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明堂

  《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府以尊天重象,(象,五精之神也。天有五帝,集居太微,降精以生圣人,故帝者承天立五帝之府,是为天府。)赤曰文祖,(赤帝熛怒之府名文祖。火精,光明文章之祖,故谓之文。周曰明堂。)黄曰神斗,(黄帝含枢纽之府而名曰神斗。斗,主也。土精澄静四行之主,故谓之神主。周曰太室。)白曰显记,(白帝白招矩之府曰显记法也。金精断割万物成,故记之,显记。周曰总章。)黑曰玄矩,(黑帝汁光纪之府名曰玄矩。矩,法也。水精玄昧,能权轻重,故谓玄矩。周曰玄堂。)苍曰灵府。(苍帝威灵仰之府,名灵府。周曰青阳。)

  《周书·明堂》曰:明堂方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阶广六尺三寸。室居中方百尺,室中方六十尺。东应门,南库门,西皋门,北雉门。东方曰青阳,南方曰明堂,西方曰总章,北方曰玄堂,中央曰太庙。以左为左个,右为右个也。

  又《程寤》曰:文王在翟,太姒梦见商之庭产棘,小子发取周棫庭之梓树於阙间,化为松柏棫柞,惊以告文王。文王曰召发于明堂,拜,告梦,受商之大命。

  《毛诗·清庙·我将》曰:《我将》,祀文王於明堂也。

  《周礼·冬官下·匠人》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世室者,宗庙也。修,南北之深也。夏度以步,令堂修十四步,其广益以四分修之一,则广十七步半也。重室者,王室正堂若大寝者,周则其广九寻七丈三尺也。)

  《大戴礼·威德》曰:凡人民疾、六畜疾、五穀灾者,生於天道不顺;天道不顺,生於明堂不饬;故有天灾,则饬明堂。

  又《威德》曰:明堂者,古有之。凡九室,一室而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芧盖屋,上圆下方。明堂者,所以明诸侯尊卑也。外水名曰辟雍,列南蛮、东夷、北狄、西戎。

  《礼记·明堂位》曰: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周公摄王位,以明堂之礼仪朝诸侯也。不於宗庙,避王也。)天子负斧扆,南向而立。(天子,周公也。负之言背也。斧扆为斧文屏风於户牖之间,周公於前立焉。)三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之国,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之国,门东,北面东上。诸男之国,门西,北面东上。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四塞,世告至。此周公明堂之位也。(朝之礼不于此,周公权用之。)

  又《明堂位》曰: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朝於此,所以正仪辨等也。)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以人肉为荐羞,恶之甚也。)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又《祭义》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

  《礼记明堂阴阳录》曰:明堂阴阳,王者之所以应天也。明堂之制,周旋以水,水行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象紫宫。南出明堂,象太微。西出总章,象五潢。北出玄堂,象营室。东出青阳,象天市。上帝四时各治其宫。王者承天统物,亦於其方以听国事。

  《礼含文嘉》曰:明堂,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明堂者,八窗四达。窗通八卦之气。布政之宫,在国之阳,面三室,四面十二,法十二月也。天子以孟春之月幸於南郊,总受十二月之政,远藏於祖庙,月取一政,班於明堂也。诸侯以孟春之月朝於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庙,月取一政行之。闰月无常处,则閤门而居之。)

  《礼记外传》曰:明堂,古者天子布政之宫,在国南十里之内、七里之外,黄帝享百神於明廷是也。(南方阳明之地,因为明堂,路寝宫室之制同。)唐虞为五府,(府者聚也,合五帝之神祭之。)夏谓太庙为世室,(世室,不毁之义。)殷人谓路寝为重屋,周人谓五府为明堂。(形制同,故手。)夏后氏一堂之上为五室,(木室东北,火室东南,金室西南,水室西北,王室中央。)南面三阶。(三面两阶,则九阶矣。)五室者,象地载五行也。五行生於四时,故每室四达,(达,向也。四户相对。)一室八窗。(夹户之窗象八节。)周人有圆屋。九月,大享五帝於明堂。(即祖庙。)心为天子明堂。(东方之宿大火谓之辰,即心星也。)或以明堂独以一室耳。

  《孝经授神契》曰:明堂之制,东西九筵,筵长九尺也。明堂东西八十一尺,南北六十三尺,故谓之太室。

  又曰:周之明堂,在国之阳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在辰巳者也。

  《春秋合成图》曰:明堂在辰巳者,言在水火之际。辰,木也;巳,火也。木生数三,火成数七,故在三里之外、七里之内。

  《汉书·郊祀志》曰:天子封太山。太山东北趾,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天子从之。

  又曰:元始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九百馀人助祭。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后汉书》曰: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

  《续汉书·祭祀志》曰:明帝即位,祀五帝於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犊各一,奏乐如南郊。

  又《礼仪志》曰:明堂、五郊、宗庙、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昼漏未尽十四刻初纳,夜漏未尽七刻五刻初纳,进熟献,送神,还,有司告事毕。六宗燔燎,火大燃,有司告事毕。

  蔡邕《礼乐志》曰: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於太山,犹不於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乃起明堂、辟雍。

  《宋书·礼志》曰:晋元帝绍命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宗明堂祀之礼。江左不立明堂,故阙焉。

  《齐书·礼志》曰:案《礼》及《孝经援神契》并云: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听朔布教,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

  《大戴礼》曰:明堂者,所以明诸侯尊卑也。

  许慎《五经异义》曰:布政之宫,故称明堂。明堂,盛貌也。

  《周官·匠人》职称:明堂有五宫。郑玄云: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

  《齐书·礼志》曰:永明二年,祠部郎蔡履议:"郊与明堂,本宜异日。汉东京《礼仪志》'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蔡邕所据亦然。近世存省,故郊堂共日,来年郊祭,宜有定准。'"太学博士王祐议:"来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事明堂;后辛,飨祀北郊。"

  《隋书·礼仪志》曰:明堂在国之阳。梁初,依宋齐,其祀之法,犹依齐制。礼有不通者,武帝更与学者议之。先是,帝欲有改作,乃下制书,而与群臣切磋其义。制曰:"明堂准《大戴礼》九室八牖,三十六户,以茅盖屋,上圆下方。"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八窗四达。"明堂之义,本是祭五帝神,九室之数,未见其理。若五堂而言,虽当五帝之数,向南则背汁光纪,向北则背赤熛怒,东向西向亦如此,於事殊未可安。

  又《礼仪志》曰:明堂,后齐采《周官·考工记》为五室。周采汉《三辅黄图》为九室,各存其制,而竟不立。

  又《礼仪志》曰:隋将作大匠宇文恺依《月令》文,造明堂木样,重檐复庙,五房四达,丈尺规矩,皆有准凭,以献。高祖异之,命有司於郭内安业里为规兆。方欲崇建,又命详定,诸儒争论,莫之能决。牛弘等又条经史正之重奏。时议既多,久而不定,又议罢之。及大业中,恺又造《明堂议》及样奏之。炀帝下其议,但令於霍山采木。而建都兴役,其制遂寝。终隋代,祀五方上帝於明堂,恒以季秋,在雩坛上而祀,其用币,各於其方。

  《唐书》曰:永徽中诏曰:"朕闻合宫、灵府,创鸿规於上代;太室、总章,标茂范於中叶。虽复质文殊制,奢俭异时,然其立天中,作人极,布政施教,归之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灵,事遵孝养,而法宫旷礼,明堂寝构,永言大礼,朕甚惧焉。宜令所司与礼官、学士等考核故事,详议得失。"於是太常博士柳宣依郑玄义,以为明堂之制,当为五室。内直丞孔志约据《大戴礼》及卢植、蔡邕等议,以为九室。秘书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

  又曰:永徽中,令礼官、学士详议明堂制度,久之不定。上乃内出九室样,更令损益。群儒纷竞,各执异议。于志宁等请为九室,太常博士唐畛等请为五室。上令所司於观德殿依两议张设,亲与公卿观之。上曰:"明堂之礼,自古有之。议者不同,未果营建。今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阎立德对曰:"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闇,五室似明,取舍之宜,断在圣虑。"上亦以五室为便。议又不定,由是止。

  又曰:垂拱二年,毁乾元殿,就其地创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各广三百尺。凡有三层:下层象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二辰,圆盖,盖上盘九龙捧之;上层法二十四气,亦图盖亭,亭中有巨木十围,上下通贯,刻木为瓦,纻漆之。明堂之下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号为万象神宫。

  又曰:证圣元年正月,明堂后佛堂火,延烧明堂。三年,又令重造如明堂,高广如旧制,上施宝凤,号为通天宫也。

  又曰:永昌元年正月,天后亲享明堂。戊午,布政於明堂,颁九条以记於百官。已未,神皇御明堂,飨群臣,赐缣练有差。自明堂成后,纵神都妇人及诸州老人入观,兼赐酒食,至是日始止。

  又曰:开元中,敕云州置魏孝文帝祠堂一所,有司以时享祭。是州有魏故明堂遗迹,乃置庙於其迹焉。

  《家语·观周》:孔子观乎明堂,睹乎四门之墉,有尧舜桀纣之象,而各有善恶之状、兴废之诫焉。语裥周公相成王,抱之而负斧扆,南面朝诸侯之图焉。

  《晏子春秋》曰:明堂之制,土事不文,木事不镂,示民知节也。

  《尸子》曰:黄帝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人曰阳馆,周人曰明堂,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

  《淮南子》曰:自古者明堂之制,(明堂,太庙正室。)下之润湿,弗能及也;上之雾霜,弗能入也;四方之风,弗能袭也。

  颍容《春秋释例》曰:周公朝诸侯于明堂。太庙与明堂一体也。春秋人君将出,告於宗庙,反,行策勋、献俘於庙。

  《礼论》曰:或以为明堂者,文王庙。周时德泽和洽,蒿茂大,以为宫柱,名曰蒿宫。

  《三辅黄图》曰:孝武帝议立明堂於长安城南。许令裒等议曰按《五经》。

  《礼传记》曰:圣人之教,制作之象,所以法则天地,比类阴阳。以之宫室,本之太古,以昭令德。茅屋采椽,土阶素舆,越席皮弁,盖兴於黄帝尧舜之代,是以三代修之也。

  《黄图》曰:明堂者,明天道之堂也。

  蔡邕《礼乐志》曰: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於泰山汶上也。

  许慎《五经异义》曰:明堂在国之阳,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巳地就阳位也。

  《释名》曰:明堂,犹堂堂、高显貌也。

  《三礼图》曰:明堂者,布政之宫。周制五室:东为木室,南为火室,西为金室,北为水室,土室在中。秦为九室,十二阶,各有所居。

  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召范蠡问曰:"孤窃自志,欲以今日一登上明堂,布恩致令,以抚百姓。"

  袁子《正论》曰:明堂、宗庙、太学,礼之大物也。事义不同而论者合以为一,失之远矣。

  李尤《明堂铭》曰:布政之宫,上圆下方。体则天地,在国之阳。窗闼四设,流水洋洋。顺节行仪,各居其房。春恤幼孤,夏进贤良,秋厉威武,冬谨关梁。

  桓谭《新论》曰:王者造明堂、辟雍,所以承天化也。

  班固《东都赋·明堂诗》曰:於昭明堂,明堂孔阳。圣皇宗祀,穆穆皇皇。上帝宴飨,五位时序。谁其配之?世祖光武。

  晋纪赡《答秀才策》曰:周制明堂,所以宗其祖以配上帝,其正中皆太庙,以顺天时、施令法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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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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