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蚊

  《说文》曰:秦谓之蚋,楚谓之蚊。

  《大戴礼·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白鸟,蚊也。)

  《汉书》曰:中山靖王朝,天子置酒,闻乐声而泣,问其故,靖王对曰:"闻众喣漂山,聚蚊成雷。"

  《后汉书》曰:赵炳有道术,人服从者如归。章安令恶其惑众,收杀之。人为立祠堂於永康,至今蚊蚋椿敢入也。

  《晋书》曰:道安曰:"猛虎当道食,不觉蚊虻来。"

  《唐史》曰:江东有吐蚊鸟,夏夜鸟,吐蚊於芦荻中。湖湘尤甚。

  《晏子》曰:东海有虫,巢蚊睫,乳而不飞,蚊不惊,名曰焦冥。

  《列子》曰:江浦之间生么虫,(么,细也。)名曰焦暝。群飞而集於蚊睫,弗相触也。

  又曰:焦暝生於蚊睫,离珠、子羽,拭眼而望,弗能见也。

  《庄子》曰:夫爱马者以筐盛屎,以蜃盛溺。適有蚊虻扑缘,而拊之不时,则缺衔毁首碎胸。

  又曰:肩吾见砍灿舆,砍灿舆曰:"日中始可以语汝?"肩吾曰:"告我:君人者,以己出经式义度,民孰敢不听而化?"接舆曰:"是欺德也。其於治天下也,犹涉海凿河,而使蚊负山也。"

  又曰:孔子见老聃而语仁义,老聃曰:"夫播糠眯目,则天地四方易位矣;蚊虻噆(音匝)肤,则通宵不寝矣。"

  《淮南子》曰:夫贵贱之於身也,犹条风之时丽也;(时丽,忽一过也。)毁誉之於己也,犹蚊虻之一过也。

  又曰:蜂虿螫指,而神不能掞;(音淡。)蚊虻噆肤,(噆,啮也。)而性不能平。令忧患之来,婴人心也,非直蜂虿之螫毒而蚊虻之惨怛也,而欲静漠虚无,奈何哉?

  《牟子》曰:昔公明仪有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转为蚊虻声,则翘尾而蹑蹀。

  《夏侯子》曰:一蚁之行,一蚊之飞,圣人皆知之。

  《金楼子》曰:荆州高齐,盛夏之月无白鸟,余亟寝处於其中。及移馀斋,则聚蚊之声如雷矣。数丈之间,如此之异,吁可怪哉!

  又曰:白鸟,蚊也。齐桓公卧於柏寝,谓仲父曰:"吾国富民殷,无馀忧矣。一物失所,寡人犹为之於邑。白鸟营饥而求饱,寡人因之开翠纱之帐,进蚊子焉。"其蚊有知礼者,不食公之肉而退;其蚊有知足者,〈口集〉(子立切。)公之肉而退。其蚊有不知足者,遂长嘘短吸而食之,及蒲哎也,腹肠为之破溃。公曰:"嗟乎!民生亦犹是。"

  《孝子传》曰:吴猛年七岁时,夏日伏於母床下,恐蚊虻及父母。

  萧广济《孝子传》曰:邓展父母在牖下卧,多蚊,展伏床下,以自当之。

  《神异经》曰:南方蚊翼下有蜚虫焉,目明者见之。每生九卵,复成九子,蜚而俱出,蚊遂不知。

  《论衡》曰:蚊虻不如牛马之力,牛马困於蚊虻,蚊虻有势也。

  《搜神记》曰:吴猛性至孝。小儿时,在父母边卧,夏时多蚊蚋而终不摇扇,恐蚊虻去已而及父母。

  《岭南异物志》曰:岭表有树如冬青,实在枝间,形如枇把子。每熟即拆裂,蚊子群飞,惟皮壳而已。士人谓之蚊子树。

  《岭表录异》曰:蚊母鸟,形如青鹢,嘴大而长,於池塘捕鱼而食。每叫一声,则有蚊蚋飞出其口。俗云彩其翎为扇,可辟蚊子。(亦呼为吐蚊鸟。)

  虻

  《晋书》曰:惠帝时,洛阳南山有虻,作声曰:"韩尸"。识者以为韩氏将尸戮,俄而韩谧被诛。

  《淮南子》曰:虻戢精血,以类推之也。(许慎曰:虻食血。)

  又曰:虻与骥,致千里而不飞,无糗粮之资而不饥。

  又曰:上古之时,冬日则不胜霜雪雾露,夏日则不胜暑热蚊虻。

  ○蚋

  《梁书》曰:梁武丁贵嫔讳令光,谯国人也。初,贵嫔少时,与邻女月下纺绩,诸女并患蚊蚋,而贵嫔弗之觉也。

  又曰:孙谦居身俭素,床施籧蒢屏风,冬则布被筦席,夏曰无帷帐而夜卧,未常有蚊蚋,人多异焉。

  《列子》曰:目将眇者先睹秋毫,耳将聋者先闻蚋飞。

  《淮南子》曰:涵牛之鼎沸,而蝇蚋弗敢入;(涵牛,受一牛之鼎也。)昆山之玉瑱,(昆山,昆仑也。瑱,式也。)而尘垢弗能污也。

  又曰:羊肉不慕蚁,蚁慕於羊肉,膻也;醯酸不慕蚋,蚋慕於醯,酸也。

  《吕氏春秋》曰:缶醯黄,蚋聚之,有酸也,(美羹。)徒水则必不可。以狸致鼠,以冰致蝇,虽上圣不能。以茹鱼去蝇,蝇愈至,(茹,女居反,臭也。)以致掷戤道不去之也。

  ○蜉蝣

  《毛诗·曹·蜉蝣》曰:刺奢也。蜉蝣之羽,衣裳楚楚。(蜉蝣,渠略也,朝生夕死,犹有羽翼以自修饰。楚楚,鲜明貌。)

  《尔雅》曰:蜉蝣,渠略。(似蛣蜣,身狭而长,有角,黄黑色,丛生粪土中,朝生暮死,猪好啖之。)

  《说文》曰:秦晋之间谓蜉蝣为渠略。(郭璞症曰:似天牛而小,有甲也。)

  又曰:〈虫巢〉(音略),虫也,一名蜉蝣,朝生暮死。

  陆机《毛诗疏义》曰:蜉游,方土通谓之渠略。似甲虫,有角,大如指,长三四寸,甲下有翅能飞。夏月阴雨时,地中出。今人燥炙啖之,美於蝉也。樊光曰:"是粪中蝎虫,随雨而出,朝生而夕死。"

  《淮南子》曰:龟三千岁;蜉蝣不饮食,三日而死。以蜉蝣为龟忧养生之具,必失之。

  《广志》曰:蜉蝣可烧啖,美於蝉。蜉蝣在死晷翕然生,复水上寻死,随流而去。

  傅咸《蜉蝣赋》曰:读《诗》至《蜉蝣》,感其虽朝生夕死,而能修其翼,可以有兴,遂赋之。

  王褒《圣主得贤臣颂》曰:蟋蟀候秋吟,蜉蝣出以阴。

  ○蠛蠓

  《尔雅》曰:蠛蠓。(小虫,似蚋,喜乱飞。)

  《汉实录》曰:周太祖军至北郊时,慕容彦吃菰负沉勇,谓上曰:"北来都将,臣尽谙知。以臣观之,蜉蝣、蠛蠓耳!"

  《列子》曰:朽壤之土,春夏之月,蠛蠓者因雨而生,见阳而死。

  《庄子》曰:孔子闻老聃之言,出告颜回曰:"丘之於道也,其犹醯鸡欤?"(醯鸡者,瓮中之蠛蠓也。)

  《淮南子》曰:衰世则聚虫满野。(许慎曰:飞虫,蠛蠓。)

  《抱朴子》曰:蠓蝈之育於醢酢,芝檽之产於木石,蛣〈虫屈〉之滋於洿泽,翠萝之老於松枝,非彼四物所创造也。

  《字书》曰:蠛蠓,小虫,三风舂雨硙者也。

  ○蝴蝶

  《北齐书》曰:魏收常在洛京,轻薄尤甚,人号云:"魏收惊蛱蝶"。文襄曾游东山,令给事黄门侍郎等宴。文襄曰:"魏收恃才尾嵓適,须出其短。"往复数番,收忽大唱曰:"杨遵彦理屈,已倒。"竹彦从容曰:"我绰有馀暇,山立不动。若遇当途,恐翩翩遂逝。"当途者魏,翩翩者,蝶也。文襄先知之,大笑称善。

  《梁书》曰:沉麟士年过八十,耳目犹聪明如故,抄写火下细书,复成二三千卷,满数十箧。时人以为养身静嘿所致,仍制《黑蝶赋》以寄意。

  《汉实录》曰:右监门卫大将军许迁言:"臣奉命博州,至博平县东村,有冢弥亘数里,一夕言并化蝶飞去。"

  《列子》曰:乌足以其根为跻螬,其叶为蝴蝶。

  《庄子》曰:昔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不知周也;俄觉,则瞿瞿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谓物化。

  《抱朴子》曰:髻孺背千仅狞蘘逐蛱蝶,越人弃八珍而甘龟蛇。

  《金楼子》曰: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之"尊灵永蛰",明帝颂云"释渝浮轻"。浮轻有似於胡蝶,永蛰颇拟於昆虫,施之尊极,不其蚩乎?

  崔豹《古今注》曰:蛱蝶,一名野蛾,一名风蝶。东人谓之挞末,色白背青者是也。其大有如蝙蝠者,或黑色,或赤班,名曰凤子,一名凤车,一曰鬼车。生江南甘橘园中。

  《广五行记》曰:晋安帝义熙中,乌伤人葛辉在妻家宿。三更,有两人把火迳至阶前,疑是恶人,便打之,欲下杖,悉化为蝶,缤纷飞散。有一物冲辉腋下,便打倒地。辉少时而死。

  《岭南异物志》曰:常有人浮南海,泊於孤岸。忽有物如蒲帆飞过海,揭舟,竞以物击之,如帆者尽破碎坠地。视之,乃蛱蝶也。海人去其翅足秤之,得肉八十斤。啖之,极肥美。

  《岭表录异》曰:鹤子草,蔓上春生双虫,只食其叶。越女收於妆奁中,养之如蚕,摘其叶饲之。虫老不食,而蜕为蝶。蝶赤黄色,妇女收而带之,谓媚蝶。

  ○萤

  《毛诗·豳·七月》曰:町畽鹿场,熠耀宵行。(萤火也。)

  《大戴礼·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丹鸟也者,谓丹良也;白鸟也者,谓蚊蚋也。其谓之鸟者,重其养也,凡有翼者为鸟。羞也者,进也。

  《礼记·月令》曰:季夏之月,腐草为萤。

  《尔雅》曰:萤火,即炤。(夜飞,腹下有火。音照。)

  《广雅》曰:景天,萤火,磷也。

  《续晋阳春秋》曰:车胤,字武子,好学不倦。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夜继日焉。

  《后汉书》曰:光熹玄年秋,张让、段珪劫少帝及陈留王协走小平津。帝与王夜步,逐萤火光行数里,得民家露车,共乘还宫。

  《隋书》曰:大业十二年,炀帝幸景华宫。徵求萤火,得数斛。夜出游山而放之,光遍岩谷。

  崔豹《古今注》曰:萤,一名辉夜,一名景辉天,一名熠耀,一名磷粦,一名丹良,一名夜光,一名宵烛。腐草为之,食蚊蚋焉。

  《月令》曰:丹鸟羞白鸟。白鸟即蚊也;丹鸟,萤也。

  《说文》秦人谓蚊曰蚋。

  《淮南万毕术》曰:萤火却马。注云:"取萤火裹以羊皮,置土中,马见之鸣,却不敢行。"

  祖台之《志怪》曰:昔怀帝永嘉中,谯国丁祚渡江至阴陵界。时天昏雾,在道北有社,见一物如人倒立,两眼垂血,从额下聚地两处,各有升馀。祚与从弟齐声喝之,闽狞蘘不见,立处聚血皆化为萤火数千枚,纵横飞起。

  《本草经》曰:萤,一名夜光,一名即照,一名熠耀。

  潘岳《萤火赋》曰:烂若飞景之宵游,彗(音卫。)如移星之云流。动集飘扬,灼如随珠。熠龠若丹蕊之初葩,彯颎若流金之在沙。

  傅咸《萤火赋》曰:余曾独处,夜不能寝。顾见萤火,意遂有感。於是执以自照,而为之赋。其辞曰:"感诗人之攸怀兮,览熠耀於前庭。不以姿质植瞪薄兮,欲增辉乎太清。虽无补於日月,期自竭於陋形。"

  ○暝蛉

  《毛诗·节·小宛》曰:暝蛉有子,蜾蠃负之。(暝蛉,桑虫也。蜾蠃,蒲卢也。负,持也。《笺》云:蒲卢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煦妪养之以成子。)

  《毛诗义疏》曰:暝蛉,似步屈,其色青,细小,或在草叶上。土蜂取之,置木穴中,或书卷佳笆筒中,七日而成其子。里语曰:咒云"像我像我"。

  陆机《毛诗义疏》曰:暝蛉,犍为文学舍人曰:"桑土小青虫也,似步屈。"

  郭璞症《方言》曰:尺蠖,又呼步屈。其色青而细小,或在草木叶上,今蜾蠃所负为子者。

  《尔雅》曰:暝蛉,桑虫也。(俗谓之桑蟃,亦曰戎女。)

  ○蠮螉

  《尔雅》曰:蜾蠃,蒲卢也。(郭璞症曰:细腰蜂也,俗呼为蠮螉。音咽翁。)

  陆机《毛诗疏义》曰:蜾蠃,土蜂,一名蒲卢,似蜂而小腰,故许慎云细腰也。取桑虫负之于木空中、笔筒中,七日而化其子。里语曰:咒云"像我像我"也。

  《礼记中庸》曰:哀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蒲卢,蜾蠃,土虫也。取暝蛉而化之以为子。为政化百姓,亦如蒲卢也。)故为政在人。"

  扬子《法言》曰:暝蛉之子殪,而逢蜾蠃,祝曰:"类我。"久则肖之矣。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肖,类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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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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