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江南道上

  昇州

  《图经》曰:昇州,古扬州之地也。春秋时为吴地。战国时越灭吴,为越地;后楚灭越,其地又属楚,初置金陵邑。秦并天下,改金陵为秣陵,属鄣郡。汉元封二年,改鄣郡为丹阳郡。

  《汉志》曰:故鄣,属丹阳郡。莽曰侯望。

  《金陵图》云:昔楚威王见此有王气,因埋金以镇之,故曰金陵。秦并天下,望气者言江东有天子气,凿地断连冈,因改金陵为秣陵。

  《吴志》曰:孙权欲兴都,未定,长史张纮劝都之;后刘备宿于秣陵,亦劝权都之,遂定议,都秣陵。

  《建康图》曰:西晋乱,元帝自广陵渡江,此城荒落,以府第居县北,幕府之名,自此而立。寻以江宁为琅琊国,盖龚帝始封之名也。历宋、齐、梁、陈,六代皆都之。

  《舆地志》曰:金陵有东府城,晋安帝时筑。其城西,本简文为会稽第。其东则丞相、会稽王道子府。谢安石薨,以道子代领扬州,州在第,故时人号为东府西州。

  《图经》曰:金陵有古冶城,本吴铸冶之地也。

  《晋书》曰:元帝太兴初,以王导疾久,方士戴洋曰:"君本命在申,申地有冶,金火相烁。"遂移冶於石城。

  宣州

  《十道志》曰:宣州,宣城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后属越。越为楚所并,战国时又属楚。秦为鄣郡地。汉为丹阳郡。

  《地理志》曰:武帝元狩元年,改鄣郡为丹阳郡,属扬州,理宛城。即今郡是也。

  《吴书》曰:孙皓以牛渚为督,以何植为使,而御晋军。(当涂有牛渚山。)

  《桓玄传》曰:玄居南州,大筑斋第,以郡在国南,故曰南州。

  《齐州郡志》曰:梁承圣元年,置南豫州。

  《十道志》曰:隋开皇中,改南豫州为宣州。

  《汉志》曰:泾县,属丹阳郡。韦昭曰:泾水出芜湖。

  《图经》曰:南陵县有赭圻屯,在县西北。

  《晋书》曰:哀帝以桓温入参朝政。自荆州还,至赭圻,诏止之。遂城赭圻镇。

  《十道志》曰:南陵有鹊州。

  《春秋左氏传》曰:昭五年,楚以诸侯伐吴,吴败之于鹊岸。(吴地也。庐江舒县有鹊尾渚是。)

  《汉志》曰:漂阳县,属丹阳郡。漂水所出也。

  又曰:当涂,侯国。属九江郡。莽曰山聚。应劭曰:禹娶涂山,有禹墟焉。

  《春秋左氏传》曰:禹会诸侯於涂山。

  《晋书·州郡志》曰:西晋愍怀之乱,琅耶王出镇扬州,因渡江,南卜金陵,建大业。衣冠礼乐,州郡邑名,并随渡江,从北地。当涂来江南,自东晋始也。

  《金陵记》曰:姑熟之南,淮曲之阳,置南豫州。六代英雄,迭居於此,以斯地为上游焉。

  池州

  《图经》曰:池州,池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秦、汉,为鄣郡之地。吴为石城县。隋为秋浦县。唐武德中,置池州。

  《三国志》曰:吴黄武二年,封韩当为石城侯。

  《舆地志》曰:梁昭明太子以其水出鱼美,故名其水为贵池。

  又曰:梁大同二年,置石埭。因贵池源有两小石埭堰溪水,遂以为名。

  润州

  《十道志》曰:润州,丹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国地,谓之朱方。吴为越所并,地属越。战国时越为楚所灭,复楚。秦并天下,为会稽、鄣二郡之地。汉初为荆国,故荆王刘贾所都之地。吴王濞诛,以其地并入江都国。武帝又分属丹阳、会稽二郡之地。

  《左氏传》曰:襄公二十八年,齐庆封奔吴,吴句馀予之朱方。

  《后汉书》曰:建安中,吴大帝自吴徙都于京。十六年,迁都秣陵,复於京口置京督以为镇焉。

  《吴志》曰:京督所统蕃卫尤要,是以吴为重镇。

  《图经》曰:其城因山为垒,缘江为境。《尔雅》曰:"丘绝高曰京。"因谓之京口。

  《吴录·地理》曰:秦时,望气者云其地有天子气。始皇使赭衣徒三千人凿坑败其势,改云丹徒。

  《图经》曰:丹阳,本汉曲阿县也。

  《汉志》曰:曲阿,故云阳。莽曰风美。属会稽郡。

  《史记》曰:秦始皇改云阳为曲阿。

  《舆地志》曰:曲阿县,属朱东,南徐之境。秦有史官奏:东南有王气,在云阳。故凿北冈,截直道使曲,以厌其气,故曰曲阿。

  又曰:丹徒界内,土坚紧如蜡。谚云"生东吴,死丹徒",言吴多产出,可以摄生自奉养,丹徒地可以葬。

  《吴志》曰:岑昏凿丹徒至云阳,而杜野、小辛间皆斩绝陵垄,功力艰辛。(杜野属丹徒。小辛属曲阿。)

  《图经》曰:唐垂拱四年,立金山县。后改名金坛。取邑界句曲之山,金坛之陵以为号。

  《真诰》曰:地肺似洛中北邙山土,水似长安丹凤门外井泉之味。

  《河图》曰:乃有地肺,土良水清,句曲之山,金坛之陵。

  常州

  《十道志》曰:常州,毗陵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后属越。战国属楚。秦、汉为毗陵县,属会稽郡。

  《舆地志》曰:晋陵县,春秋时吴之延陵邑也。季札让位,耕於此,因以封之。汉改为毗陵。

  《汉志》曰:毗陵县,属会稽郡。季札所居。旧为延陵,汉改之也。莽曰毗坛。

  《舆地志》曰:东海王越世子名毗,中宗为越所表遣渡江,故改此为晋陵。

  又曰:吴越之间谓荆为楚,秦以子楚改为阳羡。其地本名小震,居在荆溪之北,故云阳羡。

  周处《风土记》曰:阳羡本无荆溪。吴郡郡境,震泽之会也,其地理则三江之雄润,五湖之腴表。

  《吴越春秋》曰:周改为阳羡。

  《汉志》曰:无锡,属会稽郡。莽曰有锡。

  周处《风土记》曰:周武王追封周章於吴,又封章小子斌於无锡也。

  《图经》曰:昔有谶述其地云:"无锡宁,天下平;有锡兵,天下争。"故名之。

  苏州

  《十道志》曰:苏州,吴郡。《禹贡》扬州之域。周为吴国,至阖闾强盛,始都於此,后为越所灭。秦并天下,为会稽郡。

  《释名》曰:吴,虞也,太伯封於此,以虞志也。

  《郡国志》曰:俗好用剑、轻死,盖湛卢、钃镂、干将、要离之遗风焉。东北有海盐,县复有章山之铜,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东一都会也。

  《越绝书》曰:阖闾起姑苏台,三年聚财,五年乃成,高见三百里。

  《汉志》曰:吴,属会稽郡。周太伯所邑也。具区泽在其西。王莽曰泰德。

  《十道志》曰:嘉兴县,本秦由拳县也。

  《汉志》曰:由拳,属会稽郡。应劭曰:古之槜里。

  《吴录·地理志》曰:吴王时,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

  《续汉志》曰:属吴郡。吴黄龙五年,嘉禾生於由拳,改县曰禾兴。后以太子名和,改曰嘉兴。

  《图经》曰:华亭县,本嘉兴县地,天宝十年置,因华亭谷为名。

  《晋书》曰:陆机被诛,临刑叹曰:"华亭唳鹤,不可得闻!"

  《舆地志》曰:吴大帝以陆逊为华亭侯,以其所居为封也。华亭谷出佳鱼莼菜,故陆机云:"千里莼羹,未下盐豉。"

  湖州

  《十道志》曰:湖州,吴兴郡。《禹贡》扬州之域。防风氏之国也。春秋时为吴地,后属越。越为楚所灭后,属楚。秦、汉属会稽郡。

  《国语·鲁语》曰:吴伐越,堕会稽,获骨节专车。(骨节长专擅一车也。)吴子使来好聘,且问于仲尼,曰:"骨何为大?"仲尼曰:"禹戮防风氏,其骨节专车。"客曰:"防风何守也?"仲尼曰:"汪芒氏之君也,守封、禺之山。"(汪芒,长翟国名,封山嵎山,在吴郡永安县。)

  《郡国志》曰:五湖之表,州以为名也。

  《汉志》曰:乌程,属会稽郡。郡有欧阳亭。

  《郡国志》曰:古有乌氏、程氏居此,能酝酒,故以名县。

  《地理志》曰:武康县,本乌程之馀不乡地,汉末童谣曰:"天子当兴东南三馀之间。"吴乃改会稽之馀暨为永兴,分馀不为永安,以协谣言。

  《吴兴记》曰:长城县,吴王阖闾使弟夫概居此,筑城狭而长。晋武帝置,因长城以名县。

  杭州

  《十道志》曰:杭州,馀杭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越地。秦、汉属会稽郡。

  《史记》曰:楚威王伐越,杀王无疆,尽取故吴地至浙江。

  又曰:始皇三十七年,东游丹阳,至钱塘。

  《汉志》曰:钱塘,属会稽郡。西部都尉治。莽曰泉亭。

  刘道真《钱塘记》曰:昔县境逼近江流,县在灵山下,至今基趾犹存。郡议曹华信乃立塘以防海水,募有能致土石者,即与钱。及成,县境蒙利,乃迁此地,於是为钱塘县。

  《汉志》曰:於朁,属丹阳郡。(朁音潜。)

  《吴录·地理志》云:县西朁山,盖因山以立名,旧朁字无水,至隋加水。

  《汉志》曰:馀杭,属会稽郡。莽曰进睦。

  《吴兴记》曰:秦始皇三十七年,将上会稽涂山,地,因以立为县。

  《郡国志》曰:夏禹东去,舍杭登陆於此,乃以为名。

  《十道志》曰:盐官,本汉海盐、由拳二县境。

  《汉志》曰:海盐,属会稽郡。故武原乡有盐官。

  睦州

  《十道志》曰:睦州,新定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秦属丹阳郡。汉为歙县也。

  《吴志》曰:大帝以后汉建安十三年使威武中郎将贺齐讨丹阳黟,歙山贼,平定之。分歙始新、新定、黎阳、休阳四县,并黟、歙六县。

  《图经》曰:隋置睦州,取俗阜人和,内外辑睦为义。

  《十道志》曰:桐庐县,吴黄武四年,分富春置。以桐溪侧有大椅树,垂条偃盖,傍阴数亩,远望似庐,因谓之桐庐县。

  《汉志》曰:富春,属会稽郡。莽曰诛岁。

  鄂州

  《十道志》曰:鄂州,武昌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楚地。秦属南郡。汉分置立江夏郡。晋安帝义熙元年,冠军刘毅表以为夏口二州之中,地居形要,控接湖、川,边带溪、沔,请荆州刺史刘道规镇夏口。隋为江夏郡。唐武德四年,为鄂州。

  《尚书·禹贡》曰:江、汉朝宗于海。

  《十道志》曰:江、汉二水会于州之西界。

  《左传》曰:吴伐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

  《世纪》曰:楚子熊渠封中子红于鄂。(今武昌县地。)

  《江夏记》曰:一名夏口,亦名鲁口,沙阳、夏汭、鄂渚、新兴、钓渚,皆其地名。

  《武昌记》曰:大帝筑城於江夏,以程普为太守,遂欲都鄂州,改为武昌郡。其民谣曰:"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归建业死,不向武昌居。"由是徙都建业。

  《齐书》曰:刘怀珍言於高帝:"夏口兵冲要地,宜得其人。"遂令柳世隆镇焉。

  《十道志》曰:江夏县,本汉沙羡县。

  饶州

  《十道志》曰:饶州,鄱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楚东境。秦为鄱县地,属九江郡。汉为鄱阳,属豫章郡。隋开皇九年,为饶州。

  《地理志》曰:城即吴芮为番君时所筑。

  《汉书·货殖传》曰:譬犹戎狄之与干越,不相入明矣。韦昭注曰:干越,今馀干县,越之别名。

  又曰:淮南王安陈伐闽越之利,上书云:"越人欲为变,必先守馀干,中可积食而有材可治舡,虑越人有伐材积食之患。"

  徐湛《鄱阳记》曰:北有尧山,故以尧为号,又以地饶衍,遂加食为饶。

  《图经》曰:以山川蕴物珍奇,故名饶。

  信州

  《图经》曰:唐上元元年正月,江淮转运使元载以此邑川原敻远,关防襟带,宜置州制,可赐名信州,以信美所称为郡之名。

  《鄱阳记》曰:界内之山,出铜及铅、铁者有玉山。

  江州

  《十道记》曰:江州,寻阳郡。《禹贡》扬、荆二州之境。《尚书·禹贡》:"彭蠡既猪",又曰"九江孔殷"。

  周景武《庐山记》曰:柴桑、彭泽之郊,古三苗国,旧庐江地。

  《寻阳记》曰:春秋时吴之西境,后吴为楚灭,更为楚地。秦属庐江郡。汉属淮南国。晋武太康十年,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成帝咸和元年,移理湓城,即今郡是。

  《晋地道记》曰:寻阳,陆通五岭,北导长江,远行岷、汉,亦一都会也。

  洪州

  《十道志》曰:洪州,豫章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地。秦为九江郡。汉为豫章郡。

  《豫章记》曰:太康中,望气者云豫章、广陵有天子气,故封愍怀太子为广陵王,领镇军以镇豫章。后永兴中,怀帝遂以豫章王登天位。隋平陈,罢郡为洪州。

  抚州

  《十道志》曰:抚州,临川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地。秦属九江郡。汉立南昌县,今州即南昌县地。后汉分南昌立临汝县。吴太平二年,分豫章之临汝、南城县立临川郡,即今州也。隋平陈,置抚州。

  《晋书》曰:王羲之尝为临川内史,置宅於郡城东,偏旁临回溪,特据层阜。

  荀伯子《临川记》曰:王右军故宅,其地爽垲,山川若画,每至重阳日,二千石已下多游萃於斯。旧井及墨池并在。

  《汉地理志》曰:高帝六年,命大将军灌婴立洪州。其年,分洪州南境立南城县。以其在郡城之南,故曰南城。

  吉州

  《十道志》曰:吉州,庐陵郡。春秋时为吴地。战国属楚。秦并天下,属九江郡,南部都尉理。汉为庐陵县,属豫章郡。

  雷次宗《豫章记》曰:灵帝末,扬州刺史刘尊上书,请置庐陵、鄱阳二郡。献帝初平二年,始立郡。

  《图经》曰:隋平陈,改庐陵郡置吉州,以吉阳山为郡名。

  袁州

  《十道志》曰:袁州,宜春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地。秦属九江郡。汉为豫章郡之宜春县。晋武改宜春为宜阳。隋平陈,分洪州之宜阳为袁州。

  《汉书》曰:武帝封长沙定王子为宜春侯。

  《吴录》曰:宜春县出美酒,每岁上贡,封酒亲付计吏。

  虔州

  《十道志》曰:虔州,南康郡。春秋时吴地。秦属九江郡。汉为赣县地,属豫章郡。后汉兴平二年,分豫章立庐陵郡,而赣县属焉。晋太康三年,立为南康郡。隋平陈,立虔州,以虔化水而得名也。

  《图经》曰:赣县,章、贡二水双流至县,合为赣水,其间置邑,因以名县。

  《十道志》曰:南康县,本汉南野地。

  《吴录》曰:南野县有大庾山、九岭峤,以通广州。

  建州

  《十道志》曰:建州,建安郡。古闽越之地。秦闽中郡。汉属会稽。吴分置建安郡。陈属闽州。隋平陈,属泉州。唐武德四年,置建州,因建溪为名。

  《方舆志》曰:浦城县,本汉东侯官之北乡也。吴永安三年,改为吴兴县。

  《图经》曰:晋尚书陆迈、梁尚书郎江淹皆为吴兴令,按淹自序云,吴兴地在东南峤外,闽越之旧境是也。

  福州

  《福州图经》曰:勾践六代孙为楚所并,其后有无诸,以其境南泉山之地因而都之,称闽越王。至孙繇又以东海隅之地称越王。俱是会稽之域,遂有三越之称。

  《图经》曰:梁承圣二年,封萧基为长乐侯於此。

  《十道志》曰:福州,长乐郡。亦闽越地。秦为闽中郡。汉高帝立无诸为福越王,都於此。晋置晋安郡。陈置闽州。唐开元十三年,为福州。

  《开元录》曰:闽州,越地,即古东瓯,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种,有五姓,谓林、黄等是其裔。

  《郡国志》曰:汉武元鼎六年,立都尉居候官以御两越,所谓东北一尉,西南一候也。

  泉州

  《十道志》曰:泉州,清源郡。秦、汉土地与长乐同。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因立晋安郡。宋、齐以后因之。唐景云二年,置泉州;天宝初,为清源郡;乾元元年,又为州。

  漳州

  《十道志》曰:漳州,漳浦郡。历代土地与长乐郡同。唐分其地置漳州。

  《郡国志》曰:梁山有漳浦水,一云漳溪水。

  汀州

  《十道志》曰:汀州,临汀郡。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唐开元二十六年,分置汀州。初置在新罗县,以其地瘴,居者多死,大历中移理长汀白石村。

  南州

  《十道志》曰:南州,南川郡。《禹贡》梁州之域,周省梁入雍。战国时巴国之地。秦、汉为巴郡之境。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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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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