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夫妻

  《释名》曰:夫妻,匹敌之义也。

  又曰:士庶人曰妻,妻,齐也;夫贱不足以尊称,故齐等言也。

  《易·家人卦》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

  又《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毛诗·衡门》曰: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何必大国之女然后可妻,亦取贞顺而已。)

  又《草虫》,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喓々草虫,趯趯阜螽。(兴也。喓々,声也。草虫,常羊也。趯趯,跃也。阜螽,蠜也。卿大夫之妻待礼而行,随从君子。)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忡忡犹冲冲也。妇人虽适人,有归宗之义。)亦既见止,亦既覯止,我心则降。

  又《采蘋》曰:《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此言能循法度者,今既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人时所学之事以为法度也。)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尸,主也。齐,敬也。季,少也。)

  又《硕人》曰: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

  又《氓》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又《棠棣》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好合,志意合也。合者如琴瑟之声相应和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孥;是究是图,亶其然乎?

  又《南山》曰:艺麻如之何?横纵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之礼议于生者,卜于死者,此之谓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此言娶妻必待媒乃得也。)

  又《韩弈》曰: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如云,言众多也。诸侯一娶九女,三国媵女。诸娣,众妾也。顾之,曲顾道义也。)

  又《思齐》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

  《礼记》曰: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妇之言服也。)庶人曰妻。(妻之言齐也。)

  又《内则》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宜犹善也。)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又曰: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故谓父母丧。)聘则为妻,(聘,问也。妻之言齐。以礼见问,则得与夫敌耻。)奔则为妾。

  又《坊记》曰:取妻不取同姓,(为其近禽兽也。)所以附远厚别也。

  《左传·隐公》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於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郑忽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

  又曰:《桓公》曰:郑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焉?"(妇人在室则天父,出则天夫。女以为疑,故母以所出为本解之。)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又《庄公》曰: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为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又《僖中》曰:狄人伐廧咎如,(赤狄之别种。)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晋公子。公子以叔隗妻赵衰,生盾。文公取季隗,生伯儵。后以妻赵衰,生原同、屏括、楼婴。(原、屏、楼,三子之邑也。)赵姬逆盾与其母,(赵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也。)子馀辞,(子馀,赵衰字也。)姬曰:"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请,许之。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为内子,而己下之。(卿之嫡妻为内子。)

  又《昭元》曰: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楚,子南,穆公孙也。)公孙黑又强使委禽焉。(禽,雁也。纳采用雁。)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惟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晳盛饰而入,布币而出;(子暂,公孙黑也。)子南戎服而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

  又《庄公》曰: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

  又曰:楚子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未与王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不能死,其又奚言?"

  又《成下》曰:晋三郤害伯宗,谮而杀之。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於难。"

  又《襄四》曰: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美其色也。)使偃取之。(为己取也。)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以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

  又《僖下》曰: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请君用之。"文公以为下军大夫。

  又《昭七》曰:晋叔向适郑,鬷蔑恶,欲观叔向,从使之收器者而往,立于堂下,一言而善。叔向闻之曰:"必鬷明也。"下执其手以上曰:"昔贾大夫恶,取妻而美,三年不言,御以如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也。我不能射,汝遂不言不笑也?'今夫子少不扬,子若不言,吾几失子矣。"

  又《哀上》曰:齐侯伐晋夷仪,敝无存之父将室之,辞,以与其弟,(无存,齐人也。室之,为取妇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於高、国。"(高氏、国氏,齐贵族也。无存欲必有功,还取卿相之女也。)

  又《成上》曰:齐晋战于鞍,齐师败绩。齐侯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避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锐司徒免乎?"曰:"免矣。"曰:"苟君与吾父免矣,可若何?"乃奔。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司徒之妻也,予之石窌。

  又《成下》曰:鲁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郄犨来聘,求妇於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伉俪,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於郄氏。郄氏亡,晋人归之,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

  《春秋汉含孳》曰:水火交感,阴阳以设,夫妇象也。(水火则阴阳也,阴阳则夫妇也。)

  又曰:妻象太阴,臣法金位。(金,阴中之刚,故喻臣位。水能纯柔。纯柔,妻象也。)

  《战国策》曰:邹忌长八尺有馀,身体逸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妻曰:"愈。"窥镜而自视,不如远矣。暮寝而思之。"吾妻之美我,私我也。"

  《史记》曰:晋重耳谓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吾冢上柏大矣。虽然,妾待子。"

  又曰:《易》基《乾》《坤》,《诗》始《关雎》,夫妇之际,人道大伦也。礼之用,惟婚姻为竞竞。

  又曰: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仪,曰:"仪贪无行资,必此人盗相璧。"共执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其妻曰:"嘻!子无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乃遂入秦,秦王以为客卿。

  又曰:吴起好用兵,事鲁君。齐人攻鲁,欲将起,以起取齐女为妻而疑之。起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鲁卒以为将,攻齐,大破之。

  又曰: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徐广曰:一云其夫亡。)抵父客。(如淳曰:父时故宾客。)父客素知张耳,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张耳是时脱身游,女家厚奉给张耳,以故致千里客,乃宦魏,为外黄令,名由此益贤。

  《汉书》曰:杨惲报段会宗云:"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

  又曰:京兆尹张敞为妇画眉,长安中传京兆眉妩,有司以奏敞。宣帝问之,对曰:"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画眉者。"

  范晔《后汉书》曰: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富骄而吾贫,不敢当。"妻曰:"大人以先生守约,故使妾侍巾栉,奉承君子,惟命是从。"乃悉归御服,更衣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毕,提瓮出汲。

  《后汉书》曰:班昭作《女诫》,马融善之,令妻女习焉。

  又曰:沛周郁妻者字阿,闲於妇道,而郁骄淫轻躁,多行无礼。郁父伟谓阿曰:"新妇贤者,女当以道正夫。郁之不改,新妇过也。"阿拜而受命,退谓左右曰:"我无樊、卫二姬之行,故君以责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谓我不奉教令,则罪在我矣。若言而见用,是为子违父而从妇,则罪在彼矣。"乃自杀。

  又曰:冯良有志行,与妻子相遇如君臣。

  又曰:曹操攻吕布,布欲降,而陈宫等自以负罪於操,深沮其计,谓布曰:"曹公远来,势不能久,将军若以步骑出屯於外,宫将馀众闭守於内。若向将军,宫引兵而攻其背;若但攻城,则将军救於外,可破也。"布然之,布妻曰:"昔曹氏待公台如赤子,犹舍而归我。今将军厚公台不过於曹,而欲委全城,捐妻子,孤军远出乎?若一旦有变,妾岂得为将军妻哉!"布乃止。

  又曰:郦炎风病恍惚,性至孝,遭母忧,疾甚发动。妻始产而惊死,妻家讼之,收系狱。炎病不能治对,遂死狱中。尚书卢植为之诔赞,以昭其懿。

  又曰:公孙述连征,任永、冯信并讬青盲,以避世难。永妻淫於前,匿情无言;见子入井,忍而不救。信侍婢亦对信奸通。及闻述诛,皆盥洗更视曰:"世适平,目即清。"淫者皆自杀。

  又曰:周泽为太守,尝卧疾斋宫。其妻哀泽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以妻干犯斋禁,遂收送诏狱谢罪。世疑其诡激,时人为之语曰:"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

  又曰: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诣太常,师事东海申君。申君卒,送丧到东海,边尝道当经其家,父母以封当还,豫为娶妻。封暂过拜亲,不宿而去。

  又曰:河南尹王调、洛阳令李阜与窦宪厚善,纵舍自由。尚书仆射乐恢劾奏调、阜,并及司隶校尉。诸所刺举,无所回避,贵戚恶之。妻每谏恢曰:"昔人有容身避害,何必以言取怨?"恢叹曰:"吾忍素餐立人之朝乎?"

  又曰:更始尚书谢躬,初,其妻知世祖不平常,戒躬曰:"君与刘公积不相能,而信其虚谈,不为之备,终受制矣。"躬不纳,竟为世祖所擒。

  又曰: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於野而远寻师,学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他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此织生自蚕茧,成於机杼,一丝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损失成功,稽废时月。夫子积学,当日知所忘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

  又曰:魏朗字仲英。入为尚书,举动皆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与子孙如严君焉。

  又曰:曹世叔妻,班彪之姑,名昭字惠。召入宫,号曰"大家"。每有贡献,遣大家作赋颂,注《列女传》,著《女诫》及诗,并行於时。

  《魏志》曰:初,司马宣王勒兵从阙下趣武库,当曹爽门人逼车住。爽妻刘氏怖,出至厅事,谓帐下守督曰:"公在外,今兵起,何如?"督曰:"夫人勿忧。"乃上门楼,引弩注箭,欲发。将孙谦在后,牵止之曰:"天下事未可知。"如此者一二,宣王遂过。

  又曰:郭淮字伯济,太原河曲人。拜车骑将军,封曲阳侯。淮妻王陵之妹,当从坐,侍御史往收,羌胡渠师数千人叩头请淮表留妻,淮不从。妻之道,莫不流涕,人人扼腕,欲劫留之。淮五子叩头流血,请淮。淮不忍视,乃遣妻还。淮以书白司马宣王曰:"五子哀母,不惜其身;若无其母,是无五子,亦无淮也。"书至,宣王亦宥之。

  《魏氏春秋》曰:许允为吏部郎,选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旨召入,将加罪。允妻阮氏跣出谓曰:"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允之入,帝怒诘之。对曰:"某郡太守虽满,文字先至,年限在后,日限在前。"帝取事视,乃释遣出,望其衣败,曰:"清吏也。"赐之衣。允之出为镇北也,喜谓其妻曰:"吾知免矣。"妻曰:"祸见於此,何免之有?"

  鱼豢《魏略》曰:桓范字元则,沛郡人也。使持节督青徐诸军,镇下邳。与徐州刺史邹歧争屋,引节欲斩歧,为歧所奏,不直,坐免。闻当转为冀州牧,是时冀州统属镇北,而镇北将军吕昭本在范后,范谓其妻仲长曰:"我宁作诸卿,向三公长跪耳,不能为吕子展屈也。"其妻曰:"君前在东坐,欲擅斩徐州,众人谓君难为作下。今复羞为吕屈,是复难为作上。"范怒其言触实,乃以刀环撞其腹,妻时怀孕,遂伤胎死。

  又曰:常林字伯槐,河内人也。少好学,为诸生,带经锄。其妻常自饷馈,虽在田野,相敬如宾。

  《晋书》曰: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聘,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复病亡。后其夫还,迳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又曰:谢安妻,刘琰妹也。既见家门富贵,而安独静退,乃谓曰:"丈夫不如此也。"安掩鼻曰:"恐不免耳。"(《世说》又载。)

  又曰:吴隐之为晋陵太守,妻负薪,冬月无被。欲浣衣,即披絮纺绩,以供朝夕。

  又曰:王凝之妻谢氏,字道韫,奕之女也。初适凝之,还,甚不乐。其叔安曰:"王郎,逸少子,不恶,汝何恨也。?"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胡封羯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又曰:王导为丞相,妻曹氏性妒,导甚惮之。乃密营别馆,以处众妾。曹氏知而将往焉。导恐妾被辱,遽命驾,犹迟之,以所执麈尾柄驱牛而进。司徒蔡谟闻之,戏导曰:"朝廷欲加公九卿之命。"弗之觉,但谦退而已。谟曰:"不闻馀物,惟有短辕犊车,长柄麈尾。"导大怒,谓人曰:"往与群贤共游洛中,何曾闻有蔡克儿也?"

  崔鸿《前秦录》曰:秦州刺史窦滔妻,彭城令苏道之女。有才学,织锦制回文诗,以赎夫罪。

  刘向《列女传》曰:鲁有秋胡子,既纳妻五日,而官於陈,五年乃归。未至其家,见路傍有美妇人,方采桑叶。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苦暴独采桑,吾行道远,愿托桑荫下一餐。"於是下赍休焉。妇人采桑不辍。秋胡子谓曰:"力田不如逢年,力桑不如见郎。今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力作,纺绩织纴,以供衣食,奉二亲、养夫子而已矣。吾不愿人之金,所愿,愿卿事上无有外意,妾事夫家亦无淫佚之志。子去矣,收子之赍与子笥金。"秋胡子遂去。归至家,奉金遗其母,母使人呼其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见之而惭。妇曰:"子束发修身,辞亲往仕,五年乃还,当欢喜,乍驰乍骤,扬尘疾至,思见亲。今者乃说路旁妇人,而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是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於身,心不遂。妾不忍见不孝不义之人,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东而走,自投於河而死。

  又曰:晋宗伯妻者,晋大夫伯宗之妻也。谓伯宗曰:"子之性固不可易也。且国家多贰,其危可立而待也。子何不豫结贤大夫以托州黎焉?"(伯宗子也。)伯宗曰:"诺。"乃得毕羊而友之。及栾不忌之难,三郄害伯宗,谮而杀之。毕羊乃送州黎于荆,遂得免焉。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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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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