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火下

  《西京杂记》曰:惠帝七年夏,雷震南山,大木数千株,皆火燃至末。其下数十亩地,草皆焦黄。其后百许日,家人就其间得龙骨一具,鲛骨二具。

  又曰:樊将军哙问陆贾曰:"自古人君皆云受命於天,云有瑞应,岂有是乎?"贾曰:"有之。夫目瞤则得酒食,火华则得钱财,故目瞤则祝之,火华则拜之。况天下大宝、人君重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

  《王子年拾遗记》曰:岱山东有员渊千里,孟夏之月,水腾沸,以金石投之,则烂如土矣。孟冬之月,稍焦涸,中有黄色烟从地出,起数丈,烟色万变。山人掘之,入地数尺,得焦石如炭,或有碎火,如俗闻之火。有草名莽煌,叶圆如荷,去之十步,炙人衣服则焦,鸟兽不敢近也。刈以为席,冬弥温,以枝相历磨,则火出。

  又曰:昔伯禹随山浚川,起自积石,凿龙门,至窒穴。初入窒穴之时,孔八尺,稍入,幽暗不可复行。禹乃负火而入,有黑蛇长十丈,头有角,衔夜明之珠,以导於禹。

  又曰:员峤之山,一名环丘。有云石,广五百里,或四五十里。扣之片片,则蓊然云出,俄而遍润天下。有木名曰倚桑,煎椹以为蜜。亦有冰蚕,长七寸,黑色,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而不濡,其质轻软柔滑,以之投火,则经宿不燎。唐尧之世海人献之。

  又曰:始皇好神仙之事,求天下异术。有宛渠之民,乘蠡舟,泛黑水,而至於雍部。始皇与之语及天初开之时,了如亲见。始皇问曰:"闻子明於见远,愿闻其术。"对曰:"臣之国,去咸池日没之所九万里焉,日月之所不照。以万岁为夜,其昼则天豁然中开,阔数百丈,万岁还合,则为一日也。及其为夜,琢燃石以代日光。此石出於然山,其土石皆自光明,钻斩皆火出,大如栗,则辉曜一室。昔炎帝时火食国人献此石也。"

  又曰:申弥国去都万里,有燧明国不识四时昼夜。其人不死,厌世而升天。国有火树,名燧木,屈盘万丈,云雾出於中间,折枝相钻,则火出矣。后世圣人,变腥臊之味,游日月之外,以食救万物,乃至南垂,目此树表,有鸟若鸮,以口啄树,粲然火出。圣人感焉,因取小枝以钻火,号燧人氏,在庖羲之前,则火食起乎兹矣。

  又曰:郅寄字君珍,丧亲尽礼。去墓一百里,每夜行,常有鸟衔火以夹之。

  《六韬》曰:军不举火,将亦不食。

  《庄子》曰:木与木相摩则燃,金与火相守则流。阴阳错行,则天地大骇,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

  又曰:利害相摩,生火甚多,(内热也。)众人焚和。(众人遗利则和,若利害存怀,则其和焚矣。)

  又曰:曾子居卫,缊袍无表,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

  又曰:孔子穷於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又曰:指穷于为薪,火传,(穷,尽也。为薪,犹前薪也。前薪以指,指尽前薪,故火传而不灭。)不知其尽也。(前火非后火,故为薪而火传,火传而命续,由夫养得其极也,世岂知其尽而更生哉?)

  又曰: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适不能救,乃更足以成彼之威。)

  又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又曰:马血为磷,人血为野火。

  又曰:尧让天下於许由。许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於光也,不亦难乎!"

  《列子》曰:赵襄子率徒十万,狩於中山,籍芿(音仍。)燔林,扇赫百里。有一人从石壁中出,从烬上下,众谓鬼物。火过徐行而出,若无所经涉。襄子怪而留之,徐而察之:形色七窍,人也;气息音声,人也。问奚道而入火,其人曰:"奚物而谓石?奚物而谓火?"襄子曰:"向之来所出者,石也;而向之所涉者,火也。"其人曰:"不知也。"

  《管子》曰:黄帝作钻燧出火,以熟荤臊。

  《韩子》曰:鲁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而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不救火。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所以不救也。事急不及以罚,救火者尽赏之,则举国不足以赏,於民请徒行罚。"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令下未遍,火已灭矣。

  《淮南子》曰:火上寻,水下流。

  又曰:南方,火也。其帝祝融,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为朱鸟,其音徵,其日丙丁。

  又曰: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阳。阳气为火,阴气为水。水胜故夏至湿,(通合反。)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又曰:练土生木,(练,治也。)练木生火,练火生云,(云,金气也。)练云生水,练水生土。

  又曰:夫火熯则水灭之,金坚则火消之。

  又曰:失火而遇雨,失火则不幸,遇雨则幸也,故祸中有福也。

  又曰:槁竹有火,弗钻不{难灬};土中有水,弗掘无泉。(掘犹穷也。{难灬}音然。)

  又曰: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乃愈益多。

  又曰:畜火井中,操钓上山,揭斧入渊,欲得所求,难也。

  又曰:甑得火而液,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疾雷破石,阴阳相薄,自然之势。

  又曰:夫救火者汲水而趋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其方圆锐橢(敕果反。)不同,盛水各异,其於灭火均也。

  又曰:顺风从火,紫芝与萧艾俱死。(萧,蒿也。)

  又曰:今人放烧,或操火往益之,或雨者。皆未有功,而相去亦远矣。

  又曰:圣王之养民也,非求用之也,性不能已。若火之自热,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及恃其力、赖其功者,若救火舟中。(言舟中之人同心救火,其用为易。)

  又曰:夫狂者之不能避水火之难而越沟渎之险者,岂无形神气志哉?然而用之异也。(与人异也。)

  又曰:夫寒之与暖相反,大寒地坼水凝,火弗为衰其暑;大热砾石流金,火弗为益其烈,寒暑之变,无损益於己,质有之也。

  又曰:未尝灼也,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也,而不敢擢刃者,见其有所害也。

  又曰:老槐生火,久血为磷,人弗怪也。(血精在也,暴露百日则为磷,遥望若野火也。)

  又曰:炎帝纪火,死而为灶。(炎帝,神农,以火帝王天下,死托祀於灶神。)

  《抱朴子》曰: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馀气也。夫言气,则其不能生日月可知也。若水火是日月所生,亦何必尽如日月之方圆乎?今火出於阳燧而火不圆也,水出於方诸而水不方也。又阳燧可以取火於日而无取日於火之理,则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诸可以取水於月而无取月於水之道,则月精之生水可知矣。

  又曰:南海之中,萧丘之上,有自生之火,火常以春起而秋灭。丘方千里,当火起之时,满此丘上,纯生一种木,火起正著此木。木虽为火,所著但小焦黑。人或得以为薪者,火著如常薪,但不成炭。炊熟则灌灭之,后复更用,如此无穷。又夷人取木华,绩以为火浣布,木皮亦剥以灰煮为布,但不及华细好耳。白鼠大者重数斤,毛长三寸,居空木中,其毛亦可绩为布。故火浣布有三种焉。

  又曰:暗非火积,水非鱼属,然暗竭则火灭,水涸则鱼死。伐木而寄生死,芟草而菟丝萎。

  又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服飞霜之散,则不热。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之以重裘,曝之於夏日之中,周以十炉之火,口不称热,身不流汗,盖用此方也。

  《傅子》曰:管宁之辽东而归,海中遇暴风,馀船皆破,惟宁船自若。夜晦,船人尽惑,莫知泊所。忽望见火光,趣之,得岛,一无居人,又无火烬,行人咸异焉,以为神光之祐。皇甫谧曰:"积善之应也。"

  《尸子》曰: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也。

  《阴符经》曰:火生於木,祸发必克。

  《孙子兵法》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燧。

  《吕氏春秋》曰:齐桓公使人告鲁曰:"管夷吾,寡人之仇也,愿生得之。"鲁君许诺,乃使转其拳,胶其目,置之匣中。至齐境,桓公使以朝车迎之,祓以爟火。(爟火,所以祓除不祥也。爟,读曰灌。)

  又曰:燕雀处一屋之下,自以为安。灶突决火,栋宇将焚,燕雀不知祸将至矣。

  又曰:伊尹说汤五味,九沸九变,火为之纪。

  《博物志》曰:燧人钻木而造火。

  又曰:临邛有火并一所,纵广五尺,深二三丈,在县南百里。昔人以竹木投之以取火。诸葛丞相往观视后,火转盛。以盆著井上,煮盐得盐。后人以家烛火投井中,火即灭,迄今不复然也。

  又曰:临邛有火井,深六十馀丈,火光上出。人以筒盛火,行百馀里,犹可燃也。(《蜀王本纪》亦同。)

  又曰:魏明帝世,河东有焦光者,裸而不衣,处火不焦,处寒不冻。

  又曰:积油万石,则自然生火。晋泰始中,武库火,积油所致。

  《南越志》曰:广州有大树,可以御火,山北谓之慎火,多种屋上以防火。南无霜雪,故成树也。

  《风俗通》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案百家书:宋城门失火,汲取池中水以沃之,鱼悉露见,但就取之。(说云:司门尉姓池,名鱼,城门火,敦之,烧死,故云然耳。)

  又曰:臧仲英家欲炊而失釜,火从箧中起,衣服尽烧而箧不损。

  《山海经》曰:符愚之山,其鸟名〈昏鸟〉,(音旻。)其状如翠而赤喙,(翠似燕而绀色。)可以卫火。(畜之避灾。)

  又曰:翠山之上,其鸟多鸓,(音垒。)其状如鹊,赤黑而两首,可以卫火。

  又曰:崦嵫之山,上多丹木,其叶如谷,其实如瓜,赤符而黑理,食之可以卫火。

  又曰:带山之上有兽焉,其状如马而一角,其名曰〈月雚〉(音欢。)疏,可以卫火。

  又曰:令丘之山,无草木,其上多火。

  又曰:崌(音居。)山之上有鸟焉,其状如鸮而赤身白首,名曰窃脂,可以卫火。

  又曰: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后,黑水前,有山名曰昆仑之丘,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即然。(今扶南东万里有耆蒲国,东复五千里有火山国,其虽霖雨,火常燃。火中有白鼠,常出山边求食人。捕之,以毛作布。而今之火浣布,此类也。)

  又曰:厌火国人兽身黑色,火出其口中。(言能吐火。)

  《神异经》曰:南荒外有火山焉,长四十里,广四五里,其中生木,昼夜火燃,得暴风雨,火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七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

  《新论》曰:汉元帝广求方术之士。汉中道人王仲都云:"但能忍寒暑耳。"以隆冬单衣於上林昆明池上,无变色;至夏大暑,使暴坐,环以十炉火,不汗出。

  《三辅黄图》曰:秦始皇葬骊山,六年之间,为项籍所发。放羊儿坠羊冢中,然火求羊,烧其椁藏。

  魏武帝《明罚令》曰: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之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子胥沉江,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於子推,独为寒食,岂不偏乎?

  《河图挺佐辅》曰:伏羲禅於伯牛,错木作火。

  《春秋潜潭巴》曰:火从井出,有贤士从民间起。(宋均注曰:火明,贤者,象贤者屈渊从井出。)

  《礼含文嘉》曰: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遂天之意,故为燧人也。

  陆景《典语》曰:冲风之摧枯枝,烈火之炎寒草,武王伐纣,势然也。

  《古今注》曰:宣帝地节元年,上郡沙中夜中有火如粟出,不热。

  又曰:阳燧,以铜为之,形如镜,向日则火生,以艾炷承之得火也。

  《琐语》曰:智伯既败,将出走,梦火见於西方。及夫出奔秦,又梦见於南方,遂奔楚也。

  张衡《灵宪》曰:日匹火,月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影。

  《河图·汴光篇》曰:阳精散而分布为火。

  《括地图》曰:神丘有火穴,光照千里。

  《笑林》曰:某甲夜暴疾,门人钻火,其夜阴暗,未得火,催之急。门人忿然曰:"君责人亦大无道理,今暗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当得觅钻火具。"

  潘尼《箴》曰:夫水火者,所以佐理天地,清成大化也。在天则日月丽焉,在地则水火存焉。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太平御览》热门篇章

【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0

更多李昉作品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APP下载 返回顶部
顾文姬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

顾文姬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顾文姬app下载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