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总叙官

  《礼记》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

  又《王制》曰: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谓此地之田税所给也)。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春秋》曰:昭十七年,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公问焉,曰:"少皞氏以鸟名官,何故?"(少皞金天氏,黄帝子,巳姓之祖也。问何故以鸟为官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黄帝轩辕氏姬姓之祖也。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也)。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神农姜姓之祖也,有火瑞,故以火纪事名官也。)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共工以诸侯霸九州者,在神农前、太吴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也)。太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太皞伏羲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名官司也。)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之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又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

  《尚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敬顺天地以授人也)。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嵎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使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申命羲叔,宅南交。(羲叔居治南方之官。南交言夏与春交。)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居治西方之官。)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攻,助成物也。)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都,谓所聚也。易谓岁,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定四时成岁,以告时授事,则众功皆广。)

  又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奋,起也。有能起发其功广尧之事也。)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亮,信惠顺也。使居百揆之官,信立其功顺其事者,谁乎?)佥曰:"伯禹作司空。"(禹入为天子,司空治水有功,言可用也。)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称禹前功以命之,惟居是百揆勉行之。)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不许其让,使往宅百揆。)

  又曰: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王曰:若昔大猷,(顺古大道。)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万国咸宁。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汤禹建官二百,亦能用治。言不及唐虞之清。)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敬信天地之教。)弼予一人。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扰,安也。)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士农工商,使顺天时。)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以倡导九州牧伯为政大成兆民之性命。)

  又曰:俊乂在官,(俊德治能之士皆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僚工皆官也,师师相师法。百官皆是,言政无非。)抚于五辰,庶绩其凝。(言五官皆顺五行之时,众功皆成。)

  又曰:无旷庶官。天上,人其代之。(位非其人为空官,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又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言奉上布德,顺下训民,不可官所私,任非其人。)

  又曰:官不及私昵,惟其能。(不加私昵,惟能是官。)爵罔及恶德,惟其贤。(非贤不嚼。)

  《周礼》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极,中也。令天下之人,各得其中。)

  又《周官》曰: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受职,治职事。)再命受服,(受服,受祭衣服为上士。)三命受位,(列位于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也。)四命受器,(受祭器为上大夫也。)五命赐则,(则,法也。)六命赐官,(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如诸侯也。)七命赐国,(出就候伯之国。)八命作牧,(谓候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九命作伯。(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伐五候九伯也。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也。)

  《尚书大传》曰: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故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所与为天下者,若此而已。(自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时之官也。)

  《家语》曰:古之御天下者,以六官总治焉。冢宰之官以成道,(治官所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教官所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礼官所以成仁。)司马之官以成圣,(政官所以成圣。圣通官正,所以平通天下。)司寇之官以成义(刑官所以成义。)司空之官以成礼,(事官所以成礼也。非事不立也。)六官在手以为辔。

  《东观汉记》曰:更始所置官爵多群小,长安为之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后汉书》曰: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於是司隶州牧条奏并省,有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汉旧仪》曰:古法虽圣犹试,故设四科之辟。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令皆试以其能,然后官之。

  《后魏书》曰:天兴元年,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等官。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坐,谓之八国。常侍侍直左右,出入王命。三年,置仙人博士官,典煮炼百药。天锡元年八月,初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属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属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属官有署令长,秩八品。令长属官有署丞,秩九品。九月,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初,帝欲法古纯质,每於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也。以伺察候占官谓之白鹭,亦取其延颈远望也。自馀之官,义皆类此。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属官,总理万机,故世号八公。太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地、东、西、南、北部,皆以诸事为之。大人置三属官。自太祖至高祖,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目,不为常,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

  贾谊《新书》曰:王者,官人有六等:一曰师,二曰友,三曰大臣,四曰左右,五曰侍御,六曰厮役。知足以为源泉,行足以为仪表,问焉则应,求焉则得,者,谓之师;智足以为礲砺,行足以为辅助,明於进贤,敢於退不肖,内相匡正,外相扬美,谓之友。智足以谋国事,行足以为民率,仁足以合上下之忻,国有法则退而守之,君有难则能死之者,大臣也。修身正行不愆於乡曲,言语谈说不怍於朝廷,智能不困於事业,服一介之使能合两君之忻,执戟居前能举君之过失,不难以死持之者,左右之臣也。不贪於财,不淫於色,事君不敢有二心,居则不敢泄君之谋,君有过失虽不能正谏,以其死持之而愁悴有忧色者,侍御之臣也。惟谀之行,惟言之听,以睚眦之间事君者,厮役也。

  《通典》曰:唐开元中刊定职次,著之为格。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纲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驳非宜;中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待凡六省。)御史台以肃清僚庶。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以严其禁御。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冶内事。)三寺、(守令,率更、太仆等三寺。)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凡十率府。)俾又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京府置牧,余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

  《说苑》曰:应侯与贾子坐,闻有鼓琴之声。应侯曰:"今之琴一何悲也?"贾子曰:"夫张急调下,故使之悲耳!急张者,良材也,调下者,官卑也。取夫良才而官卑之,安能无悲乎?"应侯曰:"善!"

  仲长子《昌言》曰:官之有级,犹阶之有等,升阶越等,其步也乱。乱登朝级,败礼伤法。是以古人之初仕也,虽有贤才皆以级次进焉。贾生有言:"治国取人,务在求能。故裁国之无利器,犹镂以铅刀而望其切,不亦疏乎!

  杨泉《物理论》曰:吏者,理也,所以理万机、平百揆也。武士宰民物,犹使狼牧羊、鹰养雏也。是以人主务在审官择人。

  《李重集杂奏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治,而功在简易。自帝王而下,世有增损。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之职,始於掌封奏以宣内外,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官,故汉宣称"所与为治,惟良二千石"。其有殊效者,辄玺书勉励,或赐爵进秩,礼遇丰厚,得为治大体,所以远踪三代也。及至东京,虽渐优显,令仆出为郡守,锺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鲍昱是也。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预、胡质等郡,或二十年,或秩中二千石,假节犹不去郡,或还不易方。此亦古人"苟善其事,虽没世不徙官"之义也。汉魏以来,内官之贵於今最隆。太始以前,多以散官补台郎,亦径补黄门中书郎,而今皆数等而后至,众职率亦如此。陵迟之俗未久,笃尚之风未洽,百事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著,黜陟不得彰,此为治之大弊也。汉法,官人不得真秩,京房为魏郡太守,以八百石居之。魏初用轻贫,先亦试守,不称,则继以左迁。然则俊才登进,无能降退,此则所谓有知必试而使人以器者也。臣以为今宜并郡守等级,使同古者,明试守左迁之例,官人之理尽,则士必量能而受爵矣。

  《桓温集·略表》曰:今天下分崩,丧乱殄瘁,虽道隆中兴,而户口凋寡,近方汉时不当一郡之民。民户既少,则势不多而当必同古制。百官备职,实非大易;随时之宜,且设官以理务。务寡则官省,官省以国治,则职显而人清。故光武初兴,多所并省;诸葛亮相蜀,简才并官。此皆达治之成规,今日之所先也。宜从权制,并官省职。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不专尚书,故重九棘也。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之位,惟太常、廷尉职不可阙。其诸员外散官及军府参佐职无所掌者,皆并若车驾、郊庙、籍田之属。凡诸大事于礼宜置者,临时权兼,事讫则罢职。既并则官少而才精,职理则无害民而治道康矣。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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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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