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霜

  《释名》曰:霜,丧也,其气惨毒,物皆丧也。

  《说文》曰:{雨执},(竹入反。)早雪。皑,霜雪之白者。

  《易·坤卦》曰: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诗》曰:纠纠葛屦,可以履霜。郑玄注曰:"魏俗,至冬犹谓葛屦可用履霜,利其贱也。"

  又曰:九月肃霜。(肃,缩也,霜降而收缩万物也。)

  又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礼》曰:季秋之月霜始降,则百工休。(郑玄注曰:谓胶漆之作仃。)

  又曰:孟冬行秋令,则雪霜不时。

  又曰:孟春行冬令,则雪霜大挚。

  又曰: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郑注云:感时念亲也。)

  又曰:天子大社,必受霜露,以达天地之气也。

  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有霜附木,不下地。不教而诛,其霜反在草下。

  又曰:兴兵妄诛,厥灾不霜;圣贤遭害,其霜附木不下也。

  《大戴礼》曰:霜是阴阳之气也。阴气胜阳则凝而为霜。

  《春秋元命苞》曰:阴阳凝为霜。

  又曰:霜以杀木,露以润草。

  《春秋考异邮》曰:霜者,阴精,冬令也。四时代谢,以霜收杀。霜之为言亡也,物以终身也。

  又曰:僖公即位,陨霜不杀草,臣威强也。

  《春秋感精符》曰:霜,杀伐之表。季秋霜始降,鹰隼击,王者顺天行诛,以成肃杀之威。

  《孝经援神契》曰:霜以挫物。

  《五经通义》曰:寒气凝以为霜,霜从地升也。

  《五经钩沉》曰:天霜树落叶,而鸿雁南飞。

  《家语》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季秋霜降,娶者始也。《诗》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国语》曰:驷见而霣(于敏反。)霜,霣霜而冬裘具。贾逵曰:"驷,房星也。"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云:"仙之上药,玄霜绛雪。"

  王子年《拾遗记》曰:广延国有霜,色绀碧。

  又曰:嵰(立俨反。)州霜甘。

  又曰:员峤之山名环丘,有冰蚕,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其色五采,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投火,经宿不燎。唐尧之代,海人献以为黼黻。

  《庄子》曰: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

  《曾子》曰:阴气胜则凝为霜。

  《淮南子》曰:芝兰以芳,未尝见霜。(先霜刈之。)

  又曰:圣人行於水无迹,众人行于霜有迹。

  又曰:至秋三月,青女乃出,降以霜雪。(高诱注曰:青女天神,青天玉女主霜雪也。)

  又曰: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王系之狱,仰天哭。夏五月,天为之下霜。

  《地镜图》曰:视屋上瓦独无霜者,其下有宝。

  《山海经》曰:丰山有九钟,霜降其钟即鸣。

  《命历序》曰:桀无道,夏陨霜。

  《师旷占》曰:春夏一日有霜雪者,君治政太严刻,大杀,天以示之。宜损威杀,重人命。

  崔豹《古今注》曰:鹧鸪常向日而飞,畏霜露;夜栖则以树叶覆其背上。

  蔡邕《月令章句》曰:露凝为霜。

  徐整《长历》曰:北斗当昆仑山,气运注天下,秋冬为霜雪。

  《唐书》曰:宁王宪疾,时京城寒甚,凝霜封树。时学者以为,春秋雨木冰即此,是亦名树介,言其象介胄也。宪见而叹曰:"此俗谓树者也。谚曰:树稼达官怕,必有大臣当之,吾其死矣。"十一月薨。

  《琴操》曰:《履霜》者,伯奇之所作也。伯奇者,尹吉甫之子也。吉甫听其后妻之言,疑其孝子伯奇,遂逐之。伯奇编水荷而衣,采楟。(音亭,山梨木也。)花而食之,清朝履霜,自伤无罪见放逐,乃援琴而鼓之。

  《楚辞》曰:秋既戒之以白露,冬又申之以严霜。

  《古艳歌辞》曰:秋霜白露下,桑叶郁为黄。

  何瑾《悲秋夜》曰:霜凝条兮璀璀,露沾叶兮泠泠。

  ○雹

  《释名》曰:雹,炮(匹巧反,又音雹。)也。其所中物皆摧折,如人所蹙炮也。

  许慎《说文》曰:雹,雨冰也,从雨包声。

  《礼》曰:仲夏行冬令,则雹动伤穀。

  《传》曰:昭四年正月,大雨雹。季武子问於申丰曰:"雹可御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出入也时。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灾,谁能御之。"

  《穀梁传》曰:僖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雹者阴胁阳,臣侵君之象也。)

  京房《易传》曰:飞雹下尽树木之枝、害五穀者,君赋敛刻民也。

  焦贡《易林》曰:阴雨泥寒,常冰不温,凌人惰怠,大雹为灾。

  《尚书洪范五行传》曰:阴阳相胁而为雹霰,盛阴而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霰者,阳胁阴也;雹者,阴胁阳也。

  又曰:人君妒贤疾善,在下谋上,则日蚀而雹杀走兽。

  《春秋感精符》曰:大臣擅法则雨雹。

  又曰:九月十月,日色青则寒,有雹雪。

  《春秋考异邮》曰:阴阳专精,凝合成雹。雹之言合也。

  《春秋汉含孳》曰:专一精并气凝为雹。宋均注曰:"谓若鲁僖公胁於齐,以妾为妻,尊重齐,胜无回曲之心,感阴水气,乃使结而不解散。"

  《史记》曰:景帝二年秋,雨雹,大者五寸,深二尺。

  又曰:凡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汉书》曰: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皆死。

  又曰: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音飞,与飞同。)鸟皆死。

  又:《汉书·五行志》曰:武帝元封三年,雹大如马头。

  范晔《后汉书》曰:青龙见於御座轩前,又大风雨雹,霹雳拔树。张奂上疏曰:"臣闻风为号令,动物通气。水生於火,相须乃明。蛇能屈伸,配龙腾蛰。顺至为休徵,逆来为殃咎,阳气专用,则精凝为雹。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或志宁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谗胜,并伏诛戮,海内默默,人怀震愤。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今武、蕃忠贞,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宜急为改葬,徙还家属。其从坐禁锢,一切蠲除。又皇太后虽居南宫,而恩礼不接,朝臣莫言,远近失望。宜思大义顾复之报。"天子深纳奂言。

  又曰:时频有地震陨雹。蔡邕上封事曰:"臣闻天降灾异,缘象而至。霹雳雹数发,殆刑诛繁多之所生也。"

  又曰:安帝延光二年夏,京师及郡国三日大雨雹。

  又曰:献帝初平二年五月,雹如扇、如斗。

  《东观汉记》曰: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

  又曰:韩棱,字伯师,除为下邳令。视事未期,吏民爱慕。时邻县皆雹伤稼,棱县界独不雹。

  《晋书》曰:太元二十一年四月雨雹。时道子专政,奸佞竞进,烈宗不能禁,终至大乱。

  《晋中兴书》曰:大兴二年,海盐雨雹,大如鸡子。

  崔鸿《前赵录》曰:刘曜光初三年夏四月,长安雨雹,大如鸡子。

  《后魏书》曰:鲜卑兵投鹿俟,从匈奴三年,其妻在家有子,怪,欲杀之。妻言:"常行仰天视,而雹入口,吞之而生子,号檀石槐。"后遂为鲜卑大人。

  郭氏《玄中记》曰:东方有柴都焉,在齐国,有山,山有泉水如井状,深不测。至春秋时,雹从井中出,常败五穀。人常以柴塞之,不塞柴则出也,故号为柴都。

  《陈留风俗记》曰:雍丘县夏后公祠有神井,能兴雾雹。

  伏琛《齐地记》曰:安丘城南三十里有雹都渊,其雹或出,亦不为灾异。

  《西京杂记》曰:鲍敞问董仲舒曰:"雹何物也?"曰:"阴气胁阳也。"

  《凉州异物志》曰:有一大人生于北边,(在丁零北千五百里。)偃卧於野,其高如山,顿脚成谷,横身塞川,(长万余里,顿脚之间,乃成大谷。)近之有尖,铜雹击之也。惟可遥看,不可到下,下则雷电流,铜铁之丸为雹,以击杀人。

  《曾子》曰:阳之专气为雹。雹者,气之化也。

  《淮南子》曰:北方之极有九泽,有积雪雹。

  《孔丛子》曰:永初二年夏,河西县大雨雹,皆如棬杯,大者或如斗。杀畜生雉兔,折树木。於是天子责躬省过。

  《风俗通》曰:成帝问刘向曰:"俗说文帝时天下断狱三人,米一斗一钱,有此事否?"对曰:"不然。后元年雨雹,如桃李,深三尺,寻景帝代之,不可为昇平。"

  《历代记》曰:石遵袭位於邺,暴风雨震电,雹如斗,其太武殿及两厢端门,光艳照天,金石皆消,为火月余乃灭。

  《纪年》曰: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

  《白虎通》曰:自上而下曰雨雹。

  《风角占》曰:徵动羽,有雹霜。

  陈陆琼《和张湖孰雹诗》曰:惟徵动羽,惟阴胁阳,雨冰作冷,凝气为祥。

  ○虹霓

  《释名》曰:虹,攻也,纯阳攻阴气故也。阴阳不和,昏姻错乱,淫风流行,男女互相奔随,则此气盛。霓,齧也。其体断绝,见於非时。此灾气伤害物,如有所食齧。

  《说文》曰:霓,屈虹,青赤或白色,阳气也。

  《河图稽耀钩》曰:镇星散为虹霓,虹霓主内淫。又霓者,气也,起在日侧,其色青赤白黄。

  《周书》曰:清明后十日虹始见,小雪日虹藏不见,虹不收藏,妇不专一。

  《诗》曰:螮蝀在东,莫之敢指。(螮蝀,虹也。夫妇过礼则虹气盛,君子见戒而讳之,莫之敢指。)

  《礼》曰:小雪之日,虹藏不见。

  又曰:玉气如白虹,天也。

  又曰:清明后十日虹始见。

  《尔雅》曰:螮蝀,虹也。霓为挈贰。

  《易通卦验》曰:虹不时见,女谒乱公。虹者,阴阳交接之气,阳唱阴和之象。今失节不见,似君心在房内不修,外事废礼失义,夫人淫恣而不敢制,故曰:"女谒乱公。"

  《诗含神雾》曰:瑶光如霓贯月,感女枢,生颛顼。

  《尚书考灵曜》注曰:日傍白者为虹,日傍青赤者为霓。

  《春秋演孔图》曰:霓者,斗之乱精也。斗失度,则投霓见。(宋均注曰:投,应也。)

  《春秋元命苞》:阴阳交为虹蜺。

  《春秋运斗枢》曰:枢星散为虹蜺

  蔡邕《月令章句》曰:虹,螮蝀也。阴阳交接之气着於形色者也。雄曰虹,雌曰蜺。虹常依阴云,昼见於日冲,无云不见,大阴亦不见。霓常依蒙浊,见日旁,白而直曰白虹。凡日旁者,四时常有之。惟雄虹起季春见,至孟冬乃藏。

  《史记》曰:荆轲慕燕丹之义,白虹贯日,太子畏之。如淳注曰:"虹,臣象;日,君象。"

  《烈士传》曰:荆轲发,后太子见虹贯日不彻,曰:吾事不成矣。"后闻轲死,事不立,曰:"吾知之矣。"

  《汉书》曰;武帝游东莱,临大海,是岁虹气苍黄色,若飞鸟集城阳宫南。

  又曰:上官桀谋废昭帝,迎立燕王,是时天雨,虹下属宫中饮水井,井水竭。

  又曰:《天文志》曰:虹蜺者,阴阳之精光。(如淳注曰:雄曰虹,雌曰霓。)

  张璠《汉纪》曰:灵帝光和元年,虹昼见御坐殿庭前,色青赤,上引蔡邕问之,对曰:"虹霓,小人女子之祥。"又名臣蔡邕奏曰:"有黑气堕温德殿东,庭中如车盖腾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似龙。占者以虹霓对,虹著於天而降於庭。以臣之闻,则天所投虹者也。"

  《吴志》曰:诸葛恪攻新城不克,引军出往东兴,有蛇见其船,还拜蒋陵,白虹复绕其车。(《吴录》云:恪曰,虹何为此来哉!果为孙峻所诛。)

  《晋阳秋》曰:建武元年,虹长弥天。

  《晋·安帝纪》曰:义熙二年七月,夜,彩虹出西方,蔽月。

  《前凉录》曰:张骏六年有彩虹五里,隆隆如钟鼓之声。

  沈约《宋书》曰:刘义庆在广陵有疾,而白虹贯城,野麕入府。心甚恶之。因自陈求还。

  《庄子》曰:阳炙阴为虹。

  《文子》曰:天地二气即成虹,人二气即生病。

  《淮南子》曰:昔者冯夷,大丙之御也。(皆古得道,能御阴阳。)乘雷车,驾云虹。

  又曰:太古二皇得道之柄立於中央,(二皇:伏羲、神农。)天神与化游以抚四方,是故虹霓不出,贼星不行,(贼星,妖星。)含德之所致也。(含,怀也。)

  又曰:虹蜺者,天之忌也。

  《孟子》曰:汤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民之望汤也,若大旱之望云霓。

  《战国策》曰:唐睢谓秦王曰:"聂政刺韩相,白虹贯日。"

  《搜神记》曰:孔子修《春秋》,制《孝经》,既备,斋戒向北斗星而拜,告备于天。天乃有赤气如虹,自上而下,化为玉璜,上有刻文。孔子跪而受之。

  又曰:庐陵巴丘民陈济者,作州吏。其妇姓秦,独在家,忽疾病,恍惚发狂,后渐差,常有一丈夫,长大,仪貌端正,着绛碧袍,彩色炫燿,来从之。常相期於一山涧之旁,至于寝处,不觉有人道感接,忽忽如眠耳。如是积年,春每往期会,不复畏难。比邻人观其所至,辄有虹见。秦云至水侧,丈夫金瓶引水共饮,后遂有娠,生儿如人,多肉,不觉有手足。济寻假还,秦惧见之,乃内儿著瓮中。因见此丈夫以金瓮与之,令覆儿。济时醉眠在牖下,闻人与秦语,语声至怆,济亦不疑也。又丈夫语秦云:"儿小,未可得将去,不须作衣,我自衣之。"即以绛囊与裹之,令可时出与乳,于时风雨晦冥,邻人见虹下其庭。秦常能辨佳食,肴馔丰美,有异於常。丈夫复少时将儿去,亦风雨晦冥。人见二虹出其家,从此遂疏。

  《异苑》曰:古语有之曰:"古者有夫妇,荒年菜食而死,俱化成青虹,故俗呼为美人"。

  又曰:晋陵薛愿,义熙初有虹饮其斧奥,吸响便竭。愿辇酒灌之,随投便竭,吐金满器。於是灾弊日祛而丰富岁臻。

  《述异记》曰:有黑虹下乐辑营,少日辑病卒。

  《纪年》曰:晋定公十八年,青虹见。

  《瑞应图》曰:大虹竟天,握登见之,意感生帝於姚墟。

  《太玄经》曰:紫霓围日,其疾不割。

  《杂兵书》曰:日晕有白虹贯内出外者,从所止战胜。

  《华阳国志》曰:李特生长子荡,字仲平;少子雄,字仲俊。初特妻罗氏妊雄,梦双虹自地升天,一虹中断。罗曰:"吾二儿有先亡者,有贵者。"后雄王蜀。

  《黄帝占军诀》曰:攻城,有虹从南方入饮城中者,从虹攻之胜。白虹绕城不匝,从虹所在击之胜。谨守其缺,贼乃从其地破走。

  《文子》曰:父无丧子之忧,兄无哭弟之哀;童子不孤,妇人不孀;虹蜺不见,盗贼不行。含德之所致也。

  《楚辞》曰:青云衣兮白霓裳。

  《楚辞·天问》曰:白霓婴茀,胡为此堂?(王逸注曰:蜺,云之有色似龙者,茀,白云逶迤似蛇者,言有此霓茀气气逶迤相婴,何为于此堂乎?盖屈原所见祠堂也。)安得失夫良药,不能固臧?(臧,善也。崔文子学仙於王子乔,子乔化为白虹,而加婴茀持药与崔文子。文子惊怪,引戈击霓中之,因堕其药,俯而视之,王子乔之履也。故言得药之善也。)

  扬雄《甘泉赋》曰:曳虹彩之流离。

  左思《吴都赋》曰:虹霓回带於云馆

  潘尼《苦雨赋》曰:收绛霓於汉阴

  杨文《云赋》曰:浮素霓之逶迤。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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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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