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鸡

  《春秋运斗枢》曰:玉衡星散为鸡。

  《周礼·春官上·大宗伯》曰:工商执鸡。(郑注曰:取其守时而动也。)

  《礼记·曲礼下》曰:祭宗庙之鸡曰翰音。

  又《月令》曰:季冬之月,雉雊鸡乳。

  又《内则》曰: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潄。

  《左传·宣下》曰: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

  又《成下》曰:晋与楚旦而战,见星未已。子反免〈媲去"女"〉吏察夷伤,补卒乘,缮甲兵,展车马,鸡鸣而食,惟命是听。

  又《襄二》曰: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

  又《襄三》曰:齐庄公朝,指殖绰、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绰曰:"君以为雄,谁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晋伐齐及平阴,州绰获殖绰、郭最,故自陛甓鸡斗,胜而先鸣。)

  又《襄五》曰:公膳,日双鸡。

  又《昭五》曰:宾孟適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

  又《昭六》曰:季、郈之鸡斗。(季平子、郈昭伯二家相近,故斗鸡。)季氏芥其鸡,(以芥子播其羽。)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

  《毛诗》曰:《女曰鸡鸣》,刺不实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实德而好色也。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又曰: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其至哉!鸡栖于塒,日之夕矣。

  又《缁衣》曰:《风雨》,思君子也。乱世则思君子,不改其度。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萧萧,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何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又曰:《鸡鸣》,思贤妃也。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尚书·牧誓》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论语》曰:子路遇丈人,以杖荷筿。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

  又曰: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

  《尔雅》曰:鸡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鸡曰僆。绝有力奋。鸡三尺为鶤。栖於杙为桀,凿垣而栖为塒。(郭璞注曰:今蜀鸡也。雓,雏子名也。匠箔东呼鸡少者为僆。鶤,阳沟巨鶤,古之名鸡。)

  《春秋说题辞》曰:鸡为积阳,南方之像。火阳精物,炎上,故阳出鸡鸣,以类感也。鸡之为言佳也,佳而起为人期,莫宝也。(善为人制晏早之期。)

  《春秋考异邮》曰:鸡颖冤鸣。

  《诗记历枢》曰:候及东次菩蔻。鸡泄三号,冰始泮。卒于丑,以成岁。(及东,及於寅也。承丑之季,故谓之次气也。鸡为畜,阳也,丑之季向晨鸣,急悦其气,感之而喜,故鸣也。)

  《周书》曰:大豪戤日,鸡始乳。

  《易通卦验》曰:万民闻鸡鸣,皆翘首结带正衣裳。

  《史记》曰:子路性鄙,好勇力。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乃设礼义,稍诱之。子路乃委质,请为弟子。

  又曰:孟常君至关。关法:鸡鸣出客。孟常君客之居下坐者,有能为鸡鸣,遂发传出。

  又曰:越巫立越祠,而以鸡卜,上信之。

  《汉书》曰:徵昌邑王贺到济阳,求长鸣鸡。

  又曰:昌邑王之立为皇太子,私置鸡豚以食。

  又曰:龚遂为渤海太守,使人家养五鸡。

  又曰:王奉先好斗鸡。宣帝微时,数与奉先会。后即位,以其女为婕妤,立为皇后。奉先封侯。

  又曰:方士曰:"益州有金马碧鸡植郸,可祭祠致也。"宣帝使王褒往祠焉。

  范晔《后汉书》曰:河南乐羊子妻,不知何氏女。常有他舍鸡谬入垣内,姑盗杀食之。妻对不食而泣,怪问之,妻曰:"自伤居贫,使食他肉。"姑竟弃之。

  《后汉书》曰:范式,字巨卿,与汝南张玄伯为友。二人春到京,以暮秋为期。玄伯以九月十五日杀鸡炊黍,以待巨卿。母谓玄伯曰:"相去千里,汝何信之审也?"言未毕,而巨卿至。相随升堂再拜母,极悦。

  《九州春秋》曰:魏王入汉中讨刘备,不得进,欲守复难,意欲弃之,乃发令云"鸡肋"。官属不知,主簿杨修曰:"夫鸡肋,弃之则可惜,啖之无所得。以比之汉中王欲去也。"白戒严,王遂还。

  《吴录》曰:魏文帝遣使於吴求长鸣、短鸣鸡。群臣以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使。

  《江表传》曰:南郡献长鸣承露鸡。(《南越志》曰:鸡冠四间如莲花,鸣声清彻也。)

  《魏志》曰:马韩国出细尾鸡,其尾皆五尺馀。

  郭颂《魏晋世语》曰:刘放、孙资共典枢要,夏侯献、曹肇心内不平。殿中有鸡栖树,二人相谓:"杆亦久矣,其能复几?"指谓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

  王隐《晋书》曰:郗诜母础苦车。及亡,不欲车葬,而贫尾馛登揄。乃养鸡种蒜,竭其方术。丧过三年,登揄八匹,举棺至家。

  《晋书》曰:祖逖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鸡鸣,蹴琨觉曰:"杆非恶声。"因起舞。

  又曰:桓玄既被杀,安帝反正,其馀拥众假号皆平,桓氏遂灭。玄兴中,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及玄建国於楚,衡阳属焉。自篡至败,凡八旬也。

  《晋中兴书》曰:殷浩北伐,江逌为长史。及丁零反叛,浩令逌伐之。乃取数百鸡以长绳连之,脚皆系火。一时驱放,群鸡骇散。飞过堑,集羌营,皆燃。因其惊乱,纵兵击之。

  《晋书》曰:庾征西翼书,少时与逸少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人书云:"小儿辈贱家鸡,爱野雉,皆学右军书,须吾下当比之!"

  又《载记》曰:符朗善知味。会稽王道子杀鸡以食之,既进,朗曰:"杆鸡栖恒半露。"检之,验焉。

  《晋书》曰:武帝常幸琅琊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今呼为鸡鸣埭。

  《南史》曰:齐郁林王好斗鸡,密买鸡至数千价。

  又曰:傅琰,字季圭,为山阴令。二野父争鸡,琰问鸡何食,一云"粟",一云"豆"。琰使破鸡,得粟,罪言豆者。

  魏收《后魏书》曰:崔光,字长仁,东清河鄃人也。正始玄年夏,有典事史玄显献四足四翼鸡,诏伋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曰:"翅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动之像;雏而未大,脚弱差小,亦其势尚微,易制御也。"武帝览之,悦。后数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於是礼光逾重。

  又曰:傅乾爱嗜鸡肉、葵菜食,傅灵越乃为作之,下以毒药。乾爱饭,还而卒。

  《北史》曰:宋世良为清河太守,发奸摘伏,有若神明。常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幹受人一帽,及食二鸡。世良叱而语之,吏、幹叩头伏罪。於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

  又曰:齐彭城王浟为沧州刺史。有隰沃县主簿张达常诣州,夜投人舍,食鸡羹。浟察知之。守令毕集,浟对众曰:"食鸡羹,何不偿价直也?"达即伏罪。合境号为神明。

  《三国典略》曰:齐长广王湛即皇帝位於南宫,大赦改玄。其日将赦库,令於殿门外建金鸡,宋孝王不识其义,问於光禄大夫司马膺之:"赦建金鸡,其义何也?"膺之曰:"案,海中星占曰:'天鸡星动,当有赦。'由是,帝王以鸡为候。"

  《唐书》曰:刘武周父匡徙家马邑。匡常与其妻赵氏夜坐庭中,忽见一物,状如雄鸡,流光烛地,飞入赵怀,振衣无所见。因而娠,遂生武周。为人骁勇,善骑射。

  《庄子》曰:庄子谓惠子曰:"羊沟之鸡,(司马彪注曰:羊沟,斗鸡处。)三岁为秣。(秣,魁师也。)相者视之,则非良鸡也。然而数以胜人者,以狸膏途其头也。"(鸡畏狸故。)

  又曰:越鸡不能伏鹄卵,鲁鸡固能矣。(司马彪曰:越鸡,小鸡也。鲁鸡,大鸡,今蜀鸡也。)

  《列子》曰:纪渻子为周宣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可斗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十日又问之,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之,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

  《燕丹子》曰:燕太子丹质於秦,逃归到关。丹为鸡鸣,遂得逃归。

  《试萦》曰:战如斗鸡,胜者先鸣。

  《韩子》曰: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因其能。

  《淮南子》曰:雄鸡夜啼,库兵动而戎马惊。

  《淮南万毕术》曰:孤桃之像,令鸡夜鸣。(取孤桃南北行枝,长三尺,折以为像,途以三岁雄鸡血,夜居栖下。)

  《战国策》曰:秦惠王谓寒泉子曰:"苏秦欺敝邑,欲以一人智反复式东之君。夫诸侯之不可一,犹连鸡之不能俱上於栖也。"

  《吕氏春秋》曰: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食其距数千而后足。

  又曰:白圭谓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鸡,多洎之,则淡而不可食;(市丘,魏邑。肉汁曰洎。)少洎之,则焦而不熟。然而视之蝺焉,羹无所可用。"(蝺,音龋。)

  《韩诗外传》曰:田饶为鲁哀公曰:"夫鸡,平头戴冠者,文也;足傅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告者,仁也;守夜不失时者,信也。虽有五德,犹日瀹而食之者,何也?以其所从来近也。"

  《神异经》曰:东方有人,长七丈,头戴鸡,朝吞恶鬼三千,暮吞三百。名黄父,又名食邪。以鬼为饭,以雾为浆也。

  《西京杂记》曰:成帝时,交趾、越巂献长鸣鸡。即下漏验之,晷刻无差。长鸣鸡一鸣一食,时不绝,长距,善斗。

  崔豹《古今注》曰:鸡一名"烛夜"。

  《列仙传》曰:祝鸡翁者,雒阳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皆有名字,千馀头。暮栖树,昼放散食,欲取,呼名即至。贩鸡及子,得千万钱,辄置钱去。

  《论衡》曰:传书言:"淮南王得道,畜皆仙,犬吠天上,鸡鸣云中。"

  《陈子要言》曰:弃晨鸡犬俟凤警,亦犹弃当世之实才,须故人掷甏政也。

  《太玄经》曰:雌鸡鸣晨,雄鸡宛颈。隋侯坠井,河伯除川。

  《风俗通》曰:呼鸡"朱朱"。俗说:鸡本朱公化而为之,今呼鸡者,"朱朱"也。谨案,《说文》解"喌":"喌,二口为欢。州,其声也。读若祝。"郑者,诱致禽畜和顺之意。喌与朱音相似耳。

  又曰:腊除夕,以雄鸡着门上,以和阴阳。案:今人卒病,皆杀雄鸡傅其心。病风者,鸡散治之,东门鸡头治蛊,信善也。

  《异苑》曰:朱文绣与罗子锺为友,俱仕於梁。绣既死,罗锺哭之,其夜俱亡。梁南七里有鸡山,葬绣於其中;北九里有雉涧,埋锺於其内。绣神灵变为鸡,锺魂魄化为雉。清鸣哀响,来往不绝。故诗曰:"鸡山别飞响,雉涧和清音。"

  荀悦《申鉴》曰:睹孺子之驱鸡,而见御民之术。孺子之驱鸡,急则惊,缓则滞,驯而安之,然后入门。

  嵇康《宅无吉凶论》曰:夫同栖之鸡、一栏之羊,宾至而有死者,岂异之哉?

  《幽明录》曰:晋兖州刺史沛国宋处宗,常买得一长鸣鸡,爱养甚至。栖笼着窗间,鸡遂作人语。与宗谈语,极有言致,终日不辍。处宗因此言功大进。

  《越绝书》曰:鸡山,勾践以畜鸡,将伐吴,以食死士也。

  《吴越春秋》曰:娄门外鸡陂虚者,吴王牧鸡处。

  《西河记》曰:凉州罪人於市将刑,忽有一白雄鸡飞於人边请命,引颈长鸣,伏地向吏,驱之去辄来。刺史张义免其坐。

  《王子年拾遗记》曰:太初二年,月氏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

  又曰:含途国,去王都七万里。人善服鸟兽鸡犬,皆使能言。

  郭子横《洞冥记》曰:有远飞鸡,夕则还依人,晓则拘奚四海外,朝往夕还。

  裴玄《新言》曰:正朝县官杀羊,悬其头於门,又磔鸡以副之。俗说,以厌厉气,或以问河南任君,任君曰:"是月土气上升,草木萌动,羊啮百草,鸡啄五穀,故杀之以助生气。"

  崔实《四民月令》曰:十二月,东门磔白鸡头,可以合药。

  《本草经》曰:丹鸡一名"载丹"。

  又曰:乌雄鸡主补中,其血治踒折骨。凡鸡肉,不食小儿,令生蚘虫,又令消髓。

  《葛洪方》曰:五月七日,深井深冢多有毒气,不可入也。宜先以鸡毛试投井中,直下无毒;毛回四边,不可入也。

  《师旷占》曰:长吏乘车,出入行步道上,有鸡飞集车上者,雄迁雌去。

  《杂五行书》曰:欲求妇,取雄鸡两毛烧著酒中,饮之,所求必得。用戊子日,此是天地合日,必得。三往不得,女当死。

  《龙鱼河图》曰:玄鸡白头,食病人。鸡有六指,亦杀人。鸡有五色,杀人。

  焦赣《易林·旅之夬》曰:十雉百雏,常与母俱。抱鸡捕虎,谁者为怙?

  又《归妹之无妄》曰:鸡方啄粟,为狐所逐,走不得息,惶惧喘息。

  又《归妹之损》曰:争鸡失羊,亡其金囊,利得不长。

  又《巽之遁》曰:三鸡啄粟,十雏从食。饥鸢卒击,亡其两寂。

  《广志》曰:鸡有胡髯、五指、金骹、反翅掷曛。大者蜀,小者荆。白鸡金骹者美,旧并州所献。吴中送长鸣鸡,长倍於常鸡。永昌郡无鸡。

  《异物记》曰:伺潮鸡,潮水上则鸣。

  《博物志》曰:《神农本草经》曰:"鸡卵可以作虎魄。法:取伏苓、鸡蛋卵黄白混杂者,熟煮之。及尚软,随意刻作物形。以苦酒渍数宿,既坚,内着粉中。假者乃乱真。"(此世所恒用,作无不成也。)

  干宝《搜神记》曰:安阳城南有亭,宿者辄死。书生明术数,入亭宿,端坐诵书。夜半,有人着皂衣、赤帻来,户外呼亭主:"杆有宿客耶?"应曰:"然。"喑嗟而去。须臾,有赤衣问如前。生问曰:"向黑衣者谁?"答曰:"北舍母猪。""赤帻者谁?"答曰:"西舍老雄鸡也。""汝是谁?"答曰:"我是老蝎也。"明旦掘之得蝎,大如琵琶,身长四尺。并杀猪、鸡,亭遂安静。

  刘欣期《交州记》曰:长鸣鸡出日南。

  《南州异物志》曰:狼育之鸡,特禀异声。(狼盲,地名。)

  《白泽图》曰:老鸡能呼人姓名,杀之则止。

  又曰: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

  《梦书》曰:鸡为武吏,有冠距也。梦见雄鸡,忧武吏也。众鸡入门,吏所捕也。群斗舍中,惊兵怖也。

  《论墓书》曰:养白鸡,令识其主声形,以五月五日、九月九日任意用五色彩长五寸系鸡颈,将鸡於名山,放鸡着山,仰头咒曰"必存鸣晨",鸡心开悟。

  沉怀远《南越志》曰:鸡冠四开如莲花,鸣声清彻也。

  《荆楚岁时记》曰:正月一日,三玄之日,鸡鸣而起,陷甓庭中爆竹,滔鸡,或斫镂五彩及鸡於户上。

  《风土记》曰:乃有鸡子,五薰练形。(正旦皆会,生吞鸡子一个,谓之练形。又,晨啖五辛,以助五藏气。)

  《吴录》曰:合浦朱虚县有山鸡,黑色,树栖。

  《魏志》曰:平原太守刘邠取印囊及山鸡毛着器中,使管辂筮。辂曰:"内方外圆,五色成文,含宝守信,出则有章,此印囊也。高岳岩岩,有鸟朱身,羽翼玄黄,鸣不失晨。此山鸡毛也。"

  《异苑》曰:山鸡爱其毛羽,映水则舞。魏武时,南方献之。帝欲其鸣舞而无由,公子苍舒令人取大镜着其前,鸡鉴形而舞,不知止,遂至死。韦仲将为之赋,甚美。

  《博物志》曰:山鸡有美毛。自爱其毛,终日映水,目眩则溺。

  《临海异物志》曰:山鸡状如人家鸡,安阳诸山中多此鸡,恃距好斗。当时以家鸡置其处,取即可得。

  《南越志》曰:曾城县多鵕鸃。鵕鸃,山鸡也,利距善斗。世以家鸡斗之,可禽也。光色鲜明,五彩炫耀。

  辛氏《三秦记》曰:陈仓山在太白之西,去长安八百里。上有石鸡,与山鸡各别。赵高使烧山,山鸡飞去;石鸡不去,晨鸣山头,声闻三十里,或云是玉鸡。陈仓城上有神鸡,入取不得,雄者王,雌者霸。穆挂〈门卞〉雌,故霸。

  《山海经》曰:鷩雉,一名山鸡,养之禳火。

  左思《吴都赋》曰:山鸡归飞而来栖。

  顾恺《湘中赋》曰:阳鸾、山鸡。

  陆机《与弟书》曰:天渊池养山鸡,甚可嬉。

  《周书》曰:成王时,蜀人献文翰者,若皇鸡。(鸟有文彩者。皇鸡,似凫,冀州谓之泽时。)

  《尔雅》曰:翰,天鸡也。(郭璞注曰:翰鸡,赤羽,见《周书》。)

  《说文》曰:翰,天鸡也。一名晨风。

  《玄中记》曰:东南有桃都山,上有火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十里。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天下鸡皆随之鸣。

  《临海异物志》曰:杉鸡,黄冠青绥,常在杉树下。头上有长黄毛,头及颊,正青如垂緌。

  《南越志》曰:新夷县鸟多杉鸡。

  《尹子》曰:扬州之鸡裸无毛。

  《南越志》曰:高兴县多容鸡,如家鸡,五彩,至则年穰。

  孙绰《望海赋》曰:石鸡清响以应潮,惠躯轻近以远洁。(石鸡,形似家鸡而灰色,在海中山上,每潮水将至,辄鸣相应,若家鸡同晨也。商人欲知水道,涂却以至此为候也。)

  周景式《庐山记》曰:白水南行十馀里,有鸡山。旁有大山竦立,上有石鸡,冠距如生。道士李镇於此下住,常宝玩之。鸡一旦忽摧毁,镇告人曰:"鸡卒如此,吾其终乎!"因与亲知诀别。后月馀,果卒,似知命云。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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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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