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龟

  《尔雅》曰:龟三尺,贲。(今吴兴阳羡县君山上池,池中有六眼龟。)龟,俯者灵,(行头低。)仰者谢。(行头仰。)前弇诸果,(甲前长。)后弇诸猎。左倪不类,(行头左庳,匠箔东所谓左食者,以甲卜审。)右倪不若。(行头右庳为右食,甲形皆尔。)一曰神龟,(龟之最神明。)二曰灵龟(涪陵郡出大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瑇瑁,俗呼为灵龟,即今觜蠵龟,一名灵蠵,能鸣。蠵,以规切。)三曰摄龟,(小龟也。腹甲曲折解,能自张闭,好食蛇。江东呼为灵龟也。)四曰宝龟,(《书》曰:遗我大宝龟。)五曰文龟,(甲有文彩者。《河图》曰:灵龟负书,丹甲青文。)六曰筮龟,(常在蓍丛下潜伏,见《龟策传》。)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十龟,十曰火龟。(此皆说龟生之处所。火龟,犹火鼠耳。物有含异气者,不可以常理推,然亦无所怪。)

  《周易》曰:或益之十朋之龟。

  又《说卦》曰:《离》为龟。

  京房《易纬》曰:灵蓍,四十九茎,下有千岁神龟守之。

  焦赣《易林》曰:龟厌江海,陆行不止,自令枯槁,失其都市。

  《尚书·皋陶谟》曰:昆命于玄龟。

  又《禹贡》曰:九江纳锡大龟。

  又曰:宁王遗我大宝龟。(文王也。遗我大宝龟,疑则卜之。)

  《尚书中候》曰:尧沉璧於洛,玄龟负书出,于背甲赤文朱字,止坛场。沉璧於河,黑龟出,赤文题。

  又曰: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成王观於雒,沉甑,礼毕,王退。有玄龟青纯苍光,背甲刻书,上跻於坛,赤文成字,周公写之。

  《雒书》曰:灵龟者,玄文五色,神灵之精也。上隆法天,下方法地。能见存亡,明於吉凶。王者不埔迒,尊耆老,则出。

  《洪范五行》曰:龟之言久也,千岁而灵,此禽兽而知吉凶者也。

  《周礼·天官上·鳖人》曰:春献龟蜃,秋献龟鱼。

  又《春官下·龟人》曰:龟人,掌六鳖之属,各有名物:天龟曰灵属,地龟曰纬属,东龟曰果属,西龟曰雷属,南龟曰猎属,北龟曰若属。凡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各以其物入于龟室。(六龟各异室也。)

  《大戴礼》曰: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

  《礼记·月令》曰:季秋,登龟取鼋。(甲类秋乃坚成,故是月登取。)

  又《学记》曰:青黑缘者,天子植郸龟也。

  又《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逸礼》曰:天子龟尺二寸,诸侯八寸,大夫六寸,士民四寸。龟者,阴虫之老也。龟三千岁上,游於卷耳之上,老者先知,故君子举事必考之。

  《礼统》曰:神龟之像,上圆法天,下方法地,背上有盘法丘山。玄文交错,以成列宿,五光昭若玄锦文,运转应四时,长尺二寸,明吉凶,不言而信。

  《左传·襄二十三年》曰: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大蔡,臧文仲所居大龟也。)曰:"纥不佞,失守宗祧,(祧,庙。)敢告不吊。(言我为人后,不至于道而失守。)纥之罪,不及不祠,(不祠绝也,言宜有后也。)子以大蔡纳请,其可。"(请为先人立后,蒲柏可也。)贾曰:"闻命矣。"再拜受龟。

  《公羊传·定公》曰:弓绣质,(质,祔。)龟青纯。(纯,缘。)

  《春秋运斗枢》曰:涯掴星散为龟。

  《史记·龟策传》曰:余至江南,观其行事,问其长老,云龟千岁乃游莲叶之上。江旁人家常畜龟,饮食之,以为能导引致气,有益於助衰养老,岂不伟哉!

  《史记》褚先生曰:能得明尻者,财物归之,家必大富至千万。一曰北斗龟,二曰南辰龟,三曰五星龟,四曰八风龟,五曰二十八宿龟,六曰曰月龟,七曰九州龟,八曰玉龟,凡八明尻。龟各有文在腹下。此龟不必满尺二寸,民人得长七八寸可宝矣。神龟出於江中,庐江郡常岁时出,龟长尺二寸者二十枚,输太卜官。太卜官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龟千岁乃满尺二寸。有神龟在江南嘉林中。嘉林者,兽伍垄狼,鸟无鸱枭,草无毒螫,野火不及,斧斤不至,是谓嘉林。龟在其中,常巢於芳莲之上,左胁书文曰:"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为人君,有土正,诸侯得我为帝王。"南方老人用龟侄莶足,行二十余岁,老人死后移床,龟尚生,能行气龢引。

  又曰:宋玄王二年,江使神龟使於河,至于泉阳,渔者豫且举网得而囚之,置之笼中。夜半,龟来见梦於宋玄王,曰:"我为江使於河,而网当吾路,泉阳渔者豫且得我,我不能去,身在患中。王有德义,故来告诉。"玄王惕然,乃召博士卫平而问之,平曰:"龟也。"王求之泉阳,豫且曰:"夜半举网得龟。"使者载行入端门,见王延颈而前,三步而止;术颈而却,复其故处。於是玄王择日斋戒,以刀剥之。玄王之时,卫平相宋,宋国最强,龟之力也。

  《魏略》曰:文帝时,神龟出於灵芝池。

  《晋书》曰:怀帝永嘉玄年,有玉龟出於霸水也。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燕录》曰:海出大龟,枯死於平墩。辽东送之,侍郎王弘以为字文允得龟,灭亡之徵也。

  《晋书》曰:符坚末,高陆人穿井得龟,大三尺,背上有文,像八卦。坚命太卜池养之,食以粟。及死,藏其骨於太庙。是夜,庙丞高虏梦龟谓之曰:"我本出将归江南,遭时不遇,殡命秦庭。"又有人梦于虏曰:"龟三千六百岁,终必妖兴,亡国之像也。"其后竟验。

  又《载纪》曰:乞伏国仁,陇西鲜卑人也。昔有如弗斯出连叱卢三部,自漠北南出太阴山,遇一巨虫於路,状若神龟,大如阜。乃杀马而祭之,祝曰:"若喜蜀也,便开路;恶神也,遂塞不通。"俄而不见,乃有一小儿在焉。

  《南齐书》曰:永明年,唐潜献青毛神龟一头。

  《梁书》曰:玄帝为江州刺史时,有安成望族刘敬躬者,田间得白蛆,化为金龟。将销之,龟生光照室。敬躬以为神而祷之,所请多验也。

  《三国典略》曰:梁陆法和至襄阳城北大树下,画地方二尺,令弟子掘得一龟,长一尺五寸。杖叩之曰:"汝欲出此已数百岁,若不遇我,岂见天乎?"日为授三归,龟乃入草去。

  《陈书》曰:武宣章皇后母常遇道士,以小龟遗己,光彩五色,曰三年有徵。及期,后生,紫光照室,因失龟所在。

  《隋书》曰:开皇中,掖庭宫每月人来桃宫人。宫司以闻,帝曰:"门卫甚严,人何从而入?当是妖精耳。"因戒宫人曰:"若逢,但斫之。"其后有物如人,夜来登床,宫人抽刀斫之,若中枯骨,其将落床而走。宫人逐之,因入池而没。明日,帝令涸池,得一龟,径尺馀,其上有刀迹。杀之,遂绝。

  《唐书》曰:先天二年丁未,江州献灵龟,六眸,腹下有玄文,像卦文。

  《梁书》曰:朱女贞末年,诉州献绿毛龟,以为瑞。因宫中造室以居之,目为龟堂。

  《晋史》曰:安州李金全之将叛也,郡楼有介虫,如龟而巨鳞,锐首能陷坚。出於金全足下,金全恶而焚之。

  《列子》曰:渤海之东有大壑焉,其中有山,无所猎菖,常随潮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焉。仙圣毒之,诉於上帝。帝恐流於西极,失群圣之居,使巨龟十五举首而戴之,迭为三番,六万岁一交焉,五山始峙而不动。龙怖戤国有大人,举足而不盈数十步,而暨五山之所,一钓而连六龟,合负而趣归其国,灼其骨以数焉。

  《庄子》曰:庄钓於濮水,楚王使大夫往先白焉,曰:"愿以境内累子。"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二千岁矣,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途中乎?"大夫曰:"宁生而曳尾途中。"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途中。"

  又曰:宋玄君夜半而梦人被发窥阿门,曰:"予自宰露之渊,予为清江使河怖戤所。渔者余且得予。"玄君觉,召占梦者占之,曰:"杆神龟也。君曰:"渔者有余且乎?"煮右曰:"有。"君曰:"令余且会朝。"明日,余且会朝,君曰:"若鱼何得?"答曰:"且之网得白龟五尺。"君曰:"献若之龟。"龟至,君再欲杀之,再酉慁之,心疑。卜之,曰:"杀龟以卜,吉。"乃刳龟以卜,七十二钻而尾簜策。仲尼曰:"神龟能见梦於玄君,而不能避豫且之网。智能七十二钻而尾簜策,不能避刳肠之患。"

  《淮南子》曰:龟三千岁,蜉蝣不过三日,以蜉蝣而为龟忧养生之具,人必笑之。

  又曰:牛蹄、彘颅亦骨也,而弗灼。必问吉凶於龟者,以其历岁久也。

  《抱朴子》曰:千岁灵龟,五色具焉。其雄,额上两骨起似角,解人言。浮於莲叶之上,或在丛蓍之下。以彩朱浴之,乃剔取其甲,火炙捣服方寸匕,日三尽。一具寿千岁。

  又曰:山中辰日称雨师者,龙也;嗜日称寡人者,社中蛇也;称时君者,龟也。

  又曰:郄俭少时行猎,堕空冢中,饥饿,拣耑中有大龟数数回转,所向无常,张口吞气,或俯或仰。素闻龟能导引,乃试随龟所为,遂不复饥。百馀日后,竟能咽气断穀。魏王弃置土室中闭试之,一年不食,颜色悦泽,气力自若。

  《符子》曰:邦人献燕昭王以大豕者,曰於今百二十岁,邦人谓之豕仙。其群臣言於昭王曰:"是豕无用。"王命宰夫而膳之。豕既死,乃见梦於燕相曰:"今仗君之灵而化吾生也,始得为鲁津之伯,而浮舟者食我以粳粮之珍,而欣君之惠,将报子焉。"后燕相游於鲁津,有赤龟衔夜光而献。

  《金楼子》曰:黄金满笥,不以投龟;明珠径寸,岂劳弹雀?

  又曰:巨龟伏沙屿间,其上生树木,如渊岛。常有商人依其彩薪及作食,龟被灼热,便还海,於是死者数千人。

  又曰:阳郡山中有巨龟,长八尺,腹下有文字,前后足下各蹑一龟,有时逾山越水,咸观异之。

  《说苑》曰:灵龟五色,色似玉。背阴向阳,上隆像天,下平法地,转运应四时,蛇头龙脰,左精像日,右精像月,知存亡吉凶植典。

  又曰:城濮之战,文公谓咎犯曰:"吾十战而龟替,(音潜。)我迎岁,彼背岁;彗星见,彼操蒲苞,我操其标。吾又梦与楚王搏,彼在上,我在下,吾无以战,子以为何如?"咎犯对曰:"卜战龟替,是荆人也;我迎岁,彼背岁,彼去我从之也。"

  又曰:晋屠岸贾欲追赵氏。赵盾梦见叔带持龟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谓赵盾卜之,占兆绝而后好。赵史援占曰:"杆甚恶,非君之身。"

  《国语》曰:夫服,心之文也。如龟焉,灼其中,必文於外。若衬瞢子不为君必死,不合诸侯矣。

  《家语》曰:孔子问漆雕冯子曰:"子事臧文仲、武仲及孺子容,此三大夫者,孰为贤乎?"对曰:"臧氏家有守龟焉,文仲三年而为一兆,武仲三年而为二兆,孺子容三年而为三兆,冯从此见之;若夫三人之贤与不贤,所未敢识也。"孔子曰:"君子哉!漆雕氏之子。其言人之美也,隐而显;言人之过也,微而着。智不能及,明不能见,孰克如之?"

  《论衡》曰:龟二百岁,大如钱,游华叶上。三千岁则青边有距。

  《山海经》曰:大苦山阳,狂水出焉,注於伊水,中多三足龟。

  《星经》曰:天龟五星在南汉中。

  《广志》曰:觜(兹维切。)〈虫隽〉,(夷隹切。)形如龟,出交州。山龟,在山上,食草,长尺馀。

  柳氏《龟经》曰:龟一千二百岁,可卜天地掷暾始。何以言之?三千四十二占,於天地。千岁之龟甲,黑龟,有五色时用之。

  《神仙传》曰:南极子融即杯咒之,即成龟,煮之可食,腹藏皆具。杯成龟穀,煮取肉,还成杯。

  《会稽后贤传》曰:孔愉,字敬康。常至吴兴馀不亭,见人笼龟於路,愉求买而放於溪中。龟行至水,反顾视愉。及封此亭而铸印,龟首回屈,三铸不正,有似昔龟之顾,灵德感应如此。

  《华阳国志》曰:秦惠王十二年,张仪、司马错破蜀,克之。仪因筑城,城终頺颓坏。有一大龟从硎而出,周行旋走。乃依龟行所筑之,乃成。

  《古史考》曰:伏羲时,灵龟负河图。(八卦是也。)

  《洛阳记》曰:禹时,有神龟於洛水负文,列於背以授禹。文即治水文也。

  《南越志》曰:龟甲名神屋,出南海,生池泽中,吴越谓之玄伫。神龟大如拳而色如金,上甲两边如锯齿,爪利而能缘大木,捕鸣蝉,至美可食。不中於卜,以其小故也。

  《嵩高山记》曰:千岁松或化为伏龟。

  《义兴记》曰:君山庙,其下有池,池中有三足六眼龟。

  崔豹《古今注》曰:龟,一名玄衣督邮,一名玄绪。

  《王子年拾遗录》曰:昆仑山第五层有神龟,长一尺九寸,四翼。万岁则升木而居也,亦能言矣。

  郭子横《洞冥记》曰:黄安,代郡人也。常去,自云卑猥,不敢处人间,执鞭,怀而欲书,画地以记其数,一媳载成池矣。明复移,亦复成池。时人谓言:黄安枢耕,年可八十馀,视若童子,常服朱砂,举体皆赤,冬不着衣,坐一大神龟。时人问:"子坐此龟几年?"对曰:"昔伏羲氏始造网罟,有此龟以授吾,龟背已平。此虫畏日月之光,二千岁而一出头,我坐此龟以来,五遇出头矣。"行则负龟而移,世人谓黄安万岁。

  《博物志》曰:人有出行坠深泉涧者,无出路,饥饿分死。左右槛尻蛇甚多,朝暮引颈向东方,人因伏地学之,遂不复饥,体殊轻便,能登岩岸。经数年后,试竦身举臂,遂超出涧上,即得还家。颜色悦泽,颇更黠惠胜故。还,食穀啖滋味,百馀日中复蒲熬质。

  又曰:龟三千岁,犹旋卷耳之上;蓍千岁,三百茎同本。以老,知吉凶。

  《神异经》曰:西方大荒中有人焉,长丈,其腹围九尺,践龟蛇,载朱鸟,知河海升斛,识山石多少,知天下鸟兽言语。

  《续搜神记》曰:司徒蔡谟亲友王蒙者,单独,常为蔡公所怜。公常令人捕鱼,获龟如车轮。够远厨帐下,倒悬龟着屋。蒙其夕才眠即魇,如此累夜。公闻而问蒙何故魇,答云:"眠则梦人倒悬己。"公容虑向龟,乃令人视龟所在,果倒悬着屋。公叹曰:"果如所度。"命下龟於地。於是蒙即得安寝,龟乃去。

  又曰:晋咸康中,豫州刺史毛宝戍邾城。有一军人於武昌市见人卖一白龟子,长四五寸,洁白可爱,宝便买取持归。着瓮中养之,日日大,近欲尺许。其人怜之,持至江边放死晷,视其去。后邾城遭石勒败,毛宝弃豫州。既越江,莫不沉溺。宝於时被铠持刀,亦驮菰投。既入死晷,觉如随一石上,水裁至腰,须臾,游去中流。视之,乃是先所养白龟,甲六七尺。既送至东岸,出头视此人,徐游而去,中江犹回首数焉。

  又曰:鄱阳县民黄赭,入山彩荆杨子,遂迷不知道。数日饥饿,忽见一大龟,赭使咒曰:"汝是灵物,吾迷路不知道,今骑汝背,示吾路。"龟即回右膊,赭即从行。去十馀里,便至溪水。见贾客行舡,赭即往乞食,便语舡人云:"我向者於溪边见一龟,甚大,可共往取之。"言讫,面即生疮。既往,亦复不槛尻。还家数日,病疮而死。

  刘敬叔《异苑》曰:馀姚县仓封印完全,而开之觉大损耗。后伺之,乃是富阳县桓王陵上双石龟所食。即密令毁龟口,於是不复损耗。

  又曰:孙权时,永康有人入山遇大龟,即束之归,龟便言曰:"游不良,为时君所得。"人甚怪之,载出,欲上吴王。夜洎越里,缆舡於大桑树。宵中,树呼龟曰:"劳乎?玄绪。奚事尔耶?"龟曰:"我被拘絷,方见烹臛。虽尽南山之樵,不能溃我。"树曰:"诸葛匈糠博识,必致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计从安出?"龟曰:"子明无多辞,祸将及尔!"树寂而止。既至,权命煮之,焚柴万车,语犹如故。诸葛恪曰:"燃以老叶,乃熟。"献人仍说龟树共言,权登使伐取煮龟,立烂。今烹龟犹多用叶薪,野人故呼龟为玄绪。

  孔氏《志怪》曰:会稽吏谢宗赴假吴中,独在舡。忽有女子,姿性妖婉,来入舡,问宗有佳丝否,欲市之。宗因与戏,女渐相容,留在舡宿,欢晏继晓。因求宗寄载,宗便许之。自尔,舡人恒媳垣闻言笑,兼芬馥气。至一年,涂却同宿,窥伺之,不见有人,方知是邪魅,遂共掩之。良久,得一物大如枕。须臾,又得二物,并小如拳。以火视之,乃是三龟。宗悲思数日,方悟,自说此女子,一赎生二男,大者名道愍,小者名道兴。既为龟,送之於江。

  《广五行记》曰:晋孝武太玄中,吴郡岑泉为司农,造碑於江畔湖西之村。见石龟载碑从田中出,还其先处,萍藻犹在腹下。其月,泉暴亡。

  任昉《述异记》曰:陶唐之世,越裳国献千岁神龟,方三尺馀。背上有文,皆科斗书,记开辟已来命录之龟历。(伏滔《述帝贡月铭》曰:胡书龟历之文。)

  又曰:周时,城阳雨钱,终日方绝。王莽时,未央宫雨五铢钱,既至地,悉为龟儿。

  又曰:龟一千年生毛,寿五千岁谓之神龟。寿万年曰灵龟。

  孙惠《龟赋》曰:有缁衣之大夫兮,衣玄绣之衣裳。乘辎车之岌岌兮,驾云雾而翱翔。风雨为之电奋兮,五色赫以焜煌。

  李颙《龟赋》曰:质应离像,位定坎居。贱彼朵颐,贲我灵符。浮洛川,见纬书。洞秘赜,通玄虚。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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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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