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一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佣保

  《史记》曰:荆轲死,高渐离乃变名姓为人佣保,作於宋子。(徐广曰:宋子,县名也,今属钜鹿。)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彷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佣乃知音。"召使击筑。一座称善。

  又曰:栾布始与彭越为家人。时穷困,卖佣於齐,为人酒保。

  《后汉书》曰:公沙穆来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佣,为吴祐赁舂。祐与语,大惊,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间。

  又曰:杜根,字伯坚。永初玄年举孝廉,为郎中。时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根以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於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载出城外,根得苏。因得逃窜,为宜城山中酒家保。(保,使也。言为人佣力保任而使也。)积十五年,酒家知其贤,厚敬待之。

  《神仙传》曰:仙人李八伯者,欲授唐公房仙术。乃为作佣客,身作恶疮,脓溃臭恶。使公房夫人舐之。疮愈,乃授以《丹经》一卷。

  ○奴婢

  《说文》曰:奴、婢,皆古之罪人也。

  《方言》曰:荆淮海岱杂齐之间,(俗,不纯为杂。)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周礼·天官上·酒人职》曰: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女酒,女故晓酒者。古者徒男女没入县官曰奴,其少才智者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奴是也。)

  又《秋官上·司厉职》曰:其奴,男子入於罪隶,女子入于舂、槁。(郑司农云: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输于罪隶舂人、槁人之官也。由是观之,今之奴婢,古之为罪人也。)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有爵,谓命士以上也。龀,毁也。男年八岁、女七岁而毁齿。)

  《左传·襄四年》曰:斐豹,隶也,著於丹书。(隶,罪隶。斐豹有罪,没官为奴。丹书,罪约也。)

  《论语·微子》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

  《史记》曰:季布者,楚人也。项籍使将兵,数窘汉王。及项羽灭,季布匿濮阳周氏。周氏曰:"汉求将军急,且至臣家,能听臣,敢进计。"季布许之。乃髡钳季布,卖之朱家。朱家心知是季布,乃买置之,因诫其子曰:"田事听此奴,必与同食。"

  又曰:栾布为人所略,卖为奴於燕。燕将臧荼举以为都尉。

  又曰:卫青为侯家人,少时归其父,使牧羊。先母之子皆奴畜之,不以为兄弟。有钳徒相青官至封侯。青笑曰:"人奴之生,得无笞骂,即足矣,安得封候?"

  又曰:汉武帝时,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府库并虚,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为郎,增秩。

  又曰:霍光爱幸监奴冯子都,常与计事。

  《汉书》曰:薛宣奏张放骄纵奴者,并乘势为暴,至求吏妻不得,杀其夫。

  又曰:原涉遣奴至市买肉,奴秉涉气与屠争言,斫伤屠者,亡。是时,茂陵令尹翁归新视事。知涉名豪,欲以厉俗,遣两使胁守涉。至日中,奴不出,吏欲杀涉。涉肉袒自缚,箭贯耳诣廷尉门谢罪。

  又曰: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

  又曰:齐俗贱奴虏,而刀间独爱贵之。桀黠,奴人之所患,惟刀间收取,使之,终得其力。

  又曰:王凤群弟争为骄侈,奴僮以千数。

  又曰:孝宣皇帝诏曰:"夫褒有德,赏玄功,古今通义也。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宿卫忠正,宣德明恩,守节秉义,以安宗庙。"赏赐前后奴婢百七十人。

  又曰:王丹尽得父财,家累千金,奴僮数百。

  又曰:傅太后使谒者置诸官婢贱取之,复取执金吾官婢八人。

  《东观汉记》曰: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宠时斋,独在便坐室中,昼卧。子密等三奴缚宠着床板,告外吏:"大王解斋,吏皆便休。"又用宠声呼其妻入室,见宠。宠曰:"趋为诸将军辩装。"两奴将妻入取宠物,一奴守宠。宠谓奴曰:"若小儿,我素所爱,今解我缚,当以女珠妻若。"小奴见子密听其语,遂不得解。子密收金玉衣物,使宠妻缝两缣囊。夜解宠手,令作记告城门将军云:"今遣子密等诣兰卿子后所,其开门出,勿稽留。"书成,即断宠及妻头,置缣囊中,西入上告。

  又曰:刘宽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骂曰:"畜生。"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宽尝朝会,庄严已讫,妻使婢奉羹,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宽徐曰:"羹烂汝手?"

  又曰: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

  又曰:邓弘,字叔纪。奴醉,击长寿亭长,亭长将诣第白之。弘即见亭长,赏钱五千。异日,奴复与宫中卫士忿争,卫士殴捶奴,弘闻,复赏五千。

  又曰:朱晖为郡督邮,太守阮况当嫁女,欲买晖婢,不与。及况卒,晖送金三斤。人问其故,晖曰:"前不与婢者,恐以财货污府君耳。今重送者,以明己心也。"

  又曰:祝良为洛阳令,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

  又曰:韩卓,腊日奴窃食祭其母,卓义其心,即日勉之。

  《魏志》曰:晋室践阼,下诏曰:"故司空王基著德立勋,不营产业,其以官奴二人赐其家。"

  又曰:陈泰护匈奴中郎。京邑贵人多奇宝货,因泰市奴婢,泰皆挂之於壁,不发其封,及徵为尚书,悉以还之

  《蜀志》曰:刘琰侈靡,侍婢能为声乐,又教诵《灵光殿赋》。

  又曰:初,孙权以妹妻先主。妹才捷刚猛,有诸兄风,侍婢百馀人执刀立。先主每入,心常懔懔。

  《晋书》曰:石崇有苍头八百馀。又崇有婢"绿珠",美而艳,善吹笛。孙秀使人求之。崇时在金谷别馆,方登凉台,临清流,妇人侍侧。使者以告。崇尽出婢妾数十人以示之,皆蕴兰麝,被罗縠,曰:"在所择。"使者曰:"君侯服御丽矣,然本受命止索绿珠,不识孰是?"崇勃然曰:"绿珠吾所爱,不可得也。"秀遂诛崇。

  又曰:郭璞爱主人婢,无由而得,乃取小豆三斗,绕主人宅散之。主人晨起见赤衣人数千围其家,就视则灭,甚恶之,请璞为卦。璞曰:"君家不宜畜此婢,可於东南二十里卖之,慎勿争价,则此祓可除也。"主人从之。璞阴令人贱买此婢。复为苻投井中,数千赤衣人皆反缚,一一自投于井,主人大悦。璞携婢去。

  又曰:祖纳少孤贫,自炊爨以养母。平北将军王敦闻之,遗其二婢,辟为从事中郎。有戏之曰:"奴价倍婢。"纳曰:"百里奚何必轻於五羖皮?"

  又曰:刘惔,姓简贵,与王羲之雅相友善。郄愔有伧奴善知文章,羲之爱之,每称奴于惔。惔问:"何如方回耶?"羲之曰:"小人耳,何比郄公!"惔曰:"若不如方回,故常奴耳!"

  又曰:桓温自以雄姿风气是宣帝、刘琨之俦,有以比王敦者,意甚不平。及是征还,於北方得一巧作老婢,访之,乃琨妓女也。一见温,便潸然而泣。温问其故,答曰:"公甚似刘司空。"温大悦,出外整理衣冠,又呼婢问之。婢云:"唇甚似,恨薄;眼甚似,恨小;鬓甚似,恨赤;形甚似,恨短;声甚似,恨雌。"温於是疠冠解带,昏然而睡,不怡者数日。

  又曰:幸灵周旋江州间,谓其士人曰:"天地之於人物一也,咸欲不失其性,奈何制服人以为奴婢乎!诸君若欲享多福,以保姓命,可悉免遣之。"

  又曰:干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於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馀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馀食与之。息情如生,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又生子。

  又《桓伊传》:晋孝武帝召伊饮,帝命伊吹笛。伊即吹为一弄,乃放笛云:"臣於筝分乃不及笛,然自足以韵合歌管,请以筝歌,并请一吹笛人。"帝善其调达,乃敕御妓奏笛。伊又云:"御府人於臣自不合,臣有一奴,善相便串。"帝弥赏其放率,乃许召之。奴既吹笛,伊便抚筝而歌。

  《晋中兴书》曰:祖约为丞相从事中郎,於府内为婢所伤,司直刘隗奏约患生婢仆,身被刑伤。约甚惭耻,遂解职还家。

  《齐书》曰:虞悰治家富殖,奴婢无游手,虽在南土,而会稽海味无不毕致焉。

  又曰:陆澄弟鲜。扬州主簿顾测以两奴就鲜质钱,鲜死,子晫诬为买券,澄为中丞,测与书相往反,后又笺与太守萧缅云:"澄欲成子弟之非,未近义方之训,此趋贩所不为,况搢绅领袖儒宗胜达乎?"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慕容冲进逼长安,坚登城观之,叹曰:"此虏何从出也,其强若斯!"大言责冲曰:"尔辈群奴,正可牧牛羊,何为送死?"冲曰:"奴则奴矣。既厌奴苦,复欲取尔见代。"

  《唐书》曰:哥舒翰有家奴曰"左车",年十五六,亦有膂力。翰善使枪,追贼及之,以枪答其肩而喝之,贼惊顾,翰从而刺其喉,皆剔高三丈而堕,无不死者。左车辄下马斩首,率以为常。

  又曰:德宗初即位,诏曰:"邕府岁贡奴婢,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罢之。"

  又曰:罗让累迁至福建观察使兼御史中丞,甚著仁惠。有以女奴遗让者,让访其所自,曰:"本某寺家人,兄姊九人皆为官所鬻,其留者惟老母耳!"让惨然,焚其丹书,以归其母。

  又曰:李玄道,累迁给事中,封姑臧县男。时王君廓为幽州都督,朝廷以其武将不习时事,拜玄道幽州长史,以维持府事。廓在郡屡为非法,玄道数正议裁之。尝又遗玄道一婢,玄道问婢所由,云本良家子,为君廓所掠。玄道因放遣之。

  《管子》曰:齐桓公使管仲求宁戚,应之曰:"浩浩乎,管仲不能知!"婢子问之,仲曰:"非婢子所知也。"婢子曰:"《诗》有之:浩浩之水,游游之鱼。未有室家,我将安居?宁子其欲室乎?"仲以言告桓公。

  《风俗通》曰:南阳庞俭,少失其父。后居闾里,凿井得钱千馀万。行求老苍头,使主牛马耕种,值钱二万。有宾婚大会,奴在灶下,窃言:"堂上母,我妇也。"缇即白其母,母使验问,曰:"是我公也。"因下堂抱其颈啼泣,遂为夫妇。俭及子历二千石,刺史七八人。时人为之语曰:"庐里庞公,凿井得铜,买奴得公。"

  又曰:将作大匠陈国公孙志节有苍头地馀,年十七,情性聪惠,仪状端正,工书疏。志节为户曹史,令地馀归取资用,因持车马亡去。到丹阳,自云姓王名斌,字文高,遂留为诸曹史。志节拜扬州刺史,郡选曹史,衣冠子弟皆出斌下,乃用之。斌乞屏左右,叩头涕洟曰:"斌即明使君地馀也。"斌后为苍梧太守。

  《三辅决录》曰:平陵孟他尽以家财赂张让监奴,奴惭问所欲,他曰:"欲得卿曹拜。"时宾客求见让者,车常数百乘,累日不得通。他后至,诸奴迎拜,径将他车独入。众谓他与让善,争以物赂他,他得以赂让。

  《魏武遗令》:吾婢皆勤苦,使着铜雀台,善待之。

  《石虎邺中记》曰:石勒,字世龙,上党郭季子奴也。勒未生之前,襄国有谶曰:"古在左,月在右,让言退,或入口。"襄国字也,遂治襄国。

  《新序》曰:昌邑王冶侧铸冠十枚,以冠赐之师及儒者,后以冠冠奴。龚遂免冠归之曰:"王赐儒者冠,下至臣,今以馀冠冠奴,是大王奴虏畜臣也。"

  《郭子》曰:贾公闾女悦韩寿,问婢识否,一婢云:"是其故主。"女内怀存想,婢后往寿家说如此。寿乃令婢通己意,女大喜,遂与通。

  《世说》曰:郑玄家奴婢皆读书。玄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著泥中。须臾,复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诰林》曰:裴秀年十八,有令望。母是婢,而嫡母妒,犹令秀母亲役。后大集客,秀母下食,众宾见,并起拜之。答曰:"微贱岂宜如此,当为小儿故耳!"於是大母乃不敢复使之。

  又曰:石崇厕有十馀婢侍列,莫不毕备,又与新衣出。客多羞不能如厕。王敦大将军往,脱故衣,着新衣,意傲然。群婢谓曰:"此客必能作贼。"

  又曰:宗岱为青州刺史,禁淫祠,著《无鬼论》,甚精,莫能屈。后有书生诣岱,岱与谈论,书生乃振衣而去,曰:"绝我辈血食二十馀年,君有青牛髯奴,所以未得相困耳。奴已叛,牛已死,今日得相制矣。"言绝而失,明日而岱亡。

  《搜神记》曰:诸葛恪已被杀,其妻在室问婢曰:"汝何故血臭?"婢蹙然起跃至于栋,攘臂切齿而言曰:"诸葛恪公乃为孙峻所杀!"

  又曰:晋杜世嘏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十馀年开墓而婢尚生。云其始如眠,有顷渐觉,自谓一再宿。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续搜神记》曰:勾章张然,滞役在都,有少妇遂与奴通。然养一狗,甚快。后还,奴欲谋杀然,张弓拔刀当户。然大唤曰:"乌龙狗!"遂咋奴头,然因取刀杀奴,以妇付官。

  《梁冀别传》曰:梁冀爱监奴秦宫,官至太仓令,得出入妻所,每见辄屏御者,托以言事,因通焉。宫内外兼宠,刺史、二千石皆谒拜之。扶风人士孙奋居富,冀从贷钱五千万,奋以三千万与之,冀大怒,乃告郡县,认奋母为守臧婢,云盗白珠十斛、紫磨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奋兄弟,死於狱中,悉没货财。

  《顾谭别传》曰:谭为太常,录尚书事,从交州家无私积,奴婢不满十人。

  《杜兰香传》曰:晋太康中,兰香降张硕为诗赠硕云:"纵辔代摩奴,须臾就尹喜。"摩奴是香御车奴,曾忤其旨,是以自御。硕说如此。

  《异录传》曰:庐陵欧明商,行经彭泽湖,每以物投湖中为礼。后见湖中有吏着单衣乘马云:"青洪君使要。"明过至一府舍,吏曰:"青洪感君以礼,必有重送者,皆勿取,但求如愿。"明从之。青洪君不得已,呼如愿送明去。如愿者,神婢也,所愿辄得,数年大富。

  《列女传》曰:周室大夫仕於周,妻淫於邻人,恐主父还觉之,为毒药使媵婢进之。婢恐进之则杀主父,言之则杀主母,因僵仆覆酒。主父怒而笞之。妻恐婢言之,因他过欲杀婢,婢就杖将死而不言。主父之弟闻之,具以告。主人杀其妻,将纳婢以为妻。婢辞,欲自杀。主父乃厚币嫁之。

  《列女后传》曰:会稽翟素者,翟氏之女,受娉未及配,適遭贼,欲犯之,临以刃曰:"不从者,今即死矣。"素曰:"我可得而杀,不可得而辱。"素婢名青,青乞代素,贼遂杀素。复欲犯青。青曰:"向欲代素者,恐被耻获害耳,今素已死,我岂有欲哉!"贼复杀之。

  汉王褒《僮约》曰:蜀郡王褒以事止寡妇杨惠舍,有一奴名便,倩行酤酒。便曰:"大夫买便时,但要守家,不约为他家男子酤酒也。"褒大怒曰:"宁欲卖耶!"奴复曰:"欲使便,皆当上券。不上券,便不能为也。"褒乃为券曰:"奴百役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扫,饮食洗涤,居当守臼缚帚,裁盂凿斗。出入不得骑马载车,踑坐大呶,下床振头,垂钓刈刍,织履作粗,黏雀张鸟,结网捕鱼,缴雁弹凫,登山射鹿,入水捕龟,后园纵鱼。雁鹜百馀,驱逐鸱鸟,持梢牧猪,种姜养羊,长育豚驹,粪除堂庑,饮马食牛。鼓四起坐,夜半益刍。舍中有客,提壶行酤,汲水作餔,凋杯整案。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惟得染唇口,不得倾盂覆斗。不得晨出夜入,交关伴偶。多取蒲茅,益作绳索。雨堕无所为,当编蒋织。植种桃李梨柿柘桑,三丈一树,八尺为行。果类相从,纵横相当。果熟收敛,不得吮尝。犬吠当起,惊告邻里,枪门柱户,上楼击柝,持楯曳矛,还落三周,勤心疾作,不得遨游。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欲休,当舂一石,夜半无事,浣衣当白。若有私钱,主给宾客。奴不得有奸私,事当闻白,奴不听教,当笞一百。"读券文讫,辞穷咋索,仡仡叩头,两手自缚,目泪下落,鼻涕长尺。审如王大夫言,不如早归黄土,陌丘蚓钻额早知当尔,为王大夫酤酒,真不敢作恶。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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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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