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孝感

  《孝经左契》曰:玄气混沌,孝在其中。天子孝,天龙负图,地龟出书,大孽消灭,云景出游。

  《孝经援神契》曰:庶人孝则木泽茂,浮珍舒恪草,秀水出神鱼。(此庶人谓有德不仕,若曾子之孝,千里感母,能使其域致珍也。)

  《东观汉记》曰:明帝,光武弟四子,阴后所生。即祚,长思远慕,至逾年,乃率诸王侯公主、外戚、郡国计吏上陵,如会殿前礼。正月,上谒原陵,梦先帝太后如平生,亲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积於树,百官取以荐。会毕,上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恸悲涕,令易脂泽妆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又曰:姜诗,字士游,广汉雒人。遭值年荒,与妇佣作养母。贼经其里,束兵安步,云"不可惊孝子"。母好饮江水,儿常取水溺死。夫妇痛,恐母知,诈云行学,岁作衣投于江中,俄而涌泉,出於舍侧,味如江水,井旦出鲤鱼一双。

  谢承《后汉书》曰:方储,字圣明,丹阳歙人。幼丧父,事母。母终,自负土成坟,种奇树千株,白兔游其下。

  《魏略》曰:程坚,字谋角,南阳人。居贫,以磨镜给养。母丧,哀号。枥下有马,每闻坚哭辄泪出,暂辍刍草。

  《晋书》曰:王祥,性至孝。继母朱氏不慈,犹令除扫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冠不解。母令守奈实,每风雨至,抱树而立。母又思黄雀炙,忽有十数黄雀飞入幕,以供母食。又母冬月欲食生鱼,祥脱衣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乡里以为孝感所致。

  又曰:吴隐之,字处默。年十岁,丁父忧,每号哭,行人为流涕。家贫,无人鸣鼓,每至号哭之时,有双鹤警叫,及祥练之夕,复有群雁俱集。时人咸以孝感所致。

  《晋中兴书》曰:何琦,字万伦。遭母忧,停柩在殡,为邻火所逼,烟焰已交,家乏僮役,计无从出,乃匍匐棺所号哭而已。俄而风止火息,堂屋一间乃免。

  又曰:乌程吴达往经饥馑,父母兄嫂及群从小幼之亲,十有三人。达病笃。邻里咸苇裹衣而埋之,亲属皆尽,存者惟达夫妇而已。家徒四壁,昼则佣赁,夜还烧砖伐木。夜在山中屡遇虎,虎下道避之。夫妻勤苦,期年中成七墓十二棺,邻里嘉上其志义,葬日悉出助之。太守张崇之义其志行,加羔雁之礼,命补功曹吏。达以门寒,固辞不就。

  萧子显《齐书》曰:永兴王氏女,年五岁得毒病,两目皆盲。性至孝。年三十父死,临尸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开。时人称为孝感。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刘殷七岁丧父,哀毁过礼。曾祖母王氏,盛冬思堇。殷年九岁,乃于泽中恸哭,收泪视地,见有堇生焉,得斛馀而归。食而不减,至堇生乃尽。其夜梦人谓殷曰:"西篱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锺焉。铭曰:"七年粟百石以赐孝子刘殷。"自是食之,七年乃尽。

  又曰:王延,字延玄,西河人也。九岁丧母,后母卜氏遇之无道,延供事弥谨。卜恒取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不言。卜盛冬敕延云:思生鱼。延求鱼不获,卜杖之流血。延寻汾叩凌而哭,得生鱼一只,长五尺。卜食之,积日不尽,尔乃心寤,抚延如亲子。

  《秦记》曰:苻健皇始玄年,晋梁州刺史司马勋入秦州,获尚书赵琨,煞而弃其尸。琨子焕求父尸不得,乃悲号不已。俄有群鸟悲鸣,从山而来,来而复反,寻鸟向山而得父尸。

  《南史》曰:潘综,吴兴乌程人也。孙恩之乱,妖党攻破村邑,综与父骠共走避贼。骠年老行迟,贼转逼,骠语:"我不能去,汝走可脱,幸勿俱死。"玺因之坐地。综迎贼叩头曰:"父年老,乞赐生命。"贼至,骠亦请贼曰:"儿年少,自能走,今为孝子不去。老子不惜死,乞活此儿。"贼因斫骠。综抱父於腹下,贼斫综头面,凡四创。综当时闷绝。又一贼从傍来,相谓曰:"卿欲举大事。此儿以死救父,尔何可煞?煞孝子不祥。"贼乃止,父子乃得免。

  《齐书》曰:匡昕,字令先,庐陵人。有至性,隐金华山,服食不与俗人交。母病亡,已经七月,昕奔还号叫,母即苏,皆谓孝感所致。

  《齐春秋》曰:宗玄卿,字希苻。早孤,为祖母所养。祖母病,玄卿在远辄心痛,大病则大痛,小病则小痛,如此常也。

  又曰:焦华,父遗,曾病甚,冬中思瓜。华忽梦人谓之曰:"闻尔父思瓜,故送助养。"呼从者进之,华跪受。寤而瓜在手,香非常也。父食之而病愈。

  又曰:刘灵哲,字文明。母病,祈祷至多,忽梦一人以药与之曰:"煮服之即馋拢"惊寤,於枕间得所梦之药,似竹根,服之立馋拢馀根於斋前种,叶似{艹凫}茈,莫有识者。

  又曰:萧睿明,字景懠。(在计切。)母病风积年,昼夜祈祷。时寒,睿明下泪为冰,筋额上叩血出,亦冰不流。忽有一人以小石函授之,曰:"此能治丈夫百病。"睿明受之,忽不见人,以函奉母,惟有三寸绢丹,书为"日月"字。母即平愈。

  又曰:解叔谦,字楚梁。母有疾,於夜庭中祈祠,闻空中云:"此疾无他,得丁公藤为酒便馋拢"即诣医及《本草》,皆无识者。乃求访至宜都,遥睹山中一老翁伐木,问其所用,答曰:"此丁公藤,治风尤验。"叔谦伏地流涕,具款求意。此公与之四段,并示渍酒法。叔谦拜领受之。复视翁,不见。依法为酒,母疾顿愈。

  《梁书》曰:陆襄,字师伯。常卒心痛,医方须三斗粟浆。时属凝冬,日又暮矣,求乞无所,忽有老人诣门货浆,量如方斛。始欲酬直,无何失之。时以襄孝感致焉。

  又曰:臧盾有孝性,随父宿直廷尉。母刘氏在宅暴亡,盾左手中指痛,不得寝。及晓,宅信果报凶问,其感通如此。

  又曰:甄恬,字彦约。数岁丧父,哀戚有若成人。年八岁,问其母,恨不识父,悲泣累日。忽云有见形状,即其父也。及母亡,庐于墓,有鸟玄黄色,集于庐树。恬哭即鸣,止则无声。

  《陈书》曰:吴明彻幼孤,性至孝。年十四,感坟茔未修,家贫无以取给,乃勤力耕种。时天下亢旱,苗稼焦枯。明彻哀愤,每之田中号哭,仰天自诉。居数日,有田还者云:"苗已更生。"明彻疑其欺己,及往如言。秋而大获,足充葬用。

  《三国典略》曰:柳遐,母尝乳间发疽,医云须人吮脓,遐应声即吮,旬日遂瘳。咸以为孝感所致。

  《后魏书》曰:王崇,字邕,阳夏雍丘人也。母亡,扶而后起,鬓发堕落。未及迁葬,权殡宅西。崇庐於殡所,昼夜哭泣,鸠鸽群至。有一小鸟,素质黑眸,形大於雀,栖於崇庐,朝夕不去。母丧始阕,复丁父忧,哀毁过礼。是年,阳夏风雹,所经之处,禽兽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风雹便止,禾麦十顷,无所损落,及过崇地,风雹如初。咸称至行所感。

  又曰:吴悉达,河东闻喜人。父母为人所杀,四时号慕,悲感乡邻。及长报仇,避地永安。后欲改葬,岁月淹久,亡失坟墓,连年於闻喜旧乡推寻弗获,号哭之声,昼夜不止。周游巡历,叫诉神祇。忽於悉达足下地陷,得父铭记。因迁葬曾祖以下三世九丧。

  《后周书》云:张玄,字孝始,芮城人。年十六,祖丧明三年,玄居常忧泣。遂请七僧,燃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行道。言曰:"玄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日燃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玄求代暗。"如此七日。其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鞞疗其祖目,谓玄曰:"勿忧悲也,三日之后,祖目必馋拢"如期果明。

  《唐书》曰:豫州人许坦,年十岁馀,父入山采药。父为猛兽所噬,即号叫,以杖击之,兽遂奔走,父以得全。太宗闻而谓侍臣曰:"坦虽幼童,遂能致命救亲,至孝自衷,深可嘉尚。"授文林郎,赐物五十段。

  又曰:博州梁文贞,虢州阌乡人。少从征役,比回父母皆卒。文贞恨不获终养,乃穿圹为门,磴道出入,晨夕洒扫其中。结庐墓侧,未尝暂息。自是不言三十年,家人有所问,但画字以对。其后山水冲断驿路,更於原上开道,经文贞墓前。由是行旅见之,远近莫不钦叹。有甘露降茔前树,白兔驯扰。开玄初,县令崔季友刊石以纪之。十四年,刺史许景先奏:"文贞孝行特绝,泣血庐墓三十馀年,请宣付史官。"

  又曰:安金藏,神龙初丧母,葬於都南阙口之北,庐於墓侧,躬造石坟石塔,昼夜不息。原上旧无水,忽有涌泉自出。又有李树盛冬花开,犬鹿相狎。

  萧广济《孝子传》曰:杜孝,巴郡人也。少失父,与母居,至孝。充役在成都,母喜食生鱼,孝於蜀截大竹筒盛鱼二头,塞之以草。祝曰:"我母必得此。"因投中流。妇出渚乃见筒横来触岸,异而取视,有二鱼。含笑曰:"必我婿所寄。"熟而进之,闻者叹骇。

  又曰:邢渠失母,与父仲居,性至孝。贫无子,佣以给父。父老齿落,不能食,渠常自哺之,专专然代其喘息。仲遂康休,齿落更生,百馀岁乃卒也。

  又曰:隗通,字君相。母好饮江水,常乘舟楫置之,深浚艰辛,忽有横石特起,直趋江脊。后取水,无复劳剧。

  又曰:辛缮,字幼文。母丧,精庐旁有大鸟,头高五尺,鸡首燕颔,鱼尾蛇颈,备五色而青,栖于门树。

  又曰:文让养母至孝。及丧,不用僮仆之力,兄弟二人营筑其坟,暂归取粮,群鸟数千衔壤,俄而成坟。

  《小说》曰:宋宜都王铿,三岁丧母。及有识,问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祈请幽冥求一梦见。至六岁,梦见一妇人,谓之曰:"我是汝之母。"铿悲泣。旦说之,容貌衣服事事如平生也。

  《世说》曰:郑子产善事母。奉命聘晋,道中心痛,遣人还家,起居问母。母曰:"吾忽心体不调,忆想汝耳,更无他也。"

  祖台《志怪》曰:吴中书郎盛仲至孝。母王氏失明,仲暂行,敕婢食母。婢乃取蛴螬蒸食之,母甚以为美,不知是何物。儿还,母曰:"汝行后,婢进吾食甚甘,然非鱼肉。汝试问之。"既而问婢,婢服曰:"实是螬蛴。"仲抱母恸哭,母目霍然立开。

  宋躬《孝子传》曰:丘杰,字伟跱,吴兴乌程人也。遭母丧,以熟菜有味,不尝於口。病岁馀,忽梦见母,曰:"死正是分别耳,何事乃尔荼苦!汝啖生菜,遇虾蟆毒,灵床前有瓯,瓯中三丸药可取服之。"杰惊起,果得瓯,瓯中有药,服之,下科斗子数升。丘氏世宝此瓯,宋大明七年灾火焚失之。

  又曰:陈遗,吴郡人。少为郡吏,母好铛底焦饭,遗在役常带一囊,每煮食辄录其焦以贻母。后孙恩乱,聚得数升,常带自随。及逃窜,多有饿死,遗食此得祸拢母昼夜泣涕,目为失明,耳无所闻。遗还入户,再拜号咽,母豁然有闻见。

  又曰:韩灵珍,东海郯人。丧母三年,贫无所葬,与弟灵敏共种瓜半亩,欲以营殡。及瓜熟采卖,每朝取,暮复生,大小如初。遂得充葬。

  又曰:夏侯,字长况,梁国宁陵人也。母疾,屡经危困,衣不释带二年。母不忍见其辛苦,使出便寝息。出便卧,忽梦见其父来曰:"汝母病源深痼,天常矜汝至孝,赐药在屋后桑树上。"乃惊起,如言得药,而取水和进之,便得痊馋拢

  又曰:宋承,字世林,父资丧,葬旧茔,负土作坟,不役僮仆,一夕间土壤自高五尺,松竹生焉。

  又曰:韦俊,字文高,京兆杜陵人。尝与其父共有所之,夜宿逆旅。时多虎,将晓,虎绕屋号吼,俊乃出户当之。虎弭耳屈膝伏而不动,俊跪曰:"汝饥可食我,不宜惊吾亲老。"虎逡巡而退,屋人皆安全。

  又曰:伍袭,字世长,武陵人。父没羌中,乃学羌语言、衣服,与宾客入构诸羌,令相攻。袭乘羌,负丧而归。葬毕,因居墓所。每哭辄有鹿踞坟而鸣。汉法,死事之孤,皆拜郎中,而袭不忍受。吏迫之,乃掘室逃其中,吏不知处。

  又曰:缪斐,东海兰陵人。父忽患病,医药不给。斐夜叩头,不寝,不食,气息将尽,至三更中,忽有二神引锁而至,求斐曰:"尊府君昔经见侵,故有怨报。君至孝所感,昨为天曹摄录。"斐惊起,视父已差,父云:"吾昔过伍子胥庙,引二神像置地,当是此耳。"

  又曰:纪迈,庐江人。本姓舒,以五月五日生,母弃之。村人纪淳妻赵氏养之。年六岁,本父母时来看,语曰:"汝是我生。"迈泣涕告赵,赵乃具言始末。及年十岁,佣力所得,辄分二母各半。淳亡无子,迈乃斩衰三年;本父母继亡,又并齐衰心丧三年。赵欲为娶,赍酒米往婚家,道值醉人打赵,体闷。忽有一狗直至,衔迈衣若此者三。迈心动,走赴婚家,逢醉人適共举酌於草中。迈乃以担煞二醉人。赵归得平,乃诣县首,令宥之,乃誓不娶。后迈尝寝,忽有一女言姓卫,昨忽暴死,天神矜愍君无妻,故使相报。迈具说其状,母子至卫门外,果如言。送丧上车,牛不肯动,赵乃与主人具叙说之。主人开柩,女有气息,至晓便复苏语,具说始末,如赵所言,遂为夫妇。赵卒,迈绝复苏者日数四。迈年五十,尝病几死,梦神曰:"君行至孝,延历将得百岁。"果九十七而卒。

  又曰:王灵之,年十三丧父,二十年盐醋不入口。被病着床,忽有一人来问疾,谓之曰:"餐橘当馋拢"俄而不见。之庭中,橘树隆冬乃有三实,食之病寻愈。咸以至孝所感。

  《会稽典录》曰:虞国,少有孝行,后为日南太守。常有双雁宿厅事,每出行县,飞逐其车。既卒於官,逐丧,还至馀姚,於墓前历三年乃去。

  又曰:沈震,字彦威,乌程人。十岁遭饥荒,忽夜中有人告震曰:"西篱下地中有米五十石,可供养旦夕。"即掘之,果获焉。

  《风俗通》曰:杨范,字文端,齐人。齐宋之乱,母在县贼中采椹,藏於地,夜取之进母。如是非一,忽於地中得米十斛,上有字云:"米十斛,赐孝子杨范,以资给母。"

  刘向《孝子图》曰:郭巨,河内温人,甚富。父没,分财二千万为两分,与两弟,己独取母供养寄住。邻有凶宅,无人居者,共推与之居,无祸患。妻产男,虑养之则妨供养,乃令妻抱儿欲掘地埋之,於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铁券云:"赐孝子郭巨。"巨还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闻官。官依券题还巨,遂得兼养儿。

  又曰:前汉董永,千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若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主甚悯之。永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於路忽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曰:"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妇人曰:"愿为君妇,不耻贫贱。"永遂将妇人至。钱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理何乖乎?"主问永妻曰:"何能?"妻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匹绢,即放尔夫妻。"於是索丝,十日之内千匹绢足。主惊,遂放夫妻二人而去。行至本相逢处,乃谓永曰:"我是天之织女,感君至孝,天使我偿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语讫,云雾四垂,忽飞而去。

  《广州先贤传》曰:丁密,字靖公。遭父忧,寝於冢侧,致飞凫一双游密庐旁小池。后遭母丧,密至所居一宿,故时双凫复来。时人服其至孝。

  《朝野佥载》曰:崔浑为侍御史,清白温恭,能尽色养父母。母小不康,辄祈幽请以身代。母尝有疾,浑跪请病受己。有顷,觉疾从十指入,俄而遍身,母所苦遂愈。丁父艰,勺饮不入口,毁脊骨立,无何,不胜哀而卒。朝野伤心。

  《御史台记》曰:崔希乔,清河人也。以孝悌称,解褐临清尉。丁母忧,哀毁殆至灭性。服阕,补郑县尉,清介公方,闻乎京邑,转郑县丞。所居堂,芝草生焉,一暝而葩盖盈尺矣。州以状申,岁馀,迁监察,出授并州兵曹,转冯翊瘤拢人吏畏爱,风化大行,贫弱之辈,荷其仁恕,时有云如盖,当其厅事。斯须,五色杂彩周於县郭,道俗仰望。久之,以状闻,敕编诸国史。寻迁司勋员外。其并州厅前有丛苇,小鸟来巢,如鹪鹩矣。孕卵才数日,壳毁而见,己逾於母矣。枝且不胜,坠於地。月馀,五色成文,如鹅,驯扰闲暇,无复惊惧,泊能飞翔,时归旧所。人到于今称为"兵曹鸟"。初居丧管城,每一哭,群鸟毕集,至千万数,墙宇皆遍,至有树条折者。周於原野,村邻嗟称之。每所居,其巢燕敷乳必返哺,逾旬后分飞矣。此孝义感通也。

  《史系》曰:赵俊,字子奇,平阳岳阳人也。父聃为县西曹书佐,嗜酒,夜归里墅,横卧途中。俊年十八,见父归迟,即寻迎之。父醉,负而不胜,脱己衣覆之。是时,冬中沍寒方甚,俊单衣而已。岳阳山多鸷兽,夜有豹,视之,为之歧道而去。将旦,与父同归,县吏异之。时人以俊孝感所致。父卒,不呼相者,自营丘封。有白鹊常游於其家枣树,俊每朝夕临,鹊为之悲鸣,终丧而去。会潞帅刘稹反,家近潞封,军士齐讨,民散走。时俊母年八十馀,惟一子,乃平其父墓,别以物识之。辇其母入文城西山,妻蹇步,舍之,至山数宿,妻方至。逃难者多,糇粮踊贵,俊拾橡实饴之,以木蜜供膳者终岁。建稹灭,复辇其母东归岳阳。丘陇悉为军盗所发,惟俊家墓得完,复起冢焉。母卒,哀毁过制,县令京兆韦伯伦知之,给米粟蠲其家。俊将葬母,贫鬻其子。质剂已定,其夜梦一人谓曰:"尔舍东有钱百万。可自发之。"及旦,俊自舍东手掘之,果得钱苻梦数焉。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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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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