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稷

  《毛诗·〈马冏〉颂·閟宫》曰:有稷有黍,有稻有秬。

  《礼记·曲礼下》曰:凡祭宗庙,稷曰明粢。

  又《内则》曰:豕宜稷。

  《国语》曰:稷为稷,不能蕃殖。

  《尔雅》曰:粢,稷也。(郭璞注曰:今江东呼粟为粢也。孙炎曰:稷,粟也。)

  《说文》曰:稷,五谷之长也。

  《山海经》曰:广都之野,爰有膏稷。

  《广志》曰:破减稷、逼麦稷,此二者以四月熟。

  《本草》曰:稷米,甘而无毒,益志气,补不足。

  《郑氏婚礼谒文赞》曰:稷为天官。

  卢毓《冀州论》曰:真定好稷,地产不为无珍也。

  ○粟

  《归藏》曰:《剥》,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

  《河图说微》曰:苍帝起,天雨粟也。

  《说文》曰:粟,嘉谷实也。粟之为言续也。

  《尔雅》曰:虋,赤苗;芑,白苗。(虋,赤粱粟也。芑,白粱粟也。虋,音门。芑,音起。)

  《尚书·仲虺之诰》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粃。(孔安国注曰:始我商家国於夏世,欲见剪除,若莠生苗,粃在粟,恐被锄治伤之也。)

  《毛诗》曰:握粟出卜,自何能谷?

  又《小宛》曰:交交桑扈,率场啄粟。

  《周礼·地官下》曰:仓人,掌粟入之藏。(郑玄注曰:九谷尽藏,以粟为主。)

  《礼记·曲礼上》曰:献粟者执右契。(契,券要。右,尊也。)

  《礼记·祭义》曰:父母既殁,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谓礼终。

  《左传·僖上》曰:冬,晋荐饥,乞籴于秦。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

  又《襄元》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

  又《襄六》曰:郑子皮即位,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

  又《昭六》曰: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王室有子朝乱,谋定之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春秋佐助期》曰:粟神名许给,姓庆天。

  又《说题辞》曰:高而平者为原。平者和,故宜粟。

  又曰:粟助阳扶性,粟之为言续也。粟五变:一变而以阳生为苗;二变而秀,为禾;三变而粲然,谓之粟;四变入臼,米出甲;五变而蒸饭可食。(宋均注曰:粟受五行气而五变,故乃成可食。)阳以一立为法,故粟积大一分,穗长一尺。文以七烈,精以五立,故其字"西米"为"粟"。"西"者,金所立;"米"者,阳精。故"西"字合"米"而为"粟"。(宋均注曰:续为续阳生长也。受五行气,故有变。)

  《春秋潜潭巴》曰:天雨粟,无德者兴,有德者不禄。小人进,大臣辱。

  《公羊传·僖上》曰: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於阳谷。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何休注曰:有无相通。)

  《谷梁传·庄公》曰: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

  《论语·雍也》曰:子华使於齐,冉有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无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果蓏之实。

  《史记》曰:武王平殷乱,天下宗周。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

  又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豪杰皆争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金,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又曰: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太仓之粟新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也。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道死。民歌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帛,尚可缝;兄弟两人,不能相容!"

  又《汲黯传》曰:河内失火,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河内人或父子相食。臣谨发河南仓粟以赈贫乏。"上贤而释之。

  《史记》曰:大将军青遂至寘颜山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月而还,悉烧其城馀粟以归。

  《汉书》曰:郦食其说齐王曰:"汉英豪贤才,皆乐为之用,诸侯之兵四面而至,蜀汉之粟方船而下。"

  又曰:公孙弘起家徒步为丞相,故人高贺从之,食以脱粟米饭,覆以布被。贺怨曰:"何用故人富贵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乃退。

  又曰:主父偃谏伐匈奴,曰:"秦皇使天下飞刍輓粟,起於东陲琅琊负海之郡,转致北河,率三十锺而致一石。"

  又曰:秦将王离涉河围巨鹿,章邯军其南,筑通道而输之粟。

  又曰: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氾胜之书》又载。)

  又《东方朔传》曰:侏儒长三尺,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长九尺馀,亦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

  又曰:贾捐之上书曰:"武帝元狩六年,太仓之粟红腐不可食。"

  谢承《后汉书》曰:丹阳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章句。长民田还,置馀粟二石及刀锄於田陌。明日求之,亡去。疑其邻家,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曹,语曰:"君何取粟置家后积茭中?"功曹款服。

  《后汉书》王符《潜夫论》曰: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积粟腐仓,不忍贷人一升。

  《后魏书》曰:任城王云为冀州刺史。云留心政事,甚得下情。於是合城长吏请输绢五尺、粟五升以报云恩,高祖嘉之。

  又曰:世祖引高允与论刑政,言甚称旨。因问允曰:"万机之务,何者为先?"是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言曰:"地方一里则为田三顷,若勤之则亩益三升,不勤则亩损三升。方百里损益数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

  又曰:韦朏,字尊显,少有志业,年十八,辟州主簿。时属岁俭,朏以家粟造粥以饲饥人,所活甚众。

  《后周书》曰:王罴为华州刺史。时关中大饥,征税民间谷食以供军费,或隐匿者令递相告,多被篣捶,以是人有逃散。惟罴信著於人,莫有隐者,得粟不少。

  《唐书》曰:始平人宗士朓,负粟一石,委於大仓而去,云:"愿少益军国。"高祖嘉之,赍物百段。

  《晋史》曰:高祖明而难犯,事多亲决。尝有店妇与军士垦诉,无以自明。帝为鞠吏曰:"虽属官,吾可市而代之。两讼未分,何以为断?可杀马刳肠而视,其粟有则军士诛,无则妇人死。"遂杀马,马肠无粟,因戮其妇。境内肃然,莫敢以欺。

  《汉实录》曰:王周性宽恕,不忤物情。初,刺信都,州城西桥败,覆民租车。周曰:"桥梁不饰,予之过也。"乃还其所沉粟,出私财以修之。

  《孔丛子》曰:子思居贫,其友馈乏粟者,受二车焉。或献樽酒束脩,子思曰:"为费而无当也。"或曰:"子取人粟而辞酒,是辞少而受多也!於义则无名,於分则不全,行之何也?"子思曰:"然伋不幸而贫於财,及至困乏,将绝先人之祀。夫所以受粟,为周乏也。酒酺则所以饮燕也,方乏於食而乃饮燕,非义也。吾岂以为介哉?度义而行之。"

  又曰:季桓子以粟十锲殽夫子,夫子受而班门人之无者。子贡曰:"季孙以夫子贫,故致粟。今而施人,无乃乖彼意乎?"子曰:"吾受而不辞,为季孙之惠;受不为富惠於一人,岂若数百人哉?"

  《管子》曰:桓公观於野,曰:"何物可比君子之德?"隰朋曰:"粟可比君子之德。"管仲曰:"苗始出生也,旬旬似孺子,安之则安,不得则危,故命之曰禾,此可比君子。"桓公曰:"善"。

  《晏子春秋》曰:北郭骚见晏子曰:"愿托所以养母。"晏子分仓粟府金以遗之,辞金受粟。晏子见疑出奔。北郭子遂造公庭曰:"晏子,天下贤人。去齐,敌必来侵,臣见国之侵,不若死,请以头白晏子!"因自杀。景公闻大骇,自追晏子。

  又曰:寸之管无当,天下不能足粟。今齐国丈夫耕,女子织,夜以接日,不足以奉上;而君侧雕文刻镂之观,此无当之管也!

  《曾子》曰:曾子,鲁君馈之粟,辞不受。使者曰:"子无求於人,人自致之。曰:"与人者骄人,受人者畏人。纵子不以是骄我,我能无畏乎?与富而畏人,不若贫而无屈。

  《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视义士不若视负粟者。今有人於此负粟,息於路侧,欲起而不能,君子见之,无长少贵贱必起之何重故也。今为义之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语之,纵不说而行,又从而非毁之。则是世俗之君子,视义士不若视负粟者。

  《庄子》曰:周家贫,贷粟於监河侯。侯曰:"待我得邑金,将贷子。"周作色曰:"周昨来,有呼周者。视辙中,有一鲋鱼,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水活我哉?'周曰:'诺。我且南游吴越,激西江之水迎子,可乎?'鲋鱼曰:'不如早索我於枯鱼之肆!'"

  《吕氏春秋》曰:伍子胥谏吴王曰:"非吴丧越,越必丧吴。今将输之粟,是长吾雠而豢吾仇也。"

  又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不周山,在昆仑山北。)阳山之穄、南海之秬。(昆仑之南,故曰阳山。穄,关西为之糜。秬,黑黍也。)

  《商君书》曰:金一两生於境内,粟十二石於死境外;粟十二石生於境内,金一两死於境外。国好生金於境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好生粟於境内,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荀卿子》曰:仁、义、礼、智之於人也,譬之若货、财、粟米之於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者贫,至无有者穷。

  《淮南子》曰:鬻棺者欲民之疾疫;畜粟者,欲岁之饥荒也。

  又曰:黄帝治天下,力牧、太山稽辅之,狗彘吐菽粟於道路,而无分争之心。

  又曰: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高诱注曰:苍颉始视鸟迹之文而造书者也。有书契则诈伪萌生,去本走未,弃耕作之业也,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雨粟也。)

  又曰:量粟而舂,数米而饮,可以治家,而不可以治国。

  又曰:马不食脂、桑扈不啄粟,非廉也。

  又曰:未尝稼穑粟满仓,未尝桑蚕丝满囊。得之不以道,用之横。(横,放也。)

  又曰:粟得水而熟,甑得火而液。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疾雷破石,阴阳相薄。(自然之热。)

  又曰:阖〈广卢〉伐楚,五战入郢,烧高府之粟。

  《六韬》曰:武王入殷,发巨桥之粟以与殷民。

  《说苑》曰:十粟为一分,十分为一寸。

  又曰:墨子语禽滑釐曰:"今凶年,与子隋侯珠,又与子一锺粟,子将何择?"釐曰:"粟可耳。"(亦具珠部。)

  又曰:高平王遣使者从魏文侯贷粟,文侯曰:"须吾租收邑粟至,乃得也。"使者曰:"臣初来时,见渎中有鱼,张口谓臣曰:'吾穷水鱼,命在呼吸,可得灌乎?'臣谓之曰:'待吾南见河堤之君,决江河之水灌汝口。'鱼曰:'谓命在须臾,乃须决淮之水?比至君还,必求吾於枯鱼肆!'今高平贫穷,故遣从君贷速。乃须租收,大王必求臣於死人之墓。"

  《风俗通》曰:燕太子丹仰叹,天为雨粟。

  《贾谊书》曰:邹穆公有令:"食凫雁者必以秕,无敢以粟!"於是仓无秕,而求易於民,二石粟得一石秕。民请曰:"秕食凫雁,为无费也。今求秕於二石粟而易一石秕,食凫雁则费甚矣!请以粟食之。"穆公曰:"去!非尔所知也!夫百姓朐牛而耕,暴背而芸,勤而不敢隋者,岂谓鸟兽哉?粟米,人之食也,奈何以其食养鸟?且汝知小计,而不知大害!"

  《晁错书》曰:利民欲者,莫如用爵致粟。能以粟拜爵者,皆民之有余者也。

  《氾胜之书》曰:欲知岁宜,以布囊盛粟等量埋於阴地。冬至后,取量最多者多种之。

  《桓阶别传》曰:阶为赵郡太守。路有遗粟一囊,耕者得之,举以系树。数日,其主闻,还取之。

  《桂阳先贤画赞》曰:成子,郴中人,能达鸟鸣。为郡主簿,与众人俱坐,闻雀鸣而笑曰:"东市辇粟车覆,雀相呼往食之。"众人遣视,信然。(《益部蓍旧》又载。)

  王子年《拾遗记》曰:东极之东,有龙枝之粟。言其枝屈曲若游龙,食之善走。又有凤冠粟,似凤之冠,食者令人多力。有云渠粟,丛生,叶似扶蕖,食之益颜色。粟茎赤黄,皆长二丈,千株丛生。

  《博物志》曰:雁食粟,则翼垂不能飞。

  《邹子》曰:董仲舒三年不窥园,尝乘马,不觉牝牡。朱买臣贫贱之时孳孳修艺,不知雨之流粟,志在经传也。

  京房《易祅占》曰:天雨粟,不肖者食禄,与三公易位。天雨稻黍者亡。天雨稻,大臣当诛。

  《古今注》曰: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节三年,长安雨黑粟。元帝竟宁元年,南阳山郡县雨粟,色青黑,味苦,大者如豆,小者如麻子,赤黄,味如麦。建初二年,九江寿春雨粟。光武建武二十年,清河广川雨粟,大如苋实,色黑。

  《吴氏本草》曰:陈粟,神农、黄帝苦,无毒,治痺热渴,粟养肾气。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吏部侍郎杨恭仁欲改葬学士舒绰,曰:"此所拟之处,掘深五尺之外,亦有五谷。若得一谷,即是福德之地,公侯世世不绝。"恭仁即将绰向京,令人掘深七尺,得一穴,如五石瓮大,有粟七八斗。此地经为粟田,蚁运粟下於此穴。当时朝野之士以绰为圣。

  任昉《述异记》曰:光武兴,洛阳斗粟万钱,人死者相枕。汉末大饥,江淮间童谣曰:"大兵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贵於金。"洛中谣云:"虽有千黄金,无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饱,千金何所直!"袁绍在冀州时,满市黄金而无斗粟,饿者相食,人为之语:"虎豹之口,不如饥人。"刘备在荆州,粟与金同价。永嘉之乱,洛中饥荒,怀帝遣人观市,珠玉金银填委市门而我粟麦。袁宏上表云:"田亩由是丘墟,都市化为珠玉。"

  又曰:晋末,荆州久雨,粟化为虫,虫害民。《春秋》云"谷之飞为虫"是也。中郎王义兴表曰:"臣闻尧生神禾,而晋有虫粟,陛下自以圣德何如也?"帝有惭色。

  又曰:宋高祖之初,当晋末饥馑之后,既即位,而江表二千馀里野粟生焉。

  又曰:淮南诸山石谷生,石上生谷也。袁安公云:"石谷,药名,穗之尤小者是也!

  《应翊像赞序》曰:赤眉贼攻其所居城,翊尽以私谷数十万赈城中,于时粟斗数万,不称其仁。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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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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