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鱼上

  《星经》曰:天鱼一星在尾后河中,星明,则河海出大鱼。

  《周易·姤卦》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又《中橼》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又《明像》曰: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毛诗》曰:《潜》,季冬荐鱼,春献鲔也。(冬,鱼之性定。春,鲔新来,宜荐。)

  又《鱼藻》曰:鱼在在藻,有颁其首。(毛云:颁,大首貌也。)

  《礼记·曲礼》曰:凡登宗庙,槁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

  《尚书·益稷》曰:暨鸟兽鱼鳖咸若。(注:微物咸顺之。)

  《左传·昭玄》曰:刘子曰:"善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

  又《昭玄》曰:鱼盐蜃蛤,弗加於海。

  《春秋运斗枢》曰:四方烦扰,小民失恩,虎衔鱼。

  《尔雅》曰:鱼有力者{徽鱼}。(强大多力者。音晖。)鱼枕谓之丁,(枕在鱼头骨中,形似篆书丁字,可作印。)鱼肠谓之乙,鱼尾谓植蝶。(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焉。《礼记》曰:鱼去乙。然则鱼之骨体,尽似丙丁之属,因形名之。)

  《史记·周本纪》曰: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舡中,武王俯取以燎之。

  《汉书》曰:陈胜、吴广为屯长,领兵戍渔阳,举大计,威兵士。以丹书帛曰:"陈胜王",置所罾入鱼腹中,兵买鱼见书。

  《东观汉记》曰:世祖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上过禹营,禹进炙鱼,上餐啖,劳勉士吏,威严甚厉。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

  谢承《后汉书》曰:会稽陈嚣,少时於郭外瞬颠捕鱼,人有盗取之者,嚣见,避之草中,追以鱼遗之,盗惭不受。自是无复盗其鱼。

  《后汉书》曰:羊续为南阳太守,府丞常献其生鱼,续受而悬於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所悬者,以杜其意。

  《魏志》曰:黄初六年,帝东征吴,文德郭后留谯。时后从兄弟欲遏水取鱼,后曰:"今奉车所不足,岂此鱼乎?"

  《吴志》曰:孙权时,谣云:"宁饮建邺水,不食武昌鱼。宁还建邺死,不止武昌居。"

  《晋书》曰:王延性仁孝。继母捶氏常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叩陵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跃出水上,延取之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於是心悟,抚延如己生。

  又曰:五部单于左贤王刘豹妻呼延氏,魏嘉平祈子於龙门。俄而有一大鱼,顶有二角,轩鳍跃鳞,而至祭所,久之而去。巫觋皆异之,曰:"杆嘉祥也。"其夜,梦旦所见鱼变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半鸡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曰:"杆是日精,服之生贵子。"寤而告豹,豹曰:"吉徵也。"衷是十三月而生玄海。

  又曰:钱塘杜子恭有秘术。常就人借瓜刀,其主求之,拐椿:"当即相还耳。"既而刀主至嘉兴,有鱼跃入舡中,破鱼得瓜刀。

  又曰:吴隐之为广州刺史。帐下人进鱼,每剔去骨存肉。隐之觉其用意,罚而黜焉。

  《宋书》曰:王弘之性好钓。上虞江有一处名三石头,弘之常垂纶於此。经过者不识之,或问:"鱼时悦鱼,卖不?"弘之曰:"亦不得,得亦不卖。"日夕载鱼入上虞郭,经亲故,各以一两头置门而去。

  沉约《宋书》曰:明帝太始二年,幸华林园天渊池,白鱼跃入御舟。

  《齐书》曰:中兴玄年,义师下。未至竟陵三十里,鱼长三尺跃入御舡中。

  《梁书》曰:张昭,字德明,幼有孝性。父漠常患消渴,嗜鲜鱼。昭乃身自结网捕鱼,以供朝夕。

  又曰:王固常聘魏,因晏飨昆明池。魏人以南人嗜鱼,大设罟网。固以佛法咒之,遂一鳞不获。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凉录》曰:金城太守胡勖叛,张轨遣都护宗毅、治中令狐浏讨之。济河中流,白鱼入舡。浏曰:"鱼鳞物,虏必解甲归我矣。"勖请降,轨宥之。

  《后魏书》曰:高祖幸清徽堂,因之流化池。高祖曰:"杆池中亦有佳鱼。"任城王澄曰:"杆所谓'鱼在在藻,有颁其首'。"高祖曰:"且取'王在灵沼,於牣鱼跃'"。

  《北史》曰:陆政性至孝。其母吴人,好食鱼。北土鱼少,政求之,常苦难得。后宅忽有泉出而鱼,遂得以供膳。时人因谓其泉为孝泉。

  《隋书》曰:虞孝仁性奢华。常以骆驼负函,盛水养鱼而自给。

  又曰:大业中,纳言杨达言:於辽水造御舟,有白鱼跃入舟内。

  又曰:乞伏惠为潭、滚狞啯州总管。其俗轻剽,惠躬行朴素以矫之,风化大洽。曾见人以簺(音赛)捕鱼者,出绢买而放之。

  《唐书》曰:真腊国地饶瘴疠毒蠚(音适),海中大鱼半出,望之如山。

  又曰:太宗幸蒲州,刺史赵玄楷课父老服黄纱单衣迎谒路左;又潜饲羊百馀口,鱼数百头,将馈贵戚。太宗知而数之。

  又曰:太宗观渔於西宫,见鱼跃焉。问其故,渔者曰:"杆当乳也。"於是中网而止。

  又曰:开玄二十一年,衢州获鱼有铭,献之。侍中裴光庭等奏曰:"鱼龙为图,河洛所出。比之盛明,彼何足云?"

  又曰:吐蕃国,在吐谷浑西界,其春夏军粮资海鱼以给之。

  《国语》曰:周文太子发耆鲍鱼,太公为其傅,曰:"鲍鱼不登俎豆,岂有非礼而可养太子?"

  《老子》曰: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文子》曰:川广者鱼大,山高者兽修。故鱼不可以无饵钓,兽不可以空器召。

  又曰:因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因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故不放鱼於木,沉鸟於渊。

  《邓析书》曰:夫水浊则无掉尾之鱼,政苛则无逸乐之士。

  《列子》曰:八纮之北有冥海,鱼广千里,其长称焉。

  《孟子》曰:有馈生鱼於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钟产曰:"得其所哉!"校人曰:"孰谓子产智?吾既烹而食之矣。"

  又曰:故为渊殴鱼者,獭也;为丛殴雀者,鹯也。

  《鲁猎萦》曰:古善渔者宿沙习子。使鱼生於山,则虽十宿沙不得一鱼焉。宿沙非暗於鱼道者,彼山非鱼之所生也。

  《庄子》曰:泉涸,鱼相与处於陆,相煦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也。

  又曰:庄子与惠子游於濠梁之上。庄子曰:"鯈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织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又曰:吞舟之鱼,荡而失水,则蝼蚁能制之。故鸟飞不厌高,鱼沉不厌深。

  又曰:朽爪化为鱼,物植典也。

  又曰:任公子蹲会稽钓东海,期年,而大鱼食之。公子得若鱼,淅河以东,苍梧以北,无不厌若鱼者。

  又曰:井鱼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

  《符子》曰:太公涓钓於隐溪,五十有六而未常得一鱼。鲁连子闻而观焉,太公涓跽而屹柯,不饵而钓,仰咏俯吟,暮则释竿。其膝所处之石皆若臼,其跗触崖若路。鲁连曰:"钓所本以在鱼,无鱼何钓?"太公曰:"不见康王父之钓耶?念蓬莱,钓巨海,摧岸投纶五百年矣,未常得一鱼;方吾,犹一朝耳!"

  《顾子》曰:昔宋人临万亻刃之渊,钓数寸之鳞。鱼将食钓,不知膝之自进有顷,堕而死,利能诱也。

  《韩子》曰: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邦皆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曰:"夫惟嗜鱼,固不受也。"

  《淮南子》曰:夫水浊则鱼噞,政苛则民乱。

  又曰:火上寻,水下流。故鸟动而高,鱼动而下。

  又曰:上求材,臣残木;上求鱼,臣乾谷。

  又曰: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

  又曰:林中不卖薪,湖上不鬻鱼,有所余也。

  又曰:俎之先生鱼,豆之先泰羹,此皆不快於耳目,不適於口腹,而先王贵之,先本后末也。

  又曰:使叶落者风摇之,使水浊者鱼挠之。

  又曰:惠子从车百乘,以过孟诸,庄子见之而弃馀鱼。(疾惠子故也。)

  又曰:月者,阴之宗,是以月毁则鱼脑减。

  又曰:楚王亡其猿,而林木为之残;(猿捷躁,依木而处,故残林以求之。)宋君亡其珠,而池鱼为之殚。(殚,尽也。)

  又曰:为鱼德者,非挈而入渊;为猿赐者,非负而缘木。纵其所之而已。

  又曰:畜池鱼者,必去猵(音编。)獭;养禽兽者,必去豺狼。

  又曰:临河羡鱼,不若归家织网。(羡,愿也。)

  又曰:争鱼者濡,逐兽者趋,非乐之也。故至言去言,至为无为。

  又曰:故天之且风,草木未动而鸟已翔矣。(鸟巢知风也。)其且雨也,阴曀未集而鱼已噞矣。(鱼潜知雨也。)

  又曰:耀蝉者务在明其火,钓鱼者务在芳其饵。明其火者,所以耀而致之也;芳其饵者,所以诱而利之也。

  又曰:季子治亶父三年,(季子,子贱。)而巫马期衣短褐,易容貌,往观化焉。(易服而往,微以视之也。)见夜渔者,释之,巫马期问焉,曰:"凡子所为鱼者,欲得也。今得而释之,何也?"渔者对曰:"季子不欲人取小鱼也。所得者,小鱼,是以释之。"巫马期归以报孔子,曰:"季子之德至矣!"

  《抱朴子》曰:取一把礜丸,内一活鱼口,与尾丛者俱投沸膏中。猛火之上,其衔药者浮戏,〈虫〉灂不世。

  又曰:丹阳水有丹鱼。先夏至十日夜伺之,鱼先浮水侧,赤光上照。取此鱼血以途足,可以步行水上。

  《金楼子》曰:专诸学炙鱼,香闻数里。王僚索鱼炙,专诸持一利刚刀,藏着鱼腹中。

  《晏子春秋》曰:景公射质堂上,唱善者一口。弦章入,公曰:"吾失晏子,未常闻吾不善。"章曰:"臣闻君好臣服、君嗜臣食。尺蠖食黄身黄,食苍身苍,君其食谄人言乎?"公曰:"善。"赐弦章鱼五十乘。弦章归,鱼车塞途。章抚其仆曰:"曩之唱'善者',皆欲此鱼也。"固辞不受。

  《战国策》曰:靖郭君将城薛,齐人有请一言者。靖郭君见之,趋进曰:"海大鱼。"因反走。君使更言之,曰:"海大鱼,网不能止,钓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今齐,亦君之水也。"靖郭君乃止。

  又曰:魏王与龙阳君共舡而钓。龙阳君得十馀鱼而涕下,曰:"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嘉之。后得大者,令臣且欲弃前所得者。今以臣之凶恶也,而得为王拂枕席。夫四海之内,其美人亦甚多,闻臣之得幸於王也,毕蹇裳而趋。王视臣亦曩臣之所弃鱼也。"王於是令:"四境之内,有敢言美人者,族!"

  《家语》曰:孔子之楚,有渔者献鱼,孔子不受。渔者曰:"天暑市远,无所鬻之。思虑弃之粪壤,不若献之君子。"孔子乃再拜而受,扫地祭之。

  《吕氏春秋》曰: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畋,岂不得兽?而明年无兽。

  又曰:善钓者,出鱼於千亻刃之下,饵香也;善弋者,下鸟於百亻刃之上,弓良也。

  又曰: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宋王问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於是竭池取珠,鱼皆死矣。

  《吴越春秋》曰: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死晷有三江四渎之流,九溪六谷之广。上池宜於君王,下池宜於民臣。畜鱼三年,其利可以致千万,越国当富盈。"

  《新序》曰:楚人有献鱼於楚王者,曰:"今日渔获,食之不尽,卖之不售,弃之又惜,故来献之。"煮右曰:"鄙哉!辞也。"楚王曰:"子不知,渔者仁人也。盖闻囷仓粟有馀者,国有饥民;后宫多幽女者,下民多旷夫;馀衍之蓄聚於府库者,境内多贫乏之民。皆失君之道。故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亡国之君藏於府库。寡人闻之久矣,未能行也。渔者知之,其以喻寡人也,且今行之矣。"於是乃遣使恤鳏寡。故渔者献馀鱼而衬搡赖之。

  《风俗通》曰: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俗说:池中,渔人姓字,居近城门,城失火,延及其家。谨案:《百家书》:"宋城门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水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中伤善类也。

  又曰:伯鱼之生,適有馈孔子鱼者,嘉以为瑞,故名鲤,字伯鱼。

  《论衡》曰:钓者刻木为鱼,丹漆其身,迎水浮之,水动,作鱼似真,真鱼并来会聚。土龙之像,何必不能致雨耶?

  又曰:彭蠡植吊,以鱼食犬。

  《颜氏家训》曰:山中人不信有大鱼大如木,海上人不信有大木大如鱼。

  又曰:江陵高伟,随颜之推入齐地,凡数年,向幽州淀中捕鱼。后病,见群鱼啮之而死。

  《三辅故事》曰:武帝作昆明池,学水战法。后昭帝小,不能复征讨。於池中养鱼以给诸陵祠,馀付长安市,鱼乃贱。

  《先贤传》曰:蔡君仲,至孝。母丧,居墓侧,天且下神鱼四头,置墓前以祭。

  萧广济《孝子传》曰:巴郡杜孝后在成都,母喜食生鱼。孝於官得生鲜,截竹筒盛鱼头置江中。妻得之,笑曰:"是我婿寄。"乃以进母。

  又曰:陈玄,陈太子也。后母谮之陈侯,令自投辽水,鱼负之以出。玄曰:"我罪人也,故求死耳。"鱼乃去。

  《西京杂记》曰:昆明池刻石为鱼。每雷雨,鱼常鸣吼,鳍尾皆动。汉代祈雨,往往有验。

  又曰:昔人有东海游者,随风浪莫知所之。一日一夜得一孤洲,共侣欢然,下石植缆,登洲煮食。食未熟而洲没,住舡者斫缆,舡复飘荡。向者孤洲,大鱼也,怒棹杨鳍,吹波吐浪,去疾风云。在"洲"上死者十馀人。

  《神仙传》曰:葛玄见卖大鱼者,玄谓曰:"暂烦此鱼到河伯处。"鱼主曰:"鱼已死。"玄曰:"无苦。"乃以丹书纸内鱼口中,掷死晷,有顷,鱼还跃上岸,得书青黑如木叶。又与吴王坐楼上,见作请雨社人,玄曰:"雨易得耳。"即书符着社中,一时之间,大雨流潦。帝曰:"死晷可有鱼乎?"玄复书符掷水中,须臾,有大鱼数百头,使人治食之。

  《水经》曰:鱼复溪中有鱼,其头似羊,丰肉少骨,美于馀鱼。

  又曰:扶南国有鲜色鱼,黑色,身长五丈,头如马首。伺人入水,便来为害。

  《广志》曰:武阳小鱼,大如针,号一斤千头。蜀人以为酱。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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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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