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殓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宗伯,王崩,及执事莅大敛小敛,帅异族而佐。(执事,太祝之属也。)

  又《周礼·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其敛衣服。

  《礼记·檀弓上》曰:康子之母死,陈亵衣。(非上服也,陈之将敛也。)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撤之。

  又《丧大记》曰: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大敛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簟,细苇席也。三者下皆有莞。衣十有九称,法天地之终数也。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也。)

  又《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途迩故也。(土周,圣周也。周人以夏后之圣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未成人,远不就墓也。机,举尸之床也。绳縆其中央,又以绳从旁钩之。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途近故耳。舆机或以为馀机。)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之于墓,与成人同墓,途乃远其葬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盖欲葬之墓,如长殇,从成人也。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史佚,武王时史贤,犹有所不知。)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於宫中?'(欲其敛於宫中,如成人也。敛於宫中,则葬当载之也。)史佚曰:'吾敢哉!'(畏知礼也。)召公言於周公。(为史佚问。)周公曰:'岂不可'。(言是岂於礼可不许也。)史佚行之。(佚失於以为许也,遂用召公之宫言也。)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棺谓敛於棺也。)

  又《问丧》曰: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怪其迟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左传·僖下》曰:许穆公卒於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以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於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衮敛。

  又《襄公》曰:鲁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又《定上》曰: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还,未至,丙申,卒於房。阳虎将以玙璠敛,(玙璠,美玉,君所佩。)仲梁怀弗与。(怀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孙行君事,佩玙璠,祭宗庙。今定公立,复臣位,改君步,则亦当去玙璠。)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

  《家语》曰:季平子卒,将以君之玙璠敛。孔子初为中都宰,闻之,历级而救(历,登阶不聚足。)曰:"送死人而以宝玉,犹曝尸於中原,示民以奸利之端。"

  《后汉书》戴封年十五诣太学,时同学石敬平温病卒,封养视殡殓,以所赍粮市小棺,送丧到家,更敛。见敬平生时书物皆在棺中,乃异之。

  《吴志》曰:张昭卒,遗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孙权素服临吊。

  又曰:诸葛瑾年六十八卒,遗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约省。

  《晋书》曰:安平王孚临终遗令曰:"有魏贞士,河内温司马孚字叔达,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终始若一,当以素棺单椁,敛以时服。"

  《南史》曰:王奂为雍州刺史,被诛,旧人无敢至者。汝南许明达为奂参军,躬为殡殓,经理甚厚,当时高其节。

  《梁书》曰:王志,天监初为丹阳尹,为政清静。都下有寡妇,无子,姑亡,举债以敛葬。既而无以还之。志愍其义,以俸偿焉。

  《陈书》曰:周弘直卒,遗疏:"气绝之后,便买市中见材小形者,敛以时服。古人通制,但见先人,必须备礼,可着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帨。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惟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此外无所用。"

  《释名》曰:衣尸棺曰敛,藏不复也。

  《风俗通》曰: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呼棺亦为宫也。

  宋韬《遗教》曰:吾死,敛以时服,不得造新白祫单衣。

  ○柩

  《礼记·曲礼下》曰:在棺曰柩。(柩之言究。)

  又《檀弓下》曰: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又曰:襄公朝于荆,康王卒。(在鲁襄公二十八年。康王,楚子昭也。)荆人曰:"必请袭。"(欲使襄公衣之。)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巫祝荆茢,君临臣丧之礼。)

  《记统》曰:柩之言也,具书其谧置棺旁,万世久藏也。

  《释名》曰:柩,究也,送随身之制皆究备也。

  《汉书》曰:薛宣守左冯翊,多仁恕。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于府。未及召,闻立受囚家钱,宣责让县,县案验狱掾,乃其妻受系者钱万六千,受之而掾实不知。掾惭恐,自杀。宣闻之,移书池阳曰:"县所举廉吏狱掾王立,家私受财,而立不知,杀身以自明。立诚廉士,甚可闵惜。其以府决曹掾书立之柩,以显其魂。"

  《东观汉记》曰:廉范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范乃出,负丧归。至葭萌,船触石破没。范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仅免于死。

  《晋书》曰:东海王越薨,葬东海。石勒追及于莒县宁平城,将军钱端出兵拒勒,战死,军溃。勒命焚越柩,曰:"此人乱天下,吾为天下报之。故烧其骨以告天地。"

  萧子显《齐书》曰:傅琰字季珪,北地灵州人也。美姿仪,为尚书左民郎。遭丧,居南岸。邻家失火,烧屋,抱柩不动。

  《礼记·曲礼上》曰:里有殡,不巷歌。(助哀也。)

  又《檀弓上》曰:孔子少孤,不知其墓,(孔子之父,邹邑叔梁纥。与颜氏之女徵在野合,生孔子。征在耻焉不告。)殡于五父之衢。(欲有所就而问之,孔子亦为隐焉。殡于家,则知之者无由怪己欲发问端。五父,衢名,盖邹曼父之邻。)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见柩行于路也。)其慎也,盖殡也。(慎当为引,礼家读然,声之误也。殡引饰棺以輤,葬引饰棺以翣柳。孔子是时以殡引,不以葬引,时人见之者谓不知礼。)

  又《檀弓上》曰: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菆木以周龙輴加椁而涂之。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以龙。)加斧于椁上,毕涂屋,(斧谓之黼,白黑文也。以刺绣于縿幕,加椁以覆棺。已乃屋,其上尽涂之矣。)天子之礼也。

  又《檀弓下》曰: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敬姜,穆伯妻、文伯歜之母也。礼,朝夕哭不帷。)

  又《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也。《春秋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也。")

  又《丧大记》曰:君殡用輴,攒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幬,攒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欑犹菆也。屋殡,上覆如屋者也。幬,覆也。暨,及也。天子之殡,居棺以龙輴,欑木题凑象椁,上四注如屋以覆之。诸侯輴不画龙,欑不题凑象椁,其他亦如之。大夫之殡,废輴,置棺墉西墙下,就墙攒三面。涂之不及棺者,言欑中狭小,裁取客棺。然则天子、诸侯差宽大夫矣。士不欑,掘地下棺见小要耳。帷之者,鬼神尚幽闇也,士达于天子皆然。幬或作焞,或作焞。)

  又《坊记》曰:子云:"宾礼每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浴于中霤,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远也。"(远之所以崇敬。)

  《左传·僖下》曰: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殡。窆棺也。曲物裥旧宫焉。)出绛,柩有声如牛。(如牛呴声。)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声自柩出,故曰"君命"。大事,戎事也。偃闻奏密谋,故因柩声以正众心。)

  《论语·乡党》曰: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重朋友恩也。无所殡,无亲后也。)

  《续汉书》曰:和帝追封,谥皇太后父梁竦为褒亲愍侯,殡赐东园棺、玉匣:衣衾。

  范晔《后汉书》曰:蔡顺丧母,停柩未殡。东邻失火,烧顺屋,柩不可移。乃伏柩上,火乃越烧他舍。(馀见孝部。)

  《宋书》曰:竟陵王诞据广陵为逆。事平,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别驾范义与兴宗素善,在城内同诛。兴宗至,躬自收殡,致丧还豫章旧墓。上闻,谓曰:"卿何敢故尔触网?"兴宗抗言答曰:"陛下自杀贼,臣自葬周旋,既犯严制,正当甘于斧钺耳!"

  《唐书》曰:严郢以旧怨与卢杞陷杨炎、赵惠伯,构成其罪,贬炎于崖州、惠伯于费州。郢既报怨过当,人颇不直。郢后得罪至费州,道左有柩殡。问其主名,或曰:"赵惠伯之殡也。"郢默然惭恧,岁馀而卒。

  《穆天子传》曰:天子乃殡,盛姬于穀兵之庙。(先王之庙有此者,汉氏亦所在有庙也。)

  《白虎通》曰:天子舟车殡,为水火也。故棺在车、在舟中,臣子更执绋,昼夜千二百人。绋,所以牵持棺者也。

  《释名》曰:于西壁下涂之曰殡。殡,宾也。宾遇之,言稍远。(子思子曰:殡,宾也。)

  ○赗

  《礼记·杂记》曰: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辀,辕也。自,率也。下谓马在路之下。《觐礼》曰:路下四亚之客,给者入设乘黄于大路之西。客入,则致命矣。)

  《左传·隐公》曰: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仲子也。葬薨在二年。赗,助丧之物。)赠死不及尸,(尸,未葬之通称。)吊生不及哀。(诸侯曰上既葬,则衰麻除,无哭位,谅闇终丧。)豫凶事,非礼也。(仲子在而求赠,故曰:"豫凶事"。)

  《穀梁传·隐公》曰:乘马曰赗。

  《公羊传·隐公》曰:车马曰赗。

  《春秋说题辞》曰:知生则赙,知死则赗。赙之为言助也,赗之为言覆也,舆马曰赗,货财曰赙,玩好曰赠,决其意也。衣被曰襚,养死具也。赠,称也;襚,遗也。

  ○赙

  《周礼·天官》曰:小宰,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吊事,吊诸侯诸臣币所用赠也。器,所致明器也。凡丧,始无吊而含襚,葬而赗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

  《礼记·曲礼下》曰:吊丧不能赙,不问其所费。

  又《檀弓上》曰: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税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税骖。税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言税骖太重,比于门人,恩为偏颇也。)夫子曰:"予向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遇,见也。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也,我为之出涕。恩重,宜施惠之也。)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也。)

  又《檀弓》曰:子柳之母死,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恶恩死者以为利。)请班诸兄弟之贫者。"

  又《少仪》曰:赗马入庙门。(以其主于死。)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以其主于生人也。兵车,革车也。虽为死者来陈之于外,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周礼》:"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也。")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

  《公羊传·隐公》曰:货财曰赙。

  《穀梁传·隐公》曰:钱财曰赙,(赙,助。)归生者赙。

  《汉书》曰:原涉,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官赋敛送葬皆千万已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产业。时又少行三年丧者。及涉父死,让还南阳赙送,行丧冢墓三年,由是显名京师。

  又曰:何并字子廉,徙颍川太守。疾病,召丞掾作先令书曰:"告子恢,吾生素餐日久,死,虽得官赙,勿受。葬为小椁,但下棺。"恢如其言。

  《后汉书》曰:鲁恭字仲康,父期为武陵太守,卒官。恭年十二,昼夜号踊声。郡中赙,无所受。乃归服丧,礼过成人。

  《后汉书》曰:羊续为南阳太守,征为太常。未及行,会病卒。遗言薄敛,不受赗遗。旧典:二千石卒官,赙赗百万。府丞焦俭遵续先意,一无所受。诏书褒美,敕太山太守以府赙钱赐续家。

  《世说》曰:王戎父浑,官至梁州刺史。浑,所历州郡,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

  《齐书》曰:张稷所生刘先假葬琅琊黄山。建武中改申葬礼,赙助委积于时。虽不拒绝,事毕,随以还之。

  又曰:江敩卒,遗令不受赙。诏赙钱三万,布百匹。子蒨启遵敩命不受。诏嘉美之,从其所请。

  又曰:张融有孝义,父畅临终谓诸子曰:"昔丞相事难,吾以不同将见杀,缘司马竺超人得活。尔等必报其子。"后超人孙微、冬月遭母丧,居贫,融吊之,悉脱衣以为赠,披牛被而反。

  ○襚

  《仪礼·士丧礼》曰:丧士,君使人襚。撤帷,主人如初。襚者左执领,右执要,入,升,致命。(襚之言遗也。衣被曰襚。致命曰:"君使某襚。")主人拜如初。襚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

  《礼记·檀弓下》曰:卫有太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也。"(革,急也。)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急吊贤也。)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

  又《杂记》曰:诸侯相襚,以后路与冕服,先路与褒衣不以襚。(不以巳之正者施于人,以彼不以为正也。后路,贰车,贰车行在后也。)

  又《少仪》曰:臣致襚于君,则曰:"致衣废于贾人。"敌者曰"襚"。(言废衣不必其以敛也,贾人知物善恶也。)亲者兄弟不以襚进。(不执将命。)

  《左传·文公》曰: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进,礼也。(秦慕诸夏,欲通敬于鲁国,有翟泉之盟,故赠僖公,并及成风。本非鲁方岳同,无相赴吊之制,故不讥其缓,而以接好为礼。)诸侯相吊贺也,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之可也,以无忘旧好。(送死不及尸,故曰"不当事"。书者,书于典策,垂示子孙,使无忘过厚之好。)

  又《襄公》曰:鲁公朝于楚。康王卒,楚人使公亲襚,(襚,诸侯有遣使赗襚礼,今楚欲依遣使之比矣。)公患之。穆叔曰:"袄殡而襚,则布币也。"(先使巫袄除殡之凶邪而行襚礼,与朝而布币无异。)乃使巫以桃茢先殡袄,(茢,黍禳。)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又《襄公》曰:郑伯有死于羊肆,(羊肆,市列。)子产襚之,枕之股而哭之。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既而葬诸斗城。(斗城,郑地名。)

  《春秋说题辞》曰:衣被曰襚。襚之言遗也。

  《穀梁传·隐公》曰:衣衾曰襚。

  《说文》曰:襚,衣死人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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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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