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蛇上

  《周易·系辞下》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尔雅》曰:螣,螣蛇。(龙类也,能兴云雾而游其中。淮南云蟒蛇。)蟒,王蛇。(郭璞症曰:蟒,蛇最大者,故曰王蛇。)

  《左传·庄公》曰:初,内蛇与外蛇斗於郑南门掷晷,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

  又《文下》曰:有蛇自泉宫出,入於国,如先君之数。(自伯禽至僖公十七君。)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鲁人以为蛇妖所出,而声姜薨,故坏之。)

  又《襄三》曰:叔向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

  又《襄五》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蛇乘龙。"(蛇,玄武之宿,虚危之星。)

  《史记》曰:秦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出於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杆上帝之徵,君其祠之。"於是作鄜峙。

  《汉书》曰:高祖以亭长送徒骊山,夜行,经丰西大泽中,有大蛇当道,拔剑斩之,遂行。后人至者,见二老妪哭蛇,曰:"杆白帝子也,向赤帝子过而杀之。"媪因忽然不复见。

  《后汉书》曰:华佗常行道,有病咽塞者,(咽,喉也。)因语之曰:"向见道隅卖饼人,{艹汧}齑甚酸,可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乃立吐一蛇。

  《晋书》曰:杜预,先在荆州,因宴集,醉卧斋中。外人闻呕吐声,窃窥於户,而见一大蛇垂头而吐。闻者异之。

  又曰:乐广常有亲客,久阙不复来。广问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赐酒,方欲饮,见杯中有蛇,意甚恶之,既饮而疾。"于时河南厅事壁上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复置酒其处,谓客曰:"酒中复有所见不?"答曰:"所见如初。"广乃告其所以,客豁然而解,沉疴顿愈。

  又曰:赵脱凶篡位,殿上有大蟒及小蟒,耳间垂肉,似重孝帻,小蟒亦然。

  又曰:慕容熙游於城南,止大柳树下,若有人呼曰:"阁王且止。"熙恶之,伐其树。乃有蛇,长丈馀,从树中而出。

  又曰:沮渠蒙逊攻浩,而蛇盘於帐前。蒙逊笑曰:"前为一腾蛇,今盘在吾帐。天意欲吾回师。"先定酒泉,烧攻具而还。

  沉约《宋书》曰:刘秀之,少孤贫,有志操。十许岁时,与诸儿戏於前渚,忽有大蛇来,势甚猛,莫不颠沛惊呼;秀之独不动,众并异焉。

  《南史》曰:梁主衣库见黑蛇,长丈许,数十小蛇随之,举头高丈馀,南望,俄失所在。帝又与宫人幸玄州苑,复见大蛇盘屈於道,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杆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十万钱镇於蛇处,以厌之。因设法会,赦囚徒,赈穷乏,退居栖心省。又有蛇从屋坠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龙光殿上所御肩舆,复见小蛇萦屈舆中,以头驾夹膝前金龙头上,见人走,逐之不及。

  《梁书》曰:倭国有兽如牛,名山鼠,又有大蛇吞此兽。蛇皮坚不可斫,其上有孔,乍开乍闭,时或有光。射中之,蛇则死矣。

  《陈书》曰:后主末年,昏淫政乱。秘书监传绎上书谏诤,后主逼令自尽。死后,有恶蛇上屋来灵床当前,受祭酹而去。复来百有馀日,时有弹指声。俄而陈灭。

  《后魏书》曰:东魏孝静帝武定中,有大蛇见武牢城上。时北豫州刺史高仲蜜以武牢叛,死者数千人。后司马消难之任武牢,蛇又见,消难亦叛。土人谓之雌龙。

  《隋书》曰:炀帝大业末年,翟让初见李密,衣在格上,密腰带化为赤蛇,让心异之,竟为密所杀。

  又曰:薛浚初为童儿时,与宗中诸儿游戏于涧滨。见一黄蛇,有角及足。召群儿共视,了无见者。浚以为不祥,归而忧悴。母逼而问之,浚以实对。时有胡僧诣宅乞食,浚母蠢而告之,僧曰:"杆乃儿之吉应。且是儿也,早有名位,然寿不过六七耳。"言终而出,忽然不见,时咸异之。既而寿终於四十二,六七之言於是验矣。

  又曰:李密据偃师,王世充领兵讨之。夜有班蛇长丈馀,向寝屋作声,如牛吼,执仗者斩之。明日战大溃,匹马归国。

  《唐书》曰:太宗屯桓壁,常欲觇敌,潜军远抄,骑皆四散。太宗与一甲士登丘而睡,俄而贼兵四面云合,不之觉也。会有蛇逐鼠,触甲士惊起,因见贼至,遽白太宗而惧上马,驰百馀步,为贼所及,发大羽箭射之,殪其骁将,贼骑乃退。当时以为神异焉。

  又曰:建中三年,赵州宁晋县仁孝里沙北,有棠树甚茂,百姓祷之为神。忽有群蛇数千,自东南来,趋北岸集棠树下为二积,留居南岸者为一积。俄有三龟,径寸,绕行积旁,积蛇尽死,而后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

  又曰:玄和中,五坊小使每群聚於卖酒食家,肆情饮啖。将去,留蛇一箧,诫之曰:"吾以此蛇致供奉鸟雀,可善饲之,无使饥渴。"主人赂而谢之,方肯携蛇箧而去。

  又曰:李朝晟为邠州刺史,城方渠无水,师徒嚣然。遽有青蛇乘高而下,视其迹,水随而流。朝晟令筑防环之,遂为停泉,军人仰饮以足。图其事上闻,诏致祠焉。

  又曰:琤蚌国有鼠,喙尖而尾赤,能食蛇。有被蛇螫者,鼠辄嗅而尿之,其疮立愈。

  《后唐史》曰:欠戛三年春,有蛇、鼠斗於狮子门外,而鼠杀蛇。

  《晋史》曰:高祖即位之前一年,岁在乙未,邺西李固桥下,鼠与蛇斗。斗及日掷晷,蛇不胜而死。行人观者志之,后唐果灭於申。

  《周史》曰:太祖常寝,柴后见五色小蛇入〈雚页〉鼻间,心异之,知蒲柏贵,敬奉愈厚。

  《战国策》曰:昭阳为楚伐魏,复军杀将,移师攻齐。陈轸为齐王使,见昭阳曰:"楚有祠者,赐其舍人酒一卮。(卮,酒器也,受四升。卮,章移切。)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馀。请各画地为蛇,蛇先成者饮酒。'一人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为足未成,一人蛇后成,夺其卮,曰:'蛇故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为蛇足者终亡其酒。今公攻魏,破军杀将,又将移师攻齐,齐畏公甚。战胜不知止,犹为蛇足。"昭阳解军而归。

  《孙子兵法》曰: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

  《慎子》曰: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散,与蚯蚓同。

  《韩子》曰:昔黄帝合鬼神於西太山,作为青角,虎狼在前,虫蛇伏后。

  又曰:蟮似蛇而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渔者持蟮,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

  又曰:鸱夷子皮事田成子。成子去齐,亡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至望邑,曰:"子独不闻涸泽之蛇乎?泽涸将徙,有小蛇谓大蛇曰:'大蛇行而小蛇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钟。子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必以我为神也。'乃相负,越挂算而行,人皆避之。今子美而我恶,以子为我上客,一乘之君也;以子为我使者,万乘之卿也。不如为我舍人。"田成子负传而随之。至逆旅,君待之甚敬,因献酒肉。

  《淮南子》曰: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中国得而弃之,无用。(蚺蛇,大蛇也,其长数丈。)

  又曰:牺牛骍毛宜於牲,其象以致雨,不若黑戾。(黑戾,黑色,蛇属也。戾潜于水,神像,能致雨也。)

  又曰:神蛇能断而复属,而不能使人析狞惓也。

  又曰:昔容成氏之时,道路雁作行而处,(容成,黄帝时造历上。)记婴儿於巢氏,致馀粮於亩首,虎豹可尾,蛇虺可蹶。

  又曰:虎豹不可使缘木,蝮蛇不可以安足。

  《淮南万毕术》曰:乌喙蛇肝,病作不苦。(取鸟喙、蛇肝各等,治和丸如梧桐实。欲作,吞一丸,人不倦矣。)

  《抱朴子》曰:巳日山中称寡人者,社中蛇也。

  又曰:或问隐居山泽,治蛇蝮之道,曰:"昔员丘多大蛇,又生好药。黄帝揭趍焉,广成子教之佩雄黄而蛇去也。今带武都雄黄色如鸡冠者五两,以入山林,则不畏蛇。蛇若中人,以少许雄黄末敷之疮中,登愈。"

  又曰:蛇类虽多,惟有蛇蝮,中人至急,一日不治则杀人。若不晓方术,而为此蛇所中者,但以刀割疮肉投地,其肉沸如火,须臾焦尽,而人得活也。

  《山海经》曰:泰华山有蛇,名曰肥遗,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

  又曰:巴蛇吞像,三岁而出骨。君子服之,已心腹之疾。(今南方蚺蛇吞鹿,已烂,自绞於树,腹中骨皆穿鳞甲间出,此类也。)

  又曰:天同之山有蛇,名曰长蛇,其毛如彘毫,其音如鼓柝。(如鼓人击柝身。音吒。)

  又曰:鳞山多鸣蛇,其状如蛇,四翼,音如磬,见则大旱。

  又曰:黑齿人,为人黑齿。有蛇一赤一青在其旁。

  又曰:雨师,为人黑手,各操一蛇。

  《星经》曰:螣蛇二十二星在室北,近河,主虫蛇。

  《说苑》曰:齐景公猎,上山见虎,下泽见蛇。问晏子曰:"杆不祥耶?"曰:"有贤不知,知而不用,用而不任,此不祥耳;山是虎室,泽是蛇窟,何不祥乎?"

  《新序》曰:太子申生至灵台,蛇绕左轮。御曰:"速得国之祥。"太子遂不返,伏剑而死。

  《贾谊书》曰:晋文公出田,前驱还白:"前有大蛇,其高如堤,横道而处。"文公曰:"还车而归。"其御曰:"臣闻祥则迎之,妖则陵之。今前有妖,请攻之。"公曰:"不可。吾闻天子梦恶则修道,诸侯梦恶则修政,大夫梦恶则修身,善是则祸不至。今我有失行而天戒以妖。我若攻之,是逆天令也。"乃归。斋宿而请於庙,退而修政。居三日,梦天诛蛇,曰:"尔何敢当圣君之路!"文公觉,令人视之,蛇已鱼烂矣。(《新序》同。)

  又曰:孙叔敖之为儿,出游还,忧而不食。其母问其故,泣而对曰:"今旦儿见两头之蛇,恐死。"母问曰:"今蛇安在?"曰:"闻见两头蛇者死,恐他人复见之,已杀而埋之。"母曰:"无忧,汝不世矣。吾闻之,有阴德者,天报以福。"(《新序》同。)

  《列仙传》曰:玄俗者,自言河间人,饵巴豆、云母,卖药於都市,七丸一丸,治百病。河间王病,买服之,下蛇十馀头。

  郦善长《水经注》曰:南乡故城城南外,旧有郡社柏树,大三十围,萧欣为郡,伐之。言有大蛇。从树腹中坠下,大数十围,长三丈,小蛇数十随之,入南山,声如风雨。伐树之前,见梦於欣,欣不以厝意。及伐之,少日果死。

  又曰:汉水又东,合洛水。水有二源,合注壑於神蛇戍西。左右山溪多五色蛇,性驯良,不为物毒。

  又曰:交州山多大蛇,名曰蚺蛇,长十丈,围七八尺。常在树上伺鹿兽,鹿兽过便低头绕之,有顷鹿死。先濡令湿,讫,便合头角啖之,骨背诵薮出。山夷始见蛇不动时,便以大竹签签蛇头至尾,杀而食之,以为珍异。故杨氏《南裔异物志》曰:"蚺惟大蛇,既洪且长。彩色驳荦,其文锦章。食灰吞鹿,腴成养创。宾享嘉宴,是豆是觞。"言其养疮之时,肪腴甚肥。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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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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