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钱上

  《周礼·天官下》曰: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无不偏。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象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复识本制。至汉,惟有五铢久行。王莽改货,而易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於民间多者有货布、大泉、货泉。货布长二寸五分,广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其右文曰货,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大泉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直十五货泉。货泉径一寸,重五铢,右文曰货,左文曰泉,直一也。)

  《国语》曰:周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景王,周灵王之子。钱者,金币之名,所以质夹物通财用也。古曰泉,后转曰钱。大钱,大於旧,其价重也。)单穆公曰:"不可。(穆公,王卿士,单靖公曾孙。)古者天灾降戾,於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量,度。资财也。权,称。振,拯也。)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民患币轻而物贵,则作重币,以行其轻也。)於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重曰母,轻曰子。以子货物,物轻则子独行,物重则以母权而行之也。子母相通,民皆得其欲也。)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於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堪,任也。不任者,币重物轻,则妨其用也。故杂而用之。子权母者,母不足,则以子平而行之。故民皆以为利。)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废轻而作重,则大竭而未寡,故民失其资。)若匮,王用将有所乏。(民财匮,无以供上,故王用将乏。)乏则将厚取於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给,供也。远志,遁逃也。)若民离而财匮,灾至而备亡,王其若之何?(病亡无救灾之备也。)王其图之!"王弗听,卒铸大钱。

  《归藏》曰:有人将来,遗我钱财,日夜望之。

  《周书》曰:武王克商,发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

  《韩诗》曰:"既诈我德,贾用不售。"一钱之物,举卖百,何时当售乎?

  《史记》曰:初,苏秦之燕,贷百钱为资。及得资,以百金偿之。

  又曰: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李奇注:或三百,或五百。)萧何独以五,后益封二千户。

  又曰:单父人吕公善沛令,避仇从之。沛中豪杰吏闻令有客,皆往贺。萧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不满千钱,坐堂下。"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乃绐为谒曰:"贺钱万。"实不持一钱。

  又曰:上使善相者相邓通,曰:"当贫饿死。"文帝曰:"能富通者在我,何谓贫?"於是赐通蜀严道铜山,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

  又曰:安息在大月氏西,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转更钱,效王面焉。

  又曰:今上即位,(武帝。)数岁,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自孝文造四铢钱,至是岁三十馀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多即铜山铸钱。民益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少而贵。

  《汉书》曰: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孟康曰:二十两为镒。臣瓒按: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上币;铜钱。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如淳曰:如榆荚。)

  又曰:凡货,金钱布泉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太公为周立九府员法:(李奇曰:员即钱。)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圆函方,轻重以铢;布泉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於金,利於刀,流於泉,布於门,(行如流泉,布於民间。)束於帛束。

  又曰:孝惠帝时,天下初定,吴有豫章铜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

  又曰:高后二年秋七月,行八铢钱。

  又曰:文帝五年,除盗铸钱令,(应劭曰:听放铸。)更造四铢。(应劭日文帝以五分钱泰轻小,更作四铢钱,文亦曰半两钱。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

  又曰:建元元年春,行三铢钱。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又曰:武帝时,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如淳曰:铜为其郭也。今钱见有赤仄者,不知作法云何是。)

  又曰:宣帝二年春,出水衡钱。(应劭曰:水衡与波府,皆天子私钱耳,县当仰给司农。今世水衡钱,言宣帝即位为异政。)

  又曰: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二百八十亿万馀。

  又曰:韩信为楚王,都下邳。信至国,召下乡亭长,赐钱百,曰:"公,小人,为德不竟。"

  又曰:东方朔曰:"侏儒长三尺馀,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赤馀,亦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

  又曰:张安世以父子封侯,在位太盛,乃避不受禄。诏都内别藏张氏无名钱,以百万数。(文预曰:都内,主藏官也。张晏曰:安世以选官,官不薄。)

  又曰:贡禹上书曰:"臣禹年老,家贫不满万钱。"

  又曰:王嘉奏事云:"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三十万,水衡钱二十五万,少府钱十八万。尝幸上林,后宫贵人从,上林兽圈猛兽惊出,冯贵人当之。元帝嘉其义,赐钱五万;掖庭见亲,加赐亲属,属其人勿众谢,重失人心,赏赐节约。是时外戚资千万者少,是故少府水衡钱多。"

  又曰:王莽居摄,欲防民盗铸,乃禁不得挟铜炭。

  又曰:罽宾国,以银为钱,骑马漫为人面。

  《楚汉春秋》曰:项梁阴养生士九十人。参木者,所与计谋者也。木佯疾,於室中铸大钱,以具甲兵。

  《后汉书》曰:明帝时,馆陶公主(光武女。)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史记》曰:太微宫后二十五星,郎位也。)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

  又曰:樊鲦卒,帝遣小黄门张音问所遗言。先是,河南县亡失官钱,典负者(典谓主典,负谓欠负。)坐死及罪徙者甚众,遂委责於人,以偿其耗,乡部吏司因此为奸。鲦常疾之,欲奏罢之,疾病未及得上。音归,具以闻,帝览之而悲叹,敕郡并从之。

  又曰:京兆尹阎兴召第五伦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东观汉记》曰:时长安市未有秩,又铸钱官轻,奸所集,无能整齐理之者。典署伦督铸钱掾,领长安市。其后小人争颂,皆云第五掾所平,亦无奸枉。)

  又曰:初,马援在陇西,上书言"宜如旧铸五铢钱"。事下三府,三府奏,以为未可,事遂寝。及援还,从公府求得前奏,难十馀条,乃随牒解释,(《东观汉记》曰: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也。)更具表言。帝从之,天下赖其便。

  又曰:公孙述废铜钱,用铁官钱。(置铁,以铁钱。)百姓货币不行。蜀中童谣言:"黄牛白腹,五铢当复。"好事者窃言,王莽称黄,述自号白,五铢钱,汉货也,言天下当并还刘氏。

  又曰:江革,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按验以比之,犹今貌阅也。)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临淄令杨音高之,设特席显异巨孝於稠人广众中,亲奉钱,以助供养。

  又曰:杨秉免归,雅素清俭,家至贫窭,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虏赍钱百馀万以饷秉,秉闭门拒绝不受。

  又曰:锺离意荐刘平、王望等,书奏,有诏征平等,特赐辨装钱。至,皆拜议郎。

  又曰:崔寔从兄烈,有重名於北州,历位郡守、九卿。灵帝时,开鸿都门,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其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后倍输。是时,段颎、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先输货财而后登公位。烈时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及拜日,天子临轩,百僚皆会。帝顾谓亲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万。"(靳,固惜之也。)程夫人於傍应曰:"崔公,冀州名士,岂肯买官?赖我得是,反不知姝邪!"(姝,美也。言反不可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又曰: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悉取洛阳及长安铜人、锺虡、飞廉、铜马之属,以充铸焉。故货贱物贵,谷石数万。又钱无轮郭文章,不便人用。(《魏志》曰:卓铸小钱,大五分,无文章,肉好无轮郭,不磨钅卢也。)时人以为:秦始皇见长人於临洮,乃铸铜人,卓,临洮人也,而今毁之。虽成毁不同,凶暴相类焉。

  又曰:车驾西巡,乃厚赐韦彪钱、珍羞食物,使归平陵上冢。

  又曰:郑弘为阳羡令,都乡部民有弟用兄钱者,为嫂所责。叔未还,嫂诣弘言之,弘卖巾车为叔还钱,兄惭自系妇即去。

  又王符《论》曰:夫窃位之人,天夺其鉴。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

  《续汉书》曰:刘宠,字祖荣。迁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民去治数拾里,有若那水,在山谷间,五六老翁,年七八十,闻迁,相率共送宠,人赍百钱。宠见劳来,曰:"父老何乃自苦远来?"皆对曰:"山父鄙老,生未尝到郡县。他时,吏发求不已,民间或夜行不绝,狗吠竟夕,人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吠夜,吏希至人间。某年老,遭值圣化,闻当见弃去,故戮力来送。"宠谢之,为选受壹大钱。故宠在会稽号为"取一钱",其清如是。

  又曰: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慳吝。梁冀因以马乘遗之,从赁钱二十万。奋以钱十万与之,冀大怒。

  又曰:灵帝中平二年二月己西,南宫灵台灾;庚戍,乐中城殿门灾,延及北阙,烧嘉德和欢殿。收天下田亩十钱以治宫,加调,刺史二千石迁除皆责治宫钱,大郡至二千万。帝本侯家,居贫,即帝曰:"桓帝不能作家,曾无私钱财,故於西园造万金堂以为私藏,复寄小黄门、常侍家私钱至数千万。"

  《东观汉记》曰:光禄勋杜林与马援乡里亲厚。援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遣子持一匹马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以备乏。"居数日,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望恩者多。林父子食乡禄,禄常有盈,今奉钱五万。"援谓儿曰:"当以此为法。杜伯山所以胜我者也。"

  又曰:赵勤,字益卿,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又曰:郑均,字仲虞。兄仲为县吏,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出作。岁馀,得数万钱,归以与兄曰:"钱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廉洁,称清吏。

  又曰: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追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阜以诏书末报,距不与文。积二十馀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献帝春秋》曰:灵帝作钱,犹五铢,而有四道,连於边轮。识者以为妖,窃言:"钱有四道,京师将破坏,此钱四出,散於四方乎?"还如其言。(范晔《后汉书》云四出钱。)

  应劭《汉官仪》曰:王莽篡位,以"刘"字"金刀",罢五铢,更作小钱,文曰:"货泉"。其文反"白水真人",此则世祖中兴之瑞也。

  《魏书》曰:刘虞在幽州,清净俭约,以礼义化民。灵帝时,南宫灾,吏迁补州郡者,皆责助治宫钱,或一千万,或三千万。富者以私财辨,或发民钱备之;贫而清慎者,无以充调,或至自杀。灵帝以虞清贫,特不使出一钱也。

  又曰:刘类为弘农太守,使人掘地求钱。所在市里,皆有孔穴。

  又曰:文帝梦磨钱文,欲令灭而更明。周宣占之曰:"陛下家事。"时帝欲治第,植逼太后,但加贬守。

  《吴书》曰: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卑直。设盗铸之科。

  《蜀志》曰:先主攻刘璋,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豫焉。"及拔成都,士众舍干戈赴库藏,竞取宝物。军用不足,备甚忧之。刘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市。"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晋阳秋》曰:朝士以牛酒劳齐王冏,平原王幹独赍百钱。

  《晋书》曰:阮宣子常杖头挂百钱,造市店酣饮而归。

  又曰:王衍疾其妻郭氏之贪鄙,故口末尝言钱。郭氏欲试之,令婢以钱绕床,使不得行。衍晨起见钱,谓婢曰:"举阿堵物却!"其措意如此。

  又曰:王导子悦,少侍讲东宫,历吴王友中书侍郎。导梦人以百万钱买悦,意甚恶之。后掘地得钱一窑,皆藏闭。而悦果以疾终。

  又曰:张轨为凉州参军,索辅言於轨曰:"古以金贝皮币为货,息谷帛量度之耗。二汉制五铢钱,通易不滞。太始中,河西荒废,遂不用钱,裂匹以为段数。缣布既坏,市易又难,徒坏女工,不任衣用,弊之甚也!今中州虽乱,此方安全,宜复五铢,以济通变之会。"轨纳之,立制准布用钱。钱遂大行,人赖其利。

  《南史》曰:宋文袁皇后家本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之。上性俭,所得不过钱三五万、帛三五十匹。后潘淑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后闻之,未知信否,乃因藩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宿昔便得。因此恚恨成疾,不复见上。

  《宋书》曰:刘秀之为南秦州刺史,加都督。汉饥馑,秀之躬自俭约。先是,汉川悉以绢为货,秀之限令用钱,百姓利之。

  又曰:始兴王濬,尝送钱三万饷袁淑。一宿复遣追取,谓为使人谬误,欲以戏淑。淑与濬书曰:"闻之前志,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义士犹或非之;况密迩旬次,何其裒益之亟也?窃恐二三诸侯,何以观之?"

  又曰:废帝即位,铸二铢钱,形式转细。官钱每出,人间即摸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无郭,不磨铸,如今之剪凿者,谓之耒子钱。景和元年,沈庆之启通私铸钱一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於此者,谓之綎环钱。贯之以缕,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市井不复料。数十万钱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货不行。明帝初,惟禁鹅眼、綎环,其馀皆通用。

  又曰:张融解褐为新安王子鸾行参军。王母殷淑仪薨后,四月八日建斋并醮佛。僚佐衬者多至一万,少者不减五千。融独注衬百钱,帝不悦,曰:"融贫,当序以佳禄。"出为封溪令。

  又曰:郭世通尝与人共於山阴市货物,误得一千钱,当时不觉,分背方悟,追还本主。本主惊叹,以半直与之,世通委之而去。

  又曰:蔡廓罢豫章郡还,起二宅,先成东宅,以与兄轨之。廓亡后,轨之罢长沙郡还,送钱五十万以裨宅直。廓子兴宗年十一,白母曰:"一家由来丰俭必共,今日宅直不宜受也!"母悦而从焉。轨之深有愧色,谓其子谈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岁小儿。"

  又曰:刘凝之隐居荆州。年饥,衡阳王义季虑凝之馁毙,饷钱十万。凝之大喜,将钱至市门,观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而尽。

  又曰:山阴人孔祐至行通神,隐於四明山。尝见山谷中有数百斛钱,视之如瓦石不异。

  又曰:戴法兴,父硕子。法兴二兄延寿、延兴并修立。延寿善书,延兴好学。山阴有陈戴者,家富,有钱三千万。乡人或云:"戴硕子三儿,敌陈戴三千万钱。"

  《齐书》曰:曹武为右卫将军,晚节在雍州,致见钱七千万,皆厚轮大郭。

  又曰:丘冠先使于蠕蠕,执节不拜,为所杀。武帝以冠先不辱命,赐其子雄钱一万、布三十匹。雄不受。

  又曰:范述曾任永嘉太守,励志清白,不受馈遗。明帝下诏褒美,征为游击将军。郡故旧送钱二十馀万,一无所受。

  又曰:赵僧岩栖迟山谷,常以一壶自随。一旦,谓弟子曰:"吾今夕当死,壶中大钱一千,以通九泉之路;蜡烛一梃,以照七尺之尸。"至夜而亡。

  《梁书》曰:顾协为舍人,常有门生始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浩,止送钱二千。轩发怒,杖二十。因此事者绝於馈遗。

  又曰:庾丹父景休,位御史中丞。丹少有才俊,与伏挺、何子明俱为周舍所狎。初,景休罢巴东郡,颇有资产,丹负钱数百万,责者填门。景休怒,不为之偿。既而朝贤之丹,不之景休。景休悦,乃悉为还之。

  《梁书》曰:宋季雅罢南康郡,市宅,居吕僧珍宅侧。僧珍问宅价,曰:"千一百万。"怪其贵,季雅曰:"一百万买宅,千万买邻。"及僧珍生子,季雅往贺,署函曰:"钱一千"。阍人少之,不为通,强之乃进。僧珍疑其故亲,自发,乃金钱。

  又曰:江禄为武宁郡,颇有资产,积钱於壁,壁为之倒,迮铜物皆鸣。人戏之曰:"所谓铜山西倾,洛锺东应者也。"

  又曰:何远为武昌太守。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远患水温,每以钱买人井寒水。不受钱者,则摙水还之。其他事率多如此。

  《南史》曰:萧惠明子聄素,梁天监中位丹阳尹丞。初拜日,武帝赐钱八万,聄素一朝散之亲友。

  又曰:谢譓为东阳内史,及还,五官送钱一万,止留一百,答书曰:"数多留少,更以为愧。"

  又曰:梁谢举兄子侨素贵。尝一朝无食,其子启欲以班史质钱,答曰:"宁饿死,岂可以此充食乎!"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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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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