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五星

  京氏《易五星占》曰:岁星失度何?人君不仁,春杀无辜,则岁星失度;其救也,慈仁敬让,广恩惠施,无犯四时,则岁星承度。荧惑失度何?人君内无礼法,轻薄房室,外行慢易,敛夺民财,则荧惑失度;其救也,爵贤位德,养幼廪孤,命乐师,趣鞉鼓,合欢欣,荧惑还度,天心得矣。太白失度何?人君薄恩尾殹,懦弱不胜任,则太白失度;其救也,举有义,任威用武,则太白复,兵气消矣。镇星失度何?人君内无仁义,外多华饰,则镇星失度;其救也,治社稷,修明堂,近方直之人,此灾自消也。辰星失度何?人君内无仁义,外多华饰,则辰星失度;其救也,明刑慎罚,审法必中。

  《尚书考灵耀》曰:白经天,水决江。(白,太白也。金为水宗,故多水也。)

  《春秋玄命苞》曰:肽、毕间为天街,日月星以出入。荧惑守之,道不通,天下危。

  又曰:卷舌主口语,荧惑临之,下多乱谋。国君以口舌之害起寇。

  又曰:荧惑守轩辕,贵妾争。

  又曰:荧惑守宫室,群妃斗。

  《汉书·天文志》曰:五星所行,合散犯守、历陵斗蚀、彗孛飞流,皆阴之精,本於地而发於天也。(孟康曰:合,同居也。散,谓五星有变,则其精散为妖星也。犯,七寸之内,光芒相及。陵,相冒过也。蚀,星月相陵,不见者旁,日食也。韦昭曰:白自下往触之曰犯。居其旁曰守。经之为历。相击为斗。张晏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孛气似彗。飞流,谓飞星流星也。孟康曰:飞,绝迹而去之。流,光迹相连也。)

  又曰:孝昭始玄中,太白入太微,西藩第一星北出,东藩第一星北东下去。太微者,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邪臣伏诛。后有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李奇曰:极,屋梁也。三辅名为极也。)法曰:"国恐有诛。"其后左将军上官桀、骠骑将军安与长公主、燕刺王谋主乱,咸伏诛。

  又曰:建始四年七月,荧惑逾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荧惑初从毕口大星东北往,数日至,往疾去迟。占曰:"荧惑与岁星斗,有病君、饥岁。"其后旱伤麦,民食榆皮。诃平二年十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

  又曰:绥和二年春,荧惑守心。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

  ○客星

  《左传》曰:昭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客星也。)郑裨灶言於子产曰:"七月戊子,晋侯将死。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岁,岁星也。颛顼之虚,谓玄枵。)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客星居玄枵之维首。邑姜,齐太公女,晋唐叔之母。星占:婺女为既嫁之女,织女为处女。邑姜,齐之既嫁女。妖星在婺女,齐得岁,故知祸归邑姜。)邑姜,晋之妣也。天以七纪,(二十八宿面七。)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逢公,殷诸侯居齐地者。逢公将死,妖星出婺女,时非岁星所在,故齐自当祸,而以戊子日卒。)吾是以讥之。"至时,晋平公卒。

  《汉书》曰:玄帝初玄玄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占曰:"为水饥。"其月渤海水大溢;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饥死;琅邪人相食。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舌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占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钜鹿都尉谢君男诈为神人,论死。

  《后汉书·天文志》曰:孝安永初四年六月甲子,客星大如李,苍白,芒气长二尺,西南指上阶。星,上阶为三公。后太尉张、禹、司空张敏免官。

  又曰:中平五年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碗,出贯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客星入天市,为贵人丧。"

  谢承《后汉书》曰:吴郡周敞,师事京房。为赵显所谮,谓敞曰:"吾死后三十日,客星必出天市,即吾无辜也。"死后果如言。

  ○孛

  《左传》曰: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又曰: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像,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六物之占,在宋卫郑陈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於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瓒玉瓒,郑必不火。"钟产弗与。后四国皆火。

  《春秋孔演图》曰:海精死,彗星出;(宋均注曰:海精,鲸鱼。)彗星出则国枢橛。

  《春秋考异邮》曰:鲸鱼死,彗星合。(宋均注曰:鲸鱼阴物,生於水。今出而死,是时有兵相杀之祥也,故天应之以妖彗也。)

  《春秋合诚图》曰:赤彗,火精,如火,曜长七尺。

  《孝经钩免攕》曰:周襄王不能事其母弟,彗入斗,亡其度。

  《孝经内记》曰:彗星入北斗,祸大起;在三台,臣害君;在太微,君害臣;在天狱,诸侯作祸。彗行所指,其国大恶。彗在月中者,君有德,天下欣心,大丰盛。

  《尔雅》曰:彗星为欃(楚缄切。)枪。(楚庚切。)

  《河图帝通纪》曰:彗星者,天之旗。

  《河图稽耀钩》曰:五星散为五色之彗。

  《战国策》曰:唐睢谓秦王曰:"专诸刺王僚,彗星袭月。"

  《史记》曰:秦始皇十五年,彗星四见,大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麻。

  《汉书》曰:建玄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遂谋反。

  又曰:哀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玄,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像也。其后卒有王枚蒇国之祸。

  《后汉书》曰:献帝建安二十三年正月,孛星晨见东方二十馀日,夕出西方。纪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入太微,指帝坐。占曰除旧布新之像。

  《后汉书·天文志》曰: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孛星於张,东南行,五日不见。孛星者,恶气所生,为乱兵;又参然孛焉,兵之类也,故名之曰孛。孛之为名,犹有所伤害,有所妨蔽。或谓之彗星,所以除秽而布新也。张为周地,星孛於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为楚,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都雒,居周地,除秽布新之像也。

  又曰:孝明永平三年,六月丁卯,彗星出天舡北,长二尺所,稍北行,百三十五日。韧屿舡为水,彗星出之为大水。是岁伊雒水溢,到津城门,坏伊桥,郡七、县三十二皆大水。

  又曰:永和六年,二月丁巳,彗星见东方,长六七尺,色青白,西南指营室,及坟墓。营室者,天子常宫,坟墓主死。彗星砌狞蘘向营室,至坟墓,不出五六年,天下有大丧。

  又曰:光和玄年八月,彗星出亢池,入天市中,长数尺,稍长至五六丈,赤色,经历十馀宿,八十馀日,乃消於天苑中,彗除天市,将徙帝,将易都。至初平玄年,献帝迁都长安。

  又曰:孝献建安九年十月,有星孛于东井与鬼魁,入轩辕太微。十一年正月,有孛于斗,首在斗中,尾贯紫宫,及北辰。占曰:"彗扫太微、紫宫,人主易位。"其后魏文帝受禅。十二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荆州分也。时荆州牧刘表专据荆州,从事周群以为荆州牧将死而失士。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将攻荆州,琮惧,举军诣公降。

  《晏子春秋》曰:景公谓晏子曰:"彗星向吾国,我是以悲。"晏子曰:"君穿池欲深广,为台欲高大,诛戮如仇雠,孛又将至,彗星容可拒乎?"惧,缓刑罚。三十七日彗去。

  《尉缭子》曰:昔楚将军子心与齐人战,未合,夜彗星出,柄在齐,所在胜,不可击。子心曰:"彗星何知!"明日与齐人战大破之。

  《淮南子》曰:鲸鱼死而彗星出。

  ○天狗

  《占》曰:狗者,守御之类;天狗所降,以戒守御也。出入无时,下则有伏尸流血。其流星坠地有声,野雉皆鸣,或群狗皆吠,或流散化为云。一曰:流星有声如雷,下地中,一曰:无云而雷。一曰:星赤白有光,下地为狗,狗无足。一曰:如火光炎撤觎,其上瓮下地如数顷田。一曰:大流星,其有光,见人而坠,尾烖有足。一曰:星状如奔星,有声,望之如火。一曰:其色白,其荧荧如遗火状。皆曰天狗。天狗所下之处,万人伏尸,狗食血;戍下之邑,大兵起,国易攻,人相食,千里流血,四方相射,破军杀将,兵丧并起,国破灭已。

  《河图稽耀钩》曰:太白散为天狗,主候兵。

  《洪范五行传》曰:七国植跌战於梁地,故天狗先降梁垒,见以其像也。狗者,守御之类也,所降以戒守御也。

  《史记》曰:秦孝公十二年,星昼坠有声。至十七年,秦、韩大战,擒晋惠王。

  又《天官书》曰:天狗,状大如奔星,有声。其止地类狗,地望之如火光,炎炎撤觎,其下圆如数顷田,处上瓮见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洪范五行传》同。)

  《汉书·天文志》曰:孝昭玄平玄年二月乙酉,祥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

  《汉书星行占》曰: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卒起,枷无时。四月,昌邑王贺行淫僻,大将军霍光白皇太后废贺。

  又曰:成帝缓和玄年四月,日晡时,天有星,殷如雷声,有流星如缶,长十馀丈,皎然赤白,从日下东南去,或如盂,或如鸡子,熠熠如雨,下至地止。郡国皆言星陨为王者失势、诸侯起怖戤异。其后王莽专政篡位。

  又曰:哀帝建平玄年正月,日出时,有物着天,白,广如一匹布,长四丈馀,西南行,声如雷,一刻止,名曰天狗。

  《后汉书》曰:光武建武十一年春,有流星大如日,从太微出,入北斗魁中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馀枚,后有声如雷,顷止。斗魁主杀伐,是年吴汉、臧宫破公孙述於成都。十二年春,有大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弧。将灭时分为十馀段,如遗火状。须臾,有声殷殷如雷。柳为周,弧为秦蜀。是年,使大司马吴汉从洛阳发南阳卒,溯江而上,击蜀白帝公孙述数万人。

  又曰:中玄玄年冬,有大流星从西南向东北行,有声如雷。其年中郎将窦固将西征。

  又曰:顺帝永和三年,有流星大如斗,从西北东行,长八九尺,赤黄,有声隆隆如雷。是时,大将军梁商与常侍张逵、曹腾、孟贲等争权,矫制收腾。顺帝寤,逵等奔走,或自刺,或解貂蝉投草中。逃亡之应。

  《汉献帝春秋》曰:初平四年六月,流星起织女,东南行天市中。蛇行有尾,长七八丈,色赤照地。又流星如斛,长六七丈,小者六七枚随之,光照地。又流星西北行,有声如雷,望之如火,照地。是曰天狗。

  《晋书》曰:惠帝永兴玄年七月,流星,有声。二年,又有星陨,有声。后二年,怀帝、愍帝蒙尘,刘玄海、石勒攻掠,遂亡中夏。

  又曰:怀帝永嘉玄年,有大流星如日,自南流於东北,小者如斗相随。天尽赤,有声如雷。是年汲桑煞东燕王腾。明年,刘玄海僣号。

  又曰:穆帝永和十年,流星大如斗,色赤黄,出织女,没造父,有声如雷。其年慕容俊据临漳,诸将奔散。

  又曰:海西公大和四年十月,有大流星西下,有声如雷。明年,广汉妖贼李弘反,自称圣王。又慕容暐克邺,尽有其地。明年,桓温废帝。

  又曰:孝武太玄十三年,天狗东北下,有声。占曰:此交战流血。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符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

  《宋书》曰:后废帝玄徽五年四月,星陨於东南,有声如雷。

  崔鸿《十六国春秋》曰:后赵石勒建平四年,有流星大如尾,足形,自北极西南流,五十馀丈,光明烛地,坠於河,声闻九百馀里。其年,石勒死,而季龙杀勒诸子而篡位。

  《隋书》曰:北齐孝昭皇建二年十月,天狗下於郿山。於其下讲武厌之,帝将至,有兔惊马,帝肥,坠马而死。

  又曰:武成清河三年春,天狗南流,下宋地彭城。其年,妖人反於邺,入北城,劫太师彭王浟为主,浟不从,见害。

  又曰:周宣王大像玄年五月,有流星大如二斗器,云从太微端门流入,有声如翻旗。其月,静帝立,隋公杨坚专政,俄而禅位。

  又曰:静帝大定玄年七月,有大流星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是月,赵王招越王盛以谋执政,被诛。

  又曰:隋炀帝大业十二年八月,夜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颓墙。其日又有大流星如瓮,出羽林,有声。明年,帝幸江都,天下大乱。

  《山海经》曰:金门之山有赤犬,名曰天犬,其所下者有兵。(郭璞症曰:《周书》:"天狗所止地,须臾,光飞天为流星,长数十丈,其疾如风,声如雷,走如电光。"吴楚七国反时吠过梁野。)

  《兵书》曰:两敌相望,其云气如牛马状,头低尾仰,曰天狗。勿与战也。

  ○枉矢

  《河图稽耀钩》曰:辰星散为枉矢,流所射,可诛。

  《河图》曰:枉矢东流,天下恐。

  《尚书运授期》曰:白帝掷晡,六十四世,其亡也,枉矢射参。

  《尚书中候》曰:夏桀无道,枉矢射。

  《洪范五行传》曰:枉矢者,弓矢之像也。枉矢之所触,天下之所伐,灭亡之像也。

  《春秋运斗枢》曰:黄帝行失枢,则枉矢出射所谋。(谋易失枢之王,故以枉矢射之。)

  《春秋潜潭巴》曰:枉矢出,臣不忠。

  又曰:枉矢或南或北,无聚众,伐战国。

  《论语摘辅像》曰:虚王反度枉矢合。

  《史记·天官书》曰:枉矢,类大流星,蛇行而苍黑,望之如有毛羽。

  又曰: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西坑秦人,屠咸阳。

  《说苑》曰:秦二世立,枉矢夜光。俄而天下大乱,二世被杀。

  《晋书》曰:武帝玄康四年,枉矢北行竟天。次年,夜,枉矢自北斗魁东南行。占曰:"以乱伐乱。"北斗主杀伐。是后赵脱凶杀司空张华,废贾后。终自屠灭。

  又曰:太熙玄年,有枉矢西南流。怀帝永嘉四年,刘聪嘉平三年,星起牵牛,委曲蛇行,入紫宫,其光照地。其年,帝为刘聪所害。后三年,聪死国亡。

  又曰:愍帝建兴三年,枉矢自文昌北流,至斗东,如一匹布,绛,蛇行,有手足,因变为云气,如人像,二臂一足。至五年,北平人吴祚聚众千人,立沙门为天子。四年,帝降刘曜。

  又曰:玄帝大兴三年,枉矢出虚、危,没翼。大宁二年,王敦杀谯王承及甘卓。

  又曰:穆帝昇平二年,枉矢自东南流於西北,其长半天。时所在拥兵,政非己出。

  《隋书》曰:齐昏侯永光三年春,枉矢昼见西方,长十馀丈。其年梁武举兵,东昏遇害。

  又曰:隋炀帝大业十二年,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於南斗。后二年,宇文化及於江都僣号许,王世充於东都杀恭帝,僣号郑。

  ○蚩尤旗

  《河图稽耀钩》曰:荧惑散为蚩尤旗,主惑乱。

  《河图提刘子》曰:帝将怒,蚩尤出乎四野。

  《史记曰·天官书》曰: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像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魏志》曰:嘉平四年六月,持节奉法驾迎高贵乡公於玄城,是岁白气经天。大将军司马景王问王肃其故,肃曰:"杆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君若修己以安百姓,则天下乐安者归德,倡乱者先亡矣。"明年,镇东将军毌丘俭、扬州刺史文钦果反。

  《皇览·冢墓记》曰:蚩尤冢在东郡寿张县阙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祠之。有赤气出如绛,名为蚩尤旗。

  ○狱汉

  《河图稽耀钩》曰:填星散为狱汉。

  《春秋合诚图》曰:狱汉主逐王。(狱汉,填星精所为。)

  《史记·天官书》曰:狱汉星,(孟康曰:青中赤下,有三彗纵横,亦镇星之精,一名威汉也。)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掷晷青。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五残

  《河图稽耀钩》曰:镇星散为五残,主奔亡。

  《春秋合诚图》曰:五残主出亡。

  《春秋考异邮》曰:五残,类辰星,有角,见则政在伯。

  《史记·天官书》曰:五残星,出正东,东方之野,星状类辰星,去地可五六七丈。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山海经》曰:西王母是司天之五残。

  ○国皇

  《河图稽耀钩》曰:岁星之精流为国皇,主内难。

  《春秋考异邮》曰:国皇,大而赤,类南极,见则兵起,天下急。(宋均注曰:南极,老人星也。)

  《后汉书·天文志》曰:灵帝光和中,国皇见东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十馀日。占曰:"国皇为内乱,外兵丧。"其后黄巾张角、何进、袁绍、董卓乱,燔烧宫室,迁西京。

  ○格泽

  《广雅》曰:格泽,妖气。

  《史记·天官书》曰:格泽星者,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兑。其见,不种而获,不有土功,必有大咎。

  ○旬始

  《河图稽耀钩》曰:填星散为旬始,主招横。

  《春秋合诚图》曰:旬始主争兵。

  《春秋考异邮》曰:旬始照,其下必有灭主。

  《广雅》曰:旬始,妖气也。

  《史记·天官书》曰:旬始出於北斗旁,状如雄鸡,其色青黑,像伏鳖。

  《楚辞·远游》曰:重阳入帝宫兮,造旬始而观清都。

  司马相如《大人赋》曰:重旬始以为惨。(孟康曰:旬始,气,如雄鸡,在北斗旁,悬如葆卜,以为十二旒。惨,音所御切。)

  ○营头

  《占》曰:流星昼行,亡君之戒。一曰:流星昼名营头,营头而下,流血滂滂。一曰:有云如坏山堕,所谓营头之星。其所堕,复军流血。

  《后汉书·天文志》曰:王莽地皇四年,遣王寻、王邑将兵至昆阳,围城数重。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复军流血三千里。"是时,光武将兵数千人赴救昆阳,击赌瞢。会天大风,飞屋瓦,雨如注水,赌瞢乱败,死者数万人。

  《晋书》曰:惠帝太安二年,星昼流,矢北下,光变白,有声如雷。占曰:"为营首,营首所在,其下有大乱流血。"

  又曰:穆帝永和八年,日未入,有流星大如三斗魁,从辰已上东南行,在箕斗间。占曰:"营首之下,流血滂沱。"是年,慕容俊称大燕,攻伐无已。

  ○汉

  《诗推度灾》曰:逆天地,绝人伦,则天汉灭见。

  《史记·天官书》曰:汉者,金之散气,蒲熬曰十汉,中星多则水少,即旱。

  《竹书纪年》曰:晋定公六年,汉不见于天。

  ○蓬星

  《汉书·天文志》曰:孝景中三年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大如二升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甲子,在尾北;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房心间,天子宫也。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诤臣袁盎。

  《晋中兴书》曰:太玄二十年九月,有蓬星如粉絮,东行历女、虚危,及哭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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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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