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金下

  《国语》曰:范蠡乘轻舟,以浮於五湖,莫知其所终。王令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

  《穆天子传》曰:观天子宝:黄金之膏。(金膏,亦犹玉膏,皆其精液也。)

  《春秋后语》曰:尉缭来,说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其君臣俱怨。若或合从醮而出不意,(醮谓祭,盟誓之义也。)此智伯、夫差、湣王所以亡也。愿大王无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秦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王大善之。

  又曰:邯郸既存,平原君欲封鲁仲连。仲连辞谢者三,终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仲连寿。仲连突曰:"所贵於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而无取也,即有取者,乃商贾之人,仲连不忍为也!"遂辞平原君而去,终身不复见也。

  又曰:邯郸之北有苏人侯,苏秦往说之。苏人侯送以黄金百溢。其家丞谏曰:"君侯之与客无故旧,而送之百金,其说可得闻耶?"苏人侯曰:"客天下辩士,立谈之间,再夺我地而复归之。吾地虽小,岂其百金?"

  《韩诗外传》曰:田子为相,三年归休,以金百镒奉其母。母曰:"不义之物,不入於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子其去!"田子惭愧走出,自归於王,还金,请退就狱。王赦田子罪,以金赐其母。

  又曰:楚襄王遣使者持金千斤、白璧百双聘庄子,欲以为相。庄子固辞。

  又曰:延陵季子游於齐,见遗金於路,呼牧者取之。牧者曰:"何子居之高而视之下也!类君子而言野也!有君不臣,有友不友,当暑衣裘,吾岂取金者乎?"延陵季子知其贤者,请问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哉!"遂去。

  《周易参同契》曰:黄土,金之父;流水,珠之母。

  《英雄记》曰:董卓坞有金二三万斤。

  《汉武故事》曰:帝年数岁,长公主遍指侍者:"与作妇,好否?"皆不用。后指陈后,帝曰:"若得阿娇作妇,当以金屋贮之。"

  《汉武内传》曰:帝受西王母《真形经》,盛以黄金之几。

  又曰:西王母有丸丹,金液金浆。

  《汉东园秘记》曰:亡人以黄金塞九窍,则尸终不朽。

  陆贾《新语》曰:舜藏金於崭岩之山,捐珠玉於五湖之渊,杜淫邪,绝觊媚之情也。

  东方朔《神异经》曰:北荒中有二金阙,高百丈;金银盘,围五十丈。

  又曰:西方白宫之外有金山。上有人,长五丈馀,名曰金犀守之。

  《蜀王本纪》曰:秦王以金一笥遗蜀王,蜀以礼物答,而尽化为土。秦王怒,君臣拜贺曰:"土者,地也,秦当是蜀矣!"

  《说苑》曰:申鸣者,孝闻於楚。王授之相,辞不受。其父曰:"使汝有禄於国,立义於庭,吾无忧矣。"申鸣从父命为楚相。及白公乱,申鸣曰:"今不得为孝子矣。"遂援鼓杀白公,其父亦死。王赐金百斤,申鸣曰:"何面目见天下!"遂自杀。

  《新序》曰:齐桓公见麦丘邑人,问之曰:"年几何?"对曰:"八十矣。"曰:"以子之寿,祝寡人乎?"曰:"使主君甚寿,金玉是贱,以人为宝!"

  又曰:公孙敖问伯象先生曰:"今先生收天下之术,博观四方之日久矣,未能裨世主之治,明君臣之义,是则未有异於府库之藏金玉,筐箧之囊简书也。"

  又曰:郭隗语燕昭王曰:"古之人君,有以千金求千里马,已死,买骨五百金。不能期年,千里马至者三。"

  《论衡》曰:卢江民小男曰陈爵、陈挺,相与浴於湖崖。有酒樽,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涉水取之,重不能举。挺往助之,樽更为沉,盘动入深渊中。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枚。即共掇樚,各得满手归。示其家,乃黄金也。

  《论衡》曰:众口铄金者,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与火直,故云铄金。

  《风俗通》曰:众口铄金。俗说有美金于此,众人咸共诋訾,言其不纯。卖金者欲其售,因取煅烧,以见真。此为众口铄金。

  又曰:《汉书》说王阳好车马衣服,及迁徙,所载不过囊衣;俗传王阳能作黄金。语曰:"金不可作,世不可度。"王阳居食禄,虽为洁白,车马衣服,亦能几何?何足推之,乃传俗语?

  《白虎通》曰:金在西方。西方者,阴始起万物禁止。金之为言禁也。

  《西京杂记》曰: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一日所失者十馀。长安为之语曰:"若饥寒,逐金丸。"京师儿僮母闻嫣出辄随之,望丸所落而拾之。

  《乐说稽熠嘉》曰:君臣之义生於金。

  葛洪《神仙传》曰:容成公服三黄得仙。所谓雄黄、雌黄、黄金。

  《搜神记》曰:魏郡张巨卖宅与程应,应举家疾。卖何文,文独持大刀,暮入北堂梁上。一更中,有一人丈馀,高冠赤帻,呼曰:"细腰!"应"诺"。"何以有人气?"答曰:"无。"文问曰:"高冠者谁?"答曰:"金也,在西屋壁下。"文掘得金三百斤。

  又曰:汉文微服怀金过鲁少年。少年柱金杖出应门。

  王子年《拾遗记》曰:少昊时,金鸣於山,银涌於地,或如龟蛇之类,乍似人鬼之形。

  又曰:方丈山有池,泥色金而味辛。以泥为器可作丹矣,百炼可为金矣。金色青,照鬼魅犹照面,不得藏形也。

  《异苑》曰:汝南殷陶市同县张南宅,掘地得钱百万、金二斤,即以还南。南曰:"君至德感宝,为君出。"终不肯受。陶送付县令河南张标表上尚书。

  又曰:新野黄舒,义熙中,耕田,得一船金。卜者云:"三年勿用,长守富也!"舒不能从,遂成土壤。

  又曰:永康王旷,井上有一洗浣石,时见赤气。后有胡人寄宿,忽求买之。旷怪所以求。及度钱,子妇孙氏睹二黄鸟斗於浣石上,疾往掩取,变成黄金。胡人不知,索市逾急。既得,撞破石,内止有二鸟处。

  又曰:即墨有古冢,发之,有金牛塞埏门,不动。犯之则大祸。

  《述异记》曰:南康雩都县,沿江西出,去县三里名梦口穴,状如石室。旧传常有神鸡,色如好金,出此穴中,奋翼回翔,长鸣响彻,见人辄飞入穴,因号此石为鸡石。昔有人耕此山侧,望见鸡出游戏。有一长人操弹弹之,鸡遥见,便飞入穴。弹丸正着穴上,丸径六尺许,下垂蔽穴,犹有门隙,不复容人。又有人乘船,从下流还县,未至此崖数里,一人通身黄衣,担两笼黄纸,求寄载。因载之。黄衣人乞食,船主与之。食讫,船适至崖下。船主乞瓜,此人不与,仍唾盘上,径下崖,直入石中。船主初甚忿之,见其入石,始知神异。取食器视之,见盘上唾悉是黄金。

  又曰:先儒说,禹时天下雨金三日。古诗曰:"安得天雨金,使金贱如土!"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秦二世元年,宫中雨金,既而化为石。汉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锡。又,翁仲孺家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於其家,由是与王侯争富。今秦中有雨金翁,世世富。

  《录异传》曰:隗炤者,汝南阴鸿寿亭民,善於《易》。临终,书板授其妻,曰:"吾死,当大荒穷。虽尔,慎莫卖宅!后到五年春,当有诏使顿来此亭,姓龚。此人负吾金,卿以此板往责之。"亡后,果大困,欲卖宅者数矣。忆夫言辄止。到期日,有龚使者果至亭。妻遂赍板往责使者,使者执板,不知所言,曰:"我生平不践此处,何缘尔也?"沈吟良久,谓曰:"贤夫何能?"妻曰:"夫善《易》,而未曾为人卜。"使者曰:"可矣!"乃顾命侍者,取蓍而筮之。卦成,谓炤妻曰:"吾不相负金,贤夫自有金!乃知亡后暂穷,故藏金以待太平。所以不告妇儿者,恐金尽而困无已也。知吾善《易》,故书板以寄意耳。金有五百斤,盛以青瓶,覆以铜盘,埋在堂屋东头,去壁一丈,入在九尺。"妻还,掘之,皆如卜焉。

  《异物志》曰:狼〈月荒〉民与汉人交关,尝夜市,以鼻嗅金,知其好恶。

  《幽明录》曰:淮牛渚津,水深无可算计。人见一金牛,形甚魁壮,以金锁绊也。

  又曰:巴丘县百金岗以上二十里,名黄金潭。上有濑,亦名黄金濑。古有钓於此潭,获一金锁引之,遂满一船;而有金牛出,声貌奔壮。钓人被骇,牛因奋跃还潭。

  又云:晋南顿王平,新营一宅。始移,梦见一人,云平舆令黄欲以一器金赂暴胜之,为暴所戮,埋金在吾上,见镇迮甚,若君复筑室,无复出入金。平明旦即凿壁下,入五尺果得金。

  又曰:谯县城东,因城为台,方二十丈,高八尺。一曰古之冢也,魏武帝即筑以为台。东面墙崩,金玉流出,取者多死。因筑复之。

  又曰:海中有金台,台内有金几,玄记纪金之精为牛。

  又曰:长安有张氏者,昼独处室,有鸠自入,止于对床。张恶之,披怀祝曰:"鸠,尔来为我祸耶?止承尘!为福耶?入我怀!"鸠翻飞入怀。以手探之,不知所在,而得一金带钩焉。遂宝之,自是之后,子孙昌盛。

  《世说》曰:刘晔谮陈矫。明帝以金五饼授矫,曰:"君明朕心,顾君妻子未知也。"

  又曰: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斤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

  《曹操别传》曰:操引兵入岘,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宝数万斤。天子闻之立泣。

  《益部耆旧传》曰:王忳,字少林。诣京师,於客舍见诸生病甚,因谓忳曰:"腰下有金十斤,愿以相与,乞收藏骸骨。"未问姓名,因绝。忳卖金一斤,以给絮棺;九斤,置在腰下。

  《鲁国先贤志》曰:叔孙通草创朝仪,拜通为奉常,赐金五百斤。通悉以金赐诸生,诸生乃喜曰:"叔孙生,圣人也,知当世务。"

  《庐江七贤传》曰:陈翼,字子初。到览乡,见马旁有一人病,呼曰:"我,长安魏少公。闻卿庐江乐来游,今病,不能前。"翼迎归养之,有金十饼,素二十匹。既死,翼卖素,买棺衣衾,以金置棺下,骑马出入。后其兄长公见马,告之吏,捕翼。翼具言,棺下得金。长公叩头谢,以金十饼投其门。翼送长安还之。

  《邴原别传》曰:邴原,字根矩。以丧乱方炽,遂往辽东。时同郡刘举亦在辽东。辽东太守公孙度掩捕其家,而举得免,窘逼归原。东莱太守太史子义,素有义,原以举付之。举临去,以其手所杖剑、金三饼与原,原受金,辞剑。还,谓度曰:"将军平日与举无隙,而欲杀之者,但恐其为蜂虿耳。今举以去,若以拘闭其家,毒螫必滋甚矣!"度即出举家,原以金还之。

  《茅君内传》曰:汉帝及王莽献金锺之属,今埋在小茅山上。

  又曰:取铅十斤,着铁器中,猛火烧之。三沸,投九转之华一铢於铅中,搅之,须臾,立成黄金九斤。

  《吴时外国传》曰:斯调国,作金床。

  《扶南传》曰:毗骞国,食器皆以金为之。金如此间之石,露出山边,无有限。

  《吴越春秋》曰:伍子胥伐楚,还溧阳濑水上,欲报自杀妇人百金。不知其家,投金濑水中而去。须臾,有一姥哭而来,自言是女母,取金而去。

  《蜀李书》曰:武帝诸将,进金银或以得官者。杨褒谏曰:"陛下为天下主,何有以官买金耶?"帝谢之。

  《列女传》曰:乐羊子出学,其妻贞义,截发供其费。后羊子得遗金一饼以与妻。贞义曰:"君子不以利污行!"羊子惭而去之。

  又曰:广汉女妇者,汝敦妻也。敦以所受田地奴婢三百馀万,悉让与兄。裁留园地数十亩,起舍耕作。土中得金一器,敦以示妻,妻曰:"本言让先祖所有,此独非其有耶?"敦曰:"固吾意也。"俱担金送与兄嫂。

  《郡国志》曰:苏秦宅在洛阳利仁里。后魏高显业每夜见赤光,於光处掘得金百斤,铭曰:"苏家金"。业为之造寺。

  《秦州记》曰:金城郡,应劭云:初筑城得金,因名金城。

  《临海记》曰:白石山去县邑三十里,望之如雪。上有渊,相传云金鹅之所集。

  郑缉之《东陈记》曰:金豚山之康县南三里,故老传云:有人得金豚於此,故名山。

  刘欣期《交州记》曰:赵妪者,九真人,乳长数尺。入山聚盗,遂攻郡。常着金擒提屐。

  又曰:金有华,出珠崖,谓金华采者也。雪山,在新昌南。人曾於山中得金块如升,迷失道。还置本处,乃得出。

  《钱塘记》曰:县东南有岘山,长老相传,采金於此。

  《罗浮山记》曰:州南十里有牛潭,渔人见金牛自水出。义熙中,县民张安蹑得金锁,大如指,遂数十寻,寻寻不已。俄有物从水引之,掘不能禁。以刀断得数尺,安遂致富。其后义兴周云甫掩此牛,掣断其锁,得二丈,遂以财雄。

  《林邑记》曰:从林邑往金山,三十日至。远望金山,嵯峨如赤城,照耀似天光。涧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细者似苍蝇,大者若蜂蝉,夜行耀熠,光如莹火。

  《地镜图》曰:黄金之气赤黄,千万斤以上,光大如镜盘。

  《白泽图》曰:黄金之精名石瑭,状如豚。居人家,使人不宜妻。白鼠以昏时见,於丘陵之间,视所出入,中有金。

  《关令内传》曰:老子与尹喜登昆仑,上金台、玉楼、七宝宫殿,昼夜光明,乃天帝四王之所游处,有珠玉七宝之床。

  宋躬《孝子传》曰:郭巨,河内温人也。妻生男,谋曰:"养子则不得营业,妨於供养,当杀而埋焉。"锸入地,有黄金一釜,上有铁券,曰:"黄金一釜,赐孝子郭巨。"

  《扬雄集》曰:单于上书愿朝。哀帝以问公卿,公卿云:"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未发,雄上书谏。天子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赐雄黄金十斤。

  孔融《圣人优劣论》曰:金之优者名曰紫磨,犹人之有圣也。

  陈思王《辩道论》曰:甘陵始其语余曰:"本师姓韩,字世雄。始常与师於南流作金,前后四投数万斤金於海。"

  《岭表异录》曰:五岭内富州、宾州、澄州江溪间皆产金。侧近居人,以木箕淘金为业,自旦至暮,有不获一星者。(郑玘《伤淘者》诗云:披沙辛苦见伤怀,往往分毫望亦乖,力尽半年深水里,难全为一凤凰钗。)就中澄州者,最为良金。余顷年使于上国,亲友(不欲书其姓字。)附澄州金二十两与当时权臣。余讶其单鲜,友人曰:"金虽少,贵其夜明,有异於常金耳!"遂留宿验之,信然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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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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