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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船,无食物,无淡水,身处茫茫大海,面对无尽时间 ★“我只是大难不死,却因此成为英雄。” "这本书集冒险文学的所有成功特点于一身:客观性,不断推进的情节,优秀的戏剧性转折,悬念与幽默感……最具...
《哈克·费恩》显而易见地由三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从第一章到第十六章,写的是哈克与杰姆出逃以及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的一段经历,其旨意是写两人对令人窒息的农奴制村社及其礼教的反叛。第二单元从第十七章到第三十...
呐情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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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最庆幸的事情,就是将我和她变成我们
——《小尾巴很甜》
距离很近。她看见,他素来沉静如海的眼,竟微微泛红。
她盯着他咫尺的面容,一字一句,声音轻轻的:“我又没有跟你说过我真的好爱你呀?”
厉腾低头亲吻着她的唇,笑了:“阮念初,谢谢你。”
“谢什么?”
“太多”
谢谢你,成全了我的信仰,完整了我的生命。
谢谢你,做我深寒孤夜的里的明灯。
得你所爱,三生有幸。
彼时,稻花盛放,岁月静好,希望与新生以同时降临。
——半呤
在这茫茫人海中,有些人光能够遇见就很幸运了,跟别说。
互相喜欢
共渡余生
——《她很不讨喜》
良辰美景,一室温馨
慢慢人生,与你同在
他握住她的手:“走吧”
——《你好,周先生》
人生那么漫长,幸得有你,一路陪伴。
予你这一生,温柔付尽
我的恋恋不忘,相思成疾。
——《徐徐诱之》
时光不老,我不负你,这是对你永生永世的誓言。
——岁月荒唐,我只爱你
豫飘飘
《请向我告白[重生]》百度网盘txt 最新全集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HDgyChY0aQqOcvx_N6S8A
提取码:2965
《请向我告白[重生]》是已完结的一部爱情类网络小说,结婚前,沈溪知道未婚夫有一个暗恋了很久的姑娘。离婚后,她才知道那个姑娘是自己。结婚前,沈溪知道这段婚姻没有爱情。
离婚后,她才知道前夫娶的就是爱情。结婚前,前夫家财万贯。离婚后,前夫破产了,而自己拥有巨额赡养费。而后,沈溪重生在结婚这天。
原贴:求请向我告白[重生]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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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梁鹏
原贴:求请向我告白[重生]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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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求请向我告白[重生]番外
不能预知未来
茉籽飛魚
桃夭
美国文学起步晚,但成果丰富。各具特色,都达到世界文学水平。比如,早期小说作家艾伦.坡的恐佈小说,像厄舍古屋的倒塌等,读后令人毛骨悚然。比现在盗墓小说要恐佈得多。马克吐温的幽默小说亦堪称世界之最。我推崇的是他的并不幽默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揭露金钱对人的腐蚀,入木三分。此后两个短篇作家杰克.伦敦与欧亨利,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叶子》等均脍炙人口。二十世纪中期美国不少作家获诺贝尔奖,对中国文学影响较大的是福克纳与海明威。福克纳的喧嚣与骚乱在中国名气很大,但真正读懂的人不多。我更喜欢他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玖瑰。海明威年轻时的作品写斗牛士,拳击手,写冒险,写打猎,与狮子博斗。
是典型的美国精神。晚年写了《老人与海》并获诺奖,人们赞尝`老鱼夫桑地亚哥那段名言;“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歌颂桑地亚哥不屈服的斗争精神。却忽视了他的另外一句话:"失败是因为走的太远了。"这是对美国尚力文化的反思,意义更为深远。海明威以自己最珍爱的双管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个象征。
拉丁美洲文学过去中国介绍不多。自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获诺奖起人的开始关注。拉美文学主要体现拉美意识。《百年孤独》对马孔多这一地区的描写,把神话丶历史丶传说丶现实融成一体, 人称魔幻现实主义。对中国当代作家如莫言等影响巨大。2010年拉美另一作家略萨又获诺奖,其作品《世界末日之战》丶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比马尔克斯作品更受欢迎。
Tina想要去旅行。
读过的美国和拉丁美洲的文学并不多,所以推荐不一定有代表性,轻拍。
杀死一只知更鸟,老人与海,麦田的守望者,飘,汤姆叔叔的小屋,小妇人。
以上小说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但都是看完后我喜欢的。
vigou
谢邀,拉美文学及其美国本土文学书籍看了几部!
梭罗的《瓦尔登湖》,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乱世佳人》、《白鲸》、《第二十二条军规》、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南美的有博尔赫斯文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等!
简单的说一下这些作品吧,梭罗的散文集《瓦尔登湖》是梭罗的代表作,但梭罗之所以通过这部散文作品裴声文坛还是因为他对美国人权及其法制作为一个美国公民的直接参与,梭罗并不是这部散文所呈现的这么恬静简约的生活风格,他其实是一个斗士,这点可以参照他更加卓越不凡的政论文章,他对于法制及其人权的政见正是一针见血!反观他的这部《瓦尔登湖》,真本朴实!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代表作,这部书故事简单,打鱼的老头在连续出海八十三天时一无所获,却在八十四天出海时钓到大鱼,大鱼却被鲨鱼吃光了!给读者呈现一副普通劳动者不屈不挠勇于奋进的生活态度,明示给普通生活应该一如既往地进行,哪怕我们的生活仍然毫不起色,但要脚踏实地,坦然面对!
这部小说不光是励志的,还是生活态度的!
《喧哗与骚动》是意识流小说中的佼佼者,兄妹四人中,其中三兄弟围绕女孩展开的记忆描写,这部小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读不了《追忆逝水年华》的读者建议可以读一读这部小说!
《白鲸》和弟二十二条军规是有寓意和讽刺意味,和主流文学那种巨著不一样,更加通俗化,不过耐人寻味!
中国人过于追捧为百科全书式的《百年孤独》就不多说了,同样是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作品,《百年孤独》和《喧哗与骚动》在我们国家的待遇完全不同!
马克吐温不说了,经典作家及其经典作品,与莫泊桑,契克夫齐名的现代短篇大师!
博尔赫斯是阿根廷哲学家及其文学家,是当代重量级的作家,以短篇小说闻名于世,小径花园的分叉是其代表作,玫瑰角的汉子极其短小精悍!
当然不管是博尔赫斯,福克纳还是马尔克斯都有卡夫卡的影子,卡夫卡影响了一大批作家!
昕蓝
很遗憾,我读过的美国文学、拉丁美洲文学中记忆犹新的只有三本,而且都是近两年才读的。按阅读时间,倒序如下:
1、《漫长的告别》这本书的作者是雷蒙德·钱德勒。《漫长的告别》是最体现雷钱德勒风格的一本书。这部作品发表于1953年,荣获了“爱伦·坡奖”年度最佳小说。
小说中,主人公马洛遇到了一个高大上的酒鬼伦诺克斯,和他在酒吧一起喝酒,再加上一张价值五千美元的宝贝,马洛为了证明他的清白冲锋陷阵……在这里不便剧透,不然,没读过的人先知道了结局就没意思了。
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一位读书人的推荐,他说,把侦探小说写成文学艺术意义上的名著的可能只有钱德勒一人。我更没想到,钱钟书、村上春树、艾略特等文学大师们都崇拜他。
2、《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为了了解欧·亨利式的结尾,我读了这本书。欧·亨利的作品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的出人意料的结局,只有到了末尾,谜底才被解开。他行文的幽默,叙述的独特视角,人物外在形象的塑造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3、《百年孤独》此书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有人称其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更有人把它与《红楼梦》和莫言的小说相比较。作品综合了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诸多因素,巧妙地蒙太奇现实与幻想。具体内容不用我赘述。
我读的是世界语版,为了给世界语的第二版写评论。
以上文字算不上推荐,只是个人阅读经历而已。
dlpaul
谈美国文学及拉丁美洲文学,仅举六部代表性作品来概括它的价值?
是远远不够的。
先说美国文学,它整个就是一座艺术的大花园,小说,诗歌,散文与戏剧处处是色彩缤粉,美不胜收!
虽然它不及欧洲文学,俄罗斯文学那么庄重优雅,细腻入微,宏大深远。却不乏一流之作!
美国文学名家辈出,可谓群星灿烂!从十九世纪起到2O世纪,有多少重量级的代表人物,可以说是一份长长的名单:霍桑,朗费罗,惠特曼,爱默生,爱伦坡,欧,亨利,詹姆斯,菲茨,杰拉德,马克,吐温,福克纳,海明威,德莱塞,杰克,伦敦,托马斯,沃尔夫,索尔,贝娄,多了么?还漏了不少!
以上例举的都有代表性的,影响世界的作品的存在,这是无法违避的事实,当然就否定不了。
在此,我想讲一下我与有关朋友的阅读争议的往事,或许不是无聊的吧!青少年时代。我的几位同学朋友都喜欢读小说,特别是外国文学作品,可那个六,七十年代是书荒时期,传转递阅的经典作品也不多,破破烂烂的,有头无尾的,有了第一卷,缺了第二卷的,可这都成了珍稀的宝贝。书是少,而时间又紧,一本书放在你的手也只不过一天半天的,往往是一人看过,把故事情节分享给大家,而且要冒被告发的危险,一旦告发,一顶…宣杨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帽子,就扣了上来,这还是轻的。
那个时期,基本上就没有美国文学的传送,美国小说很难接触到。
当然,雨果小说,巴尔扎克的小说狄更斯的小说,俄国古典小说,像《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或莱蒙托夫《当代英雄》《普希金诗选》等等还是能看得到。
当然得秘密进行,不得张扬。
只能在极少的几个老朋友之间,讨论讨论,赞叹赞叹。也只有在这个时期,我们的文艺美学思考定了型
吧。对文学的价值观也定格。
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开放了,不断有新的作品,新的名著汉译本问世。美国文学作品如潮水般涌来,
眼界大开,当时认为:这是中国文艺复兴期的到来!此时期我们这些人己步入中年,家庭负担,工作劳累,上有老,下有小,看文艺小说的时间被挤得不多了,可本性难移呀,还是看了一点。聚会探讨优劣的机会就更抽不出时间了。
记得印象很深的一次是:一位老朋友,书友从美国归來,几年不见就大谈起文学来,当谈及文学作品的艺术时,我的那位朋友兴奋了,来劲了,他说:我们过去对美国小说的定位是完全错了!美国小说简洁明快,直指生活内部,反映生活真实,一看就能明白美国人是怎么生活的。你看了辛克莱,刘易斯的《大街》或看了贝娄的小说,你就了解了美国人的基本大致不差的生活方式了。美囯小说是粗糙一些,可看起来通俗易懂,欧洲的,俄国的那种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自然环境的无休止的体验,感觉总是那么烦锁,拖泥带水,让人摆脱不了。我当时就说,小说是艺术之创造,是以具体的感人的,美的形象提升人们道德为创作目的。如果仅仅是照相式的反映,直接的照抄照搬生活,那只能是新闻事实的报道材料,还谈得到什么艺术性?
可尽管是这么说,我不否定美国小说所持有的特色,即艺术性!各个民族的文学各具特色,不能一概论之,美国小说有它流浪汉小说的特点,一个人看世界,这是根!
进入2O世纪。美国小说仍有发展,算得上是西方文学中的佼佼者!这在我们读索尔,贝娄的多部长篇中能有所体会,有所收获的,我也在这里劝一些喜爱美国文学的朋友们认真地去领略一下吧,有益!决不是粗制滥造的东西。贝娄先生可是负责任的作家呀!
在以上的述说中,大家可以理解,要列出六部作品作代表,是困难吧?只能根据自已阅读中的偏爱来选择如下:
1《红字》霍桑著
2《珍妮姑娘》德莱塞
3《瓦尔登湖》梭罗
4马丁,伊登杰克,伦敦
5《天使,望故乡》
拉丁美洲,作品也不少,就选一部
6《玛丽亚》伊萨克斯
或许哥伦比亚作家的这部作品,很少有人涉及。但我认为它是美洲文学中最有代表性的杰作。具有震憾人心的巨大艺术能量。有机会试读一下吧。今天是噜嗦一些了,请见谅!
一粒沙包
第一本,博尔赫斯小说集。理由:被誉为作家的作家,怎能不读,八、九十年代曾风靡我国,影响了当时的几乎所有的作家。
第二本,《百年孤独》,理由:压倒同时代西欧文学的顶级小说。
第三本,喧嚣与骚动,理由:最让我接受的意识流小说。
第三本,海明威中短篇小说集。理由:领略海明威艺术特色,我认为读短篇好于读他的长篇(长篇当然也很好,最喜欢《战地钟声》)。
第四本,《马丁.伊登》,理由:体现了杰克伦敦的思想艺术,同时展现了思想的矛盾和复杂性(与《毒日头》《海狼》相比)。
第五,《麦田里的守望者》,理由:叙述角度及叙述语言的独特。
第六,《成双成对》(又译《夫妇们》),理由:写夫妇们之间的生活,很有意味,而且文字极其高妙,堪称典范。
读过的,我喜欢这六本。但是喜欢故事情节强的人,可能不会很喜欢。因为六本中,只有《马丁伊登》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昜仔
关于美国文学,拉丁美卅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与中国神话传说的相似性简述
一,关于美国文学
美国文学写得最好,最值得阅读的文学巨著很多很多,仅举荐六部为喜爱美国文学的网友们参考研读:
一,《飘》。
二,《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第一,二两部长篇小说,都是描写美国黑奴贩卖史的鸿满巨制,场景宏大,不可细说。
三,马丁,伊登。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半自传体小说。它写一个小作家想成名成家,租人家屋子写作,天天投稿,天天被退稿,饿得头昏眼花,是个洗衣女工看在眼里,经常给点吃的救济他。后来他的写作获得巨大成功,美国那些势利的报纸,出版物冲着他的名气打海底电报向他请求赐稿。为了报复,他把当年那些报纸,书商的退稿和丢在一边的废稿全寄出去,都被当成作品发表了。稿费雪花式飞来,可是年轻的作家巳经灰心了,他把那些用不尽的稿费,给当年饥饿時,给他送过食物的贫苦女工买了个农场,自己对女工说要去旅行。最后买了船票,从船上跳海自杀了。这本书对我青年時代影响巨大,我当年也是天天写稿,天天收到退稿。看了这本书,我才理解小人物想成名成家,靠稿酬吃饭有多难,便决意不写了,坚决跳海。不过杰克伦敦小说里的主人公马丁,伊登是写作成功了,却跳海死去。我是没有成功跳进商海搞钱的人,虽然不怎么成功,但我一直活着。
四,《嘉莉妹妹》。嘉莉妹妹是德莱塞的名作,他的代表作还有《美国悲剧》。主要揭示了美国欲望澎胀,金钱至上的幻灭。
五,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马克吐温代表作,曾被海明威称为美国全部现代文学的起源。我儿子十二岁時跑不见了,老师,几位家长找到我家里来,说我儿子带跑了好几个小朋友。我爱人急得直跺脚,不知往哪里去找。我说别着急,让我猜猜这五六个小家伙会去哪里。便翻看儿子近来看些什么书,结果在他的枕头下翻出了这本我的藏书,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按着思路囬到老家去找,一去就全部逮个正着。怕他们中途跑掉一个分不了身去抓,我便一根绳子拴成一串牵着上火车,笑得警察和火车上的旅客直打颤。
六,《老人与海》,这是大作家海明威的力作。海明威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来荣获过诺贝尔文学奖。他作品里面的人物都向他一样是生活里的硬汉形象。后来这个世界级大作家,用一杆自用的猎枪,拿枪管抵住咽喉,脚指头扣动板机结果了自己。
二,美于拉丁美卅文学。
拉丁美卅文学我就不作具体介绍了。因为拉丁美卅文学的魔幻现实主义写作,有很多我国九歌,封神,西游记类似的神话和夸张成分,如下面几大代表作:
一,西班牙塞万提斯名作《唐吉诃德》,写一个疯子骑匹瘦马,拿杆镖枪,为了意念中的一个美人,到处闹笑话,和风车作战。出尽洋相。
二,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写温疫霍乱盛行時期里的爱情。书里的人们有病不找医生,拒绝吃药,但相信巫术,只吃土。为了解剖这部小说,我读过三遍,甚至想过把它抄写一遍。
三,玉米人。这部小说写一个村妇离家出走,去向不明,她的丈夫终日思念她,结果哭瞎了眼睛。为了找到妻子,这个瞎眼人与一个贩卖白兰地的商人搭伴同行,终于找到了妻子落脚的地方。但还没来得及高兴,妻子就化身成了一座神山。
四,墨西哥阿斯图里亚的代表作危地马拉传说和《总统先生》
五,胡安,鲁尔福创作的佩德罗,巴拉莫。写一个鬼魂到处胡作非为,淫人妻女无数,以至成为儿孙遍地的恶霸。
六,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城市与狗》,《绿房子》,《世界末日之战》等等。
文尾的话,美国是个金钱主义至上的国家,所有文学小说无不打上金钱奴役人性的铬印。而拉丁美卅国家普遍沿海,比较容易受海洋开放性生话方式所影响,人民热情奔放,因为写书比较赚钱,人民也喜爱看书。大批外交官,学者,大小报记者,都愿意加入到文学创作中来。因此拉丁美卅文学与中国的古代文学极其相似。只是中国的传说是世界公认的神话,而拉丁美卅的传说则被世界供认为魔幻现实主义。
好啦,感谢大家每天读我的文字。我是头条最忠实的伙伴,入驻头条两年,我沒有停止过一天写作。不为名,也绝不求利。我有足够的家资支持我不断输出作品,只希望你感觉我的文字不错的话,赏一个赞即可!
水子欢
美国文学我看得不多,但是美国作家知道的还是有好几位,比如马克吐温、爱默生、梭罗、德莱塞、欧亨利、杰克伦敦、海明威等等,这些作家的书我都读过,我就从中介绍几本我认为值得一看的。
马克吐温不说,我们的课本经常会考察关于他的知识,而他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更是被海明威推崇为“美国全部现代文学的起源”,可见其分量之高,而美国文学一向以幽默见长,马克吐温刚好又是一位幽默大师,所以看他的作品有管中窥豹的作用。
另一位美国大师爱默生,在美国文学史、思想史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还是一位伟大的诗人。爱默生是确立美国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美国前总统林肯称他为“美国的孔子”、“美国文明之父”。1836年出版处女作论自然。他文学上的贡献主要在散文和诗歌上,他的书我比较推崇爱默生随笔集,对个人思想的提高有很大好处。
梭罗不用说,凭一部《瓦尔登湖》蜚声中外,其中宣扬的极简主义生活哲学受到很多人的向往。
德莱塞中文读者可能不太熟悉,但是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美国悲剧》这本书,是作者的代表作,在美国引起过很大的反响,“揭示了20世纪美国人金钱至上、欲望膨胀的生活观和普遍的幻灭感”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作家,与法国莫泊桑、俄国契科夫被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可见他在短篇小说领域的成就有多高,他的最后一片常青藤叶、《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等,都是短篇小说中的名篇,他的书因为几乎都是短篇小说,所以建议入手作家个人的短篇小说集或者包含了他的名篇的短篇小说集。
最后说一下杰克伦敦。这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位作家,最先是看他的《热爱生命》受到吸引,后来又去看了他的半个人自传体长篇小说《马丁伊登》,这本书充满了奋斗的艰辛,只不过遗憾的是主人公马丁伊登最后因为成功后的幻灭感而选择了跳海结束自己的生命。
K相忘于江湖
crazy_trz
武功练的再牛逼,也不如一颗子弹厉害,再说法治社会,你的降龙十八掌拍墙都犯法,而且,练家子和人打架视同持械,所以任何具有攻击性的武功都没必要练,越厉害的越不能练。所以。男人就应该练九阳神功,女人就应该练玉女心经,或者长春不老功,都是有大用的。[泪奔][泪奔][泪奔]
快乐才是生活的目标。
结局
15年后,一个清静萧索的墓园。
“小澄,你在那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啊,会不会忘了我呢。”舒文将鲜花放在石碑前,扫了扫地上的落叶,席地而坐。
他看着墓碑上那张素净的笑脸,自己也微笑起来,拿起红漆,一笔一画的描着那行“爱侣艾澄之墓”,一边描,一边说:“小琪是不是最近来看过你了?漆还是新描的呢。”
描完了漆,舒文靠坐在旁边的大树下,看着石碑上微笑着的人,说:“我们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了。他比你厉害很多的,你知道么?他考上北大了呢。多争气啊,带出去,真有面子。”
“他长的也好,可帅气了。那些小姑娘们,都围着他转。”
“他三岁的时候在孤儿院看到他,那个兔唇真是难看,做了手术,居然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了呢。”
“连他们老师都说,程澄就是一个天之骄子,做什么都行。”
“今年都十八岁了啊,大人了。前几天刚给他过完生日,你知道他许的什么愿吗?他说希望我能忘掉你,重新找一个。真是个不听话的小孩啊。”
“我怎么能忘得掉你呢?要是没有儿子,我早就来找你了,你说对不对?”
“喜不喜欢我来找你?我现在都老成这样了,四十多岁的老头子。你还那么年轻,还是二十岁,会不会嫌弃我啊。”
“我可真是个胆小鬼,总是怕你嫌弃我,总是不去找你。结果现在越来越老,越来越配不上你了。”
“怎么办啊,小澄,怎么办呢。”
“你说,鱼要是没了天空,会不会因为呼吸不到氧气,所以死了呢。”
“我要是憋死了,你可得救我,不能撇下我不管,听到没有?”
“真是坏人,我说了这么多,你就知道笑。”
“笑吧,笑吧,永远这样笑吧。”
舒文站起身,摸了摸石碑上的照片,宠溺的说:“明天带着儿子来看你,乖乖等着我。”说完,恋恋不舍的,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路过一个狭小的窄道,看见一位老妇人,也如自己一般,坐在一个破旧的小石碑前,嘤嘤哭泣。
舒文忍不住想促狭的笑,那老妇人哭起来,跟唱歌似的:“我的儿啊,你怎么和那狠心短命的死鬼一样惨啊。儿啊,娘想死你了啊。都十四年了,你怎么还是没回来啊!娘想你想的,好苦啊!”
舒文撇嘴,自言自语:“你的骨髓要是能救小澄,你再得病也就不会死了。上天还是公平的,真是因果循环啊。”
中
15年后,一个清静萧索的墓园。
“爸爸,你在那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啊,会不会找到叔叔了,就把我忘了。”程澄将鲜花放在石碑前,扫了扫地上的落叶,席地而坐。
他看着墓碑上那张两人的合影,微笑起来,拿起红漆,一笔一画的描着那行“爱侣艾澄舒文合葬之墓”,一边描,一边说:“琪叔叔是不是最近来看过你们了?漆还是新描的呢。”
描完了漆,程澄靠坐在旁边的大树下,看着石碑上甜蜜微笑着的两人合影,说:“爸爸,叔叔,我今年考上大学了唉。我可是全校第一名,被北大录取了啊!爸,你后悔不啊?要是能多陪我些日子,就能出去炫耀了:瞧我儿子,多有出息。”
“爸,我昨天回孤儿院,看到我小时候的照片了,兔唇这么难看的吗?”
“不过幸好啊,现在看不出来了。班里的那些女生,总给我送情书呢。”
“连我们老师都说,程澄就是一个天之骄子,做什么都行。爸,叔叔,你们高兴么?”
“我是大人了唉。爸你可真狠心,这么早就抛弃我去找叔叔了。知道我十八岁生日许的什么愿吗?希望你和叔叔在那边过的开心!我孝顺吗?”
“爸,你痛苦了半辈子,是不是终于幸福了呢?别到时候叔叔不要你,嫌你老啊。”
“叔叔,你在那边,可能不知道。爸爸想你,都快想疯了。最后那段时间每天就是";小澄小澄";的叫,我去了,他就拉着我的手哭,说他对不起你。”
“叔叔,你要原谅爸爸啊,不要不认他。他真的,很可怜的。”
“爸爸总是和我说,他是只鱼,你是天空,他没了你,喘气都喘不过来,快要憋死了。”
“叔叔,你一定要原谅爸爸,让他在那边过得幸福一些。琪叔叔说,自从你死了之后,他从来就没笑过。”
“爸,你可真坏。你不是说要等到我高考成功的那一天吗?为什么不等?”
“叔叔,爸爸,你们在那边,能互相依靠,真好。不要担心我,我过得很好。”
“琪叔叔叫我去他家开庆功宴,我要走了,过几天再来看你们。”
程澄站起身,恭恭敬敬的冲着墓碑鞠了个躬,转身离开了那里。
路过一个狭小的窄道,看见一位老妇人,坐在一个破旧的小石碑前,嘤嘤哭泣。
那老妇人哭起来,跟唱歌似的:“我的儿啊,你怎么和那狠心短命的死鬼一样惨啊。儿啊,娘想死你了啊。都十四年了,你怎么还是没回来啊!娘想你想的,好苦啊!”
程澄看了那墓碑一眼,低声叹息:“白血病,究竟害了多少人啊。”
下
15年后,一个清静萧索的墓园。
“妈,你在那边,过得好不好?不用担心这边,我过的很好。”艾澄将鲜花放在石碑前,扫了扫地上的落叶,就要席地而坐。旁边的舒文一把拉住他,温言劝说:“别坐地下,地下凉。你身体不好,容易感冒,来,坐我身上。”
艾澄无奈的看他一眼,说:“你都老成这样了,这是干吗啊?”
舒文委屈的撅起了嘴:“好啊,你今年三十五,就嫌我老了是不是?”
艾澄看他这副模样,只能说:“好了,我没嫌你。你怎么越活越回去,跟个小孩儿似的。”
舒文立刻露出笑脸,说:“我就是小孩儿,你得哄着我。这里没人啊,来,咱们……”
艾澄羞红了脸,半推半就的说:“我妈看着呢。”
舒文一把拽过他,在他耳边低声说:“咱妈是自己人,不要紧。”
……(马赛克)
“舒文你这老没正经的!”
“艾澄……”
“你给我滚开!”
“小澄……”
“啊啊,滚!!!这里是墓园!!!你到底想干吗???!!!”
“澄澄……”
“把你那爪子给我拿开!我生气了啊!”
舒文一听这话,立刻松开了手,小声嘀咕:“总是在家里做,真没激情。好不容易这儿没人……”
艾澄使劲砸了他一拳头,骂:“你这人怎么越老越色啊?再这样我就不要你了,找年轻的不色的去。”
舒文急忙赔上笑脸,说:“别生气别生气,程澄那个死孩子每次都给咱们捣乱,我不是找不着机会和你亲热么?好在他考上大学马上要走了,让他住学校去,别给咱们捣乱,你说是不是?”
艾澄瞪了他一眼:“儿子是我的,我愿意让他在家里,你管得着吗?”
舒文苦笑:“你和儿子,还有扫把,你们三个联合起来欺负我一个人啊?不公平啊,我要农民起义了!”
艾澄抿着薄薄的嘴唇笑了一笑,说:“农民起义?好啊,镇压!”
舒文看着艾澄的笑脸,实在忍不住了,“嗷”的一声扑了过去。
……(马赛克)
舒文终于如愿以偿了,背着没剩一点儿力气的艾澄在墓园里走。艾澄累得脑袋一晃一晃的,舒文这只万年**兽……
路过一个狭小的窄道,看见一位老妇人,坐在一个破旧的小石碑前,嘤嘤哭泣。
舒文忍不住想促狭的笑,那老妇人哭起来,跟唱歌似的:“我的儿啊,你怎么和那狠心短命的死鬼一样惨啊。儿啊,娘想死你了啊。都十四年了,你怎么还是没回来啊!娘想你想的,好苦啊!”
艾澄听到这哭声,抬起了头,对舒文说:“是她吗?”
舒文点点头,说:“今天累了,就别过去了。以后咱再来看他,好么?”
艾澄实在是累了,听舒文这么说,也就乖巧的点点头,又趴下了脑袋。
舒文将艾澄背到墓园外,打开了车里的暖风,让艾澄坐了进去,自己也坐到车里,用手轻抚着他的面颊,说:“怎么又伤心了?好好的,就是惹我心疼。”
艾澄任他抹去了自己面颊上的泪水,说:“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骨髓能救我,我的却救不了他呢?我们可是,亲兄弟啊。”
舒文笑了:“这是上帝才能决定的事啊,你放心吧,上天可是公平的。”
艾澄点点头,忽然“啊”的叫了一声,接着使劲捶打着舒文:“都怪你!到处乱**,小琪今天邀请咱们去他家呢,现在这样,我怎么去啊!”
舒文满不在乎的笑着说:“我告诉他今天程澄过生日,所以不能去咯!”
艾澄飞红了脸:“一个月之内已经用了两次这个借口了好么?”
舒文无所谓的笑:“反正程澄是孤儿院里领的,谁也不知道生日是哪天,愿意过几次,他管得着么。”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哪个结尾?自己挑咯^^
谁联想到贾君鹏了,拖出去……亲一口^^
这次可是货真价实的完结了……忽忽~
原贴:错位告白小说结局?
没着落
在读过的中外名著中,有不少作品中的精彩篇章,使人荡气回肠,流连忘返,也有不少情节故事,催人泪下,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如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的身世遭遇,不幸命运,悲惨结局,使人一洒同情之泪。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的奋斗经历,在生活,事业和爱情道路上的种种艰难曲折及顽强忘我的拼搏精神,既使人振奋,又使人扼腕叹息。
而爱尔兰作家艾丽,伏尼契的《牛虻》一书中的亚瑟与琼玛的故事的结局和悲壮凄惨的场面,使人惊魂散魄,铭心刻骨,永存不忘。
亚瑟和琼玛自幼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琼玛一家对亚瑟孤独的身世地位,充满同情和怜爱之心。琼马和亚瑟青年时代同时加入爱国进步团体,共同志愿献身于意大利民族解放事业,可谓志同道合,情投意合。他们本来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既是亲密的朋友,又是并肩的同志战友。但不幸的是亚瑟的幼稚与单纯,上了伪教士的当,在忓悔中,泄漏了组织,当他在琼玛面前说出了这一情况后,琼玛以为亚瑟出卖了同志,成了叛徒,当场打了亚瑟的耳光并由此决裂。这场误会,竟使得亚瑟伪装投河自尽,而远离他乡,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苦难岁月的煎熬中,亚瑟成长为一名争取意大利解放的坚强斗士。
十三年后,亚瑟回到了祖国,加入到战斗的行列,此时的琼玛也已饱经风霜,成长为一名熟练的地下工作者。本来,两人已经过岁月的洗礼,斗争的考验,应该消除前嫌,并肩去投入解放祖国的事业中去。
可此时的亚瑟已化名,绰号“牛虻“
他总是迟迟不肯与琼玛相认,似是而非地,影影绰绰地不暴露真实身份,这给琼玛带来了精神上新的创伤。
直到牛虻亚瑟被捕牺牲后,琼码才从牛虻留下的遗存书信中,得知“
亲牛虻"就是青少年时代的密友亚瑟,这怎么不使琼玛肝肠寸断,泪如泉涌哪!
现将牛虻(亚瑟)给琼玛的信摘录如下:
亲爱的琼:(这一称呼,几乎使玛失去了自制的能力,眼前一片模糊)
“明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抢毙了。因此,我要履行把一切都告诉你,…但毕竟你我之间是不大需要解释的。我们一直都用不着多说话就能互相了解,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那么,你一定明白,亲爱的,你尽可不必为从前那一记耳光的事情伤心。当然,那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但同样沉重的打击,我已受过多次了,而且我都熬过来了。其中几次我甚至还给以回击!……只是我还有这么一个小小的心愿。一个快要去死的人是有权利可以提出他个人的心事的,我的一点心事就是要你心里明白,……,我是爱你的,琼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穿着一件花格子的罩衫,围着一个皱缩不平的胸褡,背上拖着一条小辫子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现在也还爱着你。
你记得有一天我吻了你的手,而你那样可怜地央求我“请你以后不要这样",这件事吗?这是一种不光明的把戏,我也知道的。可是你一定得饶恕我。"…现在,我又在这张纸上写着你名字的地方吻过了。这样,我已经跟你亲过两次吻,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允许。
话说完了。到了,亲爱的。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每当你念完这封信,大概无不为此感慨万千,无限伤悲,这既是坚定的信念力量,又是情感力量的讻湧喷发。读了这封充满热烈又朴实的信,难道不会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象!
或许,这就是文学艺术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小雨__rainy
她爱他,爱他的无赖劲、爱他的粗鄙气、既肆无忌惮,又没有荣誉感——《飘》
吸收文化精华@爱的力量@#“喔爱小咪”#
《飘》是我这二十年来看到的最好的一部外国名著,没有之一。这部书记录了美国在南北战争时期那风云激荡的历史。自1936年出版之日开起,《飘》这部美国内战时期的罗曼史就打破了所有的出版记录。1937年,小说获得普利策奖。三年后被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获得了奥斯卡电影评奖活动中的,包括最佳女主角奖在内的八项大奖。
《飘》这部作品中塑造的女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个性格复杂、矛盾多面的人物。郝思嘉是自信、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同时她在面对家园毁灭很坚强,勇敢地承担起重建家园的重担。这部作品的语言非常简洁洗练、流畅,又富有情感、直击人心,常常能触动一个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比如,描写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白瑞德,内心觉醒和顿悟的那一段最让我刻骨铭心。
树上的露水滴落到她身上,但她居然没有感觉到。浓雾环绕着她,但她根本不予注意,因为,当她想起白瑞德那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和乌黑、警觉的眼睛时,心里不禁掠过一丝战栗。
“我爱他 ,”她心想,像往常一样,她并不怎么惊奇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就像一个小孩接受一件礼物一样。“我不知道我爱上他已经有多久了,但这是真的。要不是有希礼,那很久以前我就意识到了。我一直没法看清这个世界,因为希礼一直在挡着道。”
她爱他,爱她的无赖劲、爱他的粗鄙气、既肆无忌惮,又没有荣誉感——至少没有希礼眼里的那种荣誉感。“去他的希礼的荣誉感!”她想,“希礼的荣誉感一直使我感到很屈辱。”……
“我要把一切都告诉他,”她想,“他会理解的 。他总是能理解的。我要告诉他,我一直就是个傻瓜,告诉他我有多爱他,我要为所有的一切对他做出补偿。”突然间,她又感到坚强起来,快乐起来。她再也不怕黑暗或浓雾了,她心里在歌唱,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害怕它们了。未来的生活中,不管有什么样的迷雾缠绕着她,她都会知道自己的避难所在哪里。她脚步轻快地沿着街道向家里走去,而那些街区似乎却老是走不到尽头。太远,太远了。她把裙子提到膝盖处,又轻盈地跑起来。可是,这次不是逃离恐惧。她跑是因为瑞德的手臂在街道尽头等着她。
亲爱的读者, 读的此处你流泪了吗?多么真实动人的郝思嘉啊!她的动人之处在于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不遮掩,不敷衍,不欺骗自己 , 敢爱敢恨,快意恩仇。她真有点像金庸小说中的江湖人物。朋友,你羡慕郝思嘉吗?你是否敢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请您关注“喔爱小咪”,我们共享“阅读的快乐”。
喜柔酱
我读红楼,最喜欢的是三十二回那一段。
宝玉瞅了半天,方说道"你放心"三个字.林黛玉听了,怔了半天,方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这话.你倒说说怎么放心不放心?" 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 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 两个人怔了半天,林黛玉只咳了一声,两眼不觉滚下泪来,回身便要走.宝玉忙上前拉住,说道:"好妹妹,且略站住,我说一句话再走。"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 ——三十二回 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幽微、最朦胧、最深邃、最心有灵犀的表白。似乎什么都没说,只一个"你放心"、一个"你的话我早知道了",整个世界就变得通透敞亮了。
读过很多情感类的小说,惟感这一段表白,如绝尘之花,永开不败!
jindylove
不知道《亮剑》算不算名著,反正小编个人认为,能够引起广大读者共鸣的作品,就应该算名著。
我是看过电视剧《亮剑》后,才去找都梁的原著,本以为电视剧里已经拍出了原著中所有的精彩,没想到在读到李云龙在得知老战友赵刚自尽的消息后,铁骨柔肠的老李痛不欲生,那栩栩如生的描述,让人禁不住泪流不止。
李云龙无力地摆了摆手,紧闭的眼里渗出几滴黄豆粒大小的泪珠,转眼之间,泪水已经成串的滑落,他在痛苦,但听不见一点儿哭声。
田雨惊慌的摇晃着他,连声喊道:“老李,你要哭就哭出声来,千万别憋着……”
此刻,李云龙什么也听不见了……赵刚正向他迎面走来,还是当年那身灰色的八路军军装,清瘦白皙的脸上充满了微笑。黑亮的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芒。
李云龙哭号道:“老赵,你咋成了孬种?咱独立团什么时候让人打垮过,日本鬼子都打不垮咱们,你咋把自己打垮了?……好兄弟,你别走,求你啦,别走,咱独立团不能没有政委。”
……李云龙梦游般的回到卧室,反锁了门,泪水又模糊了双眼,他狠狠地用袖子擦去眼泪,这没用、新的泪水又止不住地涌出眼眶。 他的手脚在剧烈地颤抖,心脏在一阵阵抽搐, 似乎在渐渐裂开,涌出了滚烫的鲜血,他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胸口像是被压上重物,想扯开嗓子吼上几句,嘴张了张,却没有声音。他狠狠地咬住一块毛巾,忍不住呜咽起来,他绝望地向空中抓了一把,似乎想抓住老战友逝去的灵魂...…
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使李云龙终于号啕起来,他边哭边小声数落着赵刚:“老赵、老赵呀,你不够意思呀...…你不够朋友,就是有天大的难处,你也该找我商量一下啊,你我兄弟一场...你这是信不过我呀,我要是知道,说什么也不让你走这一步....老赵啊,你不够朋友、就这么一甩手走啦”。
李云龙的声音越来越大,终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赵刚啊,我的好兄弟,你别走呀,我求求你啦,你他娘的知道不知道,我这里疼啊,疼死我啦……”李云龙发了疯似的扯开衣服,在自己赤裸的胸膛上撕挠着,捶打着。
再把这个片段段抄一遍,又禁不住流了泪。这也许就是名著的魅力吧。
koko503
“小弟曾读过几年书,尘世间一个迷途小书童。”
我是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热爱电影,致力于深耕文化领域的创作者李大郎,我来回答题主问题。
我读过的这本名著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并不是什么名著。因为一谈起名著,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托尔斯泰、狄更斯、雨果、福楼拜······《战争与和平》、《双城记》、《悲惨世界》、《包法利夫人》······最起码也得是四大名著、鲁迅等等。但在我心中,这本书确实是名著。
我说的这本名著是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里面令我刻骨铭心的情节是小昭的离去。
书中是这么写的:
只听得小昭所乘的大舰上号角声呜呜响起,两船一齐扬帆,渐离渐远。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
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不知为什么,每次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的眼泪都几乎是不可抑制的流了下来。
那两个“终于”,仿佛写尽了“爱而不能”的悲伤与无奈。
小昭是《倚天屠龙记》中我最喜欢的女主角,金庸先生也曾说非常喜欢小昭,作家有时就是这么无情,越是喜欢的,就越是无法圆满。
特别是书中这一章的题目,叫做“东西永隔如参商”。
这句话出自杜甫的赠卫八处士
原诗是: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每一次读杜甫的这首诗,我都会想起小昭,而每一次想起小昭,我都会想起杜甫的这首诗。
小昭去了西方的波斯,张无忌留在了东方的中原。从此东西永隔,不识张郎是张郎。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如果这个桥段被拍成电影,我想,那一定是个伤感的长镜头,碧海青天,星月黯然,座舰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人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如果有背景音乐,我想,那一定是低沉的大提琴,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那是多么凄迷的美啊。
今夕何夕,巴山夜雨。
卿已远离,谁共烛光?
小昭曾唱过:
到头这一身,
难逃那一日。
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
百岁光阴,七十者稀。
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这样的一语成谶,我宁可不要。
因为那些错落的爱情,太像曾经的你,曾经的我,曾经的我们了。
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世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
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
浪滔滔人渺渺/青春鸟飞去了/纵然是千古风流浪里摇
风潇潇人渺渺/快意刀山中草/爱恨的百般滋味随风飘
谨以此,纪念小昭,以及,我们那年匆匆逝去的往事与爱情。
fallleaf
每一部名著都是一个人生,都是一出戏。我们在扮演人物的同时,也感动了自己。
狄更斯的《双城记》最后一章。
卡顿代替达尔奈走上了断头台,一大段卡顿的内心独白,看的我泪流满面。
一个即将赴死的人,内心却充满希望。
卡顿爱露西,就像暗流涌动。因为他知道露西成为了别人的妻子,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好朋友。他也知道露西深深地爱着他的丈夫,他对自己的爱非常克制。
爱一个人是成全,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都做不到。
也许没有人可以做到。
卡顿做到了,死前的那一刻。他得到了全世界的爱,人类历史中永恒的爱。他救了露西一家,也救了自己。
卡顿的伟大是我所达不到的,我另一部分的眼泪是为自己而流。
Incidence
《三国演义》第二十七回关公过五关斩六将
记得当时看这一章,真的被关公的忠义感动,从头哭到尾。
这一章主要讲了关羽(五虎上将之首)和刘备、张飞攻打曹操兵败,刘备、张飞不知去向,关羽兵败土屯山,为了保护刘备夫人,再加上张辽(曹操的一员上将)好言相劝,才被迫来到曹营。但关羽始终想着大哥刘备,告诉曹操自己早晚要回去。在曹营期间,关羽帮助曹操杀了敌军袁绍上将颜良和文丑,曹操因此大喜而给他挂印封金,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并且相赠赤兔马和战袍于他。当关羽得知刘备的消息,便带着嫂子毅然离开曹营。在路上经历多个关口守将的拦住,并要加害与他,关羽对此毫无畏惧,破五关斩六将历尽艰辛,最终回到了刘备身边。
一个国家的每个人的品质都能像关羽这样忠诚,没有卖国贼,那么这个国家将坚不可摧;反之如果国人都像吕布那样没有骨气,见利忘义,卑躬屈膝,那么这个国家将不攻自破。关羽信守承诺,牢记桃园三结义时的诺言,永不背叛,就算有再大的荣华富贵,也不贪恋,毕生追随刘备毫无怨言,转战南北,为蜀国立下赫赫战功。可见忠诚的力量是多么巨大。
自己发过的承诺不能失言,保持忠诚的美德。昔日有多少英雄忠诚于祖国,如邓世昌与军舰同生死;岳飞的精忠报国;林则徐为了祖国和人民坚决销烟;经历抗日战争和国内战争的革命先烈们为了祖国的解放宁死不屈,抛头颅洒热血,就算死也决不背叛,背叛是可耻的行为,只有忠诚才会被人敬重,正因为革命先烈们对党的忠诚才换来了全中国的解放,使老百姓过上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关羽那种忠诚的品质,做诚实守信的忠义之士,还要学习他那不畏敌兵、不畏艰险的勇敢精神和他那不怕刮骨疗毒痛苦的坚强毅力。
amanda_qinyy
明朝那些事儿,不知道算不算名著,起码是畅销书吧。我在读明朝第一铁人—杨继盛,冒死血劾大贪官严嵩,之后迫害的场景,真是刻骨铭心、为之动容!
这里我读到了中华民族的骨气、看到了中国民族的脊梁!忠勇英烈必将流芳千古。
那么没有骨气、恶语中伤祖国同胞的小人呢,必然遗臭万年。
我们来分享一下这段。
在明代官场,弹劾可谓家常便饭,比如看某人不顺眼,可以弹劾;和某人有仇,可以弹劾;政治斗争需要,可以弹劾;闲来无事找点活儿干,也可以弹劫。弹劾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明代的官员们早已习以为常,但凡一个官员干到三品,如果档案里没有十几份弹章,那就是件极不正常的事情。而平凡而不起眼的杨继盛却因此万古流芳,因为他使用了一种最为特别的弹劾方式――死劾。还因为他弹劾的对象是大奸臣严嵩。
若非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类纠纷,是断然不会有人用这一招的。严嵩没有杀杨继盛的爹,也没有抢他的老婆,相反他提拔了杨继盛,并希望将他收入门下。然而杨继盛拒绝了严嵩提供的升官发财的机会,他已经下定决心,死劾祸国害民的严嵩。
他并非不知道弹劾严嵩的下场,也并非没有人劝过他。熟悉斗争之道的同朝官员唐顺之及时看出了苗头,作为杨继盛的朋友,他曾写信苦口相劝,希望杨继盛不要出头,以避祸患。杨继盛看了信,却只是笑而不答。
在上书弹劾之前,杨继盛斋戒了三天。杨继盛虽然不聪明,但也不笨,他十分明白,唐顺之的话是对的。死劾确实不是一个好的方法,但他没有更好的方法。他没有钱财,没有权势,没有皇帝亲信的背景和入阁的希望,更没有后来首辅徐阶和张居正的智慧。他唯一拥有的,只是他的性命。
弹劾的后果他也很清楚:严嵩的诬告、锦衣卫的拷打、诏狱的长期关押,如果运气好,可能还有行刑人的大刀。在这样恐怖的情况下,根本不用指望什么九死一生,只有“十死无生”。然而,他依然决定这样做。
明知不能成功,明知必死无疑,杨继盛依然慷慨而行。很多人认为这是愚蠢、不自量力、飞蛾扑火等;而在古老的中国哲学中,这种行为却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名称:明知不可而为之。
杨继盛已经了无牵挂。他拿起笔,在铺开的纸张上写下了悲愤的心声。当杨继盛将这封千古名疏封存妥当,递送内阁转交皇帝时,他已经完成了一个伟大的转变――昔日那个放牛的贫农子弟,历经几十年的风雨,终将成为一位不朽的英雄。
杨继盛没钱买通行刑人,又得罪了手眼通天的严嵩。一般来说是必死无疑了。可杨继盛挨了100杖,虽说皮开肉绽,伤筋动骨,却也保住了性命。不过杨继盛只剩下了半条命,等待他的是潮湿而散发着恶臭的诏狱。
杨继盛骨气虽硬,但毕竟不是铁人,廷杖打折了他的腿骨,一片血肉模糊,已经昏迷的杨继盛被拖回了牢房,没有人给他包扎,在蝇虫滋生的环境中,他的伤口开始感染。
那个深夜,杨继盛被腿上的剧痛唤醒,借着微光,他看见了自己的残腿和碎肉。他没有大声呻吟叫喊,只是叫来了一个看守:“这里太暗,请帮我点一盏灯。”这是一个并不过分的要求,看守答应了,点亮一盏灯,靠近了杨继盛的牢房。杨继盛十分安静地坐在那里,他低着头,手中拿着一片破碎瓷片,聚精会神地刮着腿上的肉,那里已经感染腐烂了。他没有麻药,也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一脸平静,不停地刮着腐肉。令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袭来,然而杨继盛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掌灯的看守快要崩溃了!看着这恐怖的一幕,他想逃走,双腿却似乎被牢牢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然而此时的杨继盛笑了,他倚着墙壁,用残腿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元美(王世贞字元美),不必如此!”在昏暗的牢 房中,他的脸上映出无比自豪的光芒,“死得其所,死又何惧!”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初一,杨继盛英勇就义。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中,手无寸铁的杨继盛,坚持到了最后一刻,只凭借他的信念和勇气。 临刑前,他赋诗一首: 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 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张三
本人四大名著,西游记是在电视上看的,自认为已经够熟悉了故而没去看原著,四大名著除西游记外的其他三本我倒是都看过原著。
红楼梦和水浒传是初高中之时品读的,只是为了应付课外阅读的作业罢了!水浒传就这样一目百行地应付过去了,红楼梦后来在大学时期闲暇时间较多,也细细的读完了全文。至于说三国演义是我接触的最早的四大名著,小学时期老爹就给我买了2本厚厚的三国演义原著。
那时候还是一个小学生,知识储备还很不够,我还不知道人物的名字和字,刘备和刘玄德我一度认为是两个人,当时看的一脸懵逼。这个玄德是谁?这个翼德是谁?这个孟德又是谁?
并且原著是文言文,对于还是当时还是小学生的我而言十分生涩难懂,小学时期读三国基本就是半懂不懂状态,而且全书也没读完,我只选读了一些诸如三英战吕布、赤壁之战之类的精彩章节片段。
我真正认真品读三国演义还是在初中阶段。还是上文提到的课外名著阅读作业,记得那学期的任务是读完中国的四大名著,相对于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而言,我对三国演义特别上心,或许是为了弥补小学时候读不懂的遗憾。那段时间人生第一次体会到读书读到痴狂,读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上课看,课间看,回家看,上厕所时候也看,睡前还要看……
我不算是一个爱读书的人,看书基本都是粗略地读,为书痴迷仅这一次。
回忆就此打住,回归正题!要论三国演义哪段情节最让我感到刻骨铭心,最让我感到揪心,那就是关羽之死了!
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擒获,拒不投降被杀害,这几章节的内容我是看着就心理感觉难受。之后刘备起兵为关羽报仇,短短时间内又折损了张飞(被手下所杀)和黄忠(阵前被吴将马忠一箭射中,不久后身故)这两员大将。那刘备的复仇之战总该成功了吧!结果夷陵之战被陆逊火烧百里连营,蜀军大败而归,刘备不久后也病逝白帝城。
我多么希望刘关张这些人能够一路胜利,最终夺得天下!可惜,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小说,不容许作者天马行空地自由发挥!
衰哥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中的第一章。雨雪交加的日子,孙少平在县立高中大院打饭的情景是最令我深有感触、刻骨铭心的。
孙少平在县立高中读书,连5分钱一份的丙菜都买不起,主食只吃被同学戏称为欧洲、亚洲、非洲的非洲馍,即高粱面的黑色馍。穿着上,他上穿晕染不均的老土布衣服,下穿半吊裤子,脚上是一双系着白线绳,打着布丁的旧黄胶鞋,鞋内的两只袜子早已露了脚跟。年轻而敏感的心,驱使孙少平躲在最后来拿他的两个黑面馍。孙少平缩着脖子,蹒跚着来到饭摊前,见乙菜盆底还剩了点残汤,便如偷窃一般将和着雨水的菜汤舀到自己的碗里。当一滴檐水落在盆底,溅他一脸菜汤时,他闭住眼,两颗泪珠慢慢从他脸颊滑落……
每读一次这一章,泪水都会模糊我的眼,心疼少平,同时也是心疼年轻时贫寒的自己。是啊,曾经自尊而羞怯的我们,哪一个不想穿一身体面的衣服,吃着大米白面,站在同学面前,可贫困严重伤害了我们的自尊,相形见绌之下,有时甚至感到了无地自容。
本该岁月如歌,可却如此苦涩,看着《平凡的世界》,再忆那段贫苦时光,除了心伤还是心伤!好在困苦中,如少平一样,我们找到了自我,发奋努力,度过艰难,现在再想起那时的记忆,竟别有一番美丽!
tyranny
世界名著也读过不少,有安娜卡列尼娜,《静静的顿河,呼啸山庄,《简爱》,《飘》,《红与黑》,《基督山伯爵》,《茶花女》,马克思加西亚的《百年孤独》,等等。其中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于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来讲,应该是影响最大的,其中的一段话至今能背。“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他会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和奋斗。”每当回忆起这段话的时候,眼里总会闪现,奥斯托洛夫斯基和他那一群年轻的战友,在冰天雪地里修路,面对严酷的漫天风雪,疾病,战斗中的死亡,但在他们的眼里,眼神是那样的坚毅,果敢,毫不退缩。唉,现在的和平时代太需要他们的那种精神了,而我们现在所欠缺的正是这些东西。
G弦上
感谢你的提问呀!
在我最近读过的书中,加·泽文写的《太年轻》令我印象深刻。或许,这本书很小众。但是却切实刷新了我的世界观。
书中有一个姑娘儿叫阿维娃,她在20岁的年纪爱上了和她父亲差不多大的人。结果,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之后的生命里,她重新书写属于自己的人生。
或许,没有人同情这样一个“第三者”。可是,在我看来,年轻人犯错在所难免啊。
谁不曾年轻过?谁不曾拼尽全力爱过?只是阿维娃在错的年纪爱上了错的人。人人都会犯错,重要的不是从此沉沦,而是在错误中找到另一个自己。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错误中学习。阿维娃也曾失落,可是,她像太阳一样再次冉冉升起。
希望所有的人都像阿维娃一样,不畏惧,不退缩,不惶恐。既然错误已酿成,积极面对,不好吗?愿我们正视每一段生命历程!不论鲜花遍地,还是雷雨满天,它都是我们生命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加油吧!青春!
巴二哥
乔治•马丁。
《冰与火之歌》计划写七卷。1996年出版了第一卷权力的游戏。
第二卷列王的纷争在三年之后,1999年出版。
第三卷冰雨的风暴的出版很迅速,仅仅等了一年,就在2000年出版。
第四卷群鸦的盛宴则放慢了速度,足足让读者等了五年,2005年出版。
第五卷魔龙的狂舞更是等了六年,在2011年出版。
但截至今年,已经过去8年了,还没有等来第六卷。
至于最后一卷,只能指望着加强身体锻炼,经常做做体检,确保自己能活到那个时候。
vivian_song
女频在追主公,你的谋士又挂了,几年了,写了好长好长,有时月更,有时周更,好在最近一周大概能更两次了,弄得现在是佛性追更了,久不久去刷刷看,还可以多看两张
无尾没有尾巴
香蕉的赘婿拖更应该是目前见过最可怕的吧,不过他的拖更起码保证水平不算掉太多,其实也还好,有些拖更拖了半天,最后丢出来一篇水文,才让你郁闷。
其实站在作者的角度,每天都更,对写作天赋要求极高,最重要的是灵感必须源源不绝。有些人嘛,就是讨巧开个无关意义的副线,然后用套路混过这段时间。
其实这也变向的增加读者的阅读成本,所以站在个人的角度,真不要去纠结怎么更,而是去看看他怎么维持写作质量。
奇珍异宝
说起托剧情,我印象最深就是《偷星九月天》。才上初中那时候同学都买知音漫客,看连载漫画偷星九月天,初一有同学就说要完结了,一直到到初中还没完结!
月野兔123321
我能说是 暮光之城5 吗? 距离 暮光之城4 上映的已经过去8年了吧?2011年 暮光四上 映上映了之后,女主人公Belle被被吸血鬼咬死之后,也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这都等了有8年了吧。
暮光4结局给人留下悬念了呀,可是这个悬念的时间也太长了吧,等的人着急的呀。最后我倒是希望贝拉和狼人最后能在一起,不过作者应该不会这样写吧。
danziseyuanwei
keira
雪候鸟nn
1/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2/强逻辑性
本想象力,对于剧本创作还是故事写作是很重要的,科幻小说给我提供了不一样的视点去思考和看待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