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布

  《说文》曰:緦布,十五外布也。纑,布缕也。絟,细布也。繐,蜀布也。

  《释名》曰:布,布列诸缕。繐,慧也,齐人谓凉为慧,言服之轻细凉慧也。

  《周礼·地官下·载师》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

  又《夏官下·职方氏》曰:正北曰并州,其浸涞、易,其利布、帛。

  《礼记·月令》曰:仲夏之月毋暴布。(郑玄注曰:不以阴功于太阳事。)

  《礼记·玉藻》曰:年不顺成,君衣布。(为凶年变。)

  《仪礼·士冠礼》记《冠义》曰:始冠之冠,缁布之冠也。太古冠布,斋则缁之,其緌也。

  《左传·闵公》曰: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又《襄二》曰:诸侯围偪阳,主人悬布。鲁孟氏之臣秦堇父登之,及堞而绝之,(偪阳人悬布以试外之勇者。)坠,则又悬之,苏而复上者三。主人辞焉,乃退。(主人嘉其勇,故爵谢,不复悬布。)带其断布,以徇於军三日。(带其断布,以示勇也。)

  又《襄二十八年》:齐子尾曰:"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迁,移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惟正德可以为之幅。)使无黜嫚,(黜犹放也。)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

  《周易·说卦》曰:坤为布。

  《论语·乡党》曰:齐必有明衣布。

  《史记·张骞传》曰: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

  又曰:伏灵在菟丝之下,烛之,火灭即记其数,以新布四尺环置之,明即掘取。

  《汉书》曰:太山以布为货,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又曰:高帝曰:"吾奋布衣而取天下。"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长,道死。时民谣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布,尚可缝。兄弟二人,不相容!"

  又曰:公孙弘为丞相,而卧布被。

  又曰:张敞为京兆尹,长安游徼受臧布,罪名已定。其母年八十,守遗腹子,诣敞自陈,愿乞一生之命。敞多其母守节;而出教,更量所受布,狭幅短度中疏,亏二尺,贾直五百,由此得不死。

  《东观汉记》曰:廉范年十五,入蜀迎祖母丧。及到葭萌,渡舡没,几死。太守张穆持筒中布数箧与范,范曰:"石生坚,兰生香,前后相违,不忍行也!"遂不受。

  又曰:建初元年,贾逵入北宫虎观、南宫云台,使出《左氏大义》,书奏,上嘉之,赐布五百匹,衣一袭。

  谢承《后汉书》曰:灵帝时,杨綎为零陵太守。时苍梧滑贼相聚,吏民忧恐。綎乃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车上,系布索於马尾,从风鼓灰,贼不得视。因以火烧布燃,马惊,奔突贼阵。

  又曰: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馀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

  又曰:吴郡要不献越布。陆闳美容仪,常衣越布单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献越布,由此始也。

  华峤《后汉书》曰:哀牢夷知染彩绸布织成,文章如绫绢。有梧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华阳国志》出之,与此同。)

  又曰:王允与吕布及士孙瑞谋董卓。有人书"回"字於布上,负而行於市,歌曰:"布乎!布乎!"有告卓者,卓不悟。

  范晔《后汉书》曰:马太后诏曰:"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著布,无香薰之饰者,欲身率下也。"

  又曰:元和二年,诏令天下大酺五日,赐公卿以下钱帛各有差。及洛阳民当酺者,布户一匹,外三户共一匹。赐博士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典略》曰:苏秦如赵,逢其邻子於易水之上,从贷布一匹,约价千金,邻子不与。

  《魏略》曰:大秦国在安息、条支西,出细布。有织成细布,言用水羊毳,名曰:"海西布"。

  又曰:大秦国出金涂布、绯持竹布、发隆火浣布、阿罗得布、巴则布、鹿代布、温宿布、五色枕布。

  《魏文帝诏》曰:夫珍玩所生,皆中国。及西域他方,物比不如也。代郡黄帝为细,乐浪练为精,江东太未布为白,故不如白叠布鲜洁也。

  《魏略》曰:皇甫隆为敦煌太守。敦煌妇人作裙率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禁止之,所省复不訾。

  《晋书》曰:王戎性慳。从子将婚,遗一单布衣。婚毕,却收之。

  又曰:苏峻平后,帑藏空竭,库中惟练数千端,鬻之不售,而国用不给,导患之,乃与朝贤俱制练布单衣。於是人士翕然竞服之,练遂踊贵。乃令主者出卖,端至一金。

  又曰:谢尚为江夏相,府以布四十匹为尚造乌布帐,尚以为军士襦裤。

  又曰:顾恺之为殷仲堪荆州参军,尝因假还,仲堪特以布帆借之。至破冢,遭大风。凯之与仲堪笺曰:"地名破冢,直破冢而出。下官平安,布帆无恙。"

  《宋书》曰:王玄谟侵魏为前锋,好营货利,一匹布责人八百梨,以此倍失人心。

  《梁书》曰:萧恢为郢州刺史,境内大宁。时有进筒中布者,恢以奇货异服,即命焚之,於是百姓仰德。

  《陈书》曰:姚察自居显要,一不交通。尝有私门生,不敢浩,送南布一端、花练一匹。察谓曰:"吾所衣著,止是麻布薄练,此物於吾无用。既欲相接款,幸不烦尔!"此人逊请,察厉色驱出,自是莫敢馈遗。

  《南史》曰:林邑国出古贝。古贝者,树名也,其华盛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布与纻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班布。

  又曰:东夷扶桑国,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如桐,初生如荀,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锦。

  《燕书》曰:宋该,字宣孔,为右长史。太祖会群僚,以该性贪,故赐布百馀匹,令负而归,重不能致,乃至僵顿,以愧辱之。

  《后魏书》曰:杨大眼为荆州刺史,常缚膏为人,衣以青布而射之,召诸蛮渠指示之,曰:"卿等作贼,吾正如此相杀也!"

  又曰:杨椿归老,临行,诫子孙曰:"国家初,丈夫好服彩色。吾虽不记上谷翁时事,然记清河翁时服饰。恒见翁着布衣韦带,尝自约敕诸父曰:'汝等后世若富贵於今日者,慎勿积金一斤、彩帛百匹已上用为富也。'"

  《北史》曰:齐郑述祖为光州刺史,有人入市盗布,其父怒曰:"何恶仁君?"执之以归首,述祖特原之。自是境内无盗。

  《唐书》曰:贞观十八年,命将征辽东。安州人彭通请出布五千段以资征人,上喜之,比汉之卜式,拜宣义郎。

  《晏子春秋》曰:景公谓晏子曰:"东海中有水而赤,中有枣,华而不实,何也?"晏子曰:"昔秦缪公乘龙治天下,以黄布裹蒸枣,至海而淬其布於波。黄布,故水赤;蒸枣,故华而不实。"公曰:"吾佯问。"晏子对曰:"婴闻佯问者,亦佯对之。"

  《庄子》曰:鲁君闻颜阖得道之人,使人以币先焉。颜阖守门,粗布之衣,而自饭牛。使者致币,颜阖对曰:"恐听谬而遗使者罪,不若审之。"使者还反。复来求,即不得。

  《孙卿子》曰:与人善言,暖若布帛;与人恶言,深於矛戟。

  《韩子》曰:卫人有大妻,祷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妻曰:"益则子将取妾。"

  又曰:齐国好厚葬,布帛尽於衣衾,林木尽於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币,林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僇其尸,罪夫当丧者。"夫僇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又曰:公仪休相鲁,其妻织布,休曰:"汝岂与世人争利哉?"遂燔其机。

  《淮南子》曰:布之新不如纻,纻弊而不如布,或善为新,或善为故。(美由宜也。)

  《抱朴子》曰:寸裂之锦黻,未若坚完之韦布。

  《郭子》曰: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以五百匹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谈。

  《吕氏春秋》曰:戎人见暴布者,问曰:"何以为此莽莽也?"指麻而示之,怒曰:"此权权,何以为莽莽?"(权权由养治之。莽莽,长貌也。)

  《说苑》曰:墨子曰:"古有用无文者,禹是也。土阶三等,衣裳细布,当此时,黼黻无所用,务在完坚。"

  王子年《拾遗记》曰:周成王六年,然丘国遣使贡献。使者衣云霞之布,如今之朝霞布也。

  《列女传》曰:楚江乙母者,当恭王之时,乙为大夫。有入王宫盗者,令尹以罪乙,请於王而黜之。处家无几,其母亡布八寻,言令尹盗之。王曰:"令尹在上,冠盗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昔日妾子为郢大夫,人盗王宫中之物,妾子唑之而黜,令尹独何不以是为过也?"王曰:"善。"令吏偿母之布,因赐金十溢,母让金、布,曰:"妾岂贪货而干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复召江乙而用之。

  《先贤行状》曰:王烈,字彦方,通识达道,人皆慕之,州闾成风,咸竞为善。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已后将改过,予既已见宥,幸无使王烈闻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遗之。

  《广州先贤传》曰:丁密,苍梧广信人也,清贫为节,非家织布不衣。

  《竹林七贤论》曰:王戎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遗戎筒中布五十端,戎不受,而厚报其书,议者以为讥。世祖患之,为发诏,议者乃息。

  《越绝书》曰:葛山者,勾践种葛。使越女织治葛布,献於吴。

  《玄中记》曰:玄菟北有山,山有花,人取,纺绩为布。

  《南越志》曰:桂州丰水县有古缘藤,俚人以为布。

  《南州异物志》曰:五色班布以丝布,古贝木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毳,中有核如珠玽,(公后切。)细过丝绵。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绩,在意小抽相牵引,无有断绝。欲为班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弱软厚致,上毳毛。外徼人以班布文最烦缛多巧者名曰:城城,其次小粗者名曰文辱,又次粗者名曰乌驎。

  顾微《广州记》曰:阿林县有勾芒木,俚人斫其大树,半断,新条更生,取其皮,绩以为布,软滑甚好。

  裴氏《广州记》曰: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皮员当竹,剥古缘藤绩以为布。

  《笑林》曰:沈珩弟峻,字叔山,有誉而性俭。张温使蜀,辞峻。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粗者。"温嘉其能显非。

  《俗说》曰:桓豹奴善骑乘,亦有极快马。时有一诸葛郎,自云能走与马等。桓车骑以百匹布置埒,令豹奴乘马与诸葛并走,至者得布。便俱走,诸葛恒与马齐,欲至埒,马头去埒布三尺许,诸葛一跃坐布上,遂得之。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七年十二月,朱宽征留仇国。还,获男女口千馀人,并杂物产,与中国多不同。缉木皮为布,甚细白,幅阔三尺二寸;亦有细斑布,幅阔一尺许。

  夏侯开国《吴郡赋》曰:金玉星烦,明珰霞聚,纤絺细越,青笺白纻。名练夺乎乐浪,英葛光乎三辅。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遗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扬雄《蜀都赋》曰:细絺弱折,绵茧成衽,筒中黄润,一端数金。

  《魏武遗令》曰:铜雀台上安六尺床,施繐帐。月旦、十五日,向帐作妓,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

  曹植《表》曰:欲遣人到邺,市上党布五十匹,作车上小帐帷,谒者不听。

  陆机《吊魏武文》曰:悼繐帐之冥漠,怨西陵之芒芒。

  ○火浣布

  《魏志》曰:青龙三年,西域重译献火浣布。诏大将军、太尉临试,以示百僚。

  《吴录》曰:日南北景县有火鼠,取毛为布,烧之而绩,名火浣布。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天竺国献火浣布。

  《南史》曰:南海诸簿国东千馀里至自然火洲,其上有树生火中。洲左近人剥取其皮,纺绩作布,以为手巾。与蕉麻无异,而色微青黑。若小垢污,则投火中,复更精洁。或作灯炷,用之不知尽。

  《列子》曰: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昆吾剑、火浣布。其剑长尺有咫,炼铜赤刃,用之切玉如泥焉。其布,浣之必投火中,布则火色,出而振之,皓然疑乎雪也。

  《抱朴子》曰:海中肃丘有自生火,常以春起而秋灭。丘方十里,当火起满洲,洲上纯生一种木。正暑,此木虽为火所焚而不麋,但小焦黑。人或得为薪者,火之,俱如常薪。但不成灰,炊熟则以水灌灭之。后复更用,如此不穷。夷人取此木华绩以为布。其木皮赤,剥以灰煮治以为布,但粗不及华,俱可以火浣。又有白鼠,毛长三寸许,亦居此洲上空木中,入火中不烧灼也,其毛又可绩以为布。故火浣有三种。

  《傅子》曰:长老说: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作火浣布单衣,会宾客,行酒公卿朝臣前,佯争酒失杯而污之,伪怒,解衣而烧之。布得火,炜烨赫然而炽,如烧凡布。垢尽火灭,粲然洁白,如水浣之。

  东方朔《神异经》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长四十里,广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烬之木,昼夜火烧,得暴风猛雨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二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恒居火中,色洞赤,时时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织以为布。

  《搜神记》曰:昆仑之墟有炎火之山,山有鸟兽草木,皆生长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则其鸟兽之毛也。汉世,西域旧献此布,中间久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有文无实,文帝以为火性酷烈,无含育之气,著之《典论》,明其不然,曰:"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利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为永示后世。"至此西域使至,始献火浣布焉,於是刊灭此论,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从征西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外庑之间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於太学,非两处立也。"窃谓此言为然。

  《王子年拾遗记》曰:晋太康中,有羽山之民献火浣布。其国人称:羽山之上有文石生火,烟色似随四时而见也,名为净火。有不洁之衣,投於石火之中,虽滞污淄涅,如新浣矣。当虞舜时,其国献黄布。汉末献赤布,梁冀制为衣,谓之丹衣。而史家云"单衣",则今缝掖也。字异声同,未知孰是。

  又曰:方丈山东有龙场,地方千里,玉瑶为林。或云龙常斗此处,膏血如水流,著物如淳漆。燕昭王二年,海人乘霞丹,以凋壶盛膏数斗,以献王。坐通云之堂,以火浣布为缠,用龙膏为灯,照耀百里。

  《梁四公记》曰:有商人赍火浣布三端,帝以杂布积之,令杰公以他事至於市所。杰公遥识曰:"此火浣布也。二是绢木皮所作,一是积鼠毛所作。"以告商人,具如杰公所说。因问木、鼠之异,公曰:"木坚毛柔,是可别也。以阳燧火、山阴枯木爇之,木皮改常。"试之果验。

  《异物志》曰:斯调国有大洲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滑。秋冬火死,则皆枯瘁。其俗常以冬采其毛以为布,色小青黑。若尘垢污之,便投着火中,则更鲜明也。

  纻

  《尚书·禹贡》曰:荆、河惟豫州,(西南至荆山,北距河。)厥贡漆、枲、絺、纻。

  《毛诗·宛丘·东门之池》曰: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

  《左传·襄六》曰: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

  《汉书》曰:贾人不得衣锦绣、绮縠、絺、纻、罽。

  《宋书》曰:戴法兴,会稽之山阴人。家贫,父子以贩纻为业。

  《华阳国志》曰:獠人贾言纻为兰。

  《朱崖传》曰:朱崖俗:行来出入着布,或细纻布巾,巾四幅,其中内头如领巾象。

  《说苑》曰:吴赤市使於智氏,假道於卫。宁文子具纻絺三百制,将以送,大夫恳曰:"吴虽大国也,亦不壤交,假之道则亦敬矣,又何礼焉?"文子不听,遂致之。

  《古乐府》曰:《白纻歌》盛称舞好,宜及芳时作乐,其辞曰:"白纻质如月,轻如云,色如银,制以为袍,馀作巾。"本吴舞也。

  ○白叠

  《汉书》曰:其帛絮细布千钧、纹彩千匹、答布、(白叠也。)皮革千石,比千乘之家。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

  《吴时外国传》曰:诸簿国安子织作白叠花布。

  《南史》曰:高昌国有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史为白叠子,国人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布用焉。

  吴笃《赵书》曰:石勒建平二年,大宛献珊瑚、琉璃、〈翕毛〉、白叠。

  《广志》曰:白叠布,毛织,出诸薄洲。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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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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