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我。
浙大这一起在校生涉嫌强奸被开除学籍的事件当中,舆论给学校处理结果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原本浙大只是给努某某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但是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浙大又对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了调整,最终给与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努某某到底该不该被开除呢?该!因为努某某不仅仅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奴某某已经违法,并被判刑。这是此次事件当中的关键点。面对一个违法者,并且是主观意愿很不好的违法者,如果学校还执意留着努某某让其最终能够毕业的话,那么就真的是助纣为虐。毕竟浙大的毕业证还是相当有含金量的。可以说努某某为自己的犯罪付出的代价就真的太小了。
如果努某某不是在校学生,如果判了强奸罪那在任何一个单位都是大概率要被开除的。至于能不能找到新的工作就看本事和造化了。所以努某某是否可以在参加高考考上其他学校完成学业那就是后话了。
其实努某某被开除也是对被害者的一个交代。毕竟根据现有的情况,努某某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如果让努某某觉得强奸罪也就是个留校察看还有机会的话,那么后续是否还会有女生真的就遭其毒手了呢?
从浙大处理努某某的事件我们不难看出,舆论的监督作用还是很强的。不过,舆论压力有时候真的也就只是压力。所以在舆论监督的同时学校也应该有自己的立场。不论怎么说在处理努某某的事情上舆论压力还是起到了正向的作用。浙大“亡羊补牢”也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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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更正了,如胡侃所说,这是网络监督的胜利。网络监督了,而且胜利了,这没什么不好,我们也可以因此欢呼雀跃。可是欢呼之后,是不是也要安静一下,沉思一会儿呢?
一所大名鼎鼎的浙江大学,缘何要因为如此弱智的价值判断动用如此广大的网民掀起如此波涛汹涌的监督风波之后又如此绞尽脑汁想出如此下三滥的理由去发现如此显而易见的斑斑劣迹之后追加处罚而不肯直面自己的错误轻轻地说一句我们错了而把德育顶在所有教育指标之前呢?难道你们不知道网民想要什么吗?
一群扮作鸿儒误人子弟的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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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来了浙大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的消息,不禁长出了一口气。该来的总会来,人间正义不会缺席。虽然不能说浙大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开除的努某某,但是如果没有网上努某某劣迹的相继曝出,没有不平者的议论和谴责,没有舆论的推波助澜,就不会有今天努某某被开除学籍这个结局。
捋一下努某某事件发展的脉络:
7月17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报:努某某,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该生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这个决定刚刚在网上曝光,立刻群情鼎沸,引来无数的爆料、质疑和谴责。首先来看对努某某劣迹的爆料:
1、挂科生。某知情人士为记者提供了努某某的成绩单,2016级土木工程学2019——2020学年秋季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主干数据显示,努某某累计排名在126名,参与排名的总人数,为128人。该知情人表示,努某某挂科是常态。
2、迷奸女生的惯犯。有9名曾与努某某接触的女生向记者爆料称:自己在不同场合曾遭到努某某的猥亵,这些女生与努某某通过网络相识,均自称在相约出游后遭到努某某的侵害。有一受害女生说:她在交友软件上与努某某相识,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请她看学校为名,约其见面。当晚,两人到一清吧喝酒。女生因其天生酒量好,就答应了, 结果酒后却失去 意识。等醒来之后,已经在一家酒店,“他做了与通报中对那个女生一样的事情”。该女生怀疑,自己是被下了药。
一些浙大学生评价努某某:恃强凌弱,专门向小学妹下手,“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
3、不专心学业,是个“社会人”。知情人说,努某某日常喜欢抽烟,出入酒吧。从大二开始,几乎不参加班级班会活动。大三起,就不住寝室,在外租房了。“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之前就知道他有女朋友,但是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还在‘撩妹’。”
4、不知廉耻,无悔改之意。该生4月份被判处强奸罪之后,尚在刑期内,却仍然欢快地活跃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记录欢声笑语,记录他与博士女朋友的幸福。他甚至在微信朋友圈宣布:我的快乐回来了。一个被判强奸犯的人还能如此“欢乐”,毫无顾忌,可见他真的没什么廉耻之心,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也没什么悔意。他像一名侥幸逃脱的恶魔,在祝贺自己闯关的胜利。
如此劣迹斑斑,却只是留校察看,难怪浙大学子们会愤怒。浙大作为全国知名的双一流大学,就应该是非分明、判罚公平。而浙大学生作为高知群体,对案件的是非曲直有着清晰的判断。多种因素交织之下,不少浙大学生对学校的不满持续升温,称对学校“感到失望”,甚至在网络上“口诛笔伐”。很多浙大的校友、学生都纷纷发文称“对学校的行为感到不齿。
有学生尖锐地提出:“为何考试作弊,学校就规定失去学位,他强奸犯罪,却仍有机会(获得学位)?”“比他更轻微的行为,学校有时都处分很严厉,努某某却跟没事人一样,简直是匪夷所思。”
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媒体和自媒体人的“讨伐”:
有人说:堂堂浙大,居然包庇这样一个人,实在是让人感到意外!感到震惊!感到失望!
有人说:浙江大学的情节论为罪犯开脱是非常危险的,这个口子开了,只要领导愿意,任何罪犯都可以找到从轻处理的理由。
还有人拿努某某和许可馨、季子越、梁燕萍相提并论,认为现在的大学只教书不育人,是非常危险的。
有人拿努某某事件与哈工大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事件做对比,认为高校在此类事件的执行细则标准上尚有漏洞,配套法规与制度设计欠合理性。
甚至还有人说:百年浙大,毁于一旦。
正是网上这些爆料、质疑和指责,才让浙大管理层意识到,他们对来某某对并不了解,对来某某的处理也许并不恰当,所以才启动后续调查,才有了今天的努某某被开除。
可以说,如果没有网上这些舆论,浙大就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处理有多轻率,也就没有后续的调查。如果没有互联网舆论监督,那努某某依然是个恶魔,他依然善于伪装,他依然会游走于众多女生之中,说不定下一个受害的就是你我她。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评论这件事时,也说了这样一段话:
浙大对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是互联网舆论场推动的,是网上舆论监督最新的成功例子。
这是我们社会是非明确且民意威严的写照,它也是舆论在中国其实很管用的一种表现。
老胡要为互联网舆论监督的这一有力情形点赞。
由此可以看出,网络的力量有多强大,有多厉害。它就像一个照妖镜,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让所有被曝光的人和事都无所遁形,直到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暴露出真面目。“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才更像一张天网。
小闹钟
说好听点,是舆论起到了监督作用。舆论当然给浙江大学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呀!百年名校,百年声誉,自然不能被一个强奸犯学生给毁了呀,更何况,这努某已闹到全网“声讨”,并无分歧的地步。百年名校,面对此等尴尬,自然要重启调查。
对于强奸犯努某,学校处理决定的依据是:初犯、强烈悔罪、改正机会、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所以从轻处理了。而此处分发布的时机不好~!
哈工大,因为两名大四学生作弊,给开除了!
浙江大学,却对强奸犯,网开一面,没被开除!
强烈对比,网友自然不认这账!
努某的种种恶行被广大网友深扒,浙江大学被推上了风口, 就连B站浙江大学的宣传片,都被弹幕给炸坏了!
7月21日,浙江大学发布公告,重新调查努某某浙江大学,终于把强奸犯给开除了!
浙江大学,自然不会因为舆论就草率作出决定 。校方也说了,重新进行了核查和取证,同时也进行了听证会,校方复查和做出决定 的流程基本合规。
没有此前的舆论,校方不可能慎重的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一个有判断有理性的学校是不会简单的凭舆论去做判断的,而是在质疑声中去省察,确实有问题就去处理。
舆论,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vulpeculah
舆论压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通报: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时间线,我们来还原一下浙大努某某事件。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行一年六个月。
2020年7月17日,浙大就对努某某做出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一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2020年7月21日,浙大回应努某某被留校察看,表示学校正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通报: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指出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
为什么说舆论压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呢?如果没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的热议,将浙江大学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努某某这个品行恶劣的强奸犯也许还能混迹在人群中继续作恶。他毁掉了女孩的一生,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却还能继续在名校读书,继续享受着他的人生。
也正是因为努某某品行极端恶劣,校方的处理过于避重就轻,才会引发舆论风波。浙大作为中国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应该严守校风校纪,对于违法乱纪的学生处罚只能更重,不能只是轻描淡写的带过。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努某某的其余恶劣行径也被网友一一曝光。从现有信息来看,努某某家境没有达到贫困生的要求,却还占着贫困生的名额,享受着不该有的奖学金。学习成绩差,人品道德极其败坏,却仍在学校担任干部。如果没有舆论的压力,这样的人渣就会进入社会,继续作恶。
通过该事件,也给国内各个高校敲响了警钟。要不断完善学校相关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对于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样才会提升自身风气,为社会做出榜样。
凌晨Leilani
7月31日晚,浙江大学官方微信发布情况通报,当日浙大校务会议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可以肯定地说,网上舆论监督对努某某处分事件再次调查处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努某某处分事件缘起浙江大学努某某处分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始于7月21日,主要是因为努某某2019年犯下一起强奸案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多后学校才作出留校察看处分决定,而且是在努某毕业离校前夕才公布。对此,网友普遍质疑,学校对努某某的量纪处分偏轻,相较于别的大学考试作弊都开除学籍,而有着犯罪前科的努某某却得到从轻处分,有关情况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和网友热议,随后努某某更多不良行为被挖出,还有受害女生公开发帖,揭露受到努某某的猥亵,一时间浙江大学处在舆论风口浪尖。
浙江大学后续调查处理经过7月21日,针对网上舆情发酵,网友诸多质疑之声,下午5时15分,浙江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7月21--29日,浙江大学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发出情况通报以后,网络出现的许多新问题线索和相关当事人反映情况,区分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查实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努某某对违纪事实无异议,校学生奖惩委员会同意重启处分程序。
7月29日,按照作出处分的权限规定,浙江大学学生奖惩委员会提出了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建议。
7月31日,浙江大学校务会议经过充分和慎重的讨论,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通报特别指出,在专项工作组开展深入调查的同时,浙江大学纪委办、监察处也对整个处分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调查。经核查,处理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小结浙江大学针对努某某处分事件舆情发酵,10天时间完成后续调查,不仅对努某某重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而且及时回应了公众的质疑,确实让我们看到了舆论监督的强大推动作用。
蓝蝴蝶K
不是。
舆论压力是个偏负面性质的词语,带有媒介审判的行为,如果浙江大学迫于舆论压力,他们早就可以撤销道歉,完全没有必要再用这么长的时间来处理问题。
他自己的官方报道以及我询问过浙大的部分学生来看,事由是多名学生联名举报,努某在缓刑判决后留校察看期间仍然有非常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而多名学生罗列相关证据,通过网络发布,引起大家的重视,转发评论,向外扩散,让民众深入到事件核心,进行监督。
显然根据既有事实来看,浙大的表述为:我们收到了举报,开始进行核查。昨夜的通报表明,事实属实,情况真实,多方考虑,给予处理。
网民们的关注,对于学生提供的基础事实的核查,这一系列的做法实际上是通过网络进行监督。基础事由清晰地呈现出努某不思悔改,屡错屡犯,对自身错误以及处罚熟视无睹,这样的事实让网友们形成统一意见,认定浙江大学的处理有失察查,要再度评估。并在后期监督其处理决定,跟进报道。
所以朋友们,这是舆论监督的胜利,网友们这一次是根据事实来进行的批驳,不是所谓的舆论压力,更不是非理性的表现。浙江大学有失查准,在监督之下做出决定,承认错误,这已经达到了大家的目的,我们的监督已经到位了。这是良性的监督,不是情绪的压力,往后这样良性的监督,需要越多越好。
fangqingsong11
谢邀,老马认为努某某最终能被开除学籍,舆论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
努某某事件的大致经过七月二十一号,一则“浙大毕业生努某某犯强奸罪却被学校留下察看”的新闻传遍了朋友圈,引起了全民热议。
事情的起因是浙江大学16级的毕业生努某某,在四月份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但因其有犯罪终止和投案自首的举动,所以最终被判处缓期执行。
其实如果但看判决书的话,老马觉得法院判决其实没什么问题。
真正让人感到气愤的其实是浙大的态度,在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刑数月后,已经毕业的情况下,学校的处分才珊珊来迟。
浙大以努某某“为初犯”,念及来自“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考学不易”为由,只是决定对其留校察看。
但此时努某某已经毕业参加工作,这个处分说实话真的毫无意义。
努某某随后也被人爆料其本人并非来自贫困地区,其家境并不贫困,并且其个人生活比较混乱,据说早有猥亵前科。
并且这份通告的一些语句让人极其的不舒服,让人感觉是因为努某某的少数民族身份才做出了留校察看的决定。
努某某事件虽然慢慢平息了,但其所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若是因为其少数民族身份就对其包庇,做出留校察看的决定,那么这对汉族学生公平吗?置其他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学生于何地呢?
区别对待才是对民族团结的破坏吧!
不过好在或许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最终浙大做出了开除努某某的决定,没有一错到底下去。
zoeseahxs
肯定是迫于社会的舆论压力,人民还是讲是非懂道理的和恶势力斗争到底某些大学已经屈服在金钱的淫威之下,如果原来想开除他早就开除了原来就是想包庇,他因为人民的反对才不得不开除的。
云小舒
浙江大学昨天晚上作出决定,开除努某某的学籍。根据我个人的分析,我觉得浙江大学应该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开除了努某某。
一开始,浙江大学在对卢某某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只是给予留校察看的这么一个处分。也就是说,在留校察看结束以后,努某某依然能够保持学籍。这个处罚可以说是不轻不痒的处罚,对于处理这么一个强奸犯,这样的处罚确实是太重了。
让我们来看一下哈尔滨工业大学是如何处理违纪的学生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处理两名作弊的学生的时候,毫不留情地给予了开除的处分处分。可以说,哈尔滨工业大学对于校风校纪是非常的看重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可以说是毫不留情。相对于考试作弊,浙江大学努某某强奸案可以说是严重的多了,强奸天理不容。可是就是对于这样一个天理不容的学生,浙江大学依然将其视作珍宝,不肯将其开除学籍,反而让其留校察看,做出了这么一个不轻不重的处罚。
可以说让广大学子都对浙江大学寒了心,后来,在网友们的声讨之下,浙江大学决定重新作出调查。昨天晚上,浙江大学发布消息,声称其开除了努某某。对于这个决定,我们是表示欢迎的。
但是我们也希望浙江大学以后可以自觉一点,对于犯了如此罪行的学生,应该开除学籍,而不是姑息养奸,让其成为社会上的毒瘤。
暴风冰轮丸
本来浙大选择直接开除也不会挨骂,直到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才宣布开除犯强奸罪学生努某某,为什么选择深夜?很多人早就对浙大之前的处分不满意,深夜发出新结果能把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毫无疑问,面对汹涌的批评,浙大自己给自己台阶下。
看看浙大这位努尔特巴特尔同学是一名少数民族学生。
成绩很差,挂科、旷课常有,领着学校的贫困补助金,经常出入酒吧、有女朋友仍与多名女生发生关系,私生活混乱。
案件的起因是猥亵、强迫女生发生关系,学校以民族贫困地区学生且是初犯免责,被人戏称的“强奸豁免权”,必然引发不满。
浙大第一次处理避重就轻浙大最开始对于努某某的处理是,缓刑留校察看。
性侵害者反倒留校,有案底还能正常毕业,双标的太严重。
同时一时间对比东北高校学生因为作弊开除事件,有人认为这位学生是少数名族贫困生,怀疑学校过度民族保护。
民众对这个结果不满意,迫于压力,浙大又发出通告。
根据最新通报,予以开除的原因是因为触犯校规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我对应找了一番,简单解释一下: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大致意思是:学生违法被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有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这两条浙大选择了留校察看。第三十三条意思是: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该给予重大警告处分。来看一看浙大的神逻辑:
从一开始性侵害审定结果,浙大选择了留校察看,但是在这期间发现他考试违纪,所以开除学籍。
网上环境压力时间切的恰到好处上过大学的都知道,哪个学校没有一条“考研路”,近几年发生过不少高校过度保护学生的事情,一般处理程序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如果这件事情没有捅出来,女孩得到的补偿兴许又是保研。
所谓大局为重,这次撞枪口上一是因为情节恶劣,二是恰好是高校招生时间,对于浙大而言,如果没有舆论介入,这件事情大概是维持原结果不动。
最后:高校是学习育人的净土,应该有自己的文化素养和风骨,不该沾染恶劣的社会风气,学生更应该明德、修身、笃行,这件事情能有好结果,应该是拍手欢喜,正常的处理才有助于民族团结,我还好奇的是,这位努某某同学学习差、私生活乱,是怎么评上贫困生的,学校没有资质审核吗?
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一只鱼fish
浙大名校本来保留强奸犯努某某的学籍,他毁了一个女生的一生,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关键是没有悔过之心,还在朋友圈发我的快乐又回来了?这样的学生还要对他有希望?现在众人所望,迫于舆论压力,终于这位不知悔改的强奸犯被浙大开除了,也算给受害女孩儿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事情是这样的
努某某强奸受害人后,被判坐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学校说他认错态度好,而且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错误,所以保留学籍,学校说他态度好,这是他的朋友圈的动态,还高调的载歌载舞,这是一个犯了错的人应该的态度么?
浙大保留学籍公告一发,直接上了热搜,网友感到震惊!浙大竟然对这种不知悔改,做出如此龌龊之事的学生保留学籍,网友纷纷为这个女孩打抱不平,还觉得浙大对有辱校风的人,还如此宽宏大量,或者说是包庇,正义和公平,一直存在,在社会的舆论下,浙大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的决定,也对该学生发出最终通告,他被开除!
我觉得每个高校都应该对于这种事情一定不要心慈手软,大学是学习知识的圣地,最纯洁,最美好的地方,怎么能对这种无耻之徒进行包庇,这样我们谁还敢放心大学的安全系数,你们说呢?
fuababy
不要让社会舆论教努某某同学怎样做人。
不要让一个强奸犯玷污浙江大学的百年声誉。
大学有责任担负教化之功,大学应该是社会的一片净土。
大学在捍卫道德风气、阻止违法犯罪方面就应该有更高标准和更高自觉。
对那些严重挑衅社会道德底线的恶劣行为,决不能有丝毫让步。
只要是正确的决定,一定会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
公正的处理结果不应有舆论的压力就在今天,看到了浙江大学的通报,对于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展开了调查,对该事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行为。经浙江大学校务会审议,将努某某开除学籍。
同是发生在大学生的身上事件,却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形成强烈反差。努某某在今年4月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这之后,努某某所就读的浙江大学经过调查,并报送学校奖惩委员会,并于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当时,浙江大学方面给出“留校察看”处分,似乎也在合规范围内。
因为学校相关文件也有规定,被缓刑的,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而浙江大学选择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理。
但是值得深思的是,在与努某某这个事件的同期,另一起,同样是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事件形成鲜明对比。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两名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据说其中一人已经拿到了国内知名公司的录取通知书。
其实,这是两件没有关联的事件,但是恰巧同时都发生在大学生身上。更值得注意的是,两所大学还都是国内知名学府,这就让人不由自主地将两个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对比。
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而被开除学籍,对比触犯了刑法却只是留校察看的努某某,那么后者的处罚就显的有些太轻了。
我们都知道,考上一个知名学府不容易。有很多学生考上大学之后,就开始对自己放松要求,以为考上大学将来就可以一帆风顺的进入社会,就不再认真学习了。这些学生荒废了学业,一旦到了考试的时候,就想通过作弊蒙混过去,对自己不负责任。
对于哈工大将两名作弊的学生开除学籍,这件事绝非小题大做,体现出了作为工科名校哈工大治校的严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赞誉。
反观当时的浙江大学,在处理努某某事件的结果上的确有些让人失望。
一个是浙江大学给予犯有强奸罪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另外一个是哈工大两名毕业生因作弊被开除学籍,两种处理结果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不要以犯罪后果不严重而原谅犯罪努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刑,虽然是缓刑,浙江大学不开除而是留校察看。
浙江大学此前对努某某过于宽容的做法,引发众多非议。
就在7月21日,浙江大学就努某某被留校察看处分事件通报以后,网络上出现了许多关于努某某新的问题线索,一些相关当事人到浙江大学反映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有其他女生举报曾经遭到过努某某的猥亵、骚扰,其中有些举报是发生在努某某缓刑期间内。
针对上述状况,浙江大学十分重视,对此事启动了后续调查。
立刻成立专项工作组,接受来访,整理举报,展开详细调查工作。
浙大工作组仔细查阅了举报材料,向十几位举报人核实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面谈、核实,对有关线索进行多方取证、核实、审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既体现公平公正又维护个人权利。
就在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终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将努某某开除学籍。
虽然这个决定来的有些晚,但是这一次浙江大学没有让大家失望。浙江大学也没有辜负百年名校的声誉。
努某某只有为他这种恶略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他才知道法律的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百年名校不能被努某某这种人毁于一旦,作为一所极具声望的大学,更希望能培养出德才双修的社会栋梁。
麦冬
舆论??舆论算什么???凭借浙大的声誉地位实力,再大再权威的舆论它都可以不拿正眼看一下。
况且网民的记忆都是极其短暂的,比如某某粉丝事件,浙大完全可以硬扛一下,等到热度冷却了后。
但是浙大并没有这么做,对外的说法是发现了新问题,所以,做了进一步处理。
这已经很明确了,前面的做法没错!可见根本不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而是来自一些好事者的新举报材料,为了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不得不象征性的理会一下这些好事者的材料,最后来了一场挥泪斩马谡。
未央在天边
浙江大学对犯罪的学生努某重新调查,最终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见着无不拍手叫好。学校做出的这一决定,多多少少与网友们对此事的看法有关。
事情简单回顾此前,有网友爆料称,浙江大学学生努某与一女生饮酒后,对该女生动手动脚,还摸女生不该摸的地方,并且欲强行与女生发生关系。在女生的反抗下未得逞,努某中止其行为。受害女生报警,最终努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同时,浙江大学通过调查审议后,也给予努某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到期可申请解除。
当网友们看到学校对努某的处罚结果后,纷纷表示留校察看的处分过轻,应该开除学籍。
在努某得到第一次处分后,又有网友陆续指出努某还存在其他多起对女生的不轨行为,并指出,从努某的日常生活消费看,并不像一个贫困生。
浙江大学针对网友们的诸多意见和建议,对努某再次进行调查,查实了网友反映的诸多问题均为事实,努某本人也承认。
于是,校方在7月31日重新发布了对努某的处罚决定,根据浙大“校规”给予努某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承诺将重新审视“校规”。
1、面对网友的诸多观点,校方重新启动调查,并证实了网友反映的问题,有事实摆在眼前,证明努某所犯的错误比当初预想的要严重的多,应该相应给予更严重的处罚。而在浙大的“校规”中,对于被判刑事犯罪并缓刑的学生,只有两种处罚方式,要么留校察看,要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的处分已用过,且明显不合适,只剩下开除学籍。
2、网友们对校方最初做出的给予努某留校察看的处分明显不满,甚至因此将浙大前些日发布的招生视频攻陷。这并不是网友们无理取闹,而是为了给受害的女生们讨个说法,使努某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也是为了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一些不良思想和行为。网友们的出发点显然是好的,浙大听取了网友们的建议,所以,对努某的问题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处罚。
3、校方最初对努某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使得浙大在社会上的声誉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各高校马上面临新学季的招生,浙大会因努某的事情而在这方面受到影响。对努某重新从重处罚,既是正确的决定,同时也可以挽回学校的声誉。
结束语: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浙大能够对努某的处罚做出及时准确的调整,还是令大家欣慰的。高校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地方,一个学生真正的优秀,首先是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优秀,其次才是学业。希望努某之事能够从反面对学生和学校起到辩证的教育意义。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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