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贞女上

  《毛诗》曰:《汉广》,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又曰:《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谁谓雀无角,何以空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又曰:《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髡彼两髦,实惟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礼记》曰: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为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於礼矣夫!"

  《穀梁传》曰:宋灾,伯姬卒。《传》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於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义,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战国策》曰:韩取聂政尸暴於市,县购之千金。久之,莫知谁子。正姊闻之,曰:"弟至贤,爱妾之躯,灭吾弟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没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不吾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亦自杀於尸旁。晋、楚、齐闻之,曰:"非独聂政之能,乃其姊者亦烈女也。"

  《史记》曰:巴寡妇清,其先得舟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寡妇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

  袁弘《后汉纪》曰:初,弘农王唐姬,故会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欲嫁之,不从。及关中破,为李傕所略,不敢自说也。傕欲妻之,姬弗听。尚书贾诩闻之,以为宜加爵号。於是,迎置於园,拜为弘农王妃。

  谢承《后汉书》曰:曹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伯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伯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杀。

  鱼豢《魏略》曰:庞毓外祖父为人所杀。其二子弱,不能报。毓母载车出,与仇家相逢於府门外,乃拔刀下车,手斫杀之。州郡义其女人能如此,纵而不问。及毓长大,节行又如此,故令酒泉画其母子仪像於厅壁,而铭赞之。

  谢灵运《晋书》曰:刘曜、王弥入于京都,焚烧宫庙六宫,幽辱愍怀太子妃,妃拔刃距贼曰:"吾皇太子妃,义不为逆胡所污。"遂见害。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张茂,初起义讨贼,陈武一郡用全。中宗初,镇召为掾属,中兴累迁至太子右卫,率为吴国内史,为沈充所杀。茂妻陆氏,散家财,合义军助国讨充。诣阙上书,理茂忠节,诏书褒叹,追赠太仆卿。

  邓粲《晋纪》曰:前始兴太守尹虞起兵於巴陵日,号监军以讨杜弢,连战稍胜,遂进长沙,为弢所没。初败,略虞二女,皆国色也,将妻之。女不肯,曰:"我父二千石,终不为贼作妇,有死而已。"及虞攻贼,贼杀之。

  又曰:散骑常侍梁纬妻辛氏,陇西人也。刘曜欲妻之,使人扶取。因据地哭,从者亦哭,曜并杀之。

  又曰:广平太守崔谅,表政谷孰长崔希子休妻石氏,年十馀岁,为邦邑所宗。既归郑氏,为九族所重。休前妻女少孤,父希临终,有庶子沉生。是时,汉未大乱,希命弃之。石氏曰:"奈何使舅爱之至不存活乎?宁割肌肤之恩以存顾援之命。"养沉及前女,力不兼举,九年之中,三不举子。

  《梁书》曰:王僧辩母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僧辩父神念以天监初董率徒众据东关,退保合肥巢湖西,因娶以为室,生僧辩。性甚安和,善於绥接,家门内外,莫不怀之。初,僧辩下狱,夫人流泪徒行,将谢罪,世祖不与相见。时贞惠世子有宠於世祖,军国大事多问焉。夫人往诣阁,自陈无训,涕泗呜咽,众并怜之。及僧辩免出,夫人深相责励,辞色俱严。云:"人之事君,惟须忠烈,非但保佑当世,亦乃庆流子孙。"及僧辩克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恒自谦损,不以富贵骄物,朝野咸共称之,谓为明哲妇人也。

  崔鸿《前秦录》曰:苻登妻毛氏,毛与之女也。善骑射,营垒既陷,犹弯弓跨马率壮士数百与姚苌交战,杀贼七百馀人,众寡不敌,吻苌所执。毛有姿色,苌将纳之,毛骂曰:"天子皇后,安可为贼羌所辱。"苌杀之。

  崔鸿《前赵录》曰:陕有妇人十九,嫠居,事叔姑甚谨,其家欲夺而嫁之,此妇毁面自誓。

  崔鸿《后凉录》曰:建中将军、辽东太守吕宪妻苻氏,年十五,有姿色,宪率自杀。

  《后凉录》曰:初,吕绍之死也,美人敦煌张氏,年十四,为沙门,清辩,有姿色,吕隆见而悦之,遣中书郎裴敏说之。张氏善言理,敏为之屈。隆亲逼之,张氏曰:"钦乐至法,故投身道门,且一辱於人,誓不毁节,今逼如此,岂非命也。"升门楼自投於地,二胫俱折,口诵佛经,俄而卒。

  又曰:吕超杀纂,纂后氏扩及侍婢数人,殡纂于城西,超问杨氏玉玺何在?杨氏怒曰:"尽怀之矣。"杨氏,国色也,超将妻之,谓父桓曰:"后若自杀,祸及卿宗。"桓以言告杨氏,杨氏曰:"大人本卖女与氐以图富贵,一之以甚,可复使女辱于二氐乎?"桓不能强,乃自杀。

  《后魏书》曰:泾州贞女仙氏,许嫁彭老生为妻,币娉既毕,未成礼,率行贞淑,居贫常自舂汲,以养父母。老生辄往逼之。女曰:"与君礼命虽毕,二门多故,未相见,何由不禀父母,擅见陵辱!若苟行非礼,正可身死耳。"遂不肯从。老生怒而刺杀之,取其衣服。女尚能言,临死谓老生曰:"先身何罪,与君相遇。我所以执节自固者,宁更有所邀?正欲奉给君耳。今反为君所杀,若魂灵有知,自当知报。"言终而绝。老生持女衣服珠璎至其叔宅,以告叔。叔曰:"此是汝妇,奈何杀之,天不佑汝。"遂执送官。太和七年,有司劾以死罪。诏曰:"老生不仁,侵陵贞淑,原其强暴,便可诛戮。而女守礼履节,没身不移,虽处草莱,行合古迹,宜赐美名,以显风操。其标墓旌善,号曰贞女。"

  又曰:勃海封卓妻,彭城刘氏女也。成婚一夕,卓官於京师,后以事伏法。刘氏在家,忽然梦想,知卓已死,哀泣不辍。诸嫂喻之不止,鞠挟,凶问果至,遂愤叹而死。时人比之秦嘉妻。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为之诗。

  又曰:平原鄃县女子孙男玉,夫为零县民所杀。追执雠人,男玉欲自杀之,其弟止而不听。男玉曰:"女人出适,以夫为天,当亲自复雪,云何假人之手!"遂以杖殴杀。有司处死以闻,显祖诏曰:"男玉重节轻身,以义犯法,缘情定罪,理可原,其特恕之。"

  《隋书》曰:杨庆,王世充以兄女妻之,署荥州刺史。及世充将败,庆欲将其妻同归长安。其妻乃告之曰:"国家以妾奉箕帚於公者,欲以申厚意,结公心耳。今叔父穷迫,家国将危,而公不顾婚姻,孤负付嘱。为全家之计,非妾所能责公也。妾若至长安,则公家一婢耳。何用妾为?愿得送还,君之惠也。"庆不许。其妻遂沐浴靓妆,饮药而死。庆遂归大唐,为宜州刺史。

  又曰:玄务光母者,范阳卢氏女也。少好读书,造次以礼。盛年寡居,诸子幼弱,家贫不能就学,卢氏每亲自教授,勖以义方,世以此称之。仁寿末,汉王谅举毙薮,遣将綦良往山东略地。良以务光吻记室。及良败,慈州刺史上官政薄务光之家,见卢氏,悦而逼之,卢氏以死自誓。政为人凶悍,怒甚,以烛烧其身。卢氏执志弥固,竟不屈节。

  又曰:孝女王舜者,赵郡王子春之女也。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属齐灭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舜时年七岁,有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而舜阴有复雠之心,长忻殊不为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之,辄拒不从。乃密谓其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雠不复。吾辈虽是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汝意如何?"妹皆垂泣曰:"惟姊所命。"是夜,姊妹各持刀逾墙而入,手杀长忻夫妻,以告父墓。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高祖闻而嘉叹,特原其罪。

  又曰:韩觊妻者,洛阳于氏女也,字茂德。父实,周大左辅。于氏年十四,适于觊。虽生长膏腴,家门鼎盛,而动遵礼度,躬自俭约,宗党敬之。年十八,觊从军战没,于氏哀毁骨立,恸感行路。每至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及免丧,其父以其幼少无子,将嫁之。誓无异志。复令家人敦喻,于氏昼夜涕泣,截发自誓。其父喟然伤感,遂不夺其志。因研掾之弟子世隆为嗣,身自扶育,爱同己生,训导有方,卒能成立。自孀居已后,惟时或归宁,至亲族之家,绝不来往。有尊卑就省谒者,送迎皆不出户庭。蔬食布衣,不听声乐,以此终身。

  又曰:裴伦妻者,何东柳氏女也,少有风训。大业末,伦为渭源令。属薛举之乱,县城为贼所陷,伦遇害。柳时年四十,有二女及儿妇三人,皆有美色。柳氏谓之曰:"我辈逢祸乱,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我门风有素,义不受辱於群贼,我将与汝等同死,如何?"其女等皆垂泣曰:"惟母所命。"柳氏自投于井,其女及妇相继而下,皆重死於井中。

  又曰:赵玄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父儦,在《文学传》。家有素范,子女皆遵礼度。玄楷父为仆射,家富於财,重其门望,厚礼以娉之。玄楷甚敬崔氏,虽宰社私,不妄言笑,进止容服,动合礼仪。化及之反也,玄楷随至河北将归长安。至滏口,遇盗攻掠,玄楷仅以身免。崔氏为贼所拘,贼请以为妻,崔氏谓贼曰:"我士大夫女,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为贼妇,终必不能。"群贼毁裂其衣,形体悉露,缚於箦床之上,将凌辱。崔诈之曰:"今力已屈,当听处分,不敢相违,请解缚。"贼遽释之。妻因着衣,取贼佩刀,倚树而立曰:"欲杀我,任加刀锯。若欲觅死,任来相逼!"贼大怒,乱射杀。玄楷后得杀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又曰:锺士雄母者,临贺蒋氏女也。士雄仕陈,为伏波将军。陈主以士雄岭南酋帅,虑其反复,每质蒋氏於都下。及晋王平江南,以士雄在岭表,欲以恩义致之,遣蒋氏归临贺。既而同郡虞子茂、锺文华等作乱,举兵攻城,遣人召士雄,士雄将应之。蒋氏谓士雄曰:"我前宰娠都,备尝辛苦。今逢圣化,母子聚集,没身不能上报,乌得为逆哉!汝若禽兽其心,背德忘义者,我当自杀於汝前。"士雄於是遂止。蒋氏复为书与子茂等,谕以祸福。子茂不从,寻为官军所败。上闻蒋氏,甚异之,封为安乐县君。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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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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