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的名字叫杂毛吧,以当代为背景的讽刺小说。卑微的小狗杂毛,尽情玩味了人间世像之后,一切俗思妄想化作温暖的虚空。
原文摘录:
都是一些离奇的名字,听起来的确不一般,不过都是小子不曾吃过的玩意,因为不知其味,倒也不会眼馋。美琪接着说:“此外,还要学习各种礼仪呢。”
哦?狗也有礼仪?礼仪这个词听起来很高深,在小子看来,作为狗,懂礼貌就可以了,于是问道:“你所说的礼仪是?”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人的地位决定自己的行为,比如,遇到高贵的人,要摇头摆尾积极迎合,反之,则保持气节不屑理会。这并不容易掌握,但主人言传身授,总算摸到点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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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人类因为自身残疾,难免心生怨恨,久而久之导致心理变态。人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之下,总能做出超常的事情,但本质仍是变态。在人类社会,这种变态的结果表现为“发明”,像早期的弓箭啦、刀斧啦,以及后来的汽车、轮船、火炮,直到当今的宇宙飞船、互联网等等,均是人类变态心理的产物。当然,人类自以为是,是不会承认自己变态的,他们谓之这逐渐的变化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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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捉鼠本非分内之责,具体如何操作暂时也毫无章法,并且基本上只能在夜间进行。狗们虽说也有夜眼,但终究不及瞳孔可以无限放大的猫们。诸位可能奇怪,那为什么不在白天抓捕?说来小子是有苦衷的,国强兄曾经说过,本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但未必被人理解,不被理解,就会遭来非议甚至麻烦,所以才战战兢兢的想掩人耳目吧。另外,总有人说鼠目寸光,实在是大大的无知,鼠的夜视能力并不比猫们差,因此暗夜才是它们的舞台,小子若想上演一出与鼠共舞的好戏,也只能非夜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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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绿色象征着生机,但眼前这潭死水,恐怕连蝼蛄都养不活吧。小子看着池水发呆,忽见水面现出一圈涟漪,随之一个小脑袋伸出水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蛤蟆。蛤蟆兄吃力地爬上一块漂浮的木片,四处张望,浑身也是绿油油的。这家伙的坐姿和小子几乎相同,小子顿生好感,起身打了个招呼。蛤蟆兄却呱地叫了一声,再次跃入水中,良久不见踪影。难得浮出水面,为何对这汪臭水如此眷恋?
早有井蛙之见这种说法,蛤蟆兄恐怕自出世以来就生活在这臭水之中,因此便以为普天之下的池水都是如此吧。其实,百里之内未必没有清泉,何不随小子走走呢?小子立在岸边再三呼唤,但蛤蟆兄就是不予理会。也罢,认识是痛苦的根本,蛤蟆兄自小生于这种环境之下,想必早已心安理得,小子又何必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