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箭上

  《字林》曰:箭,天竹也。

  《字统》曰:箭者,竹之别形,大身小叶曰竹,小身大叶曰箭。箭竹主为矢,因谓矢为箭。

  《开元文字》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箭,筿也。自关而东谓之矢,自关而西谓之箭。箭者,竹名,因以为号也。三镰,谓今{角}(音同。)射箭也。平题,今戏射箭也。镰,棱也。题,头也。

  《说文》曰:箭,矢也。从竹,前声。

  《释名》曰:矢,指也。言其所指向迅疾也。又谓之箭。箭,进也。其本曰足,矢形似木,木以下为本,以根为足。又谓之镝。镝,敌也。可以御敌也。齐人谓之镞,言其所中皆族灭也。关西曰釭。釭铰,(音校也。)言有铰刃也。其体曰竿,言挺竿也。其旁曰羽,如鸟羽也。鸟须羽而飞,矢须羽而前也。齐人曰卫,所以导卫矢也。其末曰括。括,会也。与弦会也。括旁曰叉,形如叉也。

  《方言》曰:箭自关而东谓之矢,江淮之间谓之鍭,(音侯。)关西曰箭。(郭璞注曰:箭者,竹名,因以为号也。)

  杨雄《方言》曰:凡箭镞三者谓之羊头。其广薄而长薄谓之錍。(音卑。)

  《尔雅》曰:东南之美者,会稽竹箭焉。(注云:会稽,山名,今在山阴县南。竹箭,条也。)

  又曰:金镞翦羽谓之镞,骨镞不翦羽谓之志。(郭璞注曰:金镞,今錍箭也。骨镞,金骨骲。不剪,谓以鸟羽自然浅狭,不复翦之,使齐也。骲音雹。)

  《孙卿子》曰:浮游作矢。

  《世本》曰:夷牟作矢。(黄帝二臣。)

  《太公兵法》曰:箭之神名续长。

  《赵氏兵书》曰:矢,一名信往。

  《易》曰:得金矢,利艰,贞吉。

  又曰: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书》曰:周成王崩,垂之竹矢在东房。(垂,舜共二所为也。)

  《诗》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又曰:弓矢既同。

  又曰:舍矢如破。

  又曰: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

  又曰:束矢其搜。(忄叟,众意劲急也。五十矢为束。)

  《礼记》曰:古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

  又曰:《月令·仲冬》云:"是月也,伐木取竹箭。"(注云:此时坚成可伐取也。)

  又曰:后妃执弓挟矢於高禖之前。

  又曰:乘丘之役,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

  《周礼》曰: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锡、竹、箭。

  又曰:司弓矢:掌八矢之法。八矢:一曰枉,二曰絜,(音结)三曰杀,四曰镞,五曰矰,六曰茀,七曰恒,八曰库。(音痺。)凡枉矢、茀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镞矢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痺矢,用诸散射。此八矢者,弓弩各有四焉。盖枉、杀、矰、恒,弓所用也;絜、镞、茀、痺、弩所用也。

  《左传》曰:鲁庄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杜预曰:矢名也。)

  又曰:狄人伐卫,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

  又曰:祝冉射王中肩,王亦能军。

  又曰:楚子与莫歼氏战于睪浒,(睪浒,楚也。)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着於丁宁,(伯棼,越椒也。辀,车辕,汰过也。箭过车辕上也。丁宁,钲也。)又射汰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於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莫敖氏。

  又曰:吕锜射恭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锜。中项,伏韬而死。以一矢复命。

  又曰:郄克伤,流血及屦,未绝鼓音。曰:"余病矣。"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予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岂敢言病。吾子忍之。"

  又曰:齐师遁,晋州绰及之。射殖绰中肩,两矢夹脰。(胫颈。)

  又曰:楚君以郑故,亲集矢於目。(鄢陵战,晋射中楚王目也。)

  又曰:齐子渊捷从泄声子射之中楯。凡繇朐(音劬。)汰辀,匕入者三寸。

  又曰:孟之侧后入以为殿,抽矢策马曰:"马不进也。"(不欲伐善。)

  《穀梁》曰:偏弓镞矢不出境。(偏,当为敦。镞矢,矢名,皆天子之器也。)

  《论语》曰: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

  《家语》曰:子路见孔子,孔子曰:"何好?"对曰:"好长剑。"孔子曰:"以子所能,加之以学,岂可及乎!"子路曰:"南山有竹,不扶自直,斩而用射,达於犀革。以此言之,何学为?"孔子曰:"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其入不益深乎!"子路再拜。

  《国语》曰:吴晋会于黄池。吴王擐甲陈卒,赤旗赤羽之矰,望之如火。(贾逵注曰:矢羽为矰。)

  又曰:仲尼在陈,有隼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矢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八蛮,(注:《说苑》云:百蛮。)使各以其方赂来贡,使无忘职业。於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其令德之致远,以示后人,使永鉴焉,故铭其栝(镌书切名也。括,箭羽之间。)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之矢。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椟,如言。(椟,柜也。惠公使有司求之故府,得肃慎氏矢於金柜之中,如仲尼之所言也。)

  《史记》曰:魏公子无忌进兵击秦,秦军解去,遂救邯郸。赵王及平原君自迎公子,平原君负〈革阑〉(音兰。)矢为公子先引。(注:吕忱《字林》曰:〈革阑〉,盛弩矢。)

  《汉书》曰:李陵击匈奴,一日五十万矢皆尽。虏攻急,陵叹曰:"复得数十矢足以脱矣。"

  又曰:匈奴右贤王围李广。广为圆阵外向,矢下如雨,汉兵死者过半。

  又曰:娄烦射项羽,弓发矢欲到,羽怒目叱,矢乃堕地,烦亦恐死。

  又曰:李广夜行,见石如虎,乃射之,其矢没羽。

  《续汉书》曰:来歙击隗嚣。守略阳城,大战,登城相射,乃发屋断木为箭。

  《东观汉记》曰:耿弇与张步战,矢中弇股,以佩刀截之,左右无知者。

  又曰:上拜寇恂河内太守,恂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伐淇园之竹,治矢百馀万。

  又曰:匈奴破离后,王安得攻金满城。耿恭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曰:"汉家箭神,中其疮者必有异。"因发强弩射之,虏中矢者,视疮皆沸,并大惊。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

  《魏志》曰:挹娄在扶馀东北千馀里,弓长四尺如弩,楛长八寸,青石为镞。

  又曰:陈琳曰:"矢在弦上,不可不发。"

  《魏略》曰:孙权乘大船出濡须口来观魏军,曹公使弓弩乱发射之。矢着其船,船乃偏重箭坠,将倾。权因回船复以一面受矢。矢均船平,乃放船而走。

  《蜀志》曰:关羽为流矢所中,贯其左臂。医者曰:"矢镞有毒,当须破臂刮骨也。"

  《晋书·石季龙载记》曰:石韬起堂于太尉府,号曰宣光殿。梁长九丈。石宣视而大怒,斩匠,截梁而去。韬怒,增之十丈。宣闻之,恚甚,使杨杯、牟皮、牟成、赵生等缘猕猴梯而入杀韬。置其刀箭而去。

  又《毛宝传》曰:宝军县兵少,器仗滥恶,大为祖焕、桓抚所破。宝中箭,贯髀彻鞍,使人蹋鞍拔箭,血流满鞾。

  又《桓玄传》曰:达枚、回恬、与祐之迎击玄,矢下如雨。玄嬖人丁仙期、万盖等以身蔽玄,并中数十箭而死。

  崔鸿《三十国春秋·西秦录》曰:白兰王吐谷浑阿柴临卒,呼子弟谓曰:"汝等各奉吾一只箭,将玩之地下。"俄而命母弟慕延曰:"取汝一只箭折之。"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只箭折之。"延不能折。柴曰:"汝曹知: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卒。

  又《后燕录》曰:慕容盛行至西乐,遇盗陕中。盛曰:"我六尺之躯,入水不溺,在火不焦,尔欲当锋乎?试竖尔手中箭百步,我若中之,宜慎尔命;如其不中,当束身相授。"盗行竖箭,盛一发中之。盗曰:"相试耳。"资而遣之。

  《宋书·朱龄石弟超石传》曰:阿簿千步骑十万屯河北岸,超石以软弓小箭射虏。

  又曰:谢灵运《山居赋》云:其竹则二箭殊叶,四若齐味。(注云:二箭,一者苦箭大叶,一者竽箭细叶。)

  又曰:《朱修之传》曰:鲁秀击襄阳,修之发连弩射秀,秀亦发连弩应之。修之使军人缘水拾箭。

  又曰:《谢庄传》云:时河南献舞马,诏群臣为赋,庄所上其辞曰:"迎调露於飞锺,赴承云於惊箭。"

  《齐书》曰:《陈显达传》云:"显达杜姥(莫补切。)宅大战破贼,矢中左眼。拔箭而镞不出。北黄村潘妪善禁,先以钉钉柱,妪禹步作气,钉即时出。乃禁显达目中镞出之。"

  《三国典略》曰:梁以护军将军陆法和为郢州刺史,封江乘县公。法和尝军次白帝,谓人曰:"诸葛孔明可谓名将,吾目见之。此城旁有埋弩箭镞一斛许。"因令掘之,果如其言。

  《北齐书》曰:郎基字世业,迁海西镇将。梁吴明彻攻海西,基粮仗皆尽,乃削木为箭,纸为羽,得围解还朝。仆射杨暗劳之曰:"卿本文吏,遂有武略。削木箭纸羽,皆无故事。班墨之思,何以过之。"

  《后魏书》曰:世宗幸邺,还於河内怀界,帝亲射矢一里五十馀步。侍中高显等奏:"伏见御弧矢临原弋远,弦动羽驰,镞所逮三百五十馀步。臣等伏惟陛下圣武自天,神艺夙茂。巧会驺虞之节,妙尽矍(居约切。)圃之仪。威棱攸叠,甝(胡甘切。)兕慑气;才猛所振,勍憝弭心。足以肃截九区,赫服八宇矣。盛事奇迹,必宜表述,勒铭射宫,永彰圣艺。"

  《后周书》曰:王杰,魏恭帝元年从于谨围江陵,时栅内有人善用长槊,战士将登者,多为所毙。谨令杰射之,应弦而倒,登者乃得入,馀众继进,遂拔之。谨喜曰:"济我大事者,在此箭也。"

  又曰:贺拔岳既遇害于河曲,太祖乃率轻骑驰赴平凉。时齐神武遣长史侯景招引岳众,太祖至安定遇之,谓景曰:"贺拔公虽死,宇文泰尚存,卿何为也?"景失色对曰:"我犹箭也,随人所射,安能自裁。"景於此即还。

  又曰:《庾信传》云:"信常有乡关之思,作《哀江南赋》以致其意。云:两观当戟,千门受箭。白虹贯日,苍鹰击殿。"

  又曰:《长孙晟传》云:"晟与汝南公猎,见二雕飞而争肉,因以两箭与晟曰:射取之。晟弯弓驰往,遇雕相跃,一发双贯焉。"

  《唐书》曰:太宗讨刘黑闼。闼常於肥乡列阵,太宗亲率左右击之。有一突将,勇壮绝人,直冲太宗,刃将接,太宗以天策上将大箭射之,中心洞背,应弦而毙。遂传此箭於北蕃。突厥见而惊叹。又常轻骑近出,遇三骑皆贼中骁勇有名者,举枪而进。左右请避之,太宗不从,待其将至,连发三矢,相次皆毙。敌人慑气焉。

  又曰:贞元四年贡武举,并应百只箭及三十只箭等,今年权停。时谏议大夫田敦因蒙召对,奏言:"兵部武举等每年常数百千人,持挟弓矢出入皇城间,恐非所宜。"上闻而瞿然,故命停之。其实武举者每岁不过十数人。时议恶敦贵,欲非短旧事,奏议不实。自是讫于贞元,更不复置。

  太公《六韬》曰:陷坚阵强敌,大黄参连弩,飞凫、电景矢自副。(注云:飞凫、电景,矢名。飞凫,尺茎白羽,以纲为首。电景,青茎尺羽,以纲为首。纲一作铁。)

  《太公金匮》曰:武王伐殷,丁侯不朝。尚父乃画丁侯,三向射之。丁侯病,遣使请臣。尚父乃以甲乙日拔其头箭,丙丁日拔其目箭,戊巳日拔其腹箭,庾辛日拔其股箭,癸亥日拔其足箭。丁侯病乃愈。四夷闻,皆惧。越常氏献白雉。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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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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