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珠下

  《唐书》曰:高祖朝,曷婆那可汗献大珠。上曰:"珠信为宝。朕所宝者赤心耳,何用珠为?"竟不受。

  又曰:贞观中,桂州都督李弘节以清慎闻。身殁之后,其家卖珠。上闻之,乃宣言於朝曰:"此人生时,宰相言其清白。今日既然,所举者岂得无罪?必可理之,不可舍也!"魏徵谏曰:"陛下言此人不清,未见受财之所。闻其卖珠,将罪举者,臣不知所谓。自圣朝已来,为国尽忠,清贞自守,终始不渝者,屈突通、张道源而已。通子三人来选,共有一匹羸马,道源儿子不能存立,未见一言及之。今弘节为国立功,前后大蒙赏赍,居官终殁,不言贪贱。妻子卖珠,未为有罪。审其清者,无所存问;疑其浊者,傍罪举人。虽疾恶情深,实以好善不笃。臣窃思度,未见其可,恐有识闻之,必生横议。伏惟再思。"上抚掌曰:"造文不思,遂有此语,方知谈不容易。"

  又曰:婆利东有罗刹国,其人极陋,朱发黑身,兽牙鹰爪。时与林邑人作市,以夜而来,自掩其面。其国出火珠,状如水精。日午时以珠承影,取艾依之即火出。

  《管子》曰:桓公问管子曰:"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复,名教通於天下,而夺於其下,何数也?"管子对曰:"君分壤而贡入,市朝同流,黄金一箧也,江阳之珠一箧也。此谓以寡为多,以狭为广。"

  又曰:珠者,阴之阳也,故胜火。玉者,阳之阴也,故胜水。其化如神。故天下藏珠玉,诸侯藏金石。

  又曰:以珠玉为币。

  又曰:玉起於禺山,珠起於赤野。

  又曰: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丹青与珠,各有所用之宝,故虽在山泉,而人犹知而取之,况在於人,怀宝而不知乎?)

  《晏子春秋》曰: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银,连以珠。

  《列子》曰:子华之门徒,指河曲之隈,谓商丘开曰:"彼中有宝珠,泳可得也。"商丘开从如泳之,既出,果得珠。

  《孙卿子》曰:在物莫明於珠玉。珠玉不睹,王公则不为宝。

  又曰:昔卫灵公坐重华之台,侍御数百,随珠照日,罗衣从风。仲叔御入谏,灵公下席再拜,曰:"寡人过矣!"

  《庄子》曰:夫唾,大者如珠,小者如雾。

  又曰:黄帝游於赤水之北,登于昆仑之丘,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弗得,使离朱索之而弗得。使罔象索之,乃得。

  又曰:河上有贫穷待织萧绡而食者。其子投渊,得千金之珠。谓其子曰:"取石来,锻之!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遭其睡也;使骊龙悟,子尚奚有哉!"

  又曰:修其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君子明於此,则韬乎其事,沛乎其为,万物逝也。若然者,藏金於山,藏珠於川。

  又曰:儒以《诗》《礼》发冢。大儒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陵之陂。'生不布施,死何用含珠为?"

  《邹子》曰:珠生於南海,玉出於须弥,无足而至。

  《墨子》曰:和氏之璧,夜光之珠,三棘六异,此诸侯所谓良宝。

  《尸子》曰:水员折者有珠。

  《韩子》曰:随侯之珠,不婴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

  又曰:楚人卖珠於郑者,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

  《淮南子》曰:曾城九重,有珠树在其西。

  又曰:美玉不雕,美珠不文,质有馀也。

  又曰:明月之珠,不能无颣。

  又曰:楚王亡其猿,而林木为之残。(楚庄王猿捷躁,依木而处,故残林以求之也。)宋王亡珠,而池中鱼为之殚。

  又曰:珠玉尊则天下争,礼乐饰则纯朴散。

  又曰:禹填鸿水以为山,堙昆仑以为土。中立曾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上有木禾。(禾长五丈五尺。)珠树、玉树、不死树、沙棠、琅玕、绛树,并在曾城,(沙棠、琅玕,珠类也。)玉璜在西北隅。

  《任子》曰:丹渊之珠,沉於黄泥。

  《牟子》曰:珠玉少而贵,凡属多而贱。圣人七经而已,佛遂万亿言,恐烦而无当也。

  《抱朴子》曰:识珍者必拾浊水之明珠,赏气者必采秽薮之芳蕙。

  《穆天子传》曰:北征舍于珠泽。(此泽出珠,故名也。)珠泽之薮方四十里。

  《山海经》曰:开明山北有珠树。

  又曰:三珠树生赤水山。其为树如柏,叶皆为珠。一曰,其状若彗。(如彗星状。)

  又曰:鸟鼠同穴之山,滋水出焉。西注于汉水,多如鱼魮之鱼。是生珠玉。(亦珠玉蚌类。)

  又曰:数历之山,楚水出焉,其中多白珠。(今蜀郡平泽出青珠。)

  《战国策》曰:张丑为质於燕,王欲杀之。走出国境,境吏得丑。丑曰:"燕所为将杀我者,人有言我有宝珠也。王欲得之,我失已久矣,如燕不信。今子但欲致我,我且言子之夺我珠而吞之,燕王必且杀之,刳子之腹矣。吾要且死,子之腹亦且寸绝!"境吏恐而放之。

  又曰:苏秦说李兑不能听,送秦以明月之珠、和氏之璧、黑貂之裘。

  又曰:有人操随侯之珠露野,无弓弩之卫必危。

  《吕氏春秋》曰: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使人问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於是竭池而求之,鱼得祸焉。

  又曰: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所用重,所要轻。

  又曰:精气之集也,阜於珠玉,与为精朗。

  陆贾《新语》曰:圣人不用珠玉,而宝其身。

  《汉武故事》曰:上起神屋,以白珠为帘,玳瑁为柙。

  《东方朔记》曰:珠弹不如泥丸,各有所用也。

  东方逆《神异经》曰:西北荒中,有二金阙。上有明月珠,径三丈,光照千里。

  《盐铁论》曰:珠玑出桂林,距汉万馀里。

  《说苑》曰:墨子谓滑厘曰:"今凶年,有欲与子随侯之珠者,曰:'不得卖也,以为饰!'又欲与子一锺粟者。得珠不得粟,不得珠得粟,子将何择?"滑厘曰:"粟可取也。"

  《新序》曰:秦使使者往观楚子之宝器。楚王召子西而问焉,曰:"吾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可以示诸?"子西对:"不知。"召昭奚恤而问焉,昭奚恤对曰:"吾国之宝器,在贤臣;珠玉玩好之物,非宝之重者。"

  《太玄经》曰:明珠弹於飞肉,其得不复!

  《论衡》曰:天地之间,物气相类实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树焉,察之是珠,然非鱼中之珠也。夫十日之日,犹珠树也。珠树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实日也。

  又曰:随侯以药作珠,精曜如真。

  又曰:人审知有富贵之命,则幽居俟之,不须劳形求索也。犹珠在山,不求贵价於人,人自贵之。命富之人,筋力自轻;命贵之人,才智自高。

  《白虎通》曰:德至渊泉,即江出大贝,海出明珠。

  《释名》曰:王后首饰曰副。副,覆也,上有垂珠,步则摇也。

  蔡邕《劝学》曰:明珠不莹,焉发其光?宝玉不琢,不成圭璋。

  《古今注》曰:章帝元和元年,明珠出馆陶,大如李有明曜。三年,明月珠出豫章海昏,大如鸡子,围四寸八分。章和元年,郁林大珠围三寸。和帝永平十五年,郁林降民得大珠,围五寸,径寸七分。

  郭子横《洞冥记》曰:帝起甘泉望风台,台上得白珠,如花一枝。帝以饰九华之盖,望之若照月。

  王子年《拾遗记》曰:黄帝之子名青阳,是曰少昊,一名挚。有白云之瑞,号为白帝。有凤衔明珠致於庭,少昊乃拾珠,怀之,使照服於天下。

  又曰:燕昭王时,有黑鸟白头,集王之所。衔洞光之珠,圆径一尺。此珠色黑如漆,而悬室内,百神不能隐其精灵。

  又曰:石季伦,所爱婢数十人。季伦尝屑沈水香如持拴,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则赐真珠百琲。若有迹者,即节其饮食,令体轻。故闺中相戏曰:"尔非细骨轻躯,那得百琲真珠?"(琲,蒲罪切,珠贯之名也。)

  又曰:舜葬苍梧之野,有鸟如雀,自丹州而来,吐五色之气如云,名曰凭宵。鸟时来苍梧之野,衔者,沙珠积成垄阜,名曰珠丘。今苍梧之外,采药时得青石,洁如珠,服之不死,带者身轻。

  又曰:瀛洲有鸟如凤,身绀翼丹,名藏珠。每鸣翔而吐杂珠累斛。仙人常以其馀饰仙裳,轻而耀於日月也。

  《西京杂记》曰:高祖斩白蛇,剑上有七彩珠、九华玉为饰,杂厕五色琉璃为匣。剑在室,光影犹照於水也。

  又曰:汉诸陵寝皆以竹为帘,帘皆为水文龟凤之像。昭阳殿织珠为帘,风至则鸣,如珂佩之声。

  《列仙传》曰:朱仲者,会稽市贩珠人也。高后时,募三寸珠,乃诣阙,上之。珠好过度,赐五百金。鲁元公主私以七百金从仲求,仲献四寸珠,送阙下既去。景帝时,复献三寸珠数十枚,去,不知所之。

  《列女传》曰:珠崖令卒官,妻息送丧归。汉法:内珠入关者死。妻弃其系臂珠。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其母镜奁中,母不知也。至关,吏搜索,得珠。问:"谁当坐者?"前妻子初曰:"初当坐之。"继母请吏曰:"幸无劾儿,诚不积也。妾当坐。"初又曰:"夫人哀初之孤,欲以活初耳。"因号泣,傍人莫不酸鼻陨涕。关吏执笔,不能就一字,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又且相让,安知孰是?"乃弃珠而遣之。

  《神仙传》曰:麻姑欲见蔡经母及经弟妇。弟妇新产十数日,麻姑望见之,曰:"噫,且止勿前!"即求少许米,便以掷地。视米,堕地皆成珠。方平笑曰:"姑故年少,吾老矣,不喜复作此变化也。"

  《列仙传》曰:郑交甫将往楚,道至汉皋台下,见二女佩两珠,大如荆鸡卵。交甫与之言曰:"欲子之佩。"二女解与之。既行返顾,二女不见,佩亦失矣。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造五剑。秦客薛烛善相剑,示之。烛曰:"虽倾城量珠玉,犹未可与也!"

  又曰:伍员奔吴,至昭关。关吏欲执之,伍员曰:"上所以索我者,以我有美珠也。今执我,将言尔取之。"关吏因舍焉。

  《邴原别传》曰:原远游学,诣安丘孙嵩。嵩辞曰:"君乡里郑君,知之乎?"原答曰:"然"。嵩曰:"郑君学览古今,学者之师模,君乃舍之,似不知也。而曰:'然'何?原曰:"故有登山而采玉者,有入海而采珠者,不知山之高、海之深哉?"

  《博物志》曰:鲛人从水出,寓人家,积日卖绢。将去,从主人索一器,泣而成珠满盘,以与主人。

  又曰:五月五日,取青蛉头,正中埋,皆成青珠。

  王朗《杂事》曰:焦生乞恩辞,生未有妇,从乌桓赎李娥为妻,与耳中金珰一双,珠四枚,珰二双,珠三十双,合中真珠一升。

  卢綝《四王起事》曰:张方劫帝西迁。国家有宝物,诏石将军载之。於是放军人八千馀人,三日辇之,尚有缺角真珠百馀斛。

  又曰:惠帝迁长安时,洛阳御府有大珠珰百馀斛。

  《卫玠别传》曰:骠骑王武子,君之舅也。常与君同语,语人曰:"昨日与吾外甥并坐,冏若明珠之在我侧,朗然来映人。

  《搜神记》曰:吴王夫差女名玉。童子韩重有道术,玉悦之,结气死。葬于昌门之外。重至冢前哭祭,女见形,将重入冢。临去,取径寸明珠以送重。

  又曰:隋侯行,见大蛇伤,救而治之。其后蛇衔珠以报之,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烛堂,故历世称为隋珠焉。

  又曰:澮参养母至孝。曾有玄鹤,为戎人所射,穷而归。参收养疗治,疮愈放之。后鹤夜到门外,参秉烛视之,鹤雌雄双至,各衔明月珠报参焉。

  又曰: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缉绩。其人能泣珠。

  《幽明录》曰:洛下有洞穴。妇欲杀夫,推下,经多时至底,仍得一穴。行数十里,见人皆长三丈,披羽衣。如此九处。最晚,所至告饥。长人指庭柏树下有一羊,令跪捋羊。初捋,得一珠。后得,始令其啖之,即得疗饥。复寻穴行,出交州,还洛。问张华,云:"九处地仙,名九馆大夫。羊为痴龙。初一珠,食之,天地等寿。次者,延年。后者,充饥而已。"(事具嵩山。)

  又曰:汉武帝幸河渚,闻弦歌之音,而有老公及年少数人出,皆长八九寸,为帝奏乐饮酒,乐。老公顾命洞穴之宝。一人受命,下没川底,得一大珠,径数寸,明耀绝世。上问东方朔,朔曰:"河底有穴,沉数百丈,中有赤蚌,生此珠也。"(事具乐部。)

  又曰:王敦召王猛。猛至江口,入水中,命船人进船,至大电。见猛行水中,从东北还,逆船。弟子问其故,猛云:"水神数兴波浪,贼害行旅。暂约勒,以真珠一握为信。"

  《三秦记》曰:始皇冢中,以夜光珠为日月,殿悬明月珠,昼夜光明。

  《三辅决录》曰:昆明池中有神池,通白鹿原。人钓鱼,纶绝而去。梦於汉武帝求去钩。帝明日戏於池,见大鱼衔索,帝曰:"岂梦所见耶?"取而放之。后三日,池边得明珠一双,帝曰:"岂鱼之报报耶?"

  沈怀远《南越志》曰:珠有九品。大五分以上至一寸八分,分为八品。有光彩,一边小平,似覆釜者,名珰珠。珰珠之次为走珠,走珠之次为滑珠,滑珠之次为磥砢珠,磥砢珠之次为官两珠,官两珠之次为税珠,税珠之次{艹公}符珠。

  孙柔之《瑞应图》曰:晋平公鼓琴,有玄鹤二八而下,衔明珠舞於庭。一鹤失珠,觅得而走。师旷掩口而笑。

  《广志》曰:莫难珠,其色黄,生东夷。又有明珠称光,大径寸,或围二寸以上,出黄支。有至员珠,置平地,终日不得停。今上方名以甲乙为次第。石珠,铸石为珠。

  《广志》曰:夫馀地美珠如酸枣。

  又曰:班鱼头中,有白石如珠玑,出北海。

  《梁四公记》曰:震泽中洞庭山南有洞穴,深百馀尺。旁行五十馀里至龙宫。杰公谓:"是东海龙王第七女掌龙王珠藏,小龙千户卫护此珠。笼畏蜡,爱美玉及空青,而嗜烧燕。使通信,可得宝珠。"帝闻大喜,乃诏有能使者厚赏之。於是罗子春兄弟三人应募。帝敕百工,以于阗舒河中美玉,造小函二,以桐木灰发其光。求宣州空青,汰取其精者,用海鱼胶调之,成二函,火坚之。龙脑香寻亦继之。杰公曰:"以腊涂子春等身及衣佩石。"乃烧燕五百枚,入洞穴。至龙宫,守门小蛟闻蜡气,俯伏不敢动。乃以烧燕百事赂之,令其通。以其上上者献龙女,龙女食之,大喜。又上玉函青缶,具陈帝旨。洞中有龙,五千馀岁,能变化出入人间,善译时俗之言。龙女知帝礼之,以大珠三、小珠七、杂珠一石,以报帝命。子春等乘龙载珠还国,食顷之间便至。龙去,而子春荐珍。帝大喜,喜得聘通灵异,获天人之宝。以珠示杰公,公曰:"三珠,其一是天帝如意珠之下者,其二是骊龙珠之中者。七珠,二是虫珠,五是海蚌珠,人间之上者。杂珠,是蚌蛤蛇鹤等珠,不如大珠之贵。"帝遍示百寮,朝廷咸谓杰公虚诞,莫不诘之。杰公曰:"如意珠之上者,夜光照四十馀里,中者十里,下者一里。光之所及,无风雨雷雹水火刀兵诸毒疠。骊珠九色,夜光百步,中者十步,下者一室。光之所及,无蛇虺虫豸之毒。虫珠七色,多赤,六足二目。目当其陷处,有臼如铁蚁皋。蚌珠五色,皆有夜光及数尺,无瑕者为上,有瑕者为下。蚌珠生於其腹,与月盈亏。蛇珠所致,隋侯、哙参即其事也。"又问蛇、鹤之辩,对曰:"使其自识。"帝命杰公记蛇、鹤二珠斗馀,杂珠散於殿前,取大黄蛇、玄鹤各十数处,布珠中间。於是鹤衔其珠,鸣舞徘徊:蛇衔其珠,盘屈宛转。群公观者,莫不叹服。帝复出如意、龙、虫等珠,校光之远近,七九之数,皆如杰公之言。

  盛弘之《荆州记》曰:石蕴玉以润其区,汉含珠而清其域。

  阚骃《十三州志》曰:僧强叠国在天竺南,佛寺三千馀所。其地有神珠,非玉石,昼夜於国中光明於日。珠径一尺五寸,其色正碧。

  《南方草木状》曰:凡采珠,一旁小平,形似覆釜,第一。珠母肉玉白,人民以姜齑食之。

  常璩《华阳国志》曰:广阳县,山出青珠。永昌郡博南县有光珠穴,出光珠。珠有黄珠、白珠、青珠、碧珠。

  徐衷《南方草物状》曰:凡采珠,常三月。用五牲祈祷。若祠祭有失,则风搅海水,或有大鱼在蚌左右。自蚌珠,长二寸半,在涨海中。其一寸五分,其光色,一旁小平,形似覆釜,为第一。珰珠凡三品,其一寸三分,虽有光色,形不员正,为第二。滑珠,凡三品。

  万震《南州异物志》曰:合浦有民善游。采珠儿年十馀便教入水求珠。官禁民采珠,巧盗者蹲水底剖蚌,得好珠吞之而出。

  裴氏《广州记》曰:鲸鲵目即明月珠,故死不见有目精。

  《林邑记》曰:黄被州上,户口殷富,多明珠杂宝。

  《语林》曰:王长史语林道人曰:"真长可谓金石满堂。"林公以语孙兴公。兴公曰:"语不得耳。选择正可得少碎珠耳!"

  又曰:中朝有人诣王太尉,过王安丰大将军。丞相在坐,因往别屋,见李寅平子。还,谓人曰:"今之行,触目皆琳琅珠玉。"

  又曰:王夷甫处众中,如珠玉之在瓦石。

  宋玉《风赋》曰:垂珠步摇,来排臣户。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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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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