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汉因之,兼置交州。吴因之,分置广州。宋、齐皆因之。梁、陈并置都督府。隋平陈,又置潘州。炀帝初,复置南海郡。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时楚地。秦属南海郡。二汉属桂阳郡。吴置始兴郡。晋因之。宋改为广兴。齐复为始兴。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禹贡》扬州之域。秦、汉并属南海郡。东晋末,分置新会郡。宋、齐、梁并因之。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春秋时为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秦、二汉南海郡地。晋亦然。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亦古闽越地。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后汉因之。晋置东官郡。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秦属南海郡。二汉为合浦郡。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古越地。秦属南海、象郡。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晋分置恩平县。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吴置临贺郡。晋因之。宋为临庆国。齐复为临贺郡。陈因之。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亦然。宋、齐并属南海郡。陈置高要郡。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属永平郡。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犭区。(犭区,小虎也。)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后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后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后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昇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牂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纴。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土地与九真郡同。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土地与九真同。唐为长州。

  驩州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秦属象郡。二汉属九真郡。吴分置九德郡。晋、宋、齐因之。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唐为驩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中山立市,十日一会。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古文郎国,(有文郎水。)亦陆梁地。秦属象郡。二汉属交趾郡。吴分置新兴郡。晋改为新昌。陈置兴州。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秦象郡地。汉以来属交趾郡。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秦象郡地。汉置合浦郡,后汉同。吴改为珠官。晋又为合浦郡。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齐又因之。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唐置廉州。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土地与合浦郡同。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秦象郡地。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隋炀帝初,废。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秦属象郡。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秦属象郡。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瀼州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禹贡》扬州之分。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交趾之北。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交州。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瀼音而章反。)

  笼州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环州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禹贡》扬州之分。州隶桂州。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古州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土地同临潭郡。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崖州

  《方舆志》曰:崖州。朱崖郡。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梁置崖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緦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无水,人饮唯石汁。又有椒。以安石榴花着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交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儋州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土地所属与朱崖同。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振州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土地与朱崖郡同。隋置临振郡。唐置振州。

  琼州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万安州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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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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