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法令

  《孙子》曰: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曲制者,部曲幡帜金鼓之制也。官者,百官之分用也。道者,粮路也。主用者,主军费用。)卒未专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者,则不可用也。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文仁武法。)是谓必取,(文恩武罚。)令素行以教其人也,令素行则人服;令素不行则人不服。令素信著者,与众相得也。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理,譬如骄子,不可用也。(言恩不可纯任,还为已害。)

  《左传》曰:晋侯之弟扬干乱行於曲梁,(行,军次也。)魏绛戮其仆。(仆,御也。)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赤对曰:"绛无二志,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仆人,晋侯御仆也。)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君乏使,使臣斯司马。(斯,此。)臣闻师众以顺为武,(顺莫敢违。)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守官行法,虽死不敢有违。)君合诸侯,臣不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惧自犯不武不敬。)不能致训,至於用钺。(用钺斩扬干之仆。)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言不敢不从戮也。)请归死於司寇。"(致尸于司寇使戮也。)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不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听降死为重过。)敢以为请。"(请使无死。)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令欲显绛,故特为设礼食。)

  《史记》曰:齐景公时,晋伐阿、鄄,(阿,今济阳郡东阿县。鄄,音绢,今濮阳郡鄄城县。)而燕侵河上,齐师败绩。婴乃荐司马穰苴,文能附众,武能威敌。齐景公召穰苴,与语兵事,大说之,以为将军,将兵扞燕、晋之师。穰苴曰:"臣素卑贱,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弗信,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者以监军,乃可。"於是景公许之,使庄贾往。穰苴既辞,与贾约曰:旦日日中,会於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贾素骄贵,不甚急;亲戚送之,留饮。日中而贾不至。苴仆表决漏,入,行军勒兵,申明约束。约束既定,夕时,庄贾乃至。穰苴曰:"何后期为?"贾谢曰:"不佞大夫亲戚送之,故留。"穰苴曰:"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桴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於境,君不安席,百姓之命皆悬於君,何谓相送乎!"召军正问曰:"军法后期者云何?"对曰:"当斩。"遂斩庄贾以徇三军。三军之士皆震慄。燕、晋之师闻之,悉引而归,皆复所侵之地。

  又曰:孙武以兵法见於吴王阖闾。阖闾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可以小试勒兵乎?"对曰:"可。"阖闾曰:"可试以妇人乎?"曰:"可。"於是许之,出宫中美人,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令曰:"汝知尔心与左右手背乎?"妇人曰:"知。"武曰:"前,则视心;左,视左手;右,视右手;后,即视背。"妇人曰:"诺。"约束既毕,乃设铁钺,即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妇人大笑。武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妇人复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斩左右队长。吴王从台上观,见且斩爱姬,大骇,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将军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愿勿斩也。"武曰:"臣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遂斩队长二人以徇,用其次为队长。於是复鼓之。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者。於是武使使报王曰:"兵既整齐,王可试下观之,惟王所欲用之,虽赴水火犹可也。"吴王曰:"将军罢休就舍,寡人不愿下观。"武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实。"於是阖闾知孙子能用兵,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

  又曰:文帝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滋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以河内守周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灞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军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军中但闻将军令,不闻天子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於是上乃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士卒谓从车骑曰:"将军约束,军中不得驱驰。"於是天子乃案辔徐行。至军中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应劭曰:礼,介者不拜也。)天子为动容轼车,使人称:"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霸上、棘门军,若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於亚夫,可得而犯耶!称善者久之。

  《后汉书》曰: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光武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光武乃贳之,(贳犹赦也。)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

  谢承《后汉书》曰:张温以司空加车骑将军,征韩遂。丙辰,引温见於崇德殿,温以军礼,长揖不拜。

  《魏志》曰:曹仁,字子孝。少时不修行检,及长为将,严整奉法,常置科於左右,案以从事。

  《吴志》曰:吕蒙图关羽,定南郡,尽得羽及将士家属。蒙抚慰,约令军中不得干历人家,有所求取。蒙麾下士,是汝南民,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铠。虽公物,蒙犹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废法,遂垂涕斩之。

  《晋书·李特载记》曰:益州刺史赵廞以李庠为威寇将军,使断北道。庠素东羌良将,晓军法,不用麾帜,举矛为行伍,斩部下不用命者三人,部阵肃然。

  萧子显《齐书》曰:李安民为徐州城局参军,王回素为安民所亲,盗绢二匹,安民流涕於门斩之,厚为殓祭,军府皆震服焉。

  《北史》曰:后魏孝文车驾南征,以宋弁为司徒、东道副将军。人有盗马靽者,斩而徇。於是三军震惧,莫敢犯法。

  又曰:后魏安定王休车驾南伐,领大司马。孝文亲行诸军,遇休以三盗人徇六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不斩何以息盗。"诏曰:"王者之体亦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诏。帝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执法,诸军不可不慎。"於是六军肃然。

  《唐书》曰:阚棱容貌魁岸,勇而多力。每临阵,手持大刀,长一丈,一举辄毙数人,前无当者。及杜伏威据有江淮之地,兵皆出自群贼,类多放纵,有相侵夺者,棱必杀之,虽亲故无所舍,令行禁止,路不拾遗。后从伏威入朝,拜左领军将军。辅公祐之反也,棱从军讨之。及与陈正通相遇,方接战,棱脱兜鍪谓贼众曰:"汝不识我邪?何敢来战!"其众多棱旧之所部,由是各无斗志,或有遥拜者,贼师遂溃。

  又曰:窦轨初入蜀,将其甥从军,以为心腹。尝夜出,呼之不以时至,因斩之。将吏重足而立,见之者莫不股慄。

  又曰:哥舒翰好读《左氏春秋》及《汉书》,疏财重气,士多归之。河西节度王忠嗣以为大计军副使。安思顺为大使,翰常怏怏不能下之,忠嗣遂使翰别为将,讨吐蕃于新城,以同戴副使为副。副使不为翰用,颇沮之,翰怒甚,脱甲挝杀之,投其尸於坑中,军中股慄。

  又曰:马燧讨李怀於光河中,帅步骑三万次於绛。乃分兵收夏县,略稷山,拨龙门,降其将冯万兴、任象王。燧以兵围攻绛州,拔其外城,其夜伪刺史王克同与大将达奚小进弃城走,降其众四千人。又遣大将李自良、谷秀分兵略定闻喜、夏县、万泉、虞乡、永乐、猗氏六县,降其将辛兟(音诜。)及兵五千人。谷秀以犯令虏士女,斩之以徇。

  又曰:德宗幸奉天,诏以李晟为神策行营节度使。晟军令严肃,所过樵采无犯。自河中田蒲津而军渭北,壁东渭桥以逼朱泚。时刘德信将神策兵救襄城,败於扈涧,闻难,率馀军前次渭南,与晟合军。军无统一,晟不能制,德信因至晟军,晟乃斩之。复以数骑入德信军中,抚劳军士,无敢动者。晟既并德信军,军益振。

  又曰:李晟收复都城,朱泚乃与妻子及姚令言、张庭芝等数千骑西走泾原,馀兵靡散。晟乃入,抵丹凤门,舍军於外朝。晟处於右金吾伏舍下令曰:"军中五日不得通家问,违者斩之。"遣京兆尹李齐运告谕於众,百姓安堵,秋毫无犯。尚可孤军人有擅取马者,晟大将高明曜掳贼女妓一人,司马伷(音胄)。取贼马二匹,晟立斩之。军士皆胁息,莫敢仰视。翌日,晟以露布闻,上览之感泣,百官皆出涕。因上寿称万岁,曰:"李晟虔奉圣谟,荡涤凶慝。然古之树勋,力复都邑者,往往有之;至於不惊宗庙,不易市肆,长安人不识旗鼓,安堵如初,三代以来,未之有也。"上笑曰:"天生李晟,为社稷万人,不为朕也。"百官再拜而退。

  又曰:永贞元年冬,刘辟阻兵,朝议讨伐,宰臣杜黄裳以为独任高崇文可以成功。元和元年春,拜检校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左神策行营节度使,兼统左右神策、奉天鳞游诸镇兵讨辟。时宿将专征者甚众,人人自谓当选,及诏出大惊。崇文在常武,练卒五千,常若寇至。及是,中使至长武,卯时宣命,而辰时出师五千,器用无阙者。军至兴元,军中有折逆旅之匕箸者,斩之以徇。从阆中入,遂却剑门之师,解梓潼之围。

  又曰:高崇文平刘辟,王师入成都,介士屯於大造,军令严肃,珍货山积,市井不移,无秋毫无犯。

  又曰:郗士美为昭义节度使。朝廷讨王承宗,士美遣兵马使王献领卒一万为前锋。献凶恶恃乱,逗挠不进,遽令召至,数其罪斩之。下令曰:"敢后出者斩!"士美亲鼓之。兵既合,而贼军大败,下三营,环柏乡,屡以捷闻。上大悦曰:"吾固知士美之能办吾事。"於时四面七、八镇兵共十馀万,以环镇、冀,未有首功,多犯法。士美兵士勇敢畏法,声甚振,承宗大惧,指期有破亡之势,会诏班师,至今两河间称之。

  又曰:李师道攻徐,徐将王智兴败贼壁,获美妾。智兴惧军士争之,乃曰:"军中有女子,安得不败?此虽无罪,违军法也。"即斩之以徇。

  《韩子》曰: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奏有小亭临境,吴起欲攻之。乃倚车辕於北门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门之外,赐之上田上宅。"民莫之徙也。或有徙之者,遂赐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黍於东门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之於西门之外者,赐之如初。"民则争徙之。乃下令曰:"明日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上宅。"民争上。於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尉缭子》曰: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杀其半者威立海内,杀其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斗,不如万人之尸;万人之死,不如百人之贼。赏明如日月,信比如四时,令严如斧钺,而出卒有不死者,未尝闻也。

  《六韬》曰:武王问:"将,何以为威?"太公曰:"杀一人而万人惧者,宜杀之。杀一人,三军不知,虽多杀,其将不重也。"

  《淮南子》曰:勾践决一狱不辜,援龙渊而切其股,血流至足。故战,武士必死。

  《魏武军令》曰:兵欲作阵对敌营,先白表,乃引兵就表而阵。皆无欢哗,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麾左则左,麾右则右。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不进,什长杀之;什长不进,都伯杀之。督战部曲,将拔刃在后,察违令不进者斩之。一部受敌,馀部有不进救者斩之。

  《武侯兵法》曰:军有七禁: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若期会不到,闻鼓不行,乘宽自留,回避务止,初近而后远,唤名而不应,军甲不具,兵器不备,此谓轻军。(有此者斩之。)受命不传,传之不审,以惑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睹,此谓慢军。(有此者斩之。)食不廪粮,军不部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人头首级以获功名,此谓盗军。(有此者斩之。)变易姓名,衣服不鲜,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着羽,弓弩无弦,主者吏士法令不从,此谓欺军。(有此者斩之。)闻鼓不行,叩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指麾不随,避前在后,纵发乱行,折兵弩之势,却退不斗,或左或右,扶伤举死,因讬归还,此谓背军。(有此者斩之。)出军行将,士卒争先,纷纷扰扰,军骑相连,咽塞道路,后不得前,呼唤喧哗,无所听闻,失行乱次,兵刃中伤,长将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有此者斩之。)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呼召不得,越入他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饮食,阿私所受,大言惊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有此者斩之。)

  《卫公兵法》曰: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三日威振於敌国,一日令行於三军。是知畏我者不畏敌,畏敌者不畏我。如曰:尽忠益时、轻生重节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惰、败事贪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质直敦素者,虽重必舍;游辞巧饰、虚伪狡诈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赞,恶无纤而不贬,斯乃励众劝功之要术也。昔马谡兵败,葛亮对泣而诛;乡人盗笠,吕蒙先涕而后斩;马逸范麦,曹公割发而自刑;两椽辞屈,黄盖诘问而俱戮。故知威克其爱,虽少必济;如爱胜其威,虽多必败。盖赏罚不在重,在必行;不在数,在必当。故《尉缭子》曰:"吴起与秦人战,战而未合,有一夫不胜勇,乃怒而前,获首而返。吴起斩之。吏曰:'此壮士也,不可斩。'吴子曰:'虽壮士,不从令者必斩之。'

  又曰:褰旗斩将,陷阵摧锋,上赏。破敌所得资物仆马等,并给战士。每收阵之后,禆将虞候辈收敛,付总管均分之。与敌斗,旗头被伤,救得者重赏。漏泄军情,斩之;背军逃走,者斩之;后期战而,斩之;(有故不坐。)行列不齐、旌旗不整、金革不鸣,斩之;与敌私交通,斩之;(言语书疏并同。)或说道释、祈祷鬼神、阴阳卜筮、灾祥讹言以动众心,并与其人往还言议,斩之;无故惊军,叫呼奔走,谬言烟尘,斩之;凡令觇候,或更相推托,谬说事宜,兼复漏泄者,斩之;吏士所经历侵掠者,斩之;奸人妻女及将妇女入营,斩之。不战而降敌,没其家。凡有私仇须先言,令其避仇;若不言,因战阵报复者,斩之。布阵旗乱,吏士惊惶,罪在旗头,斩之。阵定或辄进退,或对敌乱行者,前后左右所平之行便,斩之。或有弓弩已注,矢而回顾者,或干行失位者,后行斩之。前行不动,行斩于失之行。守围不固,一火及主吏并斩之。遇敌攻围危急,若前后左右部队不救致陷者,全部队皆斩之。为敌所乘,失旗鼓节钺,者全阵斩之。战敌,旗头被敌杀,争得尸首免坐;不得者,一旗并斩之。凡战敌失主将,随从者皆斩之。一将遇御敌,裨将己下等羌主率不齐力同战、更相救助者,任便斩之。吏士虽破敌,滥行戮杀,发冢焚庐,践稼穑、伐树木者,斩之。擒获敌人,或有来降者,直领见总帅,不得辄访问敌中事,若违因而漏泄者,斩之。破敌先虏掠者斩之。(入敌境同。)凡隐欺破虏所收获及吏士身死有欺隐其资物兼违令不收恤者斩之。违总帅一时之令,者斩之。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太平御览》热门篇章

【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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