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獬豸

  《说文》曰:獬豸,似牛,一角。古者决讼,命触不直。黄帝时有遗帝獬豸者,帝问何食何处,曰:"食荐。春夏处水泽,秋冬处竹箭松筠。"

  《神异经》曰:东北荒中有兽,如牛,一角,毛青,四足,似熊。忠直,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名曰獬豸,一名任法兽。(张华曰:今御史法冠曰獬豸。)

  《论衡》曰:獬豸者,一角之羊,性识有罪。皋繇治狱,有罪者令羊触之。皋繇敬羊,跪坐事之。

  《田捄子》曰:尧时黄{艹縻}豸,缉其尾以为帝帐。

  《唐书》曰:开玄二十一年,有一角神羊产于京兆之富平县,肉角当顶,白毛上捧。识者以獬豸名之。

  ○驺虞

  《说文》曰:白虎黑文,尾长于身,食自死之肉,名曰驺虞。有志信之德,不食人。

  《诗·国风·驺虞》曰:《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则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蒐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彼茁者葭,一发五豝,于嗟乎驺虞。(驺虞,义什蘙。白虎异文,不食生物。有至德之信,则应之。)

  《草木虫鱼疏》曰:驺虞即白虎也,文异,尾长身,不食生物,不履生草。君王有德则见也。

  《尚书大传》曰:文王因囚羑里,散宜生之于陵氏取怪兽,尾倍其身,名曰驺虞,以献纣。

  《山海经》曰:驺虞如虎,五色具。一曰:尾长于身。出孟山,亦出鸟鼠同穴山,圉林氏之国。日行千里。(《东京赋》曰:围林氏之驺虞。)

  《晋书》曰:隆安中,新野驺虞见。

  《宋书》曰:玄嘉二十六年,琅邪有白驺虞见,二赤虎从之。

  ○犀

  《尔雅》曰:犀,似豕。(郭璞症曰:形似牛,猪头,大腹,卑脚,有三蹄,黑色,二角,一在鼻上者,食角也,小而不堕,好食棘。)

  《东观汉记》曰:章帝玄和玄年,日南献白雉、白犀。

  《晋书》曰:温峤还武昌,至牛渚矶。云其水多怪物,遂燬犀角而照之。见奇形异状,或朱衣,乘车马。峤梦人曰:"与君幽明道别,何苦相照?"

  《竹书纪年》曰:夷王猎於杜林,得一犀牛。

  《韩诗外传》曰:太史南宫适至义渠,得骇鸡犀,以献纣。

  《战国策》曰:张仪为秦破从连横,说楚王。楚遣车百乘,献骇鸡之犀、夜光之璧于秦王。

  《离骚》曰:淹芳芷于腐臭,(淹,渍。腐,臭。)弃骇鸡于筐箓。(箓,竹器也。)

  《范子计然》曰:犀角出南郡,上价八千,中三千,下一千。

  《淮南万毕术》曰:犀角骇狐。(犀角置狐穴,狐去,不敢复居也。)

  《抱朴子》曰:通天犀角有白理如綖(音线)者,以盛米置群鸡中,欲啄米,至则惊却,故南人名为骇鸡也。得真角一尺以上,刻以为鱼,而衔以入水,水常为开,方三尺,可得气息死晷。以其角为义导者,得毒药以此搅之,皆生白沫;无复毒势,则无沫起也。通天犀所以能杀毒也,为物食百草之毒及众木棘。岁一解角,藏于山中。人以木如其角代之,犀不觉,后年辄复解。

  《山海经》曰:琴鼓之山多白犀。

  《蜀王本纪》曰:江水为害。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咐晷,一在市桥下,二在渊中,以厌水精,因曰石犀里也。

  《林邑经纪》曰:犀行过丛林,不通,便开口露齿,前向直指,棘林自开。

  《南州异物志》曰:犀如像大,色黑,头似豪妇猪,食草木也。

  《南越志》曰:高州平之县,巨海有大犀,其出入有光,水为之开。

  刘欣期《交州记》曰:有犀角通天,向水辄开。

  万震《南州异物志》曰:犀有特神者,角有光耀,白日视之如角,夜暗掷晷理皆灿然,光由中出,望如火炬。欲知此角神异,置之草野,飞鸟走兽过皆惊。昔行野中见一世人,鸢乌欲往啄之,每至其头殁í走飞去。怪而视之,其头中有犀簪,近此角也。

  刘欣期《交州记》曰:犀出九德县,其毛如豕,蹄有三甲,头如马,有三角,鼻上角长,额上角短。

  晋郭璞《犀赞》曰:犀之为状,形兼牛豕。力无不倾,呴无不靡。以贿婴灾,困乎角掎。

  傅咸《犀钩铭》曰:世称鸡骇之犀,有以此钩见遗者,为之铭。曰:兽曰玄犀,处自林麓。食惟棘刺,体兼五肉。或有神异,表露以角。含精吐烈,望如华烛。蜀之荒野,禽兽莫触。

  ○兕

  《尔雅》曰:兕,似牛。(郭璞症曰:一角,青色,重三千斤。)

  《说文》曰:兕如野牛,青毛,其皮坚厚可为铠。嶓冢之上,其兽多兕。

  《诗》曰: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又曰:匪兕匪虎,率彼旷野。

  又曰:既张我弓,既挟我矢,殪彼大兕。

  《春秋传》曰:犀兕尚多,弃田则那!

  《论语》曰:虎兕出于匣,(槛也。)是谁之过与?(典守者过也。)

  《国语》曰:平公射鴳,(音安)。不世,使竖襄搏之,失。公怒,将杀之。叔向闻之,夕。(夕至于朝,)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鴳于徒林,殪,以为大甲,以封於晋。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鴳不世,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也。君蒲柏速杀之,勿令远闻!"君忸怩厚颜,乃趣赦之。

  《战国策》曰: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若云霓,兕虎之声若雷霆。有狂兕,王弯弓而射,发而殪。笑曰:"乐矣!今日之游。千秋万岁之后,谁与乐此?"

  《楚辞》曰:君王亲发兮(发,射。)惮青兕。(惮,惊也。言怀王是时亲自射,以言常从君田猎;今狩,惊有兕牛,而不能制也。)

  《吕氏春秋》曰:楚庄王时,猎云梦,欲射杀随兕者,申公子培劫(音劫。)王夺而射之。王怒曰:"何蒲癌而不敬也!"欲诛之。左右谏乃止。不出三日,子培病亡。楚与晋战于两棠之地,大胜,赏有功者。子培之弟请曰:"人有功于军旅,臣之兄有功于车下。臣兄常读故记,曰:杀随兕者不出三日。故臣兄劫而杀之,果有病死。"王乃检故记,果有之,遂赏子培弟也。

  《淮南子》曰:小国不斗于大国之间,两虎不斗于伏兕之旁。(畏见食也。)

  《论衡》曰:尚父伐纣,渡孟津,杖钺呼曰:"苍兕,苍兕!"案丛兕,水什蘙,善复舟,因令急渡,苍兕害汝。河中有此兽,时浮出,一身九首,人恶畏之,未必能复舟也。亦谓之苍雉。

  《西都赋》曰:狂兕触蹶。

  《江赋》曰:水兕雷咆乎阳侯。

  曹洪《与魏文帝书》曰:若奔兕之触鲁缟,未足以喻其易。

  晋郭璞《山海图赞》曰:兕惟壮兽,似牛,青黑,力无不倾。自焚,以革皮充窝案,角助文德。

  ○像

  《春秋运斗枢》曰:摇光之星,散而为像。

  《尔雅》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像焉。

  《说文》曰:像,长鼻、牙,南越之大兽,三岁一乳。

  《左传·襄公四年》曰:像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又《定上》曰:吴伐楚,鍼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像以奔吴师。(烧火燧系像尾,使赴吴师。)

  《汉书·大宛传》曰:身毒国,其人乘像以战。

  《汉书》曰:武帝玄始二年,南越献驯像。(注曰:能拜,随人意。)

  《吴时外国传》曰:扶南王盘况,少而雄杰。闻山林有大像,辄生捕取之,教习乘骑。诸国闻而伏之。

  又曰:贺齐为新都太守,孙权出,祖道,作乐舞像。(《吴书》曰:权谓齐曰:"今定天下,都中国,使殊俗贡珍,狡兽率舞,非君而谁也!")

  《三国典略》曰:周军逼江陵,梁人率步骑开枇晁门出战。初,岭南献二像于梁,至是,梁王被之以甲,负之以楼,束刃于鼻,令昆仑奴驭之以战。杨忠射之,二像反走。

  《隋书》曰:刘方授驩州道行军总管,经略林邑。大业玄年正月,军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险,方击走之。师次阇梨江,贼据南岸立栅。方盛陈旗帜,击金鼓,惧而溃之。既渡江,行三十里,贼乘巨像四面而至。以弩射像,像中创,却蹂其阵。王师力战,贼奔於栅,因攻破之,俘贼馘万计。

  《唐书》曰:自永徽以来,文单国累献驯像,凡三十有二。皆豢于禁中,颇有善舞者,以备玄会,充庭之饰。及德宗即位,曰:"王者不尚异物,不贵难得之货。今官用费而物性不得,非宜也。"悉放于荆山之阳。

  又曰:高宗时,周澄国遣使上表云:"诃伽国有白像,首垂四牙,身运五足。像之所地,其土必丰。既有威灵,又弭灾患。力兼十像,强制百人。以水洗牙,饮之愈疾。请发兵迎取以献之。"上谓侍臣曰:"夫作法於俭,蒲爸犹奢,谁能制止?故圣人越席以昭俭,茅茨以戒奢。《书》云珍禽奇兽,不育于国。方知无益之源,不可不遏。朕安用奇像,令其远献?"乃劳其使而遣之。

  《山海经》曰:巴蛇食像,三岁而出其骨。

  《帝王世纪》曰:舜葬苍梧,下有群像常为之耕。

  又云:禹葬会稽,祠下有群像耕田。

  《万岁历》曰:成帝咸康六年,临邑王献像一,知跪拜。

  《文子》云:见像之牙,知大于牛。

  《吕氏春秋》曰:肉之美者,髦像之约。(高诱注曰:髦、像,肉之美者。)

  《吴录·地理经》曰:九真郡庞县多像,像生山中。郡内及日南饶之。

  《江表传》曰:孙权遣使诣阙,献像二头。魏太祖欲知其斤重,咸莫能出其理。时邓王冲尚幼,乃曰:"置像大舡,刻其所至,称物以载之,可知也。"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又曰:魏文帝遣使于吴求像牙。群臣以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使者。

  《论衡》曰:像耕鸟耘,虚言也。五帝三王,皆有贡月,何独为舜、禹也?苍梧多像之地,会稽众鸟所居,像自蹈土,鸟自食草,土蹶草尽,若耕耘也。

  又曰:夫十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像,为越童所钩,无便故也。

  蒋子《万机论》曰:庄周妇死而歌。夫通性命者,以卑及尊,死生不悼,不可论也。夫像见子皮,无远近必泣,周何忍哉!

  《博物志》曰:南海四像,各有雌雄。其一雌死,百有馀日,其雄泥土着身,独不饮酒食肉。长吏问其所以,辄流涕,若有哀状。

  《晋诸公赞》曰:晋时,南越致驯像,于皋泽中养之。为作车,黄门鼓吹数十人,令越人骑之。每正朝大会,皆入充庭。帝行,则以像车导引,以试桥梁。后像以鼻击害人,有司启之而杀像,像泣血流地,不敢动。自后朝议以像尾嫳于事,悉送还越。

  万震《南州日南传》曰:扶南王善射猎,每乘像三百头,从者四五千人。

  《异物志》曰:俗传像牙岁脱,犹爱惜之,掘地而藏之。人欲取,当主假牙,潜往易之。觉则不藏。

  沉怀远《南越志》曰:像牙长一丈馀,脱其牙则深藏之。削木代之可得,不尔,穷其土得乃已也。

  《异苑》曰:会稽张茂,字伟康,常梦大像。以问万推,推曰:"当为太守,而不能善终。夫像者大兽,取诸其音,兽者守也。像以齿焚其身,后必为人所杀。"茂永昌中为吴兴太守,值王敦问鼎,执政不移。敦遣黍充灭之,而取其郡。

  万震《南州异物志》曰:像之为兽,形谭曦诡。身倍数牛,目不逾犭希。鼻为口役,望头若尾。驯良承教,听言则跪。素牙映侧,载籍所美。服重致远,行如丘徙。

  王韶之《始兴记》曰:伊水口有长洲,洲广十里,平林蔚然,有群像野牛。

  《法显记》曰:蓝莫国王得佛一分舍利,起塔。塔旁有池,池中有龙,常守护。有群像,以鼻取水,杂香花,而来供养。

  《后魏书》曰:乾陀国好征战,有斗像七百头。十人乘一像,皆执兵仗,像鼻持刀。

  《岭表录异》曰:广之属郡潮、循州多野像。潮、循人或捕得像,争食蒲扒,云肥脆尤堪作炙。或云像肉有十二种,像胆不附肝,随月转在诸肉。楚越之间,铣苍青黑,惟西方佛林大食多白像。又云南豪族,家多畜像,负重致远,若中国之牛马。汉使至其国,辄舞像,饰以金羁,皆合节奏。乾符中,占城献驯像,亦能蹈舞。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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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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