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甘蕉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芭蕉二株。

  《南夷志》曰:南诏,土无食器,以芭蕉叶藉之。

  《广志》曰:芭蕉菹,或曰甘蕉茎,如荷芋,重皮相裹,大如盂升。叶广二尺,长一丈。子有角。子长六七寸,或三四寸。生为行列,两两共对,若相抱形。剥其上皮,色黄白,味似蒲萄,迢狞蘘饱人。其根大如芋魁,大一石,青色。其茎解散如丝,织以为葛,谓之蕉葛。虽脆而好,色黄白,不如葛色。出交趾建安。

  《南州异物志》曰:甘蕉,草类,望之如树。株大者一围馀,叶长一丈,或七八尺,广尺馀、二尺许。花大,如酒杯形,色如芙蓉,著茎末。百馀子,大名为房,根似芋块,大者如车毂。实随华,每华一阖,各有六子,先后相次。子不俱生,花不俱落。此焦有三种:一种子大如拇指,长而锐,有似羊角,名羊角蕉,味最甘好,一种子大如鸡卵,有似牛乳,味微减羊角蕉;一种大如耦子,长六七寸,形正方,少甘味,最弱。其茎如芋,取以灰练之,可以纺绩。

  《异物志》曰: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镬煮之为丝,可纺绩,女工以为絺绤,匠不趾葛也。其内心如蒜鹄头生,大如合柈蚌。因为实房,一房有数十枚。其实皮赤如火,剖掷晷黑。剥其皮,食其肉,如蜜甚美。食之四五枚可饱,而馀滋味犹在齿牙间。一名甘蕉。

  顾徽《广州记》曰:甘蕉,与吴花实根叶不异,真是南土暖,不经霜冻,四时花叶展,其熟、其未熟时,亦苦涩也。

  《南方草木状》曰:蕉树子,房相连累,甜美,亦可蜜藏。

  《游名山志》曰:赤岩山水石之间,惟有甘蕉林,高者十丈。

  卞敬宗《甘蕉赞》曰:扶疏似树,质则非木。

  ○扶留

  《吴录·地理志》曰:始兴有扶留藤,缘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槟榔。

  《蜀记》曰:扶留木,根大如箸,视之似柳根。又有蛤,明迮贲,生死晷,取烧为灰,曰牡厉粉。先以槟榔着口中,又扶留长寸,古贲灰少许,同嚼之,除胸中恶气。

  《异物志》曰:古贲灰,牡厉灰也。与扶留、槟榔,三物合食而后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已,扶留、槟榔,所生相去远,为物甚异而相成,俗曰:"槟榔、扶留,可以忘忧。"

  《交州记》曰:扶留有三种:一名获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叶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

  《广志》曰:扶留藤,缘树生,其花实即蒟也,可为酱。

  左思《吴都赋》曰:石帆水松,东风扶留。

  ○芋

  《说文》曰:齐人谓芋为莒。

  《孝经援神契》曰:仲冬,昴星中,收莒芋。(宋均注曰:莒亦芋。)

  《广雅》曰:藉如,水芋也,亦曰乌芋。

  《汉书》曰:汝南郡有鸿隙大陂,翟方进为丞相,秦破之。郡中追怨,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

  《汉书》曰:秦破赵,迁卓氏,曰:"吾闻岷山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乃求远迁,致之临邛,至僮百人。

  崔鸿《十六国春秋·蜀录》曰:李雄克成都,众甚饥馁,乃将民就穀于郪,掘野芋而食之。

  《南史·孝义传》曰:鲜于文宗,渔阳人,年七岁丧父。父以种芋时亡,至明年芋时,对芋呜咽,如此终身。

  《氾胜之书》曰:区种芋法:区收三石。

  《汝南先贤传》曰:袁安,字召公,除阴平长。时年饥荒,贸苍菜食租入不毕,安听使输芋,曰:"百姓饥困,长何得食穀?"先自引芋,吏皆从之。

  《汝南先贤传》曰:薛包归先人蒙侧种稻芋,稻以祭祠,芋以充饥。耽道说礼,玄虚无为。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丞,使民益种芋,三年当大饿,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风土记》曰:博土芋,蔓生,根如鸡鸭卵。

  《华阳国志》曰:何随,字季业,蜀郫人。母亡归送,吏饥,辄取道侧民芋,随以帛系其处,使足所取直。民相语曰:"闻何安汉清,民取粮,令为之偿。"

  《博物志》曰:野芋,食之煞人。家芋,种之三年不收,后旅生,亦不可食。

  《广志》曰:凡十四芋:有君芋,大如魁;有车毂芋,有旁巨芋,有边芋。此四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伞盖,缃色,紫茎,长丈馀,易熟,长味,芋之最善者也,茎可作羹臛。有蔓芋,缘支生,大者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亩收百斛。有卑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不美。有蒙控芋,有青芋,有曹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菹。又有百子芋,出叶榆县。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

  《本草经》曰:芋,土芝,八月彩。

  左思《蜀都赋》曰:瓜畴芋区。

  ○菱

  《尔雅》曰:菱,蕨〈木麋〉。(郭璞症曰:今死晷芰也。)

  《尚书大传》曰:钜野菱。(钜野,大野也,鲁薮,今蜀山阳也。)

  《周书》曰:冬食菱藕。

  《周礼·天官下》笾人职曰:加笾之实,菱。

  《国语》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屈到,楚卿;宗老,家臣,)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建,屈到之子子木,)曰:"夫子不以私欲干国之典也。"

  《汉书·循吏传》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秋冬益畜果实菱芡。

  谢承《后汉书》曰:袁闳父贺为彭城相,亡,闳到郡迎丧,饥食菱芡,渴饮行潦。

  《梁书》曰:鱼弘为湘东王镇西司马,述职西上,道中乏食,缘路彩菱,作菱饭,给所部。弘度之所,后人觅一菱不得。又於穷洲之上,捕得猕猴数百,为脯,以供酒食。

  《淮南子》曰:楚灵王作章华之台,弃疾承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避而去之,乃食菱饮水,枕块而死。

  《吕氏春秋》曰:厉叔事莒闵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于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餐橡栗。

  杜恕《笃论》曰:夫萍之浮,与菱之浮相似也,菱植根,萍随波。是以尧、舜叹巧言之乱德,仲尼恶紫之夺朱。

  《风俗通》曰:殿堂像东井形,刻作荷菱水物,所以厌火也。

  《罗浮山记》曰:绥宁县玄龟渊中出菱,甚为甘旨。

  《广志》曰:钜野阁菱,大於常菱。淮汉以南,凶年以芰为蔬。

  范汪《祠祭》曰:孟秋之祭菱芡。

  《楚辞》曰: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左思《蜀都赋》曰:其沃瀛则有绿菱红莲。

  潘岳《西征赋》曰:凫跃鸿渐,唼喋菱芡。

  郭璞《江赋》曰:忽忘夕而宵归,咏彩菱以叩舷。

  曹植《九愁》曰:彩菱华而结辞。

  孙楚《论屈建文》曰:加笾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芰所生。父自嗜之而抑案。宰祝既毁就养无方之礼,又失奉死如生之义,夺乎素欲,建何忍焉!

  ○芡

  《周礼·天官下』吨人》职曰:加笾之实,芡。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冬益畜果实菱芡。

  《淮南子》曰:狸头愈鼠,鸡头已瘘。(音漏。鼠啮人创,狸愈之。瘘,颈肿疾。鸡头,死晷草,幽州谓之雁头,亦愈瘘。)

  崔豹《古今注》曰:芡,鸡头也,一名雁头,一名芰。叶似荷而大,叶上蹙衄如沸。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

  《方言》曰:{艹役},芡,鸡头也。北燕谓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

  《说文》曰:芡,鸡头也。

  《广雅》曰:南楚江湖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

  《本草经》曰:鸡头,一名雁实,生雷泽。

  刘騊駼《玄根赋》曰:芳林臻臻,朱竹离离。菱芡吐荣,若摅锦而布绣。

  ○莲

  《尔雅》曰:荷,芙蕖,其实莲,(莲谓房也,)其中的(莲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诗曰·陈·宛丘·泽陂》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莲。有美一人,硕大且卷。

  《史记》曰:龟千岁,游於莲叶之上焉。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宋起居注》曰:玄嘉十八年,有司奏:扬州刺史王浚解称,州治后池有两莲骈生,双房分体。又十六年,华林丞伍泳刺:双莲同幹,秀出华池。

  又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莲双葩并实,合跗同茎,生豫州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玄圃池。

  《三国典略》曰:齐王还邺,高丽、新罗并遣使朝贡。先是,徐州莲一茎两蒂,占云:"异木连枝,远人入欸。"斯其应也。

  《北齐书》曰:后主武平中,特进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内,莲茎皆作胡人面,仍着鲜卑帽,俄而季舒见煞。

  《三国典略》曰:周平齐,齐幼主、胡太后等并归於长安。初,武成殂后有谣云:"千钱买果园,中有芙蓉树。破券不分明,莲子随他去。"调甚悲苦,至是应焉。

  又曰:高纬所幸冯淑妃,名小怜也。

  《后唐书》曰:监军张承业,本朝旧人,权贵任事,人士胁肩低首候之,惟马郁以猾稽侮狎。每宾僚宴集,承业出异方珍果陈列于前,客无敢先常者,当郁前者,食必尽。承业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马监至,惟以乾莲子置前而已!"郁至,窥之,知其不可啖。异日,靴中置铁锤,出以击之。承业大笑,曰:"为公易馔,勿败予案!"

  夏侯孝若《芙蓉赋》曰:绿房翠叶,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甤散须。缨以金牙,点以素珠。

  孙楚《莲华赋》曰:攒聚星列,纤离相扶。皎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邓林飞鹓雏。

  《乐府歌》曰:江南可彩莲,莲叶何田田!

  ○藕

  《尔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齐书》曰: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夤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应自反,岂惟巴东!"武帝问其故,咎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师;签师不在,则竟日忍渴。"

  《唐史》曰:苏州进藕,其最上者名伤藕。或云荷名,或云叶甘为虫所伤,或云故伤其叶,以长其根。近多重台荷盖,莲实中又生花,亦甚异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咀嚼菱藕。

  夏侯湛《芙蓉赋》曰:咀菱藕於玄泉。

  谢朓诗曰:秋藕折轻丝。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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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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