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丧纪上

  《周礼·天官·宰夫》曰:大丧、小丧,掌小官之戒令,帅执事而治之。(大丧,王后、世子也。小丧,夫人以下也。小官,士也。)三公、六卿之丧与职丧,帅官有司而治之。凡诸大夫之丧,使其旅帅有司而治之。(旅,冢宰、下士也。)

  又《天官·宫正》曰: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庐,倚庐也。舍,垩室也。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也。)

  又《天官·兽人》曰:凡丧纪、宾客,共其死兽、生兽。(共其完者。)

  又《天官·渔人》曰:凡丧,共其鱼之鲜、薧。

  《周礼·天官·腊人》曰:凡丧,共其脯、腊,凡乾肉之事。

  又《天官·凌人》曰:大丧,共夷盘冰。(夷亦尸也。实冰于夷盘中,置之尸床之下,所以寒尸也。)

  又《天官·笾人》曰:丧事及宾客之事,共其荐笾羞笾。(丧事之笾,谓殷奠时。)

  又《天官·醢人》曰:凡丧纪,共其荐羞之豆实。

  又《天官·掌次》曰:凡丧,王则张帟三重,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张帟柩上承尘。)

  又《天官·司裘》曰:大丧,廞裘饰皮车。(皮车,遣车之革路也。古书廞字为淫。郑司农云:淫裘,陈裘也。玄谓廞,兴也。若诗人之兴,谓象似而作之。)

  又《天官·内小臣》曰:若有丧纪,则傧,诏后之礼。

  又《天官·阍人》曰: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门、庙门。(燎,地烛也。跸,止行者。庙在中门之外。)

  又《天官·寺人》曰:丧纪之事,则帅女宫而致于有司。(有司谓宫卿世妇也。)

  又《天官·世妇》曰:掌丧纪之事,帅女宫而濯概,为粢盛。(概,拭也。为犹差择也。)

  又《天官·女御》曰:大丧掌沐浴。(王及后之丧也。)后之丧持翣。从世妇而吊于卿大夫之丧。(从之数,盖如使者之介云。)

  又《天官·典丝》曰: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以给线缕,著盱口綦握之属也。青与赤谓之文。)

  又《天官·内司服》曰:后之丧,共其衣服,凡内具之物。(内具,纷帨线纩鞶帙之属。)

  又《地官·大司徒》曰: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众庶所致役也。郑司农云:六引谓引丧车索也。六乡主六引,六遂主六紼也。)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天下。(大故谓王崩及寇兵也。节,大节也。有节乃得行,防奸伪也。)

  又《地官·乡师》曰: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治谓监督其事。)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柩而治役。(匠师,事官之属。其于司空若乡师之于司徒也。乡师主役,匠师主众匠,共主葬引。翿羽,葆幢也。《尔雅》曰:纛翳也。以指麾輓柩之役,正其行列进退。)及窆,执斧以莅匠师。(匠师主丰碑之事,执斧以莅之,使戒其事。)

  又《地官·闾胥》曰:凡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丧纪,大丧之事也。皆会聚众民,因以读法,以敕戒之也。)

  又《地官·遂师》曰: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笼,及蜃车之役。(使以幄帟先者,大宰也,其馀司徒也。幄帟先所以为葬窆之间先张神坐也。道野役,帅以至墓也。丘笼之役,竁复土也。其器曰笼,蜃车,柩路也。载柳四轮迫地而行,有似於蜃,因取名焉。行至圹乃脱,更复载以龙輴。)

  又《地官·委人》曰:丧纪,共其薪蒸木材。

  又《地官·土均》曰:礼俗、丧纪、祭祀,皆以地恶为轻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君子行礼,不求变俗,随其土地厚薄为之制也。)

  又《地官·囿人》曰: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又《地官·舍人》曰:大丧纪,共饭米熬穀。(饭所以实口,不忍虚也。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黍,皆四升。实者惟盈。熬穀者,措于棺旁,所以惑蚍蜉。)

  又《春官·大宗伯》曰:以凶礼哀邦国之忧。朝、觐、会、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

  又《春官·小宗伯》曰:王崩大肆,以秬鬯渳。(郑司农云:大肆,大浴也。以秬鬯浴尸也。)

  又《春官·肆师》曰:大丧,大渳以鬯,则筑煮。(筑香草,煮以为鬯,以浴尸也。香草郁。)

  又《春官·郁人》曰:大丧之渳,共其肆器。(肆器,陈尸之器。)及葬,共其祼器,遂坦之。(遣奠之彝与瓒也。埋于祖庙阶间。)

  又《春官·鬯人》曰:大丧渳设斗,共其衅鬯。(斗所以沃尸也。衅尸以鬯酒使之香美者也。)

  又《春官·司几筵》曰: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其柏席用萑黼纯,诸侯则纷纯,每敦一几。(丧事谓凡奠也。萑,如苇而细者也。郑司农云:柏席,迫地之席,苇居其上,或曰:柏席,载黍稷之席也。玄谓柏,椁席磨减之馀。椁席,藏中神坐之席也。敦谓日焘。焘,覆也。棺在殡则椁焘,既窆则加见,皆谓覆之。周礼虽合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祭于庙同几,精气合。)凡吉事,变几凶事,仍几。(古书仍为乃。郑司农云:变几,变更其质,谓有饰也。)

  又《春官·天府》曰: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玉镇、大宝器,玉瑞、玉器之美者也。禘祫及丧陈之,以华国也。)凡吉凶之事,祖庙之中,沃盥执烛。(吉事,四时祭也。凶事,后王丧,朝于祖庙之奠也。)

  又《春官·职丧》曰: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序其事。(国之丧礼,《丧服》《士丧》《既夕》《士虞》,今存者也。其馀则亡。事谓小敛、大敛葬也。)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有事谓含襚赠赗之属。郑司农云:凡国谓诸侯国,有司谓王有司也。以王命有事,职丧主诏赞主人。)凡公有司之所共,职丧令之,趣其事。(令,令其当共物者,给事之期也。有司或言公、言国者,由其君所来。居其官曰公。)

  又《春官·司巫》曰:凡丧事,掌巫降之礼。(降,下也。巫下神之礼也。)

  又《春官·太史》曰:大丧,执法以莅劝防。(郑司农云:劝防,六引六绋也。)遣之日,读诔。(遣谓祖庙之庭大奠将行之时也。人之道终于此,累其行而读之,太师帅瞽廞之而谥。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诔谥成于天也。)凡丧事考焉。(为有得失。)

  又《春官·巾车》曰:掌王之丧车五乘:木车,蒲蔽、犬衤冥、尾櫜,疏饰,小服皆疏;(木车,不漆者也。郑司农云:蒲蔽车谓臝兰车,以蒲为蔽也。天子丧服之车也。汉仪亦然。犬衤冥,以犬皮为覆笭也。故书疏为揟。杜子春读揟为沙。玄谓蔽车旁御风尘者也。犬,白犬皮也。既以皮为覆笭,又以其尾为戈戟之弢,粗布饰二物之侧为缘也。若今摄菔也。服读为箙,刀剑短兵衣也。此始遭丧所乘也。为君之道尚微,备奸臣也。《书》曰:以虎贲百人迎子钊。亦为备焉。)素车、棼蔽、犬衤冥,素饰,小服皆素;(素车以白土垩车也。棼读为薠。薠,麻也。以麻为蔽也。其衤冥,缯为缘。此卒哭所乘也。为君之道益著,在车可以去戈戟也。)藻车、藻蔽、鹿浅衤冥,革饰;(故书藻为〈土业〉。杜子春云:〈土业〉读为华藻之藻,直谓华藻也。玄谓藻水草名,苍色也。以苍土垩车,以苍缯为蔽,鹿夏皮为覆笭也。又以所治去毛者缘之。此既练所乘之车也。)駹车、萑蔽、然衤冥、髤饰;(〈马尤〉车边侧有漆饰也。雀,细苇席也。以为蔽者,漆则成藩,即吉也。然,果然也。髹,赤多黑少之色韦也。此大祥所乘之车也。)漆车,藩蔽、犴衤冥,雀饰。(漆车,墨车也。藩,今时小车藩也。漆席以为蔽。犴,胡犬也。雀,黑多赤少之色韦也。此禫所乘之车也。)大丧,饰遣车,遂廞之行之。(谓陈驾之。)及葬,执盖从车持旌。(随柩路持盖与旌。)及墓,呼启关陈车。小丧,共柩路,与其饰。(柩路载柩车饰柩饰。)

  又《春官·司常》曰:大丧,共铭旌,建廞车之旌。

  又《夏官·大司马》曰:大丧,平士大夫。(郑司农云:平,壹其服也。玄谓平者,正其职与位也。)丧祭,奉诏马牲。(王之丧以马祭者,盖遣奠也。奉犹送也。送之至莫,告而藏之。)

  又《夏官·射人》曰: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呵罚之。(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

  又《夏官·司士》曰:大丧,作士掌事,作六军之士执披。(披,持棺者。)

  又《夏官·诸子》曰:大丧,正君子之服位。

  又《夏官·虎贲氏》曰: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

  又《夏官·太仆》曰: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赞王牲事。(牲事,杀割匕载之属。)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窆亦如之。(戒鼓,击鼓以敬众也。)

  又《夏官·司兵》曰:大丧,廞五兵。(廞,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又《夏官·圉人》曰:丧纪,牵马而入陈,廞马亦如之。(廞马,遣车之马也。)

  又《秋官·大司寇》曰: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丧所前,或嗣王也。)

  又《秋官·士师》曰: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

  又《秋官·乡士》曰:大丧纪,帅其属夹道而跸。(属中土以下也。)

  又《秋官·司籴》曰: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烦犹剧也。《士丧礼》下篇曰:籴人涅厕。)

  又《秋官·大行人》曰: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诏相左右告教之。)

  《礼记·檀弓上》曰: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汙则从而汙。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礼记》所由废,非之也。)

  又《檀弓上》曰:公叔木有同母异父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又《檀弓上》曰:子思之母死于卫。(子思,伯鱼子。伯鱼死,妻嫁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於子乎观礼,子盖慎诸。"(柳若,卫人。)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时所止则止,时所行则行。)吾何慎哉!"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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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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