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雷

  《释名》曰:雷者,如转物有所硠(音郎)雷之声也。

  《说文》曰:霆,雷余声铃铃,所以挺出万物。

  《易》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又曰:震为雷。

  又曰:动万物者,莫疾乎雷。

  又曰:鼓之以雷霆。

  又曰:洊(慈见反。)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又曰:震来虩虩。(诈逆反。)

  又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

  又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又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又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又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又曰:"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又曰:雷以动之。

  又曰:雷雨之动满盈。

  又曰:雷风不相悖。

  又曰:雷风相薄。

  又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书》曰: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诗》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阳。

  又曰:虺虺其雷。

  《礼》曰:仲春,日夜分,雷乃发声,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主戒妇人有娠者,止犹动静。)

  又曰:君子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谓敬天之怒。)

  又曰:秋分之日,雷乃收声。

  《传》曰:藏冰以时,则雷出不震;弃冰不用,则雷不发而震。

  《穀梁传》曰: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霆。

  《尔雅》曰:疾雷为霆。郭璞注曰:"疾雷谓雷之急激者。"

  《论语》曰:迅雷风烈必变。

  京房《易传》曰:当雷不雷,阳德弱也。

  又曰:五星占雷电杀人何?雷,天拒难折冲之臣也。君承用节度,即雷以节;暴人威福,则雷电杀人。

  《易妖占》曰:天冬雷,地必震。教令挠则冬雷,民饥。

  《书·洪范》曰:雷於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其出入也。雷出地百八十三日而复入,入则万物亦入;入地百八十三日而复出,出则万物亦出。此其常经也。

  又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雷,阳也;云,阴也。有云然后有雷,象君臣也。故云雷相讬,阴阳之合也。今二世不恤人,人臣叛之,故无云而雷也。

  又曰:凡大风雷雨为不敬也。

  又曰:春后十日,雷乃发声。

  又曰:正月雷微动而雉雊。

  又曰:夫雷,人君相也,入能除害,出能兴利。

  《尚书中候》曰:秦穆公出狩,天震,大雷下,有火化为白雀,衔丹书集公车。

  《大戴礼·夏小正》曰:雷震雉鸣,雊,鼓其翼也。正月必雷,不必闻,惟雉必闻之。

  《春秋元命苞》曰:阴阳合为雷。

  《春秋合诚图》曰:轩辕星,主雷雨之神。

  《论语讠韱》曰:雷震百里声相附。宋均注云:"雷动百里,故因以制国也。雷声,谓诸侯之政教所至相附也。"

  《史记》曰:高祖母刘媪常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娠,遂孕高祖。

  《汉书》曰:迅雷妖风,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本在地而上发于天。

  《续汉书》曰: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屋。是时,梁太后听兄冀诛李固、杜乔。

  《晋书》曰:晋人王褒母生时畏雷,至母终后,天雷,辄绕墓曰:"褒在此,褒在此!"

  《齐书》曰:永明八年六月十日晡时,雷有黄光照地,状如金色,占曰:"人君有德,"或谓之荣光。

  周裴《汝南先贤传》曰:蔡顺母平生畏雷,自亡后,每有雷震,顺辄环冢泣曰:"顺在此。"

  《韩诗外诗》曰:东海之上有勇士,曰菑丘,以勇游于天下。过神渊饮马,马沉,去朝服,拔剑而入,三日三夜,杀二蛟一龙而出,雷神随而击之,十日十夜,眇其左目。

  王歆《孝子传》曰:竺弥,字道纶。父生时畏雷,每至天阴,辄驰至墓,伏坟哭,有白兔在其左右。

  《搜神记》曰:义兴人周永和出行,因日暮,路旁小屋中有女子留宿。一更后,有唤阿香,女应诺,"官唤女推雷车"。女遂辞周云:"有官事须去。"俄而大雷。既明,周自异其处,返寻,惟见一新冢,冢上有马迹。

  东方朔《神异经》曰:八方之荒有石鼓,其径千里,撞之,其音即雷也。天以此为喜怒之威

  盛弘之《荆州记》曰:朝阳县樊重母畏雷,重为母立石室以避之,悉以文石为阶砌,至今犹存。

  孟奥《北征记》曰:凌云台南角一百步,有白石室,名"避雷室"。

  又曰:临贺有石方二丈,石有磨刀斧迹,春夏常明净,其迹甚新。秋冬则苔秽,故为雷公磨石。

  《庄子》曰:阴阳交争为雷。

  《文子》曰:夫目察秋毫之末,耳不闻雷霆之声;耳调金石之音,目不见太山之形。小有所志,必大有所忘。

  《曾子》曰:阴阳之气俱,则为雷。

  《淮南子》曰:阴阳相薄,感而为雷。

  又曰:荫不祥之木,为雷霆所扑。

  又曰:庶女叫天,雷电下击,景公台殒,支体伤折,海水大出。(庶贱之女,齐之少寡妇人也。无子不嫁,事姑谨敬,姑无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妇,妇终不肯。女杀母以诬寡妇,妇不能自明,冤结叫天,天为作雷电下击景公之台。殒,坏之也。伤毁景公支体,水为之溢。)

  又曰:雷霆之声可以钟鼓写也。风雨之变可以音律和也。

  《抱朴子》曰:雷,天之鼓也。

  《鹖冠子》曰:昔者有道之君取政,非取于耳目也。夫耳之生聪,目之生明。两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孙子》曰:击电无停光,疾雷无余声。

  《河图帝通纪》曰:雷,天地之鼓。

  《河图》曰:玉虎晨鸣,雷声也。

  又曰:黄帝以雷精起。

  《六韬》曰:武王伐纣,雨甚雷疾,武王之乘,雷震而死。周公曰:"天不祐周矣!"。太公曰:"君秉德而受之,不可如何也。"

  伏侯《古今注》曰:成帝建始四年,无云而风,天雷如击连鼓,音可四五刻,隆隆如车声。

  《山海经》曰:羭(音榆)次之山有凫名橐{非巴},服之不畏电。({非巴}音肥、匪、备三音。)

  又曰:飞鱼如豚,赤文无羽,食之辟兵,不畏雷。

  《师旷占》曰:春雨初起,其音恪恪,霹雳者,所谓雄雷,旱气也。其鸣依依,音不大,霹雳者,谓之雌雷,水气也。

  又曰:春分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中,其所住者,兵起其主,无云而雷,名曰天狗。行不出三年,其国亡。

  又曰:初,雷从金门起,上旬旱,下田熟,一曰岁中兵革起也。

  《风俗通》曰:雷不盖酱。俗说令人腹中雷鸣。

  《世说》曰:曹爽将诛,梦二虎衔雷公,若二升碗放着庭中。

  《华阳国志》曰:曹公从容谓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先主方食,尖匕箸。会雷大震,先主曰:"圣人言迅雷风烈必变,良有以也。一震之威,乃可致此!"公亦悔失言。

  《郦炎对事》曰:或曰:"雷震惊百里,何以知之?"炎曰:"以其数知之:夫阳动为九,其数三十六;阴静为八,其数三十二。一阳动二阴,故曰百里雷。"

  《杂兵书》曰:雷电霹雳,破军中树木屋舍者,徙去,吉也。雷电风所从来不可逆而相代,宜慎之也。

  《物理论》曰:积风成雷。

  王充《论衡》曰: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亲涉卫难,结缨而死,孔子闻而覆醢,每闻雷鸣乃中心恻怛,亦复如之。故后人忌焉,以为常也。

  又曰:盛夏之时,雷电疾击杀人,谓之有阴过;饮食不洁则天怒,杀之。隆隆之声,天怒之音也。此虚言也。道士刘春,楚王英使食不洁,春死,未必遇雷也。建武四年六月夏,雷击会稽鄞县羊五头,羊有何阴过而雷击之乎?俗以为天取龙杀人,罚阴过,与取吉凶不同,非实道也。

  又曰: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形。

  又曰: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椎之。世人信之,莫不谓然。始复原之,虚妄之象也。

  ○霹雳

  《释名》曰:霹雳,折也。震,战也。所击辄破。若攻战也。

  《说文》曰:震,霹雳折物也。

  《穀梁传》曰:震雷为。

  《尔雅》曰:疾雷为霆霓。(郭璞曰:雷之急激者为霹雳。)

  《春秋繁露》曰:王言下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霹雳者,金气,其音商,故应霹雳。

  《五经通义》曰:震与霆,皆霹雳也。

  《晋安帝纪》曰:义熙二年六月,震太庙鸮尾,彻壁柱,若有文字。

  《晋朝杂事》曰:元康七年,霹雳破城南高禖石。高禖,中宫求子象也。贾后将诛之应。

  曹嘉之《晋纪》曰:诸葛诞以气迈称,常倚柱读书。霹雳震其柱,诞自若。

  《列女后传》曰:河南李叔卿为功曹,应举孝廉。同时应人害之,使婢宣言叔卿淫其寡妹。同举人诣尹,以骨肉相奸,不合应孝廉。叔卿杜门自绝,女妹伤被淫之名,遂到府门自杀,叔卿亦自杀,明已无愆也。后三年,霹雳杀害叔卿者,以其死尸置叔卿冢前。其家收而葬之,秋又雷发其冢。

  《玄中记》曰:玉门之西有一国,国中有山,山上有人,岁岁出石〈石朁〉(子林反)数千输庙中,名曰霹雳〈石朁〉。给霹雳用,从春雷出,砧日减,至秋而尽。

  《搜神记》曰:扶风杨道和,夏于田中值雨,霹雳下击之,道和以锄格,折其左肱,遂落地,不得去。色如丹,目如镜,毛角,长三尺,状如六畜,似猕猴。

  《续搜神记》曰:吴兴人章荀者,五月中于田耕,以饭萝置菰里。晚于菰中伺之,见一大蛇偷其食。荀即以鉟(步悲反)叉之,蛇便走,去。荀乘船逐之,至一坂,有穴,蛇便入穴,但闻号哭,云人斫伤某甲,或云当如何,或云付雷公,令霹雳杀奴。须臾,云雨冥合,震电伤荀。荀于是跳梁大骂云:"天公!我贫穷展力耕垦,蛇来偷食我饭,罪在蛇,反来霹雳我,是无知!雷公若来,今当以鉟斫汝腹破。"须臾,云雨辄开,乃更霹雳向穴中,诸蛇死者数十。

  《庄子》曰:阴阳错行,天地大骇。於是有雷有霆。

  刘义庆《世说》曰:夏侯玄,字太初,尝倚柱读书。时暴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玄神色无变,读书如故。

  《异苑》曰:佛佛虏凶虐暴忍,常自言,国名佛佛,则是狒中之佛。寻被震而死,既葬,而后就冢中,霹雳其柩,引身出外,题背四字,表其凶逆之国也。

  又曰:滕放,太元初,夏枕文石枕卧,忽暴雨雷震其枕,枕四解,傍人莫不怖慑。而放微觉有声,不足为惊。

  又曰:元嘉十九年,京口霹雳杀人,亦自题背。

  《世说》曰:王丞相见郭景纯:"君可试为作一卦。"卦成,郭意恶,云:"公有震厄。"王问:"可有消伏理否?"郭曰:"公能命驾西出数里,得一柏树,截短如公长,置寝处,灾可消。"王悉依其言。数日中果震,柏树碎门内,子弟皆称庆。

  桓谭《新论》曰:天下有鹳鸟,群国皆食之,三辅俗独不敢取之。或取即雷霹雳起,原夫天不独左彼而右此,杀鸟适与雷遇耳。

  《博物志》曰:九真有狸牛出谿上,或斗岸上家牛,皆怖。或遮捕,即霹雳,号曰"神牛"。

  《山海经》曰:半石之山有草,名曰嘉荣,服之不畏霆。(不畏霹雳。)

  《琴操》曰:楚高膏粱子出游九皋之泽,览渐水之台,张罛置罟于荆山,临曲池而渔。而疾风霣(于敏反)。雹,雷电奄冥,天火四起,霹雳下臻。玄鹤翔其前,白虎吟其后。乃援琴而歌叹,作《霹雳引》。

  《正论》曰:里语云:州县符,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

  ○电

  《释名》曰:电,殄也,乍见则殄灭也。

  《说文》曰:电,阴阳激耀也。从雨,甲声。

  《易》曰:离为电。

  又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诗》曰:烨烨震电。

  《礼记·月令》曰:春分之日玄鸟至,后五日,雷乃发声,后五日始电。

  《传》曰:隐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易稽览图》曰:阴阳和合,为电辉辉也。其光长。

  《春秋元命苞》曰:阴阳激为电。

  《史记·天官书》曰:电者,阴阳之动也。

  《帝王世纪》曰:黄帝有熊氏母曰附宝,有蟜氏之女也。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感附宝而孕。

  《汉书·李寻传》曰:寻说王根曰:"窃见往者盛冬雷电,潜龙为孽。"

  《晋书》曰:王戎幼而颖悟,神彩秀彻,视日不眩,裴楷目之曰:"戎眼烂烂如岩下电。"

  《神异传》曰:东王公与玉女投壶,误而不接,天为之笑,开口流光,今电是也。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曰:"东方朔为太山仙官,太仙使至方丈,助三天司命。朔但务山水游戏,擅弄雷电,激波扬风,风雨失时。"

  《西京杂记》曰:董仲舒曰:"太平之世,电不眴目,宣示光辉而已。"

  《庄子》曰:阴气伏于黄泉,阳气上通于天,阴阳分争,故为电。

  《文子》曰:肾为电,主鼻。

  《曾子》曰:阴阳交则电。

  《抱朴子》曰:良将去如收电,可见不可追;立如丘山,可瞻不可动。

  《淮南子》曰:电以为鞭策。(电击反也。)

  《物理论》曰:风清热之气,散为电。

  《楚辞》曰:凌惊雷,轶骇电。

  扬雄《河东赋》曰:奋电鞭,骖雷辎,鸣洪钟,建五旗。

  张衡《思玄赋》曰:凌惊雷之砊(苦浪反。)礚(苦大反。)兮,弄狂电之淫裔。

  傅玄诗曰:童女掣电。

  夏侯孝若《电赋》曰:攒云间而飞火,绛烟起於云中。

  曹毗《霖雨诗》曰:紫电光牖飞,迅雷中天奔。

  顾恺之《电赋》曰:天怒行凌,云赤光发。

  李颙诗曰:黮(徒感反。)(徒对反。)重云阴,碎棱震电〈口宅〉。(陟嫁反。)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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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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