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鸟

  《周礼》曰:庖人供六禽:辨其名物。(六禽,雁、鹑、鴳、雉、鸠、鸽。)

  又曰: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行羽物,以飞鸟赐群吏。中秋,鸠化为鹰,顺其始杀,大班羽物。)

  又曰:射鸟氏掌射鸟,祭祠以弓矢殴鸟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

  又曰: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天子大蜡,谓十二月合取万物而素飨之。襦,细密之罗。)

  又曰: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春鸟,蛰而始出,是时鹰化为鸠。春鸟变旧为新,宜以养老助生气。行谓赋物。)

  又曰: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鸟之可养盛大蕃息。)祭祠供卵鸟,(其卵可荐之鸟。)四时贡鸟物,(鸮雁之属,以四时来。)共逝献之鸟。(雉及鹑、鴽之属。)

  又曰:翨氏(翨音翼。)掌攻猛鸟,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猛鸟,鹰、隼之属。置其所食之物於绢中,鸟来下则掎其脚。)以时献其羽翮。

  又曰:哲簇氏,(哲音摘,又他历切。簇音苍独切。)掌复夭鸟之巢,(复,毁也。夭鸟,恶鸣之鸟,若鸮鵩。)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

  又曰:庭氏,掌射国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救月之矢夜射之;中若神也,则以太阴之弓与枉矢射之。

  《礼》曰:献鸟者,佛其首。

  又曰:执禽者左首。

  又曰: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

  又曰:鸟皫色而沙鸣,郁。(皫,普表切。)

  又曰:凡竖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夫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智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传》曰:或叫于宋大庙曰:"譆譆!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譆譆"。

  又曰:郯子来朝,公与之宴。叔孙昭子问焉,曰:"少皞氏以鸟明遒,何?"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

  又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

  《诗》曰: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易》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又曰: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又曰:旅鸟焚其巢。

  又《小过》曰:有飞鸟之像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书》曰: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孔安国曰:乳化曰孳,交接曰尾。)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夏时,鸟兽毛羽希少,改易。革改。)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毨理也。毛更生整理也。)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燠,鸟兽氄毛。(鸟兽皆生毳细毛也。)

  《周书·旅獒》曰:珍禽奇兽,弗育于国。

  《论语》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又曰:鸟兽不可与同群。

  《尔雅》曰:鸟之雌雄不可别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鸟之少美长丑为鹠鷅。二足而羽谓之禽。

  《春秋演孔图》曰:鸟化为书,孔子奉以告天。赤爵集书上,化为黄玉,刻曰:"孔提命仰应法为赤制。"

  又曰:黑帝治,生五角之禽以触民。(宋均注曰:阳数五也。)

  《春秋考异邮》曰:鸟鱼者阴中阳,阳中阴,皆卵生以类翔。故鱼从水,鸟从阳。凡飞翔羽翮柔良之禽兽,皆为阳。阳气仁,故鸟哺公。(鸟飞于风,鱼浮之水,是故阳气轻劲也。含二气,故生卵。)吞龁者,八窍而卵生。(鸟鸡类也。)

  《瑞颖咱王世纪》曰:禹葬会稽,有群鸟为民田,春耕则衔去草根,秋则啄除其芜秽,谓之鸟社。

  《禽经》曰:山禽之咮多短,水禽之咮多长;山禽之尾多修,水禽之尾多促。林鸟以朝嘲,水鸟以夜〈口夜〉。

  《序命历》曰:羲皇、燧人,始名物虫鸟兽之名。

  《尚书考灵曜》曰:鸟为春候。

  《归藏·启筮》曰:金死戤子,其名曰羽蒙。乃占之曰,羽民是生百鸟。

  《史记》曰:秦仲知百鸟之音,与之语,皆应焉。

  又曰:楚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令国中曰:"有敢谏者,死无赦!"伍举入谏,庄王左抱郑姬,右闭唇女,坐钟鼓之间。伍举曰:"愿有进隐。"(隐为隐藏其意。)曰:"有鸟在于阜,三年不蜚不鸣,是何鸟也?"庄王曰:"三年不蜚,蜚将撤觎;三年不鸣,鸣将惊人。举退矣,吾知之矣。"

  又曰:楚顷襄王十八年,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王闻而召之,问焉,对曰:"小臣之好射鶀(音其。)雁罗鸗,(徐广曰:鸗,〈鸟邑〉也。音龙。)小矢之发也,何足为大王道哉!且称楚之国,大王之贤,所弋非特此也。昔者三王以弋道德,五伯以弋战国。故秦、魏、燕、赵者,其雁也;齐、鲁、韩、魏者,青首也;(青首,小凫有青者。)邹、费,郯、邳者,罗鸗也。外则其馀则不足射也。见鸟六双,(以喻上文秦赵等十赌搡,故曰六双。)惟王何取。王何不以圣人为弓,勇士为缴,时张而射之,此六双者可得而囊载也。其乐非特朝夕之乐也,其获非特凫雁之实也"。

  《汉武故事》曰:武帝作玉堂,以玉璧薄椽头,铸为大鸟,黄金途,长五丈,栖屋上。

  《续汉书》曰:杨震将葬,大鸟来止亭树,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头泪出。众人更共摩收抱持,终不惊骇。其鸟五色,高丈馀,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也。

  《魏志》曰:高唐隆临终上疏谏明帝:"臣观黄初之际,天兆其戒,异类之鸟育长燕巢,口爪俱赤。此魏室之大异也。"

  《晋书》曰:赵脱凶篡位,时于殿上得异鸟,问皆不知名。其日向夕,宫西有素衣小儿言:"是服刘鸟。"伦使录小儿并鸟闭置空室。明旦开视,户如故,并失人鸟所在。伦目上有瘤,以为妖焉。

  《南史》曰:甄括,字彦约,中山无极人也。居江陵,数岁,丧父,哀感有若成人。家贫,养母常得珍羞。及居丧,庐於墓侧,恒有鸟,玄黄杂色,集於庐树。括哭则鸣,哭止则止。

  《齐书》曰:曲江公萧遥欣,年七岁,出时,有一左右小儿善弹,飞鸟无不应弦坠落。欣曰:"凡戏多端,何急弹!此鸟自空中翔飞,何关人事?无趣杀此生!"煮右感其言,遂不复弹鸟。

  《梁书》曰:何胤退居吴武丘寺,讲经论常,禁杀。有异鸟如鹤,红色,集讲堂,驯狎如家禽。

  《南史》曰:海中浮鹄山,去地千馀里。上有女人,年三百岁。有女道士百四五人,年并出百,俱在山中学道,遣使献红席。梁武帝方舍身时,其使適至。此草常有红鸟居下,故以名。观其图状,则鸾鸟也。

  又曰:梁武帝舍身时,有男子,不知何许人,於众中自割身以饴饥鸟,血流遍体,而颜色不变。开讲日,有三足鸟集殿之东户,自户適於西南悬楣,三飞三集。白雀一见於重云阁前连李树。

  《后魏书》曰:波斯国有鸟,形如橐驼,有羽翼,飞而不能高。食草与肉,亦能啖火。驰走甚疾,一日能七百里也。

  又曰:彭城王勰从沔北除使持节、都督南征诸军事、正中军大将军府。勰於是亲勒大众。须臾,有二大鸟从南而来,一向行宫,一向府幕,各为所获。勰言於帝曰:"始有一鸟,望旗颠仆,臣谓大吉。"帝戏之曰:"鸟之畏威,岂独中军之略也?吾亦分其一耳,此乃大善。"

  《北史》曰:豆周卢勣为渭州刺史。鸟鼠山绝壁千仞,由来乏水,诸羌苦之。勣马足所践,忽飞泉涌出。有白鸟翔止厅前,乳子而后去。人为之谣曰:"我有丹阳,山飞映铂,济戎夷人,神鸟来翔。"

  《隋书》曰:炀帝征辽东,帝舍临顿,见大鸟丈馀,缟身朱足,游泳自若。上异之,诏虞绰为铭。帝览而善之,命有司勒於海上。

  又曰:大业十二年二月甲子夜,有二大鸟似雕,飞入大业殿,止於殿〈土居〉,至明而去。

  又曰:王世充将欲篡位,罗取杂鸟,书帛系其颈,自言符命而散放之。或有弹射得鸟而来献者,亦拜官爵。

  《唐书》曰:太宗谓褚遂良:"学问稍长,性亦坚正。既写忠诚,甚亲附於朕。譬如飞鸟依人,自加怜爱。"

  又曰:永徽中,吐火罗国献大鸟,高七尺,其足似驼,有翅而能飞,日行三百里,能啖铜铁。夷俗呼为驼鸟。上以太宗怀远所致,献於昭陵,乃刻像於陵之内。

  又曰:永徽中,万年宫有小鸟生大鸟。

  又曰:大历八年,有大鸟见於武功县,群鸟随而噪之。武功县神策行营将张日芬射而获之,以献。是鸟肉翅狐首,四足,足有爪,其广四尺三寸,其毛诗赤,形类蝙蝠。

  又曰:大中十年,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丈。而水禽山鸟鹰隼燕雀之类,无不驯狎。又有鸟,人面绿毛,爪喙皆绀色,其声曰甘,人呼为甘虫。

  《庄子》曰:飞鸟之影,未常动也。

  《文子》曰:有某菜愦,张罗待之,得鸟者,一目也;今为一目之罗,即无得鸟时。

  《孙卿子》曰:鸟穷则啄,人穷则诈。

  《淮南子》曰:鸟排空而飞,兽厥石而走。

  又曰:射者扞乌号之弓,弯綦卫之箭,重之羽蓬、蒙子之巧,以要飞鸟,犹不能与罗者竞多。何则?以所持之小也。张天下以为之笼,因江海以为之罟,又何亡鱼失鸟之有乎?

  又曰:一目之罗,不可以得鸟;无饵之钩,不可以得鱼;遇士无礼,不可以得贤德。

  又曰: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於阳。

  又曰:系舟死晷,鸟闻之高翔,鱼闻之沉渊。

  又曰:鸟不于防者,虽近弗射;(鸟,燕之属是也。)其当道者,虽远弗释。(当道,谓作防客者,故曰不释也。)

  又曰:夫飞鸟主巢,狐狸主穴。巢者,巢成而得宿焉。趋舍行义,亦人之所栖瞬蘙。

  又曰:鸟鱼皆生於阴,属於阳,故鸟鱼皆卵。鱼游於水,鸟翔于云。

  又曰:羽嘉生飞龙,(羽嘉,羽虫之先也。蜚龙,龙之有羽者。)飞龙生凤皇,凤皇生鸾鸟,鸾鸟生庶鸟。凡羽者,生于庶鸟也。

  又曰:蒲且之连鸟於百亻刃之上,而詹何之鹜鱼於大渊掷晷,此皆得清净之道也。

  又曰:羽者妪伏,毛者孕育。

  《淮南万毕术》曰:人面击地,飞鸟自下。(取蘗木为人形似鸟,而血途人面,以击地,飞鸟自下。)

  《抱朴子·军术》曰:众鸟群飞,徘徊军上,不过三日,有暴兵至焉;鸟聚军中,揭薠赏功增秩;鸟集将军之旗,将军增官;鸟集军中,莫知其名,败军也。

  《阮子》曰:高鸟相木而集,智士择士而翔。

  《晏子春秋》曰:景公射鸟,野人骇之,公令吏诛之。晏子曰:"鸟兽故非人所养,野人骇之,不亦宜乎?"公曰:"善。自尔已来,一弛鸟兽之禁。"

  又曰:景公好弋。使颜涿主聚鸟而亡,公召吏杀之。晏子曰:"诸侯闻之,以君重鸟轻士。"公曰:"勿杀。"

  《春秋后语》曰:淳于髡曰:"夫鸟同翼者聚飞,而兽驮葶者俱行,各有俦也。"

  又曰:魏有吏羸脉者,与王辞哭下,仰见飞鸟,引弓虚发而鸟堕下。魏王怪而问曰:"何以得至此?"羸脉曰:"杆孽生也。"王曰:"先生何以知之?"对曰:"其飞徐,其鸣悲。其飞徐者,故疮痛也;其鸣悲者,久失群也。故疮未息,而惊心未去,闻弦音烈而高飞,故陨也。"(孽,馀也。先被伤而馀疮未差,故闻弦声而旧创痛,惊而陨也。创与疮同。)

  又曰:燕王使骑劫代将,乐毅奔赵,士卒离心。田单乃令城中食者先祭先祖於庭中,飞鸟悉飞舞其上,或下啄其食。燕人皆怪之。

  《穆天子传》曰:旷原之野,飞鸟之所解羽。舂之山,飞鸟之所栖。舂山之泽,清水温泉,飞鸟百兽之所饮食。

  《家语》曰:孔子在卫,颜回侍侧。闻哭声甚哀,子曰:"回,汝知此何哭?"对曰:"杆哭非但为死,又为生离。回闻桓山之鸟生四子焉,羽翼既成,将分於四海,其母悲鸣而送之,哀声有似於此,谓其往而不返也。回窃以音类而知之。"

  又曰:苍鸟群飞,孰使萃之?(苍鸟,苍雁。)

  又曰:稷维玄子帝何笃?投之水上鸟何燠?(投,弃。燠,温。鸟以羽翼复荐之。)

  《白虎通》曰:鸟所以飞何?鸟者,阳也。飘轻,故飞也。禽者,何?鸟兽之总名,明为人所禽制。

  蔡邕《月令章句》曰:天官五兽,前有朱雀、鹑火之体。凡鸟生於水。

  《冲波传》曰:颜渊、子路於洙泗见五色鸟,由曰:"荧荧之鸟也。"(见色分明,故曰荧荧也。)

  《广志》曰:东齐多鸟爵,千百为群。小户种谷,咸以爵为患。

  《文士传》曰:张衡有巧艺。常作木鸟,假以羽翮,腹中施机,能数里飞。

  《博物志》曰:子路与子贡过郑神社,社树有鸟。子路捕鸟,神社牵挛子路,子贡说之,乃止。

  又曰:会稽山阴,禹葬焉。圣人化感鸟兽,故像为民佃;春耕,鸟衔拔草根,秋啄除其秽。故县官禁民不得杀伤此鸟,犯者,刑之无赦。

  《会稽典录》曰:夏方,字文正,家遭疠,父母串叔一时死,凡十三丧。方年十四,昼则负土哀号,暮则扶棺哭泣。比葬,年十七,乌鸟集聚,猛兽乳其侧。

  《幽明录》曰:符坚时,有射师经嵩山,望见松树上有一诗白鸟,似鹄而大。至树下,又见一蛇,长五丈许,树上取鸟,未至鸟一丈,鸟便欲飞,蛇张口歙之,鸟不得去,缤纷。一食顷,鸟转欲困,射师引弩射三矢,蛇陨,而鸟得飏去。须臾,云晦雷发,惊耳骇目。而向鸟徘徊其上,毛落纷纷。雷息电灭,鸟亦高飞。

  《十州记》曰:祖沷州有不世之草,似菰苗。秦始皇时,死者横道。有鸟如乌状,衔此草以复死人面,皆登时起坐而遂活也。

  《异苑》曰:兰陵昌虑县华山有井,鸟巢其中,金喙,黑色而圆翅。此禽见则大水。

  《荆楚岁时记》曰:春分日,民并种戒火草於屋上。有鸟如乌,先鸡而鸣"架架格格"。民候此鸟则入田,以为候人架犁格也。

  又曰:夏七月,有鸟名获穀,其声自呼。农人候此鸟,则犁把上岸。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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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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