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龙眼

  《广雅》曰:益智,龙眼也。

  谢承《后汉书》曰:交趾七郡献龙眼。

  《广志》曰:龙眼树,叶似荔枝,蔓延缘木生,子大如酸枣,色异,纯甜无酸。

  《朱崖传》曰:果有龙眼。

  《交州记》曰:龙眼树,高五六丈,似荔枝而小。

  《广州记》曰:龙眼子,似荔枝,七月熟。

  《吴氏本草》曰:龙眼,一名比目。

  《岭表录异》曰:龙眼之树如荔枝,叶小,壳青,黄色,形圆如弹丸,大核,如木槵子而不坚,肉白带浆,其甘如蜜。一朵恒三二十颗。荔枝方过,龙眼即熟,南人谓之荔枝奴。

  左思《蜀都赋》曰:旁挺龙眼,侧生荔枝。

  ○榠楂

  《齐书》曰:武帝幸丹阳郡,宴饮。郅捴恃旧,酒后狎侮同列。时王敬则执榠楂,以刀子削之,谓曰:"杆非玄徽头,何事自吃之?"为左丞庾杲之所纠,以赎论。

  《广志》曰:榠楂,其子甚酢,出西方。

  ○馀甘

  《吴录·地理志》曰:高凉安宁县有馀甘,初食之味苦,后口中更甘。

  《临海异物志》曰:馀甘子如梭形,出晋安侯官界中。馀甘、橄榄,同一果耳。

  《云南记》曰:泸水南岸有馀甘子树,子如弹丸许,色微黄,味酸苦,核有五棱。其树枝如柘枝,叶如小夜合叶。

  陈祈畅《异物志》曰:馀甘,大小如弹丸大,视之理如定陶瓜片。初入口如苦,忽咽口中,乃更甜美。盐而蒸之,尤美。可多食之。

  《朱崖故事》曰:朱崖果有馀甘。

  左思《吴都赋》曰:其果则丹橘、馀甘、荔枝之林。

  ○蒟子

  《汉书》曰:番阳令唐蒙风晓南粤,南粤食蒙蜀枸枸酱。(注曰:枸音矩,枸树也。)如桑,其椹其长三二寸,酢,取其实以为酱。

  《广志》曰:蒟子蔓生依树,子似桑椹,长数寸,色黑,辛如姜。以盐淹之,下气消食。出南安。

  左思《蜀都赋》曰:筇杖传节於大夏之邑,伻泊流味於番乩戤乡。

  ○木瓜

  《尔雅》曰:楙,木瓜。(郭璞症曰:实如小瓜,酢,可食。楙,音茂。)

  《周礼·冬官下·弓人》职曰:取幹之道,木瓜次果桑。

  《毛诗·卫·淇澳·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毛云:楙也。《诗义疏》曰:楙,叶似榛,实如小〈扁瓜〉瓜,上黄着中,令蚡香欲嘬者,蜜封,藏百日,食之也。)

  《三国典略》曰:齐孝昭北伐库莫奚,至天池,以木瓜〈厂火〉毒鱼,鱼皆死而浮出。库莫奚窃相谓曰:"池有灵鱼,犯之不祥!"乃出长城北道,齐主分兵追击,获牛羊七万,振旅而还。

  《水经》曰:鱼复县地多木瓜树,有子大如甒,白黄,实甚苦香。《尔雅》之所谓"楙"也。

  盛弘之《荆州记》曰:鱼腹县有固陵村,地多木瓜树,其子大者如甒。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有木瓜五株。

  《广志》曰:木瓜子可藏。枝为杖,一尺百二十节。

  《吴氏本草》曰:木瓜生夷陵。

  《虎丘山疏》曰:山三面悉有木瓜。

  何承天《木瓜赋》曰:惟兹木之在林,亦超类而独劭。方朝华而繁实,比沙棠而有耀。

  ○刘

  《尔雅》曰:刘,杙也。(刘子生山中,实如梨,酢甜,核坚。出交趾。杙音弋。)

  《吴录·地理志》曰:交阯羸倭县有刘子树,出山中,实如梨,而味酸美。郡内皆有之。

  《南方草木状》曰:刘,三月华,七月、八月熟,其色黄,其味酢。出交趾、武平、兴古、九真。

  《吴都赋》曰:梌刘御霜。

  ○郁

  《周书》曰:夏食郁。(棣也。)

  《毛诗·豳·七月》曰:六月食郁。(毛注曰:郁,棣。)

  《诗义疏》曰:其树高五六尺,其实大如李,正赤,食之甜。

  《魏王花木志》曰:郁薁树,高五六尺,实大如李,赤色,食之甘。

  《广雅》曰:一名雀李,又名车下李,又有郁李,亦名棣,亦名薁李子。《毛诗·七月》"食郁及薁",即郁李也。一名棣也。

  《吕氏本草》曰:郁李,一名雀李,一名车下李,一名棣。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薁李一株。

  司马相如《上林赋》曰:隐夫郁棣,合遝离支。

  潘岳《闲居赋》曰:梅、杏、薁棣之属。

  曹毗《魏都赋》曰:若榴、郁棣。

  ○杜梨

  《尔雅》曰:杜,甘棠。(今之杜梨也。)

  《山海经》曰:岷山,其木多棠。

  《韩诗外传》曰:邵伯在朝,所司请召民。邵伯曰:"不劳一身,而劳百姓,此非文王掷昃也。"於是庐於棠树之下,百姓大悦。诗人见而歌焉。

  《毛诗·鹊巢·甘棠》曰: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毛云:甘棠,杜也。《诗义疏》曰:今棠梨也,一名杜梨。如梨而小,有甜、酢,可啖也。)

  《毛诗·鹊蟀·杕杜》有杕之杜,生於道周。

  陆氏《毛诗杜义》曰:杕杜,杜,赤棠也。与白棠同,但有赤白美恶。子白色者为白棠。白棠,甘棠也,多酸美滑。赤棠,子涩而酢者也。俗语涩如杜是也。木理亦赤,可以作弓材。

  孙楚《杕杜赋序》曰:家弟以虞氏《梨赋》见示,余谓:"岂以梨有用之为贵,杜无用之为贱?"故赋之。

  ○〈木耎〉枣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木耎〉(音软)枣四株。

  《广志》曰:〈木耎〉枣,味如柿。晋阳楉〈木耎〉,肌细而厚,以供御。

  《范子计然》曰:〈木耎〉枣,出汉中郡。

  崔豹《古今注》曰:〈木耎〉枣,叶如柿,实似柿而小,味甘美。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楂、梨、梬、栗橘、柚芬芳。

  左思《蜀都赋》曰:林檎、枇晁,橙、柿、梬楟。

  ○榛

  《毛诗·邶·柏舟·简兮》曰:山有榛,隰有苓。

  陆机《机毛诗疏义》曰:山有榛,枝叶似栗树,子似橡子,味似栗。枝茎可以为烛。

  《毛诗·鄘·柏舟·定之方中》曰:树之榛、栗、椅、桐、梓、漆。

  《诗义疏》曰:榛,栗属,有两种。其一种大小皮叶皆如栗,其子小,形似杼子,味亦如栗,所谓"树之榛栗"者也;其一种枝茎如木蓼,生高丈馀,作胡桃味,辽代上党皆饶。

  《周礼·天官下·笾人》职曰:馈食之笾,其实榛。

  《礼记·曲礼下》曰:妇人之贽,椇、榛、枣、栗。

  《说文》曰:榛,似梓,实如小栗。

  《山海经》曰:上申之山,下多榛、楉。(郭璞症曰:榛,似栗而小。)

  任昉《述异记》曰:汉末,杨氏家园中产神榛二株。

  张衡《七辨》曰:寒梨乾榛。

  ○柚(《尔雅音义》曰:或作櫾)

  《尔雅》曰:柚,条也。(郭氏症曰:似橙,实酢,出江南。)

  《尚书·禹贡》曰:扬州,厥苞橘柚。

  《周书》曰:秋食橘、柚。

  《毛诗·秦·车辚》曰:终南何有?有条有梅。

  《列子》曰:吴越之间有木焉,其名曰柚,碧树而冬青,实丹而味酸。度淮北而化为枳焉。

  《庄子》曰: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譬犹楂、梨、橘、柚,其味相反,而皆適於口。

  《淮南子》曰:天之所处,地之所载,皆生於一父母。故槐、榆与橘、柚,合而为兄弟。

  《吕氏春秋》曰:果之美者,云梦之柚。

  《山海经》曰:洞庭之山、纶山、铜山、贾超之山,其木多櫾。(郭璞症曰:柚,似橘而大。)

  《盐铁论》曰:御史曰:"孝武皇帝平百越,以为园圃,臣庶皆厌橘、柚。"

  崔实《政论》曰:橘、柚之贡,尧、舜所不常御。

  裴渊《广州记》曰:别有柚,号为雷柚,实如升大。

  《广志》曰:成都有柚,大如升。

  《博物志》曰:橘、柚类多,豫章郡出真者。

  《风土记》曰:柚,大橘也,赤黄而酢也。

  《神异记》曰:东方建春山外多柚。

  《异苑》曰:南康归美山石城内,有甘、橘、柚。

  《楚辞》曰:斩伐橘、柚,列树苦桃。

  《楚辞》曰:杂橘、柚以为圃兮,列辛夷与椒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橘柚芬芳。

  《古诗》曰:橘柚垂华实,乃在深山侧。闻君好我甘,窃独自灯希。

  扬雄《扬州牧箴》曰:彭蠡既潴,阳鸟剽擫。橘柚羽贝,瑶琨筱簜。

  崔琦《七蠲》曰:于期江皋,实产橘柚,紫叶玄实,绿里朱茎。

  郭璞《赞》曰:屈生嘉叹,以为美谈。

  ○椴

  《尔雅》曰:櫠,椴也。(郭璞症曰:柚属,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食之少味。)

  ○椹

  《毛诗·駉颂·泮水》曰: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黮,桑实。)

  《后汉书》曰:献帝时,三辅大饥。九月,桑复生椹,人得以食。

  《魏略》曰:杨沛为新郑长,课民益畜乾椹。会太祖西迎天子,无粮食,沛进乾椹。及太祖辅政,迁为邺令,赐其生口十人,绢百匹,欲以励之,报乾椹也。

  《魏书》曰:袁绍在河北,军人仰枣、椹。

  车频《秦书》曰:慕容垂围邺,百姓不得复田。民以桑椹为粮,相啖略尽。

  《晋书·载记》曰:符登攻姚苌,苌据武都相持,累战,互有胜负。登军中大饥,收葚以供后。

  《后魏书》曰:崔逞自燕奔魏,寻除御史。太祖攻中山,乏粮,问群臣取食之方。逞曰:"取椹可以助粮。"太祖虽御侮慢,兵须食,乃听人取椹。

  《北史》曰:后周赵肃为齐州别驾,有能名。其东邻有桑椹落其家,就遣人悉拾归其主,戒诸子曰:"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物,不愿侵人,汝等宜以为诫。"

  《金楼子》曰:秦皇遣徐福求一寸椹。碧海掷晷有扶桑树,长数千丈,树两两同根生,更相依倚,是名为扶桑。仙人食期悁,而体作金光,飞腾心蕃也。

  《汉武内传》曰:神仙上药,有扶桑丹椹。

  《汝南仙贤传》曰:蔡君仲孝养老母。时赤眉乱,君仲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之,答曰:"黑者与母,赤者自食。"贼嘉之,与盐二升。

  《世说》曰:张天锡为晋孝武所器,每人言话,无不竟日。颇有嫉之者,於坐问张:"北方何物可贵?"张答曰:"桑椹香甘,鸱鸮革响,醇酪养性,人无嫉心。"

  《世说》曰:有王甲从北方来诣谢公,问:"北方何果最胜?"甲云:"桑椹最好。"谢公问:"可以比方江东何果?"甲云:"是黄甘之流。"公曰:"君何乃尔妄语!"甲耻受妄语之名,恐宰相所贵,乃买骏马,候熟时,取数十枚,返以奉公。公食之,以为美,乃谓甲:"杆味乃江东所无,而君近比黄甘!"於是引甲为宾客。

  《世贽记》曰:有椹树,长数千丈,名为扶桑芝。仙人食期悁,而体作金色,飞翔心蕃。其树虽大,其叶则小,故如中夏之桑椹也。但椹稀而赤,九千岁一生实耳。

  杨咳戤《洛阳伽蓝记》曰:愿会寺,中书舍郎王翊舍宅所立也。佛堂前生桑树一株,直上五尺,枝条横绕,柯叶旁布,形如羽盖。复高五尺,凡为五重,每一重叶椹各异。京时岳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布施者甚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黄门侍郎玄纪伐杀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流血至地,见者莫不悲泣。

  东方朔《神异记》曰:东方有树,高八十丈,敷张自辅。叶长一丈,广六七尺,名曰桑。上有椹,长三尺五寸,其围如数。

  《异苑》曰:汉兴平玄年九月,桑再椹。时刘玄德军小沛,年荒穀贵,士众皆饥,仰以为粮。

  又曰:北方有白桑,椹长数寸,食之甘美。

  《广五行记》曰:晋武太玄中,太原王戎为郁林太守,泊舡新亭眠,梦人以七枚椹与之,著衣襟中。既悟,得椹如梦中。

  傅休奕《桑椹赋》曰:繁实离离,含甘吐液。翠彩三变,或玄或白。嘉味殊滋,食之无斁。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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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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