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银

  《周礼·夏官下》曰:正南曰荆州,其利丹银。

  《尔雅》曰:白金谓之银,其美者谓之鐐。(郭璞曰:辽音也。)

  《孝经援神契》曰:神灵滋液,有银瓮,不汲自满。

  《史记·封禅书》曰:殷得金德,银山溢。(苏林注曰:溢,出。)

  又曰:蓬莱、方丈、氵嬴州,此三神山,黄金、白银为宫阙。

  又《大宛传》曰:安息国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放王面焉。

  又曰:舜为父母淘井,将银钱安罐中,与父母。

  《汉书》曰:王莽时,珠堤银重八两,一流直千五百八十。(张晏曰:珠堤,县名,属犍为,出银。)池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

  又《西域传》曰:无雷国出银。

  司马彪《续汉书》曰:大秦国以金银为钱,十银钱当一金钱。

  《魏志》曰:郭修手刃蜀大将军费祎,追加褒宠,谥曰威侯。子龙加爵,拜奉车都尉,赐银千饼。

  魏武《上杂物疏》曰:御物:中宫贵人、公主、皇子,纯银漆带镜一枚。西贵人,纯银参带五。皇子,银匣壹;皇子杂用物十六种,纯金参带方严四具。

  又曰:御物及贵人、公主、皇子,有纯银香炉也。

  《魏志》曰:秽国,男女系银,广数寸,以为饰。

  《蜀志》曰:先主平蜀,赐诸葛亮等银千斤。

  《吴志》曰:孙皓时,言掘地得银,长一寸,广一分,刻上有年月。於是改年为天策。

  又曰:娄生为刘表所围,圭饮食健儿数百人,人赐银一斤,使击表。

  《晋故事》曰:成帝咸康元年,有司奏上元给赐众官银,检金部见银一万五千两充给。

  《宋起居注》曰:广州刺史韦朗,镂银铭二枚。

  《齐书》曰:明帝每存俭约,欲铸坏太官元日上寿银酒枪。尚书令王晏等咸称盛德。萧颖胄曰:"朝廷盛礼莫过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不足侈!"帝不悦。后预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酒枪,恐宜移在此器也。"帝甚惭。

  《南史》曰:梁陶季直,丹阳和陵人也。祖愍祖,宋广州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季直早慧,愍祖甚爱异之。尝以四函银列置於前,令诸孙各取其一。季直时年四岁,独不取,曰:"若有赐,当先父伯,不应度及诸孙,故不取。"愍祖益奇之。

  《陈书》曰:周文育从南海出,至大庾岭,遇卜者,卜之曰:"君北下不过作令长,南临则为公侯,又当暴得银二千两。若不见信,以此为验。"其夕,宿於逆旅,有贾人求与文育博。文育胜之,得银二千两。旦遂却入岭南。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聪引帝入燕语。帝曰:"卿为豫章王时,赠朕柘弓、银研,卿颇忆不?"曰:"臣安敢忘之,但恨尔日不得早识龙颜。"

  又《后赵录》曰:大武殿室皆银楹金柱。

  《后魏书》曰:银出始兴阳山县,又出桂阳阳安县。骊山有银矿,二石得银七两。白登山亦有银矿,八石得银七两。(宣武帝诏,并置银宫,每令探铸。)

  又曰:孝明皇帝开恒州银山之禁,与人共之。

  又曰:太武皇帝和平二年,诏中尚坊作黄金合盘,镂以白银,钿以玫珚。

  《唐书》曰:武德中,方术人师市奴合金银并成。上异之,以示侍臣。封德彝进曰:"汉代方士及刘安等皆学术,惟苦黄白不成,金银为食器可得不死。"

  又曰:贞观中,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百万贯。"上谓曰:"朕贵为天子,是事无所少乏。惟须嘉言善事,有益於百姓者。且国家剩得数百万贯钱,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见卿推贤进善之事,又不能按举不法,震肃权豪;惟只言税鬻银坑,以利多为美。昔尧抵璧於山,投珠於谷,由是崇名美号见称千载;后汉桓、灵二帝,好利贱士,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将我比桓、灵耶?"是日放令还第。

  又曰:太宗引杜淹为天策府兵曹参军、文学馆学士,常侍宴赋诗。时有八人同作,淹为称首,赐以银锺。

  又曰:贞观中,鸿胪奏:高丽莫支离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进曰:"莫支离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山之人报主辱之耻;若受其贡,何所致伐?"太宗纳焉。

  又曰:元和十四年,泾原节度使王潜进银三千两、熟线绫三千匹。泾州密迩戎境,其土无百姓,其军皆仰给度支旧矣。至若无名上献,虽吴、蜀沃富,犹谓取诸人以干媚,不免於讥责。今则盗削军实,以充贡献,而求恩泽,盖以时急於财,势使然也。

  又曰:太和中,尚书左丞王起,进亡兄播银胡瓶二百枚、玉及通犀带刀剑器杖等。

  《管子》曰:上有铅者,下有银。

  《列子》曰:周穆王执化人之祛,腾而上天。暨化人之宫,构以金银,络以珠玉。

  《淮南子》曰:夫淇卫菌簬,饰以银锡,有薄缟之憺,不能独穿也。

  《抱朴子》曰:银但不及金玉,服可地仙。

  《穆天子传》曰:天子乃赐曹奴之人戏、黄金之鹿、银麕。(今有地中得玉豚、金狗之属,皆古者赂夷狄之奇货。)

  又曰:披图视观天子之宝器,有烛银。(银青精光如烛。)

  《山海经》曰:杻阳之山,其阳多白银。(郭璞曰:即银也。)少阳之山,其下多赤银。(银之精者。)

  东方朔《神异经》曰:南方有银山,长五十馀里,高百馀丈。皆悉白银,不杂土石,不生草木。

  东方朔《十洲记》曰:东方外有东明山,有宫焉。左右阙而立,其高百尺。建以五色门,有银榜,以青碧镂题,曰:"天地长男之宫"。南方有訚明山,有宫焉。有银榜,题曰:"天地中女之宫。"

  桓谭《新语》曰:期门郎程伟好黄白事。娶妇,得怪女。伟无衣,为妇致两匹缯。后见夫方扇炭,欲烧筒中水银。钢怂出其中药以投之,立成银。伟就求道,不受,发狂而死。

  《白虎通》曰: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太山何?报告之义。或曰:封金银绳,或曰石涂金银绳,封之以印玺。

  《瑞应图》曰:王者宴不及醉,刑罚中人不为非,则银瓮出。

  阮谌《三礼科》曰:牛鼎受一斛。天子饰以黄金,错以白银。

  《幽明录》曰:徐琦每见一女子,姿色甚美,便解臂上银铪赠之。

  《列异记》曰:故司隶校尉上党鲍子都少时,上计掾於道中遇一书生,独行无伴,卒心痛。子都下车为按摩。奄忽亡,不知姓名。有书一卷,银十饼。即卖一饼以殡敛,其银以枕之,素书着腹上。哭之,谓曰:"若子魂灵有知,当令子家知子在此!今奉使命,不获久留。"遂辞而去。

  《吴越春秋》曰:禹登委山,得五金简,青玉为字,编以白银。

  《异物志》曰:金邻国去扶南二千余里,土地出银。

  《异苑》曰:弘农杨子,闻土中作声,掘得玉。后三年,有蛇去梁上,落粪皆成碎银。作器卖於市,得者寻以破灭。

  《地镜图》曰:银气夜正白,流散在地,拨之随手合。

  又曰:银精变白雄鸡。

  郦元注《水经》曰:潺水出潺山,水源有金银矿,洗取,火合之,以成金银。

  《南越志》曰:遂成县任山,银沙自出。

  《外国事》曰:私呵调国王供养道人,食日银三两。

  任预《益州记》曰:陶保至益州,人饥,米二合直银一两。

  王韶之《始兴记》曰:冷君西北有小首山。宋元嘉元年,夏霖雨,山崩。自颠及麓,崩处有光耀,有若辰焉。居人往观,皆是银铄,铸得银也。

  又曰:秋水源山盘石上,罗列十瓮,皆盖以青盆,其中悉是银饼。人有遇之者,但得开观之,不可取,取辄迷闷。晋太元初,林驱家仆窃三饼,有大蛇伤而死。其夜,林驱梦神语曰:"君奴不良,盗银三饼,已受显戮。愿以银相备。"驱觉,奴死,银在其旁。有徐道者,自谓能致。乃集祭酒,盛奏章书,击鼓吹,入山。须臾,雷震雨石,倒树折木,道遂惧走。

  《湘州记》曰:曲江县有银山,山多素雾。

  《广州记》曰:广州市司用银易米。遂成县,任山又有银空,有银砂。

  《桂阳记》曰:临贺山有黑银。

  ○黄银

  《礼斗威仪》曰:君乘金而王,则黄银见。

  《隋书》曰:辛公义为牟州刺史,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犬牙独无所损。山出黄银,获之以献,诏水部郎娄崱就公义祷,乃闻空中有金石丝竹之响。

  《唐书》曰:太宗尝赐房玄龄黄银带,顾谓曰:"昔如晦与公同心辅朕,今日所赐,惟独见公!"因泫然流涕。

  又曰:朕闻黄银多为鬼神所畏。命取黄金带,遣玄龄亲送于灵所也。

  ○水银

  《史记》曰:秦始皇葬,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转相轮,终而复始。

  《皇览》曰:关东贼发始皇墓,中有水银。

  《广雅》曰:水银谓之澒。

  《吴越春秋》曰:阖闾葬,墓中澒地,广六丈。

  《神仙传》曰:封君达,陇西人。服炼水银,年百馀岁。常骑青牛,世号青牛道士。

  ○铅

  《尚书·禹贡》曰:海、岱惟青州。岱畎丝、枲、铅、松、怪石。

  《史记》曰:高渐离,秦始皇矐其目,使击筑。渐离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始皇帝。

  《汉书》曰:江都王建宫人八子有过者,辄令以铅杵舂,不中程辄掠。广川王去数召姬荣爱与饮。后昭信谮之,销铅灌其口中。

  《汉书》曰:或盗靡钱质而取铅。(如淳曰:民盗靡漫面而其铝以更铸作钱。)

  《东观汉记》曰:曹褒寝则枕铅。

  《范子计然》曰:黑铅之错,化成黄丹。丹再化之成水粉。

  《淮南子》曰:铅不可为刀。

  又曰:铅之与丹,异类殊色。而可以为丹者,诚得数也。

  《抱朴子》曰:愚民不信黄丹及胡粉是化铅所作。

  桓子《新论》曰:淮南王之子娉迎道人,作为金银。

  又云:字金与公钅公,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茅君内传》曰:取铅十斤,安铁器中,猛火烧之,三沸,投九转之华一铢於铅中,搅之,立成黄金。

  《神仙传》曰:尹轨,字公度。有一人遭父丧,当葬,而贫穷汲汲。公度过省之,孝子说甚辛苦。公度怆然,曰:"卿假求数十斤铅得否?"孝子言:"犹可得耳。"乃具一百斤。公度将入前山中,架小屋下,於炉火中销铅。以其所带管中药如枣大,投沸铅中搅之,皆成好银以与之,告曰:"念卿贫困,故以相与。慎勿多言!"

  《述异记》曰:河间有雨铅城。汉世,天雨铅。

  《地境图》曰:草青茎赤秀,下有铅。

  《玄中记》曰:铅锡之精为老婢。

  ○锡

  《周礼·夏官中·职方》曰:扬州,其利金、锡。

  《尔雅》曰:锡谓之鈏。

  《周官·考工记》曰: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

  《史记》曰:江南出楠、梓、姜、桂、锡、连。(徐广曰:连,音莲,铝之末练者也。)

  《淮南子》曰:明镜之始照,未见其容也;及杚之以玄锡,磨之以毡,则须眉见。

  《山海经》曰:龙山之下多赤锡,濯山多白锡。

  《博物志》曰:积草三年,烧之,津液下流成锡。

  《越绝书》曰:赤董山破而出锡。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不能铸铅锡为干将。

  《神仙传》曰:尹轨,字公度。尝见一人,本官族子弟,仕郡,遇公事簿书不了,当备官钱百万,卖田宅车牛不售而收系。公度语所富人曰:"子可以百万钱借我,我欲以救人,后三十日倍当相还。"富人喜,敬之,即以百万钱与公度。公度以与遇事者,曰:"卿能得一百二十斤锡不?"遇事者即具之。公度於钅历中销锡,复以其腰间管中药一方寸匕投沸锡中,搅之,皆成金,即称卖与人,得钱百万。以还富人。近光熙元年,闻公度到南阳太和山中。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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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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