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甲下

  《吴越春秋》曰:勾践使大夫种於吴曰:"窃闻大王兴大义,诛强救弱,越使贱臣种以先人藏器及甲二十领以贺君。"

  又曰:公子光伏甲士於私室,具酒而请王僚。王僚乃被棠夷之甲三重,使兵卫至光家之门,夹陛带甲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专诸置鱼肠剑炙鱼腹中而进之,刺王僚,贯达背,王僚立死。

  《献帝春秋》曰:越骑校尉伍孚以董卓无道,欲身自杀之。内贯小铠拔佩刀诣卓。卓送出阁,执手告别。孚引刀刺卓。卓多力,却不中。即杀孚,夷其族。

  《董卓传》曰:卓孙年七岁,爱以为己子。为作小铠胄,使骑駃(音决)騠(音啼)马,与玉甲一具。俱出入,以为麟驹凤雏,至杀人之子,如蚤虱耳。

  《晋建武故事》曰:王敦死,秘不发丧。贼於水南北渡攻宫垒栅,皆重铠浴铁。都督应詹等出精锐距之。

  《宋元嘉起居注》曰:御史中丞刘损奏:前广州刺史韦朗於广州所部作犀皮铠六领,请免朗官也。

  《邺中记》曰:石季龙左右置直卫万人,皆五色细铠,光曜夺目。

  伏侯《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三年,丹阳宛陵入掘地得甲一。

  《述异记》曰:乾罗者,慕容廆之十一世祖也。著金银襦铠,骑白马,金银鞍勒,自天而坠,鲜卑神之,推为君长。

  《家语》曰:孔子言於定公曰:"家不藏甲,古之制也。今三家过制,请皆损之。"

  《管子》曰:葛卢之山,发而出黄金。蚩尤受之,制以为剑铠。(言其始也。)

  《孟子》曰:矢人岂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赵岐章句曰:矢,箭也。函,铠也。)

  《孙卿子》曰: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坚如金石。

  《慎子》曰:藏甲之国,必有兵道。

  《盐铁论》曰: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

  《吕氏春秋》曰:田赞补衣而见荆王,王曰:"先生之衣何其恶也?"赞曰:"衣又有恶於此者。"王曰:"可得而闻乎?"对曰:"甲恶於此。"王曰:"何谓也。"对曰:"甲冬日则寒,夏日则暑,衣无恶乎?(恶乎甲者。)赞也贫,贫故衣恶。今大王万乘之主,富厚无敌,而好衣民以甲,臣弗得也。意者为其义也。甲之事,兵之事也。刈人之颈,刳人之腹,堕人之城郭,刑人之父子,其名又甚不荣也。"

  《吕氏春秋》曰:邾之故法,为甲裳衣帛。(以帛缀甲。)公息忌谓邾君曰:"不若以组。凡甲之所以为固者,以满窍也。今窍满矣,而任力者半。组则不然,窍满则尽任力矣,"邾君以为然,曰:"将何所得组?"公息忌对曰:"上用之,则民为之矣。"邾君曰:"善。"下令,令官为甲必以组。公息忌知说之行也,因令其家皆为组。人有伤之者,曰:"公息忌知所以欲用组者,其家多为组也。"邾君不说,於是乎止官无以组,(以用。)邾君有所尤也。为甲以组而便,公息忌虽多为组何损?以组不便,公息忌虽无为组,亦何益?为组与不为组,不足以累公息忌之说,用组之心,不可不察。

  又曰:赵攻中山。中山有多力者曰:"丘鸠衣铁甲,操杖,击无不碎,冲无不陷。以车投车,以人投人。"

  《说苑》曰:孔子之匡,简子杀阳虎,孔子似之,甲士以围孔子之舍。子路怒,备戟将下斗,孔子止之,曰:"何仁义之不免俗也。夫诗书之不习,礼乐之不修,是吾之过也。若非阳虎而以为阳虎,则非丘之罪也夫!由歌,方和汝。"子路歌,孔子和之,三终而甲罢。

  崔寔《政论》曰:贪饕之吏,竞纳财用,狡猾之工,复盗窃之。至以麻枲被弓弩,铁淬醘中令脆易治,铠孔又褊小不足容入。凡汉所以能制胡者,徒襦铠弩之利也,今铠则不坚,弩则不劲,永失所恃矣。

  《抱朴子》曰:屠犀为甲,给乎专政之服;裂翠为华,集乎后妃之首。虽出於幽谷,迁於乔木,然为二物之计,未若栖窜於林薄,摄生乎榛薮。

  《文选》曰:介胄被霑汗。

  又曰:金练照海浦。(注:练,甲也。)

  又曰:玄甲耀日。

  陈林《武库赋》曰:铠则东胡阙巩,百炼精刚。函师震椎,韦人制缝。玄羽缥甲,灼龠流光。

  孔融《寘刑论》曰:古圣作犀兕革铠,今盆领铁铠,绝圣甚远。

  魏武《军策令》曰: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本初马铠三百具,吾不能有十具。见其少遂不施也。吾遂出奇破之,是时士卒精练,不与今时等也。

  曹植表曰:先帝赐臣铠,黑光、明光各一具,两当铠一领,环锁铠一领,马铠一领,今世以升平,兵革无事,乞悉以付铠曹。

  殷仲堪《相王笺》曰:奉所赐马铠,既足以奖厉懦心,又以光华远任。

  庾翼《与燕王书》曰:今致襦铠一领,兜鍪一副。

  又曰:邓百川昔送此犀皮两当铠一领,虽不能精好,复是异物,故复致之。

  李尤《铠铭》曰:甲铠之施,扞御锋矢。尚其坚刚,或用犀兕。内以存身,外不伤害。有似仁人,厥道广大。好德者宁,好战者危。专智恃力,君子不为。

  ○兜鍪

  《广雅》曰:兜鍪谓之胄,铔锻谓之鏂鍭。(上音欧,下音侯。)

  《说文》曰:兜鍪,首铠也。

  《易》曰:离为甲胄。

  《诗》曰:公徒三万,贝胄朱綅。(毛苌曰:贝胄,具饰也。朱綅,以朱綅缀之。綅,子林功。)

  《礼记》曰: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

  又曰:临哀则必有哀色,执绋(甫勿切。)不笑,临乐不叹。甲胄则必有不可犯之色。(貌与事宜相配也。)

  又曰:车则梚绥,执以将命。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郑玄注曰:袒其衣,出兜鍪以致命。櫜,铠衣也。)

  《左传》曰:公及邾师战於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悬诸鱼门。(杜预曰:胄,兜鍪也。鱼门,邾城门。)

  又曰:秦师袭郑,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

  又曰:晋侯败狄于箕。先轸曰:"匹夫逞志於君而无讨,敢不自讨乎!"免胄入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面如生。

  又曰:晋楚战於鄢陵,郄至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疾如风也。)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问,遗也。)郄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间,尤近也。)不敢拜命。"(介者不拜。)三肃使者而退。

  又曰:楚白公乱,叶公亦至,及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月以冀,若见君面,是得艾也。(艾,安也。)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言叶公得民心也。)

  《穀梁传》曰:古者被甲婴胄,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岂曰以报其耻哉!

  《汉书》曰:《王莽传》云:元始五年,策王莽加九命之锡,於是稽首拜受甲胄一具。

  《后汉书》曰:刘虞积忿公孙瓒不已,自率兵十万攻瓒。将出,从事代郡程绪免胄而前曰:"公孙瓒虽有过恶,而罪名未正。明公不先告晓使得改行,以武临之,瓒必悔祸谢罪,所谓不战而服人也。"虞以绪临事沮议,斩之以徇,戒军士曰:"无伤馀人,杀一伯珪而已。"虞遂大败,斩虞于蓟市。

  《东观汉记》曰:祭遵薨,丧至河南。博士范升上疏曰:"遵为将军,虽在军旅,心存王室,不忘俎豆,可谓守死善道者也。"乃赠将军给侯印绶,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阵送葬。

  又曰:建武六年,马武与众将上陇击隗嚣,身被甲兜鍪,持戟奔击,杀数十人。嚣追兵尽还,武中矢伤。

  又曰:上征彭宠,朱浮上疏切谏曰:"连年距守,吏士疲劳,甲胄生虮虱,弓弩不得弛。上下相率焦心,大兵冀蒙救护生活之恩,陛下辍忘之于河北,诚不知所以然。"

  《献帝春秋》曰:孙策获太史慈,谓曰:"孤昔与卿神亭之役,若为卿先如何?"慈谓曰:"不敢面欺,若兜鍪带不断,未可量也。"

  《吴志》曰:太史慈与孙策战于神亭,策得慈兜鍪。

  《吴历》曰:诸葛修作东兴遏,魏军拒之。时寒雪,恪使丁奉等皆解铠,但着兜鍪,持刀缘遏上,北军见祼身缘遏,皆大笑,不即严兵。便乱斫,遂破北军。

  《晋书·天文志》曰:魏文帝黄初六年十月,有星孛于少微,历轩辕,占曰:"兵丧,除旧布新之象。"时帝军广陵,辛丑,帝亲御甲胄观兵。

  沈约《宋书》曰:元嘉二十七年,北讨至陕。虏多纵突骑,众军患之。薛安都怒甚,乃脱兜鍪,解所带铠,惟着绛纳两当,械马亦去具装驰奔,以入贼阵。猛气咆哮,所向无前。当其锋者,应刃而倒。贼忿之,夹射不能中。如是者数四,每一入,众无不披靡。

  王琰《宋书》曰:晋康太守刘思道攻广州杀刺史羊希。龙骧将军陈伯绍讨之,思道迎击之,杀伤甚众。会绍髻解,兜鍪坠地,退走见禽。

  车频《秦书》曰:苻登,坚族曾孙。坚死,登自立,皆刻兜鍪作"死休"字示士。以必死为度,故战所向无前。

  崔鸿《前秦录》曰:苻坚末,慕容冲率众登城,坚身贯甲胄,飞矢满身。

  《后周书》曰:突屈之先臣於茹茹,居金山之阳,为茹茹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其后谓兜鍪为突厥,因以为号。

  《春秋繁露·服制象》曰:夫执介胄而后能距敌者,固非人之所贵也。

  《孝经援神契》曰:欲去恶鬼,须具五刑,五人皆持大斧,着铁兜鍪,将之,常使去四五十步,不可令近人也。

  《战国策》曰:苏秦说韩王曰:"韩之剑,当敌则斩甲盾鞮鍪。"

  《国语》曰:靡笄之役,郄献子伤,曰:"余病矣。"张御曰:"受命於庙,受服於社,甲胄而效死,戎之政也。"

  又《晋语》曰:郄至甲胄而见客,免胄而听命。

  乐资《春秋后传》曰:吴越令魏武侯厉众。五年,秦人兴师而临西河,魏士闻之,介胄不待令而奋击,杀秦人者万数。

  《英雄记》曰:袁绍为公孙瓒所围,别驾田丰扶绍入空垣。绍脱兜鍪抵地云:"丈夫当前斗死,而返逃入墙间,岂可得活。"(一云:入匿墙间。)

  卢綝《晋书四王起事》曰:建武元年,天子还洛阳。右将军张方启曰:"陛下自邺来还,宜询宗庙。"天子出,因便刦(居邺切。)启移都。其夜,方悉引兵从西明、广阳诸城门入,自领五千骑,皆捉铁缠槊击。兜鍪燋苷皆用凉州白鹖毛,望之若茶。

  周迁《舆服杂事》曰:刺挍者,挍人之执刺兵者也。首戴虎皮胄。

  《传》曰:蒙皋貔比以犯陈蔡,因是有虎皮胄焉。蜀队戴贝胄被犀角,此古制也。《诗》云:贝胄朱綅,谓以贝齿饰胄,朱缕缀之也。胄插以翟尾,垂以红絮,朱綅之象也。

  《晋令》曰:军列营,步骑士以下,皆着兜鍪。

  郭义恭《广志》曰:獠(音老)在牜羊柯,兴古、郁林、交趾、苍梧,皆以朱漆皮为兜鍪。

  《家语》曰:孔子对鲁哀公曰:"介胄执戈者,无退懦之气,非体纯猛,服使之然。"

  《孔丛子》曰:陈王曰:"将居军之礼,胜败之变,如之何?"太师曰:"介胄在身,执锐在列,虽君父不拜。"

  又曰:子高曰:"夫儒者居德行道,则衮冕之服;统师旅,则有介胄之服。"

  《韩子》曰:天下无道,攻战不已,甲胄生虮虱,燕雀处帷幄。

  虞喜《志林》曰:宋祭酒云:"可以扞御者为械。谓铠甲兜鍪也。"

  《抱朴子》曰:夫德教者,黼黻祭服也;刑罚者,扞刃之甲胄也。若以德教治狡暴,犹以黼黻御剡(音琰。)锋也。以刑罚施平世,是以甲胄升庙堂也。

  又曰:忍痛苦之药石者,所以除伐命之疾;婴甲胄之重冷者,所以扞锋镝之集。

  又曰:盘旋揖让,非御寇之容;贯甲缨胄,非庙堂之饰。

  曹植表曰:两当铠二十领,兜鍪自副铠百领。

  陶侃《答温峤书》曰:奉所送帐下得苏峻兜牟。兜牟作之巧劼,用功殊多,战器不事须此也。意谓不如三甲者,逆贼身所服,此是凶器,古人恶其名。得此兜牟者,犹以有功,令赏其细葛一端。

  魏武帝《破袁尚上事》曰:臣前上言逆贼袁尚还,即厉精锐讨之。今尚人徒震荡,部曲丧守,引兵遁亡。臣陈军披坚执锐,朱旗震燿,虎士雷噪,望旃眩精,闻声丧气,投戈解甲,翕然沮坏。尚单骑遁走,捐弃伪节钺鈇,大将军、冗阝乡侯印各一枚,兜鍪万九千六百二十枚,其矛盾弓戟,不可胜数。(冗阝,苦浪切,又古衡切。)

  干宝《百志诗》曰:壮士禀杰资,气烈有自然。俯仰群众中,胡能救世艰?阅巩代缝掖,兜鍪易进贤。

  杨雄《长杨赋》曰:高祖奉命顺斗极运,天关横钜,海漂昆仑,提剑而叱之。所过靡城摲邑,下将降旗,一日之战不可殚记。当此之勤,鞮鍪生虮虱,介胄被霑汗。

  《文选》曰:朝食不免胄,夕息常负戈。

  又曰:贝胄星离。

  ○盾上

  《释名》曰:盾,遁也,跪其下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师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陷破虏敌,今谓之曰露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狭子盾,车上所持者也。子,小称也。以〈革逢〉(音逢。)编板者,谓之木络盾,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许慎《说文》曰:楯〈盾戈〉(音伐。)也。所以扞身、蔽目,从目,象形声也。樐,大楯也。

  扬雄《方言》曰:楯,自关而东或谓之〈盾戈〉,或谓之干,(干者,杆也。)关西谓之楯。

  张楫《埤苍》曰:〈旱戈〉,盾也。

  《广雅》曰:果科干〈盾戈〉扌卤戟,盾也。

  《龙鱼河图》曰:盾名自障。

  《礼记》曰:仲夏之月,命乐师修鞀(音桃。)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

  又曰:春秋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於东序。

  又曰:季夏以禘礼祀周公於太庙,朱干三戚,冕而舞大武。(郑玄曰:朱干,亦大盾也。)

  《周礼》曰: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

  又曰: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衣朱裳,执戈杨盾,帅百隶而时傩。

  又曰: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辩其物与之等,以待军事。(郑玄曰:五盾,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

  又曰: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

  又曰:鲁及齐战於炊鼻。(杜预曰:炊鼻,鲁地。)齐子泉捷从泄声子。(声子,鲁大夫也。)射之中盾瓦。(瓦,盾脊也。)繇〈车勾〉(音钩。)汰辀匕,入者三寸。(入盾瓦也。繇过汰矢激也。)

  又曰:宋乐祁献赵简子杨盾六十。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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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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