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贝

  《尚书·禹贡》曰:淮海惟杨州,岛夷卉服,厥篚织贝。

  又《顾命》曰:大贝鼖鼓在西房。(大贝,如车渠,商周传宝之。)

  《毛诗·节·巷伯》曰:苈兮菲兮,成是贝锦。(贝如锦也。)

  又《义疏》曰:有紫贝,质白如玉,紫点,为文皆行列相当。大者径一尺七寸。今九真交阯以为杯盘实物也。

  《孝经援神契》曰:德至渊泉,则江生大贝。

  《尔雅》曰:贝,陆居贆,(方遥切。)在水者蜬;(水陆异名也。贝中肉如科斗,但有头尾。音含。)大者魧,(《书大传》曰:大贝如车渠。谓车〈车冈〉,即魧属。魧,户郎切。)小者鲭。(今细贝,亦有紫色者,出日南。鰿音青。)玄贝,贻贝;(黑色贝也。)馀貾,(音池。)黄白文。(以黄为质,白为文点。)馀泉,白黄文。(以白为质,黄为文点。今之紫贝,以紫为质,黑为文点。)蚆,(音巴。)博而頯(頯者,中夹广两头锐。頯,逵、轨二音。)蜠,(音囷。)大而险,(险者,污薄。)〈虫责〉,小而橢。(即上小贝。橢,谓狭而长。此皆说贝之形容。橢,索妍切。)

  《说文》曰:贝,海介虫也。古者货贝而宝龟也。

  《汲冢周书·王会》曰:共人玄贝。(共人,吴越之蛮。玄贝,昭贝也。)

  《汉书》曰:文帝赐尉佗书,佗因使者献紫贝五百。

  《后周书》曰:步落稽,妇人多贯蜃贝以为饰。

  《隋书》曰:流求国人用鸟羽为冠,饰以珠贝。

  《唐书》曰:吐浑国,妇人辫发萦后,缀以珠贝。

  又曰:拂菻国,有大贝车渠。

  《淮南子》曰:商拘文王於羑里。於是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得大贝百朋。(五百为一朋也。)

  《山海经》曰:虢山之尾,其上多玉。鱼水出焉,其中多文贝。

  又曰:邽山,濛水出焉。其中多贝。(贝甲中肉如科斗,但有头尾。)

  又曰:赤死戤东,有苍梧之野。爰有文贝。(紫贝也。)

  《南州异物志》曰:交趾以南,海中有大文贝,质白文紫,天姿自然,不假雕琢磨莹,而光焕烂。

  《六韬》曰:商王拘周西伯昌於羑里。太公与散宜生金千镒,求珍物以免君罪。九江之浦,有大贝百冯。(《诗》作"朋"也。)

  《盐铁论》曰:教与俗改,敝与世易。夏后氏以玄贝,周人以紫石。

  《相贝经》曰:珪延得大贝於昌阳弱泉,为五帝瑶器也;得拘吝何贝,大如轮,为文王寿;穆王得大紫贝,悬其壳於昭阳观,以消恶雾。

  又曰:濒瞬荡可以朗目;南海贝如珠,可以治水毒也;浮贝,投水则浮也;醟贝,使童子愚、女子淫。

  《岭表录异》曰:紫贝,即砑螺也,儋振夷黎海畔彩以为货。

  《南越志》曰:土产明珠,大贝,即紫贝也。

  ○螺

  《易·说卦》曰:离为蠃。(注曰:刚在外也。)

  《周官·天官上·鳖人》曰:祭祠供蠯羸蚳,以授醢人。(蠃,螔蝓也。郑司农云:蠯,蛤也。杜子春云:蠯,蚌也。蠯,音陴。)

  《国语》曰:大夫种谋吴曰:"今吴大荒其民,必移就蒲蠡於东海植吊,必可伐。"

  《广志》曰:海文蠡数种,其大者受一升,南人以为酒杯。

  《魏书》曰:汉末,天下荒乱,率乏粮穀。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相食,州郡萧条。

  《宋书》曰:玄嘉末,魏太武征彭城,遣使求酒及柑橘。张畅宣孝武帝命,致螺杯杂粽,南土所珍。

  《北史》曰:隋刘臻性好啖蚬,以音同父讳,呼为扁螺。

  《淮南子》曰:蠃〈虫丽〉愈烛睨,(蠃,附螺也。蛳,细长螺也。烛睨,目中疾。)此皆治目之药也。人无故而求此物者,必有蔽其明也。

  《水经》曰:桂阳贞女峡,峡西岸高岩名贞女山,山下际有石如人形,高七尺,状女子,故名贞女峡。古来相传,有数女取螺於此,遇风雨昼晦,忽化为石。

  《山海经》曰:旬山,洵水出焉,南流注於阏泽。其中多芘蠃。(紫色螺也。)

  又曰:邽山,濛水出焉。有螺,鱼身而鸟翼,见则其邑大水。

  《搜神记》曰:谢端,复官人。少孤,为乡人所养。年十八,恭谨自守。后於邑下得一大螺,如三升盆耳,将盍瓮中。每早至野,还,见有饮饭汤火处。端疑之,於篱外窥之,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便入问之,女答曰:"我天汉中白水素女,天帝哀卿少孤,使我权相为守舍炊煮,待卿后得妇当还去。今无故相伺,不宜留此。"忽有风雨而去。

  徐衷《南方记》曰:马轲蠃,大者围九寸,长四寸;细者围七寸,长三寸。

  《南州异物志》曰:鹦螺,状如复杯,头如鸟头,向其腹视,似鹦鹉,故以名。肉离壳食,惟以筋自系於壳,饱则入壳中。若为鱼所食,壳乃浮出,为人所得,质白而文紫。

  崔豹《古今注》曰:蜗牛宛转,有草纹缚为结,似螺髻。

  《交州异物志》曰:寄居山,康虫而长,如蠡而脚似蜘蛛,大无壳,入蠡壳中。

  又曰:螺大者如筥,一边重,可为酒器。

  又曰:吒螺,著海边树上,见人吒,如人声。可食。

  又曰:苍螺,江东人以为碗。假猪螺,日南有之,厌为甲香。

  邓德明《南康记》曰:平固水口下流数里,有螺亭临江。昔一少女,曾与伴俱乘小舡江汉彩螺,既逼暮,因停沙边共宿。忽闻骚骚如军马行,湏臾,乃见群螺张口无数,相与为灾,来破舍啖此女子。同侣诸妪当时惶怖不敢作声,悉走上岸。至晓方还,但槛迩耳。收敛圣骨,薄埋林际,归报其家,经四五日,间近所埋处,翻见石蒙穹窿,高十馀丈,头可受二十人坐也。今四面有阶道,仿佛人冢,其顶上多螺壳,新故相仍,乡传谓之螺亭。

  《世语》曰:卫瓘,大康永熙中,家人炊饭堕地,尽化为螺,出足而行。瓘终见诛。

  《广五行记》曰:晋武帝时,裴楷家炊黍在甑,或变为螺,其年吭蒌。又石崇家稻米化螺,崇亦被诛。

  《岭表录异》曰:鹦鹉螺,旋尖处屈而朱,如鹦鹉嘴,故以此名。壳上青绿班。文者可受二升。壳内光莹如云母,母为酒杯,奇而可玩。又红螺,大小亦类鹦鹉螺,壳薄而红,亦堪为酒器。刳小螺为足,缀以胶漆。

  葛龚荐戴昱曰:肱年六十二,兄弟同居二十馀年。及为宗老分旧业,昱将妻子逃入虞泽,结茅为室,捃获野豆,拾掇蠃蚌,以自赈给。

  ○蚌

  《易通卦验》曰:小雪,雉入水为蜃。

  《尔雅》曰:蜃,小者珧。(珧,玉珧也,即小蚌。珧音遥。)

  《说文》曰:〈鱼丙〉,(步梗切。)蚌也;鮚,(巨栗切。)鱧(音蚌。)也。

  《汉书》曰:汉律,会稽献鮚酱二升,〈虫丰〉蜃之属也。

  《周书》曰:成王时,具驱献蜃。(郑玄注曰:蜃,大蛤也。)

  《大戴礼》曰:十月,雉入淮为蜃。蜃者,蒲芦也。

  《春秋后语》曰:齐、赵将伐燕,苏代为燕说赵王曰:"今者臣来,过小水,见小〈虫丰〉方出暴,而鹬啄其肉,〈虫丰〉合而挟其喙。(喙,口也。上啄其肉,音张角切;下喙,音许秽切。)鹬曰:'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必见〈虫丰〉脯!'〈虫丰〉亦谓鹬曰:'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必见死鹬!'两不相舍,渔父得而并擒之。今赵且伐燕,燕、赵久相支以弊其众,臣恐强秦之为渔父也。故愿大王熟计之。"赵王於是乃止。

  《魏志》曰:孔融与韦康书云:"玄将仲将,不意双珠,近出老蚌。"

  《陈书》曰:武帝雅善恭俭,膳不过数品。私飨曲宴,皆用瓦器蚌盘。

  《唐书》曰:太宗谓侍臣曰:"蜃性含水,待月而水生;木性怀火,因燧而焰发;人性含灵,待学而成美。"

  《墨子》曰:申屠狄谓周公曰:"贱人何可薄耶?周之灵圭出於土石,楚之明月出於蚌蜃,少豪大家出於污泽,天下诸侯皆以为宝。狄今请退也。"

  《淮南子》曰:季秋,爵入大水为蛤。(爵,依屋之雀也,飞鸟也,随阳下藏故为蛤。)

  又曰: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耨。(剡,利也。耜,臿属也。蜃,大蛤,摩令利,用挚犭希。耨,除苗秽。)

  又曰:孟冬,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雉,阳鸟也。三岁而死,极阳化阴,故随阴气入水为蜃。蜃,大蛤也。)

  又曰:明月掷觊,出於蛖。(音尨。)蜃。(珠有夜光之明月,生於蛖中。)

  又曰: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於阴。日者,阳掷犄也。是以春夏则群兽除,日至而麋鹿解。(解角也。)月者,阴之宗也。是以月亏而鱼脑减,月死而螺蚌〈疒秋〉。(〈疒秋〉,諴蹵也。)

  又曰:古者,民茹草饮水,彩树木之实,食蠃蠬之肉。时多疹病、毒伤之害。

  又曰:明月掷觊,蜃蠬之病而我之利;虎爪像牙,禽兽之利而我之害。(我犹人也。)

  又曰:蚌、像之病,人植郸也。(蚌,大蛤中有珠,像牙,还以自病,故人得以为宝。)人之病,将有谁宝之者乎?(人以利欲为病,无人宝之,故曰将有谁宝。)

  《西京杂记》曰:长安始盛饰鞍马,竞加雕镂。或一马之饰直百金。皆用白蜃为珂,紫金为花,以饰其上。

  《越地形记》曰:夏靖《答车茂弘论鄮县书》曰:"其蚌蛤之属,目所希见,耳所未闻。"

  徐衷《南方记》曰:白珠蚌,壳长三寸半,涨海中,深六七丈,去岸四五十里。

  《永嘉郡记》曰:乐成县木履山东带彩海门。凡海彩者,皆由其门,故以为名。多香螺、文蛤之属。

  《博物志》曰:东南之人食死戤产,西北之人食陆畜产。食水产者,龟蛤螺蚌以为珍味,不觉其腥臊也;食陆畜产者,狸兔鼠雀以为珍味,不觉其膻焦也。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南方林邑,有大蚌盈车,明珠至寸,不以为贵,国人不彩。

  《交州异物志》曰:乌浒山居,射翠取羽,剖〈虫丰〉采珠。

  任昉《述异记》曰:淮死晷,黄雀至秋化为蛤,至春复为黄雀,五百年化为蜃蛤。

  《岭表录异》曰:珠池,帘州边海中有洲岛,岛上有大池,谓掷觊池。每年修贡珠,户户入池彩珠,皆彩老蚌剖而取珠。池在海上,疑其底与海通。珠如豌豆大,常珠也;如弹丸者,亦时有得;径寸照室掷觊,卒不可遇也。又取小蚌肉,贯之以篾,曝乾,谓掷觊母。容桂人率交袁烧之,以荐酒肉也。中有细珠如梁粟。乃知珠池之蚌,随其大小,悉胎中有珠矣。

  延笃《与高义方书》曰:今兹以五经为鼎簠,书传为俎笾,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未暇〈虫丰〉也,宜勿以为念。

  郭璞《江赋》曰:紫蚢如渠,洪蚶专车。琼蚌晞曜以莹珠,石〈虫去〉应节而扬葩。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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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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