间谍的活动。

其中最失败的和亲就是唐朝的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文成公主贵为李世民的妹妹,嫁给刚刚崛起的吐蕃松赞干布,居然当的是小老婆,因为他已经有大老婆了。文成公主不计前嫌给吐蕃带来了唐朝先进的技术,让吐蕃国少奋斗了近百年。金城公主更惨,刚刚走到拉萨,老公就死了。可是金城公主的嫁妆是唐朝和吐蕃交界处的战略地带。拿到金城公主嫁妆的吐蕃,获得了侵略唐朝的跳板,唐朝后期的衰亡,恐怕和金城公主的嫁妆有很大关系。

比较成功的和亲是隋朝义成公主。义成公主作为隋文帝的女儿(宗室女过继的)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后来又曾改嫁给启民可汗的三个儿子始毕可汗、处罗可汗、吉利可汗。在隋炀帝与突厥的战争中,突厥假意和谈,暗中准备截杀隋炀帝,义成公主及时传递消息,让杨广免于一死。杨广在江都被杀后,萧皇后带着小孙子杨政道流亡突厥,建立“后隋”,继续反唐复隋大业,义成公主功劳不小。

第三种,使用美人计,瓦解对方意志。

在万恶的旧社会,女子地位很低,常常就有一次性赠送美女几人十几人的事情。这种大规模赠送美女的行为,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瓦解对方的意志,让对方声色犬马不思进取。

春秋时期,鲁国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这样卧榻之侧的齐国很担心。按照晏子的计策,齐国送给鲁国120匹宝马,并且送来80名齐国美女。香车加车模,整个鲁国被迷得神魂颠倒,鲁定公不思国政,季桓子也是夜夜笙歌。孔子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就这样80个美女干败了孔子。

战国时期,秦楚之间的桃色事件总是让人津津乐道,张仪三次欺骗楚怀王成为绝唱。秦国战败,楚国要求抓住骗子张仪回来杀掉。张仪说,我们秦国准备送100位美女给楚王,换我回去!楚王宠妃郑秀赶快吹枕边风“张仪不能杀,最好放了!”张仪这家伙,使用美人计居然都是空口白牙的空头支票!

第四种,送美女,让对方精尽而亡。


送美女的性贿赂中,最残暴的莫过于通过送美女让对方的君主精尽而亡。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明朝的泰昌皇帝朱常洛。

朱常洛是父亲万历皇帝一次偶然临幸宫女的意外产物,因此长期在李太后宫中养大。万历皇帝最喜欢郑贵妃,准备立她的孩子朱常洵为太子。于是朱常洵和朱常洛两派打得狗脑子都出来了。最终,朱常洛因为是长子得到东林党支持以微弱优势胜出。

朱常洛当上皇帝了,但朱常洵一党并不甘心失败,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了8名美女给泰昌帝。泰昌帝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从来没想过这福气。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最终因为壮阳药吃多了精尽而亡。

郑贵妃没想到的是,福王朱常洵会被李自成丢在大锅里和梅花鹿一起炖着吃了,美其名曰“福禄宴”!

最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


中国历史上,有一段特殊的时代,那就是唐朝中前期的“红妆时代”,当时女人掌权,男人却被当做礼物送来送去,最有名的莫过于太平公主送美男给武则天。

武则天一开始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移情别恋爱上了太医沈南蓼。其实这两人年龄都比较大,无法满足武则天。于是,太平公主把自己最喜爱的两个美男张易之和张宗昌送给了武则天。

当然,那个时代有无数的美男会对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这样的贵妇人投怀送抱,这种姑且也叫性贿赂吧。

如果送美男给贵妇人是性贿赂,那么送美男给男人算不算性贿赂呢?历史上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

答案是肯定的!

明末清初,最为臭名昭著的大汉奸,除了吴三桂和范文程,就剩下洪承畴了。在很多的野史、小说和影视剧中,皇太极的爱妃布木布泰自荐枕席,和不愿投降的洪承畴春宵一度,第二天洪承畴就投降清国当汉奸了。

这种说法很明显是民间演义。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明末的士大夫已经因为“不许狎妓”的禁令逐渐把兴趣转移到了美男子身上。因为从涂脂抹粉充满阴柔气息的“花美男”那里,可以获得和美女一样的快乐,也不会被都察院的御史们弹劾,何乐而不为。(浪子燕青,据说就是卢俊义的娈童)

当时的皇太极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洪承畴的这一爱好,专门从内地给他找来了交往多年的“花美男”,这一诚意深深打动了洪承畴,从此心甘情愿为皇太极服务。

据说,日本战国时代有个家族专门养育娈童,把自己家的公子哥都养成阴柔的“花美男”,然后送给藩主大名当性伴侣,兼有保镖的功效。你知道这是哪个家族吗?

你还知道哪些古代的性贿赂形式?快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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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防止其它贿赂一样,防止性贿赂,常规做法都是通过律法。针对性贿赂,很多朝代都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律法。对于违反的官员,根据相应的律法做出处罚。

性贿赂因为取证困难,或者接受性贿赂的人过多,有时候朝廷会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在党争的时候,或者扩大打击面的时候,都可以通过性贿赂这条线把人给拉进来,一并除掉!总之,想不想用性贿赂治你,全在于皇帝、权臣的心思了!

有些皇帝们会采取一些律法之外的手段。比如武则天的告密制度,明朝的特务统治,雍正的密折制度。他们通过这些手段不难掌握官员们的一举一动,当然也包括性贿赂。

官员们除了正妻之外,还可以纳妾。对于品阶高的官员,皇帝们是很重视他们妻子的地位的。必要时还可以采用册封等方式来提高巩固他们妻子的地位。

有很多官员想纳妾,遭到自己妻子的反对,最终只能作罢。即便是纳妾,也是妻子给选择的。皇帝们通过这种方式也能避免很多性贿赂。

皇帝出面帮官员整治不让他纳妾的妻子,都是野史传言。皇帝们还是很看重这些“悍妇”和“醋娘子”的。她们帮皇帝把官员们的裤裆看得严严的。

有些官员的妻子,任由自己的丈夫随意纳妾。有些官员纳妾数量较多,也没有掌握住任何性贿赂的证据。皇帝们就会通过赏赐的方式,赐给官员一个姬妾。由于该官员姬妾较多,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皇帝的赏赐。被赏赐过来的姬妾,很自然的就担负起了“悍妇”和“醋娘子”的角色,必要时甚至比皇帝的密探更管用。

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则规定,凡是考上进士的,必须要先进行阉割,然后才能委任官职。这是从根儿上杜绝了性贿赂的发生!

【我喜欢以连续的眼光看待历史上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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