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小雪就是王大胖
古代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的刑罚称为“流刑”,最早在虞书舜典里面就有记载了,像大禹的父亲鲧在治水失败后就受到了流刑,这种刑罚一直延续到清代。在不同时期,它有有不同的称呼,如流放、充军等等。北周时把流刑分为卫、要、荒、镇、蕃五服,以离开皇都2500里至4500里分五等。隋代定为五刑之一。隋开皇律中流刑有三种:1000里、1500里、2000里。唐律把流刑分为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次。
众所周知,一个人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而必须要与其他人结成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中国社会更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集体本位的社会。所以流刑就是用强制性的惩治方式将违背道德或法律的人开除出所生活的群体,以示整个社会群体对他的否定与孤立。当然流刑还有很多其他的现实目的,比如卫戍边疆、开发荒野等等。
冰是睡着的水
古代也是有监狱的。五刑之笞、杖、徒、流、死中的徒刑就是监牢。牢狱之灾是很痛苦的,得时时服苦役吃猪食。打上卑贱的标签,子孙亲属限制科举仕途无缘,那时候的牢狱可没有现如今这等浪漫的人权。
但流放在古代却是一种更重的刑罚。中国自古都是农业社会,传统文化讲究安土重迁。家族主义要多子多福,在外游子要落叶归根。遭受流放之刑,除非皇帝大赦令,至此回归故土无望,蛮荒之地虎狼盗匪交通闭塞,走不了多远饿死你,这可不是去旅游。所以徐霞客旅游成大家,不可否认他的胆量。
流放刑或充军戍边或终年服苦役,人生希望全无,比死还要苦,且大多数都是短命鬼下场。流放费用自理,班头衙役古代属于贱职,电视剧那些想当然的风雅潇洒捕快纯属扯淡。
大大M小小y
这个提问不准确,发配(流刑)只是古代刑罚的一种,并不是所有刑罚都把人发配千里,比如“徒刑”就是关进监狱服刑,即便是流刑,犯人到了流放地仍要关进监狱。
为何现代犯人服刑都要关进监狱,古代却不完全如此?
这要从古今刑罚的不同说起。
现代刑罚以禁锢人身自由为主,即把犯人投入监狱服刑,刑罚的轻重主要体现在刑期长短,最短几个月,最长无期,不搞古代那些肉体惩罚,体现现代法治文明精神。
古代刑罚则以肉体惩罚为主,刑罚的轻重主要体现在不同类别的刑罚上。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上,基本刑罚有五种,被称为“五刑”,虽然每个朝代的“五刑”有所差别,但到唐朝以后,基本定型为“笞、杖、徒、流、死”,白话文的意思分别是:用荆条抽人;用棍子打人;坐牢并强制劳动;发配到荒远地区并强制劳动;剥夺生命。
上述五种基本刑罚中,笞、杖是打完拖走,用不着进监狱,因为不需要限制人身自由;死刑分两种:斩立决,是死刑立即执行,一旦被判刑不需要在监狱待着;斩,是死刑缓期执行,一般到秋后统一执行死刑,在执行之前就要关进监狱。
徒刑,相当于现代刑罚——关进监狱限制人身自由,服刑期间强制劳动。
由此可见,“徒刑”和“流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被判“徒刑”是要关进监狱的;被判“流刑”到了千里之外的流放地也要关进监狱,所以题目的问法并不准确。
如果一个人犯罪,官府判了他“流刑”,那就必须发配,不能关进本地监狱。
在本地监狱服刑,和流放到千里之外服刑,二者有何区别?
1,古人乡土意识极强,在本地服刑,不离乡土,亲人可以探视,刑罚比较轻;流放千里甚至更远的数千里服刑,远离乡土,无依无靠,是一种更加严厉的惩罚,而且往往服刑时间更长,甚至死在流放地,因此罪行越重,流放地点越远,就是出于这种考虑。
2,古代边远地区往往有军队屯垦驻边,且缺乏劳动力,把犯人发配到边远地区,既可以让罪行较重的犯人远离本土,减轻本地监狱的收容压力,又可以有效补充边远地区劳动力,很多朝代出现“刺配充军”的刑罚,实际上就是“流刑”的一种。
以武松为例,因为杀死西门庆和潘金莲,被判“脊仗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并没说关监狱的事,但他被押往千里之外的孟州后,同样被关进孟州的监狱服刑。
再比如林冲,误入白虎堂,遭人设计陷害,被判“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也没提关监狱的事,但他被发配到流放地沧州后,也是关进了沧州监狱服刑。
只是武松和林冲都是江湖人物,大名鼎鼎,到了刺配地有人罩着,所以在监狱免于挨“杀威棒”,也没有被强制劳动,后来甚至还能从监狱出来自由行动,不过未经批准,他们是不能离开流放刺配地的,这一点有些类似如今的“保释”。
综上所述,现在服刑一般都要进监狱,古代却不然,只有被判“徙刑”、“流刑”这两种刑罚的才需要入监狱服刑,所以“关进监狱”和“发配千里”并不冲突,后者实际上是“发配千里”后再“关进监狱”。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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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小pie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在所有的惩治措施中,流放算是比较重的了,仅次于死型。提问者说为什么不监禁呢?普通百姓的话,流放意味着远离家乡,这对于古人来说算是一种严重心理惩罚,而且流放之后,罪犯还可以开发荒蛮之地,不至于劳动力的闲置浪费。对于官员来说,这其实与官员所犯得罪责或者是皇帝的心情有关。
可以看到,其实流放的官员有很多是在派系斗争中失败而被流放的,比如说我们耳熟能详的李白,苏轼,白居易,元稹都因此而被流放过。
在派系斗争中胜利的人,处置那些失败的人的最好方法就是流放了。想象一下,我把这些和我政治主张不一致的官员都流放了,是不是干脆利落呢?如果只是监禁着,可能还会造成一些影响的。如果判处死刑的话,可能会太重了,引起众人的恐惧。
所以呢流放是最好的惩罚措施,毕竟如果皇帝有哪些突然就想到了某个官员,想提拔的话,也不会后悔;而派系斗争胜利后,又可以被召回委以重任。
豆豆liebe
古代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能起到“隔绝乡土”和“劳动改造”的双重目的,其惩戒力度和经济成本都比关进监狱要好。
历史上较早的大规模“发配”,是战国时期楚国的吴起变法,将楚国王室贵族中较为偏远的支系,“发配”到湖南、江西等当时远离楚国核心区域的边远地区,一方面减少了他们在核心区域胡作非为的风险,另一方面利用这些贵族的人力物力,开发了边远地区,使得湖南江西等地的文明程度大幅度上升。当然这种不是对罪人,但可以体现出发配的重要意义。在古代大多数时候,人口就是资源,人力就是财富,一个地方好不好就看人多不多。有了人手,一切都好说。
同古代把犯人发配到的地方,一般都是些穷山恶水的地方,人力原本不足。这些犯人来了,哪怕只是简单地自给自足,也能够有效充实这些地方,从而为国家做出贡献。更何况犯人本身是没什么人权的,地方官可以驱使他们干各种重活,或者课以重税。这样,原本犯法的人,成为国家收益的一部分,可谓一举两得。
而对犯人来说,这种惩罚也是很难受的。古人对于离乡背井怀有恐惧,搬一次家是非常大的动静。犯人被发配后,离开了熟悉的家乡和亲人,甚至不知道骸骨能否回归祖坟;抛弃了在老家的财产、地位和人脉,踏上千里路,到了新地方,衣食不全,举目无亲,还要被官吏逼迫着干各种粗活重活。所以流放对犯人的心理压力也是很大的。
而如果单纯把犯人关进监狱,古代其实是没有长期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监狱关犯人只是临时等待审问、判决或者关几天就放出去。古代物质条件匮乏,人力不足,制度也不够成熟。要是长期关一群人在牢房里,白吃白喝,还要浪费大量衙役看守,对国家没有好处,对这些犯人呢,每天不用干活,反而悠闲自在,这就达不到惩戒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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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有以下几点吧:
1、协助防卫边疆,作为劳动力。边疆地域,人烟稀少,很难抵御外敌来犯,朝廷将大量的军事物资运送到这里,需求破费宏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假如将那些犯人放逐的到偏远边疆,平常既能展开农业消费,战时又能协助军队保家卫国。
2.惩罚犯人。由于边疆偏僻地域的人烟罕至,瘴气十分重,普通人到了这里,根本上是很难活下来的。
3.开辟疆土,普通老百姓是很少愿意去边疆开拓的,而且还有花费大量金钱鼓励。犯人就不同,别说奖励,减罚就开心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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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进监狱的也很多,发配到边疆让其自生自灭也是一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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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有五刑:笞、杖、徒、流、死。
流刑:界于蹲监狱劳改和死刑之间。属于较重的刑罚。
古时监狱关的是三类,一种是还没确定刑罚形式和期限的暂押犯或短期关押几天的人(如小偷小摸、长官巡视前暂关起来的乞丐流民等),类似现在的拘留所;另一种是“徒”,就是已定刑期,需要劳改的犯人;还有一种就是直接等死的死刑犯。
“流”的刑罚是发配到偏远地区,古时交通不便,家属想探监就不如“徒”的方便,这是一方面惩戒。另外,发配的地点人烟罕至,且大多是边境地区。一来增加人口,闲时耕种可提供一部分戍边军人的口粮;二来战时可直接推到前线做炮灰敢死队,尽可能的减少正规军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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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因为古代的时候经济不发达,要是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浪费资源,而且要是都把犯人关到监狱而且也饿不死的话,那么一到荒年估计会更加乱。因为乱起来就会有官府出来镇压,就会有人来抓闹事的人,而且被抓了就能有吃有喝,那么估计很多人都会乐意去闹上一闹。
古代因为农业比较发达,所以这些犯人一般都是被流放去开荒或者是开采什么的,因为这方面对人力的要求量是比较大的,所以他们就会想要利用这些人力资源。
熟悉的陌生人
在古代,一些犯了大罪的人都是要被处以极刑的,比如凌迟、斩首、剥皮、炮烙等;相比这些酷刑来说,流放这个词听上去似乎没那么恐怖。流放其实就是将犯人押解到国家边疆或者荒无人烟未经开垦的地方,例如《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林冲等人,流放犯和被贩卖到佐治亚洲做黑奴的奴隶们有着同样凄惨的命运。久而久之,在穷山恶水的熏陶下流放者许沦为食肉动物的饭后甜点,或许一辈子漂泊在外,终生不得和老婆孩子见面。
作为唐代的五刑之一,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分“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三挡。
那么问题来了,有好好的监狱不用,为何要费尽周折将犯人流放到那么远的地方呢?
这是因为如果把犯人关在监狱,还要管他们一日三餐,虽说伙食不用很好;但坑定要填饱肚子的,人数少的话,朝廷可以养得起,但整个国家的犯人加在一起,则就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不过,让两个公差押送一个犯人到千里之外,三个人一路上吃喝拉撒睡的开销也并不比监狱中少。
既然如此,为何还会有流放之刑法呢?
首先,在古代,犯人一旦被发配边疆后会被分配到各营,可能会被安排到官庄去种地烧炭、或者到水师去摇船运浆、或者成为披甲人的家奴
披甲人,多指受降后披甲上阵为统领部族征战讨伐的人,地位低于一般军人,高于奴隶
以那个时候的户籍、保甲及交通条件来说基本没有回来的可能,而且,流放之地都是环境极其恶劣之地,存活的几率很小,其次,人力资源在古代绝对是军事力量的体现。
古代经常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战争对人的消耗极大,把犯人发配到边疆,其实是一种补充兵力的方式;此外,当时的岭南、云贵、东北、西北等地,都是边疆重地,一般和少数民族杂居,官府很难实行有效的管理,而将犯人发配于此地,大大增加了这些地方的汉人比例,由此国家对这里的管理也就更方便,更轻松了。更何况,犯人如果意外死在了监狱里,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舆论,极其不利于统治。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
把犯人流放到千里之外都更加合适。
流放究竟有多惨?
古代的诗人是最有发言权的:①就拿大文豪苏轼来说,在他被贬的十几年流放生涯里外人看来是杯酒人生,好不快意;但是其中滋味只有苏老心里清楚“吃饭靠蹭,生病靠捱、冬天没炭、夏天没水”总之就是怎么惨怎么来,厨房里什么都没有,市场上捡来一斤白菜帮煮一煮就算吃饭了,就是要你体验一下“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有多苦逼。老苏的这种“流放”还是情节较轻的一种俗称“被贬”;狠一点的,就送你一场说走就走的“荒野求生”直接给你送到冰天雪地的大东北,或者是野兽出没的大岭南。
②秦朝著名宰相吕不韦先是被流放到河南然后在流放蜀地的路上自杀了!!!
地形上看从咸阳或者河南到达四川平原要进过秦岭、渭水、大巴山、嘉陵江等;李白都说了“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即使吕不韦宁愿死也不想走上这条流放之路呢
那么在流放途中可以趁机溜走吗?
试想一下,在荒无人烟的偏僻之地没有飞机和动车,没有GPS导航您是打算靠着两条腿徒步千里打破吉尼斯纪录吗?另外,在古代土匪、占山为王的草寇无处不在,即使你长途跋涉回到了家乡,即将进城前想停下来歇歇脚感慨一下的时候,突然一声吼“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结果一看是个穷光蛋,劫匪恼羞成怒之下,大刀一挥那你就只能魂归故里了。
就算你没有遇到劫匪,但是在宋代还开创性的流放犯脸上刺青,一旦被邻居发现或者半路被人发现报官,更是难逃一死
在古代,流放贬谪(zhé)无论是物资还是精神层面都给受罚之人带来巨大的打击比起一刀下去就痛快升天的砍头,流放背后流露出的残忍绝非现代人所能体会的。
最后:“流放”一刑,在我们现在看来是极其不人道,极其残忍的一种刑罚;但是无不彰显古代君主的聪明才智。“流放”在当时的其家人和百姓看来至少还有一丝生的希望,肯定比马上斩首人头落地要好得多,以彰显君主的仁德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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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hao
发配到千里之外才是对人真正的折磨,而且发配到边疆都是充当劳力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的压力,流放这种刑罚方式既起到了惩罚的作用,又可以让犯人“二次贡献”。
wanghg
古代名著《水浒传》里,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娘子(林娘子),被“恶少淫棍”高衙内强行玷污,林娘子蒙羞自尽,高俅为了设计陷害林冲、引诱其带刀误入白虎堂,并诬告林冲想要行刺自己,搞得林冲家破人亡,随后被发配流放到沧州牢刑.......
于是,这才有了后来“林教头风雨雪山神庙,陆虞侯火烧草料场”的惊心动魄场景。此时的林冲,正是在发配流放的沧州,发配充军苦役。
杀死阎婆惜的宋江、丢掉生辰纲、卖刀误杀泼皮牛二的杨志、杀死西门庆潘金莲的武松等许多梁山好汉,几乎都惹上过人命官司,都有发配流放的情节。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为什么要大费周折的发配流放几千里?判个无期徒刑坐牢,或处斩不就完事了?
发配,古代刑罚之一,自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当时被流放的多是犯事的贵族们。至宋朝时,发配,就开始正式形成了较完善的律法。
首先,古代并不存在“无期徒刑”这一说,牢房多为较短期的关押犯人,大都不允许也不可能让犯人在牢中待一辈子。如果这样,占用牢房资源不说,还要管吃管喝。而且全国人犯数目庞大,对于古代生产力较落后、资源有限的朝廷来说,是一项很大的负担。
所以,古代依律判处重罪的,要么选个日子午时三刻处斩,要么通常集中一起秋后处决。而对于那些罪不至死的,或死罪从轻判处的,发配流放到千里之外,去服劳役,也是屡见不鲜。
其次,古代是农耕社会,人口和劳力是国家生产的根本。纵观历史,每个朝代都曾或多或少饱经各种战乱、天灾人祸等,人口锐减,要恢复就要休养生息,就要劳动力开垦荒地。将犯人作为劳动力进行资源再利用,劳动改造,一方面可创造价值,另一方面那些发配边疆从军的人在战争时期也能保证兵源充足。(欢迎关注:峰子奇观,趣史随时看!)
其三,将犯人流放到一个地方而不杀,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统治者“仁德”,亦能博取一定的“美名”。清朝发配流放犯人,经常发配到一个叫“宁古塔”的恐怖地方。
提起“宁古塔”这三个字,无不令犯人闻之色变,有些犯人宁愿死、鬼哭狼嚎,也不想去那个如魔鬼地狱般的地方。进了宁古塔,就是死亡之地,很多犯人没几年就折磨死了。
发配,作为死刑的代用刑“刑莫惨于此”。也就是说,发配流放,其实并不比死刑好到哪里去,甚至比死刑更惨。
发配流放,犯人在服刑中多是生不如死。一辈子无尽的苦役和折磨,承受肉体和人格的双重煎熬,食物差、疾病、恶劣环境等等诸多因素,这些都会让犯人长期痛不欲生,活得人不人鬼不鬼。有些流放犯,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因不堪长途颠簸、折磨,死在中途了。
总之,犯人被榨干最后一点剩余价值后,便弃之如敝履。犯人固然有罪,还不如选择一刀爽结,长痛不如短痛。
《水浒传》折射现实写照:林冲被发配沧州途中,押送差役多番折磨,林教头那一脚的血泡.......令人头皮发麻。俩差役为了10两银子(其中一差役还贪了5两,谎报说只有5两,平分一人2两5),起杀心要结果了林冲。若不是花和尚鲁智深出手,林冲恐怕早就死在路途上了。
罪,莫大于残酷封建专制;刑,莫大于一生煎熬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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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有很多原因啦
1,若是关进监狱,自然是要管一日三餐的,可能伙食不是很好,但是,差不多还是要吃饱的,这若是终身监禁,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2,人若是死在监狱里,会产生很多非议,舆论的力量那是很大的,很麻烦。
3,发配的地方基本都是穷乡,荒野,边关,那些地方可能什么都缺,但最缺的就是人,犯人到了那里不仅解决自己温饱问题,还能创造多余财富,何乐而不为。
4,若是赶上战争年代,那是可以直接拎着去战场的,兴许还能将功赎罪呢,最不济的做个后勤工作也是好的嘛。
若不、亦不
得为国家作贡献啊!因为犯罪已经是错了,所以得为国家作贡献挽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